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陆性病蔓延的社会学、心理学、行为学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大陆论文,性病论文,社会学论文,心理学论文,行为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国大陆曾在1964年宣布基本消灭性病。但从1977年起,随着一例因传入性原因而感染的性病患者的收治,这一十几年基本无性病的历史结束了。进而性病迅速蔓延,直至成为中国大陆近20年来最严重的社会问题之一。
性病的蔓延是社会成员个体生理、心理、成长与生存环境及整个社会大环境等因素互相交融、互相影响、互相作用的结果,对性病蔓延的研究和防治需要跃出传统单一医学、社会学或公共卫生的思维框架,构建起社会——心理——生理新模式。因此,本项目强调在社会学、心理学、行为学、医学、流行病学等多学科基础上的跨学科研究。通过调查和对已有资料的综合分析、研究,本研究报告论证了中国近十几年性病蔓延的一般状况及特征,探讨了性病蔓延的社会背景、家庭婚姻背景,性病患者及高危人群中的嫖娼卖淫者的心理、行为特征,以及导致性病蔓延的管理上的原因,提出了控制性病蔓延的社会——心理——心理新理论模式及有关对策性建议。
一、性病蔓延的一般特征
中国大陆在1964年基本消灭性病后重新出现性病之始点是在1977年,而从1977年起的20年来,中国大陆性病的蔓延显示出如下特征:
第一,患者人数迅速增加。被登记报告的性病患者在1977年仅3 人/例,至1986年,为5000人/例,1989年底增至22万多人/例,而1995年年发病率达142.43/10万。在不到20年的时间里,仅被报告的发病人数/病例就增加了十几万倍。
第二,传播地区迅速扩展。在70年代末,性病主要在南方沿海经济发达地区的城市和对外开放的旅游城市中传播,而在今天,不仅全国所有的省(市)自治区,并且城市和农村都出现了大量的性病患者,性病发病率都不断上升,性病在某种程度上已成为一种多发病。
第三,病种的构成发生了变化。在解放以前,性病病种的构成以淋病、梅毒为主,在近十几年中,虽然淋病所占的比例仍一直占首位,但梅毒所占的比例一直是较低的,而非淋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的比例大幅度上升了,并且出现了新的性病病种——艾滋病。至1996年8月, 中国大陆发现HIV感染者的省(市)自治区已达28个,累计报告的HIV感染者和艾滋病患者共达4305例,其中,已发病者131人。而专家认为, 还有相当一部分感染者潜伏在正常人群中未被发现。
第四,性病患者的性别比例不断缩小。就一般而言,性病患者中男性多于女性。但近十几年来,这一性别间的差距正在不断缩减,男女之比1987年为2.4∶1,1991年降至1.8∶1,1994年继续下降至1.5∶1。
第五,性病患者的年龄集中在性活跃段,但儿童患者的人数正在增加。目前,儿童性病病例已占至性病总病例的0.6%左右, 而艾滋病的蔓延也由血液制品传播、性行为传播进入了第三阶段的母婴传播阶段。
第六,多性交对象人群是发病率最高的人群,卖淫妇女和嫖客是主要的性病传染源。据全国性病监测点1994年对五种不同人群602869人的检测,性病检测率按所占比例由多到少排列,其序位为多性交对象人群占12.14%,婚前检查者占1.63%,妇科门诊病人占1.57%, 饮服行业工作者占0.12%,供血人员占0.05%——多性交对象人群性病检出率是最高的。该监测点的另一份统计表明,性病患者中,卖淫妇女和嫖客分别占38.4%和36.46%,夫妻传播的占18.77%——卖淫妇女和嫖客占绝对多数。不仅如此,即使是夫妻间的传播,亦是以有嫖娼史的丈夫传给妻子为主。此外,同性性行为作为性病传播途径的危险性正在扩大。1993~1994年间,同性性行为成为导致性病病例数增长最快的传播途径,病例的年增长率为263.16%。
第七,城市发病率较高,增长速度不仅较快,且呈线性增长。被监测的发病率1987年为26.53/10万,1990年为80.37/10万,1994年为151.82/10万;被监测的农村发病率1987年为16.75/10万,1990 年为60.37/10万,1994年为44.34/10万:城市显然较之农村有更高的发病率和增长速度,且其增长为直线增长。与城市相比,农村发病率较低,且在近年又有所回落,但与1987年以前比,1987年以前,农村少有性病报告,但至1994年已达44.34/10万;与1987年相比,农村1994 年发病率为1987年的2.65倍,因此,农村发病率及增长幅度也是不可低估的。
第八,性病患者的职业分布出现阶段性变化。在1989年以前,以个体经营者发病率为最高(1256.03/10万), 干部和职员发病率增长最快(年均增长幅度为290.71%);在1989年以后,随着农村人口的大规模流动,出现了持有农村户口但已不从事农业劳动的流动人口,尤其是流入城镇和城郊结合部劳作生息的农村流动人口发病率上升幅度快,患病人数速增的现象。
从以上分析中可以看出,无论与五、六十年代相比,还是与解放前相比,近20年来中国大陆性病存在与蔓延的特征显然是完全不同的。
二、近十几年来性病蔓延的社会学分析
作为性行为传播疾病,性病近十几年来在中国大陆的蔓延是中国大陆社会近十几年来越轨性行为——非婚性行为,包括性乱交、商业性性行为、婚前性行为、婚外性行为等剧增的一个结果。其中,商业性性行为的剧增是居首位的。而越轨性行为的剧增,直至成为具有某种普遍性的社会现象,又是以社会的变迁为大背景的,或者说是与整个社会的变迁紧密相连的。这些社会变迁包括:
1.性观念由政治化向世俗化的转型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三十余年中,政治信仰、政治制约和政治制裁对人们性观念的构建与实践有着强大且专横的作用,人们由此更习惯于以革命的名义,从政治出发来选择、确立、规范、调适自己的性行为。而近十几年来,随着全社会政治信仰的淡化、政治约束的宽松和政治制裁的减轻,人们开始更注重自我的实际利益和眼前利益的获得,更乐于物质和感官享受的满足,更追求自己对于日常生活的拥有。正是在这一由政治化向世俗化转型的社会大背景中,中国人的性观念也开始了从政治化向世俗化的转变。而这一世俗化的主要内容可概括为:性行为以生殖和政治两大目标为指向转向以享乐为目的;性及性行为受到普遍的约束和压抑转向被宽松和宽容以待;婚姻以政治或爱情满足为主要标准转向以物质和经济上的实惠的获得为重要准则。[1]
2.流动人口数量剧增,流动范围扩大
流动人口数量剧增、流动范围扩大是近十几年来中国大陆社会日益显现的又一社会现象。而进一步从区域性流动人口的性别分层看,大多数流动人口为男性;从区域性流动人口的职业分层看,以长途运输驾驶员、供销采购业务人员、个体经营者、企业承包者、农民工、出差者、旅游者为主。流动人口中的许多已婚者往往长期在外,难以顾家,夫妻情感交往与性交往难免存在经常性乃至长期性的“空洞期”,他们的妻子,尤其是那些曾习惯于与丈夫互相厮守在家、习惯于在心理上依靠丈夫者会感到前所未有的寂寞乃至失落,以至失陷于外面的诱惑,直至以卖淫来满足自己的情感或性的需求。如,我们在对卖淫妇女的访谈中了解到,一些人就是因丈夫长期在外,在与经常帮助自己的丈夫的男友或邻居通奸后,再开始卖淫的。
而就大多数男性流动者而言,由于长期单身在外容易产生孤寂感;常处于陌生或竞争激烈的环境容易产生不安全感;生活的不安定使其容易产生飘泊无着感;寻欢作乐的心情使其更愿及时行乐,因此,他们中的许多人难免时常会产生情感“饥饿”和性“饥饿”。而长期单独行动,无论家庭还是社会的约束力都较小,长期处在较为陌生的环境中,角色的自我约束与控制也会弱化,以买情或买淫来满足情感或性的需求便往往会成为其中一些人自觉或不自觉的行为。
除了国人外,近十几年来,海外游客在流动人口中的比例也不断增加。不仅仅是单身的孤寂,出自传统的男性性心理和所在国家社会习俗,他们中的不少人也有买淫的意图:包括国人和外人在内的此种流动人口的此种需求由此结构成近十几年来中国女性色相的一大“买方市场”。
——作为“买方”的长途运输驾驶员、采购供销业务人员、个体经营者、企业承包者、农民工、因公出差者、国内外旅游者等是流动人口;作为“卖方”卖淫女性大多是以内地到沿海,农村到城镇为走向,也属流动人口,而绝大多数“淫”的买卖又是在区域流动过程中实现的,无疑,流动人口的区域流动过程已成为性病蔓延的一个重要环节。
近十几年来,人口大流动不仅在区域间,在职业和行业间也大规模地发展着,并由此使社会上出现了一部分“先富起来的人”,形成了一个个人收入及消费都远远高于一般人的高享乐阶层。
从阶层地位角度看,许多先富起来的人原先的社会地位不高,有的是处于社会最底层者;从性别角度看,高收入层中是男性而不是女性占了多数。而这两者相结合的一个结果是当生存和安全需求满足后,许多先富起来的人产生了社会尊重需求和自我实现需求,由于原先较低的社会地位决定了其中的大多数人较难顺利地得到社会的承认,而其最多拥有和足以炫耀的是钱财,于是显示钱财成为许多先富起来的男人们满足自尊心的重要手段:大把花钱玩女人,或者在玩女人中大把花钱是其中最风行的一种。两者相结合的第二个结果是,当原先社会底层的生活丧失吸引力,需要新的生活刺激时,各种新的生活行为、生活方式成为先富起来者的兴奋点。其中,由于长期的性压抑使得中国人更热衷于性刺激,先富起来者不仅当然不例外,且更有实现的财力支持,于是,嫖娼便成为先富起来的男人们的某种常规行为。有更多的越轨性行为难免会有更多的感染性病的机会,所以,在性病患者中,按人口所占比例计算,个体经营者、私人企业主之类的先富起来者位居首位。
3.贫富差距扩大,出现了小康水平下的新贫穷问题
论及近十几年来中国大陆贫富差距的扩大,人们认为可分为阶层间差距的扩大、群体间差距的扩大和区域间差距的扩大三类。而贫富差距扩大带来的一个后果是新贫困阶层的出现:仅1994年全国职工中生活困难者的比例就已由5%上升到8%。截止1994年底,全国城镇已有2000万人口生活有困难。再加上占全国人口5.4%的6500万农村贫困人口, 处于新贫困阶层者就不是一个小数[2]。
较之新贫困阶层的出现,贫富差距扩大带来的另一更为普遍化的后果是人们相对贫困感的浮现与加深,于是利用一切资源与手段求富与求乐便成为一种时尚追求、一种潮流。而一旦人们置法律、道德、尊严于不顾,认为“性”是最有用的资源,性交易是具有最大效益的手段,或者认为自己除了“性”之外便一无所有、一无可用,那么商业性性交易就难免不成为一种致富的途径。
进一步看,在社会财富分配过程中,女性一直处于劣势,她们所拥有的财富少于男性;在社会资源的配置结果中,女性一直处于劣势,她们在求富求乐中所能利用的资源少于男性,但女性求富求乐(包括为家庭和为自己)之心并不弱于男性,许多人为家庭求富的责任也不弱于男性,而整个社会中不仅是男性拥有更多的财富和社会资源,并且仍更多地允许男人放荡和更多地视男人为尊者,于是,那些视求富求乐高于一切的女性便往往以商业性性交易为手段,或直接谋取“无本万利”,或以求获取更有用的资源后去致富——社会财富与资源配置中的性别不平等使得今天仍更多地是女人以色相和肉体为资本来赚取男人的钱和“门路”,而不是反之。这是一。社会财富与资源分配中性别不平等也使得即使在今天,婚姻也仍是女性在求富求乐中最习惯使用和最行之有效的手段。只是,即使在今天,普通的农妇女工下岗者也是很难以常规手段通过婚姻进入高享乐层的,相比之下,以卖淫为实现途径则较容易些,尽管须以尊严的丧失和被法律制裁为代价。但一旦当事人更看重对于高享乐层的进入,卖淫也就成为必然的“退而求其次”的手段。这是二。社会财富与资源分配中的性别不平等更使得往往是妇女而不是男人在家庭中处于被支配的地位,而一旦女性卖淫作为“致富”的一种手段得到某种社会认同,那些视求富求乐高于一切的丈夫们便会强迫妻子卖淫以致富致乐。我们在调查中就发现过一些为家中建房筹款、为丈夫还赌债而被迫卖淫的妇女。近十几年来基本上是由相对贫困的农村山区流向相对富裕的城镇平原,由相地贫困的内地流向相对富裕的沿海,由相对贫困的女性农民、待业下岗者、工人流向相对富裕的男性个体经营者、企业承包者、企业主等高收入者及海外游客的卖淫流向决定了性病患者的城镇多于农村、沿海地区多于内地、男性多于女性的特征。
4.社会环境的“性化”对越轨性行为的催化和激发
与前三十余年相比,近十几年来中国整个社会环境中的性刺激因素日益增多与强化,社会环境已到了某种“性化”的程度,其主要表现为:
(1)卖淫嫖娼和色情活动增多。据公安部门统计,1994 年全国查获卖淫嫖娼案件14.3万起,查获卖淫嫖娼者28.8万人,分别比1993年上升15.4和16.6个百分点;查获卖淫团伙4547个,成员2.3万人, 取缔卖淫窝点4917个;1996年全年查获卖淫嫖娼案件20.96万起, 查获卖淫嫖娼者41.8万人,分别比1995年上升12.5%和15%。
(2)色情淫秽制品流传,色情描写普遍化。据公安部门统计, 查处的淫秽制品1991年1~11月为17500多起,涉及42600多人;1992年1~11月份为12000多起,涉及32300多人。除了色情淫秽制品外,文学书刊、影视片、KTV片、挂历、绘画乃至各类广告中的色情描绘、 描述也日益增多。
(3)女性服装的性感化。 中国女性在宋元封建社会中是束胸裹脚的;在前三十余年中,是与男人穿戴不相上下的;而在今天,女性的服装越来越讲究女性的身体特征,曲线成为女性服装的关键。不仅如此,透明、暴露甚至也成为许多女性展示性别美的一种手段。
(4)两性亲昵行为的公开化。在近十几年来, 两性亲昵行为逐渐公开化,且不论恋爱中的男女携手并行于大街上已成为常规行为,众目睽睽下两性拥抱、亲吻也司空见惯。两性间情感表达的不避他人已成普遍现象,人们对此也日益持宽容态度。
除此之外,社会被“性化”了的表现还包括爱情歌曲的铺天盖地,热线电话中性生活与情感内容的充斥,性药、性工具的推销及性病治疗广告到处可见等等。
事实证实,社会的“性化”对于人们性意识的强化、性追求的增进和性需求的扩张显然有着强大的刺激和催发作用,是推进越轨性行为剧增的重要因素之一。
5.婚姻中情感、功利、性缺憾的扩展
由于基础性的缺憾,传统型婚姻中夫妻对相互间情感交往、功利交往、性交往原本往往是心有不满的。近十几年来,随着外部社会的日益精彩和个体主体意识的日益增长,无论丈夫还是妻子,对于婚姻的不满全面普遍地扩展了,婚外性行为——商业性性行为、淫乱性性行为、固定性伴侣或情人的拥有等便成为某些人弥补缺憾、排遣不满的手段。
具体来说,首先,情感曾是传统婚姻的奢侈品,直至今天,在大多数人的婚姻中亦只是某种调味品,因此,中国人婚姻中的情感基础是“先天不足”且“后天失调”的。这一“先天不足、后天失调”造成的情感基础缺憾在近十几中深化且扩大化了,情感外倾乃至外移带来的性行为越轨便剧增了。
对于婚姻情感交往的不满和缺憾感,女性往往多于男性。究其原因,其一,女性更多地将人生希望寄托在配偶身上,更注重和需要在婚姻中满足情感需求,由此,更容易对夫妻情感交往的不足或不适产生不满或失望;其二,近十几年来由于男性更多地成为流动人口,许多原本“长相守”的夫妻转为“长相望”,夫妻情感交往中出现了“空洞期”,妻子们尤其是那些更习惯于在心理上依靠丈夫的妻子们感到了前所未有的情感寂寞乃至失落;其三,尽管中国妇女的家庭地位有了很大提高,但不少妻子仍处在丈夫的强权之下,丈夫虐待妻子的事件时有所闻。在女性不愿再逆来顺受的今天,此种强权乃至虐待当然会引起妻子更多的不满直至绝望。
当然,应该说丈夫的婚内情感缺憾也是存在并发展了的,但与女性相比,这一缺憾对丈夫们来说不是致命的,其婚内缺憾更多的表现为性交往上的缺憾,爱情的失缺不过是加速或加剧了丈夫们在非婚性诱惑前的失控而已。
丈夫们婚内性交往缺憾的更多存在,首先是由于传统规范的约束使其婚内的性交往更多地处在动物本能的原生态中,并且为保持“正人君子”的形象,丈夫们在婚内性生活中也往往是有所自制的:丈夫们首先是陷自己于性需求的不能满足之中,而加上妻子们在婚内性生活中难以有所作为和愿有所作为,丈夫们在婚内性生活中便往往是难以尽兴和满足的。这样,当婚外性诱惑出现,一旦自我失控,丈夫们婚外性行为的产生更亦是难免的了。
虽然今天中国人婚姻中的功利缺憾不如情感缺憾和性缺憾那么深刻,但功利缺憾是存在的,并随着家庭和个体功利需求的强化而加深。在今天,这一缺憾主要表现为配偶间对功名、容貌、家庭义务履行和收入、消费等的单向或双向的不满、失望乃至绝望,由此产生的婚外性行为中最典型的是商业型性交易:买淫与卖淫。
6.家庭教育、抚养功能的不完善与短缺
对孩子的抚养、教育作为中国家庭的主功能之一,一直是被较好地实现的,而在家长无微不至的关怀和对此种关怀的深切感受下,家庭对于孩子,尤其是未成年孩子的吸引力也是极大的。但在近十几年来,随着成人和少儿自我意识的上升,随着离婚率的不断提高,许多家庭在抚养、教育孩子中出现了功能短缺或功能实现的不完善,与之相伴随,家庭对于孩子,即使是未成年孩子的吸引力也减弱了。
与婚姻中的缺憾一样,家庭抚养和教育功能的短缺或不完善,首先也是一种现实存在。如,普遍存在的生活上的溺爱和学业上苛求便是不完善的一种典型表现,而家庭养育功能的短缺亦是不少单亲家庭中存在着的一大问题。中国管理科学院妇女研究所在1994年对北京市的一些单亲母亲的问卷调查(发放问卷100份,回收90份,有效率100%,可多项回答)发现,认为孩子的照料和教育是最难之处的49人(54.5%),住房为主要问题的64人(71.1%),1/4的人选择了全部家务劳动的承担是其劳累的主要原因。除此之外,还有一些人有孤独和沮丧之感。因此,与双亲健全家庭中的孩子相比,单亲家庭中的孩子所得到的抚养和教育均较少[3]。
家庭抚养和教育功能的短缺和不完善对于个体来说,也是一种心理感受。由于自我意识强化和自我需求上升,乃至自我中心的形成,近年来青少年对于家长抚养、教育、交流等方面的能力及能力的实现出现了全方位、多层次、高标准的期待,而期待值越高,期待的满足也就越难实现,期待者对被期待者的不满、失望也就越大,直至形成亲子冲突。许多调查揭示的受溺爱的孩子对家长有更多的不满,与家长的冲突更激烈便是一证。
近年来,上述家庭养育功能事实上的短缺和不完善与个体心理感受上的短缺和不完善的存在与扩展,使得青少年中感到家中少乐无趣无温暖者逐年增多,越轨行为——包括越轨性行为成为其中一些人满足心理或物质需求的手段:嫖娼卖淫者中就有不少此类人。如,一份对389 名卖淫女性的调查表明,被调查者中认为父母管教方式为“适度”的占24.16%,“严厉”的占31.63%,“溺爱”的占20.82%, “经常打骂”的占11.57%,“不管不问”的占11.05%;此外,还有3.87%的人幼年曾遭乱伦强奸[4];中国两万例“性文明”调查中对2136 名性罪错者的调查表明,其中,日常与父母的交谈是“经常”的占36%,“很少”的占53.2%,“从不”的占5.9%[4]。
除上述六大原因外,常被人们论及的社会原因还有警方对嫖娼卖淫打击不力,吸毒的扩展,道德的失范等等。
三、近十几年来性病蔓延的心理学分析
进一步看,为什么在同一社会大变迁的背景下,在社会因素同样的强化、催发、刺激下,有些人或群体会出现较高的越轨性行为发生率,有的人或群体却较少出现这一现象?这就需要从心理学的角度作出分析,探讨个体/群体心理差异是如何形成个体/群体行为差异的。
从李其林等人对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皮肤科100位(男95人,女5人)性病门诊部初诊病人的调查看,艾森克个性问卷(EPQ)得分表明, 与常模相比,被调查者E分和D分较高,有非常显著的差异(P〈0.01 )。调查认为,这表明性病患者的人格倾向于外向、情绪不稳定、性格较外露、善交际、多朋友、不易控制情绪的特征。
当然,由于未能在病例中说明被调查者的性病传染源,并且,男女人数比例悬殊,这一研究的结论只能作为一个佐证。从事实看,越轨性行为是性病传播的最首位途径,其中,又以商业性性行为为最;作为商业性性行为实施者的娼妓与嫖客是性病高危人群中的位居首位者,因此,如下对娼妓和嫖客的心理调查的结果当是具有典型意义,更能说明性病高危人群等与正常人群之间的心理差异的。
赵介城等人对167位性病患者(男86人,女81人,均为商业性性行为实施者)的MMPI调查发现,被调查者与正常人在人格特征方面所显示的差异是十分明显的,其F(伪装坏)、Pd(精神病态)、Pa(妄想)、Pt(精神衰弱)、Sc(精神分裂)、Ma(轻躁狂)、Ms(非显性焦虑)得分均明显高于正常人,Re(社会责任感)明显低于常人。另外,男性被调查者的Hs(疑病)、Hy(癔病)和Py(依赖性)高于正常人,Do(支配性)低于正常人。就总体而言,男性被调查者的F、Pd、Pa、Hs和女性被调查者的F、Pd、Pa的T分高达60或60分以上;男女Re量表的T分低于40或40以下,这说明嫖娼卖淫者的人格量表的测查结果偏离常态水平。
该研究根据对具体调查对象的MMPI测查资料的进一步分析指出,该调查对象的人格具有共同的特征:平均72.41%(男性67.48%,女性77.34%)的人Pd量表得分高达或超过60。专家认为,Pd量表得分高者,一般难以接受正统的社会价值观和规范,往往热衷于各种非社会的或反社会的行为。MMPI剖析图的两点编码表明,该调查对象属于46/64型模式,其人格特征主要表现为不成熟、自负、自我放纵、对别人过多要求、而Re量表得分低于常态则说明其是不可信赖的,他们不会对自己的行为后果负责,缺乏对家庭和社会的责任感[5]。
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钱玉林等人对某劳教农场所有的200名卖淫女性调查发现,其中智商测定值在20~50的占6.5%,50~70的占18%,70以上的占75.5%;智商最高值为129,最低值为28, 平均值82,标准差19.66。该研究认为,测试显示的低智者占25 %之多的结果表明智力水平与性罪错现象可能有一定的关系,即,智能低下的妇女由于判断力和理解力较差,思想幼稚,易被利用或被欺骗[6]。
广州市精神病医院赵振环等对某妇教所494 名青少年女性性罪错者和210名在校中学生进行的艾森克个性问卷(EPQ)对照调查结果显示,前者的P、E、N量表分明显高于后者, 表明前者具有明显精神病质倾向和情绪不稳定性;而个性分布显示,前者的外倾性格频度较高,表明其具有外向性性格。作者认为,正因为她们具有典型的外向性格,富于情感反应,情绪不稳定,富于幻想,在环境因素的作用下,易产生违背道德规范的行为[7]。
我们对某劳教农场中的247名16~25岁卖淫女性的MMPI测试和115名16~25岁卖淫女性的16PF测试及与相关的中国常模的对照,也发现被调查者的疑病(Hs)、人格偏离(Pd)、偏执(Pa)、强迫(Pt)、分裂(Sc)、轻躁狂(Ma)及效度(F)量表分均非常显著地高于常模组(P〈0.001),T分达到了偏常状态。而被测者具有低聪慧性、低兴奋性和高敏感性、高独立性的特点。如果说,可以用囚禁带来的沮丧来解释被测者的低兴奋性,即这低兴奋性更多的是在囚禁的环境中后天生成的话,那么,低聪慧性、高敏感性和高独立性显然更多的是先天性的、职业性的——与卖淫在今天中国更多的仍属低智能高风险行为相对应。
为进一步考察人格特征与卖淫行为之间的关系,我们进一步将有前科者与无前科者作了比较。结果发现无前科者mmPI的mf量表分与常模相似(t=1.26,P〉0.05),而有前科者却有极显著的差异。在考虑到有男子气者能更多地闯荡社会或更多地闯荡社会使有前科者增添了男子气的同时,联系到本调查对象中17.71%(62/350)的人不喜欢甚至厌恶自己的女性性别,本资料亦提出了性心理畸变与某些卖淫女性的屡犯行为之间存在着的某种必然的联系[8]。
上述资料表明,与正常人相比,商业性性行为实施者的心理、人格特征确实存在着某种程度的乃至悬殊的差异。
当然,需特别强调的是,这些差异中有不少并非先天存在的,而是个体在社会化过程或生存过程中由社会(包括家庭)造成的。如家教的不当便是一个常见的原因。而就卖淫妇女来说,有相当多的人是在婚姻(恋爱)受挫后感到人生之绝望产生报复男人或社会的心理,或自我作践心理,从而走上卖淫之路的。如,一份对389 名卖淫妇女所作的调查便表明婚姻或恋爱的受挫是这些调查对象成为卖淫者的出发点:在“在你以往的经历中,遭受到的最大的挫折是什么”一问的293 名回答者中,选择了“包办婚姻”的占15.7%,“失恋离婚”的占39.25%, “丈夫有外遇”的占4.44%,“被虐待”的占3.75%,即64%左右的人认为其“人生最大的挫折”是婚姻(恋爱)的挫折,如果算上或多或少与婚姻恋爱受挫相关的被强奸(14.33%),这一比例当更大[9]。联系到其它调查资料所显示的其被调查的卖淫妇女中大多有失恋离婚被男性玩弄被丈夫虐待的经历,婚姻(恋爱)中的挫折对女性心理障碍产生乃至心理畸变中的作用当不容忽视。
四、性病蔓延的行为学分析
从生理学角度看,随着物质水平的提高和社会的性化,中国人的性活跃期延长了:性成熟期提前而性衰退期推迟,并且,性欲及性活动能力也增强了。但出于种种原因,近十几年来,青年人的婚龄推迟了;由于观念的束缚、财产分割或住房的困难等原因,丧偶老人的再婚率也不高。个体性需求的增进与或多或少难以进入合法性活动圈(婚姻圈)的人数的增长,便是近十几年来非婚性行为,包括商业性性行为增多的生物学原因。
进一步看,科学的性教育历来是中国教育——包括成人教育与少儿教育及社会教育、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的薄弱点。而在1964年以后,随着性病的基本被消灭,人们对于性病的预防意识,对于性病的预防、诊断、治疗手段的了解和掌握也弱化了——在性病蔓延的初始时期,甚至连许多医务工作者也不知性病为何物,更惶论诊断与医治了。于是,一方面是人们性需求强化,满足性需求的途径日益多样化,出现了容易导致性病蔓延的高危行为和高危人群;一方面是科学的性教育短缺,性病防治手段与途径的短缺,两者交互之后便产生了两大后果:一是大多数人在性行为,包括夫妻性行为中是不讲求卫生的,如本课题组1996年7—9月份对杭州市一性保健门诊部105名性病患者的调查[10]发现,在性行为前自己清洗性器官为“经常”的占28.57%,“有时”的占17.1%,“偶尔”的占38.1%,“从不”的占14.29%; 要求对方清洗性器官为“经常”的占23.81%,“有时”的占20%,“偶尔”的占40.95%,“从不”的占13.33%;其中,仅在与配偶性交前清洗的占27.62%,仅与性伴侣性交前清洗的占32.38%,两者性交前均清洗的占20%; 要求对方清洗中,仅要求配偶的占16.19%,仅要求性伴侣的占27.62%,两者都要求的占27.62%, 这使得性交中性病的感染和交叉感染极易产生;一是大多数人对性病的感染缺乏应有的自觉性、警惕性和防护手段,对预防性病的常识性知识了解甚少,甚至在商业性性行为中,作为性病屏障工具的安全套的使用也是不多的:如,上述本课题组的被调查者中患有性病后仍与配偶有性交的占25.71%,与性伴侣有性交的占23.81%,与配偶和性伴侣均有性交的占3.81%;在非婚性行为中自己要求对方或主动使用安全套的占9.52%,被动使用的占2.86%,主动与被动均有的占5.71%;不常用的占40%,从不使用的占29.52%; 对安全套的用途,认为是“避孕”的占51.43%,“避免留下痕迹”的占18.1%, “预防性病”的占5.71%,“不清楚有什么作用”的占8.57%。尽管被调查者中认为患了性病最好是“到正规医院去诊治”的占95.42%,“找江湖医生”的和“自己买药治”的均只占0.95%,但其认为性病治愈标准为“自我感觉恢复良好”的占12.38%,“外生殖器上症状消除”的占59.05%,“性病病原体完全消除”的仅占22.86%。这便是性病完全治愈较低,复发率高,感染和传播的危险性不断扩大的主要原因之一。此外,被调查者中,娼妓嫖客占86.7%,其非婚性伴侣人数最少1人,最多5人以上,但对自己感染艾滋病认为是“不可能”的占60.95%,“有可能的”占2.86%,“很有可能”的占3.81%,“不清楚”的占29.52%;对为避免感染艾滋病而改变自己的性行为,认为“值得”的占28.57%,“不值得”的占0.95%,“不清楚”的占62.86%。被调查者均为性病患者,但在问及“如果有关部门举办一个普及预防和治疗性病知识的讲习班,你会自费参加吗?一问时,回答为“不会”的占4.76%,“可能会”的占21.9%,“一定会”的占9.52,“不清楚”的占61.9%。
上海市有关部门对474例性病门诊病人的调查发现, 大多数性病病人在不同背景下与多个性伴侣进行无保护的性活动。约95%的被调查者报告在其首次感染性病之前从未使用过避孕套;在商业性性行为中,避孕套的使用率男性为4.6%,女性为3.8%;即使在本次感染未冶愈之前,仍有90%的人在性交时未使用避孕套,因此,有80%的妇女将性病的感染归咎于丈夫[11]。对其中46位被调查者的深入访谈发现,只有半数者得病后对自己的性行为加以约束(减少性伴侣人数或性交频率),少数人暂时停止性交或使用避孕套。而有近一半的被调查者在医治期间仍保持无保护措施的性交,对象多数为配偶或固定性伴[12]。对306 名性病病人的进一步询问调查发现,在感染前,仅有9/139的男性和11/93的女性在性交时用避孕套来预防性病感染;在本次感染诊断后,也只有14%的男性和12%的女性采取了保护措施预防性病感染其性伴侣。确诊后,有66%的女性鼓励其丈夫或固定性伴侣到医院接受检查,男性中这一比例为37%(P〈0.01);306名被调查者中,只有2 例女性要求其性伴侣使用避孕套,男性中无一人这样做。在获悉HIV/AIDS 在全球日益增加的信息后,有约12%的男性和15%的女性称有必要改变自己的性行为以预防AIDS[13]。
青岛市卫生防疫站对前来就诊的性病病人中的106户家庭中的106对夫妻及其中14户有子女的家庭中的16位子女进行的调查发现,男性中有非婚性行为的占67.92%,女性中有非婚性行为的占2.83%,但106对夫妻中至少有一种性病感染的男性占76.42%,女性占74.53%——夫妻中有非婚性行为的丈夫远远多于妻子,但夫妻发病率却无显著性差异(X=0.4,P〉0.05)的事实表明,无保护措施的配偶间性行为产生了性病的二次感染;16名年龄为1.5岁(男)~22岁(女)的子女中,有7人患有性病。其中,一户父亲为衣原体感染的家庭中,3 个子女均为衣原体感染,这显示性病在家庭中传染的严重性[14]。
这一危害亦在其它调查结果中得到证实。如,1992年大连市皮肤病防治中心发现了13例儿童淋病,患者最小为新生儿,最大的10岁,其父母中患有淋病者为12人[15];1990年10月至1996年,广东省医学院附属医院皮肤科对在其性病门诊就诊的145名儿童进行的性病检测中, 共查出阳性患者50例,占34.4%,其中年龄最小的为新生儿,最大的为10岁,其父母双方或一方均患或曾患过性病[16];厦门市第一医院对1994—1996年前来诊治的75位新生儿~13周岁的儿童淋病患者进行的调查发现,其传染源为父母的63例,占84%;保姆的3例,占4%;家中其它成员的2例,占2.7%;托幼园所占4例,占5.3%;不明的3例,占4%[17]。这表明,事实上不仅是家庭,全社会公共卫生意识和成人的性病防范意识都是较薄弱的,这使得少儿,尤其是婴幼儿成为近年来性病蔓延的一大突破口。
就性病防治工作而言,与现实需要相比,也是有所滞后和欠缺的。在90年代初,中国性病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概括起来主要为:(1 )缺乏全面与长久的综合治理规划;(2)防治工作发展很不平衡;(3)疫情报告制度不健全;(4)宣传教育工作不够普及化和经常化;(5)防治性病的技术力量与专业经费不足;(6)缺乏必要的法规[18]。 在近几年,这一状况有所好转。尤其在有关法规的建立、规划的构建、网络的组成方面,从中央到地方都颇有建树。但防治工作的不平衡、宣传教育力度和广度的欠缺,技术力量和经费的不足等问题依然存在。如,咨询工作已被认为能在性病和艾滋病预防控制中起重大作用的预防保健措施和干预手段,但据对全国性病艾滋病咨询工作的调查,尽管全国54个性病防治专业机构中已有55.6%的单位开展了不同形式的咨询活动,在全国尚未形成一支强有力的专业咨询队伍。不仅尚有44.4%的单位尚未开展咨询活动,并且,在已开展咨询活动的许多单位中,仅有基本接受过专业训练的1位工作者兼职从事此项工作,而且资料缺乏,有96.3%的单位没有资料或仅有少许性病、艾滋病、性学方面的专业书刊,许多工作人员对咨询存在着认识误区或了解不确切,忽略了咨询在情感心理支持、纠正不良行为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有的咨询与卫生宣传、健康教育无太大差别[19]。此外,疫情报告制度的不健全仍是一个对有效地控制和监测性病蔓延产生了不良影响的重大问题。据测算,全国性病监测系统平均疫情漏报率1993年为125.25%,1994年为16.81%[20]。可见,对性病预防治疗的管理工作也应该尽快加强。
五、对策性建议
对于性病蔓延的控制,目前更多地是以医治患者和打击卖淫嫖娼为手段,这无论从何种角度讲,都是滞后、片面且治标性的。因此,控制的力度和成效都不如人意。本研究结果表明,性病的蔓延有其深刻的社会、心理、生理等原因,是社会、心理、生理因素交互结构作用的产物。所以,只有改变传统的方法,建立社会——心理——生理综合控制模式,实施“超前”与“治本”的防治,即防患于未然与釜底抽薪式的并行控制,才能更有效和有力地控制性病的蔓延,切实保障社会的文明和民族的健康。
以对性病蔓延的社会学、心理学、行为学研究为基础,本研究认为有必要建立控制性病蔓延的新模式:社会——心理——生理模式,其至少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加强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加强对社会大环境的改良。
(2)进一步建立、健全、 完善和切实实施性病防治法规及有关的制度,从法的角度确保对性病蔓延的控制。
(3)通过各种监测、帮教、咨询、 保健宣传等工作强化社区在控制性病蔓延中的作用。
(4)加强家庭在社会稳定中的细胞作用,对环境过份恶劣、 不利于家庭成员生存发展的家庭实施重点改良。
(5)学校/工作单位改善传统的管理、教育手段,实施科学的、正确的管理和教育。
(6)全社会加强包括性道德、性心理、性健康、性知识、 性卫生等在内的科学的性教育,提高全社会的性文明水平和性健康意识。
(7)通过各种方法开展心理咨询与矫治工作, 改善高危人群的不良心理,从心理上对导致性病蔓延的因素实施有效的阻断。
(8)建立完善的社会支持系统, 更有效地帮助高危人群与性病患者改变自己的不良性行为。
(9)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 进一步发挥专业技术人员在性病监测、治疗、预防、咨询中的骨干作用。
(10)卖淫妇女是发病率较高的人群之一,在传统的教育改造模式中其改过率为60%左右。在必要时,可以这一人群为突破口,在传统的教育改造模式基础上,进一步进行社会——心理——生理新模式的实验,以取得新的经验,更有效地帮助、教育、改造卖淫妇女。
我们认为,这一新模式是一种新的理论和工作思路,它的实施将更有效地控制性病蔓延,更多地阻断作为性病传染途径的商业性性交易,更有力地保证整个社会的文明发展。
此外,男性,尤其是男嫖客在性病的传播中也充当着一个重要的角色,而至今为止,对男性的教育,包括性科学、性健康、性道德,性文明的教育以及不良行为阻断是短缺的,男性未能承担起应尽的责任。因此,应加强对男性的教育和不良行为阻断,以更全面地实施对于性病的预防和控制。
由于经费所限,本研究未能对不同区域性病蔓延的特征、性病患者与高危人群的性生理特征、高危人群中的其它群体,如同性恋者、吸毒者等的心理特征和行为缘起等进行深入的调查与测试,这是需要在今后的研究中加以弥补的。
* 本项目为国家社科青年基金项目
注释:
[1]详见王金玲:《世俗化:中国人性观念的一种转型》, 《浙江学刊》1994年第5期。
[2]张宛丽:《现阶段的社会群体利益关系》,《浙江学刊》1997年第1期。
[3]侯志谨:《单亲家庭的帮助》, 第四次世妇会“妇女群体与社会救助”论坛发言材料。
[8][9]王金玲等:《新生卖淫女性构成、身心特征与行为缘起》,《社会学研究》1992年第3期。
[4] 刘达临主编:《中国当代性文化——中国两万例“性文明”调查报告》,上海三联书店1992年版,第652页。
[5]赵介城等:《性病患者人格特征的研究》, 《性传播疾病综合防治》,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1991年版,第67—71页。
[6]钱玉林等:《女性性罪错者智能状况》,《上海精神医学》1992年第4期。
[7]赵振环等:《494例青少年女性性罪错者的EPQ测定》, 《中国性学会第六届全国学术会议论文集》1992年5月。
[10]本调查为匿名调查,由病人自愿填写。填写者约占患者总数的1/3,回收的问卷中2份为无效卷,实得有效卷105份。
[11]赵鹏飞等:《STD病人的社会心理行为学研究》, 《中国性病艾滋病防治》1996年第6期。
[12]赵鹏飞等:《上海市性病病人的社会行为学研究》,《性学》1994年第1期。
[13]赵鹏飞等:《上海市STD 病人的性行为模式和避孕套使用情况研究》,《中国性病艾滋病防治》1995年第1期。
[14]储全胜等:《性传播疾病在家庭内传播的因素探讨》,《中国性病艾滋病防治》1995年第1期。
[15]《性病情况简报》1993年第9期(卫生部卫生防疫司、 全国性病防治中心主办)。
[16]陈秋霞等:《145名儿童性传播疾病的发病情况分析》, 《中国性病艾滋病防治》1996年第5期。
[17]张益珠等:《75例儿童淋病的流行病学分析》,《中国性病艾滋病防治》1996年第6期。
[18]叶干运:《我国性病防治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中国科技协会学会工作部编《性传播疾病综合防治——全国性病防治与对策学术研讨会论文集》,第7—9页,中国科技出版社1991年版。
[19]杨凭等:《我国性病艾滋病咨询工作开展现状调查》,《中国性病艾滋病防治》1996年第6期。
[20]邵长庚等:《1993—1994年全国性病监测点性病流行情况》,《中国性学会首届学术会议论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