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姨类称谓的语义类型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红楼梦论文,语义论文,称谓论文,类型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像《红楼梦》中的不少词汇成分一样,《红楼梦》中的姨类称谓,即对母亲之姐妹的称谓,也不反映北京话的状况,而与南京方言一致,即母之姐与母之妹分别称“姨妈”和“姨娘”。通过比较可以发现,这对词的语义切分,及姑类称谓的类似切分,在汉语方言和相邻语言中具有一定的类型意义。据初步考察,这种语义特点不是北方汉语及南京话所在的江淮方言的特点,而是南京历史上曾归属过的吴语区的特点,也是广泛散见于南方汉语中的一个语义类型特点。再与相邻语言比较,可以推测,这种语义类型不像是原始汉语和藏缅语的共同祖语的类型特点,而更接近百越语言的现代成员壮侗语言的类型特点。汉语南方方言中姨类姑类称谓分长幼的情况,反映了汉语的许多南方方言和壮侗语言在这一类型参项上的一致性。不过,这种一致性既不是词汇上的同源关系,也不是语音类型或语法类型的一致性,而是纯语义层面的类型一致性。可见,无论是研究语言间关系,还是研究语言的共性与类型,纯语义范畴都是一个不可忽视的方面。
下面我们先从《红楼梦》的情况谈起。
一 《红楼梦》的姨类及姑类称谓与南京方言
《红楼梦》的姨类称谓及其与南京方言的关系,刘丹青(1996)已经作出过较详细的说明和分析。因为该文发表于香港,内地不易见到,所以这里再作一个简要的转述。
《红楼梦》的姨类称谓用于人物口语的有两个——“姨妈”和“姨娘”。在前80回中,这两个词的用途有明显区别。它们主要用于由王氏姐妹薛姨妈和王夫人为中介所构成的姨甥关系。基本情况是贾府的下一辈称薛姨妈为“姨妈”,并以“薛姨妈”作为小说对她的叙称(因全书以贾府为视点);薛家的下一辈称王夫人为“姨娘”。此外“姨娘”又指父之妾如“赵姨娘”,这不在本文讨论的范围之内。
这里讲的语义分工,在前80回中也有个别例外,不过从统计数字得到的分工倾向仍是非常清楚的。在前80回中,贾府小辈或以他们口气称薛姨妈为“姨妈”的有27次,称“姨娘”的有两处4次,比例是7:1;薛府小辈或以他们口气称王夫人为“姨娘”的有17次,称“姨妈”的有1次,比例是17:1。这样的比例不可能是偶然造成的,倒是那个别的例外,不排除有版本或传抄等方面的特殊缘故。以上用法的具体例子,详见刘丹青(1996)。
在前80回中,“姨娘”还多次用于贾蓉对其母之妹尤二姐和尤三姐的称呼,甚至在带上排行字仍说“二姨娘”、“三姨娘”而不说“二姨”、“三姨”,更不说“姨妈”或“二姨妈”、“三姨妈”。只有一处以贾蓉为视点的作者叙称出现了带排行字的单音节“姨”,即“贾蓉又和二姨……”(63回),与“姨娘、二姨娘”的叙称同见于一段中。贾蓉对她们两个人的称呼为我们探讨上面所说的分工提供了有用的线索。
据我们了解,今天北京话称母之姐妹都是“姨”,常儿化,可加排行成“大姨、二姨、小姨”等。“姨妈”虽已被普通话吸收,见《现代汉语词典》,释为“〈口〉姨母(指已婚的)”,但据张伯江先生告知,北京人还是觉得“姨妈”不是地道的北京口语,不管已婚未婚都以称“姨”为常。指母亲姐妹的“姨娘”则被该词典明确标为〈方〉,普通话和北京话都不用。《红楼梦》的上述情况显然不是北京话的情况。更值得注意的是,在据认为北方和北京背景更明显的高鹗所著的后40回中,“姨娘”一词消失了,贾宝玉叙称面称薛姨妈都是“姨妈”(84回、91回),薛姨妈对薛宝钗称王夫人也用“你姨妈”(95回)。可见“姨妈”、“姨娘”之分的确只是曹雪芹的方言特点而不是北京话的特点。
再来看另一种与曹雪芹关系密切的方言——南京方言的情况。南京话(老派)的姨类称谓主要是“姨妈、姨娘”两词,这与《红楼梦》一样。其语义分工是前者指母之姐,后者指母之妹。这种分长幼的情况甚至延及非亲属称谓:小孩对略长于母亲的女性称“马马”,对略幼于母亲的女性称“阿姨”。至于“姨”,远不如“姨妈、姨娘”常用,主要用于叙称,而且多半前面有排行字,这也与《红楼梦》的情况相近。
以上情况有助于探讨“姨妈、姨娘”在《红楼梦》前80回的语义分工。“姨妈”和“姨娘”不可能是已婚和未婚的区别,因为王夫人和薛姨妈都是已婚的。既然这两个词在今南京话也存在,那么也应当像南京话一样是母亲的姐妹之别。书中关于王夫人和薛姨妈的关系,只说两人是姐妹并都是王子腾的妹妹(4回),看不出长幼。但尤二姐、尤三姐是贾蓉的母亲之妹,面称“姨娘”,这与南京话正好一致。由此推知,被薛家小辈称为“姨娘”的王夫人当居幼为妹,而被贾府小辈称为“姨妈”的薛姨妈则居长为姐。这样,才能解释书中“姨妈、姨娘”二词的明显分工。
《红楼梦》的姨类称谓符合南京话而不符合北京话,既不偶然也不奇怪。《红楼梦》中有不少北京话不说的南京方言词,如称生育子女为“养”(27回)、面条为“面”(62回)、尊称男性少年(而不是丈夫)为“相公”(7回)、马桶为“马子”(61回)、午觉为“中觉”(5回、24回)、头晕为“头眩”(11回)、做菜为“弄菜”(62回)等等。《红楼梦》的亲属称谓,多数是北京南京共有的,两地有差异的称谓《红楼梦》也有舍北取南者,如不用“姨父”用“姨爹”(4回),不用“舅妈”用“舅母”(3回),不用“爹妈”用“老子娘”(6回)等(南京话上述词语的详情请参阅刘丹青1995)。曹雪芹儿时生活在南京,其时他家已在江南四代,举家迁往北京后,家庭内部保持部分南京话要素也极有可能,尤其是亲属称谓,最易保持老家的习惯。只是以前过多强调《红楼梦》的北京话之纯,以至对其中的南方成分未予重视,只有少数学者注意到曹雪芹语言中的南方成分,如俞敏(1992)。当然从全书的语言看,北京话的比重超过南京话,基本的方言背景当是北京话的,例如书中有首字为入声的“鸭头”和首字为舒声的“丫头”构成的双关玩笑,这是口语说南京话的作者不大可能想到和采用的。
再看看跟姨类称谓平行的父方称谓即姑类称谓的情况。北京话称父亲的姐妹都是单音节的“姑”,可加排行成“大姑、二姑、小姑”等。“姑妈”可算是普通话,但还不是地道的北京话。这与姨类称谓情况类似。南京话(老派)称父之姐为“姑妈”,父之妹为“娘娘”(阴平+轻声)。单音节的“姑”未见。《红楼梦》姑类称谓出现于三项关系。一是贾府小辈称贾赦、贾政之妹贾敏(林黛玉之母)为“姑妈”(3回)。二是王熙凤除从夫称薛姨妈为“姨妈”外,也据娘家关系称她为“姑妈”(35回、36回),薛姨妈是王熙凤的父之妹;三是金荣称父之妹璜二奶奶为“姑妈”和“姑娘”(9回、10回)。以上三项,均是父之妹之例,可称“姑妈”,这与南京话“姑妈”指父之姐不同;但又有“姑妈、姑娘”两词,且不用“姑”,这与南京话用两个词且一带“妈”一带“娘”的情况相近,而与北京话明显不同。
二 姑姨称谓分长幼的跨方言比较
在《红楼梦》中得到部分反映的南京方言姨类及姑类称谓,在语义类型学上具有重要意义。父母的同胞按性别分有四类,即叔伯、姑、舅、姨,用国际上习用的义素表示法就是:
FB(父之兄弟)、MB(母之兄弟)、FS(父之姐妹)、MS(母之姐妹)以上代号,F代表father(父亲),M代表mother(母亲),B代表brother (兄弟),S代表sister(姐妹)。有的称谓不分父方母方,则F和M可以合为一个P,代表parent(父母),下文将会用到这个代号。以上四类若再按长于或幼于父母一分为二,则有八类。即:
FBe(父之兄)、FBy(父之弟) FSe(父之姐)、FSy(父之妹)
MBe(母之兄)、MBy(母之弟) MSe(母之姐)、MSy(母之妹)这里,小写的e代表elder(年长者),y代表younger(年幼者)。普通话仅父亲的男性同胞分长幼,其他都不分,实分五类,其中男性三类(FBe伯伯、FBy叔叔、MB舅舅),女性两类(FS姑、MS姨)。而南京方言则除母亲的男性同胞即“舅舅”外都分长幼,实分七类,其中男性三类,同北京话,女性四类(FSe姑妈、FSy姑娘、MSe姨妈、MSy姨娘)。这是两种很不相同的语义切分类型。汉语方言词汇调查表和调查报告习惯上都以普通话的五分法形式出现,其实这种形式并不适合调查和记录所有的汉语方言。就本文讨论的姑姨称谓而言,北京的类型可称为二分法,南京的类型可称为四分法。另有一种四分法是根据婚否来分,本文不讨论。我们想知道的是,南京方言的这种四分法的语义特点体现了哪种方言类型。
首先,这种特点看来不属于北方方言的类型。北京大学编《汉语方言词汇》共收18个点。其中官话8个点,父之姐妹分长幼的未见,因此不存在四分法;母之姐妹分长幼(三分法)的仅西安一点。另据我们对所见文献的考察及当面询问,在华北(如天津)、中原(如河南、徐州)、山东(如德州、博山、即墨)、山西(含晋语,如天镇、中阳、阳曲)、东北(哈尔滨)等官话和晋语方言中都未发现有这种语义特点;仅在乌鲁木齐回民汉语中见到父母之姐妹分长幼(四分法),而这一方言群体的来源也是清末西迁的“陕西人居多”(刘俐李1989),与西安的三分法当同出一源,可视为北方汉语中的仅有例外。
其次,这种特点也不像是南京方言所在的江淮方言的类型。《江苏省和上海市方言概况》共收江淮方言点10个,加上我们的补充调查,证实除南京外,只有江南的南京邻城镇江和江北的泰州父母姐妹分长幼,其他地方,包括书中未列的仪征、姜堰(前泰县)、泰兴、兴化等都没有这种特点。而在《安徽方言概况》所列的75个点(约半数属江淮方言)中无一点有这个特点。泰州成为长江以北江淮话中唯一发现四分法的点。
以上两方面的材料,不排除有调查疏漏不够全面的情况,但至少反映了大致的倾向,即北方官话和江淮方言中父母姐妹分长幼是极其罕见的。
南京及镇江历史上曾属吴语区,晋室东渡后开始逐渐向北方话——官话系统演变。南京话的上述语义特点,应是一种吴语的方言类型。下面是笔者查阅和调查所得的部分太湖片吴语点的情况,使用的符号同上:
上海:FS娘娘;MSe大姨姆妈;MSy阿姨
舟山:FSe姑妈;FSy阿都、都都;MSe姨娘;MSy阿姨
苏州:FSe嬷嬷、伯伯;FSy娘娘(阴平);MSe娘姨嫚嫚;MSy阿姨
吴江同里:FSe嬷嬷;FSy嗯娘;MSe大姨姆妈;MSy阿姨
昆山周庄:FSe嬷嬷;FSy嗯娘;MSe大姨;MSy娘姨
常熟:FSe好伯;FSy好叔;MS好娘舅
常熟兴隆:FSe老伯伯;FSy爷叔;MS舅舅
丹阳:FS嫚;MSe大姨嫚;MSy姨娘
通州金沙:FSe姑妈;FSy娘娘(阴平);MSe姨妈;MSy姨姨
启东吕四:FS姑妈;MSe姨妈;MSy姨姨
靖江:PSe亲娘;FS好伯;MS姨娘以上共有11个点。舟山、苏州、吴江、昆山、通州5点是完全的四分法,即父母姐妹都按长幼分别用词。其余6点是某种形式的三分法,如上海是姨分姑不分,常熟是姑分姨不分,靖江是父之姐与母之姐不分。在四分法的点,长幼区分也常跟南京话一样延及非亲属交际。如吴江同里小孩称略长于父母的女性为“嬷嬷”(同FSe),称略幼于母亲的女性为“阿姨”(同MSy),可见姨姑类称谓分长幼的语言心理之牢固。另一方面,在我们的取点范围内,也有覆盖面及地点数接近上述各点的苏南吴语不区分长幼,而采用北京式的二分法,它们包括无锡、常州、江阴顾山、江阴要塞、宜兴周墅、武进罗溪、武进村前。采用四分或三分法的上述11点既有吴语代表点及附近地区,也有处在吴语边界上的点——丹阳在吴语西北端,最后3点都在长江以北与江淮方言接壤处。在苏沪吴语区这不太大的区域内,这些方言点和分布范围应该说具有一定的广泛性,但其分布密度还称不上是北部吴语的普遍类型特征。考虑到靠近江淮方言的边界吴语仍保留这一特点,并且用词也与吴语腹地有共同点(如阴平的“娘娘”指父之妹),可以推知这是一种较为悠久的特点。因此仍可看作吴语的一种语义类型。南京方言中的这一特点,显然不是江淮方言的共同特点,而是吴语留存在南京话中或影响南京话的成分。
从更大的范围看,父母姐妹分长幼也不仅是吴语的类型特点,这一语义特点在汉语南方方言中具有相当广泛的分布。从大方言区看,各大方言区都有这种现象存在。如:
闽语(福清):FSe姑姐、大姐;FSy姑、阿姑;MSe大姨;MSy姨囝
粤语(阳江):FSe大姑;FSy姑姐;MSe大姨;MSy阿姨
湘语(衡阳):FSe姑姑、姑妈(已婚);FSy姑子;MSe大娘;MSy姨子、姨娘(已婚)
湘语(娄底):FSe大唧;Fsy嫚嫚;MS e大姨娘;MSy姨唧这些都是四分法。由于材料的限制,目前尚难以全面确切地了解这一特点在南方的分布密度。有些地点和区域虽然有地点词汇材料和跨地点词汇对照表发表,但由于受传统词汇调查表北方式设计的限制(父母兄弟姐妹的五分法),因此往往看不出姨类姑类称谓是否分长幼。不过,李如龙、张双庆主编(1992)和詹伯慧、张日升主编(1988)的两种区域性调查报告却部分或全部地突破了传统词汇调查表的限制,因而为我们提供了南方部分区域较能说明问题的材料。
李如龙、张双庆主编(1992)共收录33个客赣方言点,其布点密度略近于前述苏、沪、皖的报告。该书的词汇对照表中,姨、姑仍分别只列一个词项,但对分长幼的情况则在同一对照词项中加以说明,所以我们能看出哪些点姨类姑类称谓分长幼。在这33个点中,存在上述语义特点的点有7个,情况如下:
广东连南:FSe大姑;FSy阿姑;MSe大姨;MSy姨仔
广东河源:FSe大姑;FSy阿姑;MSe大姨;MSy阿姨
广东东莞清溪:FSe大姑;FSy阿姑;MSe大姨;MSy姨仔
江西铜鼓三都:FSe姑娘;FSy姑姑;MSe娘娘(阳平);MSy姨娭
广西陆川:FSe大姑;FSy阿娘;MS姨婆
江西余干:FSe大姑;FSy[ha阳平]姑;MS阿姨
江西南城:FSe大姑;FSy姑姑;MSe大姨;MSy[ha阳平]姨这7个点,从地域看,跨粤、桂、赣三省,涉及客、赣两大方言,应该说分布相当广泛;从比例看,占五分之一强,分布密度不算很高;从类型看,5个点是四分法,两个点是三分法。
詹伯慧、张日升主编(1988)共收录珠江三角洲粤港澳地区的31个方言点,其中粤语25点,客家话5点,闽语1点。由于比李如龙、张双庆(1992)的覆盖范围小得多而地点数相近,因而布点密度要大得多。而且,该书是我们所见的国内第一本按父母同胞八分法(父母姐妹四分法)设计对照表的跨点词汇报告,因而反映的情况特点清楚。该书涉及的父母姐妹四分法或三分法的各点情况如下:
粤语:
广州市区:FSe姑妈;FSy姑姊;MSe姨妈;MSy阿姨
香港市区:FSe姑妈;FSy姑姊;MSe姨妈;MSy阿姨
香港新界锦田:FSe大姑;FSy阿姑;MSe大姨;MSy阿姨
澳门市区:FSe姑妈;FSy姑姊;MSe姨妈;MSy阿姨
番禺市桥:FSe姑妈;FSy姑姊;MSe姨妈;MSy阿姨
花县花山:FSe姑母;FSy娘仔;MSe姨母;MSy姨姊仔
从化城内:FSe阿娘;FSy阿姑;MSe大姨母;MSy阿姨
增城县城:FSe大姑、姑妈;FSy阿姑、姑姊;MSe姨母、姨妈;MSy姨姊、阿姨
佛山市区:FSe姑妈;FSy姑姊;MSe姨妈;MSy阿姨
南海沙头:FS姑姊;MSe姨母;MSy姨
顺德大良:FSe姑妈;FSy姑姊;MSe姨妈;MSy阿姨
三水西南:FSe姑妈;FSy姑姊;MS阿姨
中山石岐:FSe姑妈;FSy姑姊;MSe姨妈;MSy姨仔
珠海前山:FSe姑妈;FSy姑姊;MSe姨母;MSy阿姨
斗门斗门镇:FS阿姑;MSe姨妈;MS阿姨
江门白沙:FSe阿姑;FSy姑仔;MSe姨母;MSy阿姨
台山台城:FS阿姑;MSe大姨;MSy阿姨
鹤山雅瑶:FSe姑妈;FSy阿姑;MS阿姨
东莞莞城:FSe姑妈;FS阿姑;FSy姑姊;MS阿姨
宝安沙井:FSe大姑、姑妈;FSy阿姑、姑姊;MS阿姨
客家话:
东莞清溪:FSe大姑;FSy阿姑;MSe阿姨;MSy姨仔
深圳沙头角:FSe大姑;FSy细姑;MSe大姨;MSy姨仔
中山南莨合水:FSe大姑;FSy姑仔;MSe大姨;MSy晚姨
闽语:
中山隆都:FSe姑母;FSy姑;MSe姨母;MSy姨姊以上共24个点,占总数31点的四分之三强,其中完全的四分法就有17个,超过总数的一半。
从整体上看,姑姨称谓的四分法及与之接近的某种三分法,是南方方言中分布得相当广泛的一种语义特点,跟只有二分法的北方方言相比,这一特点显然是一种南方类型。分布的密度也显示了它的南方特点。上文比较材料显示的分布密度是:粤语>吴语>客赣方言>江淮方言。粤语是最南的,分布也最密。江淮方言是最北的,分布也最疏。吴语区整体上比客赣方言区要北一些,但正如大家了解的,客赣方言从北方汉语中分化出来的时间晚于吴语,跟北方汉语的语言距离也小于吴语跟北方汉语的距离,因此其南方特点少于吴语是完全正常的。这还是就客赣方言整体来说的。假如单纯就客家话来说,那么至少在詹伯慧、张日升(1988)中提到的与粤语靠近的那些客家话,也即位置最南的那些客家话,四分法的分布密度是高于吴语的,达五分之三,符合越往南越密的总规律。而这一特点在南方分布的广泛性,似乎透露出,四分法曾是一种南方汉语中较普遍的类型特征,而不可能完全是偶合,也不可能是从汉语的共同源头继承来的,因为从古代汉语的称谓系统(以《尔雅·释亲》为代表)到现代普通话及广大的北方地区都是二分法。在某些南方地区其分布密度不太高,则可以用北方类型长期而强大的影响来解释。在这种影响下,四分法已成为一种正在消退的特点,在一些南方方言中只剩下了三分法,另有一些南方方言则已被二分法所取代,剩下的保留四分法的方言便或疏或密地散布在南方的各大方言区,有的还“幸存”在南京、镇江个别江淮方言点中,甚至由于作者个人的方言背景带入被视为北京话作品的《红楼梦》里。
三 父母姐妹分长幼的跨语言比较
南方汉语中父母的姐妹分长幼的语义类型特点,或称四分法,既然不像是从古汉语源头继承来的,也不像是不约而同偶合的,那么这种类型是从何而来的呢?讨论这个问题,需要把比较的目光进一步投向汉语之外的相关语言。
在发生学和发展史上跟汉语关系最密切的语言,是藏缅、苗瑶、壮侗这三个语族。我们就来考察一下这三个语族的有关语义类型特点。
藏缅语族跟汉语的亲属关系,是国内外学术界最为确定的,国外部分学者所说的汉藏语系,只包括汉语和藏缅语族。假如父母的姐妹分长幼的四分法是从汉语和藏缅语的共同祖先继承来的,那么它应该在现代藏缅语中也有所保留。在我们所见的藏缅语材料中,绝大多数语言都未见父母姐妹分长幼的情况,如藏语、错那门巴语、努语、独龙语、普米语、羌语、土家语、彝语、纳西语、白语,而这些语言多数都区分父之兄弟的长幼,和汉语伯叔之分一致。由此可以推知,叔伯称谓分长幼而姑姨称谓不分长幼这种不对称的语义类型,应该早在汉语和藏缅语的共同祖语时代就已形成,所以造就了绝大部分藏缅语言和作为汉语主体方言的几乎全部汉语北方话在这一点上的高度一致;至于姑姨称谓分长幼,则不可能是从这个共同祖先继承而来的。我们的确也发现有个别藏缅语分父母姐妹的长幼:阿昌语姑姨都分长幼;拉祜语拉祜熙方言姑姨都分长幼(但拉祜纳方言姑姨都不分)。值得注意的是,这个别区分姑姨长幼的语言和方言都与傣语等壮侗语处于紧邻或杂居的状态,联系下面将谈到的壮侗语姑姨称谓分长幼的普遍性,这个别藏缅语言和方言的情况明显是壮侗类型影响的结果。
苗瑶语族的语种较少,在我们所见的数种苗瑶语中,没有一种语言完全区分姑姨的长幼,可见姑姨的长幼区分也不是典型的苗瑶类型。
最后,我们来看一下壮侗语族。壮侗语族跟汉语是否有同源关系,在国内外学术界还有不同看法,但汉语(尤其是汉语南方方言)和壮侗语在发展过程中发生过密切关系,则没有人会有异议。在我们所见的壮侗语及与之关系密切的京语材料中,只有布依语和仡佬语姨类姑类称谓不分长幼(其中布依语的称谓就借自汉语“姑妈”和“姨妈”),其他语言父母之姐妹的称谓全都是分别长幼的。下面的列举,方括号前的是义素代号,方括号内的是词的音标,音标右边的数字是调类号。
武鸣壮语:FSe[pa3];FSy[ku6];MSe[me6pa3];MSy[me6na4]
龙州壮语:PSe[pa3];FSy[ku5];MSy[na5]
侗语:FSe[pa3];FSy[ul];MSe[nei4la.u4];MSy[wei6]
水语:PSe[pa3];FSy[ni4ti3];MSy[fai6]
仫佬语:PSe[pa3];FSy[kul];MSy[fai6]
保定黎语:PSe[kinl];FSy[faw3];MSy[peil]
京语:FSe[ba5];PSe[ba2ba5];FSy[kol];MSe[j2];MSy[ba2ji2]以上各点中,武鸣壮语、西双版纳傣语和侗语是典型的四分法;其余各语言的情况略为复杂,有父之姐与母之姐合一(如水语)或可分可合(如傣雅语)和父之妹与母之妹可分可合(如傣雅语)等情况,但所有语言都严格区分父之姐妹,也严格区分母之姐妹。总的来说,壮侗语言不太重视汉语所看重的父方母方之分(父母之兄合一称谓、父母之弟合一称谓的情况同样存在),但父母辈的女性称谓和男性一样分别长幼(母之兄弟也都分别长幼,没有相当于汉语“舅舅”这样不分长幼的称谓)。
假如把上述汉语南方类型的有关称谓分别与汉语北方类型和壮侗类型作一比较,就不难看出:在南方类型中,父方和母方称谓有别,父之兄弟长幼有别,母之兄弟长幼无别,这都是与北方类型(及古汉语类型和藏缅语类型)一致的;但父之姐妹长幼有别,母之姐妹也长幼有别,这与北方类型和古汉语都很不相同,而跟壮侗类型完全一致。有些南方方言跟壮侗类型的共同性还不止这些,跟北方汉语的类型差别也更加大。在广东花县、三水、台山、新会等地粤语中和连南、惠州、东莞、深圳、中山等地的客家话中,连舅类称谓也跟伯叔类姑类姨类称谓一样分长幼,这是壮侗语的特点;在吴江同里、昆山周庄的吴语中,祖辈称谓不分父方和母方,祖父外祖父都称“阿爹”,祖母外祖母都称“娘娘”(阳平),这也是部分壮侗语(如水语)的特点。这些特点都与汉语共同语及北方类型很不相同。
上一节已经说明,父母之姐妹分长幼,在汉语内部是一种南方类型,而且看来是一种在南方曾经普遍而现在有所消退的类型特征。现在我们又看到,父母之姐妹分长幼,及其相关的语义类型,在汉语之外则是一种壮侗类型。虽然理论上说类型的共同性完全可能由偶合造成,但南方汉语和壮侗语言在这一类型参项上的一致性却不应该只用偶合来解释。大家知道,汉语的南方方言区大多恰恰曾是历史上壮侗人的祖先百越人生活和活动过的地区,南方方言中的这一语义类型,很有可能跟百越一壮侗语有某种形式的联系。
我们注意到,南方类型的姑类姨类称谓虽然语义切分和北方类型不同,但所用的词除少数来历不明外,多数是用地道的汉语语素构成的。这里所说的跟百越—壮侗语的联系,并不指直接跟百越语言的词语(音义结合层面)同源,而是指跟百越语的语义切分方式(纯语义层面)一致。日本学者岩田礼先生在阅读本文初稿后的来信中提出一个看法,即姑姨的长幼之分也可能是由伯叔之分类推而来的。笔者很受启发,同时也觉得,类推的可能和本文推测的跟百越—壮侗语的联系并不矛盾。姑姨的长幼之分的确可能是由类推造成的,但广大北方汉语中自古存在的叔伯长幼之别并没有类推到姑姨称谓上,而在原为百越之地的南方却广泛存在这种类推,可见这种类推很有可能是在百越语言的影响下产生的。类推的结果是用汉语的语素造出符合百越语语义切分的新词,这正是纯语义层面的联系。只是以往研究语言间的关系,较多注意语音层面和音义结合层面。国际上的语言共性和类型学研究,倒是在注意语音和语法特征的同时,已开始注意到纯语义层面的课题,如有关颜色词共性的伯林—凯依假说(the BerlinKay Hypothesis,参看刘丹青1990)就是纯语义层面的研究,但将语义类型用于语言间关系研究的似仍不多见。实际上,语言方言之间在纯语义层面的相互影响也是相当常见、不可忽视的。汉语新词中的大量仿译词和意译词,看上去是地道的汉语词,实际上却是在外语直接影响下产生的,就是一种纯语义层面的借用。许多当代汉语的新词,实际上背后有着英语等外语的语义影子,如“热线”(hot line)、“冷战”(cold war)、“反馈”(feedback)等等。本文对《红楼梦》姨类称谓的这一番真正的“小题大作”,目的之一,就是希望在语言的类型学研究和语言间关系的研究诸方面更多地注意给纯语义层面以一席之地。
(笔者自己调查的方言点:苏州、吴江同里、昆山周庄、常熟、常熟兴隆、丹阳、通州金沙、启东吕四、靖江、无锡、常州、江阴顾山、江阴要塞、宜兴周墅、武进罗溪、武进村前、仪征、泰兴、姜堰(前泰县)、兴化。陈妹金女士参与了调查工作,顺致谢意。)
* 本文初稿曾在中国民族语言学会1994年长沙会议上宣读,会后几经修改。王士元先生、岩田礼先生、石锋先生和《中国语文》编辑部对本文的修改提过很好的意见,谨致谢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