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协商治理研究文献综述与评析
闫兴俊
(中国矿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江苏徐州221116)
摘 要: 协商治理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在我国学术界引起了研究热潮。在现有文献基础上,梳理、分析、总结学者们有关协商治理的概念内涵、出场路径、价值、实践形式、困境与挑战、优化路径这五个基础问题,同时提出了未来深化协商治理研究应该完善中国式协商治理理论体系、拓宽多学科领域的研究、增加协商治理纵向与横向比较研究,以期为今后的协商治理研究贡献绵薄之力。
关键词: 协商民主;协商治理;国家治理;文献综述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指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我国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要完善协商民主制度和工作机制,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1],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十九大报告和国家领导人在各种场合的讲话中均多次涉及协商民主。由此,国内学术界掀起了学习、研究协商民主、协商治理的热潮,相关研究成果大量涌现。作为协商民主的实践形式和衍生理论,协商治理研究从2013年开始盛行,研究热度逐年递增。研究成果就中国特色的公共事务治理之道——协商治理的概念内涵、来源、价值、实践形式、存在问题及改进路径等方面展开论述,本文将近些年来的代表性研究成果综合、论述、评析如下。
一、协商治理的出场路径与概念辨析
(一)协商治理的出场路径
协商治理不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学术界对协商治理起源的论述相对而言数量不多,当前对协商治理出场路径基本上形成三种解释途径。
选择3个酸泥实际样品;1个加标样品,按实验方法测定碲的含量,并与原子吸收法的测定值进行对比,结果见表8。
1.西式起源论。以钟金意、钱再见、张敏为代表。钟金意、钱再见认为,一方面协商治理的理论基础在于协商民主理论,后者所具有的丰富内涵,尤其是协商民主的包容性、有效回应性和公共责任性为协商治理实践提供了丰沃的理论土壤。另一方面西方治理实践从政治与行政二分,到新公共行政再到新公共服务的不断变化,逐渐重视民主要素,是产生协商治理的实践基础[2]。张敏与其观点相似,认为协商治理在理论上来源于协商民主理论,在实践上产生于一些国家和地区中早已存在的协商治理实践,比如公民大会、公民陪审团、参与式预算[3]。
2.治理理论的中国化论。即将西方的治理理论与中国的实践创新结合起来,以王岩和魏崇辉等人为代表。王岩和魏崇辉认为当代中国的协商治理是对西方治理理论的学习借鉴,更是超越。中国语境下的协商治理有追随西方善治理论的一部分,更大程度上是在马克思主义国家观基础上,中国历代领导集体与人民在中国革命与建设历程中对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创新性转化与创造性发展的结果。同时“和则相生”“为政以德”等中国传统治理思想与实践是其生存发展的土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其存在场域[4]。汪旻艳指出,协商治理的“产地”在民主政治发达的西方,但是无论如何西方的协商治理与我国的协商治理有着本质差异,是我国政治制度的属性和优势,在特点与实践层面也和异于西方[5]。中国语境下的协商治理是中国共产党人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政治敏锐度,在汲取西方先进经验的基础上,以中华传统政治文化为背景,立足国情,在实践中进行的批判性继承和创造创新。
赵家祥在《必然王国与自由王国的含义及其关系》这篇文章中,分析并融合了关于马克思必然王国与自由王国之关系的多种角度的理解,他的观点可以说涵盖了关于马克思自由劳动概念的多种理解路径。分析赵家祥的文章有利于我们对马克思自由王国这个主题进行聚焦,便于澄清马克思的自由劳动概念。赵家祥认为必然王国有两种含义,自由王国也有两种含义。在他看来,必然王国与自由王国既可以是两个不同的人类实践领域,也可以是不同的两个人类历史时期。
2.现实困境。一是协商民主在纵向传导过程中存在被抽象化的问题,由于官本位思想的制约,协商过程流于形式,规范性较低、程序不科学。二是协商结果的落实存在不确定性,缺乏复查回访机制和监督机制[26]。三是制度保障不完善。有效推进中国协商治理发展的法律和制度资源稀缺[28],基层协商民主的制度安排粗线条,制度文本与制度执行效果之间差距较大[29],协商代表的产生机制不健全。四是协商治理的通道和路径相对比较匮乏[28]。此外,在农村开展基层协商治理的还存在成本过高和基础社会建设不到位等实际问题[30]。
何包钢深入地描述了广东某地在处理“出嫁女”问题时进行的协商民恳谈会,叙述了具体流程设置、各方观点的碰撞、协商结果的达成路径等内容,并对其反映出的协商治理机制中的问题进行了论证[19]。王庆从理念层面、程序层面、主体层面和制度层面分析了广州市政府通过协商治理成功实现邻避冲突的现实案例[20]。张翔以沿海某区的T社区为个案,对该社区的“民意表达工作室”进行了分析和研究,全方位地呈现了“民意表达工作室”的权力配置与运作流程[21]。严宏分析了安徽省H村的村民理事会的内在运行机理[22]。这些具体的个案研究,深刻剖析了案例的流程设置,人员参与,协商过程等协商治理实践中不可或缺剖析运行机制,为如何运用协商治理理论来设计和指导治理实践提供了可复制的参考材料。
(二)协商治理的概念辨析
何谓协商治理?这是每一位研究此问题的学者必须深究、探明的问题。回顾近几年国内以协商治理为问题域的文献,笔者发现不同学者对协商治理概念界定深受出场路径的影响,协商治理的三种来源路径大致催生了学界对协商治理概念的两种主流定义。
式中,R是一个给定的正定矩阵,α 是平滑因子,本文使用“L”曲线法确定平滑因子α,解得参数X以及非参数分量 :
对协商治理意义与价值的探讨是协商治理理论与实践研究的题中应有之意。如果协商治理对中国目前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方面的价值有限,聚焦协商治理的意义就值得商榷。关于协商治理价值与意义所在,学术界主要从政治功能与社会功能两方面来把握。
2.政治机制论。尊崇第三种路径即协商治理是土生土长的治理体制和模式,将其设定为特定的政治机制。王浦劬的“协商治理是实现国家和公共治理利益目标的特定政治机制”[6]的观点被很多研究者引用和转述。他们认为,协商治理是政治主体基于政治组织和公民的政治权利,以协商、对话的程序和形式达成“国是商定、政策决定、事务解决、矛盾化解、权利保障和利益实现”[11]的特定政治机制。
3.协商过程论。除上述的两种主流界定外,还有一些学者从治理实践的角度,从微观运行着手,研究协商治理的运行逻辑,提出“协商治理是多元治理主体在特定的公共主题下,围绕相关议题开展对话和协商,话语结构的共享和理解,达到消除分歧与偏见,实现‘重叠共识’的协商过程”[12]。
以上关于协商治理概念的三种分类界定,分别从宏观的治理形式、中观的政治机制、微观的协商互动过程逻辑展开,有助于全面深刻理解协商治理内涵,为进一步的研究奠定了较好的基础。对何谓协商治理,还可以按照以下逻辑展开:协商主体包括各政党、政治组织、社会团体和公民在内的多元治理主体,治理主体之间互动关系按照不同的协商治理实践类型分别对应。协商客体是特定主题下的相关议题。协商形式以自由、平等的对话、讨论、辩论等话语交往方式为主,在协商民主理念与方法的支撑下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和理由。协商目的在于促进公民参与,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实现社会的良政善治。协商结果以达成共识为预设,形成共识并转化为具体的政策,也可能或者因意见冲突较大未能达成一定共识,却对问题有了更全面、细致的思考,即有协商优于无协商。简言之,中国情景下的协商治理就是在国家和社会治理中,公共权利机构、利益相关方和公民基于某一与公共利益相关的议题,通过沟通、聆听、讨论、辩论,力求消除分歧,同时又求同存异的中国特色的协商民主治理模式。
二、协商治理的价值
1.治理范式论。在协商治理是纯粹的西方治理理论产物和在西方基础上进行中国化的改良这两种西式出场路径影响下,认为协商治理是一种治理模式、治理方式。张敏认为,“协商治理是在公共事务的管理中,通过理性的公民参与,在公共决策中发挥重要作用的治理方式”[9],并进一步将其升华为一种新型的参与式治理。持有相同观点的还有李建,“协商治理是指在国家治理现代化过程中运用协商民主理念与方法形成共识的民主治理范式”[10]。这意味着协商治理有着与传统的公共行政范式、新公共管理范式、新公共服务范式相比肩的地位。
协商治理的政治功能:有助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经济社会文化的繁荣发展、推进协商民主和选举民主进程[13]、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14]。协商治理的社会功能:其一,平衡执政党、市场和社会之间的利益[15]。其二,保证公共权力得到有效的监督和制约,防止公权力的“任性”使用[16]。其三,实现决策科学化和公正化[17]。其四,形塑公民素质。提高公民之间的信任感、归属感和合作一致的意愿,教育公民、提高公民参与能力[18]。
池忠军将协商民主形式概括为政治协商,行政协商,社会事务协商和基层自治协商[26]。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将其细分为: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和社会组织协商[1]。王浦劬的论述也很具代表性:一是政党之间的协商,如民主协商会,小范围谈心会;二是以人民政协作为桥梁的协商,主要采取政协全体会议,主席会议等形式;三是政府与公民之间的协商,如民主恳谈会,网络问政;四是基层群众实践的自治性协商,如党群议事,居民论坛[11]。
三、协商治理具体实践形式
(一)微观层面上聚焦个案的案例分析
计算机辅助审计作为一种先进的审计方法,已得到广大审计师的认可。计算机辅助审计的出现是审计发展的重要节点,是提高国家审计水平的重要标志。目前,中国社会和国家正处于一个改革时期。经济发展和社会组织形态的变化需要国家治理的调整和完善。因此,如何利用信息技术加强国家治理能力,使审计成为国家治理的“免疫系统”,具有重要的历史和现实意义。
(二)中观层面上关注特定群体领域的实践
章荣君认为从精英主政模式转变到协商治理模式是村民自治转型的必然要求[23]。王可园也做了类似的论述[24]。也有研究者将协商治理运用到网络群体性事件[25]、高校管理、突发事件应对等其他方面。协商治理的特征群体类型多元,异质化程度高,中观层面的研究为促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累积了丰富的经验。
3.本土起源论。从中国治理变革的历史逻辑上,在社会主义民主、中国特色的协商民主途径上,以治理理念和工具创新的视角提出协商治理,以王浦劬为代表。王浦劬认为,“中国的协商治理产生于协商政治与协商民主,是中国共产党基于中国历史、国情、政情、社情和民情,在长期的人民民主政治实践基础上创造和发展的”[6]。胡象明等人也持有相同的观点,“协商治理思想是应时代和实践的需要而产生的,它植根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因此它是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和中国价值的治理理念”[7]。张艳娥认为中国目前流行的协商治理是我国治理实践变革的结果,从党政合一的“全能型”治理,演变为党政力量对社会领域的“吸纳式治理”,最终生成国家与市场、社会平等的协商治理[8]。这一途径具有极强的中国特色,在西方治理理论主导的情况下保持清醒,力求以中国之道治中国之事。
(三)宏观层面上的整体性分类。
笔者以相互作用的视角,将关于协商治理价值的论述总结并补充为以下方面。对于执政党而言,协商治理的外向作用力有利于促进国家的有效治理,践行中国共产党人民主权,执政为民的理念,内向作用则体现为巩固执政基础,提升执政合法性和执政能力方面。对政府而言,协商治理对外能够吸收公众参与,群策群力,促进政府科学、民主决策,同时对内也是对政府公权力的有效监督。公众在参与政府治理,行使人民当家做主权力的同时,在协商参与过程中锻炼参政议政能力,掌握协商技巧,提升自身政治素养,增强协商意识。总言之,协商治理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内核要求,是实现从统治、管理到治理伟大跨越的内在推动力,是党的领导与广泛有序政治参与的有机统一,具有巨大的政治优势,对当代中国从民众到执政党,从社会到国家层面不断向前推进治理,繁荣社会主义民主意义重大。
分类的差异源于分类标准的不同,并无绝对的对错之分。笔者认为还可以从以下角度展开理解。从纵向权力设置来看,可分为国家宏观层面的协商治理,包括政党协商、人大立法协商、党内民主协商;地方政府层面的协商治理,即行政协商;基层自治层面的协商治理,如通过城市居民委员会、农村村民委员会,建立社区民主议事会等基层民主自治渠道的协商。从参与主体来看,协商治理可以分为精英型协商和大众型协商,前者包括政治协商、行政协商等党际、府际之间的协商和各级人大的协商,协商议题关涉范围大,影响人数多,参与者以政治精英为主,普通大众被排斥在外。后者主要是基层群众自治性质的协商,在党委、政府的引导和组织下,以居民、村民等民众为主体围绕日常公共事务进行形式各样的协商。
四、协商治理遭遇的诘难与优化路径
(一)协商治理遭遇的诘难
一般而言,理论与实践之间存在差异,实践效果往往与理论预设有出入。关于协商治理的文章数量已有很多,除池忠军、王岩、钟金意和钱再见等人对协商治理遭遇的诘难论述较多之外,系统对此进行分析和阐释的研究不多,部分学者倾向于直接使用协商治理。已有的论述本质上主要是从理论与现实两个层面展开。
1.理论困境。一是学界目前对协商治理的概念内涵、理论地位等未达成共识[4]。二是协商治理的理论预设与复杂的社会现实耦合难度大。如协商主体之间地位不平等[16];主体的议政能力如妥协能力、政治技能如演说能力尚不能符合协商治理的前提预设等[2];共识障碍和价值追求偏离导致协商目标难以实现[2],公共性的假设与多元利益分化之间存在悖论[27],即有协商不一定有民主。
协商治理是协商民主的现实形式,学术界存在的协商治理出场路径的争议本质上是关于协商民主起源的分歧。目前协商民主的起源有本土和西方两种论述。在西式起源论下,协商民主英文为“deliberative democracy”,源于毕塞特等人对精英民主的补充和修正,与多党竞争、利益集团林立的西方政治背景相契合。在中式起源论中,协商民主是中国共产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以聚合民意,有事商量着办为目的,人民民主和党的群众路线是其逻辑起点,更加体现实质民主维度。英文的“deliberative democracy”最初有“审议民主”“审慎民主”等多种译本,因为中国有“政治协商”的概念,为了更好地被学者接受,终以“协商民主”为译名。其实中国与西方的协商民主同名,但不同系、不同调。故而,笔者认为中国所谈的协商民主是中国内生的,所探讨的协商治理也应该是具有极强中国基因的。有些学者在没有弄清楚理论根源与成长路径的情况下,用“协商治理”分析中国的各层次治理中存在的问题,这是极其危险的。
应当看到,找到协商治理的理论短板与实践困境,并不是要否定它的价值,是为了在日后的实践应用中能够有的放矢的改进,更好地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
(二)协商治理的优化路径
关于协商治理在理论与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学者们各自提出了建设性的优化路径。张爱军和王春喜将协商治理的基本路径概括为制度化、程序化、法治化、网络化和模式多样化六种治理方式[13]。具体可以分解为:基础层面,协商治理的根本政治保障是要加强中国共产党的领导[31],树立人民主体和权责一致的理念[32]。制度建设层面,要推动协商决策模式制度化,完善相关运作机制,健全监督体系[33]。以基层公共事务决策为突破口,完善协商程序,合理衔接协商民主与现有的选举民主,推进基层协商治理制度化,进一步促进国家治理层面的协商民主制度化建设[29]。主体培育层面,人民是党推进公共事务协商治理的重要支撑,要通过宣传教育培训和基层协商实践等途径[32],培育人民理性即公共精神[26]。集中培育治理主体的协商能力,培养其公共理性以及获取、理解和运用信息的能力,培养其讲故事、陈述、问候等协商对话能力[12],同时运用专家的力量来弥补大众协商能力有限[34]。重视培育社会组织,如给予部分社会组织以资金支持和政策扶持,完善社会组织的培训教育机制等[17]。主题选择上,通过建立完善的利益代表机制和声音表达机制,科学确定公共主题[12]。平台建设上,除两会协商和基层民主协商外,应该探索其他的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的协商渠道,丰富协商治理的实践界面[28]。
健身实践能力是指学生为完成设定的体育锻炼任务,联系实际采取的有意参与、强化练习、比赛运用和持续健身的决策能力,伴随着动机、态度及价值观取向等活动,是自主健身的实现载体。
在中国目前的政治环境、社会背景下,要完全克服协商治理运行中的摩擦任重而道远。对协商治理各项元素进行创新性转化和创造性发展,还应该做好以下几点。首先,要完善协商代表的产生机制,规定代表人数比例、性别比例、知识素养、所代表利益群体的平衡等等。其次建立健全协商结果转移转化机制。同时,要有执行结果评价机制,对效果进行评估,以确定有协商是否优于无协商。怎样的程序规则是有效、合理的,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检验和修正。再次,协商治理重点在协商,在于协商过程中的观点交流,目的是增加理解,减少政策执行阻力,不应苛求全体一致。
五、余论
现有的研究成果数量多,层次丰富,涵盖了从定义到实践操作的方方面面,为更深入的理论探讨、政治实践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为实现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有力支撑。应该说,基本共识已经达成,总体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纵观近年来的成果,确实还存在着薄弱环节。
既有电气化铁路新增明(棚)洞、隧道接长施工关键技术及经济分析……………………………………………………… 晏才学(1-187)
图1—图5给出了上证综指与各指数间的动态广义相关系数,横轴表示计算GMC指标的样本窗口。从各组图形的左图来看,GMC(·|S)、GMC(S|·)和的整体走势大致相同,但的变动相对于GMC(·|S)和GMC(S|·)来说显得小一些,这可能意味着上证综指与各个股票市场指数间的相依性是非线性的,而非简单的线性关系。
第一,国内尚未形成系统完备的理论体系,以协商治理为名的著作尚无,导致部分研究盲目跟随西方,照搬照套西方模板和框架,忽视了中西方政治文化的巨大差异。或者将协商治理当做一个机械模型,忽视了对理论本身存在的问题的关注。今后的研究应着重构建中国特色的协商治理研究理论与实践体系。第二,已有研究大多从公共管理学科的治理理论,政治学学科的民主角度去论述,缺少从社会学、法学、经济学、教育学等其他学科领域开展的研究。单一学科研究视角有限,应该加强多学科、多领域的研究,以拓宽视角,全方位、多层次地审视和检验协商治理。第三,协商治理与治理理论、协调治理、网络治理等类似理论的横向比较研究匮乏,应进一步加强相似理论之间的比较分析,否则会陷入越用越乱的困境。同时也要增加以时间为标尺的纵向对比分析,剖析协商治理的纵向演变过程。
协商治理研究在中国方兴未艾,出现诸多争议也是在所难免的,应该以开放、包容的态度推动协商治理理论与实践研究。以创新的眼光审视问题,加强学术交流,提升理论的影响力,让协商治理发挥应有作用。
参考文献:
[1] 胡锦涛.坚定不移地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N].人民日报,2012-11-09(2).
[2] 钟金意,钱再见.公共权力运行公开化语境下的协商治理研究[J].岭南学刊,2015,(6):42-48.
[3] 张敏.协商治理及其当前实践:内容、形式与未来展望[J].南京社会科学,2012(12):72-78.
[4] 王岩,魏崇辉.协商治理的中国逻辑[J].中国社会科学,2016(7):26-45.
[5] 汪旻艳.参与式治理与协商治理的对接与融合[J].领导科学,2014(6):13-15.
[6] 王浦劬.中国协商治理的基本特点[J].求是,2013(10):36-38.
[7] 胡象明.协商治理:中国公共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J].学术界,2013(9):66-72.
[8] 张艳娥.从嵌入吸纳走向协商治理:中国国家治理模式的一种演进逻辑[J].理论月刊,2016(5):5-10.
[9] 张敏.协商治理:一个成长中的新公共治理范式[J].江海学刊,2012(5):137-143.
[10]李建.十八大以来中共对协商治理资源的开发[J].云南社会科学,2016(1):12-17.
[11]王浦劬.中国的协商治理与人权实现[J].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6):16-27.
[12]陈亮,王彩波.协商治理的运行逻辑与优化路径:一个基于“话语、公共主题与协商过程”的分析框架[J].理论与改革,2015(4):15-19.
[13]张爱军,王喜春.协商治理的功效及路径选择[J].辽宁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1):63-67.
[14]林雪霏,傅佳莎.作为治理资源的协商民主——地方官员协商式决策的功能偏好及其影响因素[J].治理研究,2018(1):75-84.
[15]魏崇辉.中国协商治理的逻辑理路与功能定位[J].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学报,2018(4):51-56.
[16]孙存良,李徐步.协商治理:优势、困境与出路[J].上海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7(6):25-30.
[17]王伟.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研究——以提高协商能力的有效性为例[J].领导科学,2015(14):40-41.
[18]彭勃.论协商型治理与群众路线的理论契合[J].江汉论坛,2014(5):28-30.
[19]何包钢.协商民主和协商治理:构建一个理性且成熟的公民社会[J].开放时代,2012(4):23-36.
[20]王庆.协商治理:地方政府邻避冲突治理创新的政策选择——以广州番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为例[J].福建行政学院学报,2017(5):40-48.
[21]张翔.“内向型协商”:对基层政府行政协商一种阐释——以T社区的“民意表达工作室”为例[J].新视野,2015(4):22-29.
[22]严宏.村民理事会与村级协商民主建设的探索——以安徽省H村为例[J].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学报,2016(7):94-99.
[23]章荣君.从精英主政到协商治理:村民自治转型的路径选择[J].中国行政管理,2015(5):74-77.
[24]王可园.协商治理:村民自治有效实现的路径选择[J].行政论坛,2017(2):32-39.
[25]许敏.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协商治理探讨[J].理论探索,2018(1):75-80.
[26]池忠军.中国特色的公共事务治理之道:协商治理[J].思想战线,2016,42(3):93-98.
[27]亓光,李广文.多元化治理过程中的公共事务协商机制[J].探索,2016(6):69-74.
[28]赵德胜.协商民主与地方公共治理创新的嵌合[J].湖湘论坛,2018(1):159-165.
[29]李小园.基于制度化的基层协商民主可持续发展路径[J].理论学刊,2015(10):4-7.
[30]胡永保,杨宏.中国农村基层协商治理的现实困境与优化策略[J].理论探讨,2013(6):21-24.
[31]董鹏林.习近平协商治理思想探究[J].天水行政学院学报,2016(6):59-62.
[32]曹秀伟.协商民主视角下全民共建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构建思路[J].领导科学,2017(5):23-25.
[33]李犇.走向协商: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价值转向与发展理路[J].湖北社会科学,2017(8):34-39.
[34]陈毅.基于协商的治理:中国的协商政治研究[J].探索,2015(6):74-79.
中图分类号: D63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1004-8626(2019)10-0081-05
收稿日期: 2019-06-12
(责任编辑:周卓)
标签:协商民主论文; 协商治理论文; 国家治理论文; 文献综述论文; 中国矿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