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初官修《明史》与私修明史之间的互动关系,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修明论文,明史论文,互动关系论文,清初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K0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47-662X(2012)05-0106-07
中国古代史学的发展具有悠久的历史和深厚的传统,其中一个显著的特点,是“形成了官方史学与私家史学两条相互联系的发展轨道。……中国史学史,主要是官方史学与私家史学互动互补、互为消长的发展进程。”①官方史学的起步与史官制度的萌芽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早在三代时期即有不同职掌的史官存在,此后伴随着修史制度和机构的逐渐发展和完善,官方修史的传统亦代代相沿,赓续不断。私家修史的发端可追溯至孔子著《春秋》,开始打破官方对修史的垄断。自司马迁著《史记》,其“藏之名山,传之其人”的志向和“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②的气魄,一直激励着后世史家自觉地执笔操简,矢志于史。可以说,自春秋战国时代起,中国早期史学已经开始形成官、私修史并行发展的基本格局。关于各个时期官、私修史的主要成就、特点、得失和彼此盛衰消长的趋势等问题,目前学界已有较为成熟的研究,但关于二者之间紧密的互动关系的考察,迄今尚不多见,尤其是在一定时期内官方修史对私家修史的重要引导和激励,布衣史家对官方修史的参与和襄助,正直史家对官方修史积弊的反思与回应等问题,均缺乏系统而深入的研究。本文拟围绕清初明史纂修问题对官、私修史的互动关系试作探讨,就教于方家。
清初私修明史气氛甚为活跃,无论是从修史规模,史家数量,还是持续时间上看,俨然为私家修史之主流。究其原因,一是受日渐高涨的“以史经世”思想和强烈的民族意识的推动;二是明史撰述较之其他私家修史领域,史料搜集相对较为便易,且与现实社会关系更为密切,更为时人所关注。即如后世学者所言:“史事总是时代越近越重要……以史学自任的人,对于和自己时代最接近的史事,资料较多,询访质证亦方便,不以其时做成几部宏博翔实的书以贻后人,致使后人对于这个时代的史迹永远在迷离徜怳中,又不知要费多少无谓之考证才能得其真相,那么,真算史家对不起人了。”③具体来说,对“名山事业”的向往,对一代信史的追求,以及“良史”精神的激励,是清初不同身份的史家、史官矢志于私修明史的重要目的和动机,也是得以同官修《明史》形成良性互动的关键原因所在。
一、清初士人对“名山事业”的向往与《明史》纂修
就清初修史群体而言,那些取得功名的士大夫无疑是一个重要组成部分,④他们或有入馆纂修《明史》的经历,或为地方职掌官员,在执笔修史或主持修史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便利条件。而他们之所以私修明史,除了对名山事业的向往外,还离不开官修《明史》的重要导向作用。其中,傅维鳞撰《明书》、谷应泰主修《明史纪事本末》,即是十分显著的例证。
傅维鳞为《明史》纂修初期的史官之一,于顺治三年(1646)考中进士,顺治四年被授予内秘书院编修之职,“得分修《明史》”。⑤虽然官修《明史》启动甚早,顺治二年清廷即下诏纂修,但主要是作为一种旨在宣告新朝成立的政治举措而存在的,加上当时清朝统治尚不稳固,官方无法专心于所谓的“太平修史”之业,故而实际进展缓慢,收效甚微,以至“馆臣无可措手,史事无形停搁”,⑥终顺治一朝,史稿“仅成数帙”⑦而已。傅氏作为一名颇有见识且恪尽职守的史官,对于当时史馆形同虚设的局面感触尤深,不免有“清署余暇,素餐抱愧”,“伤大官之坐糜,悲岁月之流迈”⑧的感慨,从而逐渐萌发了私撰一代信史的想法。以此来看,官方修史难有进展的不力局面,在很大程度上是激励傅氏决定私撰明史的重要原因,而较为清闲的史官职务,史馆所藏丰富的明代史料,则成为助其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条件。
关于《明书》的成书经过,傅氏自称“搜求明兴以来行藏印抄诸本与家乘文集碑志,得三百余部,九千余卷,参互明朝实录,考订同异”⑨而成。其能够遍览《明实录》和明代重要的野史家乘著述,这自然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其明史馆馆臣的重要身份,可以较为方便地阅览史馆内的丰富藏书。这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傅氏所采取的将实录与野史、家乘著述“考订同异”、相互验证的史料方法,是很值得肯定的,正是因为他深刻认识到有明一代官修实录普遍存在“或夺于权势,或隘于见闻,或怵于利害,或徇于情面”⑩等缺陷,而私家野史著述又不免“各抒胸臆,不顾传疑,是非混淆,真赝参半”(11)之弊病,故而下决心通过仔细考辨各种史料的真伪得失来撰成一部传世信史。可见,其设想和立意是很高的。而这一撰述思想和方法既是对晚明王世贞关于“国史人恣而善蔽真”、“野史人臆而善失真”(12)的史学批评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更为重要的是,它为后来《明史》纂修的顺利开展指明了正确方向。康熙朝《明史》的重新启动,在史料采撰方面所确立的“考问往事,旁及郡志邑乘、杂家志传之文,靡不网罗参伍,而要以实录为指归”(13)的原则,与傅氏之思想可谓如出一辙。
作为清初第一部体例和内容均较为完备的记载有明一代全史的私家著述,(14)《明书》成书后引起了清朝官方的高度重视,康熙十八年(1679)重开明史馆后,于全国范围内搜罗史料,而《明书》即在首批明确征集的著述之列,并于康熙二十年由傅氏之子傅燮詷差人手誊两部转送史馆,(15)“论者虽议其体例,然亦不能不服其勤博也”,(16)在当时史馆内部还是反响较大的,它在体例、史料、史观等方面均对《明史》的续修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如为元末群雄立传的做法,撰写《戎马志》所用史料,对胡蓝之狱、靖难之役、土木之变等明代重大史事的看法等,均与《明史》颇为相近。(17)这一事实既体现了《明书》的价值,也从另一侧面反映出官修《明史》对清初士人修史的重要导向作用。傅氏既身处官僚士大夫阶层,难免要在修史思想和历史见解方面应和官方立场,而这也是《明书》能够为官方所认可并得以征入史馆的重要原因所在。
关于《明书》与官修《明史》的内在联系,有学者评论曰:“虽然顺治朝官修《明史》无成果,却直接影响到了另一部纪传体史书——《明书》的写作,可以说,没有顺治朝开馆修《明史》,就不会有傅维鳞的《明书》问世。”(18)很好地点出了傅氏私修明史的重要背景和契机,而需要补充的是,《明书》不仅直接缘起于官修《明史》,而且直接影响和作用于后者,二者之间是一种互动、互补的紧密关系。
由谷应泰主纂的《明史纪事本末》是早于官修《明史》而成的另一部记载有明一代全史的私家著述,此书的撰著一方面源于谷氏雅好经史的旨趣和“网罗百代之志”(19)的志向,另一方面也与官修《明史》的引导和激励有着重要关联。在交代全书的撰述缘由时,谷氏的一段话很值得我们玩味,其言曰:“沿及明代,迄无成书,蒐厘条贯,盖其难哉!余谬承学政之役,兼值右文之朝,夙夜兢兢,广稽博采,勒成一编,以补前史。”“使读者审理乱之大趋,迹政治之得失。”(20)无论是从著史态度还是撰述宗旨来看,对于官方“稽古右文”的文化政策和重在总结政治经验教训的修史理念,谷氏均持十分明显的迎合态度。关于此书对《明史》纂修的影响,目前所见史料中尚无明确记载,但考虑到顺治十七年针对御史董文骥借谷氏私撰明史加以弹劾一事,清朝官方经仔细审查全书后不仅未作深究,且公开予以承认的做法,以及康熙二十年谷氏所补撰的《天启四年实录》、《天启七年六月实录》被征入明史馆的事实,(21)《明史纪事本末》一书在清初当有广泛流传,故而很有可能为史官所参阅使用。
此外,有的史官除了恪尽史职外,还利用史馆丰富的藏书条件,私撰明史著述,如毛奇龄撰有《圣朝彤史拾遗记》、《武宗外记》、《后鉴录》诸书。有的史官则将自己草拟的明史稿稍作修改后单独刊行,如尤侗将所撰《明史拟稿》的部分观点予以删削改动后刊于其文集《西堂全集》。(22)此类史著同样是有识之士借助官修《明史》的契机来实现个人名山事业的重要表现,虽然在记述范围和历史观方面均不敢超越官方史学,但在一些具体史事的记载和评论方面可与《明史》互为补充与验证。
二、遗民史家对一代信史的追求与《明史》纂修
遗民史家是清初私修明史群体的中坚力量,他们对明清更迭的历史剧变耳濡目染,记忆尤深,在国破家亡的历史创痛和新旧王朝交替的残酷现实面前,对于官修《明史》起初大多持抗拒态度,以至面对清朝史馆的多次延请,或坚辞不就,或婉言谢绝。然而,出于对故国的怀念和对信史的追求,一些有见识的学者却又自始至终未曾置身于事外,希望找到一个既能保持民族气节又可实现入世弘道的现实平衡点,从而以各种不同的方式对官修《明史》的成书作出了重要贡献。
黄宗羲为清初遗民史家的代表人物,也是在记载和保存故国历史方面最为勤奋、成绩最为显著者。从青年时代起,“自明十三朝实录,上溯二十一史,靡不究心。”(23)明亡以后,更是“闭户著述,从事国史,将成一代金石之业。”(24)相继撰成《明儒学案》、《弘光实录钞》、《行朝录》、《海外恸哭记》等众多明史著述。其晚年虽秉持高尚节操,不与新朝合作,但出于对官方钳制修史和篡改史事的担心,一直十分关注《明史》纂修的进展情况,并在推荐史才、提供史料、议订体例等方面不遗余力,在一代正史的纂修过程中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如上文所述,清朝自入关初始即诏修《明史》,以示车书一统、新朝奠基之意,但直至康熙十八年以后,随着“博学弘儒”科的施行和官方文化政策的转变,才开始真正进入实际纂修阶段。康熙皇帝的怀柔之策和“求贤右文”(25)的姿态,很好地起到了收拾和笼络人心的目的,将一批有才学的汉族知识分子充实到史馆中来,有力地解决了史才问题。即便是像黄宗羲这样一位“合理学、气节、文章而一之”(26)的遗民大家,表面上虽以“母既耄期,己亦老病”(27)为由婉拒史馆之延请,但内心深处却在反思一个既不丢气节,又能监督和约束官方修史以求“定一代是非,勿使淆乱”(28)的两全之策,这便有了后来其举荐弟子万斯同以布衣身份入朝主持修史一事。可以说,《明史》纂修初期所面临的史才缺乏、史料难求、进展缓慢的不力局面,反而促使清朝官方和部分遗民史家为实现各自愿望双双作出让步,达成某种共识,这是二者在修史层面形成一种良性互动关系的主要历史背景。
除了向新朝举荐史才,黄宗羲在史料方面亦施以援手。万斯同入京临行前,黄氏即以《大事记》、《三史抄》诸书授之,以备他日修史之资。而其本人所撰多部明史著述,亦颇受官方重视,成为《明史》纂修的重要史料来源。康熙帝曾明确诏谕地方,凡其“有所论著及所见闻,有资《明史》者,着该地方官钞录来京,宣付史馆。”(29)
除上述两项工作外,黄宗羲以局外者身份真正与史局交涉者,则莫过于力陈《修史条议》之不妥之处,矫而正之。与元修《宋史》设置《道学传》时君臣上下、史馆内外众口一辞的态度不同,清修《明史》提出类似想法后,立即招来四面八方的反对之声。一种观点以陆陇其、张烈等笃守程朱门户者为代表,陆氏认为有明一代理学家之成就远不及宋代周、程、张、朱等大儒,两代学术之差距实有“述”与“作”、“守”与“创”之别,为示对前贤之尊重,宜降而归于《儒林》。(30)张烈亦认为明代理学家几无可称道学者,并言辞激烈地批评明代心学一派“假孔孟以文禅宗,藉权谋以标道德,破坏程朱之规矩,蹂躏圣贤之门庭”,(31)担心修史者误将其列入《道学传》而辱没程朱圣贤。另一派主要以黄宗羲、朱彝尊等为代表,他们主张合“道学”、“儒林”而一之。尤其是黄宗羲,他面对《修史条议》中带有严重门户倾向的“尊朱黜王”的论调,特别是刻意贬低乃至抹杀浙东学派学术成就的观点,予以了有力的回击。一是强调朱、王二家之学并非殊途两分,决然对立,其对“格物”、“穷理”诸说的理解、阐释,实有相通之处,若“不从源头上论,徒以补偏救弊之言,视为操戈入室之事,必欲以水济水,故往往不能尽合也。”(32)二是对于以王阳明为代表的浙东学派的历史地位,作出了客观中肯的评价:“有明学术,白沙开其端,至姚江而始大明,盖从前习熟先儒之成说,未尝反身理会,推见至隐,此亦一述朱,彼亦一述朱。……逮及先师蕺山,学术流弊,救正殆尽。向无姚江,则学脉中绝,向无蕺山,则流弊充塞,凡海内之知学者,要皆东浙之所衣被也。今忘其衣被之功,徒訾其流弊之失,无乃刻乎?”(33)认为阳明之学,突破了明初理学家墨守朱学、只知承袭、不思消化的藩篱,在继承和吸收程朱理学思想合理内核的基础上,进行了一番革命性的改造,倡扬“致良知”说,对于明代中期行将衰微的程朱理学而言,实有承亡继绝之功。而刘宗周于晚明王学末流之积弊多有纠正,堪为明代理学的总结者和集大成者。《修史条议》对浙东学派于有明一代理学发展之贡献,缄口不言,一味指责其流弊,以偏概全,难以令人信服。更何况,任何一个学术流派,在发展过程中均不免出现偏离师承、分化离异乃至晚期衰退之势,岂可据此而贬低其学术成就和历史地位?
从根本上讲,黄氏反对设置《道学传》,与清初经世致用的学术思潮的兴起,与其对有明一代学术积弊的反思与批评,是紧密结合在一起的,他本人对晚明那些喜标宗旨、纷立门户、空谈误国的“道学家”深恶痛绝,鞭挞讨伐尚且不及,更不必说为其专门立传歌功颂德了。至于“道学”一词,在明代,尤其是明末,其内涵和意义早已不比两宋时期,不仅不是形容当世主要学术思潮和流派的主流词汇,甚至已经带有较为强烈的贬义色彩了。及至清初,更是成为有识之士严辞声讨的对象,即如后来学者所指出的:“明亡以后,学者痛定思痛,对于那群阉党、强盗、降将,以及下流无耻的八股先生,罪恶滔天,不值得和他算账了,却是对于这一群上流无用的道学先生,倒不能把他们的责任轻轻放过。”(34)此时《道学传》的设置已经失去原有的时代意义了。
总之,黄宗羲在这场关乎《明史》编纂体例的争论中起到了至为关键的作用,其所倡导的反对“以水济水”的门户观念,鼓励学术争鸣和独创之见的进步学术思想,在与清朝官方思想的博弈与对抗中取得了最终的胜利,这种将个人学术见解和修史思想施之史局的做法,恰恰是官、私修史互动的重要体现。
相较于黄宗羲以史局顾问的身份监督和襄助修史的做法,万斯同可以说是实际修史工作的主持者,“不居纂修之名,隐操总裁之柄”。(35)其入京前与师友辞行时有言:“吾此行无他志,显亲扬名非吾愿也,但愿纂成一代之史,可藉手以报先朝矣!”(36)从中可以看出,对故国深切的怀念和立志纂成一代信史的信念,是支撑其以布衣身份隐忍史局二十余载的主要动力所在。换言之,他是想借助官方修史之便来实现其“以任故国之史事报故国”(37)的人生志愿。
关于万斯同对官修《明史》的贡献,主要有三:一是端正修史态度,呼吁与修者要有“直道之行”、“裁别之识”,做到“论其世、知其人而具见其表里”。(38)二是仔细审定编纂体例,拟订传目,尤其强调了史表的重要性,提出了“表不可废,读史而不读表,非深于史者”(39)的重要观点。《明史》之所以能成为历代正史中少有的几部体例赅备、纪传志表俱全者,实离不开万氏的重要建议。三是以身作则,亲自删削史稿。史载:“诸纂修官以稿至,皆送先生覆审。先生阅毕,谓侍者曰:取某书,某卷某叶有某事,当补入;取某书,某卷某叶某事当参校。侍者如言而至,无爽者。”(40)由其所删定的416卷本《明史稿》,基本奠定了后来殿本《明史》的主体框架。
总的来说,官修《明史》的成功,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其编纂体例的严谨、赅备,其中很关键的两个方面即是《道学传》的废置和史表的设立,而这两条建议的主要提出者和论证者恰为两位出身布衣的遗民史家,他们通过不懈的努力将自身重要的学术观点和史学思想成功地灌输给史局,既坚守了民族气节,实践了个人学术理想,又有力地推动了官方修史的进展,实在是一种颇为值得肯定的睿智之举。
三、“良史”精神:史家对《明史》积弊的反思与回应
清初官修《明史》与私修明史之间的互动关系还表现为:面对官方修史刻意隐讳乃至篡改史事的严重积弊,部分有见识的正直史家出于高度的历史责任感,不仅进行深刻的反思,而且勇于冲破官方的钳制和束缚,按照个人修史思想积极从事明史撰述,从而写出了不少可补正史之缺略的传世著述,而最具代表性的便是由万斯同倡导、温睿临执笔的《南疆逸史》。
关于《南疆逸史》的撰述原由和主要宗旨,温睿临于全书《凡例》中作有明确交待,其言曰:
昔吾友四明万子季野方辑《明史》,语余曰:“鼎革之际,事变繁多,金陵、闽、粤,播迁三所,历年二十,遗事零落,子盍辑而志之,成一书乎?”余曰:“是《明史》之所赅也,予何事焉?”万子曰:“不然。《明史》以福、唐、桂、鲁附入怀宗。纪载寥寥,遗缺者多。倘专取三朝,成一外史,及今时故老犹存,遗文尚在,可网罗也。逡巡数十年,遗老尽矣,野史无刊本,日就零落,后之人有举隆、永之号而茫然者矣。我侪可听之乎?”余曰:“是则然矣,其间固有抗颜逆行,伏尸都市,非令甲之罪人乎?取之似涉忌讳也,删之则曷以成是书?”万子曰:“不然。国家兴废,何代无之,人各为其主,凡在兴朝,必不怒也。不得已而遂其志尔,褒与诛可并行也。且方开史局时,已奉有各种野史悉行送部,不必以忌讳为嫌之令矣。采而辑之,何伤?”余因曰:“诺。”(41)
从中可以看出,此书的撰著与官修《明史》有着直接的联系,确切地说它是万、温二人深刻有感于官修《明史》在体例安排和内容记载上的重大缺陷而矢志撰著的。当时,万斯同虽以布衣身份实际主持史局工作,但在关于明清易代之际一些重要史事的记载方面,清朝官方是钳制甚严的,尤其是对于南明王朝诸政权的历史,因涉及明末抗清斗争的诸多敏感史实,出于宣告“车书一统”、明清鼎革的政治目的,竟将其附于《怀宗本纪》潦草记载,不惜淹没众多历史事实。对此,万氏敢于冲破官方禁忌,大胆涉足南明史这一修史禁区,其精神着实难能可贵。而温睿临欣然受命,不负好友重托,自觉执笔修史的毅力,亦让人感动。
既是为了弥补官方修史之不足,《南疆逸史》无论是在体例设置、记载内容,还是历史评论方面,均不乏匠心独运之处,与官修《明史》形成了极为鲜明的对照,被近世史家誉为现存价值最高的南明史著。(42)
在编纂体例方面,全书一改官修《明史》将南明王朝视作僭伪政权、讳而从略的笔法,大胆地采用纪传体体例,将弘光、隆武、永历三朝及鲁王监国期间的主要史事归入“纪略”(实相当于“本纪”)予以记载,这无疑更加符合明清转折之际的客观历史形况。对此,温睿临解释道:“古史于帝王则称本纪,诸臣则称列传者,纪举一时政令大纲,列传止载一人一事,故称纪以别之。然太史公于项羽亦称本纪,以其号令一时,事多详载也。今金陵、闽、粤三君,位虽不终,亦自帝其地,各有政教,理合纪载,若拘入怀宗之例,则传且不列,何有于纪?非一代史体也。”(43)即要以严格、规范的撰述体例,完整地展现南明历史,其意义在于:它不仅有力地纠正和弥补了官修《明史》在编纂体例上的弊端和在内容记载上的缺略,而且对后世史家撰著南明史开启了重要思路。近代著名明史学家孟森先生曾严厉地批评清初官方钳制修史之弊,认为其“深没南明,颇为人情所不顺。当《明史稿》成时,南明三主,已援元修《宋史》例,止称三王,然不次于本纪之后,而特于诸王传之外,特辟《三王传》,自为一卷,犹见其与寻常诸王不同。至正史成,而三王各附入其始封之王后,为其嗣王,位置与他嗣王等,则更掩其保明遗统之迹矣。”(44)为此,他在撰著《明史讲义》时,“特矫而正之”,将南明史事,别为一章,题曰“南明之颠沛”,“叙事虽不能详,名义要不可终晦也。”(45)这与温氏的撰述思想可谓有明显的相通之处,均深刻体现出正直史家尊重客观历史的严谨态度和追求信史的优良传统。
另全书在列传的设置上,亦颇精审,所分守土、死事、隐逐、逸士、义士、宗藩、武臣、逆臣、奸佞诸类目,意在集中凸显明清易代之际战乱不休、民族矛盾和军事斗争占据主导地位的历史时势和时代特点,而这些内容,恰恰是官修《明史》所要着力隐讳和掩盖的。
在历史评论方面,尤其是对于明亡教训的总结,撰者亦不似官修正史那般噤若寒蝉,而是直抒胸臆,敢于讲出历史事实的真相,其所总结的“务虚名不采实用”、“别流品不求真才”、“争浮文不念切效”(46)三条,更是有力地切中了晚明社会“崇虚黜实”的积弊和症结所在,从浮夸的学术风气、社会习气等层面,深刻道出了明代逐渐走向衰亡的根本原因。
总之,《南疆逸史》虽由温睿临操笔,但全书的主要撰述构想、史学观念和历史见解等,均与万斯同密不可分。万氏不仅积极提供修史建议,而且利用主持史局之便,将史馆搜罗的各种相关史料和自己撰著的史稿见示,供温氏采择。(47)可以说,全书从启动到最终成书,均与官修《明史》联系紧密,它是鉴于官修正史难以克服的“人恣而善蔽真”的弊病而作,在实际撰述过程中又直接受益于倡导者史馆实际总裁者的特殊身份,从中我们能够深切地体会到官方修史与私家修史二者在修史思想上的冲突与碰撞,在实际修史进程中的互动趋势,以及在编撰体例和内容上的差异与互补之处。
受官修《明史》影响而成的私修明史著述还包括万言的《明史举要》。万言为清朝的副贡生,曾跟随叔父万斯同入朝修史,先后主纂《崇祯长编》、《明史》诸表及《列女传》。《举要》一书为其晚年归里后所私撰,与此前所撰明史稿有较大出入。联系到万言典型的遗民之后的身份,其耿直刚毅的性格,以及屡遭排挤陷害的坎坷经历,其之所以撰著此书,在一定程度上也是为了表达对自己在修史观念上与清朝官方的不同看法。
中国古代史家素来具有秉笔直书、追求信史、争做良史的传统,尤其是在面对官方修史的不利局面或严重的史馆积弊时,往往会表现出自觉执笔修史的高度的历史责任感。史载:“史素之俦,盱衡延阁之上;立言之士,挥翰蓬茨之下。”(48)讲述的便是魏晋南北朝时期,面对因历史动荡而普遍造成的史官失其职守或任其非才的局面,“在野”史家勇于承担修史重任的历史现象。此后历朝各代均不乏为弥补官方修史之弊而矢志修史的良史名家,如元代史官苏天爵因深刻有感于元朝自开国以来国史纂修进展缓慢,“功臣列传独无片简只字之纪”(49)的窘况而私撰《国朝名臣事略》;晚明史家王世贞、谈迁等为了改变有明一代“国史之失职”(50)的严重局面,终身以私修国史自任等,均是十分显著而感人的例子。相较而言,随着封建王朝中央集权的逐渐加强和史馆制度的日趋僵化,官方修史效率低下和钳制、控制私人修史的弊病往往愈加凸显,但大批正直且有见识的史家从未听之任之,而是及时予以深刻反思和积极回应,而正是依靠他们的不懈努力,中国古代史学才能始终保持官方修史和私家修史双流并进、互动互补的格局不断向前发展,不至于完全沦为政治的附庸而失去其应有的学术化倾向,中国历史才能很大程度地保证其记载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综上可以看出,中国古代官方修史与私家修史绝非两条截然两途的并行直线,而是存在着许多交叉和重合。尽管出于不同的政治需要,各个时期均存在着官方钳制私人修史的现象,甚至不乏诛杀史官、大兴文狱等惨烈事件,但不可否认的是,官方修史对私家修史一直具有不容忽视的重要导向作用,甚至在某些特定时期,在其所规定的尺度范围内鼓励和扶持私家修史;另一方面,历代有责任感的史家,大多未将自己完全置身于官方修史活动之外,或以不同的方式参与修官史,借以实现个人名山事业,表达自己独立的历史观点,或深刻反思官方修史的积弊,积极寻求救治之方,从而写出了不少可与官修史书互为补充的传世著述。深入考察二者之间的互动关系,不仅有助于进一步了解中国传统史学的特色和各个时期史学演进的具体历程,而且对于当下史学的发展,尤其是协调好官方史学项目与私家个性化研究的关系,建立正确的学术评价体系,形成对史学成果有效评价的社会机制等,(51)均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注释:
①乔治忠:《中国官方史学与私家史学·自序》,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8年。
②司马迁:《报任安书》,载《汉书》卷六十二《司马迁传》,中华书局,1962年。
③梁启超:《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八《清初史学之建设》,中国书店,1985年,第84页。
④关于清初私修明史之群体,以往史家已多有论述,姜胜利先生将其分作遗民史家、与遗民具有某种联系的士人、参修《明史》的史官、官僚士人夫四类。见《清人明史学探研》,南开大学出版社,1997年,第3-4页。
⑤⑧⑨⑩(11)傅维鳞:《明书》卷一百七十一《叙传二》,国学基本丛书本,上海商务印书馆,1937年。
⑥黄云眉:《明史编纂考略》,载《史学杂稿订存》,齐鲁书社,1980年,第114页。
⑦杨椿:《孟邻堂文钞》卷二《上史馆总裁书》,《续修四库全书》本,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
(12)王世贞:《弇山堂别集》卷二十《史乘考误一》,中华书局,1985年。
(13)钱大昕:《潜研堂文集》卷三十八《万先生斯同传》,国学基本丛书本,上海商务印书馆,1936年。
(14)关于傅维鳞撰著《明书》的历史意义,谢国桢先生指出:“有明一代全史,实创始于傅氏,亦继起者所当取资也。”无论是从成书时间,还是历史影响来看,傅氏于明代通史的撰述确有创榛辟莽之功。《增订晚明史籍考》,中华书局,1964年,第17页。
(15)参见《明书》卷首附录“康熙二十年二月初二日礼部征书咨文”。
(16)徐世昌:《大清畿辅先哲传》卷二《名臣二·傅维鳞》,北京古籍出版社,1993年。
(17)关于《明书》对《明史》续修之影响问题,目前学界已有较为深入的探讨,详见武玉梅:《傅维鳞与〈明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167-169页。
(18)武玉梅:《傅维鳞与〈明书〉》,第53页。
(19)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傅序》,中华书局,1977年。
(20)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自序》。
(21)参见《明书》卷首附录“康熙二十年二月初二日礼部征书咨文”。
(22)尤侗指出:“纂修但著本传,其总论则私自增撰,非敢云独断也,知我罪我听之而已。”从中可以想见当时部分史臣身受官方修史思想的约束而又欲以表达个人独立历史见解的复杂心情。《明史拟稿》卷首《自序》,载《〈明史〉订补文献汇编》,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4年。
(23)全祖望:《鲒琦亭集》卷十一《梨洲先生神道碑文》,载《全祖望集汇校集注》,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年。
(24)黄宗羲著,陈乃乾编:《黄梨洲文集》附录《交游尺牍》十一“李逊之(肤公)”,中华书局,1959年。
(25)《清圣祖实录》卷七十一“康熙十七年正月乙未”条,中华书局,1985年。
(26)全祖望:《鲒埼亭集外编》卷十七《二老阁藏书记》,载《全祖望集汇校集注》,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年。
(27)全祖望:《鲒埼亭集》卷十一《梨洲先生神道碑文》。
(28)黄嗣艾:《南雷学案》卷七《万石园先生》,国学丛书本,南京正中书局,1936年。
(29)黄炳垕:《黄梨洲先生年谱》,载《梨洲遗著汇刊》卷首,上海扫叶山房铅印本,1927年。
(30)陆陇其:《三鱼堂文集》卷五《答徐健庵先生书》,清康熙辛巳年(1701)刻本。
(31)张烈:《读史质疑三》,载《王学质疑》附录,《四库全书存目从书》本,齐鲁书社,1997年。
(32)(33)黄宗羲:《南雷文定》前集卷四《移明史馆论不宜立理学传书》,丛书集成初编本,上海商务印书馆,1936年。
(34)梁启超:《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一《反动与先驱》,第5页。
(35)黄云眉:《明史编纂考略》,载《史学杂稿订存》,第125页。
(36)杨无咎:《万季野先生墓志铭》,载《石园文集》卷首,《清代诗文集汇编》第161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
(37)(40)全祖望:《鲒埼亭集》卷二十八《万贞文先生传》。
(38)方苞:《方苞集》卷十二《万季野墓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
(39)钱大昕:《潜研堂文集》卷三十八《万先生斯同传》,国学基本丛书本,上海商务印书馆,1936年。
(41)(43)温睿临:《南疆逸史·凡例》,中华书局,1959年。
(42)刘节先生在论述清初史家所撰明史著述情况时指出:“南明史以温睿临《南疆佚史》(《南疆逸史》初名)为最佳。”《中国史学史稿》,中州书画社,1982年,第321页。
(44)(45)孟森:《明史讲义》,中华书局,2006年,第372页。
(46)温睿临:《南疆逸史·序》。
(47)温睿临在交代全书之史料来源时指出,当时可参考的关于明季历史的野史著述甚多,“其间纪载有详略,年月有先后,是非有异同,毁誉有彼此,乃取万子季野(斯同)明末诸《传》及徐阁学(秉义)明季忠烈纪实诸《传》,合而订之。”《南疆逸史·凡例》。
(48)魏徵、令狐德棻:《隋书》卷三十三《经籍志二》史部后序,中华书局,1973年。
(49)苏天爵:《滋溪文稿》卷二十六《修功臣列传》,中华书局,1997年。
(50)王世贞:《弇山堂别集》卷二十《史乘考误一》。
(51)参见乔治忠:《中国官方史学与私家史学》,第56-5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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