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纺织毛皮工艺品生产_文化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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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周时期的纺织和毛皮手工业生产,有官营的作坊,也有作为农夫家庭副业的形式。这两种生产方式受国家政权的直接或间接控制和指挥,进行有条不紊的纺织品和皮毛加工的生产。

以农业立国的周王朝,天子和王后每年都分别举行“躬耕”和“躬桑”①的劝农活动,号召全国上下都要重视农业生产,因地制宜种植与纺织有关的经济作物,使其成为农业生产的重要项目之一,从而使纺织业的原料有了保障。《诗经》里那些歌唱栽桑养蚕、收获各种麻类的农事诗,正是这种图景的写照。“妇无公事,休其蚕织”,是说妇女放弃纺织“功事”违背了国家的法规②,这表明政权机构具有组织妇女进行纺织生产的职能。为此国设立许多纺织管理部门,从征收原料、组织织造,到成品交纳入库,都有专门的机构负责。《周礼》中列举的典丝、典枲、掌葛、掌染草、掌炭等便是主管各种纺织原料、染料和成品的征集、保管和发放的单位;典妇功的职责是组织纺绩、织造布帛;染人、氏和画缋是湅漂(丝麻的脱胶)、画染的工作部门。这种分工协作,实现了官营纺织品的生产和加工的专门化,有利于产品质量的不断提高和技术人才的培养,为纺织新品种的出现创造了条件。农夫家庭纺织生产也与基层政权的干预分不开,《汉书·食货志》叙述农夫家庭结束一年的田间劳动,搬回有里胥和邻长管理的“邑里”家中过冬时说:“冬,民既入,妇人同巷,相从夜绩,女工一月得四十五日。”这种艰苦条件下的劳动产品一部分上缴国家,《周礼·地官·闾师》有“任嫔以女事,贡布帛”的记载,孙诒让考证:“此嫔妇布帛之贡,为民家女口之力征。”③故国家把“治丝麻以成之”的妇女劳动称作“妇功”,同百工、商旅、农夫一样看待,也是社会生产的主力军之一。由此可见农夫家庭的纺织生产在西周时期占有重要地位。

这个时期的纺织品主要有三大类:丝、麻织物和毛纺品。丝织物多彩多姿,麻纺品精粗兼备,毛织物美观实用。这三类纺织品的生产程序和技术要求各有不同,产品的使用对象也有别,我们分别加以叙述。

一、绚丽多彩的丝织物

早在三千多年前的商代,黄河中下游地区的丝织品生产已相当发达,近代多次发现这个时代的丝织品残迹,北起河北藁城,南至河南信阳,东抵山东益都,西达河南偃师等地的重要商代遗址都有出土,尤其以后期王都安阳最为丰富。其种类有绢、纨、纱、、罗、缣、绮等平纹和斜纹织物,这些都是当时世界上最先进的织造技术的产物。西周的丝织业正是在这样的基础上继续发展的,黄河流域仍是此项手工业生产的中心,但分布范围有所扩大,周人发祥地关中的栽桑养蚕和丝织加工也有了长足的进步。《诗·豳风·七月》里年青姑娘手提罗筐在桑田的小路上穿行,采摘鲜嫩的桑叶,描述的就是周人老家春天繁忙的养蚕场面④。地处晋南的魏国也是桑田片片⑤,人们甚至把桑蚕作为青铜礼器的装饰花纹⑥,显示出桑蚕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地位。淮河、长江流域的夷人定期向王朝贡献“帛贝”⑦,说明这一地区的丝织业生产也比较发达。

丝织品通称为“帛”,《左传》里把祭祀、馈赠、进贡的丝织品叫做“束帛”、“玉帛”,穿着丝织物名为“衣帛”。以帛为丝织品的通名,似应看作西周丝织品名称的延续,金文和古文献正是这样,康王时期的乙未鼎有王后“锡帛”的铭文⑧,《毛诗·六月》里的“白旆”本作“帛旆”(《鲁诗》),《周易·贲六五》中的“束帛”等帛字确实是丝织物的通称。

说明这个时期丝织业发展的文字资料比商代丰富的多,铸有赏赐和敬赠丝织物品的铭文屡屡出现,如周王赐某“丝束”,周师“锡守宫丝束”,“帝后赏庚姬”“丝廿寽,大赐束”,“吴姬宾帛束”,“琱生报妇氏帛束”,裘卫“舍矩姜帛三两”⑨;也有作交换等价物使用的,如用“匹马束丝”赎五个人质⑩。除此之外,还有赏赐各种服装和旗帜的铭文,如周王奖赏臣下的“玄衣”、“玄衮衣、“玄衣黹屯”、“戠衣”、“戠玄衣”和“旂等(11)。这些服装应与《诗·周颂·丝衣》和《礼记·玉藻》中的“祭祀”和“朝服”质料相同(12),都是士大夫阶层穿著和使用的丝织品衣物(13)。《诗经》中这方面的资料尤为可贵,它告诉我们不仅商代已有的丝织品种类在继续生产,而且创造出新的品种,《小雅·巷伯》载:“萋兮斐兮,成是贝锦。”这是文献上首次提到锦的名称,对此郑《笺》云“犹女工集彩色以成贝文”。《正义》曰:“锦而连贝,故知为贝之文。”参照《禹贡》扬州盛产织有贝纹的丝织品(14),可知《诗》中的“贝锦”无疑是用不同彩线织成有花纹的锦。这项技术发明是西周中后期纺织业的重要成就,标帜着丝织品生产进入了一个新阶段。西周末年和春秋时期,锦的生产备受重视,成为大贵族独享的高级织物,《秦风·终南》、《唐风·葛生》、《郑风·丰》、《卫风·硕人》等诗篇里都有歌颂“锦衣”(或“衣锦”了)、“锦衾”、“裳锦”的诗句,春秋时经常把锦作为馈赠的礼物(15),说明这种产品发明之后,深受消费者的喜爱,促使它较快地发展起来,成为丝织品中的佼佼者。

商代的丝织品由于田野考古的发现才得到确认,并借助现代科学技术手段的分析,断定那时已使用多综式提花机,织出菱形花纹的丝织品。见于金文和文献中的西周丝织物同样也得到了考古学的证实,五十多年前在河南浚县卫墓见到“丝织复幂的遗迹”(16),七十年代在陕西宝鸡和岐山出土了色彩鲜艳的绢和提花织物的痕迹(17),反映出西周前期在继承商代丝织技术的基础上又有新的发展。

丝织品的生产已形成一套比较合理的工序,缫丝和脱胶是利用蚕丝纺织的关键,前者在商代已经掌握(18),后者也有了科学依据,从歧山出土的丝织品残迹鉴定结果知道,蚕丝已不是原生的成对生丝,而是经过精湅的单根熟丝(19),表明至迟在西周前期蚕丝已进行脱胶处理。这项工艺与后来成书的《考工记·氏》“湅丝以涚水”的经验总结相符,即用温水加栏灰渍生丝数日(20),脱去丝胶和杂质,使蚕丝光泽、柔软,便于染色。穿综上机是进入纺织的中心环节,这是一项复杂而又细致的劳动,丰富多彩的花纹图案设计首先在这个环节中实现。精湅好的丝经过梳理,将每根丝一一穿入综孔,一般的平纹织物有两片分经综便可胜任,织造绞经的罗要再加两个提经的综,若织几何形花纹必须另加提花综,数量多少视花纹的复杂程度而定。商代的暗花菱纹绮大约需要六片提花综(21),宝鸡出土的西周前期的斜纹绮,地纹为左向的斜纹变化组织,花纹是菱形图案,这样织法的花纹比商代平纹暗花绮复杂的多(22),使用提花综的数量必不少于六片。织造平纹重组织的锦,其特点是通过表里经的交替来显现花纹,没有织造前多片提花综的位置先后的安排是不能实现的。因此各种丝织品设计图样能够变成现实,经线穿综是至关重要的步骤。穿好综的经线固定在两端有轴的平机上。据研究商代“已有平放式或斜卧式”织机(23),锦的出现更需要平放的织机才能织出如此高级的丝织品。《诗·小雅·大东》里的织机以杼和轴为主要构件,分别为送纬线的梭子和卷经线的机轴。与经轴对应的一端为卷布轴,二者的轴端都以棘齿(轴牙)固定轴头,便于旋转调整经线的位置,同时也将织好的成品卷在轴上。这样的构造自然应是平放式的织机(24)。《淮南子·汜论训》笼统地认为继“手经指挂”之后产生的是“机杼胜复”(胜即机轴(25))的织机,而古经字的结构显示出在平机产生之前先有竖机,金文中的巠字是经的原生形态,象悬挂经线的竖机(26)。西周时期巠,经二字并行,或许反映出当时竖机还没有完全被平机取代,广大的民间织造平纹织物,有两片综的竖机当然可以胜任。尽管竖机可以织出简单的斜纹织物,那是仰仗双手挑织,因为竖机上难于纵向排列多片综框。商代的回纹绮是六片提花综的产物,周代的锦和菱形图案的斜纹织物,除了使用两片交织综外,也必须有若干片提花综方能形成需要的菱口,织出经线起花的重组织锦和菱形图案的斜纹织物,能够安排下如此众多综框的织机只有平放才可能实现,所以这个时期生产高级丝织品的机械唯平机莫属。交织综系用杠杆原理升降,使梭口开合。提花综的控制是否也如此,尚待研究。即使是两人合力操作,一人打纬,一人提综(27),也比手工挑织的效率高的多。

印染和刺绣是使丝织品锦上添花的加工工艺,官府设有专门管理机构--染人,负责这项工作,把染色分为浸染和画染两种,并规定出一整套工作程序。春天开始把素丝和丝织品进行染前处理(“暴练”--煮晒),夏秋分别染(紫)、冋(褐)等(30)。在西周的诗歌里除上述颜色外,还提到蓝和绿之名(31)。这些记载说明当时已掌握“三原色”的套染技术,再加上每种颜色还有深浅的差别,又区分出无数种色调,这样西周丝织品的颜色可以称得上是五彩缤纷。提花织物的着色要求将精湅好的丝染色,再依据设计图案把不同的彩线穿入相应位置的提花综内,便可织出变化有序的花纹。

画染(彩绘)古称画缋,多施于礼服和帷幔之上。这样的彩绘古籍中多有记载,金文和田野考古也屡有发现。《诗经》里的“玄衮及黼”、“衮衣”、“黼衣”(32),金文中的“玄衮衣”、“玄衮黼屯”、“玄衣黹屯”、“画”(33)等,都是有花纹的礼服。称作“玄衮”的礼服是在黑赤色的底帛上画出卷龙纹(34),而“黼”和“黹屯”是在礼服的边缘处彩绘或刺绣流行的花纹(35),“玄衮屯”就是绘有卷龙纹和五彩绣缘相结合的礼服(36)。由此可知,贵族阶级穿著的丝绸服装是采用染绘并用装饰法的。田野考古中见到有类似花纹的彩绘帷幔和刺绣残迹,洛阳周墓里出土的“布质画幔痕迹”,是用毛笔绘出的黑白红黄四色几何图案(37);宝鸡茹家庄周墓的残帛上留有辨子服刺绣花(38),是迄今发现的最早实物刺绣资料,或许就是“黹屯”纹样的一种。地帛上“附着红黄褐棕四种颜色”,其中红黄二色是画上去。这表明不仅用彩绘花纹装饰丝织物,而且地也有画(平涂)法染色的产品。

浸染和画染的颜料来源有两个,一是从植物中提取,二是采用天然矿物。《小雅·采绿》中的“绿”和“蓝”是提取黄色和蓝色染料的荩草和蓝草(39),“绿”所含的木樨草素能把织物染成带绿光的亮黄色,而“蓝”含有靛甙,是天然的还原氧化染料,溶于水便可使织物呈现靛蓝色。茜草也是重要的植物染料,古代名为茹藘(40),根部饱含呈红色的茜素,是染绛色的好颜料(41)。但这种染料不能直接染于织物,需要与媒染剂明矾相配合,生成不溶性色淀后才会固着在纺织品上,而且极不易退色。又如茈草(又名紫草,紫英)的根部含有紫色素,是古代媒染性紫色染料,《山海经》记载黄河中下游许多名山都盛产这种染草(42)。国家规定只允许在春秋两季采摘染草,并由专门机构负责征收和向染织部门颁发(43),从而保障了染料资源长期稳定的生产和供应,进而使纺织品的染色工艺不断地发展和提高。

矿物颜料很早就以它优良的品质被人类当作涂染材料,西周时期这种染料更受重视,成为丝织品着色的高级染料。用作染料的矿物主要有朱砂(丹砂)、赭石(赤铁矿)、石黄、石绿等,除赭石染毛麻织物外,其他三种多用来染丝织品。茹家庄丝织物残留的红黄二色就是以朱砂和石黄作染料的(44)。朱砂的成份为硫化物,石黄是铬化物,二者的细粉不能象植物染料那样溶于水染在丝织品上,古代只能用胶液调制成浆糊状在高级织物上涂抹,岐山周墓的丝织物涂染的颜料经光谱定性分析,红色的染料是汞元素,无疑是以朱砂作颜料的(45)。矿物染料产量少,开采难,得之不易,就连贵族妇女庚嬴化装用的丹还是从周王那里得到的赏赐(46),足见这种染料十分贵重。朱砂产于南方,远道运输后(47),需要再加工制成明暗不同的红色颜料,这样的染料是相当昂贵的,只有贵族才有条件使用。

丝织品的生产从养蚕成茧,脱胶抽丝,装机织造,到暴练染色和其他美化加工工艺,经过了一系列复杂的劳动程序,才把一根根蚕丝编织成洁白如雪、或色彩艳丽的丝织品,不能不承认这是我们祖先对古代世界文明的巨大贡献,是我们中华民族光辉灿烂的物质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规格多样的麻纺织品

我国麻纺织品比丝织物的历史更古老,在新石器时代许多遗址里都有麻纺工具(纺轮和纬刀)出土,麻纺物的印痕也屡屡发现,黄河流域的仰韶文化、大汶口文化和龙山文化的一些陶器上经常留有清晰的麻布印痕。夏商时期的麻纺织品已经相当考究,麻纤维曾经过脱胶处理,有的经线为双股加捻成S形,经纬的密度达到十升布的水平,与汉代的大麻布相差无几(48)。近年发掘出土的周代纺织工具(陶纺轮)和麻纺织品的残迹与商代的相仿,纺轮的形式多样,有扁圆形、圆锥形、锥台形、算盘珠形等,最大直径在4至5厘米之间,中心有孔便于穿柄旋转。麻布的等级大体依用途和穿戴者的身份差别有所不同,目前见到的麻布经纬线每平方厘米约6至10根(49),有的达到13根左右(50)。周代对于麻布的粗细和宽狭有严格的限制,《礼记·王制》云:“布帛精粗不中数,幅宽狭不中量,不粥于市。”明确规定凡不合法度的“精粗”和“广狭”的布疋都不能销于市。孔颖达《疏》曰:“布帛精粗者,若朝服之布十五升,斩衰三升,齐衰四升之类是也。”这里的升是布的等级单位,一升为八十根经线,升数愈高,布幅所含经线愈多,清人考证:“古布幅阔2.2尺,当今尺1.37尺”(51),约合45厘米。用此标准衡量上面提到的那些西周麻布,相当于3至5升和7升的等级,这样的麻布当然不是上等品,不能与“治其缕细如丝”的缌(细麻布)相比(52)。文献记载经线最密的麻布与丝织品相仿,是那时的奢侈品,到春秋时期麻布帽已改用丝织品制作(53),就是因为如丝的细麻布纺纱和织布太困难了。关于细麻布有三十升和十五升之说(54),即1厘米宽的范围内要容纳50根或25根经线,如果说前者过于密集难于织造的话,后者是完全能够实现的,因为早在良渚文化时期就出现了1厘米内有24根和31根经线的细麻布了(55),西周时织造十五升以上麻布自然不在话下。

麻纺织业的原料取自大麻、苧麻、葛和菅草等韧皮部分,利用池水沤制的微生物脱胶处理法(56),或煮沸方法脱胶(57),使韧皮成为白色柔软的纤维,以便于纺纱织布。我国黄河流域是大麻的原产地,因而西周和春秋初期的人们经常把它作为诗歌诵唱的题材,如《诗经》里有“麻麦幪幪”、“丘中有麻”、“蓻麻如之何”、“禾麻菽麦”等(58)。这些诗反映出黄河中下游地区对麻的种植很重视,其中以河南和山东一带大麻的产量最为驰名(59)。淮河长江流域适宜苧麻生长,位于淮北颖水旁的陈国把苧麻和大麻的种植同等并重(60),显示出这里是大麻向苧麻生长的过渡地带。远在长江南岸的吴国所在地,早在良渚文化时期就以苧麻作为纺织原料了(61),周代此种作物自然不会减少。葛和菅草是野生的植物,如“葛之覃兮,施于中谷,唯叶莫莫。是刈是濩,为为绤,服之无歝。”(《周南·葛覃》)这类纤维是弥补人工种大麻和苧麻不足的天然原料来源,所以西周时期麻纺织业的原料比较充足。

官营麻纺织业由掌葛负责征收原料,典枲是掌管和向生产作坊发放原料的部门,并按时将不同等级的麻纺织品收缴入库,供王室(或诸侯)的各种消费需要(62)。农夫家庭纺纱织布受地方行政机构的监督,前引《汉书·食货志》中的记载正反映出国家政权行使督察生产的职能,统治者因此也得到更多的“布帛”产品。不难看出,国家对两种纺织生产体系同样重视。把它们看作是互相补充的纺织生产形式,是国家麻布来源的两条主要途径。

妇女是麻纺织业主要生产者,从各种麻类作物的收割、粗加工、到纺纱织布都是她们--完成的,直到春秋前期的一些诗歌里仍留有妇女辛勤劳动的印变,《王风·采葛》中男子思念的便是年青的采葛姑娘(“彼采葛兮”);《陈风·东门之池》利用比兴的手法唱出“沤麻”、“沤菅”、“沤菅”的劳动者也是青年妇女;《东门之桧》的“不绩其麻,市也婆娑”和《豳风·七月》里的“八月载绩”的诗句,都说明纺纱织布是妇女的天职。当时还把善于从事纺织生产看作是女子的美德,从小就引导她们向这方面发展,《诗·小雅·斯干》“乃生女子,载寝之地,载衣之裼,载弄之瓦”的生活习俗,明显地带有这种色彩。这里的瓦,各家解释为纺博(63),即田野考古中发现的陶纺轮(64)。也就是说女孩降生以后,便把第一件劳动工具--纺轮让她玩耍,作为培养妇女美德起点的标志。待其能从事劳动时,师氏开始教育她们学习纺纱织布的技术,能够熟练地掌握“妇功”本领以后才可以出嫁(65)。由此可见,妇女学会纺纱织布技术是何等重要,同时也形象地勾画出当时男女社会劳动分工的图景。麻纤维可以纺出细如丝的纱,织出密如绢的布,已如前述。这样的高级麻布是贵族阶级独占的织物,用以制作朝服和麻冕等礼仪服装,还作为互相赠予的礼品,金文中的“尸白宾睘贝布”之布(66),当是这种细麻布。粗麻布除农夫和奴隶作衣料外,还是制作车辆帷幂和伞盖的材料,金文中赏赐的就是麻布做的“苴幕”和“苴幂”(67)。周墓中多次发现的“布质画幔痕迹”等,说明粗麻布还是贵族的丧葬用品之一。葛纤维织物是仅次于麻布的纺织品,也有精粗之分,“精曰,粗曰绤。”(68)故古人评论葛的用途时说:“君子得其材以为绤,以为君子朝廷夏服。”(69)其实君子穿的只是那种精细的布衣服,而一般劳动者多以绤布衣蔽体。麻布和葛布由于原料丰富,织造技术比较简单,而且既经济实惠,又能满足不同社会层次的需要,因此麻纺织业生产的发展有广阔的前途。

三、美观实用的毛皮加工业

人类最早发现和利用兽皮作为御寒和蔽体的材料,随着社会生产的不断进步,逐渐开发出它轻暖和韧性强的特点,发展起裘皮、皮革和毛纺织业生产。由于产品具有丝麻织品无法相比的保暖和耐用的优越性,所以备受青睐。商周时期黄河中下游地区的森林草原植被繁茂,是野生动物生长发育的良好自然环境(70),这一带的畜牧业也比较发达(71)。西周时期国家还规定只允许秋冬季节捕杀珍贵皮毛动物(72),这样的措施既保证了野兽不会骤然减少,又能获得成色最好的皮毛,从而为这项加工业持续稳定地发展创造了条件。

国家负责征收和保管毛皮原料的职能部门是掌皮,它的职责为:“秋敛皮,冬敛革,春献之。遂以式法颁皮革于百工,共其毳毛以为毡,以待邦事。岁终,则会其财赍。”(73)这段记载交待三个问题:(一)皮和革分别在秋冬季节征收;(二)皮、革经百工加工后,制成不同等级的产品;(三)核查每年皮、革的收支和库存状况。应该指出,这里的百工包括制裘、制革(古称韦(74)、制毡和毛纺等生产部门的纺织者和生产者。下面根据文献和考古资料加以叙述。

文献记载司裘是负责安排百工生产各种规格等级裘皮制品的官员,按时为王制作黑色羔皮“大裘”,精工细做的“良裘”和供赏赐用的“功裘”等裘装和毛皮用品(75)。铜器铭文中确实见到负有这种职责的官员,如裘卫的几件器物铭文记录他利用“麀桒(鹿皮披肩)”、“相当于文献中的帷慢和茵(85),就是经过熟制的虎皮做成的车幔和坐垫。上述那些漂亮的、或实用的裘服和车上装饰用兽皮等,说明王室和诸侯国都有鞣制裘皮的生产部门,后者还有向朝廷进献产品的义务,如北方的侯伯韩侯曾以率戎狄向周宣王“献其貔皮赤豹黄熊”为荣(86)。这也是王室裘皮的另一个来源。

古代把去毛的兽皮称为革,经过脱脂鞣制为熟皮名韦。现在一般把熟皮叫作革或皮革。考古发掘出土的实物残迹证明皮革的用途很广,武器、生产工具和车辆的绑缚组装和牵引离不开它,武士的衣甲和贵族的衣着饰物更以皮质的为贵重。三十年代在安阳发现了商代的皮甲印痕(87),西周不仅有皮甲,还有青铜甲片连缀皮革之上的复合甲。《尚书·费誓》追述伯禽伐徐戎号令“善敹乃甲胄”之甲,《正义》引《经典释文》云:“古之作甲用皮”。近年山东胶县出土的青铜铸件护胸甲,很可能是钉缀在皮质甲衣上(88),长安普度村的青铜甲片背后仍留有皮革纤维,证明复合甲确实有以“皮革作为衬里”的(89)。周王直属大军有西“六师”和东“八师”(90),加上诸侯国的军队,整个周王朝的各级将领和甲士所需的铠甲就相当可观了,皮甲和“复合甲”是其中最主要的品种。与甲衣和冕服配套的饰物蔽膝大部分是用皮革制成的(91),这种系于腰间垂至膝前的饰物,由于佩带者的等级和地位不同,形制、名称和颜色也就有别,《诗经》里称“朱芾”、“赤带”、“”(94),体现出是用熟革制成的特点。这样的物品在田野考古中已有发现,系于腰间的革带上,大体与古书的记载相合(95)。古人穿着甲衣和冕服不仅需要有革带系于腰间,有时还要戴皮革作的帽子(韦弁)。由此看来,皮革是周代制作服饰的重要材料之一。我们知道人类最早以兽皮御寒和遮羞,当鞣制皮革的技术发明以后,便将兽皮分别加工成裘和韦(革),利用绒毛保暖和韦(革)柔韧的性能,做成用途不同的服装和饰物,成为富有者钟爱的高级服饰。由前述文献和金文得知,周王赏赐臣下的衣服和军服中,有相当一部分是以皮革为原料的,加之战争中皮甲等革类物资的损失和消耗,又要及时得到补充,若没有相应的皮革生产部门,是满足不了诸多需要的。金文中有管理军服的官员,如服余是周王任命辅助“备仲司六师服”的副手(96),他们管理的“六师服”中自然不乏皮甲一类戎服。这条材料启示我们周代的皮革生产已达到有贮备的程度,它的发展水平和规模是不能低估的。

前引“共其毳毛为毡”,是说百工利用动物绒毛制作毡。这里的毳毛,一般认为是兽的细毛(97),或专指细羊毛(98)。毡的制作方法《说文》云:“捻毛也。”段氏《注》进而解释为“蹂毛成毡也。”或许是将清洗干净的兽毛或羊毛铺在编联为帘子上,卷紧后经过碾压形成一种没经纬线的毛制品,这种方法在我国北方地区仍在采用。正因为毡是一种没有经纬线的毛制品,一般不作衣料用,而是用来铺垫床案(99)。做衣服的毛织物称作毳布和褐(100),它是所谓“贱者之服”的衣料(101)的盛装和《周礼》中的“毳冕”(102),都是指贵族的礼服。古人认为这类服装的原料“若今之毛布”(103),表明毳布确是毛织品。这种布织出后还要染上鲜艳的颜色,或在素地上绘出五彩的动物形图案(104),由此想到《一切经音义》引《三苍》云:“毳毛,羊细毛也”的推论不无道理。在中原地区的考古发掘中虽然还未见到毳布,但早在商代前已有同丝织物一起出土的羊毛纤维(105),草原地带发现了相当于西周时期的毛织物,有的是由羊毛和狗毛合股线织成,经纬线分别为14至15根/厘米,8至9根/厘米(106);有的以纯羊毛为原料、纺成单线、染作黄褐色,织出相间颜色的条纹毛布(107)。纺织技术较边远部族先进的周王朝,生产出类似、甚至更高水平的毛织物是完全可能的,只是目前还未发现而已。比较粗的毛织品称为褐(108),它是所谓“贱者之服”的衣料(109),粗糙的样子象文献所载的“马衣”(110)。直到战国时期农家仍生产这种纺织品(111),如此劣质的产品与农夫家庭生产的品种多样、精粗得当的麻类纺织品相比是很不协调的,显然不是因为技术水平低下织不出好的毛布,而是另有原因,诸如需要量大、好原料被官府征走,以及没有充足的时间进行加工,等等,故而才出现劣质的毛布。

注释:

①《礼记·月令》有“天子亲载耒耜”,“躬耕帝藉”;季春“后妃齐戒,亲东乡躬桑”,“以劝蚕事”的叙述。

②《诗·大雅·詹印》。

③见《周礼正义》。

④《豳风·七月》有:“春日载阳,有鸟仓庚,女执懿筐,遵彼微行,爰求柔桑。”

⑤《诗·魏风·十亩之间》:‘十亩之间兮,桑者闲闲兮”;“十亩之外兮,桑者泄泄兮。”

⑥何尊上腹有蚕纹,见《陕青》(四)彩版二。

伯簋铭文有:“眉敖至见,献■(帛贝合文)见《大系》录147。

⑧唐兰:《西周青铜器铭文分代史征》,中华书局,1986年版。

⑨以上分别见朿壶(《考古》1986年第11期),守宫盘(《大系》录81),商尊(《陕青》一、3),大簋(《三代》8.44.2),簋(《三代》8.50.2),琱生簋一(《大系》录71),九年卫鼎(《陕青》一.174)。

⑩舀鼎(《大系》录83)。

(11)以上分见:

(12)参见《诗·周颂·丝衣》和《礼记·玉藻》的《注》和《疏》。

(13)陈梦家:《西周铜器断代》(六),《考古学报》1956年第4期。

(14)辛树帜:《禹贡新解》附录中顾颉刚的信指出:“‘厥篚织贝’乃是织有贝纹之锦。”

(15)参见《左传》闵公2年、襄公19、26、31年,昭公13、20年,哀公12年等记载。

(16)郭宝钧:《浚县辛村》,科学出版社,1964年版。

(17)(19)(22)(27)(1)《有关西周丝织和刺绣的重要发现》,《文物》1976年第4期;(2)《陕西岐山贺家村西周墓发掘简报》,《文物资料丛刊》(八)。

(18)高汉玉:《中国桑蚕丝帛起源的研究》,《亚洲文明》,四川人民出版社,1986年。

(20)孙诒让:《周礼正义·考工记》。

(21)王若愚:《从台西村出土的商代织物和丝织工具谈当时的纺织》,《文物》1979年第6期。

(23)(24)夏鼐:《我国古代蚕、桑、丝、绸的历史》,《考古学和科技史》,科学出版社,1979年版。

(25)段玉裁在《说文解字注》解释滕字时说:“胜者,滕之假借字。”又说“滕即轴也”,“俗作轴”。

(26)杯义光在《文源》中说金文巠字上部为纵线形,高鸿缙申论巠的下部工是王字,是持纵线之器,为古胜字初文(《字例二篇》),郭沫若总其成,提出这个字是经之初文,象织机的纵线形,从系之经是后起之字(《金文丛考·金文余释·释巠》)。

(28)《周礼·天官·染人》:“掌染丝帛,凡染春暴练,夏纁玄,秋染夏,冬献功,掌凡染事。”并参照郑氏《注》和孙诒让《疏》。

(29)见《说文解字》的玄和赤字段氏注。

(30)见趞鼎一(《大系》录68)、师奎父鼎(《大系》录79),舀壶(《大系》录100),休盘(《大系》录152,等。

(31)《诗·小雅·采绿》有“终朝采绿”和“终朝采蓝”。

(32)分别见《小雅·采菽》、《豳风·九罭》和《春风·终南》。

(33)分别见《大系》录的舀壶(100)、寰盘(127)、《陕青》三.105师鼎、《陕青》二.29,30十三年兴壶。

(34)郑《笺》:“玄衮,玄衣而画以卷龙也。”

(35)《说文解字》段氏注黹云:“以铖贯缕衣曰黹”。又强运开指出金文的“黹屯”为《尚书·顾命》的“黹纯”,即黑白相间的花纹,是衣之缘饰(《古籀三补》卷7)。

(36)(85)陈汉平:《西周册命制度研究》的第五章解释“玄衮黼屯”是“玄衮衣而有五彩鲜色绣缘者。又第五章有关部分。

(37)郭宝钧:《1952年秋季洛阳东郊发掘报告》,《考古学报》第七册。

(38)(44)《有关西周丝织和刺绣的重要发现》,《文物》1976年第4期。

(39)《毛诗传笺通释》作者马瑞辰按:“绿者之假借,《说文》‘,五刍也’,又云荩草也。《太平御览》引吴普《本草》云‘荩草,一名黄草,以其可以染黄也。’”又“蓝可以染青者也。”又郑《笺》“蓝,染草也。”

(40)

(41)《毛诗名物图说》卷6引“《尔雅》‘茹藘,茅搜。’李巡《注》‘茅搜一名茜,可以染绛。’陆现《疏》‘一名地血,齐人谓之茜,徐州人谓之中蔓。’”

(42)《山海经·北山经》有“敦薨之山”,“其下多茈草”,“咸山多茈草”;《西山经》有“劳山多茈草”;《中山经》有“隅阳山……其草多茈。”

(43)《周礼·地官·掌染草》:“掌以春敛染草之物,以权量受之,以待时而颁之。”《礼记·月令·仲夏》:“令民勿艾蓝以染。”

(45)《陕西岐山贺家村西周墓发掘简报》,《文物资料丛刊》(八)。

(46)庚嬴卣(《大系》录43)铭文有“王蔑庚嬴历,锡贝十朋又丹一析。”

(47)《禹贡》荆州和衡阳贡丹砂。

(48)高汉玉等:《台西村商代遗址出土的纺织品》,《文物》1979年第6期。

(49)参见注(16)和(45)

(50)葛今:《泾阳高家堡早周墓葬发掘记》,《文物》1972年第7期。

(51)见《周礼正义·夏官·弁师》引江永说。

(52)参见《仪礼·丧服》郑氏《注》。

(53)《论语·子罕》有“子曰:‘麻冕,礼也;今也纯,俭。’”朱熹《集泾》认为麻布如此“细密难成,不如用丝之省约。”

(54)《论语·子罕》邢昺《疏》云:“右者绩麻三十升布以为主”。《周礼正文·夏宫·弁师》引江永说:“麻冕之布亦不过十五升,如今天之一分容九缕已是细密难成矣。”

(55)吴汝祚:《太湖地区的原始文化》,《文物集刊》(1)。

(56)(60)《诗·陈风·东门之池》有“东门之池,可以沤麻”;“东门之池,可以沤菅”;“东门之池,可以沤菅。”

(57)《诗·周南·葛覃》中对葛“是刈是濩,为为绤。”

(58)分别见《诗·大雅·生民》、《王风·丘中有麻》、《齐风·南山》、《豳风·七月》。

(59)《禹贡》青豫二州以麻为贡品。又《史记·货殖列传》齐鲁盛产桑麻。

(61)《吴兴钱山漾遗址第一、二次发掘报告》,《考古学报》1960年第2期。

(62)参见《周礼·地官·掌葛》和《天官·典枲》。

(63)《毛诗传》:“瓦,纺也。”孔颖达《正义》:“瓦,唯纺而已。”《诗三家集疏》引郑《笺》“纺,习其一所有事也。”又引班昭女诫曰:“弄之瓦,明其习劳,主执勤也。”

(64)《1979-1981年长安沣东发握简报》,《考古》1986年第3期。

(65)《诗·周南·葛覃》有:“言告师氏,言告言归。”《传》曰:“言,我也;师,女师也。古者女师教以妇德,妇言、妇容、妇德。”

(66)作者睘卣(《大系》录14)。

(67)守宫盘(《大学》录93)。

(68)《诗毛传·葛覃》。

(69)《毛诗名物图说》引《周书》语。

(70)从殷墟甲骨卜辞的田猎内容看出,在今河北南部,山西南部,河南北部和东部,山东西部的广大地域内商王经常举行田猎活动。又《孟子·滕文公下》说周初中原地区仍需“驱虎、豹、犀、象而远之。”

(71)卜辞中大量用牛羊祭祀,反映出畜牧经济在社会生产中占有相当的比重。

(72)《诗·豳风·七月》载十一月狩猎云:“一之日于貉,取彼狐狸,为公子裘。”

(73)《周礼·天官·掌皮》。

(74)《汉书·郑崇传》注引师古曰:“孰曰韦,生曰革。”

(75)《周礼·天官·司裘》。

(76)参见卫盉和九年卫鼎铭文(《陕青》一.172,174),又唐兰:《陕西省岐山县董家村新出西周重要铜器铭辞的译文和注释》,《文物》1976年第5期。

(77)见卫铭文(《陕青》)一.171)。

(78)(79)(80)(81)分别见大师虘}簋(《断代》六)伯簋(《大系》录147),不寿簋(《录遗》159),次尊(《三代》11.35.2)。

(82)《诗·桧风·羔裘》。

(83)《诗·秦风·终南》。

(84)分别见《大系》录76,62,99的牧簋、录伯簋和伯晨鼎铭文。

(86)《诗·大雅·韩奕》。

(87)梁思永、高去寻:《侯家庄》第五本《1004号大墓》,台北1970年。

(88)杨泓:《中国古代兵器论丛》(增订本),文物出版社,1985年版。

(89)白荣金:《西周铜甲组合复原》,《考古》1988年第9期。

(90)《诗·大雅·常武》和盠方彝铭文(《陕青》三.196),又小克鼎铭文(《大系》录114)。

(91)参见《左传》桓公2年《正义》引郑氏《诗笺》。

(92)《诗·小雅·采芑》和《瞻彼洛矣》。

(93)分别见弭伯簋(《文物》1966年第1期),善夫山鼎(《文物》1965年第7期),豆闭簋(《大系》录78),楚簋(《考古》1981年第2期)。

(94)《说文·韦部》■字解释。

(95)《内蒙古敖汉旗周家地墓地发掘简报》,《考古》1984年第5期。

(96)吕服余盘(《文物》1986年第4期)。

(97)《周礼·掌皮》注。

(98)见《一切经音义》引《三苍》文。

(99)《周礼·天官·掌次》。

(100)参见守宫尊铭文(《大录》录81)和《考古学报》1956年第4期陈梦家解释。

(101)参见《诗·王风·大杀》和《说文》字解释。

(102)参见《诗》毛《传》,《诗集传》和《周礼·司服》内容。

(103)参见《周礼·司服》贾《疏》和《说文》毳字解释。

(104)参见《周礼正义》冕服《疏》。

(105)《藁城台西商代遗址》,文物出版社,1985年版。

(106)赵承绎:《星星哨石棺墓织物残片的初步探讨》,《考古学集刊》(3)。

(107)吴汝祚:《略论诺木洪文化》,《青海考古学会会刊》(3),1981年。

(108)《诗·豳风·七月》及郑《笺》有关内容。

(109)《四书集注·孟子·公孙丑上》注。

(110)《左传》定公8年(注》。

(111)《孟子·滕文公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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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周纺织毛皮工艺品生产_文化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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