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全球化进程中的国家主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国家主权论文,进程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全球化给整个世界带来的冲击和影响是全方位的,其中对传统国家主权构成的冲击和 影响最大。于是,如何认识全球化发展进程中国家主权问题就成为既有争议又必须搞清 楚的课题。全球化对国家主权构成的冲击和影响,国际学术界有三种不同观点:第一种 是民族国家衰退论。此观点把国家主权在全球化过程中的约束和转让说成是国家的“弱 化”和“泛化”,民族国家意识将为世界意识所代替,国家、民族及其情节将作为特定 的历史现象而消失。第二种是民族国家强化论。此观点强调全球化进程强化了民族国家 的力量。国家在和平与发展的世界主题中仍然是维护全球秩序的重要力量,国际制度和 合作机构的设立决不意味着削弱民族国家,相反,在许多情况下可以加强国家的独立性 。第三种认为上述两种结论的提出为时尚早,如果认识到全球化的辩证法,以及现代民 族国家的适应能力,在全球力量和国内力量增长的交叉中可以看到“现代国家结构变化 的开端”。
我们应该辩证地看待这个问题。经济全球化使国家主权越来越多地受到国际因素的制 约,但是并不能使国家主权消亡,而是推动国家主权观念进一步演变。全球化使传统的 国家主权受到诸多因素制约的同时,也使国家主权得到必要的延伸。
一
传统国际关系理论认为国家主权是一个民族国家所拥有的独立自主地处理其内外一切 事务的固有的最高权力。被称为国际法之父的格劳秀斯认为主权是“权力的行使不受另 外一种权力的限制”。国家主权具有独立性、自主性、排他性以及不可分割、不可转让 的属性。国家一旦全部或部分地失去它的属性,无法以自身利益为最高原则,以自己意 愿为惟一转移时,就意味着国家主权受到侵犯。全球化以不可抗拒的力量影响着民族国 家的性质、职能和地位,随着全球化趋势的进一步加深,国家对国民经济的控制权被削 弱,国际经济与国民经济的界限变得模糊。对此,我们应该客观地认识全球化对国家主 权的分享或分割。全球化对国家主权构成的制约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各国之间相互依存的加深对国家主权构成制约。全球化反映了各国相互联系和影响的 紧密程度,是各国之间由于利益的相互依存所产生的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关系。在相互依 存的条件下,始终存在着相互联系又相互对立、相互依存又相互斗争的复杂关系。在相 互依存的国际关系中,主权国家的行动准则是以最小的代价换取最大的利益,总是企图 让对方做出更多的让步。一旦这种需求因对方的变化得不到满足时,就会引发矛盾和冲 突,对矛盾和冲突的解决,主权国家的利益肯定不会得到最大的满足,国家在获取收益 的同时,一定代价的付出就是必须的。由于不合理的国际旧秩序的存在,各国发展水平 的巨大差异,使得相互依存并不都是平等的、互利的,各方的收益相差悬殊,存在着收 益代价问题,这个代价主要是主权受到制约的程度。
在全球化下的相互依存关系使各国经济活动不再局限于一国领土范围,而冲破国家界 限,遵循国际惯例和国际条约来运作,原本属于一国所独有的经济权力日益变成国际社 会共同拥有的权力。全球化导致传统国家主权的部分让渡与共享,大大小小的区域一体 化组织以成员国让渡若干主权为前提条件开展活动。欧洲联盟各成员国让渡的经济主权 最多,以换取相应权益,同时赋予欧洲联盟以权力,不断推进一体化进程。这是相互依 存造成的主权让渡和共享。
相互依存的负面效应是危机的传导,它导致国家主权保护的被动性。国际政治经济形 势恶化可能成为国内政治经济和社会的不稳定因素,一国的政治危机和经济恐慌很快会 殃及到其他国家。巨额国际游资的存在也大大限制了一国政策选择的空间,它可以使一 个国家上百亿美元金融资产在几秒钟内流入另一个国家,甚至不知去向,使国家对经济 的控制能力大打折扣,对可能发生的危机防不胜防。东南亚金融危机就是由于外部资金 的快速涌入和流出导致某种程度的国家货币崩溃,东南亚各国不得不放弃保卫本国货币 的努力,被迫接受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苛刻条件,推行财政和货币紧缩政策,致使国家 主权处于十分微弱的境地,几无招架之功,国家主权的行使显然受到来自相互依存的外 部力量的极大牵制。
非国家行为主体增多及其权力的扩大对国家主权构成制约。在经济国际化条件下,各 国的对外交往都是以一个国家对另一个国家进行的,这种交往方式是线形的,你来我往 ,国家界限分明。在全球化情况下,国际关系呈多元化和多类型化态势,非国家行为主 体数量大大增多,打破了长期以来国际关系中主权国家作为惟一行为主体的状况。
首先,非国家行为主体的权力体现在各种国际组织权力的行使上。国际组织的权力一 是主权国家的让渡和国际法、国际条约界定的共识,二是国际组织所拥有的经济、技术 影响和手段,这一权力是国际组织赖以生存发展的权力资源。全球化越是发展,风险越 是不可确定,竞争越加激烈,国家就越是难以凭借自身实力独自承受生存和发展的挑战 ,因而对国际组织的需求和期望值也就越来越大。例如,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成员国必 须接受定期的国际收支、经济政策方面的检查,必须在互联网上提供一系列重要的经济 信息,国家不能随意制定货币政策,决定利率和汇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权力的行使势 必影响了成员国对本国货币政策的调控作用。而世界贸易组织更有权强制成员国执行各 项自由贸易协定,国家不能自由决定关税税率,不能任意制定国内经济政策,不能任意 实行补贴、配额限制,更不能任意颁布涉及经济贸易的法律法规,主权国家对本国经济 的运行因此受到来自国际组织的制约。
其次,非国家行为主体的权利也体现在跨国公司的影响力上。跨国公司实行全球经营 战略,其生产、投资、销售活动遍布全球各地,目前,世界上共有6.3万家大公司,70 多万家子公司。跨国公司巨大的经济技术实力直接影响着母国或东道国的内外政策、政 治走向和国家战略的制定与实施,影响母国或东道国的经济政策和有关投资、生产的法 律。跨国公司向劳动力价格低廉、生态和社会保护规定宽松的国家转移资本,损害了这 些国家对于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宏观调控能力。国家在引进外资推动本国经济发展的同时 ,就必须允许跨国公司在相当程度上监督、管理所输出资本的运用以及一系列经济运作 过程,国家因此付出的代价就是或多或少的失去了对本国经济的控制作用。跨国公司超 越国界的生产和经营活动,使最终产品难以确定为一个国家,传统的一国范围内的经济 法规已无法限制和管理跨国公司的经营活动,这时,各国政府除了学会与看不见的手共 处外别无选择。
国际协调作用增强对国家主权构成制约。科学技术的发展为人类提供了新的生存空间 和新的资源能源,拓展了各国的生存和发展空间,同时也就产生了新的利益冲突,需要 通过国际社会协调解决;丰富的外层空间资源、海洋资源本是人类共同的财产,理论上 不属于哪个国家,更不应受到侵蚀和污染。但事实上少数发达国家凭借资金和技术优势 ,已经抢先开始开发,并带来日益增多的污染,引起国际社会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不满 。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国际社会的协调;全球化带来的国际经济领域不稳定因素,例如 :国际贸易和收支的不平衡、世界性通货膨胀、国际金融危机等,给各国经济的稳定和 增长、就业、对外经济平衡带来许多不良影响,而克服这些不稳定因素,解决这些危机 ,需要国际社会的协调;世界经济关系是与政治活动紧密联系的,各国经济利益的冲突 多要借助政治协调来解决。为了协调各自的经济利益,各国间通过协商签订大量的条约 、宣言等,从而构成对签约国的制约。
此外,全球性问题的凸显及其治理对主权国家的制约。全球化进程中,全球性问题也 越来越不容忽视。诸如人口爆炸、粮食短缺、资源枯竭、环境污染、生态失衡、核扩散 、国际恐怖活动猖獗、走私贩毒肆虐等问题日益严重,威胁到全人类的利益,其解决不 是一个国家能够单独胜任,只有国际社会共同努力,采取协调行动才能克服。全球性问 题的处理更加突出了国际协调的功能和作用。
当今国际社会的协调具有多种形式和多方面的内容。在协调形式上具有多样性与多层 次性。有正式的世界性组织、区域性组织的国际协调,有双边或多边对话与谈判协调, 还有专门性的国际会议式的协调;有官方的、半官方的、民间的协调,也有正式或非正 式的、定期的或不定期的协调。在协调内容上极为广泛,包括了国际社会活动的方方面 面。有政治的(反对种族主义和种族歧视、推进非殖民化进程、建立国际政治性秩序等) ,经济的(贸易、金融、投资、债务、知识产权等)、社会的(贫困、难民、环境、人口 、失业、犯罪等)、安全的(维和、裁军、禁核、反恐、缓和地区紧张局势等)。国际协 调的结果必然是相互妥协与让步,都涉及到对传统国家主权的制约。
国际法对国家的规范作用加强对国家主权构成制约。以国际法为核心的国际社会公认 的法律规范已覆盖国际关系的众多领域,它提供的一整套重要原则、制度和规则对国家 主权有制约作用。国际法为国际法主体间的相互关系提供法律规范和原则,为国际社会 通过谈判、磋商、调节、斡旋等方式解决国际争端提供基本法律依据,特别是国际经济 法对国际经济关系进行了最有效力的协调。国际法所体现的是整个国际社会的共同利益 ,对所有国家具有约束力,各主权国家按照国际法规定的行为规则进行自我约束和相互 约束,并以国际法作为裁判彼此交往中权利与义务关系的依据。
二
国家主权的有限让渡不是主权的被动丧失。随着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对国家主权的制 约也在发展,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问题的另一方面是国家为适应新的变化主动调节 自己的机制,以在更大范围内保护和扩大自己的权益,对主权的部分的、有限的让渡是 权衡利弊的结果,是在得与失当中做出的理智选择。国家主动参与国际事务,加强与国 际社会的合作,在更大范围上去维护国家主权,使国家维护主权利益的行动得到延伸和 扩展。在通常场合下,为求得利益,国家要维护和强化主权,为了求得更大的利益,国 家主权就要受到制约或有限转让,部分国家主权的让渡是自愿的、对等的和有条件的, 而非被迫的、不平等的、无条件的,是基于对具体主权利益的重新认识和调整,服务于 国家长远的最高利益的行为,与主权受到侵犯破坏是绝然不同的,不能以此成为干涉它 国内政的借口,主权的让渡不能以霸权的扩张为代价。总之,主权的让渡第一是为了维 护既得利益,而不是丧失利益;第二是为了求得更大的利益而自愿采取的行动,而不是 被迫或受到外力的强制;第三,让渡是互相的。当一个国家参加了某个一体化组织,它 虽然让渡了部分主权,但它有了以成员国资格与其他成员国一道共享这个组织的权利, 共同参与这个组织的决策,共同行使成员国让渡出的那一部分权利,在这个组织内它仍 然可以为维护和争取本国的利益进行活动。从这个意义上说,是更广泛地维护了国家主 权。例如在欧洲联盟,国家主权让渡越多,捍卫国家主权和加强行使主权的情况也越明 显。得与失在一般情况下并不一定成反比关系,而是成正比关系。
参与国际合作是主权国家的自我保护行为。国家通过国际贸易和国际投资不断地享受 到各种经济利益和权利,国际规则和国际惯例又使得国家在决定经济政策时受到越来越 多的限制。一个国家要扩展贸易、投资,就必须服从和遵守国际贸易体制所规定的各种 制度、规章和程序。尽管国际经济体制不合理,但是在新的体制没有形成之前,任何国 家不能不按照国际规则办事,否则就无法进入国际贸易和国际金融的主流,国家所有的 比较优势就无从发挥和体现,国家经济发展所需要的资金和技术就不会进来,有相当部 分的国民生产总值就无法实现。任何无视国际规则和国际惯例的政策和措施,会不同程 度地受到别国的反对、抵制,从而使本国的政治经济利益蒙受损失。
当前全球化进程处在初始阶段,国家主权的功能和作用的重点仍在国内。各国经济发 展的动力仍在国内,稳定有效的社会政治结构和统一规范的国内市场仍是各国经济发展 的前提条件,各国政府仍是不可或缺的主角,担当着为经济发展制定政策、创造环境和 平衡社会利益的功能。既使全球化程度进一步加深,各国国际竞争力的大小也主要取决 于国内经济和政治状况,因此说国家的作用会消亡是没有根据的,现代国家和民族意识 将作为全球化的对应现象存在于未来历史的运行中,并作为历史前进的动力之一发挥作 用。国家还承担着维持社会稳定、协调、组织管理、领导社会的经济活动以及通过国际 合作确保民族生存和发展的社会职能,随着历史的发展,国家的社会职能愈益强化和扩 大。在当代,国家社会职能的强化,要求和迫使国家和国家集团彼此尊重对方的合理利 益,使国家间的部分主权的相互约束和相互转让成为可能,使国家关系中的非意识形态 因素趋向加强,开辟了国家间互利、合作的广阔前景。因此在管理全球化的各种不同利 益和统筹与地方之间紧张关系方面,国家的作用并没有减弱,同其习惯于扮演的角色相 比,国家的角色和国家的作用变得复杂多了,国家主权的行使范围更广泛、内容更丰富 。
新干涉主义认为全球化使国内事务与国际事务的界限模糊了,传统国家主权的属性已 发生变化,建立在“国家至上”理论基础之上的互不干涉主权的理论已经过时。认为当 今世界是一个无边界世界,主张“主权有限论”、“主权过时论”、在主权问题上搞虚 无主义和绝对主义,对民族国家权力进行单方面的规定和限制,贬抑国家主权对当代国 际关系和国际法的基石作用。西方一些政治家和理论家鼓吹国家的衰退和主权的弱化, 目的是为西方大国利用全球化强化对其他国家的支配和控制,特别是对发展中国家的支 配和控制,而它们自己的主权却不想有一丝一毫的放弃,甚至把自己主权的行使范围扩 大到了世界每一个角落。全球化与民族化应是互动关系。保罗·肯尼迪说:“近几十年 来,民族国家的权力可能有某种程度的削弱,但是民族国家仍然是大多数人身份的主要 所籍之地。不管他们的雇主是谁,也不管他们以何为生,他们个人要向国家纳税,服从 国家法律,如果必要的话还要服兵役,而且只有有了护照才能旅游。”“新的挑战的性 质使得各国政府控制各种事件比以前更加困难得多。但是这些政府仍然是提供主要的机 构,通过它,社会试图对变化作出答复。”
在全球化进程中,主权概念在内涵上正在发生着变化。首先,全球化并没有极大地削 弱国家主权,国家主权的独立性、自主性和排他性的倾向反而进一步加强。欧洲货币联 盟在正式启用欧元之际,仍有英国、丹麦、瑞典3国没有参加欧元区,欧洲联盟可以通 过各种决议,但需由其成员国自主决定同意还是反对。其次,主权的对等共享也在发展 。在符合国家根本利益的前提下,国家出让一部分主权,换取分享其他国家的一部分主 权。在全球化过程中既有对国家主权的制约,又有对国家主权的延伸,在许多情况下, 民族国家在促进一个国家参与国际竞争或有效地应付全球化挑战上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 ,国家利益及其实现变得更加复杂。因此,有时国家利益强烈地通过主权的独立性、自 主性和排他性表现出来,有时则是通过主权部分让渡和共享来实现的。
全球化并未动摇国家的权力资源,国家适应全球化的调节机能还远未全部展现出来。 全球化正在改变着一切,但是全球化就目前而言受到地域化、多元化、国际旧秩序的牵 制,一个符合全球化发展的国际运行机制并未成熟,国家的作用就不能低估。国家可以 利用现有的规则、制度,通过参与全球化进程减少全球化带来的冲击,增强主动性和控 制力。在目前乃至未来很长一个时期,主权仍是国家的根本属性,国家仍是国际关系中 最重要的行为主体。主权是历史的产物,是以国家利益为客观基础的,国家利益决定国 家主权。全球化的进展使国家利益的内涵和外延都发生了变化,国家主权的行使方式和 行使范围也要相应发生变化。无论是对国家主权的制约或是共享都以国家利益的需要为 转移,而且是一种自主的行动,其中需要主权国家承担相应成本,全球化既给主权国家 带来收益,也要求主权国家承担相应成本。国家作为一个理性的行为主体,在全球化进 程中必须遵循成本—收益法则来决定其行动,以最大限度享受利益的同时,承受最大限 度的风险。因此,在主权问题上,国家的行为应极为审慎。在全球化进程中主权的让渡 、共享、制约和延伸都是以国家利益为基轴展开的。当今的国际社会在本质上仍处在无 政府状态,尽管联合国包括了几乎所有的国家和国际事务,但联合国从来不是世界政府 ,它没有完全支配各成员国的能力,对许多国际问题的解决无能为力,国际合作与协调 的前提是相互承认国家利益和国家主权,在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国家还将继续存在 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