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周易”中“变形与不朽”的参与理论_魏伯阳论文

论“周易”中“变形与不朽”的参与理论_魏伯阳论文

论《周易参同契》的“变形而仙”说,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周易论文,形而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B221;B234.9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3882(2012)02-0003-08

道教易学是道教学者对《周易》的阐释以及利用易理来支撑其神仙方术的理论依据,是道教学者从信仰的角度出发对《周易》所作的独特研究与运用,具有不同于一般意义上易学的个性化色彩。《正统道藏》中所存道教易学的材料大体可以分为三部分。(一)直接注解《周易》,或者借《周易》抒发自己胸中之块垒。如《李氏易因》、《易筮通变》、《易象图说》、《三天易髓》等,以及道教类书和道士文集特别是宋元道教学者文集中的有关零散材料。(二)由《周易参同契》发展而形成的《周易》与内外丹以及《周易》与道教其他方术。(三)援易入老,以《易》理注解《老子》。这三部分材料中,以(二)(三)两部分较为丰富,特别是运用易理演说内外丹的材料最多,也最能体现道教易学的特色。而用《周易》原理来支撑丹道的滥觞便是《周易参同契》(以下简称《参同契》)。可以说,《参同契》开启了宋元道教易学的图书派。

《参同契》著录于正史中较晚,《隋书·经籍志》未录,《旧唐书·经籍志》五行类始著录:“《周易参同契》二卷,魏伯阳撰。”①魏伯阳生平事迹,正史里也无记载。据葛洪《神仙传》卷一《魏伯阳》说:“魏伯阳者,吴人也。本高门之子,而性好道术。后与弟子三人,入山作神丹……伯阳作《参同契》、《五行相类》凡三卷。其说如解释《周易》,其实假借爻象,以论作丹之意。而世之儒者,不知神丹之事,多作阴阳注之,殊失其旨矣。”②彭晓《周易参同契分章通真义序》引《神仙传》称:“真人魏伯阳者,会稽上虞人也。世袭簪裾,唯公不仕,修真潜默,养志虚无,博赡文词,通诸纬候,恬恢守素,唯道是从,每视轩裳如糠秕焉。不知师授谁氏,得《古文龙虎经》,尽获妙旨,乃约《周易》撰《参同契》三篇。……复作《补塞遗脱》一篇,继演丹经之玄奥。所述多以寓言借事隐显异文,密示青州徐从事,徐乃隐名而注之。至后汉孝桓帝时,公复传授与同郡淳于叔通,遂行于世。公撰《参同契》者,谓修丹与天地造化同途,故托易象而论之。”③揭示魏伯阳《参同契》是“托易象”以论“修丹”。

《参同契》一书,“词韵皆古,奥雅难通”④,向来号称难读。历代解读此书者出发角度不同,理解也不同。有的求索其中的哲学思想,有的追寻其内丹术,有的则从外丹去解析,各抒己见,不拘一格。本文主要从《参同契》与《周易》的关系这一视角坐标出发,探讨其中所蕴含的道教神仙信仰,从而考察《参同契》是如何运用《周易》的变易原理作为道教神仙存在学说的理论基础,以证明人经过修炼能够变化自己的身体而成神仙之体。

人能够通过学习与修炼变化为不死的神仙,神仙大多是由人变化来的,这是道教神仙十分明显的一大特征。在道教的目光中,神仙和人之间,并没有一道不可超越的界限,神仙对于人来说,也并非是可望而不可即的,所以神仙在道教中又多称为“仙人”。牟钟鉴先生指出:“道教的神和仙,严格说是有区别的。神是亘古即有、无始无终的超凡入圣者,如‘三清’、‘四御’、‘三官’、‘真武’等,皆是道教崇拜的高位神。仙则是由人修炼而成,已经超出生死,可以飞腾变化,具有常人不备的特异智能与功能的得道者,如赤松子、广成子、八仙、七真、许逊等,又称为仙真,实际上就是‘超人’。道教的神灵是道徒崇拜和仰赖的对象,道教的仙真则不仅是道徒信奉的对象,同时还是道徒追求的人生目标,也就是说要使自己得道成仙。通常人们所说的神仙,多指仙人。”⑤一般人心目中所熟悉的道教神仙,大多是由人修炼而成的仙人。自古以来,有句俗话叫做“神仙也是人做的”,这说出了在道教中人与神仙的角色转换关系。道教的神仙很有些人情味,他们大都会思念凡尘,也往往因此而犯错误,被贬谪下凡间,称为谪仙人。道教的神仙中,除了一小部分是牟钟鉴先生所谓“高位神”,系“此故事纯属虚构”之外,大多由人转化而成,很多神仙的的确确是由人做的。既然神仙与人的角色可以互换,人经过自己的努力修炼可以变化成仙,那么作为长生不死的神仙,对于人来说就有种亲近感,人就会感到自己与神仙之间的距离并不遥远,就会感到自己有希望跻身于神仙家行列。这样一来,神仙不死的形象化示范作用就不再是高悬空中,令人可望而不可即,而是落到了实处,让信仰者看得见,够得着,相信是切实可行的。对于信仰者来说,这里的关键问题是:人果真可以经过修炼而变化为神仙吗?

《参同契》怎样解答这一至关紧要的问题,以坚定信仰者的神仙信仰?《参同契》把《周易》“变易”的思想运用于论证人经过修炼能变化成神仙,以说明成神仙是人的身体发生变化的结果。为了使这一观点得以成立,《参同契》首先花大量的功夫来证明物性是可以改变的。

《参同契》讲述物性可变的道理,基本上都从炼丹出发,比如说:“三物相合受,变化壮若神。下有太阳气,伏蒸须臾间。先液而后凝,号曰黄舆焉。”“金化为水,水性周章;火化为土,水不得行。”“太阳流珠,常欲去人。卒得金华,转而相因,化为白液,凝而至坚,金华先唱,有顷之间,解化为水。”⑥炼丹被描述为一个变化的过程,这是种质朴的前科学观念,其中包含对某些物质变化规律的初步认识。《参同契》认为物性可变是种自然的规律,是自然的造化:“自然之所为兮,非有邪伪道。若山泽气相蒸兮,兴云而为雨;泥竭遂成尘兮,火灭化为土。”⑦《参同契》不仅指出了物性可变,物质的转化有其自身的规律,而且指明了物性变化的先决条件,这就是所谓“同类”。它说:“欲作服食仙,宜以同类者。植禾当以黍,覆鸡用其子。以类辅自然,物成易陶冶。鱼目岂为珠,蓬蒿不成横。类同者相从,事乖不成宝。是以燕雀不生凤,狐兔不乳马,水流不炎上,火动不润下。”⑧意思是讲龙生龙,凤生凤,“类同者相从”,这是物种化育的规律,因此绝不可能出现燕雀生凤,狐兔乳马的现象。从水火两类物质看,水性润下,火性炎上,也绝不会出现相反的现象,这是物质的自然属性。如果人们“以类辅自然”,那么就会“物成易陶冶”。这里,《参同契》主要以生物界的化育为例子,说明炼丹服食“宜以同类”的道理。尤其需要指出的是,《参同契》认为,在炼丹过程中物性变化的运行轨迹是“反”与“还”,即向本源回归,只有这样,才能完成丹道的修炼。它说:“反者道之验。”“道穷则反,归乎坤元。”⑨归根还元的目的是要成仙得道,后世道教丹学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正则为人,逆则成仙”的理论,以显示修炼丹道的变化轨迹不同于寻常事物的变化秩序。

有关物性变化的学说,是先秦以来思想界讨论的热门话题之一。《庄子·秋水》指出:“物之生也,若骤若驰,无动而不变,无时而不移。何为乎,何不为乎?夫固将自化。”⑩说明物性变化是一种自化。《文选》卷十三贾谊《鹏鸟赋》进一步发挥庄子万物万化的思想:“天地为炉兮,造化为工,阴阳为炭兮,万物为铜,合散消息兮,安有常则。千变万化兮,未始有极。”(11)《淮南子·地形训》则用五行学说来论证物性变化:“炼土生木,炼木生火,炼火生云,炼云生水,炼水反土。炼甘生酸,炼酸生辛,炼辛生苦,炼苦生咸,炼咸反甘。变宫生徵,变徵生商,变商生羽,变羽生角,变角生宫。是故以水和土,以土和火,以火化金,以金治木,木复反土。五行相治,所以成器用。”(12)《春秋繁露·天地阴阳》谈到何种物性最容易发生变动:“投淖相动而近,投水相动而愈远。由此观之,大物愈淖而愈易变动摇荡也。”(13)《黄帝内经素问·五常政大论》这样描绘气的变化:“气始而生化,气散而有形,气布而蕃育,气终而象变。”(14)《神农本草经》记载了某些矿物的变化:水银能杀金银铜铁锡毒;熔化还复为丹;丹砂能化为汞;曾青能化作铜;石胆能化铁为铜,成银。《太平经》以“道”为变化的根本:“大道者,乃大化之根,大化之师长也。故天下莫不象而生者也。”(15)从以上所引看,先秦以来学者们谈论物性变化,除了有些推论成分,主要还是从观察现象界本身的运动变化出发,即董仲舒所谓“由此观之”。这些经验性观察有的是失误的,也有正确的,反映了当时人们对物质变化规律的认识水平。《参同契》讨论物性变化,也是从观察出发的,是观察炼丹过程的结果,是炼丹经验的总结,与当时人们的认识水平是一致的。

《参同契》在证明物性可变的基础上,以此作为根据,进而说明人也能变,人经过长久地服炼金丹,可以“变形而仙”,超越生死:“惟昔圣贤,怀玄抱真,服炼九鼎,化迹隐沦,含精养神,通德三光,津液腠理,筋骨致坚,众邪辟除,正气常存,累积长久,变形而仙。”“与鬼为邻,化形而仙。”(16)人经过长期刻苦的修炼,身体能够发生变化,由凡俗之体变化成神仙之体,这就是《参同契》的结论。

对于人能否“变形而仙”,当时思想界存在着针锋相对的两种意见,一种持肯定态度(《参同契》即属此),一种持否定态度。《申鉴·俗嫌》记载:“或曰:‘人有自变化而仙者,信乎?’曰:‘未之前闻也,然则异也,非仙也。’”(17)所谓人有自变化而仙是闻所未闻的,只不过是怪异,并非神仙;即使退一万步说存在仙人,也是“殊类”。这显然否定了人能变化为仙之说。桓谭《新论·祛蔽》指出:“生之有长,长之有老,老之有死,若四时之代谢矣。而欲变易其性,求为异道,惑之不解者也。”(18)这是说,改变人的生命本性,寻求长生不老,是不了解生命的本质就像“四时之代谢”。这些批评都旨在说明,人决没有变化成仙的可能性。面对这些批评,《参同契》的作者保留了自己的意见,坚持不渝地肯定人能“化形而仙”,因为《参同契》的作者内心十分清楚,一旦“化形而仙”这条防线被批评者所突破,则其“神仙长生”说必然一败涂地。

《参同契》不仅矢志不渝地认为人的身体能变化成仙,而且坚持认为这种变化是有条件的,条件之一就是服金丹。《参同契》是主张服食的:“欲作服食仙,宜以同类者。”“勤而行之,夙夜不休,服食三载,轻举远游,跨火不焦,入水不濡,能存能亡,长乐无忧,道成德就,潜伏俟时,太一乃召,移居中州,功满上升,膺箓受图。”(19)经过夙夜勤修,三年服食,人就变化成不怕水火,坐存立亡,轻举远游的得道者,再“潜伏俟时”,最终功行圆满,“膺箓受图”,变化成仙。这种“服食仙”所服非一般的草木之药,而是金丹:“巨胜尚延年,还丹可入口,金性不败朽,故为万物宝,术士服食之,寿命得长久。土游于四季,守界定规矩。金砂入五内,雾散若风雨,熏蒸达四肢,颜色悦泽好,发白皆变黑,齿落生旧所,老翁复丁壮,耆妪成姹女,改形免世厄,号之曰真人。”(20)这段话主要有两个含义,一个是说,服食草木之药只能“延年益寿”,要想成仙就必须服金丹。这种观点并非《参同契》独有。《黄帝九鼎神丹经诀》卷一说:“凡欲长生而不得神丹金液,徒自苦耳,虽呼吸导引、吐故纳新及服草木之药,可得延年,不免于死也。”(21)阴长生《自叙》云:“不死之要,道在神丹。行气导引,俛仰屈伸,服食草木,可得延年,不能度世,以至乎仙。子欲闻道,此是要言。”(22)显然这是金丹道教的一贯主张。第二个含义是说“金性不败朽”,如果将金丹的这种属性转化为人体之性,人就不朽长生。照《参同契》看来,这种转化并非虚构,人服金丹后“发白皆变黑”,返老还童,终至“改形免世厄”,身体像金丹一样不朽坏,成为不死的真人。照《参同契》看来,这种转化是立竿见影的:“金石不朽,审专不泄,得为成道,立竿见影,呼谷传响,岂不灵哉。”(23)这种金性不朽,服之成仙的思想由来已久。据《盐铁论》卷七《散不足》记载:“秦始皇览怪迂,信禨祥,使卢生求羡门高,徐市等入海求不死之药。当此之时,燕齐之士释锄耒,争言神仙方士,于是趣咸阳者以千数,言仙人食金饮珠,然后寿与天地相保。”(24)可见《参同契》的说法是对传统观念的继承发扬,试图通过服金丹,把人类有生有死的肉体生命转变为长生不朽。这种思想包含着一些原始交感巫术的方法和思维方法在其中。《金枝》在论及交感巫术时认为:巫术赖以建立的思想原则可归结为两个方面,一是“同类相生”或果必同因,二是物体一经互相接触,在中断实体接触后还会继续远距离的互相作用。前者可称为“相似律”,后者可称作“接触律”或“触染律”。基于相似律的法术叫做“顺势巫术”或“模拟巫术”。基于接触律或触染律的法术叫做“接触巫术”。(25)《参同契》那种金丹之性可转化为人体之性的思想就是“相似律”,即把金丹之性和人体之性当作“同类”,认为人可以模拟金丹的不朽。从《参同契》思想的逻辑来看,其大前提是“同类易施功”,小前提是金丹与人体同类,故由服草木之药能延寿联想到服金丹,又由金丹不朽联想到服之后人的肉体发生变化,如同金丹一样坚固不朽,人因此可以长生不死。这是《金枝》所谓的“类似联想”。

《参同契》人能“化形而仙”的思想也是有所本的,并非其独创。《庄子·大宗师》称:“若人之形者,万化而未始有极也”。(26)认为人体形态变化无穷。《庄子·齐物论》又以:“昔者庄周梦为胡蝶,栩栩然胡蝶也”(27)来说明“物化”的道理,在这里,人的身体变化为昆虫。《山海经·北山经》载:发鸠之山,有鸟名精卫,本是炎帝之少女名曰女娃,游于东海,溺而不返所化。(28)这就是“精卫填海”的著名神话,在这里,人的身体变化为鸟。《淮南子·俶真训》载:“昔公牛哀转病也,七日化为虎。”(29)在这里,人的身体变化为虎。《后汉书·五行志》载:“灵帝时,江夏黄氏之母,浴而化为鼋,入于深渊,其后时出见。”(30)在这里,人的身体变化为鼋。可见,自先秦以来的神话寓言、故事传说中,充满了人的身体能够发生变化甚至转化成动物的内容。人既然能变化为动物,那么还能不能变化成别的什么,比如说变化成为神仙,不死长生?有些人相信这是可能的,于是逐渐形成不死为仙的信仰。不死的信仰促成了方仙道的产生:“宋毋忌、正伯侨、充尚、羡门高最后皆燕人,为方仙道,形解销化,依于鬼神之事。”(31)所谓“形解销化”,按照前人的解释,指的就是“尸解”,亦即人的身体解化成为神仙之体。到汉代,特别是在东汉,随着黄老道的产生,人能变化成仙的观念,在社会上发生了越来越大的影响。汉代道教经典《太平经》就认为,人要得道成仙,并非一蹴而就,而是个渐修的过程,学道时间一长,加上苦苦修炼,即可变化成“神真”。人一旦得道,就会“身变形易,与神道同门,与真为邻,与神人同户”(32)。有生有死的人体“身变形易”为神仙不死之体,与道同在,与神同处。在《太平经》眼里,“道”即意味着不死,意味着永恒不朽,得道之人身体发生质的变化,拥有了“道”的永恒不朽属性,于是成仙。人能变化成仙的宣传,使信仰神仙者日益增多,(33)给道教的产生奠定了所需要的群众基础。可以这样说,中国古代形成的人的身体能变化的观念是道教神仙长生说的重要思想依据之一,也是《参同契》“变形而仙”说的理论依据。《参同契》这种人能变化成仙的思想,对后世道教产生了巨大而深远的影响。

受魏伯阳《参同契》影响,晋代葛洪《抱朴子内篇》也论及物性可变、人能变化成仙的道理。作为炼丹家的葛洪,在其长期从事炼丹活动的过程中,接触了大量的物质变化现象,记录总结了当时所获得的古化学知识,初步探讨了事物变化的某些客观规律,对物质的属性经人工可加以改变也有所认识。中国古代炼丹术发展到葛洪时代,已取得很多重要成就,积累了不少化学反应方法,掌握了一定的化学知识。在此基础上,葛洪对物性变化的事实有了更深的认识,认识到变化本是天地之自然现象,但他把这种变化绝对化了,无限扩大了。试看他说:“夫变化之术,何所不为。盖人身本见,而有隐之之法。鬼神本隐,而有见之之方。能为之者往往多焉。水火在天,而取之以诸燧。铅性白也,而赤之以为丹。丹性赤也,而白之而为铅。云雨霜雪,皆天地之气也,而以药作之,与真无异也。至于飞走之属,蠕动之类,禀形造化,既有定矣。及其倏忽而易旧体,改更而为异物者,千端万品,不可胜论。人之为物,贵性最灵,而男女易形,为鹤为石,为虎为猿,为沙为鼋,又不少焉。至于高山为渊,深谷为陵,此亦大物之变化。变化者,乃天地之自然,何为嫌金银之不可以异物作乎?”(34)这里谈到了自然界地貌的变化,物种的变异,人的变形,宇宙间事物的变化真是“千端万品,不可胜论”,由此得出变化乃天地自然的结论。郭象《庄子·齐物论注》说:“夫天地万物,变化日新,与时俱往,何物萌之哉?自然而然耳。”(35)可见变化乃自然为当时思想界流行的观念,在这点上,葛洪采取了通行的说法。与哲学家们不同的是,葛洪看到了人为的“变化之术”,包括隐身术、现鬼神术、炼丹术、人造云雨霜雪术等等,并由此推论,人为的变化术可以无所不为。在掌握了这些变化术后,“乃能令人飞行上下,隐沦无方,含笑即为妇人,蹙面即为老翁,踞地即为小儿,执杖即成林木,种物即生瓜果可食,画地为河,撮壤成山,坐致行厨,兴云起火,无所不作”。人甚至能够“化形为飞禽走兽,及金木玉石”。人体“分形为千人,因风高飞,出入无间,能吐气七色,坐见八极,及地下之物,放光万丈”。(36)既然人们运用变化之术可以为所欲为,那么变化成仙就并非难事,故云:“若夫仙人以药物养身,以术数延命,使内疾不生,外患不入,虽久视不死,而旧身不改,苟有其道,无以为难也。”(37)从变化的无限性,人对变化之术的运用无奇不有,因而得出人能变化形体为仙、长生不死的结论,这就是葛洪讨论“变化”的目的所在。这个目的与魏伯阳《参同契》一模一样。

论者或谓葛洪所讲的变化是无条件的,其实,他与魏伯阳《参同契》一样,认为变化是需要条件的,人要变化为神仙的条件就是炼丹服药。他说:“上药令人身安命延,升为天神,遨游上下,使役万灵,体生毛羽,行厨立至。”(38)人长生不死的关键条件是“上药”,舍此无法“体生毛羽”,变化为神仙。葛洪还察觉到变化是渐进的,是量变到质变的过程,需要防微杜渐,见微知著。《抱朴子内篇·极言》指出:“夫损之者如灯火之消脂,莫之见也,而忽尽矣。益之者如苗禾之播殖,莫之觉也,而忽茂矣。故治身养性,务谨其细,不可以小益为不平而不修,不可以小损为无伤而不防。凡聚小所以就大,积一所以至亿也。若能爱之于微,成之于著,则几乎知道矣。”(39)聚小就大,积一至亿,爱微成著,即可认知“道”。《抱朴子外篇·博喻》也说:“盈乎万钧,必起于锱铢;竦秀凌霄,必始于分毫。是以行潦集,而南溟就无涯之旷;寻常积,而玄圃致极天之高。”(40)这些与《老子》六十四章所谓“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的思想接近,都注意到量的积累一定会引起事物质的变化。在葛洪眼里,人要想变化为神仙,必须经历一个长期的修炼过程,这是一个由量的积累引起人体的质的变化的过程。葛洪的变化观是为其论证神仙存在、人的身体能变化成神仙之体而不死寻找依据的。这一点,也与魏伯阳《参同契》一模一样。

葛洪之后,陶弘景《答朝士访仙佛两法体相书》说:“仙是铸炼之事极,感变之理通也”;“假令为仙者,以药石炼其形,以精灵莹其神,以和气濯其质,以善德解其缠,众法共通,无碍无滞,欲合则乘云驾龙,欲离则尸解化质,不离不合则或存或亡”。(41)人可以经过刻苦修炼化形为仙,而一旦成仙,便进入了“变化”的自由王国,或离或合,或“不离不合”,亦可“乘云驾龙”,亦可“尸解化质”,亦可“或存或亡”,简直可以说是变化自在。司马承祯《坐忘论·得道》:“人怀道,形骸以之永固,资熏日久,变质同神。”(42)得道的标志,就是人的身体发生了质变,“变质同神”,从而“形骸以之永固”不死。《云笈七籤》卷五六《元气论》提到所谓易益之道,什么叫“易益之道”?“益者,益精也;易者,易形也。能益能易,名上仙籍;不益不易,不离死厄。行此道者,谓常思灵宝。”什么是灵宝?“灵者,神也;宝者,精也。但常爱气惜精,握固闭口,吞气吞液,液化为精,精化为气,气化为神,神复化为液,液复化为精,精复化为气,气复化为神。如是七返七还,九转九易,既益精矣,即易形焉。此易非是其死,乃是生易其形,变老为少,变少为童,变童为婴儿,变婴儿为赤子,即为真人矣。”人活着时,身体就发生变化,返老还童,成为不死的真人。“夫元气修炼,气化为血,血化为髓。一年易气,二年易血,三年易脉,四年易肉,五年易髓,六年易筋,七年易骨,八年易发,九年易形。从此延数万岁,名曰仙人。九年是炼气为形,名曰真人。又炼形为气,气炼为神,名曰至人。”(43)益精易形,身体一年一个样,越活越年轻,最终成为长生不死的仙人、真人、至人,这就叫“易益之道”。“易益之道”的前提条件是修炼元气,使精气神相互间反复变化,直到“七返七还”、“九转九易”为止。《云笈七籤》卷三三《太清存神炼气五时七候诀》也说:“神气若具,长生不死。若欲安神,须炼元气。气在身内,神安气海。气海充盈,心安神定。……气若不散,即气海充盈,神静丹田,身心永固,自然回颜驻色,变体成仙。”身体一旦“变体成仙”,则“隐显自由,通灵百变,名曰度世,号曰真人,天地齐年,日月同寿”(44)。通过炼元气保持气海充盈,神气不散,身体自然而然就会变成仙体,“通灵百变”,度世不死,获得大自在。

南唐沈汾《续仙传序》赞美说:“大哉神仙之事,灵异罕测!”人在刚刚开始修炼时,守一炼气,拘谨法度,及修炼成功,“千变万化,混于人间,或藏山林,或游城市。其飞升者,多往海上诸山。积功已高,便为仙官,卑者犹为仙民”。在十洲之间,有神仙之家数十万,耕植芝田,有仙官治理仙民。“其隐化者,如蝉留皮换骨,保气固形于岩洞,然后飞升成于真仙,信非虚矣。”(45)人或者像蝉一样留皮换骨,或为仙官,或为仙民,千变万化,神秘莫测,终于进入肉体长生不死的理想境界。《道枢》卷一三《鸿蒙篇》引北宋张无梦谈论变化的观点:“至神无方,至道无体,无为而无不为,斯合于理矣。故得其道者,见造化之功,赜鬼神之妙,而无所不变焉。粪虫变蝉,腐草变萤,雀入水变蛤,雉入水变蜃,田鼠变鴽,鱼变龙,此其小者耳。其大者,人可以变仙也。”(46)据张无梦的观察,天地万物皆处于变化无常的状态,只有那“无为而无不为”的“至道”亦即“常道”是恒定不变的。(47)至道是“无体”的,(48)得道者神通广大,能做到“无所不变”。自然界万物的变化,诸如“粪虫变蝉,腐草变萤”等等之类,只不过是变化之小者。而人变化为神仙,才是最伟大的变化。能够变化为神仙的人,当然是“无所不变”的得道者。所谓“人可以变仙”,指明了人具有变化成神仙的可能性,而把这种可能性变成现实的前提就是“得道”。《真一金丹诀》讲述钟离权授予吕洞宾“真一金丹炼形之道”,吕洞宾“因从终南修炼功成,神形俱妙。点化仙骨,变异神真,凡体变为仙体,凡人换作真人,功成行满,为陆地神仙”(49)。吕洞宾这样一个凡人,经修炼变化为真人,凡体变化为仙体,此乃道教举的一例。《还丹众仙论序》说:“丹者,人饵长生,老者返少,有病自除,变凡为仙,自然不死。”(50)饵还丹者,返老还童,除去疾病,可从凡人变化为神仙,得以不死。《太上化道度世仙经》指明:“天地之机,四时之情,若人体之运用,依而于身修炼,三千功行成就,变凡为圣,乃升真也。”(51)所谓“变凡为圣”,意思与《还丹众仙论序》的“变凡为仙”一样,即通过修炼变化肉体凡胎为神仙之体,升真不死。

上引这些道经,都很明显地继承了《参同契》的“变形而仙”说。因此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运用《周易》原理来支撑金丹之道的滥觞是《参同契》;《参同契》那种人的身体经过修炼能脱胎换骨变化成神仙之体的思想,对后世道教产生了巨大而深远的影响。

收稿日期:2011-11-17

注释:

①刘昫《旧唐书》第6册,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2041页。

②葛洪《神仙传》,《道藏精华录》下册,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1989年,第5页。

③彭晓《周易参同契分章通真义序》,《道藏》第20册,北京:文物出版社、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1988年,第131页。

④黄瑞节附录、朱熹注《周易参同契》卷下,《道藏》第20册,北京:文物出版社、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1988年,第131页。

⑤牟钟鉴《长生成仙说的历史考察与现代诠释》,《道教的历史与文学——第二届海峡两岸道教学术研讨会论文集(三)》,衡阳:南华大学宗教文化研究中心,2000年,第552-553页。

⑥《以金为堤防章第三十七》,《金化为水章第七十五》,《太阳流珠章第六十八》,《道藏》第20册,北京:文物出版社、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1988年,第142、152、150页。(本文采用的《参同契》版本为彭晓《周易参同契分章通真义》,以下不再注明。)

⑦《先白后黄章第八十三》,《道藏》第20册,北京:文物出版社、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1988年,第154页。

⑧《胡粉投火章第三十三》,《道藏》第20册,北京:文物出版社、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1988年,第141页。

⑨《耳目口三宝章第六十六》,《道穷则反章第六十》,《道藏》第20册,北京:文物出版社、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1988年,第149、147页。

⑩郭庆藩《庄子集释》第3册,北京:中华书局,1961年,第585页。

(11)贾谊《鹏鸟赋》,《文选》卷13,北京:中华书局,1977年,第199页。

(12)《淮南鸿烈解》卷8,《道藏》第28册,北京:文物出版社、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1988年,第31页。

(13)董仲舒《春秋繁露》第17卷,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第99页。

(14)《黄帝内经素问》卷43,《道藏》第21册,北京:文物出版社、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1988年,第306页。

(15)王明《太平经合校》,北京:中华书局,1960年,第662页。

(16)《惟昔圣贤章第七十九》,《审用成物章第九十》,《道藏》第20册,北京:文物出版社、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1988年,第153、156页。

(17)荀悦《俗嫌》,《申鉴》卷3,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第21页。

(18)桓谭《新论·祛蔽》,《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全后汉文》第1册卷14,北京:中华书局,1958年,第545页。

(19)《胡粉投火章第三十三》,《明者省厥旨章第二十八》,《道藏》第20册,北京:文物出版社、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1988年,第141、140页。

(20)《巨胜尚延年章第三十二》,《道藏》第20册,北京:文物出版社、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1988年,第141页。

(21)《黄帝九鼎神丹经诀》卷一,《道藏》第18册,北京:文物出版社、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1988年,第795页。

(22)阴长生《自叙》,《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全后汉文》第1册卷160,北京:中华书局,1958年,第1048页。

(23)《五行相克章第七十一》,《道藏》第20册,北京:文物出版社、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1988年,第151页。

(24)桓宽《盐铁论》卷7,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第104页。

(25)[英]詹·乔·弗雷泽《金枝》,北京:中国民间文艺出版社,1987年,第19页。

(26)郭庆藩《庄子集释》第1册,北京:中华书局,1961年,第244页。

(27)郭庆藩《庄子集释》第1册,北京:中华书局,1961年,第112页。

(28)《山海经》卷三《北山经》,《道藏》第21册,北京:文物出版社、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1988年,第803页。

(29)《淮南鸿烈解》卷3,《道藏》第28册,北京:文物出版社、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1988年,第11页。

(30)司马彪撰,刘昭注补《后汉书志》,载范晔撰,李贤等注《后汉书》第11册,北京,中华书局,第1965年,第3348页。

(31)司马迁《史记·封禅书》第4册,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第1368-1369页。

(32)王明《太平经合校》,北京:中华书局,1960年,第26页。

(33)参见《新论》、《论衡》、《申鉴》等书的有关记载。

(34)王明《抱朴子内篇校释·黄白》,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第284页。

(35)郭象《庄子·齐物论注》,郭庆藩《庄子集释》第1册,北京:中华书局,1961年,第55页。

(36)王明《抱朴子内篇校释·遐览》,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第337页。

(37)王明《抱朴子内篇校释·论仙》,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第14页。

(38)王明《抱朴予内篇校释·仙药》,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第196页。这段话虽然是葛洪引自《神农》四经,但也代表了他的观点。

(39)王明《抱朴子内篇校释·极言》,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第240页。

(40)杨明照《抱朴子外篇校笺》下册,北京:中华书局,1997年,第237页。

(41)陶弘景《华阳陶隐居集》卷上,《道藏》第23册,北京:文物出版社、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1988年,第646页。

(42)司马承祯《坐忘论》,《道藏》第22册,北京:文物出版社、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1988年,第897页。

(43)张君房《云笈七籤》卷56《元气论》,《道藏》第22册,北京:文物出版社、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1988年,第386、391页。所谓“易益之道”,《汉武帝内传》记载:“夫始欲修之,先营其气,太上真经所谓行益易之道,益者,益精;易者,易形。能益能易,名上仙籍;不益不易,不离死厄。行益易者,谓常思灵宝也。灵者,神也;宝者,精也。子但爱精握固,闭气吞液。气化血,血化精,精化液,液化骨,行之不倦,神精充溢。为之一年易气,二年易血,三年易脉,四年易夫,五年易髓,六年易筋,七年易骨,八年易发,九年易形。形易则变化,变化则道成,道成则位为仙。”(载《汉魏六朝笔记小说大观》,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年,第145-146页。)所引“太上真经”可能系魏晋道经。《元气论》沿袭此说并作了补充发挥。又,《太上无极大道自然真一五称符上经》卷上也云:“各按《图经》修德行法,一年易气,二年易血,三年易肉,四年易肌,五年易髓,六年易筋,七年易骨,八年易发,九年易形。形体尽易,大道毕矣。”(《道藏》第11册,北京:文物出版社、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1988年,第637页。)

(44)张君房《云笈七簸》卷33,《道藏》第22册,北京:文物出版社、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1988年,第240页。

(45)沈汾《续仙传序》,《道藏》第5册,北京:文物出版社、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1988年,第77页。

(46)曾慥《道枢》卷13《鸿蒙篇》,《道藏》第20册,北京:文物出版社、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1988年,第674-675页。

(47)按周固本《大道论·至道章》:“物有变异,道无变异。”(《道藏》第22册,北京:文物出版社、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1988年,第898页。)万物皆有变化而“道”不变,这在道教中达成共识。

(48)按周固本《大道论·保生章》:“无体真常,故无生灭。”(《道藏》第22册,北京:文物出版社、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1988年,第904页。)在道教那里,无体至道是一种“真常”态,没有生死变化。

(49)王常《真一金丹诀》,《道藏》第4册,北京:文物出版社、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1988年,第328页。

(50)杨在《还丹众仙论序》,《道藏》第4册,北京:文物出版社、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1988年,第333页。

(51)《太上化道度世仙经》,《道藏》第11册,北京:文物出版社、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1988年,第40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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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周易”中“变形与不朽”的参与理论_魏伯阳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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