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环境下大学生网络法制教育的现状及对策研究论文_黄丽 张文静

新媒体环境下大学生网络法制教育的现状及对策研究论文_黄丽 张文静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职业技术学院 广西 北海 536000

摘 要:网络法制教育是中国高等教育中相当关键的内容,进行高校网络法制教育需要全面掌握网络在现阶段教育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调整教育观念,持续对网络法制教育的内容和方法进行创新,从而增强网络法制教育能力。

关键词:网络 法制教育 高等教育

要想进行高校网络法制教育,需要进一步意识到网络在教育中占据的位置,全面展现出网络优势,积极占据网络阵地,如实推动网络法制教育工作的落实,从而实现提升网络法制教育实效性的根本目的。

一、大学生网络法制教育理论背景

事实上,中国的大学生法制教育很早就有了,2011年党和国家相关部门先后公布了《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有关持续提升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等一系列重要文件,这里面重要的观点在于根据网络技术改革法律教育的新方式、实现法律理论和法律实践紧密连接。

在理论界,专家很早以前就对高校网络法制教育进行了深入的分析。李亚宁对大学生网上违法行为表现和其出现原因进行了分析,指明应提升大学生的网络法制教育;在此基础之上杨练武等人还在这个方面进行了分析,黄艺羡就顺着以上专家研究的思路,对于大学生网络犯罪的背景,针对以往法制教育里具有的问题,指明了新的网络法制教育教学方法;张美琴等人就由对网络新形势为传统的法学教育引起的冲击中,归纳出了通过新型载体促进法制教育的发展,由教育学的层面系统论证了网络法制教育;张桂荣根据调查分析的模式对青少年的上网情况和法制教育方法开展了实证分析工作,对通过网络实施法制教育的可行性加以研究;李方裕分析了网络法制教育的内涵,把网络法制教育划分成了知法、守法、网络安全和网络维权等几个部分;严海波分析了网络失范行为和其成因,同时在大学生网络法制观念、网络法制修养、网络法制基地等部分指明了改善的建议。

二、大学生网络法制教育的基本范畴

针对词源而言,大学生网络法制教育是由两个层次构成的:首先,高校对大学生开展的和网络紧密联系的法律的教育;其次,高校通过网络对大学生开展的法制教育。假使偏向第一层次的研究,使用此侧面的专家普遍是具备法律专业知识的学者,学者分析的方法普遍着手于大学生网络侵权和网络犯罪等一系列的违法犯罪现象,参考以往法制教育里网络法制教育的问题加以论证,开展网络有关的法律教育变成对网络违法犯罪行为的有效规制方式。就总体层面来看,这种思路关注在对网络犯罪和其规制两分面的分析,所以是从本体方面分析大学生网络法制教育的相关问题。具备这类主张的专家尽管由此层面分析网络法律教育的关键程度,然而仅限于通过传统的教学策略开展网络法律教育,而没有重视通过网络开展网络法制教育的策略。使用第二层次的专家普遍是具备教育学专业的知识基础,学者普遍把网络当成一种进行贯彻法制教育教学的方式,对比网络法制教育和传统法制教育的差异性,分析网络法制教育比传统法制教育更好的表现,分析限制网络法制教育的要素,指明从教育学的层面建立和传统的教育教学模式不同的网络法制教育教学系统。分析这一层次的学者,偏向对网络教育教学系统的建设进行研究,然而针对网络法律法规部分就没有研究充分。国内很多的学者比较偏向使用上述的一个层次与思路加以论证,笔者觉得:以信息化的时代为基础,对这两个层次的分析相当关键,两者之间彼此影响,需要参考法学和教育学的有关知识健全网络法制教育系统。由法学的层面进行研究,方便了解现阶段青少年网络行为里违法、犯罪的状况,给具体的开展网络法制教育带来帮助;由教育学的层面进行分析,方便高效地建立网络法制教育教学系统,展现出高校根据网络法制教育在塑造优良的网络行为方面的作用。

三、大学生网络法制教育的实效性及其影响因素

1.大学生网络法制教育的实效性

所谓大学生网络法制教育的实效性就是对大学生开展网络法制教育的具体结果和其计划目标是否相符。尽管大学生的网络法制教育完成了适当的目标及部分任务,然而大学生的网络法律观念不强、网络法律知识严重不足、网络法律行为失范相当普遍等,显示出网络法制教育的实效性依旧需要进一步提高。

(1)大学生的网络法律观念不强。法律观念是社会意识中的基本形式之一,它是人们针对法(尤其是现行法)与相关法律现象的观点与态度的整体称呼。大学生网络法律观念是大学生对网络法律法规和网络现象的掌握、测评、信仰等一系列的心理体验。因为网络虚拟性、隐蔽性的属性还有大学生自律性不强、上网习惯严重等因素,大学生的网络法律观念不强,他们应对网络法律规范普遍具有学而不用、知而不信等不良态度,处理网络失范问题不够积极。

(2)大学生的网络法律知识极其欠缺。法律知识不仅是守法依法的前提条件,还是养成守法习惯的基础。大学生必须了解了有关的网络法律知识,才可以计划出自己所贯彻的网络行为是否有法律后果,才可以主动地避免自身做出不合法的网络行为,从而慢慢培养出依法参与网络活动的习惯。现阶段,由于大学生的网络法律观念不强,其缺乏学习和使用网络法律知识的积极性,同时高校法律基础课程里网络法律规范内容极其不足,因此大学生的网络法律知识需要进一步提升。

(3)大学生的网络法律行为失范极其普遍。大学生网络法律行为的失范问题随处可见,最为常见的现象无非就是网络知识产权的侵犯,别的相对严重的失范行为涵盖了网络论坛的恶意诽谤等,以至于还会有网络犯罪。大学生的这些行为在很大程度上给网络和现实社会的稳定和融洽带来了影响。

2.影响大学生网络法制教育实效性的因素

有三个部分可以给大学生网络法制教育实效性带来影响,即教育者、内容还有环境因素等。

(1)教育者因素。法制教育历经了这么久的改革完善后,当下中国高校已构建出了从事法制教育的师资团队,大大实现了传统法制教育的基本需要。网络进步的同时,网络法制教育也随之出现,然而如今可以承担网络法制教育的教育者相对欠缺。现阶段,教育者的网络信息道德与网络法律素养均需进一步提高,同时教育者们普遍未能控制好网络法制教育的规律,所以,网络法制教育分析与观察到现阶段依旧处于相对肤浅的阶段,进而不能指引大学生培养其网络法律修养。

(2)内容因素。要想增强网络法制教育的实效性,需要让网络法制教育的内容变得更加多样化。首先,中国的网络立法还不够成熟,不少和个人权利义务有关的网络法律依旧没有制定,这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网络法制教育的明确与健全。同时,法律基础课程的核心内容依旧是传统法律内容,网络法律内容涵盖的不多。第二,网络法制教育依旧处于理论研究与推广说教阶段,网络法制教育实践内容不多,这和网络发展情况与大学生的具体需求相脱节。

(3)环境因素。网络法制教育的环境因素属于外因之一,对网络法制教育带来了适当的影响。这些年里,高校的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已发展很快,给网络虚拟环境的构建打下了扎实基础。网络法制教育诞生的同时,高校也给予了高度的重视,很多高校相继创办了思政网站,部分甚至于构建出了专业的法制教育网站,然而普遍的网站内容空洞、信息不够与时俱进、界面单一,不能增强大学生的积极性,同时存在一系列诱惑力强的网络潮流影响等,因此网络法制教育的环境依旧不易形成。

四、新媒体环境下大学生网络法制教育现状对策

1.加强高校意识形态安全监管完善制度保障

高校在网络意识形态教育及监管过程中要树立全局意识、政治意识、法律意识、科学意识、创新意识、防范意识,总体把握国内外意识形态趋势,筑牢思想防线,加强网络预警及监控体系,用发展的办法解决问题。可建立高校意识形态宣传教育职权责制度、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的体制机制,建立健全舆论引导机制、网上舆情分析研判机制、校园网络安全评估机制、制谣传谣惩处机制、信息沟通制度和理论学习制度,加强审批制度、督导和应对机制等安全建设制度体系。学校党委宣传部门应成立网络舆情监控中心,专门负责对高校内微信、微博、贴吧等网络新媒体舆情的监管,从而对校园网络进行严格的管理和监控,构建高校意识形态安全运行机制。要构建互联网管理的技术支撑平台和监管体系,通过技术手段监控网络舆情,对网络新媒体言论中的不良信息进行封锁、过滤和监控,严厉打击造谣、传谣及引起社会恐慌者,坚持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主导、主流、主体地位。要推动高校网络主流文化建设,弘扬社会正气,使微博等新媒体成为传播积极向上信息和文明理性表达意见的新平台,成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文化阵地。

2.提升大学生网络法制教育的队伍建设力度

网络法制教育属于一项侧重于理论性、实践性相结合的教育,不但需具备清楚的目标、标准的内容,同时需具备法律修养、网络技能以及接受过正规培训的人员群体。提升大学生网络法制教育的队伍建设,首先需构建一支专职教育师资团队。这支团队不仅应具有相当丰厚的思想政治教育的经验,还需了解网络操作的技能。进行网络法制教育的专职教师不但需尽快讲解学科前沿理论,同时需掌控网络舆论导向,给大学生进行法规阐述、方针引导等,同时可以独立设计法制教育软件。唯有构建出如此的一支教育团队,才可以全面地实现网络法制教育的教育目标。其次,需构建一支网络辅导员团队。这支团队须熟悉网络信息与大学生的思想行为动态,给大学生的网络实践供给有关的法律帮助与指导。网上辅导员可让高年级的三好学生来负责,具备良好的法律知识、最佳的法律修养,同时具备不错的网络技术的高年级三好学生在网络信息汇总等部分要注重展现其骨干作用,从而可以进一步掌握受教育者的诉求和给专职教师提供有关的信息。

3.丰富大学生网络法制教育的教育内容

现阶段中国基本构建出了自身的网络法律规范系统,但是因为网络法制教育力度严重欠缺,始终有不少的大学生对网络法律法规掌握度不足,以至于部分大学生由于对网络违法犯罪和其危害性了解得不够,为自己与别人引起了很多完全可以避免的伤害。所以,不包括政府需提升网络立法给网络法制教育供给规范内容在内,高校还需进一步整合设计具备层次性、具体化的网络法制内容,此类内容需囊括法律价值理论、法律规范实务,实际的网络法律法规内容、普通法律规范为辅的内容,与网络属性、大学生具体需求相吻合的相关内容等。

五、结语

综上所述,提升大学生网络修养,进行法制教育,应该由不同层面进行研究解决。高校教育工作者需要实现网络时代的新标准,完善教育意识,增强网络教育观念,熟悉网络教育技术,增强大学生的网络修养、法制观念与水平,让其变成崇德守法的网上健康力量。

参考文献

[1]韩世强 试析我国高校法制教育模式的重构.经济与社会发展,2014,(5),111—112。

[2]徐显明 马克思主义法理学.济南:山东大学出版社,2011,331。

[3]苗野 媒体·青少年·明天国际论坛综述.中国青年教育研究,2012,(4),50。

[4]杨泽军 大学生法制教育的效率与实践.中国高校研究,2011,(3),4。

论文作者:黄丽 张文静

论文发表刊物:《教育学文摘》2015年12月总第176期供稿

论文发表时间:2016/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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