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期间至2010年我国广播影视科技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事业发展论文,主要任务论文,总体目标论文,广播影视论文,我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十五”期间至2010年,是我国进行经济结构调整、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扩大对外开放的重要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的历史阶段,也是我国广播影视发展与改革的关键时期。总结“九五”,展望“十五”,中国广播影视既面临严峻的挑战,也有难得的发展机遇。
一、“九五”期间我国广播影视科技事业发展回顾
经过广电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我国广播影视“九五”计划胜利完成,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广播影视制作、播出水平大为提高,安全播出创历史最好纪录,电视节目制作能力翻了一番;广播电视覆盖能力和质量大大提高,建成了世界上覆盖人口最多的广播电视网络,全国基本实现了已通电行政村“村村通广播电视”的目标,广播电视人口覆盖率分别达到91.5%和92.5%;有线电视发展迅速,全国有线网络基本形成,有线电视用户数翻了一番,达到8000万户,居世界首位;广播电视中心数字化进程大大加快,中央和省级广播电视节目全部实现卫星传送,中央直属台广播发射设备技改成效明显,电影科技进步成绩显著;广播影视科研工作取得重大进展,以数字技术开发应用为重点,制定实施了卫星、有线等数字电视标准,进行了直播卫星试验和数字高清晰度电视现场转播试验等。
应该说“九五”的发展为我国“十五”期间至2010年广播影视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提供了宝贵的经验。“九五”我国广播影视科技事业取得的辉煌成绩主要得益于国家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以及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大环境,主要归功于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和广大广播影视工作者的共同奋斗,主要有以下经验:(1)始终把发展作为广播影视工作的主题;(2)始终把科技进步和科技创新作为发展的动力;(3)始终把为宣传服务、为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需要服务、为把事业搞强搞大服务作为广播影视科技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根本出发点;(4)始终坚持从实际出发,制定实施了符合我国国情的发展规划、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5)始终把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素质作为发展的保障。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由于生产力水平、经济发展状况以及体制机制等方面的原因,我国广播影视科技事业发展还存在一些不足,如中西部与东部的广播影视发展不平衡,广播、电影与电视发展不协调,广播影视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不完全适应,我国的整体技术水平、基础设施建设、技术创新能力、多功能业务开发等方面,特别是广播覆盖和实验工作与国家和社会的要求还存在不小差距。当前,世界科学技术迅猛发展,经济全球化进程加快,以信息产业为标志的新经济结构突显出来,国内改革开放正向纵深发展。尤其是加入WTO以后,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将不断出现,广播影视面临着技术革命、经济全球化以及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带来的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十五”期间到2010年,是一个关键时期,我们必须未雨绸缪、整体规划、总体部署、抓住机遇、加快发展,真正把我国广播影视事业做强做大。
二、“十五”时期至2010年广播影视科技事业发展总体目标
今后5至10年,我国广播影视科技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从“三个代表”为指针,以“三个意识”为保证,以“三个创新”为动力,以发展为主题,以宣传为中心,以数字化、网络化为主线,以扩大广播电视覆盖为重点,以更好地为宣传服务、为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需求服务、为国民经济信息化服务为根本出发点,搞强搞大搞活我国广播影视事业。
今后5至10年,我国广播影视科技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1)大力提高广播电视播出水平和传输质量,确保广播电视的安全播出,确保中央政令的畅通;大力提高广播影视节目制作能力,不断丰富节目内容,到2010年广播影视制作能力要在现在的基础上翻一番。(2)加强科技创新,加快技术改造,全面启动数字广播影视,制定数字广播电视规划、标准和过渡方案,建立数字电视试验台,到2005年省级以上广播电台、电视台基本实现采、编、播数字化,数字立体声电影要占年产影片总量的50%以上,全国广播影视系统基本实现网络化;到2010年基本实现广播影视节目制作、播出、传输、发射和接收数字化,全面实现节目传输和交换网络化;到2015年完成模拟向数字的过渡,全面实现数字化。(3)扩大广播电视的有效覆盖,重点扩大中央和省级广播电视的有效覆盖,形成卫星、无线、有线以及互联网并用的,全国上下联通的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到2005年全国广播电视人口覆盖率将分别达到95%、96%以上,有线电视用户将达到1.5亿,农村电影"2131"目标基本实现;到2010年全国广播电视人口覆盖率分别达到97%、98%以上,有线电视用户达到2亿,基本实现全国村村户户通广播电视,同时收听收看我国广播电视节目的国家和地区要有明显增加、人口有较大增长。(4)大力发展有线电视,建立数字广播影视节目平台,积极开展广播影视综合交互业务,拓展广播影视发展空间,培育广播影视新的增长点;加快广播影视重点网站建设,大力发展互联网广播影视事业。(5)加快改革创新步伐,建立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充满生机活力的广播影视新体制、新机制,形成一批在国内国际有竞争力、有影响力、效益明显、集约化经营的广播影视集团,力争使我国进入世界广播影视强国之列。
三、“十五”期间至2010年我国广播影视科技事业发展主要任务
今后5至10年我国广播影视科技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可概括为实现“两化”,建立“三系统”和“一平台”。“两化”指广播影视数字化、网络化。“三系统”指建立强大的无线广播覆盖与实验系统、广播影视数字传输与直播相结合的卫星系统、广播电视监测系统。“一平台”指建立数字广播影视节目平台,开展综合交互业务。
(一)大力推进广播影视数字化、网络化
随着数字、网络、卫星、软件等技术的快速发展,广播影视正面临着一场技术革命,从模拟向数字的全面过渡正在加速进行。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和交互式成为广播影视的发展趋势,而数字化、网络化是广播影视实现智能化、交互式的前提和基础,“十五”期间,必须在数字化、网络化上有重大突破。
1.全面推进广播影视数字化
全面推进广播影视数字化,就是使广播影视从节目采编、制作、存储、播出到节目传输、发射、接收等各个环节都实现数字化。今后一段时期我国广播影视数字化的主要工作有:
(1)研究制定我国数字电视发展总体规划、过渡方案和进程表。总局拟定了我国数字电视发展总体规划、过渡方案和进程表的草案。根据进程表草案的建议,在卫星方面,2005年完成全国卫星电视模拟向数字的过渡,开播HDTV(高清晰度电视)卫星直播节目;在有线方面,2001年开始在有线电视网上试验播出SDTV(数字标准清晰度电视)和HDTV节目,2002年正式播出;在节目平台方面,2001年底开通全国广播影视平台,逐步提供交互业务服务;在地面数字电视方面,2003年完成地面数字电视标准的制定,SDTV和HDTV试验播出,2005年正式播出,2015年完成地面电视模拟向数字的过渡。
(2)积极推动卫星和有线数字电视播出。我国卫星传送和有线电视干线传输基本实现数字方式,卫星和有线数字电视标准已颁布实施,推动卫星和有线数字电视播出已具备一定基础,卫星和有线电视是我国数字(高清晰度)电视发展的切入点。卫星直播,可以使数字电视直接入户,是数字电视较易实现的一种途径,力争2003年实现数字电视卫星直播。在卫星传送数字标准清晰度电视的同时,要立即组织进行数字高清晰度电视卫星传送试验。同时要加快有线电视前端和分配网的改造,加快数字电视机顶盒的推广应用,大力推进有线数字电视进程,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
(3)抓紧制定地面数字电视标准,进行地面数字电视广播试验。经过近年来的努力,总局提出了制定我国数字(高清晰度)电视标准的准则,形成了数字(高清晰度)电视标准草案系列,包括了从演播室节目制作到节目传输覆盖各个部分的主要基础标准。数字电视标准研究制定的实施方案和数字电视系统测试实验室项目,以及北京、上海、深圳建立地面数字电视试验台被国家计委列入了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计划和国家数字(高清晰度)电视研究开发及产业化专项工程计划,国家计委给予了大力支持。总局承担着数字(高清晰度)电视系统制式研究测试、提交国家标准方案的任务,我们将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和地区,采用开放的方式制定数字(高清晰度)电视标准,广泛征集社会各方面对我国数字电视标准的建议,对各种参选制式进行公开、公正、公平的测试,共同努力,尽快制定出符合我国国情、技术先进实用、利于广播影视业和相关产业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地面数字(高清晰度)电视标准。
(4)推进数字高清晰度影视节目制作。数字高清晰度影视节目制作是数字电视发展的基础,是数字化过渡时期的一项重要任务。没有足够的“高清”节目制作能力和充足的“高清”节目源,“高清”播出将难以维持,要加快“高清”节目制作和播出系统的建设,做好“高清”节目的储备和人才的培训,积累“高清”节目制作经验,抓紧进行卫星、有线高清晰度电视试验播出。同时要加快电影影片向高清节目的转换和处理,使其成为重要的“高清”节目源。
(5)推进音频广播的数字化。继续推进广播中心节目制作与播出的数字化、网络化、自动化,制定发展我国数字音频广播的规划、技术政策和标准,积极跟踪研究数字音频广播(DAB)、数字调幅广播(DAM)、数字多媒体广播(DMB)等技术,完善数字音频广播(DAB)广东先导网和北京-廊坊-天津试验平台。
(6)加速电影的数字化。要在“九五”电影数字制作科技攻关的基础上,推进电影制作的数字化和产业化,完成电影数字制作产业化示范工程项目,在北京、上海、长春建成三大电影数字制作基地,使我国电影数字制作赶上国际先进水平。要利用广播电视卫星和有线网络,积极开展电子影院业务,推动电影发行放映数字化,扩大电影的影响力和服务范围。
2.全面推进广播影视网络化
随着信息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社会网络化、网络社会化成为必然,网络化成为广播影视发展的一种趋势,加快网络建设是今后事业发展的一个重点,主要有以下工作:
(1)加速全国有线电视网的互联互通,形成系统和规模。各地要加快组建以省(区、市)为单位的广播电视网络公司,加快进行本省(区、市)辖区内联网工作。有线电视国家干线网在已开通20个省份基础上,要加快开通其余省份,基本实现全国有线电视的互联互通,形成中央到省、省到地市县上下贯通的格局,使其成为联系整个广电系统重要的物质基础和确保安全传输的重要通道,成为事业发展新的增长点。
(2)加快有线电视分配网的技术改造。继续完善以HFC接入为主、其他接入方式为辅的有线电视分配网改造,推进分配网向数字化、双向化方向发展,实现光节点到楼、村,大力发展有线电视用户,推动集数字电视和数据业务于一体的数字用户终端的广泛应用。
(3)抓紧建立全国有线电视运行维护管理体制和综合网管系统。要尽快建立确保我国有线电视光缆干线网安全运行的机制和维护管理体制,抓紧研究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适合我国国情的有线电视综合网管系统、用户管理系统、条件接收系统,推动我国有线电视综合网管系统、用户管理系统、条件接收系统的建立,完善有线电视播出和服务质量的监督体系,实现网络运行、业务调度以及网络用户的有效管理。
(4)加快利用互联网发展广播影视。要抓紧制定网上广播影视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组织各方面力量对互联网传送影视节目进行科技攻关,加快广播影视网站和境外镜像站建设,建立适合网上受众需求的广播影视网上播出体系,扩大广播影视在网络世界的发展空间和影响力。
(5)充分利用广播影视网络资源,拓展网络业务。要加快广播电视中心内部网络的改造,完善广播影视网络平台;要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积极利用广播影视网络资源,积极开展数据广播、视频点播等信息服务业务。
(二)关于无线、卫星、监测“三个系统”的建设
1.建立强大的无线广播覆盖系统
“九五”期间,我国广播发射台、转播台的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取得了一定的进展,无线广播覆盖有一定加强,但离中央的要求和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相差很远。加快建立强大的无线广播覆盖系统,把党和国家的声音传送千家万户,是广播影视系统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最重要、最紧迫的一项任务,“十五”期间要得到全面加强。主要工作有:
(1)加快进行1千瓦以上中波台的上收工作,加快进行现有的发射台和转播台“三个开足”工作,即开足功率、开满调幅度、完整转播中央和省级广播节目。(2)加快西藏、新疆等七省区的广播覆盖工程,提高少数民族语言广播节目制作、译制和播出能力,使边远省区绝大多数群众能听到听好中央和本省区的广播节目,包括少数民族语言节目。(3)抓紧修改完善全国无线广播电视覆盖的总体规划,加快中短波、调频、电视发射台的设备更新与技术改造,合理调整布局,采用新制式、新技术,降低能耗,提高效率,扩大中央和省级广播节目的有效覆盖面,提高对外广播覆盖的质量,全面加强无线广播电视覆盖工作。对于中短波广播,现有发射功率不足的,要增加功率;覆盖不到或覆盖不好的,要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新建或改造发射台。调频、中波发射机和小功率短波发射机要实现固态化,要继续做好大功率短波发射机改为脉冲阶梯调制(PSM)方式的工作。中央和省级直属发射台播出要基本实现自动化。
2.建立完整的广播电视数字传输与直播相结合的卫星系统
卫星广播电视在世界范围内方兴未艾,已经成为广播电视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完整的广播电视数字传输与直播相结合的卫星系统是今后5至10年我国广播影视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主要工作有:
(1)推动中央和省级广播电视卫星传输的数字化,完成卫星广播电视由模拟向数字的过渡。(2)进行数字高清晰度电视卫星传送试验,推进数字高清晰度电视卫星播出。(3)积极与国家计委等部门一道实施我国广播电视卫星直播系统。(4)加快广播影视VSAT网的建设,使其成为广播影视应急播出和新闻采集的安全通道和备份手段。
3.建立完善的反应快捷、准确、高效的广播电视监测系统
随着我国广播电视播出时间的大量增加,广播电视覆盖任务的日益繁重,迫切需要建立反应快捷、准确、高效的广播电视监测系统,及时掌握广播电视的播出情况以及覆盖效果。“十五”期间要建成一个以总局监测台为主体、地方监测台(站)为补充、本地与远程遥控相结合的反应快捷、准确、高效的广播电视监测系统,对无线、有线、卫星等多种手段进行全方位的监测。主要工作有:
(1)完成西部七省区的遥控监测网络系统建设。(2)加强广播电视监测网科学规划,基本建成全国广播电视监测网。(3)拓展监测业务,逐步开展对卫星广播电视和有线广播电视的监测。(4)理顺关系,优化结构,加强监测机构建设。(5)加强广播电视视听质量监督体系和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建立现代化的广播电视视听效果投诉服务中心,建立健全数据统计和查询手段,保证广播电视节目的接收效果。
(三)关于建立数字广播影视节目平台
为了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对广播影视节目的需求,积极应对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和国际传媒资本抢滩我国广播影视市场带来的巨大冲击和挑战,广播影视必须充分发挥系统优势、节目优势和网络优势,建立数字广播影视节目平台,形成以广播影视节目为龙头、以干线网为纽带、以接入网为基础的格局,带动整个广播影视系统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不断提高的精神文化生活的需要,扩大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阵地。建立数字广播影视节目平台,就是要利用数字、网络、交互、多媒体等技术,使其成为集节目源、节目信息管理、加扰、用户管理、节目播出于一体的数字节目交互平台,还包括节目预约、节目背景信息、公共信息、远程教育和电子商务等业务。主要工作有:
(1)建立与开展交互业务相适应的节目生产新工艺流程及配套的技术支持系统,加快现有节目的整合加工,加快节目数据库的建设。(2)建立数字广播影视节目平台是一项系统工程,应做好系统内的分工协作,发挥各自的优势,努力扩大网络覆盖、搞好用户服务。要采用有条件接收技术,分级加扰,达到风险分担、利益共享的“双赢”局面,力争尽快形成以中央节目平台为主、各省节目平台为辅,开展全国性广播影视交互业务的格局,促进我国内容产业和文化信息市场的繁荣。
面对新世纪,世界科技革命正向纵深发展,我们担负着跨世纪中国广播影视发展的重任。要实现中国广播影视科技事业发展的宏伟蓝图,加强广播影视科技队伍建设已刻不容缓。要进一步提高科技队伍的政治素质。政治素质是广播影视工作者必备的基本素质,广播影视科技工作者要牢固树立为宣传服务、为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需要服务、为事业发展服务的思想,自觉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使党和国家的声音进入千家万户。要进一步提高科技队伍的业务素质,加强学习,加强培训,建立起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风气和运行机制,培养造就一支能担负起新世纪中国广播影视科技事业发展使命的人才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