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稳定放”原则深化农业科研体制改革_农业发展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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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稳住一头、放开一片”是科技体制改革一个关键环节。如何贯彻“稳”与“放”的方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壮大科研自身发展是科研院所普遍面临的问题。这里发表的两篇文章,一篇是农业部主管科技的副部长洪绂曾同志谈“稳”与“放”和深化农业科技体制改革,一篇是山东省农科院家禽所在改革实践中走科研—开发—生产—经营一体化发展的调查。一篇是主管部门的宏观分析,一篇来自科研院所的具体实践,相信能给读者一些启示。

“稳住一头,开放一片”方针,是全国科技体制改革中的一个热点、难点问题。这项工作的政策性、操作性很强,作为农业主管部门,应当认真学习、贯彻这个方针,和科研单位一起,努力做好这项工作。

一、贯彻“稳、放”方针是农业科研体制深化改革的关键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特别是1985年中央作出了关于科技体制改革的《决定》以来,农业科研体制改革取得了显著成就。

——贯彻“面向”方针,科研方向、任务,乃至专业结构进行了有效调整。

——内部管理上,通过拨款制度的改革,通过所长制的实施,初步改变了传统机制,打破了科研单位分配上的平均主义,在一定程度上激发了科研单位和个人的活力。

——加强了技术开发,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科研单位的自我发展能力有所增强。现在全国有1/3的省院,科研开发创收能占财政拨款的研究事业费的50-100%。

——各层次科技和管理人员的市场经济观念初步建立。

但是,当前农业科研单位形势还很严峻,主要表现为:

——科技与经济脱节还未根本转变,“转化率”、“贡献率”不高。现在提出2000年贡献率达50%,农业方面率先赶超国际水平,完成农业部党组提出的“四个一千”任务等,压力很大,有待努力。

——基础性、公益性研究有所削弱,科研低水平重复,效益不高的现象还相当严重。

——全国农业科研系统结构不合理,机构重复,力量分散,手段落后,全国县以上科研所5800个,农口1959个。但有很多水平低、队伍不精干。

——内部管理体制仍不适应、传统观念和管理模式应该说还没有根本转变。

农业科技的根本出路在改革,“稳、放”方针是深化改革必由之路。按照“稳住一头,放开一片”方针优化科技系统结构,分流人才,这是当前深化改革的关键步骤,对农业科研单位来说,也是实现机构改革、机制改革乃至体制改革的切实有效途径。

二、贯彻“稳、放”方针的实质

1、“稳住一头、放开一片”是重组机构、体系,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的根本途径。

当前我们的科研结构偏颇、体系臃肿,对农业科研单位来说也有一个从计划向市场,从传统向现代,从封闭向开放的改革过程。

我们所说的“稳”,是指全靠国家财政包下来,所以只能是集中资金,精干人力,用于攀高峰,攒后劲,发展科学技术。但即使基础研究也要面向应用。

所谓“放”,并不是放手不管,直接放到市场,是指一部分有效益的专业,有条件除国家财政拨款外可以多渠道争取投入的。要靠自身,靠社会,跨出专业,走出院所,能够进入主战场,能够占领市场,发展产业,普及技术,提高现实生产力。

所以“稳”和“放”是一种分工。稳的是基础性工作、高新技术,包括一些攻关;放的是一定程度上的应用研究和开发研究。

2、“稳住一头,放开一片”是搞活科研单位,促进成果转化,增强自我发展机制的有效途径。

科研单位除科研外,有推广、开发职能。推广、开发也是研究的一部分,也是一种创造,不能把它看作是单纯为了创收,而是改造我们科研单位、队伍,提高科研院所总体研究水平的一部分。

当前运用研制的新良种、新农药、新复肥、新饲料、新疫苗等物化成果,在小规模、中试条件下自主开发,既促进了成果转化与经济结合,又促进了自我发展,改变科研单位“捧着金饭碗要饭吃”的局面。科研院所的许多专家,如何运用自己的成果,取得效益,实现良性循环,需要进一步实践。有的研究所或专家几万元就转让一项专利技术,而同时社会上利用这项专利可能赢利上亿元。因此应该建立起新的机制。

3、“稳住一头,放开一片”是提高科研单位效能,促进人尽其才,完善和健全科研体系的现实途径。

全国农业科研队伍有12万人左右,但是有一半为非研究人员或不是第一线的研究人员。在另一半数的人员中,真正攻关研究的,即使在国家级的中国农科院来讲也不足50%,相当一部分一般研究(不是重点)的占30%,还有自己找饭吃的约占20-30%。越往下,后者比重越大。如果机制不改,体制不改,即使维持现状或再增加人数也不可能提高效益,在科技经济的结合上也达不到应有的效果。

因此,“稳住一头”,是重组以国家队为主,包括相应的梯队体系。稳的多数是国家队,一部分省队,个别可能是地、市队,“放开一片”主要是走向主战场,走向产业化、走向社会。放一部分国家队、大部分省队、基本全部的地区队。这个“放”,不是放手不管,而是让他们主要进入主战场,主要是占领技术市场。

“稳、放”的方针不仅在农业科研单位,在推广部门,甚至农业院校也一样要贯彻。推广部门要稳住服务的一面,同时也有要放开,根据推广法,根据需要和可能办实体,搞经营的一面;农业院校的科研队伍要稳住基础、高新技术,同时也要放开为当前生产直接服务的一部分专业和人才。

“放”和“稳”的辩证关系,实际上是“以稳促放,以放保稳”。开发是为了反哺科研,建立一个良性的循环。

三、贯彻“稳、放”方针的一些具体问题

1、在观念上对“稳、放”要有正确的认识。“稳、放”方针的贯彻是大势所趋,反映事物的本质和发展要求,是我们的现实,不是哪一个为解决当前的困境所采取的暂时措施。

改革是社会发展,同时也是科技发展本身的要求,要符合科学的规律。应把这改革看成是促进科技本身的进步。现在我们人多力量很分散,搞不出成果。有的单位只有七、八个人,研究出来的成果水平很高;但有的几十人的研究所,都分成小摊摊,人很分散,反而没有出大成果,这样的例子很多。

农业从总体上效益很低,又是以社会效益为主的部门。大家都说,农业科研总体上要稳,可以预期,将来我们在稳定的比重上肯定比工业或其它行业要高。但作为农业部门本身,绝不能等、靠,而要争取主动,做好分流。

“稳”与“放”本身不存在高低贵贱之分。切不要认为稳定的是高级的,放开的是低级的,是甩包袱的。实际上“稳”和“放”都是为了人尽其才。

我们应该把它作为一个机遇,积极地改革、重组我们的科研队伍,更好地适应国家的需要。

2、在“稳、放”目标上,从总体上通过“稳、放”应做到:机构轻型化;队伍精干化;专业特色化(不宜再搞“小而全”、“大而全”的院所);成果产业化;发展集团化;运行机制高效化。

总的说,稳,不能和经济脱节;放,要不散不乱。“稳”和“放”都要有好的带头人,都要努力做到人尽其才。

3、作为科研单位,一是置身于统一体系,寻准自己位置。一院、一所实行两制、三制,根据中央的方针,确定恰当的比例。像中国农科院提出333比例,有的省院提244等等。一取决于任务和地位,二取决于投入,三取决于人才的素质。二是应该有个宏观的设想,但在贯彻中要既坚持解放思想,同时一定要实事求是。三是应该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按小平同志讲的:胆子要大,步子要稳。要尊重院所长和科技人员自愿。

实际上现在有许多地方科研院所已经开始行动了。例如有一个省级农林科学院已经有40%职工工资奖金完全取消,30%只发工资,不发奖金,30%全包。院机关从152人减为62人,进一步减到50人(院总数1000多人);有的省院提科研是立院之本,开发是强院之路;有的把院行政人员和公司搞成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弱化行政。现在有很多院所人均创收已达到一万元,有的已经用创收返还科研。除了奖金、生活问题以外,已经建立院所长基金反哺科研。许多院、所组织大批人员分流到当地农业技术综合开发、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等工程中,通过技术组装配套,建立示范基地等方式活跃在主战场上。

所以,虽然“稳、放”方针贯彻起来难度很大,要认真把握政策,步子既要积极,又要稳妥,但是应该树立信心。因为,国家有具体的方针政策;各级党委和社会有了共识,加强了对科技工作的领导;已经有了先行经验;科研人员对改革的承受能力比十年前大有提高;作为农业部党组,对科技非常重视,在创造条件,促进改革,促进发展。

4、作为行政主管部门,一要统筹规划,做好指导服务。农业部不但重点要考虑部属作为国家队的科研院所,同时从全国农业系统,也要掌握全局,传播经验,逐步规范。二要做好评估,推动改革。1992年对全国农业科研单位做了一次评估,起了很大作用。通过评估,科研单位能够认识自身的优势、效能和不足,从而明确改革的方向。既对科研单位自身,也提供各级领导在总体布局上指导的参考。三要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努力创造多渠道增加投入的机制,多方位促进科技单位与企业的联合,多形式激励攻关成果及其有效转化。同时在政策、法规上要创造良好环境,如尽快制订品种保护法,完善有关开发和产业的方针政策,促进平等,公平进入市场等等,使得分流队伍既能充分发挥他们的才智,同时总体上又有利于提高科技水平、科技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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