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现阶段非公有制经济与公有制经济的关系_非公有制经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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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改革开放与发展的实践提出来的一个问题。改革开放以来,不但要改革公有制经济的实现形式,而且发展了非公有制经济,于是就出现一个二者是什么关系的问题。

是积极因素而不是危险性因素

非公有制经济的重新出现和发展,究竟是好事,还是坏事?究竟是应当鼓励和支持,还是反对和限制?这个原则性问题,可以说从一开始就有不同的看法和主张,直到现在也没有完全解决。尽管我们的党经过调查研究,逐渐地明确提出“坚持以公有制为主,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方针。但是,由于非公有制经济基本上是在旧的计划经济体制外发展起来的,能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活力较强,其发展速度明显地快于公有制经济,因而有些同志总是担心:如此下去,中国会不会引起私有化?还有人认为,非公有制是不安全因素,认为经济上非公有制因素多了,不仅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会发生质变,而且会引起社会主义上层建筑的变化。于是,尽管姓“社”姓“资”的争论表面上没有了,实际上又转化为姓“公”姓“私”的争论了。在一些同志看来,公是社会主义,私是资本主义,公绝对地好,私绝对地坏。

当然我们也不能采取另外一种看法,认为非公有制比公有制好。如果这样,我们就不是马克思主义者了。我们当初为什么要闹革命呢?所以问题的实质不是谁好谁不好,而是非公有制经济在现阶段的中国能不能消灭、消灭了行不行的问题,非公有制经济在现阶段有没有积极作用的问题。我们判断问题不能从愿望出发,而只能从实际出发,采取生产力标准。即象邓小平同志说的那样,“判断的标准,应该主要看是否有利于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

用这样的标准和观点来看问题,我们就应当说,非公有制经济在中国的重新出现和发展,不仅仅有利于扩大就业,活跃市场,增加供应,提供税收和改善人民生活等等,更重要的是,可以改变单一化的公有制局面,使公有制企业也必须认真地面向市场,参与竞争,而再不能靠吃国家的“大锅饭”混日子。非公有制经济确实是新的生产力的增长点,有些人对这个观点横加指责是毫无道理的。但非公有制经济只是一个局部,只是国民经济的一个部分。而中国经济的根本问题,是整体上搞活的问题,是要把公有制经济也推向市场的问题。这就需要非公有制经济参与了。所以,我认为,我们仅仅看到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起来以后那些摸得见、看得着的作用是不够的,还要看到它们对改革开放的作用,看到它们对改变农村面貌的作用,看到它们对整个社会经济的促进和推动,看到它们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先导作用,等等。总之,在现阶段的中国,我们要走向世界,要把经济搞上去,就再不能搞那些单一、僵化的公有制了,而必须多种经济成分各显神通,共同发展。这才是不依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是谁也改变了的。至于非公有经济在中国的发展,会不会引起私有化?这种担心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我看不会出现这种情况。因为中国公有制经济的比重和实力太大了。非公有制经济的放开发展,在可以预见的将来,都不会超过公有制经济。这里我们特别要考虑到农村的情况,农村的主体和主流是合作经济和共同富裕,还要看主要产业的情况。不能只看加工业和流通领域。考虑这些情况。我想可以这样说:中国会不会引起私有化,不在于非公有制经济如何发展,关键是看这样两条:一条是国家是否牢牢地掌握基础产业、重要的经济部门,只要它们掌握在社会主义国家手里,就没有什么可怕的;一条是要把公有制经济搞好,为此就得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我们对这两条是充满信心的,坚定不移的,因此中国不会出现私有化,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不会危及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更不会动摇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但是,中国的所有制结构肯定还要变化,非公有制经济在中国所有制结构中的比重,特别是民营经济的比重,肯定还要提高。

这里我们要区分三对概念:国有制与非国有制概念,公有制与非公有制概念,国营与民营的概念。它们都是相对应的。从改革的观点来看问题,国有经济即国家所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还要下降,不能要求它在任何领域都占主体地位,那样要求是不现实的,也没有必要。它能在国民经济中起主导作用就可以了,为此国家要牢牢掌握国家的经济命脉、基础产业、重要的经济部门。我们现在所说的公有制经济为主体,是指除了国有经济以外,还包括集体合作经济和其他公有制经济,它们在数量上最多。非公有制经济尽管发展很快,但它只是我国经济的一小部分,不可能成为我国经济的主体。只有民营经济(我把国营以外都视为民营),即除了国有国营以外的经济,包括个体、私营经济加集体合作经济(它们也应当是民营),再加上国有民营的部分,则必然是我国经济的最大一块。只要是这么一种经济格局,这样一种所有制结构,那么总体上说,我们国家的经济基础就仍然是社会主义性质。担心和怀疑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会引起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质变,除了因为担心和怀疑者把非公有制经济当作危险性因素而不是积极因素外,更重要的是因为他们对改革开放缺乏信心。

我的看法是,在社会主义现阶段,个体、私营经济再多发展一点,外资企业再多办一点。不仅不是危险性因素,而且归根到底是有利于整个社会生产力发展,有利于社会主义的。时至今日,如果我们还是抱住传统的观念不放,搞“左”的一套,我们怎么坚持改革开放,探索前进呢?

当然,非公有制经济归根到底是二重性经济,不能把非公有制经济看成为只有积极因素而无消极因素的经济成分。它们确实有消极因素,例如自发性和容易产生分配不公等。但是,与它们能够促进生产力的发展相比较,这些都是次要的。对于消极因素,我们一要允许,二要采取适当的办法加以限制。对他们应当采取团结、教育、引导和管理的方针,而不是一味指责,或者拒之千里,怕得要命。

是协作伙伴而不是敌对势力

具体到非公有制与公有制经济的关系,在社会主义现阶段,我以为从总体上说,它们之间是互相支持、促进、协作、依存和平等竞争的伙伴关系,共同发展的新型关系,而不是你排挤我,我排挤你,你死我活的敌对关系。

二者之间有没有矛盾呢?差异即矛盾,不承认矛盾是不对的。例如在市场的占有上,你占有的份额大一点,我占有的份额就少。竞争本身就充满矛盾。现实中私营经济的发展,往往从公有制单位拉技术力量,或者业主本人就是从公有制企业跳槽出来的,这岂不也是矛盾吗?还有,私营经济发展以后,会不会同公有制经济争原料、争能源等呢?这些矛盾我看都可能存在,应当实事求是地承认。只是这种矛盾不是绝对的,它同时也有促进的含义。私营经济的发展既扩大了市场的占有,同时也在不断地开拓和创造市场。所以,处理得当,矛盾完全可以成为发展的动力。

非公有制经济与公有制经济存在矛盾,只是它们之间关系的一个方面。另一方面,也是主要的方面,它们之间是一种互相依存、互相促进的合作关系。非公有制经济与公有制经济之间这种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新型关系,主要表现在,在我国现实条件下,没有公有制经济特别是国有经济为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承担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社会保障功能,提供能源、信息、交通、土地以及基本的原材料等生产条件,非公有制经济是不可能如此迅速地发展起来的,或者即使发展也很缓慢。同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起来以后,对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也是很大的促进。这包括非公有制经济的活力、机制不仅提供了参照系数,促使公有制经济必须深化改革,而且确确实实对公有制经济也是一种压力和动力。还包括非公有制经济越来越多地承担和提供了一定的就业机会、税收负担,以及每年的经济增长份额。

我们且不说,现实中的非公有制经济同公有制经济之间大量的是协作、配套关系,甚至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关系。这样就有点谁也离不开谁了。前几年我在温州就看到,有的私营厂家,完全是为上海国有汽车生产大厂提供配件的。河北省清河县生产摩托车拉线和汽车橡胶配件的私营企业和个体户,其产品几乎全部是供应国有企业使用的。大连有一个私营的华丰企业集团,两年前曾投资于国有港务公司和另一家国有企业的车间,使这两个国有单位的设施由死变活,运转起来。这是私营企业与国有企业携手合作的实例。至于在农村,个体、私营经济与集体经济共同投资,联合办企业的事例就更多了。因此,他们在市场经济中既是竞争的对手,又是帮手,是合作共进的伙伴。在许多情况下,非公有制经济可以成为公有制经济的联缘和合作对象。

近两年还发生了好些私营企业兼并、收买国有或集体企业的事例。象浙江省的私营金义集团公司,一年多以前在上海和四川等地购买和兼并了一二十家小型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人称“陈金义现象”(老板陈金义,农民企业家)。有人就说,这还了得,这不是私营经济吃掉公有经济了吗?凡是私营企业所购买或兼并的公有制企业,都是由于种种原因已经濒临破产或搞不下去的公有制企业。在这种情况下,私营企业家来收购或兼并了,使企业通过改造得到回生,使工人不致失业,这究竟是好事,还是坏事呢?我看是好事。兼并、购买是两厢情愿的事情。这种事情在市场经济下均属正常现象。私营企业可以兼并、购买公有制企业。公有制企业也可以兼并、购买非公有制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如果由真正有经营能力的私营企业家承包、租赁、委托经营,也应看成是借助私营机制,搞活公有制企业的一条路子。

总之,在我国现阶段,公有制经济的改革和发展,应当看成为是与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事情。它们完全可以相互借鉴,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共同提高。前几年广东省私营经济的发展比较快,同时广东许多地方公有制经济,特别是国有经济的发展也不慢。这些都告诉我们,把二者对立起来,认为私营经济发展了,公有制经济必然削弱的观点,肯定不符合我国的实践,因而是错误的。

提倡各种各样的经济联合

从长远的、发展的观点来看,应当提倡各种各样的经济联合。不仅同一种类型的经济、同一种所有制单位可以联合,例如个体工商户之间的联合即成为合作制,私营企业之间的联合可以形成企业集团或联营公司;而且不同类型的经济也可以实行联合,例如私营经济与公有制经济之间的联合。现实中,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本质上就是一种联合,只不过这种联合是外资与内资之间的联合。以后,内资与内资之间,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与私营企业之间也可以联合。

经济联合的目的不是象50年代中那样,用公有制改造私有制,消灭私有制,我们党已经明确讲过,我们不再搞社会主义改造了。而是为了实现规模经营,为了实现取长补短,优势互补,为了实现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现实中的个体工商户虽然经营灵活,但根本谈不上规模经营。即使是几十万户的私营企业,绝大多数规模很小,雇工十几个人、几十个人!而且生产方式落后,有很多甚至还处于小作坊阶段,它们迫切需要提高,在经营方面上规模,在产品方面上档次,在管理方面上水平。怎样提高呢?除了依靠自身的积累以外,联合是一个很重要的途径。我还认为,目前的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是各有它们自己的优势的,这也是它们都要存在发展而不能代替的理由。既然各有优势,当然也就会各有不足。在这种情况下,如能实行联系和联合,岂不可以取长补短、优势互补、共同提高吗?所以我认为,联合方向是趋势,是符合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的。

联合有各种各样形式。直接的联合、合并是一种形式,相互渗股也是一种形式,联合投资办厂也是一种形式,前面说的协作,配套生产更是一种形式。联合可以是紧密的,也可以是松散的。可以引进来,也可以走出去。可以稼接,也可以重组。可以是整体的,也可以是局部的。

联合必须自觉自愿和互利,必须产权明晰和产权关系明确。联合绝不是谁吃掉谁,而是共同发展经济。联合必须是在尊重产权、稳定产权和保护产权的基础之上。这是我们提倡的联合与以往的改造的根本不同之点,也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要求。

从经济学的观点说,联合并不否定所有权,但可以产生新的所有制形式。不否定所有权的含义就是“谁投资,谁所有,谁得利”,财产归谁就归谁,不能剥夺。国家的、集体的、个人的产权边界应当清清楚楚。这样,我们才能搞市场经济,才有交易,才有发展。而不否定所有权的联合,必然产生的新的所有制,就是混合所有制。象合作制、股份制、合营、联营、合资等都属于混合所有制。由于我们国家实行公有制为主体、国有经济为主导,多种经济成分、多种经营方式并存和共同发展,因而混合所有制最有发展前景。这是提倡各种各样的联合的必然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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