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财经大学,广东 广州 510320)
摘要:几年之前,在全国几乎所有的大中型城市兴起了一种新型的自行车,几乎霎时间就铺满了城市的大街小巷,这也引发了一阵热潮,为公众提供了一种新的经济模式——共享经济。那么什么是共享经济呢?共享经济(亦称分享经济、合作消费)是通过互联网平台将商品、服务、数据或技能等在不同主体间进行共享的经济模式[1]。本文通过共享单车为大众提供的便捷和实惠,以及其在运营中所存在的占用公众资源、资金监管等问题,分析共享经济的利弊,研讨共享经济快速发展的原因,为共享经济更好的成长出谋划策。
关键词:共享经济;公众资源;资金监管
一、共享经济的优势及其快速发展的原因
(一)、国家导向推动共享经济的发展
目前我国经济经过了一段高速发展的时期,经济步入了新常态,并且我国一直在提倡建设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社会,而共享经济正好就是集中社会资源,以廉租的方式提供给大家使用,这也就使得每一个共享经济的物件相对于共享经济出现之前的边际成本越来越小,使用的社会资源就会处在一个大致的范围内,这样我们就会节约更多非必需的资源,使国家,地球承担更少的负担,对人类以后的发展也是非常有利的。同时,由于我国前期经济快速发展带来的诟病,全国上下现在十分注重环保,而共享单车为公众提供了一种更加绿色出行的可能,并且加上政府的倡导,国民也会更加主动的选择这种低碳的出行方式,这对我国环境污染的控制也是具有积极作用的。由此我们可以看到,从国家整体政策的方面考虑,共享经济的出现是必然的,它完全符合我国接下来所要倡导的公众模式。
(二)、公众素质的提高和低廉性为共享经济加速
对于社会公众来说,共享经济的出现为大家提供了一种节约公共资源和自身资源的可能。共享经济更像是租借使用,其能够最大化利用现有物品资源,打破时间的限制,能够有效提升社会闲置资源的使用效率。[2]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教育的普及,国民也越来越注重自身的素质和修养,并且问题意识也越来越普遍,为了人类的延续和实现自身道德对自己的规范,更多的大众便有了节约资源的想法,而共享经济正是实现这个想法的重要途径。此外,由于共享经济的低廉性,它也会为公众自身节约一笔财物,这对于一部分在城市打工的蚁族是一个实惠,因为他们可以用相对较低的成本享受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
(三)、共享经济积极带动产业发展
共享经济还有一大好处就是为投资公司提供了更多的投资模式。当ofo和摩拜出现在城市的大街小巷之后没多久,小蓝车,小鸣等其他的共享单车也瓜分起共享单车的市场份额,资本的嗅觉是敏锐的,现在不仅有共享单车,还有共享雨伞,共享汽车,甚至共享女友等一系列共享家族。当投资公司有了这些最新的投资模式之后,他们就可以优化自己的投资结构,更好的实现利润最大化,同时也能更好的实现公司对于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和其对社会所做出的贡献。另外,随着共享经济的发展,对于社会来说会形成一条共享产业链,例如在共享单车实行一段时间之后,ofo公司就开始招聘一些员工进行专业的修自行车的培训,由于共享单车的基数非常大,所以招聘的员工自然不在少数,由此我们可以试想一下,若把单车的上下游产业链的各个方面全部打开,再按这种方式扩展到每一个共享经济当中,那么对于社会就业的推动无疑是巨大的。若真如此,我国的就业压力应该会得到不错的缓解。
二、共享经济的诟病及思考
虽然共享经济对于我们国家和个人带来了这么多的好处,但它就只是这样吗?当然不是!事物都是具有两面性的,共享经济的存在当然也会有它的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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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共享经济极大的占用了公众资源
共享经济在为大家提供方便的同时,也占用了一定的社会资源。当我们走在街头,我们可以很明显的注意到哪里都有共享单车的存在,可能在路边,可能在路上,可能在湖边,也可能在树上。当单车在马路上停放时,很有可能会引起一些后果严重的交通事故,这也是共享单车的潜在成本。当然这个问题的出现一方面是因为有些单车使用者的素质有待提高,另一方面也是由于投资方的监管措施不到位,并且大量的投放也会影响城市的市容市貌,引发城市的交通拥堵等。所以是否要对投资方收取公共管理费用也是我们一个值得商讨的问题。
(二)共享经济资金运用监管仍不完善
我们知道无论是共享单车还是共享汽车,几乎所有的共享家族在使用之前都会收取使用者一笔押金,用来抵扣使用者在使用物件之间的花费,那么问题就出现了,投资方是否具有收取押金的资格。是不是有些我们可以断定为非法集资或者最起码是踩到了红线呢?并且,几乎所有的公司对于收取押金产生的利息或者收益并无明确规定,一般情况下,当公众要求退还押金时,也只是退还本金部分,而巨量押金所得的收益一般归投资方所有,这对他们可是一笔不小的收益。但是,金融市场是脆弱的,如若任由这种行为乱来,可能会对资源的配置和金融市场的稳定产生不小的影响,所以,押金的问题是否属于非法集资值得商榷,并且公司本身和政府有关部门也要加强对相关资金运用的监管,尽可能的减少由此给经济秩序带来的动荡。在新模式、新技术出现时,监管部门首先要考虑如何去支持新模式、新技术的发展,而不是强行将其置入旧的监管体系内[3]。
(三)共享经济存在“野蛮生长”的趋势
共享经济还有一个问题,那就是在前文中有所涉及到的随着共享经济的发展,共享家族的成员越来越庞大,那么有些资本为了获取巨大的利润,不惜触犯道德和伦理的底线。例如共享女友的产生,这本身就是一个不符合公序良俗的东西,由此,我们可见,共享经济是随着社会、经济的进步产生的,但目前并没有很多与其相适应的法律,规章,条例来规范它的运行。所以,我们一方面在享受共享经济带来实惠的同时,更要考虑它现在是否属于“野蛮生长”,它的每一个创新是否真的会对我们的行为,道德带来好处。那么,在目前法律并没有完全明确规定共享经济的同时,我们每个人要绷紧道德的那根弦,投资方也要有道德的底线,不为了赚钱而违背道德。
总结:
通过以上论述,我们可以窥探到共享经济目前正极大的改进着大众的生活,为公共生活创造着便利,但我们对于新兴事物的管控还不够具体,导致共享经济带来的弊端也时刻影响着我们。对于这个问题,我觉得政府有关部门应该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尽快做出规范性文件,使共享经济更加有序。共享经济的有关公司也要具有道德意识和法律意识,不要把资本的“铜臭性”带入共享经济这个新型的经济模式中。同样的,对于我们大众来说,我们要具有更高的道德素质,让共享经济真正的将其便利性发挥到最大程度。政府监管部门应顺应时代发展,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严格的问责机制,不能为了维护既得利益集团的利益而对共享经济一棒子打死,同时,也不能对新形态下的共享经济听之任之、放纵不管。[4]说到底,只有政府,公民和投资方三方共同努力,才能使共享经济更好更快更长远的发展!
参考文献
[1]汤天波,吴晓隽.共享经济:“互联网+”下的颠覆性经济模式[J].科学发展,2015(85).
[2]梁洪耀,姚玲.“互联网+”时代下共享经济的发展现状和对策思考———以共享单车为例[J].中国市场,2017(27).
[3]马强.共享经济在我国的发展现状、瓶颈及对策[J].现代经济探讨,2016(10).
[4]张加顺,安秀荣.共享经济在我国的发展现状与建议[J].经营与管理,2018(2)
作者简介:张家荣(1993—),男,河南省郑州市人,保险硕士,单位:广东财经大学保险硕士研究教育中心,研究方向:社会保障。
论文作者:张家荣
论文发表刊物:《知识-力量》6中
论文发表时间:2018/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