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坚决禁止“有偿新闻”,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职业道德建设论文,新闻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今天这个会议主要是深入贯彻江泽民总书记近期对新闻宣传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全国宣传部长会议精神,针对“有偿新闻”又有回潮迹象的问题,座谈如何进一步加强新闻职业道德建设。
下面,我就进一步搞好禁止“有偿新闻”问题谈几点意见。
一、新闻队伍的现状总体是好的
丁关根同志在1993年召开的加强新闻队伍职业道德建设座谈会上曾经讲过:“我国新闻队伍从总体上说是好的,是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是有理想、有事业心、有战斗力的队伍。”这个评价符合实际情况,现在仍然适用。主要表现在:
一是当前新闻宣传导向正确,基调平稳,积极、健康、向上。近三年的新闻宣传工作,按照中央总的要求和宣传思想工作的基本思路,认真落实“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的任务,在把握导向,提高质量,多出精品,加强管理,建设队伍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效,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创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是两个《通知》下发以来,“有偿新闻”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中央和地方两级主要新闻单位加强了管理和教育,加强了制度建设,已经普遍建立了新闻与广告,新闻报道活动与经营活动严格分开的管理制度和新的工作运行机制,新闻出版署也加强了这方面的监督检查,并实施了新闻发布会审批制度。这就从制度上为有效杜绝“有偿新闻”,加强新闻队伍职业道德建设创造了条件。不少新闻单位出现了“两少两多”的新气象,即以稿件和版面谋私、以新闻代广告的现象有所收敛,充满“商人气味”的记者少了,专心本职工作,深入实际,深入群众的记者多了;浮光掠影、走马看花、蜻蜓点水式采访的记者少了,积极钻研业务,多出精品,争当名记者、名编辑、名节目主持人的多了。
三是大多数新闻工作者严以律己,廉洁从业。特别是涌现了一批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纪律严,受到人民群众广泛好评的新闻工作者。如“人正笔清威启重”的人民日报社驻湖南记者站站长吴兴华;还有前不久受到社会广泛关注的,受到党和政府高度赞赏的,见义勇为,与歹徒英勇搏斗的“人民的好记者”宝鸡日报的刘斌、宁丽君同志,就是这些优秀新闻工作者的代表。
二、当前“有偿新闻”出现回潮,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新闻有偿不是我们的发明,西方新闻媒体早就有之,但“有偿新闻”这个词在外国新闻著作中没有出现过,是我国新闻界首先使用的。“有偿新闻”在我国始于1984年前后,那时叫“广告新闻”;1991年全国记协公布的《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中正式提出不准搞“有偿新闻”,于是这个词就开始被正式使用。
“有偿新闻”不仅腐蚀新闻队伍,毁了人才,而且败坏党的新闻事业声誉,损害社会主义新闻工作的性质,干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秩序的建立。为此,中宣部发出《关于坚持不懈地抓好新闻队伍职业道德建设的通知》,要求新闻界严格自律,警钟长鸣。
但是,最近我们发现“有偿新闻”又有回潮的迹象,我们经常收到群众来信,揭发检举这方面的问题。《通知》下发后,公开送、收红包已有所收敛,而改变为个人行为和隐性行为。个人行为属私下交易,较为隐蔽,不易觉察,调查取证往往比较困难,但一经发现,依据法规比较容易查处。隐性行为则表现为明明是新闻采访,偏偏收取“宣传费”;明明是广告,偏要用新闻形式进行包装;明明是钱稿交易,说成是“赞助”;明明是记者拉广告、吃回扣,说成是“奖金”;明明是向企业或个人出让栏目、节目、专版,却说成是合作宣传;有的地方甚至把报纸、电视台通过招标的方法,交由个人承包等等。这种现象,已形成一定的层面,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警觉。
近几年我们一直在抓禁止“有偿新闻”,但是“有偿新闻”屡禁不止,原因何在?下面从五个方面来分析:
第一,从体制方面看,我国正处在新旧体制交替时期,新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尚未完全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遵守的规则还不完善,真正公平竞争的机制还未形成,这就难以全面约束变化的经济生活。经济、企业界一些人就可能钻空子,依靠不公平竞争条件,获取经济上的利益。报纸、电台、电视台指导性较强,权威性较高,联系面和覆盖面较广,传播速度也很快,有先声夺人之优势。这些往往被各行各业,特别是经济部门看好。这就容易使我们新闻队伍中的一些人忘乎所已,利用职业优势,干新闻“吃”新闻,陷入“有偿新闻”的泥坑。
第二,从新闻事业本身看,由于我们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就给通讯社、报社、电台、电视台提出了新的问题。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通讯社、报社、电台、电视台不仅是党、政府和人民的喉舌,而且是精神产品的生产部门,也是信息产业部门。这就使新闻媒体具有了四种基本属性,即政治思想属性、信息属性、文化属性和商品属性。这四种属性有各自的特点和规律,但互为影响,互相制约。政治思想属性是四个属性中最重要的,它代表社会最高利益,强调正确导向,媒体的一切宣传首先要着眼于政治思想,要有利于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信息属性的包容面是极大的,无论是政治的、文化的、商品的内容大都要通过信息形式来进行传递。文化属性的渗透力是极强的,无论是政治的、信息的、商品的内容都要通过文化形式来表现,都有一定的文化含量。商品属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日益显现出来,从本质上来讲,它追求经济利益,因此应受到其他三个属性,特别是政治思想属性的制约。如果这四者关系摆得不正,处理不当,特别是新闻媒体的商品属性得不到应有的制约,就会带来负面效应——一味追求“利润”、“金钱”。这种情况一旦出现,“有偿新闻”也就乘势而出。加上新闻单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要生存,要发展,就要壮大经济实力,如果两个关系,即社会与经济效益、办报与经营的关系处理不好,就比较容易出问题。
第三,从职业道德方面看,新闻工作是十分强调职业道德的。因为新闻工作承担着特殊的使命和社会责任,要求新闻从业人员有较高的道德素养,以确保新闻宣传的正确、真实、客观、公正,在群众中树立起可以信赖的形象。在发展市场经济的过程中,有些新闻从业人员忘记了新闻工作的特殊性,忘记了肩负的使命和责任,忘记了新闻工作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本原则,忘记了新闻工作者必须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追求真理的严谨态度和无私奉献的精神。
因此,在工作中,有些新闻从业人员就把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些经济原则,不适当地扩大到新闻宣传工作,出现了“出钱就报道,不好也说好”的情况。这尽管是个别现象,但仍需高度重视。
第四,从社会分配方面看,十多年来,通过经济体制改革和分配政策的调整,实行允许和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的政策,激发了企业和劳动者的积极性,但也出现了一些需要引起注意的突出问题,主要是国民收入分配过分向个人倾斜,部分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差距悬殊过大。由此,造成一部分新闻从业人员心理失衡,淡漠了职责所在、使命所在,不甘清贫,对在采编过程中拿车马费、误餐费、拉广告、吃回扣,觉得心安理得,认为只不过是小巫见大巫。
第五,从管理方面看,禁止“有偿新闻”虽有明确的要求,但缺乏可检查、可惩处的有效办法。即使有一些条例,也由于执行不力,难以发挥作用,使“有偿新闻”禁而不止。
综上所述,“有偿新闻”的出现,是拜金主义在新闻工作中的表现,是当前社会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在新闻队伍中的反映。我们要清醒地看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决不能掉以轻心。必须以对党、对人民、对新闻事业和对新闻工作队伍高度负责的态度,把治理“有偿新闻”作为一项重要任务,针对产生“有偿新闻”的原因,采取切实可行有效的措施,坚决刹住这股不正之风。
三、加强新闻职业道德建设,禁止“有偿新闻”,必须常抓不懈
一是抓住关键,关键在领导。“有偿新闻”之所以回潮,原因之一是我们一些领导同志缺乏强烈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管理不力,心慈手软,态度暧昧,甚至发生了“有偿新闻”也睁只眼、闭只眼,采取宽容态度。可以说,一个单位发生“有偿新闻”,问题出在下边,根子还在上头。关键在领导是不是重视,是不是想抓,是不是敢抓,是不是真抓。我们应当看到,新闻工作所具有的广泛的影响性,使新闻职业道德具有一定的社会示范性。新闻职业道德的加强和改善,将会对改进整个社会道德、特别是社会公德面貌,起到带头的作用。
最近,江泽民同志在接见解放军报社师以上干部时的讲话中强调毛主席曾经强调过的一个重要原则:“搞新闻工作,要政治家办报。”作为一个新闻单位的负责人,一定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针,自觉维护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权威,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一句话,领导干部讲政治就体现在以什么样的思想抓工作、带队伍、作表率上。带队伍与作表率是辩证统一的。作为一个新闻单位的负责人,只有自己首先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正确对待人民赋予的权力,带头贯彻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保持一身正气,克己奉公,摒弃将个人利益、小团体利益凌驾于大局之上,立场坚定、态度鲜明地克服“以权谋私”,禁止“有偿新闻”,才能真正得到群众的支持、尊敬和爱戴,才能带出一支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具有很强的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具有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的新闻工作者队伍。
二是建设队伍。党中央对宣传思想工作者队伍建设是非常重视的。江泽民同志提出要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纪律严的队伍,要培养“四个一批跨世纪人才”,这是对我们新闻工作队伍建设提出的高标准、严要求。我们在贯彻落实当中,一是要抓思想建设,二是要抓作风培养,三是要抓纪律教育,四是要抓业务训练。特别是要把思想建设放在第一位。要组织新闻工作者认真学习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切实做到用小平理论来指导我们的新闻工作。要组织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及时掌握中央精神。要对广大新闻工作者进行马克思主义新闻思想和我们党的新闻工作优良传统的教育,掌握正确的新闻理论和观点,遵循党的新闻工作的基本原则,增强新闻工作者的事业心,使命感和奉献精神。在我们新闻工作者队伍中把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风气要搞得浓浓的。要鼓励记者深入生活,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同时不断完善自律机制、监督制度、奖惩办法。还要积极鼓励社会各界对新闻工作进行监督,经常在固定位置刊播举报电话或举报措施,使“有偿新闻”这一公害,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加强新闻队伍职业道德建设,很重要的问题是自律。要高度重视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对于新闻宣传工作的重要的制约作用。这种制约作用,体现在新闻宣传政治方向的正确性上,体现在新闻宣传事实的真实性上,体现在新闻宣传立场的公正性上,体现在新闻宣传内容的可信性上。每一位新闻工作者都要清醒地认识,新闻要正确、真实、客观地反映党和人民的意愿,反映人民群众投身改革、发展经济的伟大社会实践。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出发,按照新闻价值来发布新闻,是我们党和人民的新闻工作者必须永远奉行的原则。如果按照金钱多少来刊播新闻,价大大登,价小小登,无价不登,那就改变了新闻的本质属性,违背了新闻必须正确、真实、客观、公正的原则;就会把编辑权力交给金钱的拥有者,那就改变了报纸同党、同人民的关系,背离了新闻的党性原则。今天我们在“有偿新闻”问题上所面临的挑战,恰恰说明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人们的道德标准和价值观念正在发生着变化,扑面而来的金钱诱惑和物质享受使我们新闻工作者面临着严重的考验。
新闻记者要有高尚的人格。我国著名记者范长江说过:“有了健全高尚的人格,才可以配做新闻记者。新闻记者应当是社会所敬重的人物。”他认为新闻报道要令人信服、感人至深,“客观上要求新闻记者人格健全高大”。他更是具体地指出:“我们一定要造成中国新闻记者神圣崇高的地位,我们一定要建立新闻记者的正气,要使社会人士提起新闻记者就觉得真诚可敬,万分敬仰。怎样达到这个目的?最低限度的具体办法是两点:第一,必须绝对忠诚,我们不能夹丝毫私人感情于新闻工作之中……第二,必须生活于自己正当的收入中,无论如何不能依赖非工作报酬的津贴。因为这最易摧残一个有希望的记者前途。”历史上人们公认的有影响力的新闻记者都非常注意自身的人格修养,既不在金钱面前折腰,也不在达官显贵面前献媚,更不在屠刀面前屈服,范长江、邹韬奋等新闻界前辈就是这样。这也是他们之所以采写出大量不朽新闻作品,至今仍然活在人们心中的一个根本原因。
我们现在所从事的,是“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的伟大事业,是为建设富强、文明、民主的社会主义中国鼓与呼的新闻事业。这一事业需要一大批人格高尚的新闻工作者。很难设想,一个道德品质低下的新闻工作者,能够成为洞察社会、评说时代、叱咤风云、受到社会和人民欢迎的名记者;也很难设想,由一些道德水平不高的新闻工作者支撑的新闻工作部门,能够做到“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因此我们广大新闻工作者要不辱使命,努力锤炼自己,做到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正派,纪律严明,道德高尚。无论历史多么恢宏,道路多么曲折,作为记者,唯有正确、真实、客观、公正地记录历史,才能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事业,无愧于人生。
三是对症下药。针对当前“有偿新闻”有所回潮的情况,除重申1993年、1994年我们颁发的两个《通知》精神以及中纪委二次全会以来处以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外,有必要采取以下措施:
第一,采访归采访,赞助归赞助,两者不能合二为一。采访不能由被采访单位出“赞助费”;新闻报道决不允许收取“宣传费”。新闻单位因组织征文竞赛活动,得到的“赞助经费”和“协办经费”,必须纳入新闻单位大财务统一管理,部门不得私设“小金库”。
第二,禁止用新闻形式进行企业形象广告宣传;凡是收费的专版、专刊、专页、专栏,必须标明是广告。
第三,确有报道价值,符合报道计划的组团采访活动,必须经单位领导批准,有组织地进行,记者个人不得擅自组团进行采访活动,更不得充当新闻“穴头”,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第四,经批准的新闻发布会和公司开业、产品上市以及各种庆典活动,由单位领导决定是否派记者采访、报道。
第五,编辑记者不得从事第二职业。不得在企业兼职、参与企业经营活动获取报酬;不得变相充当企事业单位领导人的“雇用文人”,以此谋取各种私利;凡在职编辑记者,不得受聘到其他新闻媒体当“特约记者”、“兼职记者”或“特约撰稿人”。
第六,编辑记者不得接受采访对象给的奖金、车马费、误餐费等。对利用新闻报道或编发稿件做交易,接受、索取钱物等,除没收钱物外,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党纪政纪处分,直至吊销记者证;凡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这次会议之后,希望各新闻单位都要对加强新闻职业道德建设,禁止“有偿新闻”执行情况,进行一次认真的检查,并对自律规定进行一次修订。规章制度一经制定,一定要有相应的运作机制保证执行。各单位要定期开展专项教育活动,常抓不懈,促使人人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各单位还要建立自查制度,由单位和个人分别检查职业道德制度、规范的落实和执行情况。
四是深化改革。新闻改革是新闻事业繁荣健康发展的动力。新时期新闻工作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有的需要通过改革来解决。
要通过改革,从运行机制上把新闻与广告分开,把宣传报道工作与经营活动分开。也就是说,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新闻单位一方面要运用新闻规律办社、办报、办台,另一方面要运用市场规律搞经营。这需要着力做好以下三项工作:
第一,正确处理新闻宣传与经营工作的关系。办好通讯社、报社、电台、电视台始终是新闻单位工作的主业。主副业的关系是辩证的。办好通讯社、报社、电台、电视台始终是第一位的。只有精心办社、办报、办台,提高质量,扩大影响,才能赢得广大群众的喜爱,促使发行量、收听率、收视率的上升,影响扩大,也才能吸引更多的广告客户,从而实现经济效益的提高。经济效益的提高,又必然能够改善工作条件,增强经济实力,提高竞争能力,为编辑记者精心办社、办报、办台提供必要的物质支持。处理好两者的关系,单位内部就会形成良性循环,促使整体事业的健康发展。
第二,通过正当的经营活动来增加新闻单位的经济实力。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在财政上对新闻媒体完全包干的做法已发生了变化。许多新闻单位已经开始实行自收自支,在向国家上缴税收的同时,还要不断更新设备,改善工作条件,为职工解决收入、住房等问题,经营工作在整个新闻事业中占的比重越来越大。社长、台长、老总们感到压力很大。在这样的情况下,依靠什么来增加经济实力?当然不能靠“有偿新闻”,而要通过正当的经营活动来解决经济问题。依我看,新闻单位要搞好经营工作,必须具备以下几个基本条件:一是要有正确的经营思想。要着眼于新闻事业的长远发展,结合自身优势、特点和发展的需要搞经营,而不能仅仅只是为某一部门、某一些人增加一些额外收入。要把经营工作当作整体工作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部分抓起来,要有专人领导、专门规划、专项投入。二是要有正当的经营方法。要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去开展经营活动,坚决杜绝搞“有偿新闻”和其他非法经营活动。三是要有与市场经济接轨的经营制度。包括责任制度、监督制度、财务制度、审计制度等等。四是要有正式的经营机构。要成立专门的经营开发、经营管理机构,把新闻报道与经营活动分开。编辑记者与经营管理人员不能混岗,既不能让编辑部来承担经营工作,也不能让经营部门承担新闻报道任务。五是要有合格的经营人才。这些同志既要有经营头脑,更要有政治头脑,特别要熟悉新闻业务,还要清正廉洁、不贪不沾。不能让只顾自己发财,不管单位负债的人来从事经营开发工作。
第三,抓住机遇,发展自己。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对新闻单位来说,既是挑战,又是机遇。关键是要处理好新闻宣传与市场经济的关系,找准位置,抓住机遇,发展自己。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我们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市场经济的发展对舆论引导不断提出新情况、新问题;要求提供服务,给予正确引导。如果舆论引导正确、有力,可以为市场经济发展提供思想保证、信息服务、智力支持和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有利于国家的改革、发展、稳定;反之则可能干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建立,甚至破坏安定团结,后果严重,因此我们必须全面、正确地把握舆论导向,努力搞好新闻宣传工作。市场经济的发展,不仅为新闻宣传工作展开新的新闻宣传领域,极大丰富了新闻宣传的内容,而且为新闻事业的发展创造了条件,为新闻单位的经营开发、广告工作增添了活力,开辟了天地。各新闻单位要正确处理新闻宣传与市场经济的关系,在新闻改革大潮中,摸索出一套有效的运作机制,促进新闻事业的健康发展,而不是用搞“有偿新闻”这样的歪门邪道来发展事业。
我们要以这次会议为契机,继续以严肃认真的态度,贯彻落实中纪委二次全会以来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贯彻全国宣传部长会议精神,狠刹“有偿新闻”,以良好的职业道德风貌,精心做好新闻宣传工作,为十四届六中全会的召开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这是中宣部副部长徐光春5月7日在加强新闻队伍职业道德建设座谈会上的讲话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