外来种入侵管理的国家对策,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对策论文,国家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前言
随着贸易全球化的加剧,外来种入侵带来的环境、经济、生物安全等问题日益突出,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外来种入侵已成为一个全球性问题,为有效抵御生物入侵及其所带来的危害,世界各国相继将外来种入侵管理问题提到了国家议事日程之上。美国,作为受入侵危害严重的国家之一,早在1999年2月就下达总统令,成立国家入侵物种理事会并制定入侵种国家管理计划。加拿大也于2001年11月成立外来入侵种研究组,并借鉴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阻止生物入侵导致的生物多样性的丧失指导方针”,拟定国家外来入侵种管理计划。我国物种丰富,当前经济的快速发展对生物多样性构成严重威胁,加入世贸组织后外来种入侵问题尤为严峻。针对中国目前的情况,外来种国家管理对策的制定已是刻不容缓。这里,借鉴美国外来种国家管理对策,从我国实情出发,提出建立外来种国家防控策略的几点建议,以供有关部门参考。
1 背景与意义
所谓外来种,是相对本地种而言,非自然起源于某一特定区域或地区,并能在该地生长繁衍的物种。外来种入侵是指外来种在自然状态或人类作用下,在异地获得生长、繁殖的现象。一旦环境条件成熟,该物种就可能不受拘束超越地理或政治边界,给当地带来难以预测的灾难性后果。生物入侵不仅对生境质量、生态系统结构功能造成极大改变,对生物多样性构成严重威胁,而且阻碍了全球生态环境和经济的发展。全世界濒危物种名录中的植物物种,大约有35~46%是部分或完全由外来生物入侵引起。仅美国每年受外来入侵物种造成的经济损失高达1500亿美元。2001年5月22日联合国大会上,“生物多样性与外来入侵物种管理”被定为当年“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的主题,这表明全球开始广泛关注外来入侵物种问题及其对生物多样性造成的影响。目前对外来种危害问题的解决主要集中在预防、恢复和控制三方面,这不但需要公众团体的协作,科学家的研究,更离不开国家政府部门的关注和支持。针对入侵种,《生物多样性公约》特别制定条款号召预防、控制、消灭威胁生态系统、栖息地或本地种的外来种。应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尽量减少外来物种的威胁。
2 美国入侵种国家管理对策
为避免生物入侵造成生物多样性丧失,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对外来种入侵的预防、管理控制拟订了纲领性文件,以供各国政府在制订法律时参考。同时建议各国政府能成立生物安全政府单位以管理外来种引入、防治、控制等相关问题。在此我们主要借鉴美国制订的相应对策,并根据我国国情提出几点建议以供有关部门参考。
2.1 美国入侵种管理概况
生物入侵与生境破坏是导致美国生物多样性丧失的两大主要原因,且前者被科学预测在不久之后将上升为首要因素。有统计资料表明,美国本地已有1880个物种灭绝,其中49%为生物入侵所造成。自1996年美国众议院通过“加强监控可能夹带外来种交通工具”的议案起,几十年来美国相继颁布了诸多控制外来生物入侵的法案,如植物检疫法、动物损害控制法、联邦植物害虫法、国家环境政策法、濒危物种保护法和联邦杂草防治法等。1999年2月美国总统克林顿签署总统令,指示建立入侵种理事会,倡导联邦政府整顿协调各部门对外来种入侵问题进行科学管理。根据总统令,美国植物卫生监测局、农业部、国家公园管理局、土地管理局等联邦机构均参与入侵种国家管理计划的制定,将外来入侵性杂草适时监测及快速处理列为首要工作。目前,美国政府对外来入侵种管理问题的重视程度还在不断加强。
2.2 美国入侵种国家管理计划
入侵种国家管理计划初版在总统令发布18个月内起草并于2001年10月公诸于众。该行动计划包括9项内容:领导与协作、阻止、早期监测及快速反应、控制与管理、恢复、国际合作、研究、信息管理、教育与公众意识。(1)领导与协作:理事会直属于总统令,在国家水平上对入侵种管理具有领导权,并监督联邦机构与州政府的有效协调,同时组织公众参与。如建立透明监督机制、评价当前入侵种相关法律法规等。(2)阻止:采取措施阻断入侵种偶然引入的入侵途径;通过美国国际援助项目建立非本地种有意和偶然引入风险评估体系,并鼓励其他国家和国际组织协同遵守。(3)早期监测及快速反应:紧密联合州政府和当地力量对初期入侵进行监测和快速反应,推动和发展总统草案法规(如建立永久基金)的实现。(4)控制与管理:与其他国家合作,共同分享入侵种控制管理上的信息、技术方法和手段,从而改善环境措施。(5)恢复:选择本地种源在恢复地区使用,起草法规、采取奖罚手段促进土地拥有者实施恢复项目等。(6)国际合作:领导国际合作并通过投资政策提高其他国家对入侵种迁移的管理能力,加强扩展美国在国际上的互助标准和行为准则,鼓励其他国家就入侵种问题发展合作政策与合作项目。(7)研究:发展长短期研究并加强国际合作,以交叉预算提案方式建立可行的联邦入侵种研究项目。(8)信息管理:理事会负责建立网站并适时更新和协调信息共享系统,向社会各界提供精确全面、易获得的最新参考信息。包括水生、陆生环境中入侵种相关管理信息的建立,入侵种评估和监测网络的建立,以及维护、加强和扩展网站等。(9)教育与公众意识:公众对入侵种问题的理解和认识有助于入侵种的控制与管理。该项内容包括评估当前公众对入侵种问题上的态度,发展公众意识项目模式,协调国家、区域、州、当地水平的入侵种公众教育活动,协调发展并实施国际教育行动等。
3 对我国外来入侵种管理的启示
3.1 当前我国外来入侵种管理概况
我国幅员辽阔,界内生境复杂多样,生物多样性异常丰富,漫长多变的边境线与诸多国家相邻,使得我国成为世界上容易遭受生物入侵的国家之一。尤其当今,我国与国际社会的交往越来越多,生物入侵的可能性更是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向我国袭击。我国外来入侵种的引进方式颇多,根据传播途径来分包括:自然传播、进出口贸易、观赏、药用、入境旅游、运输、修饰用材料、边境走私、隔离屏障去掉后逃逸、人类有意引入等。据国家环保总局统计数据,目前进入中国的外来杂草共有108种、75属;主要外来害虫32种;外来病原菌23种。典型的情况如我国沿海为防风固堤引进的大米草,如今在福建等地造成很大危害。杂草薇甘菊、水葫芦、豚草、飞机草等现已肆意蔓延,形成难以控制的局面。斑潜蝇、松材线虫、美国白蛾、湿地松粉蚧等病虫害也带来极大危害。有专家称近年来养殖的许多外来鱼、虾、螺都是潜在的外来入侵物种。据估计,我国每年因几种主要外来入侵物种造成的经济损失高达574亿人民币。各种森林、农业入侵害虫每年危害面积约300万公顷,而用于防治和控制的费用也极为昂贵,目前我国每年因水葫芦造成的经济损失接近100亿元。可见,开展国家水平上外来入侵种管理已成为我国外来种管理的当务之急。
过去我国对于外来入侵种研究偏向于防治控制,近期才开展有关外来种入侵生态学效应的初步研究。早期我国在外来入侵种的管理上一直偏重于病虫害检疫等方面,尽管在履行《生物多样性公约》方面做了许多工作,至今尚未出台有关外来种引进的法律、法规,亦未建立专门的管理机构,仍未实行引进许可证制度和建立外来物种引进的风险评估机制和监督管理。自1957年农业部发布《国内植物检疫试行办法》至今近五十年来,我国相继颁发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1987年)、《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198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检疫条例》(198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199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200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00年)、《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2001年)等多项条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从不同层面触及了生物入侵的问题,但其宗旨和核心与外来种入侵问题系统有效的管理还存在一定距离。例如,《检疫法》及其相关检疫条例的首要任务是保护农林牧渔业的发展和保证农业生产安全,所检疫的对象侧重于对农林牧渔业经济发展带来危害的危险性生物。对于那些可能对生态环境、生物多样性构成威胁的入侵生物则没有予以应有的重视,且对于已传入并带来危害的入侵种的防治问题,国内目前还没有设定专门的法规和政策。随着国际社会对生物入侵问题的日益关注,我国政府对外来种入侵问题也开始注重并采取一定的防范措施。自2003年3月1日起,经过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将开始施行。该法在第六十四条第一款中增加了一项内容,即“从境外引进生物物种资源应当依法进行登记或者审批,并采取相应安全控制措施。”这是我国为防范境外物种对生态安全造成威胁而采取的一项有效的法律措施。如今,国家林业局已在全国建立了500多个国家级中心测报点,防范外来有害生物的入侵。
3.2 对我国外来入侵种管理的启示
以《防止外来入侵种导致生物多样性丧失的指南》为基准,参照美国、加拿大等国的外来入侵种国家管理对策,从我国实际国情出发制定适合现阶段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外来入侵种国家管理计划。其宗旨体现为围绕外来入侵种的预防、控制和恢复开展管理研究等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指导方针,从宏观上对外来入侵种进行国家水平的管理。外来入侵种管理中最有效最节省成本的途径为阻止外来入侵种的发生及其在首次爆发地区带来的危害。因此,必须阻止有意或无意进入我国的外来入侵植物,对已进入的入侵植物必须阻止它的进一步滋生和新区域的扩展。有效预防主要包括阻止入侵种的进入和传播、建立入侵种监测网络、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以及本地种的使用四个方面。有效控制包括确立控制的优先对象(控制所选择的入侵种有所侧重并注重协调控制成果)、实施综合管理方案、小种群的彻底根除和大种群的长期控制。有效恢复包括其方法和程序的发展与执行、科学研究的加强与应用等。针对目前国际形势及国内发展,从外来入侵种有效预防、控制和恢复三方面来考虑,我们对当前国家水平上的外来入侵种管理问题开展的首要工作,提出以下一些看法和建议。
4 当前我国外来入侵种国家管理对策应开展的首要工作
4.1 成立专门的外来种入侵管理监督机构,协调管理社会各部门之间的合作
成立由环保部门牵头、多部门协作的专门机构——国家入侵种管理委员会,统一协调农林、环保、海洋、贸易、检疫、卫生、国防、司法、教育、科研等国家主管部门的相关工作,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分工协作,全面管理外来入侵种。具体开展的工作如下:
(1)建立透明的监督机制,协调解决各部门在外来入侵种相关问题上的争端和决议;
(2)分析当前阻碍各部门在入侵种问题上进行合作的法律政策,并拟定措施逐步解决;
(3)就国家在入侵种问题上短期和长期的投入进行可行性财政预算;
(4)召集科研机构协助有关入侵种国际会议的召开,扩大国际合作交流;
(5)明确入侵种问题上各部门、省市自治区在国家环境政策中的职责与行动。
4.2 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及条例防止外来种入侵
普遍清查目前我国涉及外来入侵种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在全面客观的评价基础之上,进行恰当的补充和完善,建立专门的法律、法规和条例加强和健全我国外来入侵种国家水平上的约束和管理。工作重点如下:
(1)对现有与生物入侵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进行检测和汇编,尽快出台专门针对防止外来物种入侵和入侵种管理的法律;
(2)对需要人为引进外来种的农业、林业、养殖业等行业的相关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对管理对象、内容、权利与责任等作出明确规定;
(3)建立外来入侵种防治控制的奖惩制度。
4.3 加强海关和边境口岸对外来物种的检测,建立外来入侵种数据库、建设国家外来入侵种监测网络
从有效阻止外来种的入侵方面考虑,严禁主动引入已明确具有危害性的外来物种,以及那些无法证明其安全性的物种。对于非主动引入的物种,建设一个监测网络,负责各地区外来物种调查、监测工作,及时通报重要危害性物种的出现及危害状况,并通过有关数据库系统迅速了解其适生生境和可能入侵的地域,以及将来的危害和防控途径等。
(1)加强对进出口动植物及其产品的检验检疫,严格控制新物种的引进,把好有害生物传入传出的关口,防止发生新的生物入侵;
(2)鉴认、监测入侵物种进入我国的途径,采取措施阻断入侵种的偶然引入;
(3)响应国际组织号召,密切关注国外动植物疫情,建立适宜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外来入侵种风险评估系统及跟踪监测和信息交流系统。
4.4 开展外来入侵种及其危害的调查、评价,进行有效控制与管理,并对入侵地实行相应的生态恢复
通过国家有关部门与有关科研机构的合作,调查我国已有外来种的入侵潜力与危害状况,分析其种群分布、扩散特点,建立国家已入侵外来种防控的“黑名单”。同有关国际组织与机构合作,了解和掌握国际公认的危害物种状况及其入侵我国的可能性,建立防止引入或者入侵的外来种“黑名单”。通过政令和法律手段公布“黑名单”,提高各级政府和民众的外来种防控意识。同时,建立有关外来种信息数据库系统及引进外来物种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以利于海关、边境口岸检测工作的开展。应用科学的方法,根据所掌握的全面资料对入侵地进行有效的生态恢复。
(1)编制外来有害生物入侵名单,收集分类、原产地、入侵分布区、生理生态、传播途径、防治方法等全面信息资料;
(2)对已入侵的外来物种,采用生物防治、低污染化学防治、机械根除等综合防治措施;
(3)联合政府、科研人员、公众,加强入侵种的控制和管理;
(4)在退耕还林还草等恢复和重建生态系统工作中,禁止使用外来种绿化保护区,尽可能利用本地物种;
(5)开展国际合作以求在入侵种控制管理上扩大分享信息、技术的机会。
4.5 加强外来种入侵、扩散及其生态效应的研究,为外来种在我国的扩散趋势及其防控措施的确立提供理论依据
积极开展入侵种基础理论与应用方面的研究,从入侵全过程对外来种入侵潜力、扩散机制等做出适宜评价,结合实践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控制措施。物种的入侵潜力,外来种种群迅速增长与扩散机制是随时随地变化的,因此,有关外来物种的入侵潜力评价,外来种种群暴发与迅速扩散的机制分析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也是当前入侵生态学界未能解决的关键问题之一。为了更有效地防止与抵抗外来种入侵,保护国家生态安全,应积极鼓励和推动有关科研工作的开展。
(1)结合长短期项目研究,采取多种立项方式对外来入侵种问题进行从基础理论到实践应用的研究;
(2)列出现有外来有害生物的控制方法,加强案例调查和研究;
(3)争取国际合作,加强与发达国家之间的科研交流。
4.6 开展外来种防治技术研究,并结合外来种调查、监测、研究成果共同建立外来入侵种危害、控制与管理的信息系统
对于已经入侵的外来种应该加强有关防治措施与技术的研究,特别是需要开展综合防治技术和生态防控技术的研究。因为不同的物种,在不同的地区以及不同的时间,其防控的措施需要相应的变化。同时,还应注重利用生态系统自身抵抗能力。因此,外来种的防治是一个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将有关的防控技术措施,与外来入侵种的调查、检测、监测工作,以及外来种入侵、扩散及其生态效应的科学研究成果等内容综合起来,共同建立外来种入侵危害、控制与管理的信息系统。
(1)利用3S高新技术建立入侵种评估和监测网络,并在外来入侵种控制管理问题上适时做出反应如入侵种发生的区域定位等;
(2)成立国家生物入侵信息中心及相应网站,发布外来入侵种控制管理方面的决策、案例研究等信息;
(3)利用网络,加强与其他国家之间外来入侵种及其管理政策及研究项目方面的信息沟通与交流;
(4)拓展网站内容,包括与外来入侵种相关的国际协议、行为准则、会议、出版物、专家、项目和财政资源以及区域全球入侵种数据等。
4.7 加强国际合作
国际合作与交流是任何国家在外来入侵种管理上都不可忽略的重要内容。当前中国与其他国家的经济往来不断扩大,外来入侵种管理上的国际合作与交流更是不可或缺,何况入侵种问题总是涉及原产地的问题。
(1)借鉴其他国家的经验教训,防止有害入侵生物进入我国;
(2)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共享、连接或共建入侵种数据库和信息系统;
(3)响应国际入侵种问题上的合作政策和国际项目研究;
(4)争取区域全球项目和国际会议的财政和技术资助。
4.8 加强社会合作、公众参与和教育
外来种入侵问题涉及社会各领域,仅靠国家、政府的力量不可能面面俱到。要积极调动社会各方面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宣传、教育、加强国民对外来入侵种的防范意识,将全民参与列入国家外来种管理计划内。
(1)建立外来入侵种网络信息查询系统实现信息共享和公众教育;
(2)采取书籍、传媒等多种方式,介绍国内外入侵种管理控制方面的重要经验教训;
(3)利用节假日等大众活动日开展外来入侵种专家咨询、专业培训等。
5 结语
外来种入侵严重威胁到当今生物多样性保护,世界各国政府、学者都给予了高度关注。我国幅员辽阔,蕴含了丰富的野生动植物资源。改革开放以来由于经济建设步伐的加快,我国环境资源已遭受严重破坏。就目前而言,生境丧失是生物多样性的最大威胁。但是,随经济发展带来的外来种入侵问题必将成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首要威胁。因此,外来种入侵管理问题应提到国家经济发展的日程之上。这里,我们借鉴美国外来种入侵国家管理对策,立足我国国情,对我国当前外来种入侵管理问题提出一些看法和建议,呼吁国家有关部门对该问题予以重视,并希望立即采取有效行动,改善当前在外来种入侵管理上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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