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亚福利体制研究:何以可能与何以可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东亚论文,能与论文,可为论文,福利论文,体制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东亚福利体制研究的缘起
1990年,艾斯平-安德森(Gosta Esping-Anderson)使用“福利体制”(welfare regime)概念,提出了“福利资本主义的三个世界”①:保守主义、自由主义和社会民主主义的福利体制,从提出至今得到了学术界的强烈回应,引起了广泛的讨论,在近年有关福利制度的研究中,认为存在着一个“东亚群”(cluster),包括日本、韩国、新加坡等国家和台湾、香港地区。学者们起初的研究是试图将东亚福利体制纳入到艾斯平-安德森的三种福利体制类型中,但进一步的研究表明,东亚福利体制是不符合艾斯平-安德森三种体制之中的任何一种,并尝试为其界定与命名。②从目前来看,有关东亚社会保障发展的研究,已成为当今比较社会政策的重要领域之一,而且逐渐与欧洲传统的福利国家研究呈现东、西辉映之势。③
经过多年的积累,东亚福利体制研究已是一个非常国际化的研究领域,已形成了丰硕的成果,其中获得广泛影响的研究成果有许多,如琼斯(C.Jones,1993)提出的“儒教福利国家”④(Confucian welfare state);古德曼和彭(R.Goodman and I.Peng,1996)提出的“日本型福利国家”⑤(Japan—focused welfare states);霍利德(Ian Holliday,2000)提出的“生产主义的福利资本主义”⑥(Productivist Welfare Capitalism)等等。
随着东亚地区学术交流的日益活跃,已有更多的学者加入到东亚福利体制的研究之中,使东亚福利体制及其研究成为当前社会政策领域最引人注目的学术研究平台。
二、东亚福利体制研究的争论
近年来,韩国、日本、新加坡、中国台湾和香港地区有关东亚福利体制的研究论文和著作日渐丰硕,而学者间因不同观点而引发的争论也日趋激烈。目前学界的争论主要是围绕着三个问题展开的:第一,东亚地区到底是否存在“东亚模式”?第二,东亚福利体制能否被纳入艾斯平-安德森的福利体制的三个世界之中?第三,能否跳出现有的理论框架来思考东亚福利体制?
(一)东亚地区到底是否存在“东亚模式”?
这个问题是一个“前置性”问题。作为开展讨论的第一个环节,对于该问题的回答将决定争论能否继续下去。很显然,学者们被划分为两派:
1.东亚地区不存在所谓的“东亚模式”
武川正吾(Takegawa Shogo)认为,从概念上而言,“东亚福利模式”这种说法就存在问题。传统的“福利东方主义”观念使一些研究者把东亚社会视为同质的社会,从而建构了一个“均等齐一的东亚之像”,但事实上,由于这些国家或地区的历史传统及其现代化进程具有很大差异,因而所谓的“东亚模型”、“东亚主义”等概念是缺乏研究基础的。⑦拉梅什(M.Ramesh)也认为,“东亚福利模式”是一个无用的概念,因为东亚各国或地区原本就存在一定差异,而且这种差异自20世纪90年代后期以来表现得更为明显。⑧林卡和赵怀娟则认为,根据什么标准确立福利类型或模式是在东亚福利研究中不能回避的关键问题,地理区域不能作为福利模式的划分依据。即便通过研究可以确认存在着某种意义上的东亚模式,但其形成基础也绝非是这些国家或地区所在的地理范围。⑨
熊跃根则从国家、社会结构与文化三个层面对中日韩三国进行比较分析后提出,东亚福利并不存在一个统一的模式,而福利体制更不是单一的形式,实际上表现出了明显的多样性。⑩他认为,由于历史传统与文化、国家政治结构与制度基础、社会结构等多重原因,中国、日本与韩国三国的福利体制既存在一些共性,但更具有显著的差异性。(11)古允文等人认为“随着东亚政治经济环境日渐成熟和稳定,其福利模式已能独立成为一种理念类型,并能与艾斯平-安德森的‘三个世界’相提并论”这样的说法存在谬误,因为不同的学者研究不同阶段的国家中相异的方面使之很难得到一致的结论,此外,即使在不同的东亚国家间找到了一些共同点,也很难说所发现的就真的是东亚模式。(12)王卓祺也认为试图将东亚福利归类的努力是徒劳的,因为将整个东亚福利归类很容易出现漏洞,同样,通过个别政策的跨地区比较对东亚福利体制进行归类也较为复杂。这也就是说,尽管与西方福利模式相比,东亚的福利模式是有特色的,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东亚地区的福利模式可以被归类为单一模式,这种整体一致的福利模式或体系是不存在的。(13)这一点卡沙(G.J Kasza)也认为研究具体政策领域会减少误导,并避免将差异很大的实体聚合成为一个虚假的整体尺度。(14)
2.东亚的确存在一个独特的“东亚模式”
与上述观点相反,有些学者认为这样一个独特的东亚福利体制的确是存在的,而且他们提供了相当充分的理由进行佐证。
龙天祥(Christian Aspalter)通过分析东亚五个国家的福利体系发现,尽管在建立社会保障体系时部分国家的主要负责机构是不同的,但是东亚的确存在一个独特的福利模式。作为一个“理念类型”,东亚福利模式在现实中存在或大或小的变形都是正常的。东亚的这种福利模式为西方发达国家在共同实现经济发展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方面提供了很好的范例。(15)
从比较研究的角度,李易骏与古允文通过将台湾、日本和韩国与美国、德国和瑞典进行比较发现,东亚中的台湾地区和韩国共同性相当大,日本是混合型的,数据的分析大体上支持东亚是另一种福利体制这一命题。(16)古德曼和彭认为东亚发展中有其独特的社会福利制度,并列举了四个方面的特点,即国家保障支出少、国家对保障的干预多、把社会保障政策看作经济增长管理的一部分以及对公民权的忽视。(17)韩克庆等人提到,判断东亚福利模式是否存在的关键在于探寻出其社会福利特征所蕴含的深层次的规律,并推断这些规律是否完全不同于其他三种福利模式,进而认定东亚地区的福利体制能否称为一种模式。(18)
因此,本文进一步将赞成东亚的确存在一个独特的“东亚模式”学者的观点归纳如下:
(1)东亚地区的同质性。东亚地区看似是一个一个单独的国家和地区,但是这些表面上迥异的个体实际上拥有相当多的共性,正如艾斯平-安德森所开展的研究一样,一旦用这些共性来将之分类,很多国家和地区毫无疑问都是同一类别的。
怀丁认为,东亚福利体制的社会政策有九个共同的特性:第一,低的政府福利支出;第二,聚焦于经济成长的积极性福利政策;第三,政府对福利的敌视态度;第四,强烈的残补概念;第五,以家庭为中心;第六,政府扮演规范及激励的角色;第七,片段、零散方案的福利发展;第八,借助福利来支持及建立政权的稳定与合法性;第九,对福利权的有限承诺。(19)
同样,李易骏与古允文认为,东亚福利体制的特性还包括:较大的性别差别待遇、高的家庭福利能力、偏低的社会安全支出、中高的福利阶层化、高的社会投资支出、高的个人福利承担责任和低的年金覆盖率。(20)全毅和张旭华还对此进行了补充,认为东亚国家和地区的家庭还具有高的储蓄率,人们可以通过储蓄来增强自我保障,并且由于东亚地区以家庭为核心的社会单元在社会保障中承担了较多责任,部分化解了社会保障机制不健全的弊端。(21)
此外,韩克庆、金炳彻和汪东方通过比较中韩两国的社会政策得出:中韩两国社会政策存在一些共同的特征,在某种程度上构成了支持东亚福利模式的理论依据。这些特征包括:第一,深受自由主义福利体制的影响;第二,普遍性福利持续扩大;第三,发展性福利特征。即社会政策发展以能够促进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为目标取向,力图通过社会投资使社会福利成为促进社会发展的因素,并为低收入和特殊群体增加就业和自我雇佣的机会,促进人力资本流动和社会资本形成;第四,学习西方发达国家已有的政策模式。(22)
(2)双向视角:内在统一性与外在独立性。自从“群集”(cluster)的概念被提出后,学者们逐渐注意到,在多种多样的福利实践中,的确存在某些国家和地区比较类似的情况。因而在研究中,学者们通过不同的分类方法将相似的、某些方面存在共性的独立对象归纳成特定的一类。在比较研究领域,通过对比和归纳来了解某种类别的对象是有效率的。在这一点上,万国威等人不仅在群集内部提炼了令东亚福利体制具有整体性和统一性的因素,而且还在群集之间展开了对比,指出了东亚福利体制对外也具有相当高的辨识度。
万国威和刘梦云认为:“东亚福利体制”是指在东亚地区形成且普遍存在的,区别于西方福利体制的一种具有独特发展视角的新型福利供给类型。他们通过考察经济、政治体制对中日韩三国福利发展进程的影响发现,家庭互济的福利文化、民众的福利期待令东亚福利体制具有“内在统一性”,东亚地区内部存在的福利差异并不会从根本上影响东亚福利体制的整体性和统一性。(23)类似地,黄晓燕和万国威采用了福利进程、福利取向、福利文化和福利期望四个维度,研究了东亚福利体制与“福利资本主义三个世界”的区别,证明了东亚福利体制具有“外在独立性”。(24)
目前,相当多的学者认为“东亚福利体制”这一概念基本上是可以接受的。这也就是说接下来的争论是以承认“的确存在东亚模式”为前提的。因此,讨论的焦点回到了研究的起点,即回归到艾斯平-安德森对福利体制的划分,看看东亚福利体制与福利资本主义的三个世界的关系。
(二)东亚模式能否被纳入艾斯平-安德森的福利体制的“三个世界”之中?
1.东亚模式可以纳入艾斯平-安德森的福利体制的“三个世界”之中
艾斯平-安德森的福利体制论在最初是没有顾及到东方世界。他后来论述到:“东亚国家,看来是充满矛盾的是,它既是全球独特的,又体现出现有福利体制特征的混合”。(25)霍利德也认为,日本、韩国、香港、新加坡、南韩以及台湾都应当被纳入艾斯平-安德森的三个世界。当然,它们应当被当做一个单独的群体添加进现存的体制里。(26)
接下来的争论是在中观层面上展开的,东亚各国和地区的学者纷纷以福利体制的三个世界为平台,讨论本国和地区的福利体制。
在韩国,针对金大中政府在1998年至2002年施行的社会保障政策,学者间掀起了一场大讨论。这不仅是对金大中政府社会保障政策改革的评价,而且也是对这些政策所产生影响的深度分析。
曹永熏认为,金大中政府时期扩大的福利政策不是普遍主义的社会保障政策,而是混合了新自由主义要素的韩国福利国家向自由主义型福利国家的发展。他认为,金大中政府的“生产性福利”政策很明确地属于新自由主义理念之内,因而韩国社会福利体制会朝着自由主义福利国家的方向发展。相反,南灿燮认为从金大中政府社会福利改革中可以看到保守主义福利体制的特点。金荣范也有自己的判断,认为在改革中既存在保守主义的特点,又存在自由主义的特点,因而“金大中政府的社会福利改革的结果,会使韩国处在保守主义福利体制与自由主义福利体制相交叉的十字路口上”。
金渊明(Yeon-Myung Kim)则认为金大中政府的社会保障政策中没有新自由主义或保守主义的特点,其改革显然是国家保障的扩张,并混合了各种福利体制的特点。(27)金渊明提出,过去10年韩国福利体系变化的特点并不是维持所谓亚洲特有的福利供给体系,而是快速强化了现代福利国家普遍主义特点,这种变化是远远超越了亚洲福利模型的。这种趋势显然会随着人口家庭结构的变化和社会保障制度的成熟而持续下去,因此,韩国在经济危机以后已经超越了东亚生产主义福利体制。(28)杨载镇(Jae—jin Yang)提出了相反的看法认为:相较于“韩国已经超出了东亚福利体制”的说法,韩国仍然是较小的福利国家,它与成熟的福利国家有很大的差距,还是“一个正在快速发育的小孩子”。(29)
值得注意的是,韩国学者在讨论时,基本上采用的是艾斯平-安德森的分类方法。无论是认为韩国应当被划分为自由主义,还是具有保守主义的特征,抑或具有混合性色彩,关于韩国社会福利体制性质问题的讨论都是建立在艾斯平-安德森所构建的大平台上的。之所以学者们产生不同的立场差异,郑武权(Moo—Kwon Chung)指出,这是由于他们对艾斯平-安德森所提出的福利体制的理解各不相同,而且采用了不同的评价尺度。(30)
2.东亚模式无法纳入到艾斯平-安德森的福利体制的“三个世界”之中
20世纪70年代至90年代,日本学界先后出现“日本型福祉理论”和“公司主导型社会理论”,其共同点在于,他们都认为日本福利国家是特殊并且唯一的模式,区别于欧洲的福利国家模式。(31)广井良典(Yoshinori Hiroi)认为,日本经验是一个具有欧美模式所没有的,并且和发展中国家有着很高共性的模型。(32)同样,新加坡、香港地区虽然秉持“大社会、小政府”的自由主义理念,采取只向低收入者提供“满足基本人类需要”的保障模式,但这两个地区的住房保障和医疗保障制度相对健全,基本上缓和了社会收入分配差异所导致的社会问题。(34)这就意味着新加坡、香港地区并不能被简单地划入自由主义福利体制的阵营。
因此,区别于“三个世界”,东亚福利模式的理念具有自己独特的历史积淀与文化基础,这些深层的福利思想和内在逻辑联系决定着福利模式的取向、形成过程和最终表现形式。但是,尽管学者们认为东亚福利体制不能被简单地纳入“三个世界”,他们的理由却各不相同:
(1)东方宗教:儒教思想。关于宗教在体制形成过程中的地位,伊恩·高夫(Ian Gough)有过明确的表述。他认为,在对差异较大世界各国的社会政策发展进行研究时,应该重视其他信仰和相关价值观的重要影响。(34)王志凯也提到,宗教对亚洲的影响丝毫不亚于其对西方的影响。他认为,源于儒家学说的宗教文化其实是一种更关乎社会基本生活和秩序的宗教概念,远非仅仅是宗教生活的组织形式。宗教和文化的交融共同规定、制约和影响着东亚、东南亚福利经济发展,影响了亚洲社会价值观的形成,并通过政治体制文化直接关系生活文化的形成和发展。(35)
东方主义的倾向在迄今为止的福利国家比较研究中非常显著,儒教资本主义、儒教福利国家等都是典型的东方主义概念。(36)在社会福利政策领域,“福利东方主义”是指通过亚洲人所具有的强大纽带关系、儒教价值观、传统的政府非介入与非福利官僚制度,直接有效地承担了福利。(37)儒教作为东方世界不可忽视的影响因素之一,深深地为福利体制打上了烙印。早在1993年,琼斯就基于儒家文化圈各个国家和地区对儒家思想的推崇与继承提出了“儒教福利国家”的概念。
熊跃根认为,在儒教思想根深蒂固的东方三国中,儒家文化中的家族观念、秩序情结以及“给予—接受”与羞耻观都对社会福利体制的形成产生了明显的影响。其一,儒家文化中的家族观念对公民生活方式和观念还是有明显影响,这些影响在中国、韩国表现得更为突出。其二,儒家文化中的秩序情结,这一点在东亚文化里体现尤其明显,不仅是日常生活中,而且在政治文化里也是一个鲜明的特征,它最终稳固了以权威和服从为核心的政治文化,强化了集中化的权力控制。其三,儒家文化中的给予—接受与羞耻观对东亚三国公民和社会福利的发展仍有显著影响,它表现为东亚社会中接受救助和捐助者在心理上存在的羞耻感与消极意识,这种观念同儒家文化中一贯强调的自立、不受人恩惠和依靠自己人的观念紧密关联。(38)
(2)福利文化与家庭主义。回顾东亚地区的历史,儒家思想无一不是贯穿始终的。在儒家思想的支配下,东亚地区有其独特的福利文化。朴炳铉(Park Byung—Hyun)将儒家文化的核心概括为家庭中心主义、“孝”思想及共同体意识。与“独立的自我意识和自我负责”的西方社会不同,家庭中心主义强调成员间的纽带关系与家长的权威。同样,共同体意识更加强化了人与人之间的责任关系,诱导人们减少了对国家福利的期待。(39)他认为韩国的孝文化可归类为等级主义文化,能够催生出国家主导型社会福利。(40)另外,儒教福利文化是东亚福利模式的内在凝聚力,东亚社会文化受儒教影响深刻。这种“家国同构”的文化模式以家庭为中心,延续着尊老养老的传统。(41)
日本的家本位思想在其国内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日本的家庭是日本民族的工具,其工业结构受“家”的组织方式的影响,人在工作中表现出的种种几乎是亲子式的忠诚。(42)杨善华认为,中国传统的“家本位”文化有以下几个特点,首先,在家庭成员与作为整体的家庭的关系方面,强调家庭高于个人,个人利益应该服从家庭利益。其次,强调每个家庭成员对家庭所负有的责任,并且认为这种责任应该伴随家庭成员生命的始终。再次,“家本位”既包含了“家庭本位”,也包含了“家族本位”,即所有的家庭成员都负有对自己家庭所归属的家族的责任与义务。(43)金渊明提出,韩国典型的家庭为男性在外工作,女性负责家务的“男性家长模型”,因此,由于“年轻的人口结构与家庭的相互援助能力维持得比较好,提供福利的责任较多地落在了家庭,而不是国家”。(44)金荣范也认为,韩国女性经济活动参与率较低,同时家庭或老人的服务支出占福利支出的比重较低,由此可见亚洲类型中家庭福利责任实际上完全在全职主妇身上,女性的低经济活动参与率和福利国家不成熟共同起作用,使得家庭对福利的责任要大于保守主义国家。(45)
东亚国家、地区之所以未像西方国家那样建立起普遍的家庭津贴制度,正是由于强调家庭传统的赡养功能的结果。郑秉文和史寒冰认为,东方国家较多依赖于家庭纽带维系代际间的抚养和赡养责任,其家庭功能的延续降低了公众对社会的公共需求程度,也减弱了政府的福利供给压力。(46)
尽管保守主义福利体制也强调家庭主义,但是和东亚仍存在本质上的区别。保守主义福利国家是通过男性家长转达社会福利,而东亚国家中的家庭福利项目几乎都是专门性的,而且把对个人福利的首位责任转嫁给家庭。曹永薰认为造成这种差别的原因在于文化。相比于保守主义国家对国民生活的深层干预,儒家主义强调家庭对个人福利的责任,希望国家对个人经济生活的干预最小化。(47)洪坰骏(Kyung—Zoon Hong)也认为,儒教主义福利国家的个人主义价值非常弱,集体主义程度非常高。在集体主义社会中非正式组织的持续性和强度较个人主义社会要强得多,因而大家庭或内部集团的作用受到重视。(48)这个特点令东亚福利体制显得如此不同,艾斯平-安德森不得不发出其“全球独特的”的想法。
(3)生产主义与生产性社会政策。二战结束后,中日韩各国纷纷建立各自的社会保障制度,但是制度的建设以及保障水平受限于本国的经济条件,在制度建设的初期,三个国家都选择了倾一国之力优先发展经济,而与公民福祉相关的社会政策尚未被提上议事日程。国家把社会福利事务看作市民社会的事务,倡导人际互助、家庭照顾和邻里互助,将福利照顾的责任主要留给了市民社会。(49)可以说这一时期的政策基本上都是生产主义导向的,建立的社会保障体系也带有生产性色彩。
2000年,霍利德提出了生产主义福利体制之说。他提出东亚是生产主义的福利资本主义,认为东亚的福利体制是生产性的,社会政策用于促进经济发展。(50)林卡和王卓祺分析了东亚社会的背景因素,包括稳定的社会秩序、国家建设过程中国家的领导作用、高度组织化的劳动力推进生产、工业化过程中较低的社会保障需求等。他们认为这些背景因素归纳起来使东亚的社会政策具有生产主义导向。(51)该视角把东亚福利研究的焦点从“儒教福利国家”所强调的非正式的、自愿性的福利,转移到国家在构筑亲发展型福利体系方面的作用,从而增进了对东亚经济政策与社会政策的亲和关系的理解。
综观中日韩三国,无一不是在二战结束后才建立本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新的政权往往希望通过建立社会保障来换取合法性地位,因而社会保障的建立从最初就带有极强的目的性。但是制度的建设受限于本国的经济条件,因此国家的决策者借着辅助的手段追求经济成长,经济政策压倒一切社会政策政策。无论是日本,还是中国和韩国,二战结束以后的发展政策基本上都是生产主义导向的,建立的社会保障体系也带有生产性色彩。从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到战后初期,日本的社会政策甚至一直被理解为是“针对劳动问题的国家政策”。(52)由于社会保障的资源是有限的,政府倾向于先解决“吃饭”问题,很少考虑到分配和养老等福利性较强的保障项目。
(4)后发性与福利战略的制定。为何东亚各国制定的福利战略表现出了混合性色彩?为何东亚福利体制被贴上了“生产主义”的标签?针对这些问题,学者们提出了“后发性”的概念。
卡斯尔斯(F.Castles)在研究福利模式时,将时间的概念引入到分类法的研究中。他认为随着时间的推移,福利国家的类别归属不是静止不变的,不同时期的福利国家类别划分与归属是不同的。(53)与此类似,埋桥孝文(Uzuhashi Takafumi)在比较福利体制理论中引入了“时间轴”的概念,认为东亚社会政策的主要特征是“后发性”,包括“经济意义上的后发性利益”和“社会意义上的后发性利益”。(54)因此,由于各国经济发展具有阶段性,福利政策也会相应地呈现出阶段性特征,同时由于各国福利制度建设的起步时间不同,就会导致同一个时间段内出现处于各个发展阶段的福利形态。正是由于东亚国家社会福利起步较晚,所以各国可以参考已经成形的三个世界的福利模式,并根据本国的国情有选择地借鉴,就像杨载镇提到的韩国也是沿着日本和美国曾经的路径在发展。(55)
所以,东亚国家的福利模式带有融合、模仿的痕迹就是情理之中的事,东亚国家具有的“混合”色彩正是其特色之一。正因东亚福利倾向于将生产或经济目标作为基本的出发点,将福利政策视为经济发展的子项目,福利政策的选择服务于经济发展,所以“生产主义”的标签是适合当时的东亚的。当然,就像卡斯尔斯所指出的,一个国家的福利划分与归属是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改变的,那么这种“生产主义”的标签是否也会随着福利体制的进化而消除呢?我们将在下一个部分进一步讨论这个问题。
(5)威权主义与国家力量。同传统国家相比,现代国家在形塑福利制度的过程中扮演了更为重要的角色,起到了分配资源、调控社会关系和再生产特定价值观等一系列作用。(56)这一点在东亚地区体现得尤为明显。在东亚的福利供给中,国家是一种规范者的角色,意指国家着重社会福利的安排、规划,至于服务的供给则由自愿或私人组织负责。东亚各国偏向规范者模式,这种模式强调社会政策是附属于以经济成长为目标的政策之下,极小化非商品化社会权利的扩展,并且以联结生产性活动为主,强化社会生产性要素的地位为主。国家—劳动市场—家庭三者间的关系与组成是以有利于压低劳动成本,促进经济成长为考虑的。(57)在这种模式下,东亚各国和地区的人们认为由国家提供的或由国家保证的福利为“公民权”的观念很弱。相对而言,在鼓励人们“自助”和“互助”,反对和歧视对国家依赖的大意识形态的背景下,人们期望非国家机构,如社区、公司和家庭在资助和提供福利服务上发挥较大的作用。(58)
亚伯拉罕森(Peter Abrahamson)认为,东亚国家刚刚摆脱过去的独裁统治,威权主义可以解释早期福利国家建设的努力较适度的原因。(59)这种威权主义确认了政府对于经济和社会生活进行政策干预的合法性,使得国家得以采用以政府为主导的发展战略。(60)因而相比于西方世界,东亚的政府在福利制度的建设中扮演了更加重要的角色。吕建德认为,日益增强的全球化不仅没有弱化国家的自主性,反而是强化了国家某些执行上的权力。(61)当然,真正影响福利发展的是各个国家的政治整合能力。在福利制度发展的过程中,福利波动取决于政治体制的波动性。例如,韩国的威权政府与民主政府争端异常激烈,由于社会控制而引发的福利大战实际上已经影响到了韩国的福利转轨。在日本,政局动荡较韩国虽缓和,但是其受西方社会的影响深刻,也会对福利供给产生影响。相比之下,中国政局稳定,政策连贯性强,因而福利发展具有一致性。(62)
类似的观点还有国家中心主义理论,即强调国家结构和能力、官僚的利害关系以及过去政策的影响,认为这些因素在造成国家间福利偏差上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郑秉文和史寒冰提出,东亚国家(地区)社会保障制度的发生和成长过程都带有国家中心主义的特征,其政府对社会公共事务的安排握有很大的主动权,占据着主导地位。(63)日本也在政府主导下建立了社会保障制度,并通过增加国家支出来强化社会保障。此外,新制度主义在解释国家间的社会政策性质与差异时,也将国家的本质和政治制度置于中心位置。也就是说,尽管社会计划会被社会经济条件与参与者的权力资源所影响,但它们必须由国家的决策机构与决策过程来筹划。
3.对上述观点的反驳
对于为何东亚福利体制不能被简单纳入艾斯平-安德森三个福利体制中,学者们从宗教、文化、经济、政治等方面进行了解释。但是尽管这些原因试图阐述东亚福利体制的独特性,但是仍有学者对之进行了必要的反驳:
(1)对儒家文化决定论的反驳。林卡和王卓祺指出,主张用文化来进行解释的学者面临以下问题:首先,在当代亚洲社会中文化观念的转变。其次,如何在文化因素的影响和政策演化的动力机制两者之间建立起直接的联系。最后,如何形成在这个区域中的各种体系所具有的统一的文化图景将会是一个挑战。(64)郑武权也指出,以文化原因来说明社会现象存在“掉进文化根本主义陷阱”的可能。他认为福利制度会随着政治经济状况、劳动市场、国家职能、社会结构以及政治的变化而变化,而文化性因素无法对变化中的福利制度进行“静态说明”。(65)对于琼斯提出的“儒教福利国家”,武川正吾认为,尽管韩国在引进社会保障制度时,在相关法律名称及条文、组织建设等方面参考了日本的做法,但由于两国福利国家的基础结构非常不同,因而不能将两国简单地统称为“儒教资本主义”。(66)
从另一个层面上而言,随着20世纪中叶以后亚洲经济的腾飞,如今作用于现代东亚社会的儒家思想恐怕已很难被看做是传统儒学。随着东亚社会由传统向现代的转进和西方文化的强力冲击下,传统儒学的整体价值系统已经解体。(67)
(2)对家庭主义因素有效性的质疑。家庭主义也不应当被视为区分福利体制的因素。曹永熏认为,福利国家的定义已经表明了国家应当代替家庭或共同体来提供福利,因此,很难把家庭和传统的社会集团在社会福利供给中发挥重要作用的社会贴上福利国家的名字。至于家庭依赖度和收入转移,他认为,家族依赖度高的社会并不只有东亚国家,这种现象在南美和伊斯兰文化圈普遍存在,因此并不能仅仅因为该特征而简单地将东亚国家划归为儒家主义福利类型。(68)王卓祺提到了南欧,他认为东亚福利制度比欧盟较为依赖家庭及市场提供福利,但欧盟中的南欧,如西班牙及葡萄牙,家庭及市场两者较其他欧盟国家扮演远为重要的角色。(69)曹永熏通过研究发现,韩国国民与西欧相比在抚养父母的意识更为浓厚,但其赡养能力的确有限,因而承受着巨大的负担。相反,当国家正式确立社会福利制度之后,老年人对家庭依赖的必然性降低了。(70)曹兴植也认为不能由家庭来解决一切问题,国家不可以推卸它对家庭的责任,而是应该通过家庭定位的福利政策来给予家庭支持和保护。没有国家福利援助和保障的“福利东方主义”毁坏了可以规避“社会危险”的基础。(71)同样,杨载镇主张不应过度依赖该理论,因为家庭提供福利物品是公共福利缺失的结果,而不应该成为其原因。(72)
还有学者强调了中日韩三国在家庭因素方面的差异。李卓认为,日本的家是一个血缘亲属集团,家业繁荣昌盛、长久持续是家族成员奋斗的终极目标。与中国的家在血缘传承方面的封闭性相比,日本的家相对开放,家业的继承不受血缘和谱系关系的限制,但同胞兄弟之间存在着明显的上下尊卑之别。家族内一般长子继承家业,建立起单一的、纵向延续的家族序列。与中国的家庭伦理相比,日本家庭亲情淡薄,同胞间不平等,离心倾向明显,是一种超血缘的存在,而且长子继承制是对儒家“均平”观念的根本否定,是家族内部不平等的根源。(73)韩国的家庭价值观则呈现出利己主义的特点,过分强调家庭的地位、再生产功能与以消费为主的生活习惯。(74)而在中国,独生子女的政策在许多方面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唐灿认为,随着中青年群体的生存竞争压力加剧,跨地域的流动频繁,生活方式改变和独生子女政策的推行,中国城市家庭中的代际关系模式势必将受到深刻影响。(75)随着代际层次变少,纯老年户增多,独生子女家庭增多,子女赡养负担加重。(76)
(3)对国家力量的反驳。熊跃根认为,中日韩三国拥有不同的政治制度和民主实践,这就决定了他们在社会政策改革方面会面临不同的压力,并采取不同的反应机制。日本和韩国都经历了高速经济增长和政治民主化发展的历程,议会政治、选民压力和社会需要对政党的社会政策方针产生明显影响,而中国作为一个转型的经济国家和改革中的政党国家,社会福利和社会政策的改革与发展不仅是要回应社会需要和基层的压力,更多的是要保证经济发展的秩序和社会基本格局的稳定,对社会问题建立起反应性的社会控制机制是政府解决社会福利的一个重要考虑,而民主化的实践是让位于经济和社会发展之后的渐进发展的方向。(77)同东亚福利体制相比,中国与日本、韩国等工业化国家在社会结构与文化传统上具有相似性,但在政治制度安排与社会政策决策机制等方面的差异却产生了不同的福利后果。(78)
从另一个角度上,林卡提出,东亚最初并没有把社会公正与福利权利理念作为其福利意识形态的核心理念,国家把社会福利事务看作市民社会的事务,倡导人际互助、家庭照顾和邻里互助,将福利照顾的责任主要留给了市民社会。(79)与欧洲民族国家不同,历史上中国的国家能力建构与封建主义的集权管理体制限制了公民权概念与实践的发展,社会福利的制度化进程出现较晚,且某种程度上与市场经济和政治民主发展进程脱节,以家庭和社区为基础的照顾体系的重要性被广泛认可而深入人心,这点在其他东亚国家(如日本、韩国、新加坡等)也在一定程度上得到反映。(80)所以,将福利体系的建设很大程度上归功于国家是有失偏颇的。
(4)生产主义淡化了吗?大约在20世纪80年代以后,东亚的社会政策才逐渐向关注民生,关注福利转变。尤其是在1997年金融危机之后,日本和韩国陷入经济困境,过去积累的深层次矛盾逐个浮现,而且就像怀丁所质疑的,人口和社会结构的变迁背景下人们不断提高的福利期望已经无法得到满足。这就迫使政府反思之前的重经济发展轻社会保障的生产主义导向。莫家豪以香港和澳门为例,分析了“生产主义福利体制”的可持续性。他认为,尽管生产主义为香港和澳门带来过繁荣,但是面对失业率的增加、收入不均的加剧、公民社会对保护社会经济权利的呼唤以及经济结构调整带来的问题,现有的社会发展政策和福利策略已经难以满足的社会福利需求。因此,尽管政府在不断“调试”以便应对不断变迁的现状,但现有的福利体制已经很难为其维持同等水平的政治支持。(81)
陈锦华(Chan Kam Wah)和詹姆斯·李(James Lee)指出,随着环境的变化,霍利德所提出的“生产主义福利体制”所依赖的基础都发生了变化,包括快速的经济增长、年轻化的人口结构、稳定的民主进程等。(82)同样,金渊明认为,生产主义福利体制的视角过度强调东亚各国的增长志向型发展主义国家的性格,对这些国家向再分配型、连带主义型福利国家体制转型持怀疑态度,没有认识到、或者轻视亲福利型市民组织和劳动运动主导的社会福利运动的重要性。此外,该视角没有提供能够测定社会政策对经济的“从属程度”的一贯性指标,而且把东亚个别国家的现实单纯化忽视了福利制度的阶层化效果。因此,生产主义福利体制的观点已经不能有效地解释新的发展趋势。(83)杨载镇也认为“生产主义福利体制”过多地考虑经济发展而限制了福利的多样性。(84)
林卡和王卓祺认为,随着生产主义的消失,东亚逐渐向扩展福利国家的方向推进。(85)林闽钢和吴小芳通过研究发现,在老龄化的背景下,东亚福利体制开始回应老龄人口的福利需求,有关老龄人口的社会福利项目大大扩张,逐步介入老龄社会福利的领域。他们通过研究社会保障资源的分配情况发现,日本、台湾地区和韩国代际分配年龄倾向性较为明显,生产主义色彩已经淡化。(86)
关于东亚福利体制是否应当被纳入艾斯平-安德森的三种福利体制,学者们无论是支持的一方,还是反对的一方,其讨论都是以承认艾斯平-安德森的三分法的有效性为前提的。但是下面的讨论将矛头对准了艾斯平-安德森的分类法,这令讨论更加激烈。
(三)能否跳出现有的理论框架来思考东亚福利体制?
除了上述原因造成了关于东亚福利体制的争论外,还有一个原因非常重要,那就是并非所有的学者都赞成艾斯平-安德森的福利体制三个世界的划分,毕竟这不是一种一劳永逸的分类法。对于艾斯平-安德森提供的分类方法及东亚福利体制的定位,不同的学者提出了不同的见解。
曹永熏认为,现有的大部分关于东亚福利体制论的研究,只是在艾斯平-安德森提出的福利类型上加上家族主义的特征,从而得出东亚福利类型的结论。这就是说,相对于西欧国家按照艾斯平-安德森提出的统一标准而进行的分类,东亚国家只是在此基础上依据家族依赖性这一独特标准构成了单独的类型,这是存在问题的。(87)同样,朴炳铉认为,西方学者对东亚国家福利制度性质和特点的研究具有局限性。因为这些研究并非以东亚国家的福利现实作为研究的出发点,而是套用固有的西方的概念框架和类型模式,因此所得出的结论就是将东亚国家的福利模式看做是西方某种原则的例外,并不承认其新类型的地位。此外,对东亚个别国家和地区的研究并不能全面把握整个东亚福利制度的特征。(88)
宫本太郎也批评“三分法”没有注意和考虑到福利国家在经济发展过程中所处的不同起点问题。他从另一个角度提出,东亚国家社会支出规模小、对市场提供福利的干预和管制严格、精英主义与严重的家庭化倾向这四个特征说明东亚福利模式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福利性国家”,而应称之为“发展型国家”,不属于艾斯平-安德森“三分法”中的任何一种。此外,洪坰骏既否定了用现存的福利体制来解释东亚福利模式,又否定了采用新的福利体制理论,他认为应该超越传统的路径,采用中观的非正式模式,既把民主化、全球化进程考虑在内,又将空间限制在东亚地区,但不强调这些国家的具体现象与细微差别。(89)李惠炅也提出应当结合东亚的特殊性对福利体制的框架进行再构成。她认为有必要改变以埃斯平—安德森的理论体系为讨论前提,毕竟该理论的时间窗是20世纪,对21世纪的现实适用时会存在局限性,因而有必要追加其他理论。此外,艾斯平-安德森的体制论没有考虑到后工业化、资本主义全球化等因素,因此需要在这方面进行修正。(90)
三、东亚福利体制研究的走向
(一)研究背景的变化
1.全球化的影响
学者们曾在全球化趋势出现的早期有过悲观的预测。主流的假设认为经济的日益开放对西方福利国家的作用是消极的,它削弱了缺少竞争的福利国家,在税收、管制、政府责任、社会权利和再分配等方面陷入了“逐底竞争”,而且经济全球化会迫使经济衰退和下滑。但是随着进一步的研究发现结果并非如此。
洪坰骏认为,关于全球化对福利国家的影响的评价有两方面,其一,支持者认为全球化能够治愈政府失败,激发市场机能,有利于经济增长和收入稳定。其二,反对者认为全球化到来的经济增长只被少数国家享受到了,而大多数国家的工薪者仍然面临着贫困、就业和收入不稳定,结果会造成社会混乱和分裂。(91)高夫认为,经济全球化改变了福利体系的实施背景,但是其影响却被福利体制以及社会管理等因素削弱甚至抵消了,而且它对每个国家的影响是不同的。(92)王永平(Joseph Wong)认为,东亚发展型国家和地区对经济全球化带来的压力日益敏感。(93)
2.人口与家庭结构变迁
在如今的东亚地区,老龄化已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而且相对于老龄化,少子化的趋势日益明显。王跃生认为,在少子女和独生子女生育已经基本形成的当代,家庭养老的承担者急剧萎缩。在流动就业的时代,父母年老之后缺少能照料生活的后辈。(94)
王伟认为在日本,随着子女数的减少、代际居住方式的变化以及劳动力社会参与率的提高和社会竞争因素的介入,日本的家庭功能逐步弱化。(95)在女性经济活动参与水平方面,武川正吾认为,在日本以传统的性别分工为前提的家庭形态正逐渐发生变化。(96)金荣范也看到,在韩国女性越来越多地参与到经济活动中,未来女性的经济活动参与人口增加的可能性较大,家庭负担很有可能随着女性经济活动参与率的增长和福利国家日渐成熟而逐步减轻。(97)李建新认为,随着中国工业化、现代化进程的加快,一方面传统家庭观念将会受到社会变迁的冲击,另一方面由于家庭子女越来越少而老年人口不断增多,对社会支持的需求也会不断增大,这样一个变化将导致社会支持结构发生较大的变化,传统“差序格局”中的以家庭成员为核心的社会支持将会面临挑战。可以预料,未来来自子女支持的资源会随着家庭子女数的减少而减少,而朋友邻里、社区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的支持作用会日显重要。(98)
家庭结构的小型化、核心化以及新的居住形式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对家庭的功能产生了影响。家庭功能转型基本上来说是不利于代际关系和谐的,因而代际关系变得不公平,代际关系的亲密性被削弱,产生了负向的影响。(99)东亚各国已先后迈入老龄化社会,人口结构、家庭结构、家庭价值观念与代际关系也发生了变迁,因此,东亚国家的家本位思想和家庭责任主义曾具有的举足轻重的地位将受到质疑。
郑功成进一步认为,以家为单位实行家庭成员之间的互助,是亚洲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这种文化还会继续在国家发展与福利制度的建构中发挥影响力。然而,社会福利作为公民权的一部分在亚洲国家正在被日益广泛地接受,全球化带来的独立、自由价值观日益深入人心,而传统的家庭保障功能亦因为家庭规模日益小型化、家庭结构多样化和少子高龄化而持续弱化。(100)在这种背景下,东亚福利体制的研究无疑会面临新的挑战。
(二)研究思路的变化
朴炳铉认为,应以21世纪东亚社会福利体制的性质或发展方向为研究基点,开发出自己的分析框架,在该框架下研究各国家与地区的特殊性。(101)
在这一点上,洪坰骏做出了进一步的努力。他重新按照“福利提供的主体是谁”这一统一标准做出了干预主义、自由主义和儒家主义的分类。(102)郑武权主张在“三个世界”之外引入新的福利体制类型,即“发展主义性社会福利制度”。他认为,在考察社会福利改革的特征时,不但要重视制度的形态变化,而且有必要一起考虑改革的内容和结果对国家和市场产生的影响。(103)彼得·亚伯拉罕森提出“将南欧和东亚福利体制合并,命名为非正式照顾体制”,他指出“家庭主义和非正式保障都是落伍的”,认为应当强调照顾而非所有的社会保障供给,因此用“非正式的照顾体制”概括东亚福利模式是更为恰当的。(104)李惠炅则将视角投向了能够从宏观角度剖析20世纪末以来全球性、范式转换和韩国社会结构性变迁的理论。她提到了吉登斯的第三条道路、杰索普的劳动国家论和吉尔伯特的能促型国家论,认为这些理论能够弥补艾斯平-安德森对后工业化、资本主义全球化等宏观倾向性变量的忽视。(105)
(三)研究方法的变化
在研究方法上,古允文和琼斯提出了新的看法。他们对现有的研究进行了划分,划分的标准包括维度和层次。维度包括对具体某个国家的单个研究、对东亚作为一个地区的研究、将东亚与世界其他地区相比较的研究。层次是指政策研究、福利系统研究及福利体制研究。(106)在这两个维度下,东亚福利研究可用下表来表示。
古允文和琼斯认为,不同学者适用的是不同的研究规模和研究层次,这就导致其研究结果五花八门。因此,对于后期的研究,古允文和琼斯主张在同一个层面上对话。(107)
在比较政策研究方面,林卡和王卓祺也有新的观点。他们指出,进行比较研究的方法包括平行叙述和制度分析。前者侧重于反映体系的变化,而后者倾向于描述一个区域内的各种福利体系,但是这两种研究方法也有各自的缺陷。平行叙述方法在进行比较和评估时会显得过于强调各体系的特殊性,并且不善于描述体系间的共性。制度分析比较方法会导致研究者在评估不同体系时做出过于概括性的抽象,在反映体系的变化方面也存在困难。因此,他们提出第三种研究方法,即背景分析的方法,通过背景分析来解释社会政策的演进。对于东亚福利体制的研究,林卡和王卓祺认为可以把东亚福利体系看成是一组具有共同的历史文化经济政治因素的体系,通过选取对社会体制有重大影响的背景因素来分析其对东亚社会政策的发展造成的影响。(108)
此外,反观艾斯平-安德森的研究,他选取的研究对象都是具有相似经济政治发展水平的OECD国家。古允文和琼斯认为,目前的研究多是不同国家的学者对本国福利体制的研究,还没有上升到持续的、长期的跨国研究,也因没有为未来的研究积累数据,因而限制了福利模式分类的可能性。(109)朴光俊也认为,艾斯平-安德森的研究是对性质基本相同的国家进行的比较,是只要有基础数据就可以进行的研究。若是在没有积累基础研究的状态下去寻求东亚模式的话,就有可能出现因肆意引用无视逻辑的信息从而导致事实被歪曲。(110)为此,埋桥孝文提出,为保证东亚各国间的交流,应当构筑一个亚洲社会政策统计数据库,并实施定点观察型的调查项目。该数据库组织的调查项目的设计与数据统计的标准应该适用于东亚国家,能够充分反映东亚地区国家的情况,而且应当保持研究的持续性。(111)
(四)研究方向的转变
1.东亚福利体制的发展主义趋势
自从梅志里提出“发展型社会福利”之后,霍利德又提出了“生产性社会福利”。从某种意义上,“发展性社会福利”和“生产性社会福利”都表明东亚各国和地区为了推动经济发展而将社会政策放在重要位置。但是李健正认为两者在意识形态层面上存在根本差异,因为霍利德的“生产性社会福利”观点以“社会政策从属于经济政策”这一假设为前提,而梅志里则认为二者是并行的。(112)
较之于经济政策,社会政策更接近于一种社会投资,而非支出或消费。(113)李健正认为,若仅将社会政策简单地视为经济政策的附属,则无法真正地把握东亚发展主义的实质。(114)随着社会政策从经济政策中相剥离,社会福利事业有了相对广阔的政策空间,其背后的政策支持的生产性意味明显减弱了。但是陈锦华和詹姆斯·李也指出,梅志里的“积极福利”和社会福利投资功能的概念被新自由主义者用于支持“工作第一”政策,因而退化成“资本主义化的生产主义”。他们认为,东亚国家对于工作和生产力的过分强调会使得缺乏竞争力的群体变得更加弱势。(115)
如今,社会政策与经济政策两者并行且相互融合的政策逻辑才更接近梅志里提出的发展型社会福利。李健正通过研究新加坡的住房政策和社会保障的融合发现,在政策体系中保持合理的社会政策水平和经济政策并列发展不但可以帮助国家积累财富,而且可以营造出有利于生产力发展的社会环境。(117)政府通过恰当的制度安排而制定出的社会政策不但能推动经济发展,而且还有助于长远满足社会需求,增强国家能力。(116)熊跃根认为,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发展型社会政策可以改变政府长期忽视社会政策的价值与作用的倾向性,促使政府在政策决策中更多地考虑经济与社会发展之间的内在联系并从政策实践上强化这一联系。(118)因此,我们可以说东亚的生产主义色彩淡化,发展主义逐步成其未来的发展方向。
2.东亚福利体制的持续性:分化还是超越
高夫指出,东亚福利体制的持续性仍值得怀疑。其地理位置和经济开放性令其在面对外部因素时较为脆弱,商品化、城市化以及人口结构的变化会导致家庭优势受到威胁。这些都会破坏该福利体制的长期持续性。(119)
林闽钢和吴小芳通过研究后得出,东亚国家和地区在代际分化的角度下可以被划分为两个集群,即代际分配年龄倾向性明显的日本、台湾地区及其韩国,而马来西亚等还维持着生产主义的核心特质。这意味着在东亚国家和地区内部将出现发展模式的变化。正如金渊明所观察到的,在经历民主化过程与经济危机的过程中,东亚四国/地区的(韩国和台湾地区与新加坡和香港地区)两种类型之间的区别变得越来越明显。(120)权赫周(Kwon Huck-ju)也认为,东亚发展型福利国家中至少有两条发展轨迹:香港地区和新加坡维持了选择性特征,台湾地区和韩国(包括日本和泰国)则向着包容性特征发展,后者证明了在扩大社会包容性的同时维持发展主义社会政策的可能性。(121)
学者中还存在一种超国家的观点。野口定久(Sadahisa Noguchi)在其著作中提出了建立东亚共同体(EAC:East Asian Community)的构想,认为需要分析东亚各国各自的经济发展阶段,国内外政策环境、文化特性、地域特性、社会问题的表现形式,形成东亚福祉社会模式的具体印象。特别是从东亚各国和地区所拥有的家庭、地域社会的多样性出发,建立由多元化的部门来共同经营和运营下的公共政策(广义的社会安全网),最终得出把政府责任作为首位的社会和社会福祉(狭义的社会安全网)的共同性。(122)广井良典也倡导在考虑亚洲社会保障时,应当以超越国家的理念去构想未来,寻求东亚国家间的经济合作与利益再分配,构建亚洲福利网络,进而建立超越国家范围的福利圈。(123)
3.国家和地区之间的相互学习
还有一点也是我们无法忽视的,就是东亚福利体制的发展才刚刚开始,因此,国家和地区之间的相互模仿和借鉴是必然的。
早在1991年,阿特金森(A.Atkinson)和希尔斯(J.Hills)就开展了关于发达国家的社会保障对发展中国家的借鉴意义的研究。他们发现国家间可以相互借鉴的是社会政策的分析方法,而具体的政策建议则没有太多的借鉴意义。(124)高夫和伍德则指出,政策规划是能够推广的,但必须与当地的环境相适应,这是效仿福利国家的基本前提。(125)
朴光俊从“国家间学习”的视角出发,考察了韩国和中国公共年金制度的建立和发展情况。他认为尽管全球化是不可忽视的因素,但是一个国家在吸收引进社会保障计划的同时,都会学习相关国家的经验。(126)广井良典在对日本经验进行总结时评价道,日本经验是一个具有欧洲模型所没有的,并且和发展中国家有着很高共性的模型,对发展中国家有着重要意义。针对“农业和个体经营业等非正规就业群体占有很大比重的社会保障制度制定”问题,日本是最早积极应对的国家,而且针对正规工薪职员群体,国家作为保险人,日本建立了国家主导型的社会保障体系,这些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有着欧美诸国的制度体系不具备的特殊意义。(127)
当然,东亚各国和地区的福利重构一定不会是西方福利国家的翻版。我们既要克服福利国家暴露出来的弊端,也要克服企业保障的不足,还要重视家庭作用的发挥,吸取西方福利国家注重普惠性、平等性的优点。(128)
4.东亚福利体制转型
东亚福利体制作为研究对象,并非是一成不变的。林卡认为,目前有关东亚福利争论的主题正从生产主义转向一些与再分配机制相关的“经典”的社会政策议题,如福利权利和社会服务体系的发展等问题。(129)林闽钢提出,“福利体制”并不是仅仅从公共支出的规模、范围或福利资格权对资本主义国家的福利进行比较,而是进一步从福利国家的决策模式、过程和阶层形成的潜在模式与政治结构来剖析福利国家。(130)所以,将东亚地区福利模式的内在逻辑从表象中剥离出来,才能更有说服力。林义在文章中指出,尽管东亚的社会保障改革模式在运行机制方面吸收了欧美社会保障制度的某些成分,呈现出较大的趋同性,但并不能由此认定东亚社会保障与西方社会保障模式的差异性在逐步消失。相反,由于东亚特定的社会、经济和文化背景,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与发展必然呈现出有别于欧美现行模式的发展走势,而呈现出多元的发展格局。(131)
与自由主义、保守主义和社会民主主义福利体制类似,东亚福利体制有其独特的研究价值。正是由于东亚福利模式拥有区别于其他福利模式的高度识别性以及地区内部丰富的多样性,因此该地区的相关研究才会如此活跃,并充满了生命力。
本文最初以“东亚福利体制研究概述”发表于2011年10月15—16日在杭州举行的“中日韩三国东亚社会保障模式研究第六次会议”,现由刘璐婵进行了补充,林闽钢进行了修改。
注释:
①考斯塔·艾斯平-安德森.福利资本主义的三个世界.郑秉文译.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3
②林闽钢.东亚福利体制与社会政策发展.浙江学刊.2008,2
③古允文.东亚福利研究的发展与对台湾的启示.台湾财团法人国家政策研究基金会国政研究报告.2008-10-14,http://www.npf.org.tw/post/2/4813,2009-10-22
④Catherine Jones,The Pacific Challenge:Confucian Welfare State.in C.Jones,(ed.).New Perspectives on the Welfare State in Europe,London:Routledge,1993,Pp.198-217.Catherine Jones与下文Catherine Jones Finer是同一人,只是她有时会冠夫姓Finer。
⑤G.White and R.Goodman,Welfare Orientalism and the Search for an East Asian Welfare model,in:Goodman,White,G.,and Kwon,H.(eds.),The East Asian Welfare Model.London:Rutledge,1998,Pp.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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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武川正吾.21世纪初日本社会政策的动向.社会保障研究.20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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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熊跃根.如何从比较的视野来认识社会福利与福利体制.社会保障研究.2008,1
(12)Yeun-wen Ku,Catherine Jones Finer,"Developments in East Asian Welfare Studies",Social Policy & Administration,2007,Vol.41.Pp. 115-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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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戈斯塔·艾斯平-安德森.转型中的福利国家——全球经济中的国家调整.杨刚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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