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衣促销出新还是出丑,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脱衣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案例一:2004年10月24日下午两点左右,西安市金钟大厦在西安钟楼东北角广场上进行促销活动,声称在场的所有女性如果敢当众脱光衣服(仅留贴身内衣),就可以到大厦三楼免费穿走一件任何价格、任何款式的羽绒服。16名女青年当即脱光外衣,仅穿贴身内衣向大厦三楼跑去。约10分钟后,这16名女子分别穿着一件羽绒服跑了出来。
案例二:2004年3月20日重庆某商城周年庆典承诺:在场女顾客若主动脱得剩下“三点式”,就可到任一柜台免费选走一件衣服。一名叫张丽(化名)的女子当即照办,在3楼柜台拿了件价值千余元的貂皮大衣。但在商场出口处却被保安当众拦下,说她的内衣是连体内衣,不符合“三点式”要求,因此不能拿走大衣。
案例三:广州一家平价大药房在中山一路开张时祭出“脱衣秀”,号称场内100种药品“零差价”,要以此“极端手法”将多年受人诟病的“虚高药价”神秘面纱在老百姓面前彻底“脱光”。在现场,药店请的几个作秀小姐上身一丝不挂,以彩色原料绘成的“上衣”写着斗大的“零差价”和“让利55%”字样,下身以少得不能再少的布料“遮羞”。这个全国医药行业首次出现的“旷世奇观”引得观者如鲫。
观点一:脱衣促销缺乏营销智慧
促销是营销的一种手段,富有创造力的促销将提升产品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但是脱衣的办法只会将营销引上死路。在现代经济学里,营销行为将消费者设定为理性人,作为理性人的消费者不但具备一定的消费能力,还具备判断能力,能够对产品本身和营销行为进行价值评判进而是审美评判。在陕西这家商家摘的脱衣促销活动里,这十几个妙龄女郎的趋之若鹜从表面上看确实热闹,但是脱衣促销这种营销行为显然忽略了更广大消费者的理性的存在:大冷天让人家脱衣,是不是有失人道;让人家大姑娘光天化日之下脱得差不多全裸,是不是有些过分;要便宜买到这个牌子的羽绒服,自己要吃怎样的亏——消费者会思考诸如此类的问题,而脱衣促销从一开始就让这些问题成为难解之结。
说脱衣促销缺少营销智慧,还因为这种营销过度放大了行业竞争,脱离了行业竞争的惯例和一般操守,从而将竞争对手推到势不两立的对立面。不妨设想一下,竞争对手如果不做反应,肯定担心脱衣促销给自己的生意造成或多或少的影响;但是要做出反击,总不能照搬脱衣秀或者做出比脱衣秀还露骨、还标新立异的促销吧!在这种矛盾之下,行业竞争将不再停留在一般意义上的品质、价格、服务等因素之间的竞争,营销上往往就容易出现些“北京人之举”。显然,这种非正常的竞争不利于产品类别的推广,同时也有碍行业合力的形成和行业市场的良性发展。
所以,很有必要提醒那些以为不脱就不好赚钱的商家,相关法律法规固然没有白纸黑字地禁绝脱衣促销,但是从营销学的角度来看,这种表面风光的促销模式着实缺少底蕴和智慧,也注定无法长久。
观点二:不必对它如此敏感
此事一经披露,立刻引起舆论的极度热情,质疑以及谴责之声不断,称其行为是拿人性的弱点当卖点、是对传统伦理道德和良俗的挑衅,甚至有评论认为这与“脱衣秀”、“女体盛”等相提并论,需要政府部门对此加以干涉管理,这些说法中有的尚且值得考虑,但是,并不能够以此为依据就说商场这种行为就是非法的、是伤风败俗的。
商家有自己的权利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经营,就如同消费者有权在自己认同的规则内购买商品一样,你有参与活动和不参与活动的自由,这个并非强制的。或许是出于对弱势的同情,我们往往对消费者的利益、权利万分的关注,事实上,消费者仍然有权利不参与这个活动,商家有权作出恰当的促销推广活动,我们没有理由不将重视经营者的权益以及消费者的权益看的同样重要,如若动辄就将一些稍微出格点的事情归结为“违反社会精神文明风尚”进而加以“规范”,那未免让人对职能部门的行为产生更多的揣测和质疑。
某些评论者们是不是犯了一个很简单的错误,就是为了质疑而质疑,为了声讨而声讨,为了批评而批评,这一切往往又都可以拿出道德以及女权等作为盾和矛,摆出一副道貌岸然的卫道士的样子来争取舆论,那么,我们的思维是不是已经陷入一种误区、一条歧路——当出现有任何与传统稍微有点不同的地方就将其视为伤风败俗、忘记礼仪廉耻等。
事实上,在这个过程中,商家并没有做什么违法的事情,他们获得了一定的宣传效应,参与活动的女子也并没有违反伦理道德,只不过是适度展示了一下自己并获得一定的报偿而已。之所以能够引起舆论的热情,主要还是民众的思维在作祟,或许这个也是媒体一贯的做法, 那就是将一个小事情给夸大,将大事情给缩小,以便吸引眼球,这并不只是商家有“吸引他人眼球”的思维。
我们能够容忍某些汽车销售者几乎没有任何理由的将一个衣着简单的女子放到汽车旁边作为装饰,够容忍三点式的女子在大街上发传单,能够容忍某些广告将没有任何艺术感的裸体女人图画作为大街上的招牌并声称“等你来包”,还能够对球场上裸奔者报以微笑,为什麽就不能够容忍经营者的一个简单的促销行为呢,况且这种所谓的“脱衣”并不是无所顾及的全部释放。
观点三:谁来承担道德风险
商家千方百计进行促销,原本无可厚非。至少在目前,还没有法律禁止此类活动,而只能靠社会公德(有时候,连商业道德都谈不上。因为只要商家遵守承诺,就不能说人家完全没有商业道德)来约束。所以,只要商家的促销活动能达到吸引顾客的目的,而又不用为之付出太多成本(最多不过是媒体的批评、公众的抗议,而这又从另一方面提高了商家的知名度),它就会乐此不疲。显然,促销活动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比如道德的缺失等,与其可能产生的利益相比处于弱势。商家自然会在利益与道德的博弈中,选择利益最大化。
商家如此,消费者也是如此。有消费者参与,才能保障促销活动的顺利完成。相信参加“表演”的人都不是傻瓜,只有在认定自己的付出(在公众面前脱衣)小于自己的获得(得到一件免费羽绒服)时,她们才会采取行动。在由消费者参加的博弈中,包括自尊在内的道德素养,同样输给了利益得失。如此说来,尽管存在一定的道德风险,结果却是一场“双赢”的局面,社会道德成为惟一的输家。
其实,任何一种商业活动都有潜在的风险。个人或商家首先考虑的是经济风险,并尽可能规避它。道德风险则因其隐蔽性(不与利益直接挂钩,正面或负面效应不能立即见效)而不被重视,或者视而不见。于是,在一次次利益与道德的博弈中,道德屡屡甘拜下风。结果,坑蒙拐骗、弄虚作假、利诱欺诈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的经济环境。在这样一种环境里,公平、诚信、高效,都是奢望。而风险的隐蔽性越大,可能造成的损失就越严重。就像多米诺骨牌,一张牌的倒塌,必然引发连锁反应。商业活动中的道德风险,将是推翻经济大厦的第一张牌。
观点四:脱衣促销不是促销
这个活动几乎不能认定为促销,首先因为这个活动搞下来以后,几乎不会带动销售,唯一的结果可能是,在活动期间,商场周围集中了比较多的人;在一定时间内,它只是大众谈笑的话题。虽然话题能联系到这个商场,但效果却是恶劣的。
其次,大众会认为这些参与的女青年是本地的普通消费者吗?他们会猜测,这些年轻姑娘是不是商场花重金请来的“托儿”?因为普通人一般不会为了件羽绒服,脱去衣服。
一旦这种“商场和托儿”的猜测被大众接受(其实,是很容易接受的),商场形象就会遭到巨大的破坏。商场的经营者会被认定为道德无良,消费者会最终抛弃这个商场。
观点五:成败还须走着瞧
促销源于竞争。1.至少在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你的货要比没做促销时多卖出去,比如没有促销,可以卖出量为A,那么做了这促销,卖出的量应为(A+X),2.不做量或者不好做量也可以,但是要做到“面子”,即品牌宣传,提升本品牌在消费者当中的名气,也算是一种推广活动;有时这种促销倒不是做给消费者看的,而是做给竞争对手看的,打击竞者的士气。至于促销用的手段,在于要新,尽量不要落入俗套。要“语不惊人死不休”。如果不新就不会给消费者留下深刻印象。
现在的商场和超市,一个月下来各种各样的促销要做好多次,这家的脱衣促销点子倒是挺大胆的。当然它可能只想要名气,要胜过竞争对手,至于出货量倒不是重点。只是这样的方式让消费者觉得不好接受:让女性在公共场合脱衣,或者说用那么一件衣服就可以“收买”那些女子,总觉得两方都有不对的地方。
商场或者羽绒服的品牌被媒体报道一下,相当于一个免费广告,名气是出来了。我只是觉得要看这家商场后继的促销会是什么样的,看它以后怎么操作下去。如果操作好了,这次的事件权当作一个引子;如果操作失败,那它可能会当作反面教材来用。
观点六:别把营销创意变成闹剧创意
这是一个非常失败的促销方案。促销即是在公平公正合情合理的前提下让产品有最好的超出常规的销售量,而这次的促销活动完全是一次自作聪明的闹剧。商家也许知道敢当众“脱衣换衣”的并不会太多,因这一行为着实需要很大的勇气,所以单方面的认为可以在投入少的前提下达在一种近乎轰动的宣传效果。他们达到这种效果了吗?应该说是达到了。热闹的场面,数百名甚至数千名的围观者在看这场“别开生面”的活动,而后又一传十、十传百,不需多时,便会有很多人知道这个品牌的羽绒服或是这家商场的名字。
但是,知道不代表购买,消费者们想得更多的应该是:“他为什么要用这种方法来搞促销呢?难道他的产品卖不出去?这样子的一种促销方式是不是说明他的品质不怎样?”这样一来,促销活动结束后,看热闹的人们散去了,商场门前又可以罗雀了。
观点七:你的注意就是我的成功
这些商家的促销目的就是为了引起注意、争论,现在,他们的目的已经达到了。从事销售就是需要开放性的思维,尤其是羽绒服这种季节性非常强的商品,谁能够想出新花样抢先一步就能占领市场,就赢了这一年的商战。就这么一个成本五六十元的产品卖到200多,指望什么办法?销售很多手段、办法都是合法不合理的。
中国的媒体不成熟,对于人咬狗这类花边事物的炒作,是此类行为曾时不穷的主要原因。至于说这次行为会造成的那些对品牌、商场的不利影响,都是杞人忧天。有一个故事,关于传送命令的,中外都有很多版本,就是一句话依次传下去,最后变成了一句让人捧腹大笑的话。在这个案例中,当传出很多人、过一段时间后,有人说那个商场当时请人跳艳舞也说不定。到那时候,什么内容其实都不重要了,最关键的商场的名字别人记住了。
大家都烦脑白金,但是他卖了好几年了,保健品品牌能支撑几年的有几个?还不是都抢着买、送礼。作过市场调研的都知道,消费者的想法与其行为总是有一段差距的,最好的例子是可口可乐在上世纪80年代做新口味尝试试验,在试验中得到肯定后推出市场却一败涂地。很多人说消费行为越来越成熟,然而事实正好相反,当面临众多的选择时,大量相似的商品摆在面前,消费者会更迷茫。影响消费者购买决策的偶然因素更多,所以比较完整运作市场的企业,对传媒的运用是综合的,从广告宣传、有奖销售、软广告到pops、堆头、终端促销小姐,随时随地的强行灌输产品的信息,大家都知道价格里包含广告费用,但真正购买时还不是选广告中的产品,谁会选择一个便宜而从未听说过的品牌、产品?用我们一个客户的话就是“既然你的产品好,为什么不做广告,又不怕人知道?”比如家乐福和沃尔玛的经营方法绝然不同。家乐福经常搞降价促销,实际上都是一些有限的商品,吸引客源就好,而沃尔玛号称天天低价,到目前为止,国内的家乐福要好于沃尔玛。所以出现脱衣促销这种事情也是很正常的咯。
这件事发生了,而且很多人看了,看了之后又开始广为流传,记者也作了大量的报道。曝光率有了,商场喜欢,题材有了,媒体喜欢。商场不在乎你是批评或是表扬,在乎的是自己是不是一直在被讨论着。企业处在一个复杂的社会中,没有什么应该什么不应该的说法。 市场开拓初期和市场竞争激烈时,都需要企业的一种强行灌输,通过广告、销售网络、炒作等等,否则如何改变消费者的购买习惯、培育市场。
编后语:
去年底,英国的一家购物中心发动了一场全裸促销——无论男女者少,只要脱光衣服,就可以拿走任何自己想要的商品。结果应者如湖,大批男女脱得一丝不挂奔涌入内,提着购物篮,推着购物车。摩肩接踵,手忙脚乱,如熊掰玉米一般。结果,由于人数太多,脱衣者所得有限。类似事件在英国能得到一呼百应,而在西安却只16人,还被猜测为“托儿”。在英国首次举办类似活动的举办者应该是营销创意的高手,在中国,这种充其量不过是个不成功的轰动罢了,就西安脱衣促销事件,《华商报》做了一项调查,46%的人认为“西安是文明古都,搞这样的活动太伤风化”;28%的人认为“这只是一种促销手段,一个愿送一个愿脱”;另有25%的人认为“该做法只针对女性,是对女性的一种歧视”。从促销效益和社会影响层面考虑,金钟大厦确实失败了。至少在现在的中国,这种“要名不要命”的捉销活动会受到消费群的普遍抵触,建议商家谨慎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