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期间青年社会发展预测,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社会发展论文,青年论文,十五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大众传媒的变化与青少年成长
“十五”期间,青少年对于社会的基本认知与规则,绝大部分要通过大众传媒加以获得,而大众传媒正面临值得注意的三大变化:
1、媒介产业化带来的通俗化传播产品的泛滥。当今的社会已经进入“过剩传播”的时代。“过剩传播”给传媒带来空前的压力,媒介间的产业竞争异常激烈,为了争夺市场份额与经济回报的“电视大战”、“报业大战”随处可见,媒介产业化的趋势已势不可当。面对这一变化,“十五”期间,我们应对传媒的性质有一个全新的认识。媒介产业化竞争的直接后果是:大量通俗化传播产品的出现。通俗化、平民化的传播产品固然有其好处,如可拉平社会的信息鸿沟、普及社会的相应知识,但通俗化产品的泛滥对青少年也有不利影响:(1)懒于思考与行动。通俗文化的一个基本特点就是“即时回报”。(2)钝化思想与智力。大众传播产品的智力、智慧、知识含量低,易使人的反应简单、直接,不愿作深层次的思考、追问。(3)商业性媒体运作。商业化必然要讲究投入产出、降低成本、增加效益,谁也不愿冒政治风险而损失经济利益。商业性媒体运作的结果是,其传播产品一般都远离主流思想、回避矛盾冲突,使人们只对边缘化的东西感兴趣,对于社会失去大的感觉和方向。
2、加入WTO后,多元文化将对我国传媒环境产生更大影响。我国加入WTO后,外国媒体的进入将是现实问题。同时,电视卫星直播进入家庭也是大势所趋。可见,“十五”期间,我们将更深一步面对多元文化的介入,及其对青少年成长的影响。青少年处于社会化进程的关键时期,以往有关社会规则的建立,主要靠文化传统与学校教育的影响。而在多元文化并存的传媒环境下,青少年极有可能以所谓的“国际标准”建立有关的社会规则。所谓“国际标准”,实际上就是以强大的经济实力为依托的“西方标准”。当然,西方文化有很多有价值的东西,是我们应该吸取的,这毫无疑问;但也确有不适应中国的东西。
3、网络的崛起,已开始深刻影响青少年感知、认知世界的方式,以及社会规则的建立,甚至影响到他们的世界观与方法论。网络时代的一大特点是个性化的提升。网络消费与大众传媒消费最大的不同在于:传统大众传媒是“社会化消费”,而网络消费却是个人、个性的“差异化消费”。网络的个性化消费所导致的社会后果是:(1)社会整体感的缺失,更多强调以“自我”为中心,个性的张扬进一步提升。(2)表达与获取信息的自由度大大提高,同时也伴随着资讯权威的丧失。如果我们的青少年把网络作为获取社会资源和进行社会表达的基本工具,那么传统的社会权威将会进一步的消减。
青年道德观念趋向
根据目前青年道德观念的状况,“十五”期间,青年的道德观念趋向与变化,可做如下预测:(1)爱国主义在青年当中会有较大的发展。这主要来自以下两个方面的推动,而非来自我们的道德教育:一是国家的日益强大;二是在“全球化”的进程中,国际霸权主义对我国的歧视甚至欺负。这正反两个方面的力量,会促使中国青年滋生爱国主义情绪。(2)道德的制约将在一部分青年中产生较大作用。当前,人们在选择人才时,不仅要看他的知识技能,更看重他的人品、思想素质。一个人的人品不好,不管他有多大才能,都是不可信赖与不可靠的。社会对人才的这种要求,将被一部分青年所感受,从而思考“如何做人”的问题。可以预见,“十五”期间,现实生活中的道德教育对青年个人发展的作用,将会越来越明确化。(3)适合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道德观念将会快速发展,形成正负两面兼具的道德“双刃剑”。(4)现实生活对青少年道德的影响,要远远大于“道德教育”的影响。(5)随着生活环境的日趋稳定,青年的文明程度与文明行为会有较大提高。(6)传统的伦理关系和观念将受到进一步冲击,父母、师长在青少年心目中的权威地位将继续下降,追求两代人“平等”与“朋友”的伦理关系将在青年中增强。(7)随着生活条件的改善,父母照顾的周到,青少年意志的磨练几乎空白,青少年的意志力会普遍减弱,惰性会增加。特别是城市青少年意志力的衰退,要比农村青少年速度快、程度深、范围广。(8)“享乐主义”、“金钱主义”与“个人主义”在青少年中还会持续发展,一时难以遏制。(9)道德发育的环境更趋复杂,电视、网络、刊物、商品、公司等开始对人的道德产生重要影响。(10)青年对以往的道德教育理论和方法会产生进一步的质疑和挑战。(11)道德观念的多元化会持续,东方传统价值观与西方价值观会同时起作用。
解决青年问题的政策化
在中国,青年问题演变到21世纪,主要与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一些问题有了新的联系,也有了新的区别。在80年代,我们可以说,中国的失业问题就是青年(包括“知青”、中学毕业生等)的失业问题。在90年代,我们可以说,中国的教育体制问题给青年的成长带来了复杂的后果。进入21世纪,应该说,中国的青年问题与青年群体的利益紧密相联,而青年群体的利益又无一不与整个社会各群体的利益联系在一起。也就是说,青年群体利益的独特性,让我们不能把青年问题与其他社会问题混同在一起;但离开了整个社会利益的大格局,我们又无法把青年整体的利益说清楚。未来5年,我们会更真实地感受到这一点。而解决青年问题的关键,我认为,是要在新的视野与基础上,寻找到新的途径,即应对青年问题的政策化途径。
所谓“政策化途径”,就是以公共政策为框架,在青年问题的诸多表象中,确定其中的公共主题(这些主题必定与社会经济发展的一些最基本的问题有关),并通过特定的渠道或程序(如共青团组织对这些问题的调研,有关团体组织的讨论交流,新闻媒体的报道与呼吁等),成为政府的政策议题,最终达到依托行政力量以解决青年问题的目的。以非行政组织的力量(如共青团、社区等)解决青年问题,曾经是许多青年问题学者的理想设计。事实证明,这样的设计无法解决那些事关青年群体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甚至一般问题)。因为,随着经济市场化程度的提高及相应的社会运行机制的变化,青年群体所面临的问题越来越多地具有社会经济特征,越来越多地与整个社会的利益格局的调整相关联,而我们的一些团体和组织并不具有影响上述特征和调整进程的力量。
青年问题具有很强的公共性。从理论上可以说,非行政力量在解决青年问题方面,应起到越来越大的作用;但实际上,至少我认为,在未来5年内,行政力量以政策化途径推进青年问题的解决,是必然选择。目前青年在教育、就业、收入、权益维护等方面的问题,没有哪一个是能以非行政力量解决的。
进入政策议程的青年问题,又该如何解决呢?(1)青年问题要从进入政策议题的其他公共主题中剥离出来,将青年群体的利益视为社会利益格局中的独立部分来考虑。(2)以行政力量整合社会资源,把握青年群体在具体的社会经济格局中的利益状况,为青年问题的解决确立政策重点和范围。(3)寻找合适的政治时机,实施相关政策,并施以严格的督促措施,确保政策的到位。
青年的社会参与
“十五规划”与青年发展关系密切的问题,主要在三个方面:
一是“科教兴国”与“人才战略”。目前的国际竞争基本上是人才竞争。而我国的人才流失严重,其中很大一部分流失的是青年人才。应该说,我国目前还没有建立起一个可以让人才脱颖而出的有效机制。如何吸引人才,不仅是政府亟待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也是青年组织应面对的问题。
二是思想道德建设。青年是先进文化的塑造者,而部分青年的“价值危机”、“信仰危机”令人担忧。目前社会仍偏重于对青少年科学知识的教育,而科学知识只能解决部分问题,解决不了人文、信仰、道德方面的问题。
三是民主法制建设。我国社会向民主化、法制化发展的方向越来越明确,国家政策的决策、制定与执行越来越开放、民主。党建工作中,江泽民总书记又提出“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我们应从大的方面思考,解决共青团如何贴近青年的问题。
“十五”期间,青年的社会参与主要有三方面问题:
1、强化青年参与的主体意识。青年思想活跃,具有参与性、反判性、创造性强的特点。没有这些特点,就不称其为“青年”。强化青年参与的主体意识,就是要塑造有现代参与意识的人,建设我国的“公民文化”。建设“公民文化”,要求人们既要积极参与社会,又要对社会负责,两方面都不能过。如果动员过度,青年的参与热情过高,社会又不能提供相应的渠道,就会出现问题。目前,就总体而言,是青年的社会参与不够,这对国家、民族的长远发展不利。
2、疏通青年参与的社会渠道。当前,青年社会参与的渠道不畅,是需要解决的问题。过去,我们大多采取的是“动员性参与”,带来不少负作用;今天,我们强调“制度性参与”,就是要完成从“动员性参与”向“制度性参与”的转变,建立一个“公民政体”。要想达到公众的“社会参与水平”至少与“社会参与需求”相平衡,需要不断疏通参与渠道。党和政府在这方面已做了很多工作,但是还不能满足社会的需求。可以预见,今后青年的社会参与愿望会越来越旺盛,我国现代化建设的进一步发展,也需要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年人的热情参与。如果体制内的参与渠道不畅,年轻人就有可能到体制外发泄。
3、加强青年参与的制度建设。加大青年社会参与的力度,最终要落实到制度、机制上。目前一些青年组织存在“官僚化”的倾向,必然对青年缺少吸引力。相比思想、道德建设,制度建设更容易落实、抓实,也更容易扭转目前一些青年组织在社会上没有地位、号召力差的被动局面。同时,搞好制度化,也有利于青年在社会参与过程中形成良性的“参与文化”,这也正是能够构成“公民政体”的社会基础之一。当然,建立公平、有效的社会参与制度与机制,需要从基层做起,一步一步来,不可能一步到位。
青年就业的主要问题
“十五”期间,我国青年的就业状态将呈现以下特点:(1)青年人口是我国劳动就业的主体。一方面,在目前从业人员中,有近半数的人年龄在35岁以下;另一方面,新增劳动力中多数为青年人。(2)青年人口的总量将处于一个相对较高的平台。90年代以来,青年人口的总量一直呈下降趋势,但从2001年起将有所回升。(3)青年人口的整体文化素质偏低,适龄人口中“高就业率、低就学率”的趋向明显。(4)青年人口已成为劳动力市场上的“高风险”人群。城镇失业、下岗人员中的大部分是青年人(1999年城镇失业人员中16-34岁的人,占63.4%),农村青年的就业压力增大,越来越多的具有中等或高等学历的青年开始加入失业人群。
“十五”期间,我国将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劳动就业形势也将出现新的变化,一些新的因素将对青年就业产生重大影响:(1)“十五”期间劳动力供给总量处于一个较高的水平,就业压力仍然很大。(2)“十五计划”的经济增长指标是7%,较前有所下降,但如果经济增长的就业弹性系数没有较大提高,吸纳就业的能力也将下降。(3)结构调整是“十五计划”的一条主线,且具有战略性、全局性的和开发性,目的是实行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增强我国经济的国际竞争力,但短期内会使就业方面的结构性矛盾更加突出,对劳动者文化素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4)“十五”期间,“城镇化”的步伐将进一步加快,城镇劳动力除了自然增长外,机械增长的速度也将加快,社会正规部门的就业压力进一步增大。(5)加入WTO,对我国的就业形势将产生更多不确定的因素。
总体来说,“十五”期间,青年就业将面临四大矛盾:(1)劳动力总量供给居高不下与就业岗位不足之间的矛盾;(2)技术进步与产业升级与青年劳动力素质偏低之间的矛盾;(3)就业机制和渠道的多元化与劳动者就业观念之间的矛盾;(4)国有企业冗员集中排放与劳动力市场缺位之间的矛盾。这些矛盾并不是相互独立的,有其内在联系,必须采取系统而具有针对的措施加以解决。
未成年人立法的重点
“十五”期间,与未成年人有关的社会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1)物质进一步丰富,营养结构改变,使未成年人在身体上日趋早熟。(2)网络的发展与媒体的竞争,导致未成年人获得知识的渠道增多。(3)市场经济进一步发展,未成年人对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法律与道德、个人发展与社会责任的认识,可能会超出目前成年人所能要求或希望的范围。(4)市场竞争出现的贫困家庭,无法应付未成年子女在住房、医疗、学习等方面的需求。(5)短时期内,教育改革的方向仍然不能明晰,教育现状与社会发展对于未成年人的要求相比,仍然存在很大差距。(6)思想行为多元化,主流道德对于未成年人的影响尚显乏力。(7)传统集体组织的瓦解、单位功能的改变,使未成年人在获得更大发展空间的同时,所受的监督相应减少。
为适应上述社会环境的变化,“十五”期间未成年人的立法有许多工作要做。其重点是:(1)立法内容要根据社会的发展变化作出相应调整,研究今天乃至明天未成年人及其父母的思想、行为,以制定与时代发展相适应的法律。(2)原有的有关未成年人的法规不成体系,漏洞很多,需要进行系统研究,以制定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科学的法律体系。(3)加强对于未成年人与监护人之间法律关系的立法,以保障未成年人在家庭中所享有的各种权利。(4)明确学校作为平等市场主体的法律地位,制定调整未成年人与学校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5)从法律上明确国家在未成年人成长过程中所负有的责任,保障未成年人在处于困境时,能够获得有效的国家帮助。(6)改变目前对有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缺乏有效对策的局面,制定科学的未成年人矫治法规。(7)在重视预防与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问题的同时,加大未成年人为刑事案件被害人的相关立法的研究与制定。(8)进一步研究与未成年人有关的司法制度体系,设立“未成年人法庭”,在民事、行政、刑事司法程序上保障未成年人的权利,大力发展针对未成年人的法律援助事业,尤其要加强涉及未成年人民事或行政权利的法律援助。
“城市化”趋势与青年处境
“十五计划”明确提出,要加快我国“城市化”发展的步伐。相对于这一重要战略背景,当代中国青年正处于三种时态:完成时(城市青年)、进行时(时城“打工”的农村青年)、预备时(未进城的农村青年)。
“城市化”将是未来中国社会发展的一个明显趋势:(1)城市的发展速度在加快。从2001年开始,我国每年的城镇人口要增加1300万,相当于一个“上海”。1300万人中,青年人口所占的比重应是最大的。这意味着我国每年城镇青年人口的数量要急剧扩大。城市结构决定城市青年的问题。而目前中国城市的分布极不均匀,东西部差异很大,发达城市多聚集在东部沿海,我国的“城市化”尚需均匀发展。(2)城市的发展规模在扩大。一般说来,人口在200万以上的叫“特大城市”,50万到100万的叫“大城市”,50万以下的叫“中小城市”。目前我国提出的“小城镇、大战略”,只是一种过度型态。所谓“小城镇”又可分成二级:其一,人口在10万以下的县级市。其二,人口在3千到1万的小城镇。现在有人号称我国有1万多个“小城镇”,而实际上这些所谓的“小城镇”大都只有几千人口,正是今后我国“城市化”发展要合并与泯灭的对象。现在的农村青年进城,一般进中等以上的城市。就是一般农民进城,也主要进中小城市。“小城镇”绝对不具备可持续发展的内在动力。(3)城市的发展质量在提高。犯罪、失业、污染、住房、饮食、交通、医疗等方面问题解决的好坏,决定一个城市的质量。我国的城市发展一直采取的是“规模战略”——“严格控制大城市,大力发展中小城市”,而目前已经进入城市发展的“质量战略”阶段。提高城市居民的素质,特别是新进城的流动人口的素质,将成为我国“城市化”进程中的一个核心问题。
上述“城市化”的趋势,将带来一些与青年有关的问题:(1)规范与发展问题。在“城市化”进程中,对于青年特别是对于“新进城”的青年,究竟是“在规范中发展”,还是“在发展中规范”,其主调必须明确。可问题是,若以法制、道德的规范为主,似对“城市化”发展的主流可能不利。(2)农村社会稳定问题。青年人进城了,老年人留在农村;而目前中国农村的“社会养老”水平还很低,只能靠“家庭养老”。农村青年进城后,他们的父老乡亲怎么办?这是关系农村社会稳定的一个棘手问题。(3)城市建立方式问题。目前,上海已出现“三个集中”:农民向城镇集中,农田向农场订中,村镇贸易小企业向工业园区集中。在今后中国的“城市化”进程中,以往那种粗放型的“城市化”不能重演。这急需制定相关政策、展开有关研究。
(根据录音整理,未经本人审阅,标题为摘编者所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