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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I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3492(2007 )03—0123—04
一、文本社会学的理论阐释
皮埃尔·V·齐马,1946年生于奥地利,曾在爱丁堡和巴黎攻读西班牙和法国的文学社会学,自1983年起在奥地利克拉根福担任比较文学教授。他在《本文社会学》(1980)、《小说的双重性,普鲁斯特、卡夫卡、穆齐尔》(1980)、《小说的无差异性,萨特、莫拉维亚、加缪》(1982)和《社会学批评概论》(1985)等著作中,提出并逐步完善了他的文本社会学理论。
文本社会学的精义之处就是立足于文学作品本身,以“语言”为中介来考察文本的社会意识形态性。
首先,它整合了社会学批评,结构主义批评与精神分析批评。传统的社会学批评或只重视文学的“外围关系”,或把作品的内容等同于历史资料,或只关注作品的“主题”、“观念”等,而从未涉及作品的叙述,特别是文本的语义和句法结构。而当时风行一时的结构主义批评尽管关注文本的内在关系,却存在着割断文本与社会历史联系的明显谬误。此外,着眼于作者个人心理因素的精神分析批评既不涉及语言结构,又忽略文本的社会历史环境。而文本社会学所关心的问题是:“社会问题和集团利益如何在语义、句法和叙述方面得到表现的。”[1](P2) 其目的“不是确定人物、情节、物和例如压抑、退化或恋母情结等某些精神分析学概念之间的象征/类似关系,而是要提出被文学本文吸收的语言结构的社会心理功能问题”。因此,这一理论立足于同时作为语言结构和社会结构的文本层次(即词汇/语义层和句法/叙述层),致力于揭示作品中语义、句法和叙述方面的社会意识形态性及文化底蕴,从而将结构主义关注的本文结构与社会心理、社会历史文化视野有机融合起来。也就是说,齐马就是想将社会学批评、结构主义批评以及精神分析批评充分结合起来,彼此渗透,相互融合,取长补短,从而形成一种更为全面更具整体性的文学批评理论。
其次,它打通了“内部研究”与“外部研究”。从20世纪20、30年代起,随着俄国形式主义、语义学和新批评派的崛起,西方文论研究重点转向关注作品内部,这一研究倾向突出表现为它忽视乃至蓄意割断文本与外部世界的联系,把文本看成一个完全封闭、独立自足的本体,这显然是不符合文学的本质和实际的。“文本内”与“文本外”完全可以也应该在辩证的基础上统一起来,齐马的文本社会学就是试图做到这一点。这一理论的根本出发点是:“回答文学作品怎样在语言层次上对社会和历史问题作出反应的问题。”[1](P10) 也就是通过语言将文本结构与社会结构联系起来,从而在语言这一最基本最坚实的层面实现文本的社会意识形态转换。齐马认为:“社会价值几乎从不独立于语言而存在,词汇、语义和句法的单位表达了一些集体利益,并且能够成为社会、经济和政治斗争的赌注”。[1](P144) 正因为社会问题与集团利益、阶级利益等意识形态范畴的问题,可以在语义、词汇和话语层上推论出来,因此,在文本社会学中,“文本内”与“文本外”实际上已经融合成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其中,语义层:是通过语义的分类行为来表达社会和集体的利益的;词汇层:词汇单位总是会带上利益与社会冲突的烙印——“一切阶级斗争往往可以概括为拥护一个词、反对一个词的斗争”;[1](P144) 话语层:根据语义分类建立参动者模式,以此推论出叙述主体的社会意识形态性。
最后,它追求“实证”方法与“批判”方法的视界融合。齐马强调:“至于本书所提倡的文本社会学,则是一种能同时兼顾文本结构和产生这些文本结构的社会背景的、既是经验的又是批判的科学。”[1](P6) 一方面,文本社会学是实证的、经验的批评理论。这集中体现在对文本的语义、词汇、话语进行实证分析,通过对本文层次的实证分析,目的是在推论层次上找到本文结构与社会结构之间的关系,挖掘出文本中的社会意识形态性。这个推论的过程,是经过语义——词汇——话语这三个层次,一环扣一环,彼此以前一个层次为基础的。所以,其分析的结论也可以经得起验证,而不是凭空或机械、抽象地找到文本与社会之间的“类似性”。另一方面,文本社会学又是批判的、辩证的。齐马在书中序言部分就强调了文本社会学理论的建构方向:“我要把能成为一种社会批判理论(因而也是一种文学批评)的社会学批评,和已经不起批判作用的经验的文学社会学区别开来。”文本社会学和那种排除了价值判断的“经验”的文学社会学的区别,就在于它“不放弃批判的评述”,是一种既是“批判”又是“经验”的批评理论。这种批判性不仅仅体现在文本社会学理论的建构方向上,以及它对以往诸多理论,尤其是法兰克福派的,被阿多诺、霍克海默尔和马尔库塞加以发展的理论的批判汲取,而且还具体体现为:在确定作品与意识形态的推论关系和揭示文本的意识形态功能的过程之中。即从“文本结构”到“社会语言结构”,从“社会方言”到“话语”形式,从“叙述结构”到“参动者模式”,从“语义选择”到“集团利益”或价值体系,通过这么一系列的推论和转换过程,文本所潜含的社会意识形态性或历史文化底蕴才终于得以显山露水。[2]
二、文本社会学与文化研究
自上世纪80年代“文化研究”引入中国以来,它获得了长足的发展,造成了巨大的影响,不过,学界对此评说不一。支持者认为:“文化研究”将文学研究从封闭的文本阐释和读者的随意性中解放出来,为文学研究开拓出一片崭新的疆域。它的跨学科的方法、强烈面对现实的实践化倾向、与日常生活紧密相联系的优势都值得阐扬。[3] 批评者则认为:“文化研究”存在着对象不确定、边界模糊、视角不规则等缺陷和不足,它将会蒸发掉文学和文学批评本身。[4] 辩证者则认为:“文化研究并不能取代文艺研究,而文艺研究不能忽视文化研究的存在;文艺研究既要与文化研究结合起来,同时也要保持自己的独特性”。[5] 也就是说,既要充分肯定文化研究的长处,又要对其不足保持清醒的批评意识,并作出弥补努力。在这一点上,文本社会学能发扬文化研究的优势,同时也弥补了它的一些不足与缺陷。
首先,就方法论而言,文本社会学具备了文化研究的跨学科性研究方法与视界融合的理论视野这两大优势。它充分汲取了社会学、语言学、符号学、精神分析学、意识形态理论等学科的有益成分,综合了“文本内”与“文本外”、“实证”与“批判”,并在文本——社会这一个双向关系中考察文学意义的生成方式。就现实针对性而言,齐马的文本社会学也是和文化研究一样关注现实,以一种批判的精神来考察文学文本中的社会问题和集团利益。所不同的是,文本社会学以“语言”为中介来寻找意识形态的社会性底蕴,而文化研究则是以比较宽泛的“文化”为中介来探索文本的多层意蕴。
其次,在发扬文化研究优势的同时,注重批判实证的文本社会学理论也弥补了它的一些不足与缺陷。
第一,文本社会学由于注重在互文中寻找文学与社会的推论关系,这样可以避免文化研究将文学文本作为直接的历史、政治、文化“范本”的倾向。文化研究把文学文本放在更广阔的文化语境中阐释,其视野开阔、取向多元、话语空间宽裕,确实曾给文学批评带来了活力。但其理论主旨和价值向度不是指向文学文本的意蕴的深度阐释,而是取证式评述、切片式分析,把文学文本等文艺现象仅仅作为某些政治话语、权力结构、社会批判模式的标本,在此,文学失去了自主性。所以,才出现了绝非杞人忧天的追问:“文学又到哪里去了?”文本社会学虽然也致力于考察文学与社会的关系,但其理论前提建立在二者的互文关系上,是通过一系列层次和推论关系来证明的。为了避免把文学简单地看作史料、证据的代名词,文本社会学通过语言这个中介,把整个过程分为语义、词汇、叙述三个层次,层层递进来找寻每一个层次的“社会烙印”,最终挖掘出文学本文的意识形态意蕴。
第二,文本社会学立足于文学文本,始终围绕着文学本身展开研究,这也可以扭转文化研究的对象出现泛化的不良倾向。对此,童庆炳教授曾说:“目前文化研究的对象已经从大众文化批评、女权主义批评、后殖民主义批评等进一步蔓延到去解读环境污染、去解读广告、去解读模特表演、去解读住宅小区热、去解读小轿车热、去解读网络热、去解读性爱热等等,解读的文本似乎越来越离开文学文本,越来越成为一种无诗意或反诗意的社会学批评,像这样发展下去文化研究岂不是要与文学和文学理论‘脱钩’?”[6] 而文本社会学则汲取了文本中心主义的合理成分,在反拔“语言论”转向偏颇后走向辩证综合,它坚持以文学作品为研究对象,从作品文本语义、词汇和叙述中去找寻社会意蕴,而不是脱离文学作品本身的泛文本研究。从此意义上说,齐马的文本社会学对当下文化研究的泛化倾向起到了积极的警示作用。
第三,文本社会学始终坚持批判性立场,这也有助于改变当下某些文化研究出现的价值平面化倾向。在对传统边缘文化的研究中,文化猎奇和文化展示排挤主体的文化评判。在对商业性较强的休闲文化研究中,潜在的商业、实用目的使种种文化研究商品化、市场化,如“三国演义与现代经商”之类。在对大众文化的研究中,不顾中国具体的现实,将金钱、搞怪、作秀、扮酷、身体快感、商业消费等奉为圭臬。其实,对资本主义大众文化的批判是文化研究的理论主旨,但是当它出现在中国的文艺批评实践中,文化研究的批判性却被一些人给忽略了,为此,有必要强调文化批判精神,重建适合于中国国情的价值体系,而不是一味地随波逐流。齐马文本社会学高举理论批判的大旗,通过文学文本推论出它的意识形态性。在他看来,一个文本是多种意识形态的共生场,而文本社会学目的不仅仅是呈现它们,而是要找到叙述主体的立场,从而达到对意识形态本身的批判。可以说,批判立场是这一理论的精髓。其实,他倡导文本社会学,将实证与批判融于一体之初衷,就是为了和那些已经放弃价值批判的经验的社会学批评区别开来。
此外,文本社会学融审美分析与文化分析于一体,一定程度上也修正了文化研究拒绝“审美性”的缺陷。王宁教授曾指出:“文化研究至今仍是一门界定含糊的准学科批评话语,它虽有着强烈的批判精神,但它的政治性并不能达到对文学艺术现象的美学批评与分析。”[7](P54) 文学的“审美性”本是一个历史建构性概念,不同的时期有着不同的诠释。但究其实质,“审美性”内涵的核心应是展现文学本身的思考表达方式,弄清其意义是如何生成、如何建构起来的。而文本社会学就是将其理论重心放在考察作品文本的意义生成过程,细致地分析语义、词汇和话语被意识形态建构的过程。
三、文本社会学与文化诗学
文本社会学与文化诗学都产生于20世纪70、80年代,有着相似的社会语境与理论背景,表现在它们都反拔了文本中心主义批评的缺陷与不足。它们之所以被中国学者引入,也都是根植于当代中国的文化语境和文论发展现状的需要。
文化诗学在美国最先是以“新历史主义”的名称兴盛发展起来的。它从批判英美新批评、结构主义批评入手,在20世纪70年代末和80年代早期风行于美国学术界。代表人物格林布莱特在1980年《文艺复兴自我塑型》中指出:“文化诗学”的出现就是防止自己永远在封闭之间往来,或者防止自己断然阻绝艺术作品、作家与读者生活之间的联系。可以说,文化诗学完全是一种应对美国当年风韵犹存的新批评和风华正茂的解构主义思潮的理论主张。而齐马的文本社会学是以批判盛行于法国的结构主义批评、精神分析批评为切入点的。在他看来,这些结构主义批评、精神分析批评最大的不足就是切断文学与社会的联系,仅仅把文学作品看作成一个封闭的自足体。这种研究最终会使文学研究走向穷途末路。因此,二者之间存在着一个共识,即包括文学艺术在内的社会生产是一个总的话语系统,文学艺术不可能在自我封闭在孤立的话语系统里面自吟自语,文学研究必须打开大门,开辟更广阔的社会文化视野。
国内学者在世纪之交纷纷倡导的“文学研究应走向文化诗学”,是基于中国的社会现实与发展现状。童庆炳教授指出:“我们最大的担心还是由于文化研究对象的转移,而失去文学理论的起码的学科品格。正是基于这种担心我们才提出‘文化诗学’的构想。”[8] 尽管文本社会学与文化诗学一样都强调立足于文学作品本身,主张从“文学的诗情画意和文化含蕴结合部来开拓文学理论的园地”[9]。因此,二者都回应了当下的现实,都有存在与发展的现实依据。不过,由于文本社会学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因此,比起文化诗学目前更多地停留于学理的形而上的探讨,它可以为文学研究提供一种既成的精致而有效的理论范式。
文本社会学与文化诗学的理论旨趣是相互吻合的,它们在研究方法上也具有类似性。
第一,童庆炳先生倡导的文化诗学理论认为:“文化诗学仍然是诗学(广义的),保持和发展审美的批评是必要的;但又是文化的,从跨学科的文化视野,把所谓‘内部研究’与‘外部研究’贯通起来。”[10] 也就是说,文化诗学的基本内涵是要使“中国当下的文学理论既具有‘现实性品格’又具有‘审美性品格’,从而对纯粹的‘内部研究’和彻底的‘外部研究’进行一种超越。”[11] 齐马的文本社会学已经做的,不正是“文化诗学”所想做而没有做的事吗?
第二,“整体性研究是文化诗学生命之所在,即以宏阔的文化视野对文学进行全方位的审视,采用跨学科的方法,从多学科的视角观照文学。双向建构是文化诗学的基本方法,其要点是内外结合、中西沟通、古今互动,使文学文本具有历史与当代的双重意义。”[12] 而齐马博采众长,吸收了语言学、社会学、符号学、精神分析学等学科的营养,可以说,正是基于“宏阔”的文化视野和跨学科、多学科研究的方法,才有了文本社会学这一理论范式之出现。
第三,文化诗学“从方法论上拓展了文艺学研究的空间,从价值倾向上指向人文精神关注,从意识形态角度具有强烈的社会批判情怀。文化诗学目的在于提倡一种逼近历史现实的具有生成性、互文性、多元化的文艺学。”[13] 而文本社会学注重考察文本产生的社会语言环境,在文本结构与社会结构的互文过程中进行意识形态的批判。因此,关注当下现实,探寻文本意义的生成过程和转换方式,倡导文化批判精神,正是它的学理追求。由此可见,与文化诗学具有同类品格的文本社会学,在当下中国文艺学学科建设中应该有着一定的学术空间、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四、文本社会学与文艺社会学
文本社会学和传统的文艺社会学相比,它具有整体性、多维性、中介性的特点。作为一种现代形态的文艺社会学理论,文本社会学可以为重建文艺社会学的提供资源,为文艺学学科发展重见生机和活力,并提供思路与方法。
第一,传统的文艺社会学只从社会的某一因素去看文艺与社会的关系,也就是说把社会中一个较小的或附属的因素的作用夸大或拔高为主要特征,进而把文艺作品的特征简单归结为这个社会因素所决定的。文本社会学避免了这一不足,主张是从整体上去把握文学与社会的关系。将文学与社会看成一个由多种因素构成的有机体,在广阔的视野中去探索文学与社会的复杂关系。在它看来,社会对文艺的影响,不是单因作用的结果,而是社会政治、经济、意识形态与文化心理等一切因素的总和作用。因此,文本社会学采用了辩证综合的方法,将文学文本看作成一个集合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等多重因素的统一体,以语义、词汇为单元,寻找文本话语结构与社会结构的对应关系。
第二,传统的文艺社会学总是过重地看待作家的创作意图,并把创作意图等价于作品的思想,其实这是把作品视为固定不变的事物,看不到作品在阅读和批评的历史发展中的“增值”和“贬值”的可能性。文本社会学则不同,它不仅研究作家的创作意图,作品的历史背景,而且把研究的视野扩展到整个文学活动的各个维度。它以文本为中心,以语言来置换社会与历史,这样作者、社会与读者都交织在作品的语义、词汇、叙述话语层面,通过对这些层面的细致分析,就可以发现它们相互吸收、对话的互文关系。所以说,文本社会学是多维论形态的社会学批评,既有内与外的结合,又有文本与社会的交织;既有作者与读者的交流,又有文本与社会的对话。
第三,传统的文艺社会学将文艺与社会历史的相互关系看成是直接的、机械的,企图直接从社会的政治经济情况推导出文学作品的特性和价值,而没有充分认识到它们之间的复杂性、曲折性。其实,社会对文艺的影响是要经过许多中介的。齐马的文本社会学从根本上说就是一种中介论,它指出社会对文学的影响是最先也是最直接地通过语言这个中介来发生联系的。文本社会学瞄准了“语言”这个中介,着力解释中介的具体层次以及整个转换过程,突出文学向社会意识形态转换的过程性与具体性。
面对着文学研究的“文化转向”和对新世纪以来的文艺学学科制度化建设的反思,“重建文艺社会学”,甚至“用文艺社会学收编文化研究”的理论呼声愈来愈引人关注。2001年4月,陶东风教授在扬州会议上首次提出了“重建文艺社会学”的理论主张[14] 之后,他又在《文化研究与文艺学学科反思——重建文艺社会学》一文中明确指出:重建后的文艺社会学应该不同于庸俗社会学,它是克服了机械的反映论和阶级论的现代形态的文艺社会学。盖生在其文《文学的文化研究走势探寻——对文艺社会学收编文化研究的构想》中也指出:文学的文化研究应该是归并、接受改编,整合到文艺社会学之中去。并强调收编文化研究后的文艺社会学大大有别于传统的文艺社会学,它是以社会整体的视野,把一切文艺现象都作为社会有机构成的社会活动来确认的现代形态的文艺社会学。2002年以来,在文艺社会学研究上有所建树的周平远教授发表《重建文艺社会学》、《重建文艺社会学是必要的——文艺学学科发展的一种构想》、《重建文艺社会学三题》等文章,对“重建文艺社会学”这一理论主张产生的现实语境以及历史渊源作了中肯、客观的分析,并指出了重建文艺社会学的三条途径,即“技术的”、“批判的”、“实践的”三种类型的文艺社会学。而“实践的”文艺社会学就是“在‘新理性’精神指导下的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技术功能和批判功能、实证方法和理论方法、工具合理性形式和价值合理性形式的辩证综合。”[15]
笔者认为,文本社会学就是这样一种“实践的”文艺社会学。因为它尝试着将社会批判的文学批评和经验技术的文学批评综合起来,建立了一种既是“批判”的又是“经验”的文本社会学批评模式。这种既强调“文本”又强调“元文本”,既强调文本细读、语言分析,又强调社会意识形态意义揭示的批评方法,是克服了机械反映论和阶级论的现代形态的文艺社会学。因此,文本社会学可以成为重建文艺社会学的一种有效途径,对于中国文学理论的当代建设具有方法论的启示意义。
[收稿日期]2006—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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