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回归道路上又一重要里程碑,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里程碑论文,香港回归论文,道路上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委会预委会最后一次全体会议胜利结束了!
江泽民主席在会见出席会议的全体委员时说:“预委会的成立是继中英联合声明签署、基本法制定后的又一件大事,是一个重要的里程碑。预委会贯彻‘以我为主’的方针,经过两年半的紧张工作,对关系到香港政权交接和平稳过渡的一系列重大问题,经过研究提出了许多很有价值的意见,成果是显著的”,“为即将成立的筹委会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为我国政府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做了有益的准备工作。”这番话是对预委会工作的充分肯定,也是对为预委会的工作付出了心血和辛劳的全体委员的高度赞扬。
香港预委会最后一次全体会议于12月7、8日两天在北京举行。这是一次全面检阅预委会工作成果的会议。回顾两年半的工作,人们可以看到,他们交出了一份令人满意的答卷。
众所周知,香港的政权交接和平稳过渡涉及方方面面的事情,有大量的、具体的准备工作要做。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关决定的规定,在1996年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将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负责筹备成立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有关事宜。而有许多事项在筹委会成立之前即须着手进行。尤其是1992、1993年间,英方在香港一意孤行地推行违反中英联合声明、与基本法衔接的原则和中英双方过去达成的有关协议与谅解的“政改方案”,破坏了中方在香港立法机关方面设计的“直通车”安排,对其它方面的平稳过渡也产生了不利影响。在这样的形势下,为筹建香港特别行政区和香港各方面的平稳过渡预作准备的工作更显紧迫和重要。从“以我为主”、立足于依靠自己的力量实现香港的平稳过渡的思想出发,我国政府及时作出了成立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委会预备工作委员会的决策。
1993年7月16日, 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委会预备工作委员会在北京宣告成立。第一批56名委员,以后又增补了13名委员。在69名委员中,香港委员有37人,他们来自香港社会的不同方面,有工商、金融界的巨子,也有劳工界、基层的代表,还有前立法、行政两局议员和政府高官以及专家、学者等,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由于时间紧,任务重,预委会一成立,各项工作就紧锣密鼓地开展起来。两年半来,预委会共举行了6次全体会议。下属政务、经济、 法律、文化、社会及保安五个专题小组召开的会议多达89次,有的小组几乎每月都有会议。在工作中,预委会贯彻了“面向港人,依靠港人”的方针,十分注重听取香港各界的意见,动员爱国爱港的人士参与到与筹建香港特别行政区有关的工作中来。各专题小组多次在香港举办座谈会、研讨会,政务、经济、文化、社会及保安专题小组还设立了一些研究小组,直接吸纳香港社会人士参与,专门对有关问题进行深入研究。这些活动和做法促进了预委会和港人之间的沟通,扩大了预委会的社会影响,赢得了广大港人的好评。
预委会围绕与香港政权交接和平稳过渡有关的重大的政治法律问题和经济民生问题进行了大量调查研究,并根据基本法、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决定的规定和我国政府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确保香港平稳过渡的实际需要,提出了一系列的建议和意见。
政务专题小组重点研究了筹组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权架构包括行政、立法、司法机关的有关事项,勾划出了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的雏型。按照小组的建议,明年一月将成立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委会;第二季度,全部由香港永久性居民组成的400人的推选委员会将产生, 推选委员会以协商或协商后提名选举的方式推举出第一任行政长官人选,报中央人民政府任命;之后,候任行政长官将着手进行筹组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的工作,包括提名27名主要官员的人选,报中央人民政府任命,推选委员会则会以选举方式选出60位立法会议员,组成香港特别行政区临时立法会;第一任行政长官产生后,还将任命产生协助其决策的行政会议成员,以其为首的候任班子将负责香港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的筹建工作。这样,到1997年7月1日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时,一套完整的政权体系也将同时组建起来。其中,设立临时立法会是小组在英方破坏了“直通车”安排、香港的政治形势发生了变化的情况下提出的一个建设性的建议。因为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筹建过程中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后,许多重大事项必须由立法机关负责或有立法机关参与。对于在临时立法会之后成立的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届立法会的具体产生办法、与保持香港公务员的队伍和制度稳定有关的问题等,小组也提出了建议和意见。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小组就组建香港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问题提出的八点原则性建议,被中英联合联络小组采纳,对双方就此问题达成协议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对于香港特别行政区各类人员就职宣誓的誓词和宣誓程序等,小组也都提出了初步方案。
经济专题小组的建议和意见是围绕与香港平稳过渡、政权顺利交接和长期稳定繁荣有关的重大经济问题提出来的,主要涉及三个方面:
一是与九七年政权顺利交接有关的财经事务,包括1997/1998 年度财政预算案的编制问题、政府资产交接问题;
二是对平稳过渡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经济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如香港新机场建设问题、港币的联系汇率问题、土地与房屋问题、维多利亚港填海工程问题、香港与内地大型基建的协调问题、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成立后批出的土地契约的年期问题;
三是九七年后香港与内地之间经济往来的有关政策问题,包括有关经贸关系、金融关系、航运关系的基本原则和政策。经济专题小组就这些问题提出建议或意见前,事先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工作,并成立了七个课题研究小组,广泛咨询了香港和内地有关专家和专业人士的意见。小组提出的一系列建议,对于确保香港经济、金融的平稳过渡,促进香港经济的长远发展,维持香港作为国际经贸中心和金融中心的地位以及对于增强港人和外国投资者的信心,有着积极意义。
法律专题小组完成了对香港所有现行成文法律和条例的初步审查,这些法律和条例达六百多项。在此基础上,小组提出了关于香港原有法律采用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的建议。按照这个建议,将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宣布不予采用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的原有法律只限于其内容与基本法确有严重抵触者,为数极少。绝大部分香港原有法律由于只是一些名称、词句或部分内容与基本法不符,可以通过技术性的办法如另行规定若干适用和解释的原则加以解决。这一建议使中英联合声明和基本法规定的香港原有法律基本不变的原则落到了实处,有了切实的保障。法律专题小组还对《香港人权法案条例》及根据该条例对香港现行法律条例的修改问题提出了处理意见。前一阶段香港社会围绕法律专题小组提出的某些意见曾有过争论。后来,经过我们讲清道理,许多人士都表示法律专题小组对人权法案条例及相关法律的处理意见是合理、合法的、也是宽松的。
文化专题小组围绕香港文化领域内涉及香港政权交接和平稳过渡的重要事项及广大港人普遍关心的一些问题进行了研究,并做了许多推广介绍工作。其中一项重要工作就是推介基本法。针对香港文化领域内殖民主义色彩比较浓厚的状况,小组就香港公众机构名称、徽号、旗帜、印章和九七年以后的公众假日、邮票的过渡性安排、学历、教科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处理办法,并提出了九七年后应加强公民教育的建议。
社会及保安专题小组所研究的问题是与港人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一是与香港居民的出入境自由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涉及以香港为永久居住地的界定问题、“回流移民”的永久性居民身份问题、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在内地所生子女赴港定居的问题、签发特区护照和旅行证件的问题;二是与维持香港的社会治安稳定有关的意见;三是与社会福利和服务有关的意见。与香港居民的出入境自由相关的问题,主要是“回流移民”问题,客观上比较复杂,香港社会上有一些不同看法,小组本着尽量方便香港居民出入境的原则提出了比较妥善的解决办法。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预委会委员们的辛勤劳动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在刚刚闭幕的预委会最后一次全体会议上,各个专题小组向全体会议提交了46份比较系统的书面建议和意见。这些建议和意见为下一阶段筹委会的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不仅如此,预委会工作的重要意义还在于:它像一部发动机,动员了香港社会的各个方面都来关注筹建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事情;它把爱国爱港的人士更紧密地聚集在“一国两制”的旗帜之下,形成了维护香港平稳过渡的巨大社会力量;它还向全中国人民乃至国际社会宣示了中国政府按期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并依靠国家的力量、人民的支持和港人的参与实现香港的平稳过渡的信心和能力。
香港回归祖国的历史篇章里,将会写下预委会这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