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经合组织:新世纪 新挑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新世纪论文,亚太论文,经合组织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亚太经合组织(APEC)启动十余年来,从一个并不引人注目的地区经济论坛,演变为旨在推进亚太贸易投资自由化和经济技术合作的庞大地区合作机构,所取得的傲人成就是创建者当初没有想到的;而把差异巨大的21个成员整合在一起,独创出以强调自主自愿、协商一致、灵活渐进等原则为主要内容的“APEC方式”,更让世界没有想到;但在高歌猛进的上升时期,APEC突遇亚洲金融危机的猛烈冲击,加之部门提前自由化行动的失败,内在局限性显露无遗,成员们出现了普遍的失望情绪和“APEC何去何从”的疑虑,也是参与者们没有想到的。
APEC三个“没有想到”,是动力,也是挑战。面对新世纪,APEC成员,既要坚定信心,又应勇于进取,争取在21世纪的头十年有更佳表现。为此,关键在于解决好以下三方面的问题。
保持APEC组织的独特价值
国际政治理论认为,维持一个国际组织或秩序的运行,必须要有公共产品的提供者,过去这一角色由单一霸权国家扮演(如19世纪的英国,二战后的美国)。20世纪中叶以来区域集团化的经验证明,公共产品也可由发展迅速的各种地区性经济合作组织提供,如欧盟、北美自由贸易区和亚太经合组织等。APEC实现亚太地区贸易和投资自由化的目标定位,以及发达成员不迟于2010年、发展中成员不迟于2020年完成的时间表,决定了它已成为亚太开放经济的堡垒,其所能提供的最有价值的公共产品包括:
第一,自由化旗帜的号召力。
“APEC最大的成功是在亚太地区推行有计划的经济自由化进程”。自成立以来,APEC在亚太地区大张旗鼓地推动贸易和投资自由化,提倡以加强自由开放的多边贸易体系为目标的“开放的地区主义”,以有别于欧盟和北美自由贸易区等排他性组织。它不仅坚定了区内各成员走经济开放道路的决心,聚集到这面旗帜下的成员由最初的12个增至目前的21个,而且增强了外界对该地区市场的信心,对推动区域乃至世界经济的发展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其无形价值难以估量。
虽然1999年世贸组织西雅图会议的失败,致使全球化的负面影响凸现,反全球化俨然成为一种国际时尚。而全球化在使世界各地区的市场、资金、技术、人员联系更加紧密,经济更加繁荣的同时,确实也因资源占有不平等带来严重的利益不均,招致相当一部分人对自由化不满,甚至在APEC内部也出现了反对自由贸易、响应贸易保护主义的呼声。但亚太地区日益紧密的贸易和投资联系,已成一股难以抗拒的市场一体化力量,而作为该地区促进贸易开放和经济合作主要工具的APEC,已是不可或缺的一个存在。事实证明,要实现复苏、保持增进投资和贸易的良好环境、加强地区金融合作的基础,离不开APEC这面顺经济全球化大势而动的自由化大旗。它不仅为APEC各成员贸易自由化的努力并兑现承诺提供了一个参照点,更积极影响国际范围的全球化进程继续健康发展。
第二,共同利益的凝聚力。
在具有如此多样性的亚太地区,使众多成员走到一起建立APEC这样组织的,是共同愿望而不是协议,即在没有任何条约约束的情况下,各成员都同意向其他成员开放自己的市场以促进自由贸易,在迅速变化的全球经济中扩大各自的利益。在这一过程中,APEC成员不是事先设定相同的利益目标,而是通过事后的协商来寻求并界定共同利益。这种协商注重政府间的自愿性协商,不刻意涉及成员的国家利益,即使目的是增进地区共同的经济安全利益,也必须以确保各成员主权完整为前提。可以说,APEC是以共同利益来强化主权,而不试图通过利益的公平分配来集聚主权。
在即将到来的新一轮多边贸易谈判中,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因复杂利益关系产生的对立必将激化。APEC利用自己这种独特的体制特点,通过加强成员间的对话与协调,倾听发展中成员的意见,将起到发达成员和发展中成员的“桥梁作用”。尽管APEC成员对待贸易自由化存有不同立场,但都可以在APEC高峰会谈及其他场合充分表达自己的想法、担心、建议等,经协商讨论形成一致。以共同利益凝聚共识,以共识推动单边自主行动,正是APEC的力量所在。
第三,对国内政策的影响力和引导力。
APEC主要靠对各成员内部政策的影响,而非通过正式的互惠谈判而发挥作用。单边自主行动计划是该组织成员兑现承诺的主要渠道,即根据各成员不同发展水平和经济利益,由各成员根据自身情况为实现共同目标做出各自的努力。而集体行动议程则提供引导作用,各成员必须每年按“集体行动计划”来调整和修改自己的“单边行动计划”,以此推动成员内部和区域宏观经济的结构性改革与调整,深化区域经济合作,提升APEC成员整体参与世界经济竞争的能力与水平,缩小差距,实现共同繁荣。在不断处理“自主行动”与“集体计划”矛盾的过程中,一些新的国际性规范逐渐影响着各成员的行为,使区域或全球性的共识和趋势转化成各国的主流意识。
虽然APEC的决议和共识是非约束性的,但并非可有可无的“软约束”,它所产生的无形压力和激发出来的主动性将是巨大的。比如,为避免共同利益的丧失,以及影响其在亚太地区经济权力结构中的地位和国家声望,APEC的成员们将不断把这些国际规范和义务“内化”为国家决策的重要因素,并不断调整其国内政策及具体行动计划,以配合APEC进程。又如,东盟在坚持自愿开放的原则下,从本身经济发展和利益考虑,已决定将东盟自由贸易区原定进程提前5年实现。
维持“非机制化”方式推动“机制化”进程
一般认为,APEC非机制化的主要原因是考虑到亚太国家的多样性特点,但联合国、WTO这样具有高度复杂组织架构的国际组织,其成员的差别更大。实际上,APEC方式反映的是冷战后国际社会谋求建立平等、协商、互助、互利国际经济新秩序趋势的一种表现,APEC非机制化特点为建立这一国际经济新秩序提供了一种“全新方式”。但它既是独创,也是APEC陷入困境和引起争议的根源之一。
国际政治理论认为,强权国家喜欢利用国际组织或国际规范来维护有利于自己的国际秩序,而权力的大小又决定一国在国际组织中的地位和行为。当初美国曾积极主张将APEC建成一个正式的国际组织,并加强对成员国的约束性协议,但遭到包括东盟和日本在内的大多数成员的质疑。以东盟为代表,多数成员对美国借APEC制度化,确保其在该地区主导权的企图表示出很大的戒心。他们坚持APEC应成为一个对成员不具约束力的论坛,所有的决议与行动都须一致通过,各成员在APEC中享有充分的自主权。于是,在大多数成员的反对下,将APEC机制化的提议最终流产。“协商一致、自主自愿、共同承诺、渐进灵活”成为APEC的基本原则。APEC成立及发展的进程,包括组织的架构、议题的设定等,是美国、日本、东盟与中国四大权力核心之间互动的结果,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后冷战时代国际权力结构的变化。可以说,APEC之所以非机制化,是冷战后亚太地区的权力结构及力量对比不允许机制化安排的出现。
中国一贯倡导“求同存异”的合作原则。APEC从起步之时就发展了这一理念,即“异中求同”:对于小国、弱国,注意不造成窒息感和无力感,使其均能在一致性协商中有发言权、决策权并受到尊重;对于不甚积极的成员,也不去施加过大的压力而产生逆反;甚至那些唱反调的,也能被APEC的灵活性和柔性所包容。十几年的经验表明,这种非约束性的“APEC方式”使成员们能够在各自的单边行动计划和集体行动计划中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观点,并给各成员的决策留有很大的余地,有利于促进APEC贸易投资自由化。由于APEC在贸易和投资等相关领域十分频繁的交往互动(近年来每年的大小会议多达150次),促进了成员之间的相互谅解,增进了对各方政策的了解,也在无形之中消弥了不少摩擦与不和的因素,有利于各成员及地区的经济发展。
亚洲金融危机后,一些成员认为,APEC因缺少战略性经济合作机制,导致对东亚国家的援救行动无所作为。APEC的非机制化问题再次被提起。随着新世纪来临,一些成员国更是担心各种形式的次区域合作组织或双边自由贸易协定将会使APEC“空心化”。为此,加强APEC向机制化方向发展的诉求越来越多。美国在把更多注意力投入到美洲自由贸易区同时,借亚洲经济不佳、对美国依赖上升之机,再次要求在APEC第九次非正式领导人会议上推动机制化进程,以强化APEC的约束力,使各国真正兑现承诺加快市场开放的步伐。
毋庸讳言,APEC正处在一个制度转换的关键时期。实际上,APEC非机制化和一致通过的原则也在不断完善之中,并非一成不变。比如,茂物会议期间,主办国印尼为照顾马来西亚对自由化时间表的异议,提出采取一种“弹性共识”的决策模式,即允许个别成员持反对立场,允许尚未准备就绪的成员较晚实行,但不致使整体共识无法达成。共识性的原则与规范化已逐渐取得合法性和事实上的约束力。但要启动机制化进程,首先必须解决弱小成员的权力问题。以目前这些成员的经济状况,并非谈判妥协的好时机。因此,在非机制化仍有发展空间,新的机制化也有生长土壤的今天,发扬光大APEC非机制化优势,并依势推进机制化进程是我们最好、也是唯一的选择。
增强APEC的引导性、兼容性和权威性
一是APEC与WTO的关系。WTO是多边贸易体制的基石,而区域自由贸易协定是全球贸易自由化的催化剂。在世贸组织这一多边经贸合作框架中,APEC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APEC成立的初衷就是在区域内各国和地区间推进自主贸易和投资自由化,然后将其成果推广到区域外。它的理想是发挥前瞻性的指导作用,并先于其他地区组织,实施WTO多边贸易和投资自由化的措施,加速经济全球化进程。但在具体落实过程中,由于没有把握好分寸,1997年APEC温哥华会议推出的9个部门提前自由化行动(EVSL),在实施内容上“超WTO”在决策上违背了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原则,导致APEC这一最重要的动议在奥克兰会议上惨遭失败,只好决定将EVSL转入WTO谈判进程。EVSL所遇到的困难说明,APEC机制不适宜于推动传统的贸易谈判,在农业、汽车、电信这样敏感的部门搞自由化最好应通过WTO,APEC不能越俎代疱。
APEC的当务之急是在推动新一轮WTO回合中起领导作用,推动所有WTO成员接受茂物会议精神,下一步的工作重心之一是配合WTO建立更加公平、合理的全球贸易体制。只要稳妥地坚持这一特色,APEC在推动亚太地区的自由化方面将起到WTO所难以产生的效果,并体现出自身存在的价值。
二是APEC与其内部各种次区域自由贸易合作区和双边自由贸易协定的关系。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亚太地区的区域自由贸易协定不断增加。在APEC内部,就有北美自由贸易协定(NAFTA)、东盟自由贸易协定(AFTA)、澳新紧密经济关系协定(CER)等。亚洲金融危机后,APEC贸易自由化进程受挫,因APEC在金融危机中作为不大,一些原来希望通过APEC提升经济实力或希望通过APEC进入其他亚太国家市场的成员,转而通过各种形式的区域合作实现目的。如东盟为主倡导的东盟加中、日、韩的"10+3"框架,以及新加坡为代表的一些APEC发达成员签订的双边自由贸易协定等。这些次区域或双边协定性质的合作发展迅速,比如,"10+3"从1997年12月召开第一次会议,至去年已达成建立东亚地区双边货币互换机制的“清迈方案”;而一些双边协定也已将自由化领域从商业贸易扩展至服务贸易。
这些来自APEC内部的挑战是否会削弱各成员对APEC的热情;双边协定会否构成对非成员的壁垒;区域自由贸易协定会否发展成排他性的区域贸易集团,令人担心。因此,APEC应以自己的一贯理念,促使其成员坚持与APEC开放区域主义保持一致的承诺,不违背WTO非歧视性原则的承诺,并应更大度地鼓励国际货币基金组织、10+3等在解决困扰东亚地区的金融问题上起主导作用,以填补自身的空白。只有这样,才有可能使这些次生机制不致对APEC本身产生破坏,反而起到补充甚或推动的作用。
三是成员之间的关系。APEC内的任何一个成员都未让渡权力以建立一个超国家的权威,使后者设置和执行规则。但APEC要像一个有效率的国际组织运行,离不开包括美国、日本、中国、东盟等大国或地区集团的积极参与和领头作用。基于不同利益、不同国情,各国在处理事情上,会有不同做法,如美国的贸易政策建立在互惠和正式谈判的基础之上,这与APEC的方式不一致。又如,美国等发达成员一直想利用APEC作为推行美式全球化理念和为其产品打开新兴市场的主要工具,而马来西亚等一些发展中成员一直予以坚决反对。另外,在对待APEC合作“两个轮子”之一的经济技术合作问题上,发达成员更愿意把经济技术援助用在双边关系中以谋求政治利益,置经济技术合作于次要地位,从而导致贸易投资自由化这个轮子大,而经济技术合作的轮子小,挫伤了发展中成员参与的积极性。
APEC内大国互动的进程表明,具有全球超级霸主地位的美国在各地区的发言权并非完全一样,美国想独自主导亚太地区经济事务的意图,正受到亚太地区强国的有力牵制。在APEC内,各大国和地区力量只有形成某种合作主导的模式,并充分吸收弱小成员参与,才可能不被猜疑,才能被接受。而在各成员国力消长新情况下形成的合作主导机制,可避免APEC因主导权缺失而导致组织涣散的局面,增强其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