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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行政推动与市场运作相结合,以资本为纽带,着力打造5~6家国有控股的大型节目提供商,作为节目生产的骨干企业
广播电视制播分离改革是今年文化体制改革的一项重点工作。目前,我国的制播分离改革尚处于破题阶段,没有可资借鉴的经验,改革的共识还没有完全形成。在实际操作中,改革还存在许多难点,需要认真研究解决。
基本情况
制播分离的概念来自英文Commission,最早起源于英国,原意是指电视播出机构将部分节目委托给独立制片人或独立制片公司来制作。1982年,随着英国第四频道的出现,调查委员会就英国广播公司的财政问题提出了报告,在报告中建议英国广播公司和独立电视委员会增加使用委托独立制片人制作的节目,降低制作成本,增加节目多样性。
我国提出制播分离改革始于1996年。当时,一些地方电台、电视台大胆尝试,进行了积极的探索。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特别是2003年6月,中央开始进行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下发后,文化体制改革逐步在面上推开、向纵深发展。制播分离作为广播电视核心业务的重大改革,成为我国广播电视事业和产业发展的必然选择。在实践中,上海、广西、天津、吉林等电台、电视台制播分离改革取得了初步成效,积累了有益的经验。例如:2004年10月成立的上海炫动卡通卫视传媒娱乐有限公司,频道和公司严格实行“两分开”,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委派10名工作人员,组成频道编辑部和总编室,负责炫动卡通频道内容审核和节目编播。播控和传输由集团技术中心统一掌控,确保频道播出安全。经营部分由公司独立运作,每年向频道支付节目制作、设备使用、房屋租赁、推广落地、人员成本等全部运营费用。2007年,公司经营收入达9000万元,实现利润4800万元。天津广电集团在制播分离取得基本经验的基础上,今年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对天津电台交通频道可经营性资产进行剥离,实行公司化运作;对天津电台相声频道整体实行准公司化运作,引入社会资金,推动节目制作走向市场;对天津电视台电视剧制作中心实行企业化改制。北京电台是全国第一家尝试广播制播分离的电台,2007年成立节目制作中心,经过磨合,已经实现了平稳过渡、有序运行的预期目标。
制播分离改革存在的问题
一是市场交易不公平。不对等的市场,非理性的交易,已经成为影响节目市场发展的障碍。目前,我国电视台近六成的广告收入基于电视剧获得。如电视剧《金婚》的首播给北京电视台增加的额外广告收入就达3000万元,还不算常规的广告收入,而北京电视台购买《金婚》只花了400万元,每集仅8万元。按照现行做法,在签约期内,电视台可以无限次重播购买剧目,由此产生的广告收入与制作公司无关;签约期外重播,每播一集给制作公司1500~2000元的版权费。
二是播出平台的问题。2007年,中国电视剧的年产量达529部、14670集,全国平均每天生产电视剧40集左右,位居世界第一位。在全国1974个电视频道中,播放电视剧的频道有1764个,占总数的89.4%。电视剧已经成为大多数电视台收视率的晴雨表,对电视台广告创收起着直接的拉动作用,其贡献率在50%以上。在有的地方电视台,存在着这样一个现象:在购买节目的时候互相压价。这种现象不仅在同一个广电集团内部出现,在跨区域之间也存在着购片联盟、广电节目营销部门的捆绑式对外压价,和联合其他兄弟电视台的联手砍价,使得制作公司苦不堪言,有的无可奈何花落去,只有垮掉。而在垄断的背后,深层次的问题是个人和小团体的利益之争。
三是竞争机制缺失。制作公司拍片主要演员片酬占总投资的30%左右,如果选用一线演员,片酬最高可占到电视剧投资的一半,甚至70%,导致的直接后果是制作公司尽量压缩摄制成本。一方面,多用二线三线演员,甚至冒险起用新人,聘用大量外来务工人员,加之化妆、服装、道具、美术等环节统统涨价,过去一天十几块钱的小工,现在每天也要90块钱了。另一方面,压缩拍摄周期,一个月拍15集戏,严重超负荷工作。每年从广电总局批出的剧大约是12000集,而真正播出的只有6000集左右,买卖双方即便签了购片合同,片子压在电视台磁带库几个月甚至几年不播出也是常事,制作公司资金回笼困难,投入再生产能力受限。在播出时,很多电视台未经制作公司同意,用自己拉来的广告将电视剧分集的片头或片尾覆盖掉,侵害了制作人、创作人员的署名权。
制播分离改革的紧迫性和必要性
数据显示,美国文化产业的产值约占其全年GDP的20%。2006年,美国的GDP是132216.85亿美元。其中,文化产业的产值是26443.37亿美元,相当于中国26800亿美元全年的GDP。在全美400强企业中,有72家是文化企业,影视产品的出口总值甚至超过航天业。美国控制着全球75%的电视节目生产和制作,占据全球85%的电影票房,文化产业占据国际市场份额的40%。我国广播影视产业正处于发展时期,电台、电视台数量多、规模小、产业集中度低,整体盈利能力不强,与境外跨国文化集团的强势竞争力和产业集群效应不可同日而语,制播分离改革势在必行。
一是制播分离有利于丰富荧屏。电台、电视台的非时政类资源从事业体制内剥离出来,实行公司化运作、市场化生产,可以丰富荧屏,避免目前存在的重播、滥播和盗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生活需要。
二是制播分离有利于生产方式的转变。可以改变目前电台、电视台各自为政、自产自销、同质同构、一家独大的经营方式,促进内容生产由小作坊转向规模化,由垄断性走向市场化,逐步建立以市场为主导的节目生产与营销机制。
三是制播分离有利于运营模式的转变。2009年1月,我国第三代移动通信3G牌照发放,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分别以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标准、欧洲标准和美国标准抢滩市场,三网融合日益加剧。专家预测,电视屏、电脑屏、手机屏三屏共享将成未来视听的主流。2008年12月,世界上首枚4G手机芯片已经在韩国问世,这项新技术可以在1分钟之内下载一部大小为700兆字节的电影,可能成为世界第四代手机无线技术标准。日本、英国正在研制超高清电视,它比高清电视清晰33倍,将运用于2012年伦敦奥运会电视转播。世界新媒体融合发展的趋势,和我国将于2015年前关停模拟电视信号、实现数字电视整体平移带来的变局将是一场产业革命。未来电台、电视台市场营销的重点,将从现在的整频道广告营销转向单个节目内容的营销,针对的重点客户也将不再是广告商,而是各种渠道的运营商,盈利模式将由以广告收入为主,朝着以新媒体收入为主转变。
四是制播分离有利于内容创新。在当今美国,电影、电视、广播等领域被25家传媒公司牢牢把控,传媒市场被时代华纳、迪斯尼、新闻集团、维亚康姆等大的传媒集团平分秋色。美国的内容创新给制作机构带来了丰厚的市场回报,其盈利方式为:本土收益占30%,海外市场占30%,后期开发占40%。而在我国,内容产品有的缺少创新,互相模仿、竞相克隆,不具备原创性,没有自主知识产权。
五是制播分离有利于管理方式的转变。电台、电视台由于非时政类资源的剥离,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播出平台。管理从生产转向调控,从购片转向审查,编播由封闭走向开放,经营由单赢走向多赢。
制播分离改革的应对策略
对于制播分离改革,国家广电总局副总编辑、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黄勇认为:我国广电业改革,必须构建起“局——总台(集团)——公司”三个层级关系。三者之间的分工应该是:管、办、经。
制播分离改革措施建议
一是建立中央改革联系点。建议考虑在全国选择1~2家有条件的广电单位作为中央文化体制改革联系点,由中央有关部门具体指导制播分离改革。选择的地区可以考虑中部地区的湖南或者东部地区的上海,具有一定的示范意义,待改革经验成熟后,再向其他地区移植推广。地市级广播电视部门不宜试行制播分离改革。
二是确定改革重点领域。现在,不少人对制播分离改革存有担心:一是怕媒体的喉舌功能受到影响;二是怕采编队伍的能力和作用受到影响;三是怕自己的经济利益受到影响;四是怕给现行的管理体制带来影响。目前,可将电视剧中心、国有电影制片厂确定为改革的重点领域,按照中央的文化体制改革政策,积极推动转制,对转制人员实行身份置换,从事业人变成企业人。企业变成新型市场主体,生产经营完全实行市场化运作。
三是出台配套扶持政策。中央制定的一系列推动文化体制改革的相关政策,特别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和支持文化企业发展两个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8]114号)中的各项政策,应该适用于所有制播分离后转制的文化企业。要鼓励各地研究制定改革的配套政策,支持制播分离改革。四是培育大型节目提供商。坚持行政推动与市场运作相结合,以资本为纽带,建议在未来着力打造几家国有控股的大型节目提供商,作为节目生产的骨干企业,其目标是年营业收入、净资产过“双百亿”,能够引领国内节目市场的走向和导向,具有一定的竞争实力。
制播分离改革模式选择
一是购买制。频道以购买的方式,买进制作公司社会化生产的节目。频道购买节目的费用以制作成本和市场行情作为参考。
二是委托制。频道以委托的方式指定制作公司生产所需节目。制作公司生产的节目属于频道定制,频道承担节目制作费、人员工资、技术与制作设备成本,频道拥有节目广告经营权。
三是招标制。1979年改革开放后,我国把招投标制作为一种引入竞争的机制,成为推动经济体制改革的有效方式。在广播电视领域,可以对文艺晚会、特别节目、频道整体包装、专题节目等比较成熟的节目形态实行招标制。四是双轨制。由频道和其控股的公司共同成立节目制作团队。频道负责制作节目所需的前后期费用,公司负责生产管理,对节目内容和收视率向频道负责。五是季播制。“季播”也称“播出季”,它不是指按照传统意义上的季节概念来编排节目,而是指电视频道按照特殊的时节,比如某个季、某个假期,进行特殊的编排、生产和播出。季播的方式是制作公司为频道量身定做节目,频道在全年编排中打通某个固定时段,辟出节目播出带,集束式播出制作公司以季播方式组织生产的节目。付酬标准由节目评审委员会,参照收视率和受众反馈等指标综合评定。六是市场交易制。制作公司根据频道提前发布的节目播出表,策划内容、确定风格、投资制作。频道通过市场交易法则购买,获得制作公司所生产节目的播出权。
我国广播电视具有鲜明的政治属性,涉及国家政治和文化安全,要在确保导向正确的前提下,积极稳妥地推进制播分离改革,重点推进电影制片、发行、放映单位,电视剧制作机构等经营性事业单位转制,扩大娱乐、体育、科技等节目制播分离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