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党的自身建设改革,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自身建设论文,试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进行党的自身建设改革,是邓小平加强执政党建设的重要思想,也是经济体制改革深化的必然要求。改革势在必行,不改革没有出路。那么,从哪些方面改革呢?笔者试提出如下思路:
首先,要从观念上改革。共产党的执政地位,马克思主义党建理论,毫无疑问,从整体上必须坚持,不能丢。但是,像对待传统经济理论一样,如何对待传统的党建思想和做法,首先要从观念上改革,也就是说要解放思想,面对党建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矛盾、新问题进行大胆的探索,在改革中创新。
例如,“党领导一切”的问题应有新的论述。当共产党在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取得执政地位,列宁就提出了党政分开的原则,强调党必须进行总的领导而不能代替国家机关进行管理。毛泽东说过,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但也强调过党政分开。按照革命领袖的原意,党领导一切,是从总体上、绝对意义上讲的,不是讲党委要直接领导一切工作和事务,以党代政。我们党的章程规定,“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的领导”,说明党的领导有特定含义和要求,不是“领导一切”。党领导人民制定了宪法和法律,“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这也是党章规定的。但是,从实践上看,制法、执法、守法和督法几个环节都在党的领导下进行,容易形成弊端,与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不相适应。因此,在党执政条件下,如何处理党政关系,是一个重大课题,理论上应有新的阐述,操作上应有明确规定。
又如,“党是由工人阶级的先进分子所组成”的表述,也应作出新的论证。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旧的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下形成的阶级之间的觉悟差别,使工人阶级站到了革命的最前列。由这支队伍中的先进分子组成的共产党组织,确有很强的战斗力。但是,在社会主义条件下,这支队伍的状况发生了很大变化,特别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随着生产关系的不断调整、改革,出现了许多新的情况。工人阶级中的先进分子是指哪些人?什么样的表现才算具有共产主义觉悟?党为什么仍然要强调工人阶级中的先进分子所组成?可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认识党的阶级基础的变化和先进性特点,也要从理论上作出新的阐述。诸如此类的观点或表述,还可以列举一些。如果不在这些问题上求得理论上的发展,党建工作也许很难走出面临的困境。
其次,要从体制上改革。党的建设体制是在一定理论指导下经过长期运转而形成的,是政治体制的一部分,并受政治、经济体制的制约。经过近20年的改革,党建体制虽然有调整和改进,但总的说,滞后于经济体制改革,与市场经济发展要求不相适应,必须进行以下几方面的改革:
第一,要改革党的领导方式。邓小平同志早就说过,党不仅要坚持领导,而且要善于领导。他提出加强党的建设,改革党和国家的领导体制,目的在于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党自身的建设受党和国家领导体制的制约,因此要把改革党的领导方式作为党建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一是要按照邓小平同志提出的改革思路,建立科学的领导体制。要研究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党政关系,分高层、中层、基层等多个层次,理顺党政职责与权力关系,减少副职和交叉任职,把党的领导和行政管理分开,切实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二是要针对市场经济条件下权力运行的特点,建立有力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特别是要加大民主选举、罢免领导干部的力度,把干部命运的决定权逐步交给广大群众,完善基于民主的自下而上的监督机制体系。三是要根据加强政务、改进党务工作的需要,完善干部(公务员)教育、培训体制。履行的领导、管理职责不同,对干部的教育、培训要求也就不同。要加强公务员队伍的培训,尤其是县处级以上公务员的任职培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加速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专业化行政管理干部队伍。四是要学习和借鉴国外的经验,着眼于政、企管理的改善和国际接轨,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科学领导管理体系。
第二,要改革党员管理方式。我们党现有5800万党员,按照党章的标准,约有三分之一的党员合格,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有三分之一左右的党员基本合格,还有近三分之一的党员不合格,其中一小部分不同程度地起着坏作用,严重影响党在群众中的形象。因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作为一个掌握执政大权的大党,如何做好党员管理工作,也要贯彻改革的思想。要充分调动基层党组织的积极性,增强基层党务工作者管理党员的主动权。现在党员队伍流动性大,结构不合理,严格按党员标准办事,发展党员很难,处理党员也很谨慎,不利于党的组织建设;若降低标准,出了问题又影响党的形象和工作。因此,怎么把握党组织的“入口”和“出口”,应探索新的原则和办法。譬如,能不能延长新党员的预备期,实行一种类似于“登记制”的制度,把大批入党积极分子吸收到党组织工作领域,考察培养2至4年,合格的就转为正式党员,不合格的就除名。作为执政党中央、省和市(地)委组织部门应着重管住、管好履行执政职责的党员干部,把普通党员管理的大量任务交给党的基层组织,只要有利于保证质量和发挥作用,可以让基层组织有更多的主动权。譬如,缴纳党费和参加组织生活的时间问题,应允许从实际出发。过去,我们强调在生产一线的人员中发展党员,现在该怎么提?也值得研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要突出在生产经营管理骨干和科研技术骨干中发展党员,改变党员文化知识和专业结构不合理的状况,尤其是要改变过去那种入了党可以转干,转了干可以“升官”的做法。
第三,要建立党组织及领导人用权制。共产党执政本身就是一种权力,说党的领导不是权力的领导只是相对依法行政和执法部门执法来说的。但是,党的执政权力不是包揽一切,不是独断专行。它应当是受限制和制约的。而实际上由于历史和其他方面的原因,人们不易理解和把握这种限制和制约。譬如,党管干部是一种权力,应体现为决定任免或参与考察研究和建议任免等多种方式上,而实践中往往把党管干部等同于党组织某一部门直接掌握干部使用、罢免和调动的权力,这就说明用人权还不规范。又如,党必须领导经济工作,但党对经济工作的领导主要体现在路线指引、政策指导和思想工作保证上,不是党组织抓具体业务,分掌一定的行政权力和经济权力,才算体现了党的领导。实践中常常把党实施领导和党组织具体掌握行政与经济管理权等同起来,出现争权、争位的现象。这也说明领导权还不规范。党组织及领导人用权不规范,一方面影响党组织抓自身建设的精力,另一方面挫伤行政领导人的积极性,有时还带来其他的弊端,与政府机构改革的要求不相适应。因此,要科学设职,减少虚职和兼职,不搞平衡照顾,规范党组织和领导人的权责,用制度和专门部门的监督来保证用权合理合法(从中央到地方党委,上级必须带头)。
第四,要建立党员义务制。共产党员之所以不同于普通群众,就是要尽党员的义务。不愿尽党员的义务,就不够党员的格。党员的义务是什么?党章作出规定,但不够具体,实践中不便操作。战争年代,在生活条件极为艰苦、谈不上有享受的情况下执行党章的原则要求比较好掌握,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既要尊重个人需要,保证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个人的各种待遇,又要强调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就比较难把握。例如,政策和制度都是人定的,什么是该得,什么是不该得,有时就说不清。因此,要建立共产党员义务制,明确规定其尽义务的依据、条件、范围、内容、方式和途径。譬如,每一个公民都要爱国,缴个人所得税就是爱国的一种表现,可不可以规定党员及党员干部纳税的标准高于普通群众呢?又如,现在实行每星期五天工作日制,有的党员利用星期六和星期天做了许多有意义的事,也有的党员把两天时间白白浪费在无意义的活动之中。如果推行义务劳动制,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党员开展为社会、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的义务活动,这也是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一条途径。总之,要把党员的义务具体化,不仅使党员知道什么是该做的,什么是不该做的,应该怎样去做,而且要在制度的规范和组织的约束下,自觉履行义务,发挥作用,真正做群众的表率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带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