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维埃人民共和国”和“民主共和国”口号的比较分析_苏维埃论文

“苏维埃人民共和国”和“民主共和国”口号的比较分析_苏维埃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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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D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5478(2007)02-0004-04

“苏维埃人民共和国”与“民主共和国”是中国共产党在民族危机严重的特定历史时刻考虑国家前途与命运的思想活动的反映,代表着中国共产党建国思想发展史上的两个小阶段。“苏维埃人民共和国”的主张,首先见之于1935年12月的瓦窑堡会议决议:“苏维埃工农共和国及其中央政府宣告,把自己改变为苏维埃人民共和国,把自己的政策,即苏维埃工农共和国的政策的许多部分,改变到更加适合反对日本帝国主义变中国为殖民地的情况。”两天之后,毛泽东在瓦窑堡党的活动分子会议上以《论反对日本帝国主义的策略》的报告,对提出人民共和国的出发点以及人民共和国的阶级构成、国家性质、基本任务及若干政策作了解释性说明。但仅仅时隔半年,毛泽东即在1936年7月16日同美国记者斯诺的谈话中首次提到了建立民主共和国的要求。[1] (P404)8月25日,由他起草的《中国共产党致中国国民党书》郑重宣告:“赞助建立全中国统一的民主共和国,赞助召集由普选权选举出来的国会”;苏维埃区域愿“成为全中国统一的民主共和国的一个组成部分,苏区人民的代表将参加全中国的国会,并在苏区实行与全中国一样的民主制度”。9月,中共中央在《关于逼蒋抗日问题的指示》、《关于抗日救亡运动的新形势与民主共和国的决议》等文献中,重申致国民党书的基本观点,并在关于民主共和国的决议中,从抗日与民主两个角度强调提出建立民主共和国口号的必要。由于这两种主张前后相继以及前者向后者的过渡很快,人们常常将其一并论之,且与苏维埃工农共和国进行比较。也就是说,以苏维埃工农共和国为参照体,来评价人民共和国与民主共和国主张的转变程度。传统观点认为,中国共产党采取逼蒋抗日政策后,估计人民共和国这个口号不会为蒋介石集团所接受,遂改用了民主共和国口号,因而民主共和国与人民共和国这两个口号形式上虽有不同,实质上却是一致的。笔者以为这种观点尚有讨论的余地,理由如下:

一、从外在形式上看,人民共和国仍带有“苏维埃”的名义,民主共和国则没有这样的名分

如前文所述,瓦窑堡会议决议提出,为了使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得到更加广大的与强有力的基础,苏维埃工农共和国及其中央政府宣告,把自己改变为苏维埃人民共和国。由这一正式提出人民共和国的文献可知,从“苏维埃工农共和国”更名为“苏维埃人民共和国”,是中国共产党在苏维埃区域的一次自我改变自我调整,而且人民共和国在名称上依旧留有“苏维埃”的前缀。与之相比,中国共产党在国共关系得到一定程度改善、正在酝酿第二次合作的过程中表示赞助的民主共和国将是“全中国统一的民主共和国”,是不再缀有“苏维埃”之名的民主共和国,原有苏维埃区域也将成为这种民主共和国的组成部分。两相对比,至少从形式上看,前者虽然跨出了突破典型的苏维埃共和国模式的第一步,却还清晰可见苏维埃共和国的痕迹,后者则不再张扬苏维埃的旗帜。

笔者也注意到,在收入《毛泽东选集》的《论反对日本帝国主义的策略》一文中,“人民共和国”之前并未缀有“苏维埃”一词,不仅如此,文中在提及“工农共和国”时也同样没有冠以“苏维埃”之名。而查阅毛泽东这篇报告最初发表时的版本,实际上使用了“苏维埃人民共和国”的表述。[2] 可以解释的理由是,建国后编辑《毛泽东选集》时,根据毛泽东在1948年9月政治局会议上对照搬苏维埃名词的批评,凡入选著作中出现的“苏维埃”字样均作了改动,“苏维埃工农共和国”与“苏维埃人民共和国”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去掉了“苏维埃”三个字。[3] (P119)此外,以毛泽东个人的文论与瓦窑堡会议的正式决议相比,后者无疑更能够反映中国共产党的集体共识。因此,收入《毛泽东选集》的报告与瓦窑堡会议决议的文字差别,并不影响我们得出人民共和国与民主共和国在名分上不同的结论。

二、从相对于工农共和国的调整幅度看,人民共和国的提出基本上属于苏维埃区域的自我政策调整,而关于民主共和国的设想中却还包括制度性调整

由工农共和国改变而来的人民共和国的确有了较大变化,但这种变化与改换名称的留有尾巴、不大彻底相一致,并没有改变与国民党政权的对立,也并没有取消苏维埃制度,只不过是“在苏维埃政策上实行部分的改变”,[4] (P17)而且是明显不利于扩大、巩固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那部分政策的改变。例如,改变了工农共和国对小资产阶级态度暧昧、政策含糊的现象,明确规定给知识分子、自由职业者和小商人小企业主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改变了工农共和国在政治上将资产阶级作为对立面、经济上也最大限度地抑制资本发展的政策取向,要求缓和劳资关系、保护和帮助民族工商业的发展;改变了工农共和国地主不分田、富农分坏田这种比较极端的土地政策,在没收地主的土地、财产之后给其生活份地及必需的生产工具和生活资料,不没收富农在封建剥削之外的土地、财产。然而,与设想中的民主共和国相比,人民共和国的政策调整不能说彻底,尽管重新包容了工农共和国时期被错误地加以排斥的某些社会阶级和阶层,但政权机构的苏维埃性质还没有发生实质性变化,人民共和国仍旧是一个完全独立的政治、经济、军事实体,而且共产党人主观上仍旧希望以有限度的局部政策的调整,来继续“更充分的表明苏维埃自己不但是代表工人农民的,而且是代表中华民族的”。[5] (P610)此可谓更名而未改制,只有政策的调整而不涉及制度的改变。显然,人民共和国与工农共和国并没有实质上的差异,而希望以苏维埃制度团聚各抗日阶级和阶层的想法也是不实际的。

真正意义上的更名改制,是从中国共产党根据民族矛盾和国内阶级矛盾在政治比重上的变化而力图改变国共两个政权的敌对状态开始的。中国共产党只能影响而无法控制国民党的政策动向,改变两个政权的对立只有从自身做起。在原苏维埃区域取消苏维埃政府和苏维埃制度,实行“从苏维埃制度到民主共和制度的转变”,[6] (P216)例如把苏维埃工农民主专政制度改为一般的抗日民主政治制度,把工农兵代表会议的阶级选举制改为参议会的普选制,停止实行没收土地的制度而准备用立法或其他适当方法解决土地问题,并且表示愿意接受国民政府的领导等,都是在关于民主共和国的构想以及局部实践中完成的,而且也不是仅仅以政策变化所能解释的。换言之,相对于更名之后的人民共和国基本上只有政策调整而言,关于民主共和国的设想中还有若干制度性规定和调整。毛泽东曾评论说,中国共产党致中国国民党书“是我们新的宣言,包括了民主共和国、民主国会与民主政府等新的内容。”[1] (P438)一则肯定了这封信的重要作用,二则提示了民主共和国主张是这封信的核心内容,三则间接说明了中国共产党此次的改变不仅涉及政策而且涉及政治制度。毛泽东在1937年国民党五届三中全会召开之前还提出:对国民党三中全会应有表示,这次表示应有新内容,应说明不是人民阵线而是民族阵线;我们现在申明不待民主共和国成立就愿意成为统一的区域,一种是民族革命政府,一种是人民革命政府,我们苏区是人民革命政府,我们是特别的,但应归他管。[7] (P645)这种关于民族阵线、民族革命政府与人民阵线、人民革命政府区别与联系的说明,表明了中国共产党所辖区域既要在民主共和国中保持相对独立,又将以“民主共和国的下层建筑与雏形”自居,[6] (P682)不再像苏维埃时期那样与国民党中央政权对峙。在这个意义上,中国共产党的主张有了实质性调整。也就是说,中国共产党的统辖区域虽然不可能完全同化于设想中的民主共和国(至少在人民军队与边区政权的领导问题上),但作为全国统一的民主共和国的一部分,在某些方面作制度性调整是无可置疑的。

三、从国家口号改变的性质看,人民共和国的提出基本上属于策略性转变,民主共和国主张则超出了策略转变的意义

“苏维埃人民共和国”口号的提出,是中共中央在刚刚结束长征、喘息未定之时,面对严重的民族危机作出的反应,从建立什么国家这个角度来看,还不能说是深思熟虑的。这一口号从一开始提出到几个月后被替代,目的性始终很强也很单一,那就是促成、扩大与巩固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使统一战线拥有更广大更深厚的阶级基础;而对作为国家口号本身所应该蕴含的实际内容则缺乏明晰的整体构思,关于机构设置、决策方式与运作程序等一般建立国家必须回答的问题也鲜有议论,酝酿与存续时间的短暂亦限制了中国共产党适应民族革命的要求来勾画人民共和国的基本面貌。客观地说,这一国家口号没有足够丰富的内涵,促成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政治功利性使其更多地表现为一种特定背景下的应变策略,或者说作为统一战线策略的成分居多,而缺少真正意义上的立国方案、建国纲领的意味。由此,就不难理解中国共产党在人民共和国口号下多有政策的调整却少有制度的设计,而一当感觉到这一口号尚不足以争取英美派大资产阶级在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中的合作,就很快以民主共和国主张代替,存续时间的短暂亦从一个侧面佐证了它的策略意义。“苏维埃人民共和国”这种称谓,也表明中国共产党尚没有从根本上放弃对苏维埃制度的主张。

与此相比,中国共产党关于民主共和国的思考更为全面和具体。因为此时的“共产党不仅诚意在抗战阶段中与国民党并肩携手地共同救国,而且决心在抗战胜利后与国民党和衷共济地共同建国”,[6] (P412)“不但要在抗日问题上与国民党合作,而且要在实现三民主义建立新中国上同国民党合作。因此这是一个长期的几十年的合作,而不是一时期的合作或玩弄手腕。”[8] (P53)这就意味着,民主共和国的设想在共产党人的观念中事关建立新中国的长期打算,不能不潜心思考。无疑,民主共和国最初也是作为“团结一切民主分子实行真正抗日救国的最好方策”[9] (P63)提出来的,但中国共产党的初衷不止于此。在中共中央1936年9月关于民主共和国的决议中,借以论证民主共和国提出的必要性最为重要的理由,就“因为这是团结一切抗日力量来保障中国领土完整和预防中国人民遭受亡国灭种的惨祸的最好方法,而且这也是从广大的人民的民主要求产生出来的最适当的统一战线的口号。是较之一部分领土上的苏维埃制度在地域上更普及的民主,较之全中国主要地区上国民党的一党专政大大进步的政治制度,因此便更能保障抗日战争的普遍发动与彻底胜利。”显然,中国共产党确定民主共和国方策,一方面是着眼于其为避免亡国灭种惨祸、保障抗日民族战争发动与胜利的“最好方法”,另一方面系出于在中国更大地域内普及民主政治制度的深远考虑,而且互为因果。民主共和国被定位为一种相对稳定的、能够伴随民主革命若干个阶段的国家目标模式,① 其国家性质、政治格局、基本制度、纲领政策、发展趋向等也越来越多地被共产党人所关注。可以说,民主共和国设想属于中国共产党相对完整的建国方案之一,其政权组织方式、施政纲领以及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都与苏维埃式共和国有比较大的差别,因而放弃苏维埃制度、提出民主共和国口号是一种具有战略意义的转变。之所以认为两个国家口号形式上不同实质上一致,恐怕是单纯从统一战线策略的角度来考虑问题所致,忽略了民主共和国作为国家方案的意义;而实际上,关于民主共和国的思考把民族革命的现实与民主革命的前途联系了起来,谋求建立民主政治体制的民主革命与抵御外来侵略的民族革命在这里找到了最佳结合点,因而可以确认其抗战建国纲领与战后建国方略的双重性质。

四,从国家设想的实际内容看,人民共和国以共产党为领导、工人农民为主体,民主共和国则是一切抗日阶级联盟的资产阶级民主国家

中国共产党一向认为工人、农民以及小资产阶级是国家的基本力量,这不仅因为他们占中国人口的大多数,而且因为他们的政治取向。在这种一以贯之的思想指导下,人民共和国的政府依旧“以工农为主体,同时容纳其他反帝国主义反封建势力的阶级”,工人农民作为人民共和国的基本群众,“给”城市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及其他拥护反帝反封建纲领的人们在政府中说话做事的权利,“给”他们以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而共产党在这个政府中的领导和活动也可以保证其他阶级“进来”不会有危及工人农民利益和地位的危险。[10] (P159-160)这种“给”权、许“进”的口吻,如实地表达了共产党人继续主导人民共和国的基本立场,也再一次说明人民共和国的阶级基础虽较工农共和国扩大了,但其苏维埃国家的性质或体制没有实质性的改变也不可能改变。

然而,以工农为主体、同时容纳其他民族民主革命参加者的思路,在民主共和国的设想中有了一些重要变化。毛泽东先是在1936年9月的政治局会议上提出,民主共和国是资产阶级性质的,但不是国民党所说的西方现代国家,它是有资产阶级参加的工人农民的国家;[7] (P580)继而在次年10月同英国记者贝特兰的谈话中又更改为:它“不是一个阶级的国家和政府,而是排除汉奸卖国贼在外的一切抗日阶级互相联盟的国家和政府,其中必须包括工人、农民及其他小资产阶级在内。”[11] (P382-383)从国共合作尚未形成时要求建立“有资产阶级参加的工人农民国家”,到合作抗日局面实现后提出民主共和国“必须包括工人、农民及其他小资产阶级在内”,这中间遣词造句的细微变化意味深长,内在的差别是能够体会到的。如果说,人民共和国在开始包容民族资产阶级、富农等中间阶级的同时,对大地主大资产阶级的权利还予以限制,那么,在主张昔日敌对阶级之间实现“民主共和”的国家方案中,这种阶级的限制已不复存在,唯一的限制是政治上的抗日与否。事实上,人民共和国口号之所以向民主共和国口号转变,中国共产党的确考虑到了蒋介石集团能否接受的问题,而“人民”概念本身的涵义也是不应该忽略的因素。在中国共产党的理论体系中,“人民”一词有过范围大小不同的指向,但通常包括工人、农民、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这四个阶级在内,既然如此,以“人民”标示的共和国显然无法将英美派大资产阶级包容进去,而改用民主共和国的称谓,可以在理论上比较顺当地解决这一问题。毛泽东就曾说过,人民共和国“同帝国主义的走狗豪绅买办阶级是处在正相反对的地位,它不把那些成分放在所谓人民之列”。[11] (P158)将作为人民共和国敌对势力的地主买办阶级有条件地纳入民主共和国,可谓指导思想上的重大变化。再者,积历史之经验,观国民党以往之表现,中国共产党相信自己的政治领导是民主共和国实现的前提之一,但出于方方面面的考虑,此时没有对民主共和国的领导权提出明确的要求,而是主动表示自己将处于“赞助”地位,所要求的只是在根据地内和人民军队中的领导权,以及在国共关系中政治上组织上的独立性和批评的自由。[11] (P258)

除此之外,中国共产党设想的民主共和国是一个具有新元素的资产阶级民主主义性质的国家,其施政纲领是国民党一大加以诠释的三民主义,实行一般资产阶级国家所要求的普选制、议会制和多党制,这是人民共和国所不具有的实际内容。

综上所述,苏维埃人民共和国与民主共和国不仅在形式上而且在内容、实质上都有关键性的差异。或许可以说,前者是苏维埃共和国设计图上的大幅度修改,后者是另行草就的独立的国家设计;前者仍旧高举着苏维埃的旗帜,后者则在奉行共产主义的同时重新举起孙中山三民主义的旗帜;前者旨在建立人民阵线,后者则谋求组建民族阵线;前者是一个转瞬即逝的思想火花,后者已经是一个相对完整的国家设想了。

注释:

①中共中央关于民主共和国的决议提出,在为民主共和国而斗争的过程中,应该使这个民主共和国从实行抗日救国十大纲领开始,一直到中国民主革命的基本任务彻底完成。毛泽东在1937年5月党的全国代表会议上也指出:民主革命中将有几个发展阶段,都在民主共和国口号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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