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各国农业贸易自由化模式及其影响研究※
内容提要: 贸易自由化是“一带一路”贸易畅通的重要保障,而多边贸易协议、双边贸易协定和单边优惠措施是实现贸易自由化的重要路径。文章利用关税阶梯法研究“一带一路”沿线各国贸易自由化模式。结果表明,沿线各国对农产品征收的关税远低于世贸组织的上限。多边体系在绝大部分国家的农业贸易自由化中发挥了有限的作用。许多国家因为单方面取消了关税,它们的农业自由化主要是在WTO和FTA之外进行的。利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 2001-2015年的年度国家数据进行实证研究表明,农业关税的下降和加入WTO能促进一国农产品进口的增加,特别是更能促进“一带一路”国家间农产品进口的增加。“一带一路”沿线国家FTA的数量激增,但它们仅对部分国家的应用农业关税的影响较大,从国别计量结果也得到了验证。仅有11个国家的实证结果显示,与出口国签订FTA对进口有着显著的正影响。
关 键 词: 一带一路 农业贸易自由化 实际关税 进口
一、 引 言
一直以来,贸易自由化是国际贸易研究的热点。在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前,全球贸易自由化的发展程度令人印象深刻(Caliendo et al.,2016)。特别是,自2001年多哈回合谈判以来,全球实际使用的平均关税到2013年削减了近40%(Bureau et al.,2016),关税削减的深度相当可观。对于这一时期贸易自由化的主要推动者,通常被认为是世界贸易组织。但Bureau et al.(2016,2017)的研究表明,无论是制造业还是农业,多边体系在贸易自由化中发挥的作用有限;而且区域贸易协定(RTAs)的数量激增,也并未削弱全球关税水平,单边优惠措施则在贸易自由化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然而,这一令人惊讶的贸易自由化模式是否也发生在包括中国在内的“一带一路”沿线各国?当前,“一带一路”各国除了白俄罗斯、土库曼斯坦、乌兹别克斯坦、阿塞拜疆等少数国家不是WTO的成员外,绝大多数国家都是WTO成员国。同时,“一带一路”各国已签订的自由贸易协定远超100个,每个国家至少签订了一个FTA。由于沿线大多数国家都是依赖农业的发展中国家,农业比重大,在经济中占据重要地位,农业发展关系到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影响到国计民生。因此,农产品市场准入都是沿线国家谈判的难点。在实践中,各国会依据本国农业发展的实情,对竞争力强的农产品实施低关税,为了防止进口竞争的“创造性破环”,会对竞争力弱的农产品采取适度的保护。为此,理清“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农业贸易自由化的发展程度及其对进口的影响,评估多边贸易协议、双边贸易协定和单边优惠措施所发挥的作用,这为我国进一步深入推进“一带一路”战略,全面提升“一带一路”农业贸易自由化水平,促进沿线国家间农产品贸易更畅通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带一路”横贯亚欧非,沿线国家农业资源禀赋好,为各国广泛开展农业合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随着“一带一路”战略的深入推进,研究“一带一路”农业合作的文献日益增多,现有文献主要研究了“一带一路”战略构想、建设思路与农业合作,沿线国家农产品贸易网络结构、贸易潜力、互补性与竞争性,沿线区域贸易协定的发展及其对农业合作的影响等(周岩和陈淑梅,2016;李敬等,2017;陈继勇和陈大波,2017;铁瑛等,2017)。其主要结论为,沿线国家农业优势明显,贸易的互补性强(何敏等,2016;王瑞和王永龙,2017;詹淼华,2018),但农业贸易自由化程度相对较低,贸易成本较高,导致沿线国家农产品贸易较少、面向区域内贸易比重较低,贸易潜力远未释放(李丹和崔日明,2015;刘洪铎和蔡晓珊,2016)。目前,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农业贸易自由化模式探讨的文献较少。本文拟对“一带一路”沿线的FTA、农业贸易自由化水平及其分布状况分析的基础上,重点探讨沿线国家农业贸易自由化发展模式,运用引力模型实证分析贸易自由化对“一带一路”各国农产品进口的影响,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二、 “一带一路”各国农业贸易自由化的特征事实
1 .沿线国家FTA的地理分布
在当前多边贸易谈判没有取得任何重大进展之时,“一带一路”沿线国家FTA却遍地开花,东盟自贸区、南盟自贸区、独联体自贸区、海合会等众多自贸区并存(竺彩华和韩剑夫,2015;彭羽和沈玉良,2017)。根据WTO-RTA统计,截至2017年底,“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已签订的FTA有160多个,但每个国家签订的FTA数量差异很大,具体见表1。签订FTA超过10个的国家有:东亚的中国(16个),东南亚的新加坡(21个)、马来西亚(13个)和泰国(12个),已加入欧盟的罗马尼亚(36个)、保加利亚(36个)等中东欧一些国家,南亚的印度(13个),西亚的土耳其(20个),独联体的俄罗斯(19个)、乌克兰(17个)、格鲁吉亚(11个)和亚美尼亚(12个)。同时,还有一些国家对签订区域经济一体化协议态度十分谨慎,只签了1-2个FTA,如尼泊尔(2个)、不丹(2个)、蒙古(1个)、伊朗(1个)、伊拉克(1个)等。沿线国家FTA网络,构成了“一带一路”变化中的地区秩序和地缘经济版图上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成员国相互交叉、重叠,会导致FTA多重治理,不仅增加贸易成本,还会降低贸易效率。而且众多的FTA又与WTO的成员重叠,使FTA难以成为WTO的“垫脚石”,相反变为WTO的“绊脚石”。至今“一带一路”区域尚未形成以本地区成员为主、具有广泛代表性的双边、多边FTA或RTA,从而制约了“一带一路”区域内合作的深度和广度,使得“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贸易合作呈现出利益主体多元化、合作模式多样化和规则复杂化、政策不确定性的态势。
左部围合结构是在上包围式结构的基础上,设计师对上包围式结构做相应的修改而形成的一种新的结构形式。在上包围式结构中将网页页面顺时针旋转270度后得到的一种包围结构,也是将全封闭式结构网页编排右侧信息栏删减所形成的一种编排结构。此种结构弥补了全封闭式结构过于封闭性的缺点。
2 .沿线各国农业贸易自由化总体情况
关税减让是贸易自由化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自2001年乌拉圭回合谈判以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采取了以削减农产品关税为主的贸易自由化改革。到2015年,农业的平均关税税率低于5%的有10个国家,如新加坡、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等;在5%-10%之间的有20个国家,如俄罗斯、菲律宾等;在10%-15%的有12个国家,如中国、印度等;在15%-20%的有7个国家,如越南、保加利亚等;高于20%的有6个,如土耳其、波兰等(见表2)。从上可以看出,各国农业贸易自由化水平差异较大,“一带一路”沿线平均关税水平较高的国家还非常多,许多国家农产品关税还有进一步下降的空间。
表1 沿线国家已签订的FTA数量
注:括弧里的数字是截至2017年底每个国家已经签订的FTA个数。
资料来源:根据WTO-RTA数据库统计
3 .主要国家农产品关税水平区间分布
本文在进行引力模型回归时,对固定效应模型和随机效应模型进行Hausman检验,检验结果选定固定效应回归方法。在具体计量时,分别采用了混合OLS、控制时间的固定效应、控制进出口国的固定效应、控制进出口国和时间的固定效应[注] 混合回归并不是最优选择,结果仅作参考。本文按出口国是否是“一带一路”国家进行分样本回归,也对各自变量滞后一期进行了稳健性检验,鉴于篇幅约束,回归结果不再具体列出,需要者可向作者索取。 。
表2 2015年 “一带一路 ”沿线国家农业关税情况
表3 “一带一路 ”沿线主要国家不同 农产品种类的关税所占比重
(续表)
(续表)
三、 农业贸易自由化模式
1 .关税阶梯的分解方法
多边贸易体制、自由贸易协议安排和单边自主优惠待遇是推动贸易自由化的三种不同模式。为了理清乌拉圭回合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农业部门的贸易自由化发展模式,探讨“多哈回合”启动以来所发生的关税变化,我们采用Bureau et al.(2016,2017)构建的关税阶梯分析法,利用最惠国待遇关税(MFN)、WTO承诺的限制关税(BND)和实际使用的有效关税(AHS)数据,评估农业部门的实际贸易自由化程度中多边、区域和单边所发挥的作用。
对MFN关税税率t0-t1的变化进行如下分解:
AMFN是指应用最惠国待遇的关税税率(MFN),Bound是指WTO承诺的限制关税税率(BND)。如果一国限制关税税率低于最初的最惠国待遇关税税率AMFNt0,那么这个国家必须将最惠国待遇的关税税率降至这个限制水平,以便遵守承诺,这种改变是一个国家自发行动的结果,因而被称为单方面的贸易自由化(Own initiative)。对应的另一个就是WTO下多边贸易体系的国家承诺所产生的最惠国待遇的变化(Commitment)。为了分离FTA的贡献,实际使用的有效关税的变化可分解为:
AMFNt1-AMFNt0= + [min(AMFNt0,Boundt1)-AMFNt0]
(1)
1.2.1 常规药物治疗及护理 给予常规冠心病药物治疗及整体护理,包括术前一天向患者及家属讲明治疗目的、方法和可能的风险,指导患者进行呼吸、咳嗽、屏气练习。治疗过程及需配合的操作包括术前备皮,抗生素和碘过敏试验,术后沙袋压迫6小时,弹力绷带包扎伤口,绝对平卧位休息,术侧肢体制动,术后床头抬高30°等。
在模型中,j代表进口国,i代表出口国,t代表年份,α、β1-β15为待估参数,εt为随机误差项。因变量IMPORTjit代表一带一路各国从其他国家的进口量,采取对数形式进入模型。TARIFFjit代表进口国对出口国的实际进口关税,采取ln(1+TARIFFjit)的方式。RTAjit为虚拟变量,代表两国是否签订区域贸易协定,签订了RTA取1,否则为0。GATTjit为虚拟变量,代表两国是否是WTO的成员国,如果都是取2,只有一国是取1,都不是则取0。lnGDPjit和lnPOPjit分别是经济规模和人口总量,采用进口国GDP(POP)与出口国GDP(POP)的比值,代表相对消费水平,以ln(1+GDP)和ln(1+POP)的方式进入模型。DISTjit代表可变贸易成本,用进出口国两国首都之间的距离来表示,采取lnDISTjit的方式。FCOATjit代表固定贸易成本,用进口国经济自由度总得分与出口国相应得分之比作为代理变量,以ln(1+FCOATjit)的形式进入模型。EXCHANGjit表示进口国与出口国的汇率,采用ln(1+EXCHANGjit)的方式。AGDPjit、ASIZEjit、AREAjit和PRODjit分别表示农业生产总值、农业经济规模、农业面积和农业生产率,其中农业生产率用农业就业的人均农业增加值表示,均采用进出口国之比来衡量并以ln(1+AGDPjit)、ln(1+ASIZEjit)、ln(1+AREAjit)和ln(1+PRODjit)的方式进入模型。FDIjit和OFDIjit分别表示进口国的农业引进外资和对外投资,均以lnFDIjit和lnOFDIjit的方式进入模型。Comlangjit为虚拟变量,表示进出口国是否有共同语言,有共同语言取1,否则取0。
(2)
Applied 代表实际使用的有效关税(AHS)。Appliedt1-MFNt1用来衡量签订FTA的互惠关税变化,Appliedt0-AMFNt0用来衡量非互惠协议的变化,如发达国家给发展中国家的普遍优惠制(GSP)。因此,等式(2)可以改写如下:
为了更好地理解贸易自由化对“一带一路”各国农产品进口带来的贸易效应,本文采用广泛使用的引力模型,利用2001-2015年国家层面的面板数据,从多国模式(整体)和单国模式(单个国家)对此进行实证分析。本文借鉴钱学锋和熊平(2010)的做法,构建的引力模型如下:
(3)
2 .各国不同种类的关税情况
目前,“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推进和落实WTO关税减让承诺的同时,还和其他国家签订了FTA协议,成员国间对关税削减的力度更大、范围更广,不仅使区域内贸易自由化程度更高,也降低了这些国家的实际应用关税。由于单边优惠关税的下降、FTA下的零关税措施等,“一带一路”沿线各国的限制关税与最惠国关税和应用关税差异巨大。从表4可知,2015年,虽然有些国家限制关税还很高,但最惠国关税和实际使用的关税都比较低,这说明沿线国家执行着 WTO强制性削减、FTA协议下的关税削减和单方关税优惠,极大地降低了实际关税,使得最惠国关税和实际关税远低于世贸组织的上限。这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农业快速融入世界市场、扩大与各成员间的经贸合作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见表4)。
3 .农产品贸易自由化模式
水利部目前主要依托于水利国库支付系统、水利财务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和水利政府采购信息系统开展动态实时监控,监控面限于财政资金支付、部分单位财务核算及政府采购数据信息,尚未实现对全部预算单位财务管理全过程的全面覆盖,存在动态监控的“盲区”。如京外部分流域机构财务核算未纳入监控范围,对资产购置、处置管理等监控不够全面等。
表4 2015年 “一带一路 ”国家不同种类的农产品关税 (%)
表5 2001年到2015年一带一路国家农业贸易自由化模式
(续表)
(续表)
四、 贸易自由化对“一带一路”国家农产品进口的影响
1 .计量模型
ΔApplied=ΔMFN +ΔRPref -ΔNRPref
本文根据国家层面的关税阶梯方法,利用2001年和2015年“一带一路”沿线各国多种关税数据,对“一带一路”沿线主要国家的农业贸易自由化发展模式进行分析。从表5可知,2001-2015年,“一带一路”各国实际征收的平均关税税率都有了显著的下降,有22个国家关税下降的幅度超过了50%,多边、双边和单边对沿线各国农业贸易自由化发挥的作用有所不同。巴林、孟加拉国、不丹、波黑、文莱、缅甸、白俄罗斯、斯里兰卡、克罗地亚、印度尼西亚、约旦、科威特、老挝、马来西亚、蒙古、摩尔多瓦、阿曼、菲律宾、卡塔尔、俄罗斯、塔吉克斯坦、泰国、乌兹别克斯坦、也门24个国家的多边体系对农业贸易自由化没有发挥作用。仅有阿富汗、阿尔巴尼亚、中国、越南和马其顿5个国家的多边贸易起主导作用,主要是这5个国家完全履行了WTO承诺,严格地按照WTO的原则大幅度地削减了农产品关税。总的来看,多边体系对“一带一路”沿线大多数国家农业贸易自由化发挥的作用有限。单边关税下降幅度最大的国家有阿塞拜疆、巴林、孟加拉国、波黑、文莱、印度、克罗地亚、格鲁吉亚、印度尼西亚、以色列、约旦、老挝、黎巴嫩、马来西亚、蒙古、尼泊尔、巴基斯坦、卡塔尔、俄罗斯、沙特阿拉伯、乌克兰、乌兹别克斯坦、也门、塞尔维亚23个国家。单边关税的自由化表明最惠国待遇关税的减少高于限制关税的减少,这些国家的贸易自由化是在WTO和地区协议之外进行的。除了伊朗、文莱、阿联酋和马其顿四个国家的FTA没有发挥作用外,亚美尼亚、波黑、白俄罗斯、柬埔寨、科威特、吉尔吉斯斯坦、摩尔多瓦、阿曼、菲律宾、俄罗斯、泰国、叙利亚、土耳其、马其顿、也门12个国家的FTA发挥着主要作用。这表明FTA协议导致成员国关税的下降要高于最惠国待遇关税的下降,FTA是这些国家农业贸易自由化的主要途径(见表5)。
lnIMPORTjit=α+β11lnTARIFFjit+β2RTAjit+β3GATTjit+β4lnGDPjit+β5lnPOPjit+β6lnDISTjit+β7LnFCOATjit+β8lnEXCHANGjit+β9lnAGDPjit+β10lnASIZEjit+β11lnAREAjit+β12lnPRODjit+β13lnFDIjit+β14lnOFDIjit+β15Comlangjit+εt
Appliedt1-Appliedt0=[Appliedt1-MFNt1]+-[Appliedt0-AMFNt0]
甲鱼为肺呼吸不与鱼类争氧。而且,甲鱼在池中上下往返呼吸,可使空气中的氧溶入,并使表层、中层、底层水体的溶氧得到交流,防止表层水体过饱和的氧逸走,弥补深水层溶氧的不足。甲鱼在池底觅食活动,可加速池底有机物的分解,降低其耗氧量。因此,鱼、鳖混养可使混养水体溶氧增大,从而增大鱼类的放养量。
2 .整体的计量结果
沿线各国由于农业发展阶段和产业结构的不同,不同种类的农产品关税税率有所差异。从表3可知,新加坡农业贸易自由化程度处于领先水平,零关税所占比重为100%,有6个国家的农业零关税税率产品所占比重超过60%,分别是文莱(99.68%)、马来西亚(78.09%)、格鲁吉亚(61.49%)、以色列(56.25%)、阿联酋(53.65%)和马其顿(51.68%);有8个国家的关税税率小于5%的产品所占比重超过50%,分别是蒙古(97.91%)、印度尼西亚(85.87%)、巴林(74%)、卡塔尔(74%)、沙特阿拉伯(74%)、阿曼(69.08%)、阿富汗(68.92%)和黎巴嫩(66.18%),有2个国家的零关税和小于5%关税所占比重超过50%,分别是波黑(80.63%)和克罗地亚(50.17%)。零关税和小于5%关税税率的产品所占比重越大,则该国平均关税水平就越低,农业贸易自由化程度也越高。然而,敏感产品占全部农产品的比重是从另一方面体现出贸易自由化程度的高低,敏感产品的关税被称为关税高峰* 关税高峰的界定还没有达成共识。WTO把超过15%的从价关税称为关税高峰,FAO则将超过20%的从价税作为关税高峰,UNCTAD 则把超过12%作为关税高峰的界定标准。本文采取FAO的界定方法作为衡量农产品关税的高峰。 ,是贸易自由化“未能打破的坚果”。目前“一带一路”沿线有8个国家的敏感产品占全部农产品的比重超过了25%,分别是孟加拉国(65.55%)、土耳其(63.91%)、泰国(48.83%)、伊朗(47.04%)、老挝(38.41%)、叙利亚(33.75%)、柬埔寨(29.36%)和越南(24.97%)。敏感产品和敏感产品比重较高的国家是推进“一带一路”农业贸易自由化进程的难点(见表3)。
表6是基于全部样本中“一带一路”进口国家的回归结果。具体情况如下:第一,三种固定效应的回归结果均显示,进口国关税的下降、进出口国双方是否是WTO的成员国都对“一带一路”国家农产品进口有显著的正影响,进口国关税每下降1%,进口量将会增加0.066%。然而进出口国双方是否签订RTA对进口的影响却表现出显著的相反结果,第一、三种固定效应的结果显示出显著的负影响,第二种固定效应的结果却显示出显著的正影响。主要原因在于RTA不仅有贸易的促进效应,还有贸易的转移效应,RTA可能是WTO的“垫脚石”也可能是“绊脚石”,不同的方法实证结果差异较大。第二,出口国相对进口国的经济规模对进口的影响为正但不显著,进口国相对出口国人口规模对进口有显著的正影响。第三,固定贸易成本(FCOAT)和双边汇率(EXCHANG)在三种固定效应回归中呈现出相反的结果,结果也有显著和不显著的情况。第四,进口国相对出口国的农业经济规模(ASIZE)和农业生产率(PROD)对进口有显著的正影响,可能的原因是进口竞争的促进效应导致的,进口越大,“一带一路”国家就会扩大农业规模和提高农业生产率面对进口竞争。进口国相对出口国的农业面积和农业增加值对进口有显著的负影响。第五,进口国农业的外商直接投资(FDI)和对外直接投资(OFDI)对进口有显著的正影响。另外,进出口国有共同语言对进口也有显著的正影响(见表6)。
表6 基于全样本的回归结果
注:括号内为标准差,*** 、**、*表示在1%、5%、10%的统计水平上显著。下表同。
3 .国别的计量结果
由于“一带一路”国家间差距较大,从整体上难以反映出贸易自由化对不同进口国农产品进口影响的个体差异。在此,运用引力模型进一步实证分析贸易自由化对国别进口的贸易效应。对固定效应模型和随机效应模型进行Hausman检验后,发现随机效应回归方法较好。限于篇幅,表7仅列出了贸易自由化的三种因变量(TARIFF、RTA和GATT)对自变量(进口量)的影响。具体来看:关税的下降对本国进口有显著正影响的国家主要有阿塞拜疆、印度尼西亚、伊朗、马来西亚、阿曼、卡塔尔、沙特阿拉伯、塔吉克斯坦和泰国,而波黑和吉尔吉斯斯坦的关税下降对本国进口有显著的负影响。与出口国签订RTA对进口有显著正影响的国家主要有阿塞拜疆、印度尼西亚、塔吉克斯坦、泰国、保加利亚、柬埔寨、格鲁吉亚、以色列、俄罗斯、土耳其和乌克兰等11个国家。进出口国是WTO的成员国对进口有显著正影响的国家有波黑、印度尼西亚、柬埔寨、俄罗斯、乌克兰、马其顿、巴林、亚美尼亚、斯里兰卡、克罗地亚、约旦、蒙古、尼泊尔和菲律宾。然而新加波、中国和印度的TARIFF、RTA和GATT变量对进口的影响都不显著(见表7)。
强化工程全过程质量监督,实行定期工程质量管理巡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坚持开工初期、施工中间、隐蔽工程施工、工程支付验收四到场,严把工程质量关,跟踪督查,精准监管,全面提升工程质量,为水利项目建设保驾护航。不定期开展水利工程质量大检查,发现的问题按照影响程度分别以现场口头告知、下发整改通知和通报等方式责令整改,对各单位的问题整改情况逐一进行跟踪销号,有效提高了实体工程质量。
表7 单个国家的随机效应回归结果
五、 结论与政策建议
本文对“一带一路”各国的农业贸易自由化模式及其影响进行了研究。研究结果表明:第一,自2001年以来,各国农产品关税水平持续降低,不同国家、不同种类、不同属性的农产品关税减让的程度差异较大,许多国家农产品关税还有下降的空间。从整体上看,农业关税的下降和加入WTO能促进一国农产品进口的增加,特别是更能促进“一带一路”国家间农产品进口的增加。第二,“一带一路”沿线FTA较多,国家间差异较大,呈现出重叠、交叉多头并进的情形,区域合作的深度和广度较低。从实证结果看,无论是整体回归还是分类回归,“一带一路”国家与出口国签订FTA对进口的影响用不同的实证方法结果差异较大,正、负影响都有。第三,各国农产品贸易自由化的路径不一样,以WTO的多边贸易自由化、以签订FTA推动的区域贸易自由化和以自身关税下降推动单边贸易自由化对沿线各国农业贸易自由化发挥的作用不同。仅有5个国家多边贸易自由化起主导作用,有24个国家单边关税下降有着主要作用,有15个国家FTA发挥较大的作用。从国别计量结果看,有10个国家农产品关税下降对进口有着显著的正影响,有18个国家的实证结果显示是WTO成员国对进口有显著的正影响,有11个国家的实证结果显示与出口国签订RTA对进口有着显著的正影响。
2018年是我国“一带一路”倡议提出的五周年,在当前逆全球化思潮和保护主义情绪不断升温之时,如何持续稳步地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如何高效落实2017年5月我国政府提出的《共同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农业合作的愿景与行动》方案,本文的研究结果有一定的启示意义。首先,要采取积极的多边主义策略。鼓励和支持未加入WTO的国家尽快加入WTO。在严格遵从WTO多边贸易规则的基础上,致力于WTO框架内贸易自由化的多边谈判,促进农产品关税水平持续下降。同时,要继续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将“一带一路”沿线碎片化的自贸区整合为全球化的自贸区网络和多边自由贸易区,形成世界级自由贸易区群。一方面,要提升现有FTA水平,打造FTA的升级版;另一方面,对于非自贸区的国家,根据不同的贸易伙伴,有步骤、有计划地开展双边和区域谈判,实施有差别的关税减让路线图,产生“多米诺骨牌效应”。从这两方面不断提高自贸区的广度与深度,对敏感的农产品逐步下降关税,让成员国间所有农产品最终实现零关税。其次,我国要采取积极的单方面的贸易自由化策略,自主地进行农产品关税减让,展现出全球开放的利益担当,打造贸易自由化的强国之路,让沿线各国积极主动地参与到“一带一路”建设,在共商共建共享共赢中,共同打造开放、包容、均衡、普惠的农业区域合作架构。
今年10月23日,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发布了2018年第6号预警,指出一些不法培训机构利用学生急于找到工作的不安心理,表面上为学生设计各种培训计划,作出提供兼职、实习、内推就业等虚假许诺,鼓吹接受“培训”后直接安排就业等,实际上在培训协议中嵌入贷款合同,从而使许多学生卷入“培训贷”的层层陷阱。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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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金项目: 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质量安全标准对浙江农产品贸易边际影响的测度”(编号:LY14G030027)。
中图分类号: F33/3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2382(2019)01-0046-09
作者简介: 黄水灵,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博士生(武汉 430079),浙江农林大学经管学院副教授(杭州245611)。
[责任编辑:吴 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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