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西方多元国际秩序的重构:历史路径*
孙丽萍
(吉林大学 公共外交学院,吉林 长春 130012)
国际秩序问题是国际关系学研究的核心议题之一。赫德利·布尔提出了国际秩序的经典概念,他认为国际秩序指的是“国际行为的格局或布局,它追求国家社会基本、主要或普遍的目标”。[注] [英]赫德利·布尔著,张小明译:《无政府社会:世界政治秩序研究》,世界知识出版社2003年版,第13-15页。 新自由主义理论的代表人物约翰·伊肯伯里进一步将国际秩序划分为权力均势秩序、权力霸权秩序和国际宪政秩序三种类型,并提出三种秩序呈现出一种递进趋势。在伊肯伯里看来,二战后美国建立起以美国为中心、西方国家主导的自由主义宪政秩序。[注] [美]约翰·伊肯伯里著,门洪华译:《大战胜利之后:制度、战略约束与战后秩序重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27-28页。 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后,英国脱欧、西方国家民粹主义的兴起以及非西方国家的崛起,都对现存美国主导的宪政秩序提出了挑战。2017年,慕尼黑安全会议基金会则直接发表了题为《后真相、后西方、后秩序?》[注] “Post-Truth,Post-West,Post-Order?Munich Security Report 2017”. https://www.Security Conference.de/Public kationen/Munich-security-report(2019-06-14). 的研究报告,明确指出西方主导的世界秩序正在走向终结,非西方国家开始建构世界秩序,世界有可能进入到后西方时代。目前学术界对后西方时代或后西方国际秩序的内涵并没有定论,但是由于美国主导的国际秩序衰退所引发的未来国际秩序的不确定性成为后西方国际秩序的基本特征,后西方国际秩序究竟是非西方世界主导还是西方与非西方世界共同塑造成为学术界争论的问题。
围绕着后西方国际秩序的走向问题,学术界形成了几种代表性观点。部分学者从现实主义的理论视角出发,提出中国实力的增长将引发中美之间的权力转移,以及中美之间可能会陷入“修昔底德陷阱”的命题。[注] [美]格雷厄姆·艾利森著,陈定定、傅强译:《注定一战》,上海人民出版社2019年版,第7-11页。 一些学者依然对美国主导的自由主义国际秩序充满信心,认为自由国际主义已经走过了二百年,它依然有办法继续面对当前的挑战。[注] G.John Ikenberry “The End of Liberal International Order,” International Affairs , Vol.94, No.1(2018), pp.7-23.一些学者则持不同意见,认为未来不会再有什么超级大国,未来的国际秩序将会由大国和地区国家组成,巴里·布赞称之为“去中心化的全球主义”,[注] [英]巴里·布赞著,周桂银译:《全球性变革与国际秩序的演进》,《外交评论》,2015年第6期。 布兰特利·沃马克则称其为 “多节点的后霸权秩序”。[注] [美]布兰特利·沃马克著,赵洋译:《中国、东盟和亚洲中心的再定位》,《世界经济与政治》,2017年第7期。 阿米塔·阿查亚提出了“复合世界”的概念,认为在复合世界中秩序的建立和管理更为多样化和去中心化,新兴国家将会重塑世界秩序,但它们不可能独自主导世界秩序,地区和地区秩序在未来世界秩序中的重要性将愈加显现。[注] [美]阿米塔·阿查亚著,袁正清、肖莹莹译:《美国世界秩序的终结》,上海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8-15页。 一些学者强调了多元主体和观念竞逐对于秩序构建的重要性,提出未来的国际秩序将更加区域化和碎片化。[注] 唐世平:《国际秩序的未来》,《国际观察》,2019年第2期。
上述学者关于国际秩序建构的研究,实质上没有超越西方主导的国际秩序内部的演变规律探讨,即把1648年威斯特伐利亚和会作为现代国际关系的缘起,也就是把无政府偏好、国家中心主义和欧洲中心主义作为国际秩序理论研究的前提,忽略了1648年之前的非西方地区以及1648年之后它们与欧洲现代国际体系互动产生的影响。因此,重视从非西方视角重新思考历史学特别是国际关系史研究的时间与空间对于国际秩序研究的学理意义,强调历史学维度对于未来国际秩序理论建构的意义,必须考虑时间、空间对国际秩序理论建构产生的影响。
从2004年修宪至中共十八大召开之前,中国社会发展进入深化改革阶段。经过1982年之后的四次修宪,党内外在很多重大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问题上形成共识。从2004年之后至2012年中共十八大这段时间,宪法虽然没有再度进行修改,但宪法内涵在不断丰富和发展,宪法适应性理论不断充实,相关立法不断完善,促进宪法适应性的实践也处于摸索之中。
需要说明的是,单位的多样性是后西方多元国际秩序建构的基础,非西方地区国际关系的研究表明,直至现代时期区域性国际体系依然存在着单位的多样性。[注] Andrew Philips and J.C.Sharman, “ Explaining Durable in International Systems: State,Company and Empire in India Ocean,” International Studies Quarterly ,Vol.59, No.3(2015), pp.436-448.主流国际关系理论将国际体系的单位视为同质的国家,但非西方世界的国家建构是将本土性与西方现代性结合在一起完成的,它们并不是同质的国家,因此后西方国际秩序建构超越了传统的同质主权国家的单一视野。基于国际关系史演进的时间和空间变化,本文认为以下两种历史路径将有助于思考后西方多元国际秩序的重塑。
其一,国际关系史的历史时间演变表明,包含国际秩序在内的国际体系变迁是一个演化的进程,后西方多元国际秩序并不是1500年或1648年以来现代国际体系内部的秩序演变,而是历史的一个突变点,它可能是后现代国际体系建构的首个秩序。在国际关系史研究中,历史分期是一个重要问题。杰里·本特利认为:“历史学家们都知道,将具有内在联系的历史进行分期不仅是在过去的历史中寻找一个不言自明的转折点,它更取决于塑造人类社会发展的事件与进程,它要求建立一系列标准与原则从而使史学家可以对大量的信息进行分类,探寻延续与变革的模式。”[注] Jerry H.Bentley, “ Cross-Cultural Interaction and Periodization in World History,” The American Historical Review , Vol.101, No.3(1996), p.750.英国学派学者巴里·布赞与理查德·利特尔在《世界历史中的国际体系》一书中提出了国际关系史新的历史分期,他们依据主导单位的变化将国际体系的演变划分为前现代国际体系、古代和古典世界多重国际体系、全球性国际体系和后现代国际体系。[注] 巴里·布赞、理查德·利特尔:《世界历史中的国际体系——国际关系研究的再构建》,第9页。 布赞认为,从历史学的角度重新定义“国际体系”意味着添加了进化的维度,并强烈质疑了新现实主义将“国际体系”定义为一个抽象的永恒概念的可行性。[注] [英]巴里·布赞著,张永喆译:《历史与理论的联系:个人的反思》,刘德斌主编:《中国与世界》(6),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8年版,第3页。 有的学者借鉴了英国学派理论与全球史观念,提出了主导性组织形态的演变构成了国际关系史分期的第一层次,并据此将国际关系史分为小型共同体时期、区域性帝国时代、欧亚大陆分野以及全球性国际社会的形成四个时期;互动能力、互动范围以及模式的变换构成了国际关系史第二层次分期,并将17世纪以来国际社会划分为欧洲国际社会、大西洋国际社会、两次世界大战与全球国际社会的确立、全球国际社会的深化与转型等四个时期。[注] 孙兴杰:《国际关系史分期研究:以英国学派为参照》,《国际关系学院学报》,2012年第6期。 唐世平在《国际政治的社会演化》一书中,对人类社会从公元前8000年到未来的发展进程、对国际政治的系统转型提出了一种新的诠释。在他看来,国际政治系统作为人类社会的一部分,从一开始就是一个演化性的系统,因此,我们需要用社会演化的方法来审视国际关系的历史。他对国际关系学者过分地强调行为体—结构,将结构与单元对立起来的研究方法进行了批判。[注] 唐世平:《国际政治的社会演化》,中信出版社2017年版,第4、289-292页。 冷战结束后,国际体系的主导单位正在悄然发生变化,传统的民族国家因为多种互动消融了边界并开始向其他层面分散主权,出现了向后现代国家转变的态势。更为重要的是,一些长期处于国际体系边缘的非西方国家实力迅速增长,开始改变国际体系经济部门的权力结构,世界将进入到一个新的、未知的后现代国际体系的秩序建构中。
其二,国际关系史的政治空间演变塑造了后现代国际体系多元单位、多维政治空间共存的特点,中心—边缘的过程模式也开始发生变化,这些因素共同塑造了后西方多元国际秩序的权力结构与秩序理念。国际关系的历史演变可以看作是一个时间—空间矩阵的变化,采猎群、部落、城邦、帝国和现代国家等各个时期的主导单位居于不同的坐标位置。不同的主导单位,意味着不同权力、身份与边界的人类组织形态,同时也内含着不同的政治空间形态与秩序理念。在1648年以现代国家为主导单位的现代国际体系产生后,前现代国际体系在自然地理空间上所占的比例在不断缩小。一战后特别是二战结束以来,在只有边疆而无边界的帝国空间与流动边界的部族空间基础上,建立起有着清晰领土边界的现代民族国家,但前现代国际体系的遗产并没有完全消失。在“民族国家”政治空间的内部,传统的种族、民族、部落、宗教认同与分歧依然存在并形成了多个历史地层的堆积与断裂。传统国际关系理论所坚持的同质国家实则是其表层呈现出民族国家的同质合法外衣,其内部则大相径庭,因此,有的学者将其划分为已构建国家、再构建国家和构建中国家。[注] 刘德斌:《国家类型的划分》,《国际政治研究》,2012年第1期。 还有学者依据经济、政治和社会发展指标将发展中国家划分为三类:建立稳定有效民主政府的国家;政治和经济制度脆弱的国家;失败国家。[注] [美]霍华德·威亚尔达著,刘青、牛可译:《新兴国家的政治发展》,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27-28页。* 本文是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冷战视阈下的东南亚‘区域主义’研究(1961-1991)”(16BSS046)的阶段性成果。 可以说,国际关系史的政治空间演变破除了人们对现代国际体系同质国家的理论假设,加之全球化与区域化的发展对民族国家政治主权与空间的侵蚀与重塑,后现代国际体系将是一个由全球化、区域化、多元民族国家体系与前现代政治遗产共同塑造的一个多边界的多维政治空间共存的复合体。
综上所述,研究国际关系史的时空变化,既提供了思考超越西方主导的国际秩序演变的历史路径,同时也能够触动对国际关系理论研究中的一些范式、方法的反思。国际体系和国际社会的历史演化清晰地表明,后西方多元国际秩序的重塑面临着从全球性国际体系向后现代国际体系、西方全球性国际社会向西方和非西方共同塑造的新的国际社会演化的双重突变。
还应注意,约束优化下的EI准则描述的是新试验点x对现有最小可行响应值的改进,故式(4)中的最小响应值在式(5)和式(8)中须改为最小可行响应值另外,若初始试验设计中不包含可行试验点,本文先用如下准则添加一个可行试验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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