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党内监督主体体系的构建_党内监督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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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的主体系统由党员主体和党组织主体构成。一般情况下,党员主体可分为党员群众和党员干部两部分,党组织主体可以分为党的固定、常设、常任组织和党的临时、短期组织机构两大类。由此我们勾划出党内监督主体之间关系的平面图:

从图中可以看出,党内监督在主体的第二层次上一共有12种不同的走向,走向的不同表明其内容截然有别,也就是说,党内监督在此层次上有12种不同的监督形式。它们共生共处,互相作用,构成党内监督主体完整而严密的网络性建筑。当然,此处所勾划出的只是党内监督主体间关系的平面简图,事实上,各组主体又由于其内部的本体监督作用而又各自形成为一个独立而完整的“子系统”。所以,真正的党内监督网络应该是立体、全面而缜密的,也就是说,图中A、B、C、D四主体是呈柱状伸展开来的,而非平面形。横向看,它们四者互相配合,稳定住党内监督的每一个层面;纵向看,它们构成为党内监督自下而上整体性建筑的支柱;而这些“支柱”本身之所以能保持稳固,又是由于该主体内部各级成要素之间纵横交错、严密而深刻作用的结果(下图中用带箭头的“#”符号标示)。这种各监督主体之间、各主体本体内各要素之间相互作用的立体网络图如下所示:

基于对党内监督网络关系的认识,本文提出关于加强党内监督主体系统建设的几点意见。

一、加强党内监督各主体的本体系统建设

从图二中可以看出,以带箭头的“#”符合标示出来的各主体内部要素之间的监督,即各主体系统的本体监督的作用至为重要,是党内监督主体间发生关系的基础和出发点,带有极强的原发性。相对于它来说,各主体之间所发生的监督是一种继发性监督。加强各主体及本体系统建设无疑是加强党内监督主体建设中最重要的工作。

在理解各主体的本体监督问题时,一定要注意将“本体监督”和“个体的自我监督”这两种性质不同的监督区别开来。后者指的是构成党内监督主体的个体因素自己对自己进行的监督,即我们平常所说的“自我监督”,而本体监督是针对各监督主体的整体性系统而言的,这种系统性是本体监督的最大特色。我们可以把其内部结构的层次图示如下:

以C主体即党的固定组织系统为例说明,某一个党组织的内部自身监督(批评与自我批评、民主和制度建设、决策情况、班子建设等),构成为本体监督的核心层次;该组织与同级党组织之间的监督构成第二层次即控制层监督;该组织与其上下级组织之间的监督构成第三层次即保护层监督。而该组织与党的临时性组织、党员干部、党员群众之间的监督则属于该主体的系统外监督,即图中所示的体外监督。

从地位和作用上说,核心层最重要,是基础中的基础;控制层则在维持系统平衡、保持监督效率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保护层起着监督结果评判、统一监督形式等方面的作用。三者相互作用,构成完整而严密的党内监督主体系统。

从本体监督的这种层次性出发,可以看出,搞好党内监督主体的本体系统建设十分重要。

首先,要搞好核心层监督,即个体的自我监督。

实践证明,对党员个体来说,良好的个人综合素质(不仅仅是指思想素质,还包括行为、能力、学识等素质)是抵御腐败的“第1道防线”,也是“最佳防线”;而对党组织而言,除了高素质的党员外,优化的组织结构、有效的班子建设和完善的制度保证都是抵御腐败的最佳因素。1962年2月,在扩大的中共中央工作会议上,邓小平提出:“我觉得对领导人最重要的监督是来自党委会本身,或者书记处本身或者党委会本身”。当邓小平阐述他的这一观点时,在场的毛泽东、刘少奇等领导人插话对这种监督的重要性、监督形式和内容进行了补充(参见《邓小平文选》第1卷第309~310页)。江泽民在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也曾指出:“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最重要的是加强领导班子内部的监督”,联系到他长期以来所强调的“讲政治、讲学习、讲正气”(党员个人素质建设),可以看出党的领导人对本体监督中的核心层监督问题一直都是非常重视的。

其次,要搞好同级、上下级党组织之间的监督。

中国共产党一直十分重视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在几十的党建工作中也积累了一些切实可行的经验和方法。不过,实际的党建工作却似乎更偏重于干部队伍建设,而对党的组织机构的设置、增减、变化等内容的关注和研究不够。事实证明,设置合理、结构严密、运行规范的组织本身,可以发挥出强大的“结构力量”,形成对社会、对政治最有力、最完全的控制。建国以来,我国的政府机构已经经过多次改革,其目的无非是为了最优化地配置机构和人力资源,实现对国家的最有效的管理。政府机构如此,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同样应对自身的机构进行改革。就党内监督活动本身而言,怎样进行党内机构改革,充分发挥出同级党组织之间以及上下级党组织之间的监督作用,尤其是下级党组织对上级党组织的监督作用,很值得研究。从现状看,党的下级组织对上级组织基本上是不监督的,很多下级党组织既不愿、也不知道该怎样去监督自己的上级。

二、加强党内监督主体的整体性系统建设

首先,要加强图二所示的监督网络中的薄弱环节建设。其中最重要、最迫切的是要加强源自党员群众的民主性监督、党员干部与党组织之间的监督以及从各主体出发朝向党的临时性活动、组织、机构的监督。在前述内容中,我们已对这些监督连线的薄弱之处进行了剖析。谈到对这些环节加强建设,本文认为,关键还是要加强认识,只有认识明确,行动起来才会有针对性,才会出效果。

其次,搞好相关的制度建设、激励和保障机制建设、方法体系建设、教育机制建设也十分重要,不容忽视。

前述薄弱之处,就加强党员群众的监督而言,现在迫切需要做的工作是通过开展各种教育活动提高党员群众的监督意识、权利意识和参与意识,要采取有效的措施切实发挥出党员大会和党员代表大会作为“最高监督机构”的作用;

就党组织对党员干部的监督而言,要更多地从党务政务公开、组织结构科学、制度制约全面、决策民主这些“治本”方面的工作着手开展监督活动,而不能把本来就具有长期性、稳定性、根本性特点的党内监督活动寄托在一些比较虚的活动中,使监督成为一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被动地跟在腐败行为身后转的应时行为;

就党员干部对党组织的监督而言,加强党员干部组织观念的培养、出台有关对党组织进行监督的党内法规(专门性法规)、加大对党组织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等工作都是必要的;

就其他主体对党的临时性活动和组织的监督而言,因这种监督形式时效性强、方式灵活。

所以,应尽快加强相应的监督依据、监督保障和监督方法体系的建设,而且还要注意发挥产生该临时活动和组织的党的固定组织、机构的管理作用,以便能从源头上解决问题。

除了加强上述监督主体系统中的薄弱环节建设外,对其他监督环节的建设也不能放弃或者放松。从图二中可以看出,整个党内监督主体系统的构成是十分严密而科学的。12条不同方向的监督连线意味着党内监督具有12种不同的监督形式,是相互联系的、不可分割的,放弃或放松其中任何一种监督,都会破坏党内监督的整体性,引发监督“空隙”,造成“虚监”现象发生。所以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以保证多种监督形式能够共同、及时、有效地发挥作用,形成监督合力。就监督的性质而言,真正的党内监督网络应该是既有原发性监督又有继发性监督,既有民主性监督又有管理性监督,既有稳定性监督又有突发性监督,既有专门性监督又有一般性监督,多种性质的监督互相作用而构建起来的严密而科学的网络。因此,进行党内主体系统建设在认识上不能稍有偏差,行动上更不能稍有懈怠。

三、加强党内监督主体的支持系统建设

就党内监督活动本身而言,仅有主体系统的建设还是远不够的。主体系统只是党内监督整体性质统一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而已。主体系统自身建设完善了,并不意味着党内监督活动就能实现规范化、科学化、权威化和高效化。要做到这一切,尚需加强监督主体在党内监督大系统内的各支持性系统的建设。构成党内监督这个“母系统”的子系统是众多的,除主体系统外,还有客体系统、背景系统、内容系统、目标系统、法制系统、原则系统、方式方法系统、评估系统、保障与激励系统、反馈系统、控制系统……等等。各个子系统之间相互支持、相互服务、相互促进,共同构建成了内部结构完善、运作机制健全、自我调控能力强大的党内监督系统性工程。每一个子系统互相之间都是不可替代的,同时也是不能分割开来的。任一系统在进行自身建设时,都应考虑到自己能为其他系统提供什么样的支持,并能从其他系统中寻求到什么样的支持。所以党内监督的主体系统要想完整而准确地发挥作用,是绝对不能离开其他系统的支持的。

目前,党内监督主体的各支持系统中,建设力度明显偏弱的主要是制度系统和方法系统。

就制度系统而言,党内法治建设虽在近十几年取得了长足进步,但党内法制基础仍然是薄弱的;党内监督体系中的空白点和薄弱点虽有很多,但并无相应的党内法规对其加以规范,监督过程中的无法可依现象仍较为严重。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党内监督主客体的确定,党内监督的内容、标准的界定,党员民主监督的作用如何发挥,对党内正常监督活动如何进行保障……等等一系列问题都迫切需要规范。在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江泽民总书记曾经说过一段意味深长的话:“党内监督要有效,监督水平要提高,有赖于党内制度的加强,制度建设要从我们党的实际出发……”。江总书记的这段话一方面指出了制度建设在党内监督活动中的重要性,另一方面也委婉地指出了过去我党制度建设中存在的不足——脱离实际。最近几年,专门性的党内监督法规《党内监督条例》在各地广泛征求了意见,却迟迟不见出台,这给党内监督活动带来了极大不便不说,也在无形中给了腐败者一定的生存和发展的空间和时间,不能说不是件令人遗憾的事。而且,就实际需要来看,仅有《党内监督条例》这一个法规还是远远不够的,大量的相关工作细则,专门性规定也需尽快出台。

就党内监督的方法而言,建党以来,党在多年的实践中,总结出了一套较为切实可行的监督方式、方法,如党的组织生活会制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干部民主评议制度、干部鉴定制度、请示报告制度、群众来信来访制度等等。但这些距构建党内监督的科学性方法体系来说,还是远远不够的。尤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立以后,党内监督活动在大量产生的新情况、新问题面前应变不及,十分被动。

目前,党内监督普遍存在的问题是:过份依赖上对下的监督,对党员群众民主性监督的手段发掘少;阶段性监督多,全程监督(从决策、决策执行到结果评判)少;静态监督多,动态监督少;被动监督、受命监督多,主动监督、规范监督少;应时监督、运动监督多,本源监督、稳定监督少;专门性的党内监督机关的监督中“监”得多,“督”得少……等等。这就要求我们在开展党内监督活动时,要更密切地结合市场经济的实际,创造出更多更好的监督方法,尽可能科学地构建党内监督的方法体系。

笔者建议,加强党员的自身综合素质建设,把监督工作主动朝激发主体的本体监督作用的方向导引;出台有关党内法规,对党内生活进行全程化规范;尽快实行党员代表大会常任制,充分发挥党内民主监督的作用;扩大党内专门性监督机构的权限和工作范围,可考虑在其下设立专门的党务督办、考评机构;加大党内监督的系统问题研究力度,可考虑在高校、党校内开设专门的监督学学科……等等。由于篇幅限制,在这些建议不一一详述,作者希望有更多的有识之士能加入到对党内监督问题的研究队伍中来,为党更健康、更快速发展提出建议、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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