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由于政府体制改革,政企分开,档案工作要不断地改革创新,以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所以在未来的档案事业发展中,必须重视档案法规、档案馆、档案学会的发展建设,这三项内容将成为档案事业的三个基点。
关键词:档案事业 基点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档案事业于20世纪50年代初开始起步,几十年的实践表明,档案工作已成为维护党和国家历史真实面貌,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事业。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与完善,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档案工作旧的模式逐渐被打破,新的机制初见端倪,正在从封闭走向开放,从传统走向现代,朝着更适于中国国情和符合历史发展规律的方向发展。档案事业要发展壮大就必须处理好三项内容—档案法规、档案馆、档案学会,这三项内容看起来没有什么联系,但这三项内容必将成为档案事业发展的三个基点,也是档案事业持续快速发展的源泉与保障手段。
一、档案法规
档案法规包括档案工作法律和档案行政法规与行政规章两个部分。
1、档案工作法律
档案工作法律,简称“档案法律”,是指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制定的档案事业规定性文件,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各种关于档案和档案工作的法律行为规范,其表现形式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他法律中的有关条文。
2、档案行政法规与行政规章
档案行政法规严格地讲,是指国务院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制定的关于档案行政管理的规范文件内的总称。
档案行政规章是指国务院各部委制定的与档案事务有关的规范性文件总称,它有部门和地方规章之分。
3、两者之间的关系
档案工作法律是一般法律,它高于档案行政与部门规章,是制定和实施各种行政法规、规章条例和办法等文件的依据和基础,而档案行政法规规章又是制定档案工作法律的法源和具体化的产物。
4、它们对档案事业的作用
为档案事业的各项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档案事业各项工作都是在法规范畴的监督和保障下开展进来。从《档案法》看,它明确规定了国家管理档案的范围,档案工作基本原则,档案机构的类别、设置及职责范围,社会机关、组织及公民个人保护档案的权利和义务,档案的公布与利用,违法行为的范围及处置等,这就为保证我国的档案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国家档案的完整与安全,调整国家机构、集体、个人之间在档案事务方面的关系,提供了基本的法律手段。
“依法治国”是政府管理国家各项事业的基本方针政策,在法律规范下,行使权力,履行义务,享受权利,“依法治档”、“依法行政“是贯穿档案事业的主干线,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能将主要是制定法规、方针政策,规范目标、监督检查,这个主干线将是推动档案事业持续快速发展的准绳,对促进档案事业改革,提高档案管理水平,保护和开发档案资源,发展档案事业,起着重要作用。
二、档案馆
档案馆是党和国家的科学文化事业机构,是永久保管档案的基地,是科学研究和各方面工作利用档案史料的中心。它的基本任务是在维护党和历史真实面貌的前提下,集中统一管理党和的档案及有关资料,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积极提供利用,为社会主义各项事业服务。
在掌管档案实体的部门中,档案室是档案事业的基础,它所管理的档案是国家档案的源头。而档案馆是则是档案事业的主体。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档案馆在整个档案事业体系中的主体地位,主要是由以下因素决定的:
1、档案馆是长远保存大量的、重要的、各种门类档案的基地,是维护历史真实面貌的重要部门
2、档案馆面向社会,相对独立于社会的实体,是科学文化事业的组成部分,是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条件和必不可少的环节;
3、各级档案行政部门归口管理的是各级国家档案馆,它们的重点是从重视面上的工作转向档案馆工作,非进馆单位的档案工作则只能是在统筹规划之中,协调发展,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重心将由宏观规划本行政区域与本级归口的国家档案馆的建设与发展两大部分组成,而且后者将越来越成为重中之重。
4、由于信息时代的到来,文档一体化的速度将越来越快,文件与档案几乎没有本质的区别,它们都是人类活动的真实历史记录,所以档案工作前置服务必将加快文件进馆时间,人们对档案馆的需求骤增,档案馆的地位上升。
5、电子文件的出现,给档案工作带来了机遇与挑战,其真实性的保证是人们最为关注的焦点,档案工作者将利用一切手段,保证电子文件的真实可靠,保证历史记忆不流失,这是档案工作者的天职。在无纸办公时代,作为永久保管档案的档案馆所出具的证明将是唯一合法可靠的凭证,其他任何部门和组织绝无此特权。
基于以上几点,在未来档案事业发中,档案馆的角色举无轻重。
三、档案学会
国外的学会组织相当发达,以美国档案工作协会为代表,全世界各级各类档案学会组织多种多样,它们在组织行业交流,规范行业标准,培训专业人才,提高专业学术水平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这足以说明了学会在档案事业发展中的作用。
就目前现状,我国档案学会只是挂靠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非独立性机构,主要工作职责:制定本行(专)业技术标准、行(专)业规范,人才培训规划、要求,来保证本行(专)业合法利益,共同利益协调,促进发展及在社会市场经济环境下保持不败之地。
未来档案学会除原有职能,应加重以下几个方面作用的发挥:
1、规范行业标准。
档案工作标准是以档案工作领域中的重复性和概念为对象而制订或修订的各种标准的总称;依据《标准化法》的规定精神,档案工作标准是推荐性的标准,是国家鼓励自愿采用的具有指导作用的行为准则。据此,档案标准是行业标准,是专业所共同遵守的规范,档案学会既然是专业学会,是从事档案工作的人员自愿参加的组织,那么,本应在规范行(专)业的标准上发挥其作用。
2、培训档案专门人才。
档案工作是一个专门职业,它有职业标准、职业道德,从业人员所需知识结构。凡从事此专业的工作人员都要接受专门培训才能持证上岗。档案学会有义务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按照从业标准,为即将从事档案工作的人员进行入门培训,对在职档案干部提供继续教育,从而全面提高档案工作者的职业素质。
3、开展学术活动。
档案学会集结着一大批档案学术研究者和档案一线工作者,他们对档案专业理论与实践有着丰厚的基础,档案学会充分利用这个特点,广泛开展会内、会外,国内、国外学术活动,以期提高档案学术水平,从而提高档案工作在社会上的地位,也促进了全社会档案意识的提高。
4、保证行业利益。
档案学会是档案工作者自愿参加的组织,参加此学会就是为了在行(专)业的组织下,在法律框架下开展档案的各项工作,同时,作为组织中的每个成员,都享有权利,组织要为为维护每个利益而服务,当成员利益受到侵害时,它要为保护成员而做出不泄努力,从而来履行组织职责。
基于以上几点,档案事业的发展离不开档案学会这样的组织。
综上,由于政府体制改革,政企分开,档案工作要不断地改革创新,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所以在未来的档案事业发展中,必须重视档案法规、档案馆、档案学会的发展建设,档案法规是档案事业的脊梁,为档案事业的整体发展提供保障,档案馆是档案事业的主体,是档案事业的生命,档案学会将为档案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源动力,在档案法规框架下,档案事业的主体-档案馆将得到迅猛发展,档案学会为档案事业提供了高级人才、行业标准、学术发展的研究领地。这三者相辅相成,共同架起档案事业发展大桥,为档案事业的建设与发展、创新与完善起到了基石作用。
参考文献
冯惠玲,张辑哲主编:《档案学概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版。
论文作者:陈怡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9年第5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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