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经》“同异交得”思维方法与经济思想探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思维论文,思想论文,方法论文,经济论文,墨经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墨子》中有六篇:《经上》、《经下》、《经上说》、《经下说》、《大取》、《小取》,与其他各篇性质不同,特别有逻辑学的价值。所有这六篇有一个总的目的,就是通过逻辑方式,树立墨家诸多哲学、道德、数学、自然科学以及经济思想的观点,反驳名家、道家、儒家的辩论。这六篇合在一起,通常叫做“墨经”。本文就《墨经》的同异交得思维方法及其在经济思想中的运用,做些初步分析。
同异交得思维方法简析
《墨经》有下述一条:
同异交得仿有无。
于富家良知,有无也;比度,多少也;蛇蚓旋圆,去就也;鸟折用桐,坚柔也;剑犹甲,死生也;处室子,子母,长少也;两色交胜,白黑也;中央,旁也;论行、行行、学实,是非也;鸡宿,成未也;兄弟,俱适也;身处志往,存亡也;霍,为姓故也;贾宜,贵贱也。
以上的意思是说:一个人出身富有之家,却无良好的知识素养,或出身贫困之家,却有良好的知识素养,这是同一个人兼有无两种属性。甲数比乙数多,却比丙数少,相对于不同的比较度量对象,一个数目可以既说多又说少。蛇和蚯蚓的蠕动既去(离开)且就(接近)。鸟儿为筑巢折取、使用的梧桐树枝,是既坚且柔,不坚不足以承重,不柔不足以编织。以剑消灭敌人,同时具有保存自己的作用,就像铠甲一样,这是生死两种属性集于佩剑者一身。一位妇女比自己的母亲小一辈,比自己的女儿却长一辈,这是同一人既长又少。乙物之色浓于丙物,却淡于甲物,这是同一物兼白黑两种属性。甲圆的圆心可以位于乙圆的周边,这是同一空间位置兼有中央和旁边的两种属性。一个人的言论与行动、行动与行动、学问与实际,可以既有是又有非。在母鸡孵雏过程中,当雏鸡已孵成但尚未破壳而出时,可以说成,又可以说未成,这是成和未成两种属性存在于同一对象。兄弟三人中的老二,说他是兄、弟都合适,这是同一人具有兄弟两种属性。一个人身体在这里,而思想却跑到别的地方去了,如《三国演义》中描写的关羽、徐庶身在曹营心在汉的故事,便是“身处志往,存亡也”的例子。古代“霍”字可以指鹤这种动物,又可作为人的姓,一个姓霍的人既是霍(姓),又不是霍(鹤,一种动物)。一个合适的价格,对卖者来说够贵才卖,对买者来说够贱才买(注:孙中原:《墨者的智慧》,生活·读书·知识三联书店1995年版,第100—102页。)。
本条《经》文只有“同异交得仿有无”七个字。“仿有无”即例如有无,指《经说》中列举的“有无”等十四个例子。从这十四个事例来看,所谓“同异交得”,从事物方面说,就是像有无、多少,去就,坚柔、死生、长少、白黑、中央与旁、是非、成与未成、兄弟、存亡、是霍(姓)又不是霍(鹤)、贵贱等相异或相反、对立的性质存在于同一对象;而从思维方法角度说,是指同时把握同异两面,或全面地、整体地看待事物。客观辩证法认为,任何事物都可以一分为二,都有自己内在的两重属性,而且常常是正相对立的属性。只有抓住事物的基本的两重属性,才能抓住事物的本质,而用复合判断把这两重属性表述出来,就是对事物本质的揭露。恩格斯说得好:“辩证法同样不知道什么僵硬的和固定的界限,不知道什么无条件的普遍有效的‘非此即彼!’,它使固定的形而上学的差异互相转移,除了‘非此即彼!’,又在适当的地方承认‘亦此亦彼!’”(注:恩格斯:《自然辩证法》,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84—85页。)。古希腊哲人亚里士多德曾说,在自然事物中,“人们可以看到相反者自身总是出现在同一主体之中,而且是同一事物的属性;我说的是例如健康和疾病、美丽和丑陋、强劲和柔弱、明和暗、聪和聋。”(注:《亚里士多德全集》第3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147页。)亚氏的这种说法与墨者的论述也非常相似。
墨者对“同异交得”的原理和方法极为重视,破例连续举了十四个实例来解释。墨子曾在《法仪》讲演一篇,开宗明义就说:“天下从事者,不可以无法仪。无法仪而其事能成者无有也。”《墨经》同异交得思维方法,引导墨者不断获取知识,发现真理,取得许多学科的认识成果。《墨经》中有关义利统一的经济价值观、利害相权的经济行为观、买卖适宜的价格论等经济思想,都渗透着同异交得思维方法的火花,下文试以论述。
同异交得与义利统一
在中国古代哲学中,哲人们在探讨人生理想和人类行为的评价标准时,围绕义与利、理与欲、志与功的关系所进行的争论,同价值问题密切相关,并在不同方面表现出各自的价值观。以“义利观”来说,所谓“义”即相当精神价值(道德修养),所谓“利”即相当于物质价值(物质利益),义与利的关系即精神价值与物质价值的关系。先秦时期,出现了中国古代义利之辩的第一个高潮。诸子百家对义与利的关系纷纷提出自己的看法。墨者用“同异交得”的观点和方法看待义与利的关系,也阐述了义利统一的经济价值观,墨者在《墨经》中提出:
义,利也。
义:志以天下为芬,而能能利之,不必用。
这就是说,义即为利人之公利,要立志为天下人服务,把天下一切事务当作自己的份内之事,而不必考虑为个人所用。这就表明,墨者一方面把“公利”当作义的前提,另一方面又十分重视“义”的价值,讲求“以公利为义”。墨者在《贵义》篇指出:“万事莫贵于义”,而义之所以可贵,就在于公利。墨者在《非乐上》又说:“仁者之事,必务求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将以为法乎天下:利人乎却为,不利人乎即止。”就连对忠、功、孝等伦理价值的判断,墨者也是以是否利君(国家)、利民(国民)、利亲(父母)为标准。《墨经》上说:“忠,以为利而强君也。功,利民也。孝,利亲也。”
墨者以公利为义的义利观,在实践上体现了务实、勤勉的精神。反对墨家的孟子也说:“墨子兼爱、摩顶放踵利天下,为之。”(《孟子·尽心上》)。据《墨子·心输》篇记载,当楚国准备派兵攻打宋国的时候,墨子挺身而出,一方面派出自己的学生义务协助宋人守城,一方面又千里跋涉,风尘仆仆,赶到楚国,说服了楚王不要出兵,从而为宋国立下了汗马功劳。但是,当墨子从楚国赶回宋国的时候,正好遇上大雨,他想找个洞躲躲雨,却遭到宋人的拒绝……墨子这种以天下公利为义的精神,是无私的、崇高的。墨者在《耕柱》篇指出:“今用义为政于国家,人民必众,刑政必治,社稷必安。所以贵良宝者,可以利民也。而义可以利人,故曰:义,天下之良宝也。”墨者正是在“利人”、“利民”实践的基础上,把义与利统一起来了。
墨者以公利为义的义利观,也是一种义利“同异交得”的经济价值观,强调“义”都离不开“利”,讲“利”也离不开“义”,把道德修养与物质利益紧密地联系起来,相互融合,相互作用。物质利益决定道德修养,道德修养又反作用于物质利益。墨者讲公利,讲利他,都离不开强调生产劳动、强调经济建设,并极力反对“亏人自利”的行为。《非乐上》说:“今人固与禽兽……异者也,赖其力者生,不赖其力者不生。”动物利用爪、牙从外部自然界获取食物,而人出力劳动生产才能生存,不出力劳动生产就不能生存。墨者又说,到别人园子里偷摘桃李属于“亏人自利”行为,这种“亏人自利”的行为,就是不仁不义。如果抢夺别人的牛马,那就亏人更多,更是不仁不义了。为什么说到别人园子里偷了桃李就是不仁不义呢?墨者在《天志下》说:“不与其劳,获其实,以非其所有取之故。”墨者这种把道德修养与生产劳动联系起来,把生产劳动看成是评价人的道德行为的一个尺度的这一看法,有一个深远的意义(注:冯友兰:《中国哲学史新编》第一册,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204页。),也有现代意义。“与其劳”才应该“获其实”,才可以使劳动成果的“其所有”,只有这样的“所有”才是“义”。不然,就是“亏人自利”,就是“不义”,就是盗窃、抢夺。墨者的话,对加强两个文明建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现代人,仍然具有警醒作用。
同异交得与利害相权
墨者主张一切行为包括经济行为的目的,都在于取利避害。这里的利,是指得到后觉得喜欢的事物;这里的害,是指得到后觉得厌恶的事物。《墨经》说:“利,所得而喜也;害,所得而恶也。”取利避害必须根据一定的标准,遵循一定的规则,选择一定的方法。而这标准、规则和方法,集中体现在其“权”的思维中。《墨经》中说:
权,欲之权利,恶之权害。
权:两而无偏。
权,就是权衡事物的利害,对于自己想要的事物,要权衡利大利小;对于自己厌恶的事物,要权衡害多害少。另外,权衡的时候必须兼顾利害双方,不可偏于一方。“权”,本义是指一种树木,《说文》:“权,黄华木;一曰反常。”假借为“权衡”的权,即称锤,《庄子·胠箧》:“为之权衡以称之。”称东西时,称杆上的准量刻度不变,但称锤却移来移去,所以把权理解为比较、衡量,如权衡利害得失。墨者给“权”赋予了思维方法的意义。他们认为在权衡利害得失中应贯彻全面性、整体性的原则。“利之中取大,害之中取小”、“利害兼顾”的思维是辩证的,它体现了两点论、全面性的整体思维方法,克服了一点论、片面性的部分思维的不足,注重从一面到多面,由片面到全面的正确认识。
墨者注重经验,注重实践,认为“言”见之于“行”才有价值,“权”的思维同样要在实际中履行,从实践中考察其效果,看是否符合“国家百姓人民之利”。《大取》中说:
断指以存腕。利之中取大,害之中取小也。害之中取小也,非取害也,取利也。……遇盗人,而断指以免身,利也。其遇盗人,害也。
利之中取大,非不得已也;害之中取小,不得已也。于所未有而取焉,是利之中取大也;于所既有而弃焉,是害之中取小也。
断指与断腕,宁取断指的小害,而不取断腕的大害,这时就是通过被迫的、不得已的选择断指的手段,以达到存腕的目的,即所谓“断指以存腕”。这里表达了墨者这样一个论点:取小害从一定意义上说,不是取害而是取利。假如我外出经商,行到深山老林,遇到一群杀人越货的强盗。这件事情本身是一种害,但如果可以在“断指”和“亡身”二者中选择,我宁愿选择“断指”这一小害,以避免“亡身”这一大害。这就是选择以不得已的断指手段,来达到保全生命的目的,从一定意义上说,不是取害而是取利了。像“断指以存腕”、“断指以免身”这样的事情,就是利与害的“同异交得”。
《小取》规定辩学的一个功能是“处利害”,而《大取》则是选用一定篇幅讨论利害相权、取小害以保大利的处置方法,这和我们常说的必要时牺牲局部以保全整体的原则十分相似(注:孙中原:《墨者的智慧》,生活·读书·知识三联书店1995年版,第109页。),说明墨者利害“同异交得”的思维方法有重要的实践价值和现实意义。现代宏观经济管理决策,就十分讲求局部经济效益要符合宏观经济效益,为了宏观的、整体的、全局的利益,常常要牺牲局部的、地方的、企业的经济利益,比如关闭利润高污染大的小造纸厂、小制烟厂。现代微观企业经营管理决策,在选择最佳备选方案时,就必须遵循最大最小原则,即两利(利润等)相权取其大,两弊(费用等)相权取其小。这里所说的大小一般是系统权衡、综合分析、“利弊交得”的结果。
同异交得与买卖适宜
《墨经》中说:“买卖,易也。”“贾宜,贵贱也。”你买我卖,就是商品交换。察知价格合适与否,就能了解商品的贵贱。一般地讲,一个让买卖双方都能接受的价格,是商品价值、使用价值内在矛盾运动表现为商品与货币、卖者与买者外在对立统一的结果。对卖者来说,他拥有商品,关注的是商品的价值,商品的使用价值只是价值的物质承担者,只要能获得足够的交换价值(贵),他就卖,他就让渡商品给买者使用,获得他所需要的货币;对买者来说,他拥有货币,关注的是商品的使用价值,只要能获得足够的商品使用价值(贱),他就买,他就让渡货币给卖者,买回他所需要的商品。可见,买与卖这两种交换行为的“同异交得”,是商品价值、使用价值两个基本属性矛盾运动外化为商品与货币两个因素“同异交得”的具体表现。《墨经》论述道:
买无贵,说在仮其贾。
买:燿相为贾,刀轻则燿不贵,刀重则燿不易。王刀不变,燿有变,岁变燿,……
买卖本身是无所谓贵贱的,因为货币价值与物价之间有反复,即物价与币值互为消长。货币通过与谷物交换表现出谷物的价格。假设谷物的价值不变,那么,货币价值低则谷物价格就高;反之,货币价值高则谷物价格就低。王者所铸的法币稳定不变,而谷物的价格升降变化,原因在哪里呢?年岁丰收谷物的产量增大,同样时间投入同样的劳动所获得的谷物数量较多,那么凝聚在单位数量谷物中的价值就低,因而谷物价格便低;反之,年岁欠收谷物的产量减少,同样时间投入同样的劳动所获得的谷物数量较小,那么凝聚在单位数量谷物中的价值就高,因而谷物价格便高。
从商品与货币相交换的关系,墨者看出物价的高低同时受两个方面因素的影响:一是货币价值,二是商品价值。从中可以看到,国家制定法币对稳定物价具有积极意义,同时国民努力生产劳动,争取丰收,增加投入市场的商品数量,也是稳定物价的重要方面。买卖顺利、价格适宜除了物价与币值的相互一致以外,《墨经》进一步分析说:
贾宜,则雔,说在尽。
贾:尽也者,尽去其所以不雔也。其所以不雔去,则雔。正贾也宜不宜,正欲不欲。若败邦鬻室、嫁女。
价格合适就能卖出商品,是因为影响商品销售的种种因素都排除了。那种种制约商品销售的因素排除了,商品就出售了。比如,价格合适不合适,商品能不能卖出去,还取决于买者想不想买。战败国人民为了预防不测纷纷卖房屋,嫁女儿,由于想买房屋,取妻子的人少,必然价格低贱。墨者进一步发现,从购买方看,光有购买力是不够的,他还必须有购买欲望,因而揭示了制约市场消费需求的两个前提条件:购买力与购买欲望。同时,墨者还隐约发现政治战争、商品供求、季节时令等政治、经济、自然环境因素,对价格也有影响。
社会在进步,经济在发展,二千多年前墨者运用“同异交得”思维方法所揭示的商品货币关系、物价变动因素等经济思想,与现代商品、货币、物价学说相比虽然不能同日而语,但墨者重农业生产、重货币稳定、重需求制约等与物价相关的经济思想,对繁荣市场、稳定物价、进行宏观间接调控等方面的决策,仍然有重要的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