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社会孕育的习俗传说——以明清湘潭食槟榔起源故事为例,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湘潭论文,为例论文,明清论文,习俗论文,起源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湘潭槟榔,是用槟榔鲜果加工制作而成的日常食品,明末之前,湘潭食槟榔习俗还未成形,及至近代,嚼食槟榔已成城中一景,有人还将湘潭誉为湖南的“槟榔城”。曹兴兴与茹慧对我国古代槟榔种植与地域分布的整理中并未见湘潭,因湘潭本地并不种植槟榔。郭声波与刘兴亮用历史地理方法对我国槟榔的种植、习俗分布与地域差异等进行的整体研究中提到,湘潭熟制槟榔的原因在于离产地较远,有利保存。宋德剑曾通过文献与人类学方法,描述并解读粤东地区婚嫁习俗中的槟榔,但这一地区与槟榔相关风俗已成遗俗,纵览史上得见槟榔记载之书可知,食槟榔一度成为我国饮食风尚,但现今不再流行。①
由于湘潭槟榔本身商品和成瘾性消费品的性质,其相关研究还涉及旅游学、经济学、医药与卫生等领域,如袁亚忠、唐慧认为可将湘潭槟榔制作现场开发为旅游项目;李莉指出湘潭槟榔的开发可凭借其地方特色,带动食品产业的发展;萧福元等人认为咀嚼槟榔对湘潭人健康的危害有局限等。②
总体而言,在对于湘潭槟榔的研究中,其历史文化的深度挖掘尚为一片空地。论及习俗的发生发展,也往往以嚼食以辟瘟疫之由一带而过。为详辨史实,本文现整理相关史料与调查所得,略陈湘潭槟榔食俗之来源。文中所关注的问题为:通过对食槟榔传说的解读,探讨在明清时期湘潭食俗传习的社会背景;槟榔从当地人眼中的外来食品过渡到本地食品,以及槟榔这种贵族食物逐渐为当地人所接受且平民化的过程等。
一、我国的槟榔食俗
国人食槟榔习俗由来已久,晋代嵇含编撰的《南方草木状》中即有相关记载,“彼人以为贵,婚族客必先进,若邂逅不设,用相嫌恨”。由此可知,在晋代的两广地区,已有了用槟榔待客的习俗,其食法是将生槟榔与扶留藤③、牡蛎壳烧制的古贲灰合在一起嚼食。槟榔的种植要早于这一记载,汉武帝时期扶荔宫内便移植有槟榔,但因气候与技术等原因未能成功。在汉代槟榔已见于药用,如《中藏经》“辨上痞候并方”、“辨中痞候并方”等药方中便记有槟榔的成分④。南北朝《眞诰》卷十八也有“愿赐槟榔,斧常须食,谨启”。此处修真者许玉斧服用槟榔之事,据作者陶弘景注,为治疗“痰饮”疾病所需。
《文选》卷五蜀都赋刘渊林注“扶留藤也,缘木而生,味辛。食槟榔者断破之,长寸许,以合古贲灰,按即牡蛎粉也,与槟榔并咀之,口中赤如血始兴,以南皆有之”,延续《南方草木状》所述,此段文中所见槟榔食法与现在海南与台湾的食法相近,也得见槟榔的传统食用方式在这些区域的变动并不大。萧子显《南齐书》卷二十二列传第三又有“悉省葬后除灵,可施吾常所乘轝扇伞,朔望时节,席地、香火盘、水、酒脯、干饭、槟榔便足”的记载,可见当时(南北朝)已有沉迷槟榔之味的人。最迟在唐代,曾为边民专享的槟榔成为上层阶级的奢侈品,李白《玉真公主别馆苦雨赠卫尉张卿》诗之二:“丹徒布衣者,慷慨未可量。何时黄金盘,一斛荐槟榔。”此处所指“丹徒布衣者”为刘穆之。李延寿《南史》卷十五列传第五,记有刘穆之“少时家贫,诞节嗜酒食,不修拘检”,招致“有庆会属令勿来,穆之犹往,食毕求槟榔,江氏兄弟戏之曰,槟榔消食,君乃常饥,何忽须此”,后来刘穆之成为丹阳尹,“将召妻兄弟……及至醉饱,穆之乃令厨人,以金柈贮槟榔一斛以进之”,文中提到槟榔消食之功,这或许是价格之外,贫贱者吃不起槟榔的另一个原因。
唐代,槟榔习俗得到进一步发展。台湾与湘潭民间将韩愈敬为槟榔业始祖与行业神,始于这一时期韩愈与槟榔之渊源。据传韩愈贬至潮州期间,为趋避瘟疫,开始嚼食槟榔,后来官至国子监祭酒、兵部侍郎等职,食槟榔习惯依旧不改。朝中官员见其嗜好槟榔,纷纷效法,在短期内为嚼食槟榔在长安城乃至北方都市内的推广起到了极大作用。另一则流传于潮州的故事则提到韩愈来潮后鼓励人民种植味甘多汁的荖叶,以利与味道苦辛的槟榔合食。尽管人们尊韩愈为槟榔始祖,但其著述中却未见槟榔影踪,这或许与其被贬谪之后的心境有关。《昌黎先生文集》卷十《次邓州界》道:“潮阳南去倍长沙,恋阙那堪又忆家。心讶愁来惟贮火,眼知别后自添花”,苦闷之情溢于字里行间。与韩愈相比,生性豁达的苏轼被贬岭南期间,却写下不少心境平和的咏物之作。这位陶醉在“不妨长作岭南人”之味中的诗人亦于《题姜秀郎几间》一诗中写道:“两颊红潮增妩媚,谁知侬是醉槟榔。”
在唐宋至明代这一段时期,槟榔的使用随着交通与经济的发展亦扩大了地域范围,但非原产地却食俗风行之地亦仅限于交通便利的沿海港口与具强大消费能力的大城市。就全国范围而言,食槟榔最盛的当属台湾、湖南、海南和两广地区,“自福建下四川与广东西路,皆槟榔者,客至不设茶,唯以槟榔为礼”,可见过去食槟榔的流行,《鹤林玉露》中亦记述了岭南地区以槟榔代茶的风俗。⑤容媛认为,广东人食槟榔之风可追溯至唐时,宋时这一风俗十分盛行,及至明代,广州食槟榔数量已减少,清代则已成为一种遗俗。⑥而今,广东地区的食槟榔风俗确已不再常见,走在广州的大街小巷,要购买到一袋槟榔并非如在湖南和海南那般容易。食槟榔成为遗俗的并不止广州一地,《红楼梦》第六十四回,贾琏勾搭尤二姐,借口今日未带槟榔荷包,问其讨要槟榔,尤二姐道“槟榔倒有,只是我的槟榔从来不给别人吃”;第八十二回,宝玉上学后袭人得闲,“倒可做些活计,拿着针线要绣个槟榔荷包儿”;《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一百回,卜子修关车门,槟榔荷包上一粒料珠儿滚下来,夹在了门缝里。这些材料均从侧面反映出当时北京、上海的市民与官宦,有携带荷包方便取食槟榔的习惯。震钧游长安城,发觉当地风俗与北京相似,如“食肆中唤菜必高呼,食毕必有漱水及槟榔碟,皆与北京同”,表明清末的北京与西安,民间有饭后食槟榔以助消食的习俗。⑦
元鼎六年,汉武帝于长安上林苑修建扶荔宫,移植龙眼、荔枝、槟榔、橄榄等热带作物各百余棵,但因南北水土气候迥异而未能移植成功。⑧槟榔“性不耐寒”,不仅西北地区的槟榔树难以成活,湘潭乃至湖南地区亦不适宜槟榔的种植。⑨古时作为地区传统而存在的食槟榔习惯,多指向食材原产地,以台湾、海南为典型,至于四川、江西、福建、浙江、江苏等地,虽有输入,但多为贵族阶级的消遣,较少形成精英与大众同享的风俗。⑩此外,槟榔原产地的部分审美观与非原产地颇为不符:“槟榔扶留,可以忘忧”,生槟榔与湘潭熟制槟榔都可醉人,因醉槟榔者两颊发红,如同饰有胭脂,故海南妇女有吃槟榔以为妆容的习俗。又如清代台湾,嚼槟榔之风亦盛极,人们食槟榔、以槟榔待客,且在衡量妇女的审美标准上,称“妇人嚼成黑齿,乃称佳人”。(11)红颊黑齿作为槟榔的形象代表,亦会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槟榔在广大北方的接受度。
与广东等地逐渐消弭、成为旧俗的槟榔食俗相比,槟榔在湘潭的现状可谓差别甚巨。当下的湘潭街头,嚼槟榔的人和贩卖槟榔的摊点随处可见,人们探亲访友送槟榔,逢年过节在家中备有槟榔待客,新人结婚时,为进门的客人递一根烟、一枚槟榔,老友见面,先敬上一口槟榔……关于槟榔的种种习俗显示出其食用的普遍性,在此背景下,进了杂货店却找不到槟榔的踪迹,反成不合常理之事。
二、明清湘潭社会掠影
海南对国内输出槟榔可追溯至宋元时期,“岁过闽广者,不知几千百万也”。(12)两广、福建、江苏、浙江等沿海省份与海南有直接的贸易往来,其中,广东的海商为多,“南至琼州载白藤、槟榔、椰等货,东至潮州载盐,皆得十倍之利”(13),大批槟榔于广州上岸后,再通过海陆路交通,运往内地城市。明初,抱有“以海外诸夷多诈,绝其往来”思想的统治者实行海禁政策,民众被禁止擅自出海与外国商人进行交易,尽管一些外国商人想尽办法进行交易,但国内的对外贸易仅限于国家之间的“入贡”。(14)此时,海南的槟榔出口受到限制,随着更多槟榔通过水陆交通运向全国各地,相关习俗也从海南和广东向外扩布到福建、广西、云南等地,但湘潭作为归属湖南的内陆城市,槟榔的普及率不高,加上过去交通闭塞,槟榔运输成本高,价格昂贵,食槟榔之风不如两广与海南流行,直到清代,湘潭乃至湖南地区的槟榔习俗才得见文献记载。(15)
湘潭的槟榔同样主要来自于海南。“岭表滇黔必道湘沅,则西北滋货往者,亦就湘沅舟运以往。”一方面,广州运来的槟榔需通过湘潭,经由汉口,运至北京及广大北方地区;另一方面,北方的货物也需经此而去往广东、云南、贵州等地,加上湖湘地区原本就是重要的粮食产地,湖南地区的稻米也集聚于此,“湖南米谷自衡州而下,多聚卖于湘潭”,米市的存在对其他商业也有一定带动作用。(16)县内,易俗市为最大米谷市场,湘南地区的稻谷与豆类农产品皆在此集中,米商于易俗市修建米仓,“辄储万石,寄屯之息,岁至万金”。(17)除大规模的商业区和集贸市场,境内也有供乡民交易的小型市场,数量较多,分布密集,为商品流通提供了便利。因湘潭位于湘水之畔,得河流贯穿,水运发达,除米谷之外,其他各项贸易也有较佳的发展。乾隆《湘潭县志·风俗》载:“凡粮食、绸缎、布匹、棉花、鱼、盐、药材、纸张、京广货物,竹木排筏皆集于此,以为湖南一大码头”。城中沿岸商业街区按总划分是湘潭一大特色,各总区域内分布有码头,“城总市铺相连,几二十里,其最稠者,则在十总以上,十九总以下”。(18)县城之外,通水路之处均有市镇,“城外沿湘十余里,皆商贾列市”,贸易兴盛程度,可与作为国内一大商贸中心的武汉相媲美。
尽管在明清两代坐享“小南京”的盛名,两代交替之间,湘潭依然遭受了战争的毁灭性打击。明末清初是食槟榔起源故事所指向的食俗发生期。当时,湘潭城受战乱影响,城中居民大多逃亡他乡,加上清兵屠城之故,城中幸存的本地人寥寥无几。战后,大量外地人口的迁入为湘潭的居民做了一次大换血,并为湘潭补充了城市发展所需的农业与商业人口。在人口迁入的带动下,当地经济与人口水平得以复苏。外地商人来潭后,于县内修建码头与会馆。外地商人的势力大小也不断变迁,乾隆年间,湘潭的客商中有很大一部分来自江苏,当时郴州、永州、茶陵、衡阳、攸县等二十余个州县所需食货“皆于是地供给,故江苏客商最多”(19),又乾隆《湘潭县志·风俗》卷载,“客多江苏资之者”,可见江苏商人实力之雄厚。百年后,据《光绪志》卷七《礼典》所记,在各地外来人口所建会馆中,江西省建有十三家会馆,江苏四家,湖北三家,安徽两家,福建、广东、江西各一家,晋、鲁、豫、陕、甘五省共建一家,还有来自省内城市的永州、衡州、郴州会馆各一家,可知百年来,江西客商的势力得到了极大发展。此外,从会馆数量便知,各地商人实力差距较大,北五省需合力共建一会馆,而江西商人财力雄厚,势力覆盖面较广,单一省便占去会馆总数四成有余。各地商人所从事的经营也各有不同。江西商人主要把持药材、锡箔、钱店的经营,此外还包揽了油、盐、铜、铅、蜡、丝等货品的经营,“他方人亦莫能搀也”。山西人主要经营汇票生意,淮商所贩多为裘褐、汾酒、关角、潞参等物;闽商所售为利润丰厚的烟草,“岁亦数百万”;苏商贩绸布,江南人卖酒酱,至于槟榔,则是广东商人的主业,“银朱、槟榔、葵扇为大家”。(20)
本地人与外来人口的交往时有冲突产生,在战后外来人口大量涌入的背景下,当地以土人与赣商的矛盾最为突出。据邵鸿对上海图书馆所藏湘潭家谱提要,在总计三百五十余种中,至少有两百种为江西移民,其迁入时间多是在明代至清初。(21)“湖南湘潭城外,向来江西客民在彼贸易者十居七八,本地居民不过十之二三,各码头挑夫江西人尤多,平日恃众强横,最喜滋事”(22),因江西人占据了“挑夫”一行的许多市场,在此领域经营的土人心有不满,双方时常发生冲突。嘉庆二十四年,城中还曾发生大规模的土客仇杀事件,“江西优人演戏火神祠,操土音,土人哗笑之,江西人以为大辱。甲子,演于万寿宫江西会馆也,土人复聚哄之。丁卯,江西商复设剧诱观者,闭门举械杀数十人,乘墙倾糜粥以拒救者”(23)。此次械斗事件规模较大,对当地也有着相当影响,罗汝怀于《绿漪草堂文集》的商贾论中述到,土客械斗事件后,“贾易顿减,久之渐兴而难复旧”。
不同文化的差异是许多冲突的起因。“城总土著无几,豫章之商十室而九”,与文化背景各异的客商相比,湘潭土著“火耕水耨,民食鱼稻,以渔猎山伐为业”,立本务农的当地风俗在外来文化的冲击之下,显现出包括信仰、服饰和饮食等习俗在内的新变化。(24)“县去省城不百里,而服饰恒异”,究其原因,在于大量的客商带来了各地不同的服饰。(25)据光绪《湘潭县志》卷七,县中所存祭祀场所包括较常见的宗教祭祀场所(佛寺、道观等)、行业神与保护神的供奉之地(龙王庙、财神庙、关帝庙、天后庙等)、各族宗祠,还有各地客商所建、既作为同乡活动场所又作为神明祭祀之地的会馆,会馆所祀偶像往往带有较浓的地方色彩,如江西会馆万寿宫中供奉江西道师许真君,北五省会馆(新关圣殿)祭拜来自山西的武圣关羽,亦儒亦商的安徽人亦以同乡、宋代理学大家朱熹为偶像。各家祭祀多有不同,显现出多元化的信仰风俗。
冲突与差异的背后,并存于湘潭的多种文化亦有融合的情况。一方面,在湘潭的客商保有自己家乡的文化特征,另一方面,他们也希望能融入当地社会。光绪《湘潭县志》卷八《人物》载,明末湘潭战乱,城中五僧于当地收尸,得到安徽商人汪大军相助;又有卷七《礼典》载,同治四年李志衡等人呼吁商人们捐款,募来款项作为主敬堂为当地民众看病开药的经费,每年的六月份到十月份为就诊高峰期,受此医疗福利的民众达数万人,“经费出入,报县令岁核之”。外地商人除协助当地民众消疾禳灾,对城市建设也作出了相当的贡献。卷二《建置》记载,位于一总的长沙桥是由江南徐姓客商所建徐家桥所改建而成,十总的曾家巷先是由众家捐修,后来“江西客民重修”。外地商人在湘潭行善,修建公共设备,对外地人在土人心目中的形象有所加分,此类举动不排除为己利益、方便自家经营的考虑,但换个角度来看,也可看出外来人口获得湘潭土人认同,为当地社会所接纳的愿望。
三、湘潭食槟榔传说
从日月星辰到花石草木,对于一切事物,人们都希望获得合理解释。湘潭民间流传着槟榔食俗产生的几类传说:
一是战乱瘟疫说,也是流传最盛、记载最多的一种,此说的起源时间在三种版本中分别为顺治元年、顺治六年与乾隆四十四年。相传顺治元年清兵于湘潭大肆屠杀,持续十余日,尸横遍城,不下十万,后“有老僧收白骨,以嚼槟榔避秽”(26);顺治六年之故为,一老和尚将口嚼槟榔避疫之法教给一位来自安徽的程姓商人,商人依此法在城中收尸,而后他于湘潭安家,也将嚼槟榔习俗延续下来;乾隆四十四年则“……居民患臌胀病。县令白璟将药用槟榔劝患者嚼之,臌胀消失。尔后嚼之者众,久而成习”。(27)
顺治年间的清兵屠城事件起于湖南一带的反清运动,当时明湖广总督何腾蛟于湖南集结抗清势力,于湘潭为清兵所俘,拒降被杀。光绪《湘潭县志》卷三记载了这期间湘潭所经历的屠城始末:“五年十一月,明溃,将马进忠、牛万材、刘体纯、袁宗第、张光翠、杨国栋等贼十四家,合众数十万,自武林桃源来堵,胤锡率高必正、李赤心蹑之,喋血五百里,连营、宁乡、益阳、湘潭三县闲攻长沙,长沙坚守,退湘潭,分屯四十六里,焚掠三月,杀男妇数十万口,其余死雪中,及冻饿者无算,唯花石以前副将胡景仁统众兵不至,得全十。”
顺治六年二月,何腾蛟与胤锡在湘潭会合,何责备胤乱杀百姓,并向营中难民发米,但难民不愿回乡,都表示希望待在湘潭。当年正月,胤锡与马进忠不合,李赤心与高必正趁机进犯马进忠势力范围内的常德,马大怒,将居民驱逐出城,并将民房尽焚,与其部下弃城去往武冈,当时其麾下守将中,除宝庆守将王进才弃城走外,其余人皆“焚营,溃湖南州县为一空”。而后何腾蛟在讨伐马进忠的途中进入湘潭,被其旧部徐勇抓获,徐勇劝何腾蛟降清,何不从,于流水桥被杀。此时的湘潭再次遭受了一场浩劫,徐勇率领的清兵“以余贼未靖,下令屠城,自二十六日至二十九日,方止罢,知县阎安邦以李磷代之”,新知县李璘募资掩埋居民尸骨,民众生活艰难,每天只能食粥,加上收成不理想,当年甚至不能按时纳税。
清兵屠城之举将湘潭变为一座堆积尸骨的荒城。乾隆《湘潭县志》志卷二十四《湘磷化碧碑记》载,“潭自顺治四年二月以兵服明,年冬又称不庭,越六年正月,万骑自长潜渡,屠其城,尸坟起,与桓檐平”。从前述史料可知,当时的湘潭在清兵到来之前,还曾经历过反清势力的焚掠,因而这些堆积的白骨中,不单有清兵的一份力气,还有之前反清势力所杀害未能及时清理的尸体,由于尸骨长期堆积,难于收拾,城中开始滋生瘟疫。光绪《湘潭县志》卷九记“顺治六年正月,大疫,时兵过,杀戮方盛,余诊成疫也,有一门殄绝者”,足见当时瘟疫之厉。王岱《猛虎行》描述了当时的情形:“己丑之岁屠潭州,白骨如雪成山丘,蓬蒿百里行人绝,猛虎寄穴城西头。”十四总后念佛林旁有一白骨塔,为安徽商人黄希倩、程青(28)所修。乾隆《湘潭县志》卷二十四载“国朝顺治庚寅有黄希倩、程青来者,徽商也,始购地与兰若念佛林之旁,聚骸累万而瘗之”,顺治寅庚年即为顺治七年,可知此处所掩即数年来城中遇难群众。“当兹冢之未建也,白骨如山积,鬼皆夜哭,行路惶惶而卒无人焉,发大悲愍,度聚魂于青磷碧血间,可胜悼哉”,黄希倩与程青所闻夜哭之声如“万亿蛙声”,亦即土人口中的冤魂之声,白骨冢修好后,一来破坏了白骨塔一带蛙类的生活环境,另一方面也使潭城百姓心中有所慰藉,当地的鬼哭事件遂大为减少。(29)
顺治六年(1649)正月清兵屠城和乾隆四十四年(1779)大疫之事得见记载,但行文中未见槟榔。(30)民间传说乾隆年间知县白璟所授嚼槟榔辟疫之法为其家乡风俗,但据光绪《湘潭县志》卷五《官师》,“白璟字希宋,奉天人,乾隆中补湘潭知县,以严为治”,可知其为辽宁沈阳人,家乡亦并无食槟榔盛行的情况。
这两场瘟疫是否带来了槟榔食俗虽未见古籍记述,但史上食槟榔习俗由来最早者,确皆为瘴病最为盛行之地。以明清时期为例,瘴病严重的地区如云南、两广(其他地区如四川、湖南等地也有局部较严重的情况,但多出现在山区),食槟榔习俗较为盛行。(31)槟榔的除瘴之功效多见于医书记载。因辟瘟疫而食槟榔成风的说法同样存于台湾,据传台北一带新辟土地“阴霾之气极甚。而且恶毒等物盘踞其中,积聚已深;秽浊之气,散溢两间”,士兵初到此地,纷纷染疾,许多人因病而死,后有人发明用雄黄涂鼻孔,口嚼槟榔,心中壮胆的方法,才得以趋避瘟疫。(32)因长期食槟榔所需花费并非小数目,这类贵族习俗在短时间内成为全城之所好也非易事,因此瘟疫之说确有站得住脚的理由,即大疫之后,民众因受瘟疫之苦而不得不服用相应药物,人们通过政府资助或个人出资等途径,购得大量供驱瘟辟疫的槟榔,储于家中,并在经历了一段时间的嚼食之后,久而成习。
槟榔起源的第二类解释为药材市场说。这种说法提到的食俗起源时间与上一说法大致吻合,“湘潭药材行始于明末清初,约莫有三百多年历史”(33)。湘潭位于湖南中部,东可通浙江、江西、福建,南达广西、广东,西至云南、贵州、四川,北边通往河南、湖北、河北、山东等广大北方地区,各种药材通过各层中介转手,源源不断地运至湘潭,其运输网络广大,仿如蛛网般缜密有序。以南线为例,可将广西泉州、柳州、梧州、古林和广东的清远、肇庆等地,以及东南亚国家的进口药材,经桂林、全州运至永兴、冷水滩、祁阳、衡阳,顺湘江之水运至湘潭,保证了两广地区特色药材的供应。作为湖湘地区的药材集散中心,湘潭集中了来自各地的药材供货商。药材市场说认为,食槟榔习俗来自于药商带来的嚼槟榔习俗,然而在槟榔食俗迅速扩布的清朝前期,有不少临丰籍的富商巨贾投资湘潭药材行,加上江西省同是药材产地,同乡中经营药材生意者众多,湘潭的药材行业基本为江西籍商人垄断。前文已述国内食槟榔状况,江西省并不在风俗盛行之列,因而此说有待商榷。
三是风水说。据传一个风水先生来湖南看风水,到了湘潭,他说湘潭是牛地,而湘乡是马地。话传到皇帝那边,皇帝说湘潭既然是牛,而牛又爱嚼槟榔,便传赐槟榔给湘潭人。而居住在“牛地”的人们果然十分喜爱这种食物。(34)这种说法认为槟榔食俗是湘潭一带的风水导致。作为对年代和人物语焉不详的风俗传说,其具体时间难以考证,另外,皇帝是如何知道风水先生的话,那位风水先生的话又为何对其有如此大的影响力,同样难于推敲。
第四种说法富有浓厚的想象成分,在槟榔的种植地海南也广为流传。故事中,一位来自湖南的官员被贬至海南万宁,由于情绪低落,他常在槟榔林中徘徊,借酒消愁,一日,他在林中遇到槟榔仙化作的美貌女子,遂结为夫妻。后来,这位官员调任湘潭,时逢瘟疫,槟榔仙发挥法力,将具神力的槟榔果赠与当地民众,食槟榔者无一患病者。因此,湘潭人得以借槟榔仙的神力度过劫难。数年后,官员在官场上平步青云,而其妻槟榔仙诞下的儿子也学有所成,一举高中状元,在湘潭当地传为佳话。
以上四种传说有的有具体史实可考,有的则采于当地人口述。暂不论故事真伪,这些情节均基于民众对于槟榔起源的合理幻想,也不排除一定的浪漫主义因子。
四、食俗的形成:从外来槟榔到本地槟榔
食槟榔习俗在湘潭的落脚有着渐进的过程,起初,人们所食为药用的槟榔,随着瘟疫过去,嚼槟榔成了日常习惯,当地人对作为食品的槟榔有了持续性的需求,槟榔业由此诞生。
成体系的槟榔业务大体形成于乾隆末年,并在之后不断发展。在这一时期,槟榔业务的经营形式已发展为字号、店铺、胪陈、商贩四种,其中字号专营大额批发,店铺从字号进货,为胪陈(35)和摊贩提供小额批发,胪陈店与摊贩主要经营零售,摊贩有的自制槟榔,有的也从胪陈店中批发。湘潭本地人观念较为传统,崇尚以仕途与田产光耀门楣的成功之道,因而从事槟榔业的本地人较少资金雄厚者,多是在街边设摊的小贩。大宗槟榔生意主要由来自广东的商人经营,后来江西商人实力壮大,也占据了一部分槟榔市场。(36)
槟榔作为当地人日常消费中的一部分,并非一朝一夕之事,乾隆《湘潭县志·风俗》(1756年)未有槟榔相关记载,乾隆末年槟榔业务的初步成型,及至嘉庆年间(1818年)槟榔习俗加载县志,可见随时间推移,槟榔已渐渗透进潭人的生活。“湖湘间宾客燕集,供鱼清羹,则众皆退,所谓鱼来酒止也,今则不然,士大夫燕客来取精细酒、重酻娘(37),珍错交罗竟为丰典,一食费至数金,而婚丧为尤,甚至槟榔蔫叶,所枉酷嗜。”(38)行文中表现了数十年间湘潭人在饮食方面的观念变化。过去,潭人生活简朴,酒席上菜肴较为廉价,最后一道压轴菜为鱼汤,鱼汤一上,宾客便准备离席。随着地方经济的发展,生活在“金湘潭”的民众日渐富裕,消费上也愈发阔绰,一桌酒席所上菜肴酒品皆为上乘,所费甚多,而在这一股奢侈的饮食之风内,可助饭后消食解油的槟榔亦出现在饭桌上。
“近岁左文襄赘居妇家,有槟榔之恨”(39),这里说的是入赘湘潭周家的左宗棠,婚前,他科举屡屡落榜,后于道光十一年(1831)受周诒煜邀请在辰山读书,并于第二年入赘,与周诒煜的堂妹周诒端结为夫妇。“初婚时宗棠贫甚”(40),由于家境不好,左宗棠在周家过得并不如意。周诒端之母王慈云常出题让后辈做诗,并许诺将槟榔作为奖品奖给胜者。左宗棠诗文不如妻子,往往居于其后,由此他发奋读书,方成大业。槟榔既可作为读书的奖品,虽不如刘穆之“以金柈贮槟榔一斛以进之”那般,被贴以昂贵的标签,却也可见其价值应高于寻常的果品糕点。(41)
“今之饮馔不日臻精美乎,今之衣服不日求鲜艳乎”,罗汝怀述及咸丰以来潭人日益宽裕的经济状况,提到当地人每日在槟榔上的开销,“甚至条丝日耗钱数十,槟榔日耗钱数十”,可知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槟榔食俗在当地广为传习,且已成为人们日常消费的一部分。不过,面对金玉满堂的盛世,罗汝怀却有着另一番冷思考,《绿漪草堂文集》卷二十二《畣人书二》载:“槟榔丝烟千人所同,一人能弗同乎。即一人弗同,亦独善其身,而已无如千人何也。整齐风俗之事,非可望之官吏,直须朝廷之汗号。无论官吏之朝秦暮楚,漫无责成,而人性不同,旧尹图之屡年,新尹废之一旦。”将食槟榔与吸烟丝归为同类,且认为这是须整肃的不良风气,可见他并不推崇食槟榔这一奢侈习俗。
正如罗汝怀所述,食槟榔习俗已成千人所同,要革除绝非易事。《绿漪草堂文集》卷十七《书刘次欧代义山会叙后》有记一则戒除槟榔的逸闻:“湘潭锦湾对岸有小市,从兄世果礲米,其地与同人约省槟榔,以周贫者。家置一筒,客来则主人投一钱于筒中,月计岁会。如周恤事,急则不待会计,先倾各户之筒以济之。”文中从事盘谷舂米的小伙子与朋友们约好,将平常食槟榔的花费省下来,用以接济穷人,所以遇见应以槟榔待客之时,他们也将所需开销放入筒中,作为节约下的救济金,倘若遇上较急之事,就先将各家筒中铜钱倒出救急。“盖潭人之于槟榔,虽孩童时,用咀嚼。尝闻之,人云其壮盛时曰需百钱,而一家终岁之费常在二三十缗,不亦慎乎。始捐嗜好以行义,继则藉行义以损嗜好,其为作用大矣。”
湘潭商业的鼎盛时期为一口通商时的清朝。1757年,雍正“严禁他处地方与外国通商”,当时,中国仅有广州一个口岸。(42)外国货物在广州上岸后,需先运到湘潭,再于此分运各地,同样,国内出口的丝、茶等货品,也需在湘潭集中装箱,再发往广东,运向国外。(43)战后的湘潭纳外来移民,逐渐养足精力,迎来了最为繁荣的时期。“长沙水少不利泊船,故皆辏湘潭”,“道通江岭东南七省,商货咸萃于此”。光绪年间,湘潭城外沿着湘江的十余里街道上,均是摩肩接踵的行人,热闹的街头随处可见槟榔摊子,“日剖数十口,店行倍蓰焉”。槟榔的零售生意十分红火,“每桌日得百钱之利,日当糜钱五六百万”。(44)槟榔摊子的生意自然要归功于当地人对于槟榔之喜爱,“槟榔之费,拟埒稻粮”,潭人买槟榔所用钱竟与购粮所费相近,湘潭人对槟榔之好可见一斑。(45)
五、结论
人的生存依赖于食物的获取,由于环境与文化的不同,各地区的饮食文化也相差迥异。“世界上食谱的主要差异可归结为生态的限制以及在不同地区所存在的机会”(46),在对于食物的划分中,气候地理决定了人们所能选择的肉类与农作物品种,并以此为基础,形成各种归属于“传统”的食品和相应的制作方式。与这些产于当地的食品相比,从外地运来的食物则通常与工业制成食品一起被划归传统文化之外,且与当地人的传统风俗保持着较为礼貌的距离。
“要明白一种习俗的起源之时代及意义等,不可不从社会的观点去加以检讨”(47),社会中的各因素在风俗的形成过程中不断互动,使之鼎盛或消弭。同理,食槟榔的外来风俗为湘潭人所广泛接受,绝非机缘偶然。食槟榔的起源传说之真伪,需在明清时的湘潭这一大背景下进行辨识。
战乱瘟疫说结合了具体的史实,再者,疾病和战争的影响力足以覆盖全城,迫于消除疾病之由,人们认识到食槟榔与身家性命息息相关,故不会抱着可食可不食的态度对待,因而大范围的食槟榔惯习得以进入较为广大的区域。
药材市场之说反映了历史上湘潭药材贸易的兴盛,也从侧面折射广商在湘潭的影响力,以及其于市内贩卖槟榔带来的推广效应。
与前二说相比,风水之说显得说服力不够,却从另一个角度说明,湘潭的地理环境对当地饮食习惯造成了一定影响。《大公报》民国八年十月九号载《省城槟榔业调查记》有述,“槟榔产在广东,吃了可去瘴气,解油腻”,由于其药用功能有相应的适宜区域,“销行两广湖南最多,北方各省却少”,“我们湖南湿气很重的地方如湘潭长沙益阳各处,多喜吃食”。
在槟榔仙故事中,槟榔饰演了一个为贫穷落魄者带来富贵荣华的角色,反映出现实中槟榔被赋予的吉祥含义。槟榔的吉祥不仅来源于这个美丽的传说,与它的药用价值和形状也有着密不可分的关联,这种象征意义使其渗透到民众的各种礼俗中,尤其是喜庆意味浓烈的婚俗,喝茶吸烟的来宾需赞茶赞烟,当新郎新娘用筷子或纸煝同时夹起一口槟榔,抬起敬客,客人也需念起槟榔的赞词,如祝福婚姻美满的“槟榔翘起像条船,今晚花开月也圆,郎撑篙来妹掌舵,百年和合好姻缘”。
起源故事之外,明清的湘潭具备了食俗扩布与传习的经济条件,试想若乾隆年间的湘潭人消费能力不够,连温饱尚不能顾及,槟榔与烟丝的购买则更加不可能。作为人称“小南京”的商业重镇,人们不乏对烟酒槟榔等物的消费能力,加上湘潭离原产地较近,大宗槟榔亦需在此转运他地,其销售价格也比运输成本昂贵的广大北方低廉。
总而论之,若将食槟榔的起源传说置于明清湘潭的历史背景下考虑,可理出一条食俗传习的基本脉络:
明清时期,槟榔作为海南、两广等地的传统食俗,在大城市的贵族阶层中广为流行。湘潭的瘟疫引入了这一食俗,并在短时间内以药品的身份推而广之,引入初期,因城内经济受到战争的毁灭性打击,人们的购买力尚不足以长期购买槟榔,但在随后的数十年中,槟榔却逐渐成为城中风尚。
槟榔成习的原因可归为五个方面,首先,由于外来移民的进入和商品经济的发达,潭人对此食俗消费的承受能力大为增强,相比在京城中将槟榔装于荷包中细嚼的贵族,地方人民的购买力并不比之逊色。
其次,槟榔本身具有丰富的文化内涵,明清时期,它不仅代表着强势的大都市饮食时尚,且于瘟疫期间,在潭人的历史记忆中留下了因有恩而显得十分亲切的印象,加上这一食物又具有“成瘾”特性,民众难于轻易抛弃和忘怀这一种独特的食物。
第三,槟榔的功能也是其于湘潭落地生根的一大推动力。湘潭当地为亚热带,气候较为湿润,湘人饮食又以辣为主,较为油腻,饭后嚼食槟榔可助消食解油,且能助需持续工作的劳动者提神醒脑。
第四,当地人之外,外地人也对槟榔的推广起了较大影响。广商投其所好,将大批槟榔贩入湘潭,市内形成从批发到零售的销售体系,槟榔业务分布于潭城大街小巷上,如蛛网一般覆盖全城。随着槟榔业务的繁盛与不断壮大,围绕槟榔亦产生了各种习俗,如婚礼上的槟榔赞歌,关于槟榔的各种俗语,以及将槟榔作为食品制作的各类工艺等。
第五,明清的湘潭有着极具包容性的文化土壤。换言之,食俗落地生根的时期也恰是湘潭外来文化和本地文化冲突融合的时期,文化的多样性赋予了潭人对于外来习俗的较强包容度,也使得这样一种外来习惯变为传统成为可能。
注释:
①曹兴兴、茹慧:《中国古代槟榔的栽培技术及历史地域分布研究》,《农业考古》2010年第4期;宋德剑:《岭南婚嫁习俗中槟榔的文化解读——以粤东客家地区为中心》,《汕头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2期;郭声波,刘兴亮:《中国槟榔种植与槟榔习俗文化的历史地理探索》,《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09年第4期。
②袁亚忠、唐慧:《论长株潭一体化中的湘潭城市旅游形象定位》,《科技与管理》2007年第4期;李莉、莫坚强、瞿艳平:《实施名牌战略发展湖南食品工业》,《湖南商学院学报》2008年第3期;萧福元等:《湘潭市城区居民咀嚼槟榔情况及其对健康的影响》,《实用预防医学》2010年第10期。
③蒟酱的苗叶,气味辛辣有香气。
④嵇含:《南方草木状》卷下;《中藏经》卷中,清钞本。
⑤《岭外代答》卷六,清文渊阁四库全书本;《鹤林玉露》卷一,明刻本。
⑥容媛:《槟榔的历史》,《民俗》总第43期,1929年。
⑦《庚子西行纪事》,民国刻求恕齐从书本,第19页。
⑧《三辅黄图》卷三,四部丛刊三编景元本,第14页。
⑨《操齐集》卷十八,清康熙刻本。
⑩容媛绘制的“槟榔的产地及输入地域图”中未涉及中国东北和西北地区,而湖南、湖北等地的产出与输入情况也以问号标示,表示情况未明。见容媛:《槟榔的历史》,《民俗》总第43期,1929年。
(11)杜文澜:《古谣谚》,卷三十,清咸丰刻本;唐赞衮:《台阳见闻录》。
(12)王象之:《舆地纪胜》卷一百二十四。
(13)俞大猷:《洗海近事》卷上。
(14)《礼部志稿》卷九十九,清文渊阁四库全书本;《明太祖实录》卷二百五十二。
(15)郭声波、刘兴亮:《中国槟榔种植与槟榔习俗文化的历史地理探索》,《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09年第4期。
(16)《雍正朝汉文朱批奏折汇编》第一册、乾隆《湘潭县志》卷十二。
(17)光绪《湘潭县志》卷四。
(18)乾隆《湘潭县志》卷十三。
(19)乾隆《湖南通志》卷四十九。
(20)光绪《湘潭县志》卷十一《货殖》。
(21)邵鸿:《利益与秩序——嘉庆二十四年湖南省湘潭县的土客仇杀事件》,《历史人类学学刊》第1卷第1期,2004年。
(22)《东华续录(嘉庆朝)》,清光绪十年长沙王氏刻本,第766页。
(23)光绪《湘潭县志》卷十一。
(24)光绪《湘潭县志》卷十一;乾隆《湘潭县志》卷十三。
(25)光绪《湘潭县志》卷九。
(26)《湘潭文史》第十二辑,第148页。
(27)《湘潭市志》第一册,中国文史出版社,1997年10月,第342页。
(28)由于姓氏、籍贯与事迹同传说相符,程青应为传说中受槟榔辟疫之法的程姓商人。
(29)乾隆《湘潭县志》卷二十二《古迹冢墓》、卷二十三《灾祥纪异》、卷二十四《艺文》。
(30)光绪《湘潭县志》卷三、光绪《湘潭县志》卷九。
(31)梅莉、晏昌贵、龚胜生:《明清时期中国瘴病与变迁》,《中国历史地理论丛》1997年第2期。
(32)《清季申报台湾纪事辑录》,第1126页。
(33)光绪《湘潭县志》卷十一《货殖》。
(34)《中国民间故事集成·湖南卷·湘潭县资料本》,1989年3月,第254-255页。
(35)胪陈,即铺设陈列之意,胪陈店经营日常杂货,主要贩卖熟制槟榔、烟酒等货品,架上货品随季节与顾客需要不同,时有变化,经营此业者常本金较小,但资金回笼速度快。
(36)《湘潭文史》第十二辑,第148页。
(37)即扶梁酒。
(38)嘉庆《湘潭县志》卷三十九《风俗》。
(39)光绪《湘潭县志》卷四下《山水》。
(40)光绪《湘潭县志》卷八之六《列女》。
(41)《南史》卷十五《列传·刘穆之传》。
(42)[日]高柳松一郎:《中国关税制度论》,李达译:《文海资料丛编》第七十四辑,第22页。
(43)容闳:《西学东渐记》,湖南人民出版社,1981年,第46页。
(44)光绪《湘潭县志》卷十一《货殖》。
(45)罗汝怀:《绿漪草堂文集》卷十《商贾论》,清光绪九年罗氏常刻本,第107页;罗汝怀:《湘绮楼全集·文集》卷三,清光绪刻本。
(46)[美]马文·哈里斯:《好吃——食物与文化之谜》,叶舒宪、卢晓辉译,山东画报出版社,2001年。
(47)钟敬文:《钟敬文民俗学论文集》,上海文艺出版社,1998年,第2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