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所有制关系与阶级阶层关系的变化,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关系论文,所有制论文,阶层论文,阶级论文,论我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关系发生的深刻变化
中国的改革开放如果从1978年12月召开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算起,到现在已经23年了,如果从在这之前的中央工作会议和邓小平同志所作的《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讲话算起,到如今快24个年头了。
改革开放对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引起的变化是多方面的,也是极为深刻的。这方面的情况谁都可以说出很多、很多。但最为深刻、最为关键的变化,主要是这样两点。一是经济体制的变化,中国已经由指令式的计划经济转向主要由市场来配置资源的市场经济。尽管人们对现在是否建立起市场经济有不同看法。例如美国还不承认我国是市场经济国家,而西欧许多国家则承认我们是市场经济国家。我本人在一年多前也讲过不能说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建立起来了,只能说市场经济的框架初步建立起来了。但市场经济取向改革不可逆转,特别是中国加入WTO以后,这种改革还得加快才行。像国企改革,金融体制改革,政府职能的转换,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等等,已经到了只能加快、不能再拖的地步了。也许再有十年八年,中国的市场经济体制才会真正确立并且有所完善。政治体制的改革,恐怕也要有所行动了。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影响到十几亿人民生产、生活、学习、教育科研等诸多方面关系的变化,影响到中国对外关系的变化,更影响到我们祖国的未来。所以说这种变化是重要的、深刻的、长远的。
二是所有制关系的变化,特别是所有制结构的变化。这也是极为深刻的,而且是带有根本性的,因为所有制关系是一切经济关系、社会关系的基础。包括经济体制的变革,同所有制关系的变革是分不开的。没有所有制关系的变革,新的经济体制是建立不起来的。
那么,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所有制关系发生了一些什么变化呢?主要有以下六点:
1.对于原来的公有制,包括国家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进行了多种改革的探索,取得了可喜的成效。特别是在农村,否定人民公社体制,推行家庭承包,使农民获得了经营自主权的择业自由,然后发展专业合作社、乡镇企业等等,释放出巨大的生产力,第一次解决了我国13亿人口的吃饭穿衣问题,成效突出,举世公认。城市对于国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的改革,推行权力下放,经营者承包,股份制改造,砸“三铁”,劳动合同制,扭亏增盈等等,也取得了一系列成绩。这方面的改革尽管从总体上说,还不能认为已取得突破性进展,但它们在国家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企业与职工关系方面与改革前大不相同了。企业开始面向市场了,政企不分、统负盈亏的局面开始在打破。进一步改革的方向是建立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明晰产权,使所有者到位,使企业办成真正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成为法人实体。同时它们在全部社会经济中的比重大大下降,早已不再是公有制的一统天下了。
2.在公有制经济的身旁和缝隙中发展了一大批非公有制经济。非公有制即私有制。在我国情况下,主要包括这样三部分:个体工商户;有雇佣劳动关系的私人投资企业;外资经济。私人投资企业即私营企业,它代表了较个体户更高的生产力,到去年底已发展176万户,从业人员两千多万人。这些都是在改革开放的形势下重新出现并发展起来的。而且发展很快,成绩也最突出。它们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到1997年召开十五大时,官方公布的数字为24.2%。实际到现在,在工业中,按资产说,国有工业仍占2/3,民私营经济只占1/3;而按产值说,包括合作制、个私经济在内的民营经济已经占到了2/3。在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等第三产业,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的比重到2000年底已占到82.6%。在我国经济每年增长的份额中,主要是依靠这部分经济。外商投资企业到现在已经有二、三十万户。它们都是彻底面向国内国外市场的,并且经营机制灵活,技术含量相对较高。所以这部分经济总起来说是我国经济新的增长点,活力源,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3.在改革开放的形势下,由一部分科技人员从原来的公有制企业、科研单位、机关、学校等分离出来,自筹资金,自由组合,创办而成的民营科技企业,像北京中关村海淀一条街的企业,大都属于这种类型,如联想、四通、用友、北大方正、清华紫光,等等,既不是原来意义上的国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也不是纯粹的私有制,但都采取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全新的经营方式。人员素质高,科技含量高,经营机制灵活,紧跟世界潮流,因而发展很快。它们中有些已经在海外上市,进行了二次、三次创业,进行股份制改造。这类企业现在在全国已经有近10万户,在北京每年的经济增长中,它们所占的份额越来越大。
4.随着市场经济改革的推进和所有制改革的深化,我国还发展起一大批混合所有制经济。混合所有制这个概念,按我的定义,即是打破原来基本所有制界限,而在它们的基础上,重新发展起来的各种基本所有制之间的联系、合作、结合和溶合。而且这种结合和溶合还可以不断地分化、渗透下去。一般采取入股参股的办法,当然也有的是直接合并和合作。这种混合所有制,最早是在80年代初主要由国有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的联合,当时统称为经济联合体或国合企业,以及因引进外资而发展起来的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到80年代中后期以后,因为提出了股份制的试验,主要是股份制企业的发展。十五大报告在肯定混合所有制这个概念时,特别强调了股份制,指出股份制是不同所有者的联合,股份制的性质,主要看谁在控股,并且指出股份制可以成为公有制的实现形式。这种股份制企业现在在我国已经很多了。光是上市的,就有1200多家,而且都是大中型企业。没有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就更多。再就是真正的合作制和80年代末、90年代初出现的几百万户股份合作制企业,它们也是混合所有制。包括职工持股的国有企业,也不是原来意义上的国有企业了。混合所有制的优点,不仅在于打破了各种所有制之间的界限,可以实现优势互补,而且在于开辟了多种投资来源。它更适宜于市场经济下资本流动起来才能更好地配置资源的特点和要求,因此它的发展前景是无限的。
5.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我国还出现了一系列公有制的新形式,或者说公有制的实现形式。例如社团所有制(80年代我把它们称为社会主义集团所有制),社区所有制,基金会所有制等等。社团所有制指联社投资办企业,工会组织办企业(据全国总工会事业部的同志告我,现在工会办企业达4万多户),妇联和共青团组织办企业,国有企业办的劳服企业(劳服企业现在全国也有几万户,有的规模还很大),到现在已经是一个庞大的数字了。社区所有制指城市街道办企业,农村乡镇企业中由乡政府、镇政府以及村民委员会投资办的企业,数量也不少。经过20多年的发展,在乡镇企业中,它们中有的已经发展成为企业集团了。基金会所有制,指由各种社会基金办的企业,例如残疾人基金办的企业,这类企业现在还不多,但发展的前景可观。上述三类企业,目前还都采用老概念,一律登记为集体企业。实际它们与老集体经济根本不同,老集体的产权是不清晰的,而这部分经济的产权关系是清晰的;老集体是按国有制的模式办的,企业上面都有一个政府主管部门,而这部分企业的上面虽有一个或几个投资者,但投资者不是国家,基本上不存在政企不分的问题。将来它们都应当从集体所有制的概念中分离出来,还其本来面目。它们的出现和发展,实际是扩大了公有制,而不是缩小了公有制。
6.由于以上五个方面的所有制关系的变化,其结果,必然引起我国所有制结构的根本性变化。改革开放前我国是公有制的一统天下。私有制一律在消灭之列,根本不允许存在。而公有制本身,除了国有制以外,就是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体人民都必须容纳在这两种所有制之内。而集体所有制因按照国有制模式进行管理,准备“升级”、“穷过渡”,所以也办成了准国有制,或者叫“二国营”。两种公有制无异于一种。这20多年中通过改革我们确实是发展了非国有制、非公有制,出现了多种所有制、多种经营形式共同发展的大好局面。十五大报告和新修改的宪法,把公有制为主体,多种公有制共同发展,定义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是符合实际的。我的看法,不仅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这样,整个社会主义时期都必然是这样。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促进生产力的发展,才能有真正的竞争,才能实现邓小平同志所说的: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发展生产力。当然,所有制结构的内涵,各种所有制之间的比重,作用大小,具体形式,以后也还要变化,并不是到此为止了,定型了。但公有、私有并存的这个基本事实恐怕不会变动的了。中国绝不能再搞公有制一统天下的格局了,也不能再搞那种统收统支的公有制形式了。
随着整个经济体制的变化,随着所有制关系的变化,劳动组织、分配关系以至人们的思想观念等也在变化。例如现在人们已不再说公有制、按劳分配、计划经济是社会主义的基本特征了,而在探索如何表述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不进则退,我们的思想认识要与时俱进嘛!
二、阶级阶层关系主要随所有制关系的变化而变化
这是本文要论述的重点,有以下四个问题要谈。
1.所有制关系的变化,必然引起阶级、阶层关系的变化。这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古今中外,概莫例外。
列宁在《伟大的创举》中指出:“所谓阶级,就是这样一些大的集团,这些集团在历史上一定社会生产体系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对生产资料的关系(这种关系大部分是在法律上明文规定了的)不同,在社会劳动组织中所起的作用不同,因而领得自己所支配的那部分社会财富的方式和多寡也不同。所谓阶级,就是这样一些集团,由于它们在一定社会经济结构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其中一个集团能够占有另一个集团的劳动。”(《列宁选集》第4卷第10~11页)这就是说,阶级是由人们在社会生产关系中的地位、作用的不同而引起的。随着生产关系、所有制结构的变化,阶级关系必然发生变化。
我还认为,随着所有制关系的变化除了引起阶级关系的变化而外,还可以引起阶级内部阶层关系的变化。如果说阶级关系的变化是深刻的,基本的,那末,阶层关系的变化则是细微的,也是不可忽视的。二者密切不可分割。
不仅如此,随着阶级阶层关系的变化,由于获取政治权力的阶级或阶层在经济问题上可以采取不同的政策,反过来还会引起所有制关系的不同变化。这就是所谓的作用与反作用的关系。但任何权力和意志,都得遵从客观经济规律。否则便是徒劳的,甚至会造成恶果。
2.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阶级阶层关系的三次重大变化。
新中国成立前中国社会的阶级阶层关系,毛泽东同志在1926年3月所作的《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中已经作了精辟的论述,这里就不评论了。这里只讲新中国成立以来的三次重大变化。
第一次重大变化是:随着人民革命战争的推进和彻底胜利,我们陆续没收和取缔了官僚买办资产阶级的资产和帝国主义在华财产,使之变成为国有资产。这个过程,大体上在1949年前后就基本上完成了。加上50年代初进行的民主改革运动,在国有企业中取缔了把头、那摩温等制度,从此中国大陆就不存在官僚买办资产阶级和帝国主义势力了。再就是随着土地制度改革的胜利,使得广大农民分得了自有的一份土地,也使得封建地主阶级和富农阶级(即农村中的农业资本家)作为剥削阶级彻底消灭了,不存在了。这个重大的变化是要充分肯定的。这以后大陆中国的经济关系如《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所说,为“国营经济、合作社经济、农民和手工业者的个体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和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基本的阶级为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即五种经济成份、四个阶级。知识分子阶层分属于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有一小部分则早已成为无产阶级的先进分子,即工人阶级了。
第二次重大变化是三大改造。即对个体农民、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这三方面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它开始于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制定和贯彻。1953年6月15日,毛泽东同志在政治局会议上作了比较完整的表述。1953年12月中共中央批准的《关于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学习和宣传提纲》中指出,“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党在这个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对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的实质,就是使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所有制成为我国国家和社会的唯一的经济基础。”原来公布时说15年左右基本完成,实际由于采取了急风暴雨式的政治运动的办法,由于1955年批判了所谓“小脚女人”的右倾机会主义,进展很快,大体上只用了3年左右的时间就基本上完成了。紧接着就宣布中国进入了社会主义社会。具体过程、步骤、形式写起来很长,大家也都知道,恕我省略。总之,通过三大改造,即把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生产资料私有制彻底消灭了。使整个社会在生产资料所有制方面,全部改造为公有制。公有制包括两种基本形式——社会主义国家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以后,又“趁热打铁”,在农村通过变所谓的初级社为高级社,又变为人民公社,在城镇则通过整顿、合并、升级、过渡等,使产权关系清晰的合作制一律变为“二国有”式的集体制。加上集体所有制要学习所谓的全民所有制的管理模式,企业上面都要有一个政府主管部门把它管起来,因而口头上说的两种公有制实际上无异于一种。
随着“三大改造”运动的基本完成,它在我国阶级阶层关系方面引起的变化,就是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作为一个有一定资产的阶级在我国彻底消灭了。我国社会只剩下两个劳动阶级: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工人和职员如列宁所说,一律是社会主义国家的雇员;农民阶级则成了自食其力的劳动者,集体经济组织的社员。而原来的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的成员,他们或者是进入国有企业,接受改造,成了普通职工,管理人员,或者是进入集体企业,成了社员,一律要接受改造。原来的地主、富农分子,成了二等公民,在集体经济组织监督劳动。这样,从理论上说,我国就从有阶级社会进入了无阶级社会。这种变化当然更加深刻和彻底。
现在人们对这种变化是有不同看法的。主要是对“三大改造”这种变革,有没有一个搞得过早过急的问题,应不应当那样搞,搞了好还是不搞好?应当怎么看?
表面上看,在“三大改造”刚刚完成的时候,人们的认识似乎都是完全肯定和高度评价的。至少在公开的出版物上没有不同意见。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历史的检验,特别是随着“实践是检验真理标准”的思想的确立,不同意见就开始出现了。80年代初《中共中央关于建国以来若干历史问题的决定》,就已经表明同当初的看法有所不同了。用一句话来说,《决定》中的看法是,急于求成,搞得早了、粗了、过头了,遗留了一系列问题。但基本肯定。这种评价是在只有20多年反面教训的情况下作出的,而且是被许多人接受的情况下作出的,一定的程度上为妥协的产物。当时还没有改革开放的正面经验,许多问题还看得不够清楚。现在情况不同了,特别是有了对公有制经济的改革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实践时,把现实与历史联系起来思考,人们对那段历史的看法,必然会有进一步的认识。胡绳同志前几年发表的文章很值得重视。拿我自己来说,我对“三大改造”的看法尽管在方向上还要肯定,但是在做法上、作用上,基本上采取了否定的态度。就是说,如果不那么搞,让其按照经济规律自然地变化,不仅我国照样可以进入社会主义社会,因为当时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明显地快于非公有制经济,而且不经过那样的折腾,我国生产力的发展肯定比现在还要高,还要好。这里不展开讲了,以后有机会时单独讨论。
第三次重大的变化是改革开放以来的变化。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所有制关系的变化我们已经在第一部分讲过了,带有纠偏的性质。所以这里只谈所有制关系变化引起的阶级阶层关系的变化。主要有以下三个重大变化。
一是在农村,由于家庭承包经营,农户成了经营主体,农民经营的自主权扩大了,他们开始有了自己的生产资料。生产资料不仅包括犁耙锄头等小型的农具,而且包括拖拉机、牲畜、渔船、汽车等等。当然,这些生产资料的占有是不等的,有的多些,有的少些,但是都是私有的,农民成了生产资料的所有者。有的还变成了兼业户和专业户,所以可以认为农民在一定程度上恢复为个体经济,成了小资产阶级。他们同“三大改造”前的不同点是,那时他们不是集体经济的社员,现在他们大部分还保留了集体经济组织的社员身份,作为主要生产资料的土地仍为集体所有。在城市,由于就业方针的改变,允许人们自谋职业和组织起来就业,鼓励和支持个体工商户的发展,在70年代末和80年代初,个体工商户发展很快,形成为一个独立的经济成份。这样,城市的加上农村的,个体工商户到现在已达2500多万户,从业人员5000多万。这样,我国现阶段就重新出现了小资产阶级。它们主要由两部分人组成:仍然是集体经济成员的农业家庭经营户,以及个体工商户。他们基本上是自食其力的劳动者,大部分人收入不高(少数个体工商户要高些),但在新体制下,大都摆脱了贫困。
二是中国开始出现了一个中产阶级。这个观点我是思考好久才在今年初的一篇文章中公开讲的。因为国内一直有些人忌讳这些概念: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怎么又出现有产阶级呢?但事实不容回避,出现有产阶级有何不好呢!现在是到非讲不可的时候了。中产阶级是指占有社会财富相对较多的群体。他们不一定都占有生产资料,但占有较多的知识,或能够通过自己的复杂劳动,获得稳定较高的收入。我认为在我国情况下,中产阶级包括企业家、国有和集体企业部分经营者,在外企打工的高工资者,教育系统、研究单位的高工资收入者,以及名演员、名歌唱家、节目主持人,银行保险系统的部分高级职工,以及个体户中部分高收入者,私营企业主。最近看到肖灼基同志一篇文章,他也讲中国出现了一个中产阶级。这个阶级包括六类群体:科技企业家;金融证券行业高级管理人员;外资企业在中国的管理人员;中介机构专业人才;各行各业的专家,如医生;私营企业主。说明我们的见解相同。中产阶级是社会的稳定力量。中产阶级的出现,表明我国社会已经有一部分人提前进入高消费了,也表明依靠消费启动市场更有希望了。
三是我国已经出现了一个资产阶级或资本家阶级。对这个问题,我有一个认识过程。80年代中后期中国重新出现有雇佣劳动关系的私营经济时,我曾写文章说,私营经济的出现,不会产生一个资产阶级。当时所以这样讲,一是为了解除人们的顾虑,一是限定为“有限度的发展”。但是,当有的学者提出质疑时,我立即写文章纠正自己的看法,这篇文章发表在湖南一个杂志上,可以为证。现在,当私营经济获得较高发展,其规模实力早已大大超过50年代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前,就更应该承认中国已出现一个私营企业家阶级、即资产阶级了。我们不应该闭着眼睛不承认这一点。但是在这个问题上,许多研究私营经济的学者不赞成用阶级的概念,只用“私营企业主阶层”的提法。我则认为,如果我们坚持理论的彻底性的话,还是称其为阶级为妥。只是我认为现阶段的私营企业家的身份,不仅是资本家,而且是复杂劳动者,他们创造的价值更大更多。中国的资本家阶级,绝对没有像马克思所说的专“靠剪息票过活”的业主。他们不是企业的董事长,就是企业的总经理或总裁,他们都没有脱离生产过程,都在从事创业、管理、经营、技术劳动。同时,我还认为,不能说,凡私营企业的业主,都是资本家,而能够称为资本家的,只应是那些把资产搞大了的,才能称为资本家,而为数不少的业主,只能称为小业主或中产阶级。中国重新出现一个资产阶级,是我国生产力发展的证明,是好事而不是坏事。他们许多人的政治思想倾向是不错的,例如热心公益事业,拥护党、拥护社会主义,文化层次较高,能够正确处理劳资关系和与社会各方面的关系。
3.知识分子是一个特殊的阶层,其社会属性随依附的阶级而定。
知识分子问题十分重要,又比较复杂。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知识分子是一个特殊的阶层,人类社会各个时期都有知识分子,而知识分子的社会阶级属性,随其所依附的阶级而定。封建地主阶级、资产阶级、无产阶级都有自己的知识分子。知识分子依附哪个阶级,就属于哪个阶级。
知识分子的可贵之处就在于他们有文化,有知识,有学问,思考问题深。知识分子的重要性,正如毛泽东同志在1939年所说,“没有知识分子的参加,革命的胜利是不可能的。”也正因为这样,所以我们党在各个革命斗争时期,都吸引了大批知识分子参加。包括我们党的领导人在内,他们绝大多数也是知识分子。知识分子在革命战争和经济建设中的作用,是极为重要的,功不可没的。但知识分子比工农分子要复杂得多。原因是他们一般不盲从,能独立地思考问题,所以,有的革命导师说他们不坚定,易动摇,在革命的紧急关头未必都能坚持到底。正因为这样,我觉得我们党有时对知识分子是不够信任的,特别是在“左”的思想占指导地位的时候。
不很信任的表现有二。一是在政治运动挨整的对象许多是知识分子。1957年的反右和1959年的反右倾,给成千上万人戴上右派分子和右倾机会主义的帽子,我看大部是知识分子的精华。至于史无前例的“文化大革命”,孙冶方同志称之为“文化反革命”,挨整的所谓大大小小的“走资派”,“党内资产阶级”,“反动学术权威”等等,又哪一个不是有点文化知识的革命干部。正因为知识分子老是挨整挨批,才在知识分子中培养出一批风派、骑墙派,“代代红”派,积极分子派。但这些人也未必保险。因为在有的运动中,整人的人最后也挨了整。这我是有亲身体会的,所以这种知识分子既可恨,又可悲。
二是长期以来不明确宣布知识分子阶层属于工人阶级,只说知识分子要接受工人农民的再教育,改造思想,脱胎换骨。
建国以后中国知识分子队伍,实际由这样三部分人组成:旧社会过来的知识分子,开始时他们占大多数;我们党自己培养教育的知识分子,开始时在全体知识分子中占的数量不是很多,但也不少,随着时间的推移,到50年代末就占多数了;新中国成立后从海外回来参加建设的知识分子,他们在整个知识分子队伍中不是很多,但素质较高,是许多学科的带头人,中坚力量。他们都是爱国的。但是,就是这样一支队伍,经过几年、十几年的学习、教育、思想改造运动,在“三大改造”基本完成以后,也就是阶级消灭以后,迟迟不宣布他们是工人阶级知识分子,还说他们是资产阶级知识分子。60年代初周总理、陈毅副总理在“广州会议”讲话中说,要给知识分子“脱帽加冕”,实际是要脱掉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的帽子,称他们为工人阶级知识分子了。许多知识分子听了,感动得直掉泪。但是这样的讲话,并没有在高层领导通过,在“文化大革命”中甚至一批再批。不仅继续说他们是资产阶级知识分子,而且还加了一顶帽子——臭老九,把他们同地、富、反、坏、右放到一起。只是一般工人农民不这么看,说这些人是“闻着臭,吃着香”,把他们当自己人看待。这是许多下放到农村、工厂的知识分子都有的感受。直到“四人帮”垮台以后,邓小平同志复出,他才在“全国科学大会”上,代表中央,郑重宣告,知识分子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党对知识分子的态度从此才彻底改正过来。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取向的改革的推进,随着所有制改革的深化,特别是随着教育、科研、文化、卫生等等体制改革的进行,我国知识分子的队伍大大扩充了,知识分子的素质有了明显的提高。特别是随着平反摘帽的进行,随着分配体制改革的进行,知识分子的政治待遇、工资报酬、住房条件也有所改善。而他们在建设中的作用,在科研项目上的成绩,也越来越显示出来。小平同志说“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以我之见,科技人员、知识分子、企业家等才是真正的先进生产力的代表。他们在未来的信息时代、知识经济社会应是主力军,他们的地位、作用、待遇,还要大大提高才对。
4.工人阶级本身也随着时代的前进变化。
任何阶级、阶层都不是永恒的,都会随着所有制关系的变化而变化。不仅随着所有制关系的变化而变化,而且随着生产力的变化而变化,随着上层建筑等因素的变化而变化。因为按照马克思的观点,在经济基础、上层建筑等诸因素中,生产力是决定性因素,并且互相影响。任何事物,既有生,就有死,既有发生、发展,就有消亡。尽管无产阶级、工人阶级是历史上最革命的阶级,但它同样随着时代的前进而前进,随着社会的变化而变化。说它是统一的、进步的、革命的阶级一点不错,但说它内部铁板一块,没有阶层之分则是错误的,不符合事实的。像产业工人与非产业工人之分,是不一样的。工人贵族与一般工人也不一样。
从世界范围来说,在无产阶级产生之初,如恩格斯在《英国工人阶级状况》一书中,根据亲身观察和可靠资料所描写的那样,我看用“悲残、痛苦、愚昧、落后”这些词都是可以的,他们不仅没有什么福利,而且没有什么权利,甚至文化都很少。可是现在,由于生产力发展了,经过工人阶级的长期斗争,工人阶级在资本主义制度下的状况,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工人阶级的文化技术素质和生活水平都有了明显的提高。一个半世纪以前那种状况恐怕很难找到了。而且最大的变化,是白领阶层越来越多,蓝领阶层越来越少。而且在工人阶级内部,还出现了贵族阶层,这些人表面上也是“打工的”,但是相对富有,许多时候是替资产阶级说话。再就是随着员工持股制的推行,有许多职工的收入中,不仅有来自依靠打工、赚取工资的收入,也有来自于入股分红部分。以往我们对这种做法一律采取批判态度,说这是资产阶级在收买工人、腐蚀工人阶级队伍的险恶用心,是不对的。实际是工人职员也有自己一份资产了,当然不多,但有利于调动大家的积极性,改善他们的收入。我国的深化企业改革中,也可以采用这种做法。
至于我国工人阶级,在建国以后,其地位、作用、及其内部与外部关系等,也有变化。工人阶级由被剥削、被压迫阶级提升为领导阶级,就是最大的变化。从整体上说,工人阶级由不占有生产资料到以自己国家的名义占有生产资料,也是最大的变化。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不再称自己为无产阶级而称工人阶级是有道理的。但我不赞成全民所有制这个概念,全民事实上不全民,在社会仍然存在阶级、存在多种所有制的情况下,全体人民在生产资料面前是不平等的。我主张以后只说社会主义国家所有制就可以了,国有制的概念非常准确、明确。我国工人阶级这些变化是谁也不能否认的。再就是随着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全体工人阶级的主人是从政治上讲的。经济上讲主人未必准确。生活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工人阶级同农民阶级的联盟进一步巩固。
但是,也有一些变化未必是大家都承认的。例如在“左”的思想指引下,由于搞运动的需要,工人阶级内部出现了一个积极分子阶层,靠吃政治饭的阶层,历次运动就是依靠他们在搞的。这些人进入权力结构之后,有的甚至成了特权阶层。“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全国范围内出现的保皇派与造反派内战,也是工人阶级内部的一种分化。再就是在旧体制下区分的所谓国有职工和集体职工,集体职工分到国有企业,待遇也不一样,长期工和临时工,固定工与农民工(60年代出现困难时就是动员他们回乡的),等等,恐怕也是一种分化。但是这些变化或分化,未必为大家所承认,所以我就不多讲了。如果大家不赞成,我的这一段话可以不算数。
然而改革开放以来由于深化改革的需要,市场经济推进的需要而引起的工人阶级的一些变化,则是必须肯定的。认识不同可以讨论,但不承认不行。什么变化呢?主要有以下四点。
一是随着党的工作的着重点转向经济建设和农村家庭承包推行以后,大批的农民进城,在工人阶级队伍中,涌现出了大批的农民工。这些工人,在沿海地区的民营企业中,在城市建设的建筑施工队伍中,在清洁部门中,这些人甚至成了主体。现在城市中一些脏活、累活、体力活,主要是这部分人干的。他们进入工人阶段队伍,不仅使工人阶级增添了新鲜血液,壮大了实力,而且承担了十分繁重的建设任务。他们对国家建设的贡献是功不可没的。但我不赞成说他们与原来的工人阶级完全融合为一体了。他们的思想、观念、作风、习气,甚至在待遇上,同原来的职工队伍还不一样。社会上对他们也还有种种看法。要同原来的职工队伍完全融为一体,还要有一个过程。
二是随着市场经济改革的需要,随着所有制结构调整的顺利进行,我国工人阶级队伍中开始形成和出现了一个企业家阶层。这个阶层的人数,放宽点说有成千上万,几十万,包括企业的董事长、厂长、经理和主要管理人员。但严格说,并没有这么多。因为许多国有企业的厂长、经理直到现在还不是企业家、经营者,而是官员。只有私营企业的董事长、总裁、总经理这些人才像是真正的企业家,但他们是资方而不是劳方,又不属于工人阶级。中国现在企业家队伍尽管已经开始形成,但因为还没有形成真正的企业家市场,缺乏竞争机制,所以,人数并不很多。如前所说,他们也是先进生产力的代表。社会的进步,依靠企业,而企业要搞好,经济要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得依靠他们。所以,企业家队伍的涌现,企业家阶层进入工人阶级,的确是社会进步的表现。1989年"6·4"以后,曾有人反对说企业家是一个阶层,说这是分裂统一的工人阶级,这种论调太落后了。以我之见,工人阶级队伍中出现一个企业家阶层是一件大好事。中国要有了一大批企业家队伍,中国经济的发展更有希望了。
三是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随着教育事业的发展,在我国工人阶级队伍中,有文化、懂技术、受过正规教育的知识分子越来越多,越来越在各个重要岗位承担领导责任、攻坚责任、创新责任。并且在他们的带动下,使我国工人阶级的整体素质有所提高。应该说,他们是工人阶级中的精英。我国工人阶级的问题,决不能说这部分人多了,而是这部分人还十分不够。今后中国工人阶级队伍整体素质的进一步提高,主要是依靠这部分人的扩大。工人阶级要向科学进军了,大老粗面貌也得改改了。白领增多、蓝领减少是进步现象。我不赞成把一切美好的词句统统戴到工人队伍头上,如大公无私,改革的主力军等等。这个群体也有缺点。大公无私只是少数先进分子,而且少数先进分子也未必能做到无私。能先公后私就不错了。阶级是由人组成的。普通人一般都有私。西方学者在论述这个问题时只要求人们在追求个人利益时不妨害别人利益。工人阶级在今后建设中也要提高自己才好。
四是随着国有企业改革深化,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在原有的工人阶级队伍中,出现了大批的下岗职工。下岗其实就是失业。这是不得已的,必然的。因为在旧体制下,我们采取了“三个人的饭五个人吃”的就业政策,把企业并不需要的人通通安排到国有企业或集体企业。这在旧体制下可以行得通,在新体制下,企业要成为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要提高效益,则行不通了。不仅行不通,还要把多余的人员排挤出来。“排挤”一词用得不一定好,但实际就是这么回事。竞争上岗,必然有竞争下岗。我国工人阶级应当理解这件事,承担这方面的损失和痛苦。特别是对下岗职工来说,因为他们是弱势群体,因下岗而造成的痛苦是实实在在的,值得人们同情和关怀。国家和社会应当对他们以更多的关心和帮助,使他们的新体制下获得重新就业、上岗的机会。我的看法,在新体制下,只要经济发展了,给人们提供的就业岗位必然更多。同时对他们要培训,以提高他们的技术和就业本领。
三、几点基本认识和政策建议
1.综观新中国建国后50多年的历史,特别是所有制变革正反两面的经验教训,中国在相当长的历史阶段必须是公有私有并存,以公有制为主,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实践证明,哪个时候是这样,哪个时候经济就能发展,哪个时候不是这样,例如搞了什么公有制一统天下,哪个时候经济就停滞不前,得不到大的发展(“文化大革命”结束时的一个提法是“把国民经济推到了崩溃的边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取得很大发展,是同我们搞市场经济改革,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实行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分不开的。改革是动力、是手段,发展是结果、是目的。50年代的“三大改造”确实是一个大的失误。党的十五大报告把公有制为主、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定义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完全正确的。但是我还想进一步说,整个社会主义时期都应是这样。私有制和阶级的消亡是一个相当长的历史过程,并且应是一个自然的过程。实行市场经济体制也是一个相当长的历史过程,我们现在还很难设想将来是什么别的体制。而只要市场经济搞下去,就必然要实行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因为它们是同一事情的两个方面。有些同志担心:这不是搞资本主义了嘛!我意,用不着担心。我们建设的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有共产党的领导,我们还坚持公有制为主。怎么就不是社会主义了呢?怎样定义社会主义,可以讨论。但决不能认为计划经济加公有制一统天下,大家一块穷才是社会主义,而实行市场经济加公有制为主、多种经济共同发展,让大家都能富裕起来,就不是社会主义。从根本上说,建设社会主义也可以看成为一种试验。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必然在探索中前进,再前进。
2.我们建设社会主义,应当是人民民主的社会主义,而不是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所批判过的封建的社会主义和其他什么社会主义。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发展,应当把政治体制改革提到日程上来了。现在腐败那么严重,加强惩治力度是对的,但只作被动的惩治是不够的,能惩治得了吗?必须依靠民主制度的改革来治理。简政放权也是对的,但不能把简政放权当作政治体制改革的主要之点。现在流行一种观点,认为腐败是市场经济带来的。不对,世界上实行市场经济的国家很多,但并不都出现那样严重的腐败。这里的关键就在于有无真正的监督,建立起建立不起真正的民主制度。邓小平同志在1980年讲政治体制改革的那些观点,完全可以作为我们进行这种改革的指导思想,治本之道。我们绝不能认为专制独裁才是社会主义。
3.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进行和所有制结构改革的深化,中国必然重新出现阶级和阶层。而阶级、阶层的出现从收入分配来说就是意味着人们收入差距的扩大。这也是必然的,并且是有利于调动人们的积极性和生产发展、社会进步的。再想回到过去那种低水平的平均主义分配绝对不可能了。但收入分配的差距也不是越扩大越好。这里有一个社会承受了、承受不了的问题。何况我们的目标是共同富裕。所以,紧接着必须提出一个如何治理和引导,以及如何改革我们的分配体制问题。改革和治理的原则和方向:一是在分配源头上力求做到明晰化、公开化。要采取一些有力措施保证做到按生产要素分配合理合法。坚决打击贪污、盗窃、行贿、受贿、走私等非法行为,特别是以权谋私的人物。二是在分配环节上开设一些税种,适当遏制收入分配的过分扩大。收入调节税的重点应放在对那些收入过分扩大的人。同时开征遗产税,不要使中国出现不劳而获的阶层。除此之外,还要加快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步伐(这种改革我以为抓得晚了),使大批下岗职工的生活需要有一个基本的保证。基金不够,可以变卖一些国有资产来充实。我们现在的国有资产,本来就是来自于在低工资下的社会扣除。现在变卖补充社保基金,可以视为是来之于民又用之于民,是归还嘛。
4.在党的建设上,我坚决赞成江泽民总书记“七一”讲话的精神,要扩大党的社会基础,允许够条件的私营业主入党,更要吸收够条件的知识分子、科技人员入党。决不能再搞唯成份论。"6·4"风波以后中组部发文件,不允许私营企业主入党,入了的要动员他们退出来,这是极“左”思潮,唯成份论的再现。过去我们党都不搞唯成份论。在战争年代,我们还吸收国民党将领入党,现在居然不允许私营业主入党,对吗?所以,江总书记讲话我认为是一个突破。我记得马克思还说过这样的话:一个阶级如果不能从别的阶级吸收优秀分子,就不能维持自己的统治。现在我们要进入信息时代了,代表先进生产力的是科技人员、知识分子、经营者、企业家。吸收他们中的优秀分子入党,实际是增大了我们党的先进性,跟上时代前进的步伐,有什么不好呢?我建议今后在党的建设上不仅要对其他阶级、阶层中的先进分子开门,而且要加大惩治力度,把那些腐败分子、蜕化变质分子都开除出去。最近看到一则报道,有个地方建立了民主评议党员的制度:凡是群众意见大,认为不够党员资格的党员,统统动员他们退党。这个办法很好。建议完善后推广。
5.阶级、阶层概念,既是经济学概念,也是社会学、政治学概念。它本身是科学的、严密的,是分析社会经济问题必然要使用的概念,回避是不行的。但是很难量化和具体化。而且在我国,由于长期以来“以阶级斗争为纲”,在指导思想上要明确依靠谁、团结谁、联合谁、孤立谁、打击谁,不断地斗、斗、斗,不断地整人,划成份,排左中右的队等等,它们反而成了一个使人反感和惧怕讨厌的概念。因此,我主张今后我们只在研究分析问题时使用这些概念,学术探讨使用这些概念,千万不要在人们的日常交往中、管理中使用。尤其不要在群众中划阶级、定成份。居民户籍登记中、人员填表中也不要采用这些概念。知识分子、企业家、业主这些概念可以用,因为它们属于中性,甚至是好的称呼。我指的是不要直指人家是这个阶级、那个阶级。不要再回到阶级斗争为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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