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台湾嘉义区的发展与环境变化_嘉义论文

清代台湾嘉义地方的开发与环境变迁,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嘉义论文,台湾论文,清代论文,环境论文,地方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前言

环境决定论(environmental determinism)认为人类的活动、 空间分布、社会与文化特征皆受制于自然,但可能论(possibilism )者则以为人类与环境之间的关系极其复杂,非单纯因果关系所能涵盖。“究竟人类生存与自然环境的关系如何,人扮演怎样的角色?”地理学者与人类学家多所讨论,历史研究的领域则较少受到关注。

清代台湾是移垦社会,移民者的开发活动很大程度依赖自然,而且愈是早期,环境作用愈具有影响力。随着拓垦活动展开,地表景观渐生变化,新的空间形成,人与环境之间的关系也愈来愈密切。本文旨在考察清代台湾汉人拓垦过程中的环境变迁;环境变迁是人力与自然力交互作用的结果,此一作用在不同区域中如何呈现?人与自然的互动可否在史学领域中找到答案?笔者尝试以现职所在地嘉义地区为对象,进行探讨。

嘉义县本名诸罗县,由县城诸罗山而得名,乾隆52年(1787)林爽文事件后清帝嘉许居民死守城池之忠义,故改名“嘉义”。诸罗县范围包含今日嘉义以北地区,幅员广阔,其后行政区域不断调整,由北向南渐次缩小。现今嘉义市为清代县治所在,今日的嘉义县位于北港溪与八掌溪之间,居清代本县辖区的核心位置、汉人北上开发所必经。汉人在此拓垦,根据《中埔乡志》的描述:“农民怕没田种,只要能开垦之地,不论河边、湖泊,有地就挖、就犁,形成很多坔田”。康熙47年(1708)福建巡抚张伯行奏:“台属田土向来岁仅一收,臣到任后饬令该府县,劝尽行开垦、勤力耕种,务使人无遗力,地无遗利”(注:国学文献馆主编:《台湾研究资料汇编》第一辑, 台北:联经出版社, 1993,页688。)。

这样的开垦基调,官民一致,但是,环境史上该作何评估,笔者尝试透过清代嘉义地区汉人的拓垦活动进行思索。

一、自然环境与拓垦课题

关于云嘉平原的地理位置,《嘉义县舆图纂要》描述如下:“嘉义县治负山面海,海疆之严邑也。南界曾文,北界虎尾,东倚武峦之麓,西临笨港之滨,局度宽宏,平原广沃,为南北之康庄”(注:《台湾府舆图纂要》台银本,1963,页205。)。不仅说明平原地势, 更道出了本区地理环境的特征,即海岸、平原、高山三种不同地形兼具,海拔高度差异大,生态环境复杂。

本区地势东高西低,西部平原海拔高度低于一百公尺,东部山地则在二、三千公尺以上。河流受地形支配,由东向西奔流而下,上游湍急,进入平原后形成广大冲积扇。主要河川如北港溪、朴子溪、牛稠溪、八掌溪等,皆支流众多,集水区域辽阔,遇雨季或豪雨时节,山洪爆发,水位急速上窜,下游便泛滥成灾。《诸罗县志》云:“夏秋霪雨,溪流骤涨,田园沿溪逼港者,悉入蛟官矣”,便是集水区过广、雨量分配不均,水文环境不利农垦之意。因此,发展农业以水利开发为前提。

本区海岸属于海积地形,除了侵蚀作用外,海浪结合海流、潮汐营力,对海岸不断进行堆积,岩屑、沙粒被堆积成沙滩或砾滩,外海地区则呈现堤状沙洲。水域被沙洲拦住成为泻湖,起初可与外海相通,但泥沙冲刷,使湖面不断缩小,泻湖由深而浅最后陆化。汉人在此地拓垦,必须解决水患、缺水与土壤改良等问题,所需耐力以及技术上的高难度远甚于内陆地区。《诸罗县志》云:“近海者或涨潮卤淹,此皆无岁不有”,所指便是居民终年饱受涨潮浸水的困扰,加上土壤带盐,只能栽种耐旱、耐盐作物,或开辟鱼塭、盐,土地利用型态极有限。

自然灾害方面,包括水旱灾、风灾及地震。本岛位于环太平洋地震带,嘉义、台南地区又是震央所在,触口、梅山等断层地形起伏,受地层褶曲型态与垂直错动的影响,震源浅、震度强,属于破坏性地震。这些自然灾害造成生命、财产损失,水利破坏、农作遭损,令人不胜其防。(注:参考徐泓:《清代台湾天然灾害史料汇编》,行政院国科会防灾科技研究报告72—01号,1983。)

综合上述,气候、土壤、水文等,本区不利于农垦的自然因素甚多,发展农业,移民必须做到(1)确保水源,解决供水、排水问题;(2)藉洗盐、轮作、栽植防风林等,进行土壤改良。渔业方面,沿海居民从事渔捞、利用海埔地进行养殖,同时,也因泻湖陆化等因面临近海渔业资源枯竭的问题。山林方面,山区原为番人势力范围,光绪以前,越界私入番地的汉人多为砍伐林木,浅山的丘陵地带虽有少数人以造林为业,但比例似乎极微。山区拓垦活动引发的环境问题,主要在水土保持。

移民者的拓垦进程是思考环境问题的另一线索。早期拓垦活动集中在平原地带,汉人由海岸、河口登陆,进入平原、浅山地带,然后根据地形、水源、交通与个人意愿等因素,决定落脚地点。捷足先登者不一定选择平地定居,郑氏时期入垦之汉人其足迹已达山区,今日中埔乡、海山乡等地,可知地势平坦、交通方便未必是移民考虑定居的主要诱因。

一般说来,地势高而近溪涧、取水容易的地点,是汉番争相群聚之处。汉人来到之前,云嘉平原已有原住民部落,汉人移民来到此地,与土著发生交涉,二者能否和平共处,是开垦行动是否顺利的关键。《诸罗县志》云:“自郑成功集流亡、开屯戍,于时诸罗土旷,汉人间占草地,与土番错”,证明早期为汉番杂居的局面。据康熙24年(1685)蒋毓英《台湾府志》所载,嘉义地区没有汉人的坊里街庄,只有番社。十年后,康熙34、35年(1696)左右重修《台湾府志》之际,已有九个庄。康熙56年(1717)陈梦林等撰述《诸罗县志》时出现“外九庄”的称呼,嘉义地区的开发与繁荣不难想像。

由于渡台汉人日多及番人迁徙的习惯,汉番杂居的局面逐渐打破。《诸罗县志》提到:“番社岁久,或以为不利,则更择地而立新社以居”,“先时旧社多弃置为秽垆,近则以鬻之汉人”(注:《诸罗县志》台银本,1962,页174。)。汉人继承番社遗址发展成街庄, 日本学者称之为“汉番交代村落”(注:富田芳郎:《台湾聚落的研究》南天本,页156。)。此类番社成为汉人聚落中心的例子甚多,如诸罗山庄、 打猫庄、他里雾庄、半线庄、旧啯庄、新啯庄等。汉人拓地愈广,以番社为名的街庄愈多。

二、平地农业水田化

汉人引进农业开发技术,开辟水源,从事稻作,使本区地表景观出现阶段性的转变:(1)鹿场、游耕,(2)看天田,(3)水田。 水田化结果,单位产量提高,且稻作从此一年可两获,可谓划时代的创举。然而,是否真的就此“嘉义平野由鹿场而旱田、由旱田而水田,在康熙末期时,全域都完成了水田化运动”(注:君章义:《嘉义发展史》,《汉声杂志》(中文版)23,1989。)呢?证诸史料,这样的历史图像有待改写。

1.鹿场与游耕

嘉南平原冬季干旱,森林生长不易,故原始景观为草地或散树草原。康熙36年(1697)郁永河来台采集硫磺,《裨海纪游》一书记录了他对台湾西部平原的观察:“平原一望,罔非茂草,劲者覆顶,弱者蔽肩,车驰其中,如在地底。草梢割面破项,蚊纳苍蝇吮咂肌体,如饥鹰饥虎,扑逐不去”(注:郁永河:《裨海纪游》台银本,页26。)。草莱未辟的状态不适人居,却是麋鹿绝佳生存场所,《诸罗县志》云:“丰草弥望多鹿场”,荷兰人、汉人相继到来,嘉南平原于是成了猎鹿场,鹿皮、鹿脯被当成商品大量销往海外。

草场上番人进行着原始型态的农耕,跟随郑成功入台的杨英如下描述:“秋收之期,目睹禾稻遍亩,土民逐穗采拔,不识钩镰割获之便。一甲之稻,云采数十日方完。访其开垦,不知犁耙锄耜之快,只用手曰日凿,一甲之园,必一月□□□□□□□。至近水湿田,置之无用”(注:杨英:《从征实录》台银本,页193,1958。), 可知番人采游耕方式,不知施肥、犁耕与灌溉,地力减退即弃地而去,数次之后另觅耕地,聚落随之转移。

汉人带来先进的农耕技术,鹿场景观也随之消失。康熙40年(1701)以后,移民热潮带来全面性的开发,结果“附县开垦者众,鹿场悉为田”,鹿群被捕杀殆尽。今日嘉义地区与鹿有关地名为数不少,证明汉人入垦前糜鹿成群的活跃情况,嘉义市、布袋镇、水上乡有“鹿寮”、“鹿仔陷”;大埔乡有“鹿寮仔坑”;竹崎乡有“鹿寮堀”、“鹿满”;鹿草乡原名“鹿仔草”;梅山乡龙眼村有“鹿寮坪”;大林镇有“鹿堀沟”,等等。鹿场消失,可谓移民拓垦活动改变自然生态的第一件大事。

2.农业水田化

台湾河川不利于灌溉,嘉南平原降雨量尤其集中在七、八、九月台风季节,每年十月到翌年五月期间,几乎处于干燥无雨状态,缺水之虞以致“早禾难播,故稻仅一稔”(注:《诸罗县志》台银本,1962,页294。)。

水利开发之前,粗放式农业的收成靠天帮忙,台人称此为“看天仔”。看天田的土壤透水性甚差,嘉南平原地表下15~25公分有一凝固坚磐,阻碍地下水上升及雨水下渗,水分循环恶劣。由于缺水,众人必须群力合资掘井,齐聚于有深井之处,故村落景观以集村为主。(注:关于台湾南部以集村为主的聚落形态,其它原因如原始景观、番害问题等,参看富田芳郎的《台湾聚落的研究》南天本,页155。 )开发水源与确保饮用水的供给,成为居民最关心的大事。

周钟瑄《诸罗县志》中,田地被分为五等:(1 )上上者水泉自地涌出,“平畴沃野,水泉蓄泄,不忧旱涝”。(2 )中上者引水筑为陂圳,“中无停蓄,上有流泉,出有人力,障为陂圳,入于亩亩,尖斜屈曲,无所不通”。(3)中中者听任附近溪流灌溉之便, “附近溪港,桔樨任牛,多秕少粟”。(4)下中者为看天田, “蹊壑无泉,雨集而浍,潦尽而涸,陂田涸死,田之逢年者十不二三也”。 (5)下下者看天又极少降雨,“广斥而硗,低不可园,雨霁田石,逢年者十不一二也”。(注:《诸罗县志》台银本,1962,页68。)水源因素被视为判定田园等级的根据,由此可见,水利兴修为决定开发成败的重大关键。

关于水利设施的种类:“凡筑堤潴水灌田谓之陂,或决山泉,或导溪流,远者数十里,近亦数里。不用筑堤,疏凿溪泉,引以灌田,谓之圳,远者七、八里,近亦三、四里。地形深奥,原泉四出,任以桔樨,用资灌溉,谓之湖(或谓之潭),此皆旱而不忧其涸者也。又有就地势之卑下,筑堤以积雨水,曰涸死陂”(注:《诸罗县志》台银本,1962,页34。)。本区陂多圳少,除了干旱期长特别需要储水功能外,“地高流深”不易引水上岸,加上水患使工程维修不易,故储水之陂特多,而流动之圳少。

根据陈鸿图统计,清代嘉南平原的水利设施共122处, 位于本区者至少37处以上。(注:陈鸿图:《水利开发与清代嘉南平原的发展》,国史馆,1996,页95。)康熙年间为水利开发的最高潮,康熙42年至49年(1710)及53至56年(1717),则是两个高潮点。大致由南向北进展,初期集中于平原地带,而后逐渐扩展至沿海及山区。1904年农地利用图显示,水田集中于柴头港堡、嘉义西堡、牛稠溪堡、打猫南堡以东的地区,即今日嘉义市、大林、民雄、水上、溪口一带,西半部除了大康榔东顶堡、鹿仔草堡、白须公潭堡水田较广外,多为旱田。(注:陈淑娟:《嘉义平原的农地利用》,台湾师范大学地理研究所硕论,1996。)

水利设施是农业命脉,每次发生动乱,匪徒必从破坏水利下手,丁曰健称:“嘉义县城迭次被围,竭力保固,而城外乡庄被扰日久,满目疮痍,深堪怜悯。所幸填土俱在,只以水泉被贼壅塞,荆棘丛生”,“设法兴工疏通水圳……庄民可藉以耕耘”(注:丁曰健:《治台必告录》台银本,1959,页457。)。民变之外, 破坏水利的行为如“破埤放伐”、利用圳道交通运输等,均为官民谴责的标的。

水源开阔吸引人群聚居,水利设施附近或分水之处形成的新聚落,往往因此而得名。例如:位于今日嘉义市有“埤仔头”、“顶埤”、“下埤仔”、“打死人埤”、“湖仔内埤”、“圳仔头”、“大埤脚”;水上乡有“水崛头”、“大堀尾”、“埤仔”;中埔乡有“湾潭”、“汴头仔”、“埤寮”、“汴头”;义竹乡有“埤仔头”;太保乡有“新埤”;民雄乡有“圳沟”等。(注:参考台湾省文献委员会编印,《台湾地名辞书卷二十嘉义市》,1996。)水利开发使人地关系的结合更为紧密。

陂圳修筑造就水田化普及,不仅耕地面积增加、提高单位产量,稻作一年可两获。而且,就环境保育观点而言,水田农业有助于维持生态平衡,因为水具净化滋养作用,可继续栽培相同作物,不似旱田连作消耗地力,容易发生物理性障碍,使土壤疲惫。水田农业,可谓移垦社会进展的一大指标。

3.“隐田”与水利开发

但是,水利开发并非万能,隐田大量存在的原因与之关系密切。所谓“隐田”,指未经登录的原野地、河川地、海埔地、山坡地等农耕用地。一般认为,业主唯恐田赋缴纳过重,故以多报少或以田报园;其实,隐田形成的背景因素是多方面的,而自然环境的影响往往被刻意忽略。

与土地拓垦一样,水利开发受环境支配。环境制约下,有不利于兴筑水利的地方,有水利开发严重影响近邻而遭禁止的例子,也有水田化之后因天灾又回复看天田型态的农地。根据清末唐赞衮所指,当时嘉义县内不少地区不适合发展水利,例如土库、南港、北港、尖山、朴仔脚、盐水港、铁线桥等,“其地半属旱田,半为园埔,仰资天水,绝无埤掘可以预潴。虽其间有笨港溪、八掌溪、汲水溪、曾文溪、二层行溪,然地高流深,有水不能上岸。遇霪雨则潢流洋溢,民其为鱼,逢旱灾则赤地焚烧,野无青草。故土人多种花生、芒蔗、地瓜、杂粮,以待时雨之滋润,而不能必其大有收也。此固台嘉地势使然,不得以人力争之者”(注:唐赞衮:《台阳见闻录一》成文本,页182。)。 以上地方有些地势过高,有些雨水太少,任何型态的水利设施都不可能,故经营看天田是最佳选择。

被禁止开发水利的地方,主要缘于地势关系,邻近地区可能因而受损,故周遭坚决反对。例如乾隆25年(1760)沤汪庄民合立《严禁沤汪庄开凿水圳示告碑记》,不许文衡殿垦置的埔地兴筑水圳,因为附近地势较低处有田园、庄社、坟茔,恐怕豪雨冲崩毁于一旦,所以立石相约永远不许开凿水利。(注:《台湾私法物权编》台银本,1963,页1139。)

水田与看天田的区分明显,但自然灾害的威胁却不分畛域,《诸罗县志》云:“县多山溪,夏秋霪雨,溪流骤涨,田园延溪逼港者,悉入蛟官矣。陂圳之疏筑,大者数千金,小亦不下数百,突遇洪流,荡归乌有,即陂去田亦荒矣”。(注:《诸罗县志》台银本,1962,页87。)对于水患造成的损失,投资水利兴修者可能比经营看天田的人,损失更为惨重。故垦而不报、以多报少或以田报园,便成为应付自然灾害的重要手段。

隐田大量存在,官方无法掌控。雍正5年(1727 )闽浙总督高其倬奏:“诸罗、凤山二县田土实多隐匿”(注: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雍正朝汉文朱批奏折汇编》,江苏古籍出版社,1989,页141。), 隐匿的田地究竟若干,无可靠数据。刘铭传就任巡抚后,认真清丈,结果税额从183,366两增至674,468两,多出2.7倍。 当时清丈的土地计约350,575公顷,但仍旧不准确。

根据雍正5年(1727)巡台御史索琳、尹泰的奏报, 隐田的成因包括:(1)台湾田赋计算单位太高,若不以多报少,则不能完纳正供; (2)台湾沙地每因雨水使农田变成荒壤,所以须以多报少, 补足亏欠;(3)西部平原无堤岸保障,海水容易倒灌,田园卤尽, 必俟数年咸味始去方可耕种,须赖以多报少弥补损失;(4 )由于上述各项灾害的威胁,若不预留余地、截长补短,则无法完纳额赋。(注:引自吴田泉《台湾农业史》,自立晚报文化出版部,1993,296—297页。)据此,过去试垦失败的补偿与未来可能遭遇的风险,农民一并将其纳入本金中计算;除了第一项外,其余皆可视为自然营力下农民应变的权宜措施。

清廷规定:凡遭逢“水冲、沙压”等灾害,可向官府呈报流失,免除科责,狡猾佃棍于是利用此项规定谎报,希冀逃税。(注:陈淡然辑:《刘壮肃公奏议》台银本,册3,1958,页306。)但是碍于某种原因,不愿呈报或无力呈报者,依旧大有人在。光绪12年(1886)福建巡抚晓谕:“近溪田地,水冲沙压,小民元力报豁,田去粮存”(注:《清代台湾大租调查书》上,台湾省文献会,页44,1994。),便是农民为遭害无法报销的佐证。光绪25年(1899)一份契文提到:“内埔水圳……数年来洪水为灾,屡被水冲崩,损坏水源,不能疏通,该良田变为荒埔,钱粮国课无依”(注:《台湾私法物权编》台银本,1963,页1308。),于是业主托中保招得朴仔口张姓佃户前来修筑,也是应予注销又无法据实呈报的例子。嘉庆以后,开发者“垦不报升,坍不请豁”,制度大坏,征额日亏。(注:《刘壮肃公奏议》台银本,1958,册3,页 321 —322。)所以“坍不请豁”,可能因为衙门需索无度、 或认系谎报故意置之不理,唯一自救之道便是开发其它隐田来弥补。隐田与废田竟成了孪生体的存在。

隐田问题,凸显自然环境对人文开发的影响力,同时也让人重新思索水田农业发展的极限。唐赞衮谓:“前被沙压诸地,虽不得仍为水田,亦可权作旱园耕种,此又水利之宜从通变者”(注:《台阳见闻录一》成文本,页185。)。可见水田开发并非漫无条件限制, 地利考量为首要前提。另一方面,兴筑水利解决了干旱期的缺水问题,而不定期的雨量暴增,使农田淹水稻作惨遭溺毙、连续翻耕增加成本、或收割期豪雨使稻谷倒伏冒芽,造成农民额外损失,除了祈求老天爷帮忙别无他法。台人所谓“看天仔”无关乎水利,而隐田大量存在与水利开发有密切关系;二者皆反映环境作用的峻刻面与农民心境的无奈。

三、山区开发

1.汉番界线的意义

本区丘陵与山地相当于今日梅山乡、竹崎乡、番路乡、大埔乡、阿里山乡等地区,清代以前皆为番人势力范围。

清代山区为官治力量所不及,匪徒往往藏身其中。由于水源地多在山区,加上延平王国覆灭之后,不少人逃往山中,于是展开了嘉义山区的开发。康熙60年(1721)朱一贵事件爆发,本区东部山中竹头崎(中埔乡)、三层溪(关仔岭北麓与竹头崎之间)、得宝寮(今八宝寮)和大、小石门一带,有数百人在山区响应,显示山区溪谷盆地已有汉人进入。(注:尹章义,《台阳见闻录一》成文本,页30。)蓝鼎元称:“前此台湾止府治百余里,凤山、诸罗皆毒恶瘴地,令其邑者尚不敢至”,“今则群入深山,杂耕番地,虽杀不畏”。(注:《平台纪略》台银本,1956,页30。)显然,山区开发是平地拓垦到达饱和点的必然趋向。

对于汉人向山区发展,有些官员支持,如蓝鼎元认为“川原灵秀开,郁勃不可闭。城廓惟日增,蹙缩非长计。所当顺自然,疆理以时议。勿因去岁乱,畏噎却饭膳”(注:陈汉光编:《台湾诗录》第1册, 台湾省文献会,1971,页204。)。换言之,山林荒野不适合人居, 必须重新塑造,不能因为一场动乱而撤离。蓝鼎元进一步提出解决番害的办法,谓:“内山生番好出杀人,然必深林密菁可以藏身,乃能为害。若田园平埔,无藏身之所,则万万不敢出也。荆棘日辟,番患自清,是莫如听民开垦矣”,“招徕既久,渐化渐多,将生番皆熟。是又为朝廷扩土疆、增户口贡赋也”(注:《鹿洲全集》卷2,漳洲:素经堂,光绪5年跋本,页27。)。这种“听民开垦”的建议,与清廷隔离统治之计,形成对比。然而,不论开发与封禁,二者皆以防治番害为首要考虑,“为朝廷扩土疆”更是历来治理边疆者的一贯基调。

清廷没采纳蓝鼎元的建议,反而颁令禁止汉人入山,设隘防范番人出山。雍正7年(1729)、乾隆4年(1739)、11年(1746)、 17 年(1752)又分别重申禁令、立石为界。根据《番俗杂记》,清初本区汉番界址如下:诸罗山之埔姜林、白望埔(今中埔乡中埔)、大武峦埔(今中埔乡顶埔附近)、卢麻产内埔、打猫之牛屎阬口(今竹崎乡沙坑)、叶仔阬口、中阬仔口、梅仔阬山(梅山乡)、他里雾之麻园山脚等。然而,汉人越界私垦的情形日趋严重,封禁政策始终无法实施。光绪元年(1875),沈葆桢上奏要求取消番地禁令,全面性开放山林。光绪年间的嘉义县图上,县境东侧中央山地依然有“番界”、“生番界”标记。

随着汉人的开发,汉番界线终于成为历史。刘翠溶认为“就环境的角度来说,如果没有这些界线的存在,台湾山区遭受破坏的速度可能更快”(注:刘翠溶、伊懋可主编:《积渐所至》上,页310。), 与来台统治的日本人看法相同。

2.资源开发与利用

汉人在山区的经济活动,主要为“抽藤、烧炭、砍柴、耕种”。山区农耕经营,以栽种果树、竹林为主。(注:相关方面的山区乡庄个案调查,近作可参考梁志辉《环境与生存:沿山乡庄梅仔坑开发史》,《嘉义文献》27,1997。)根据《嘉义管内采访册》记载:“沿山人民,运出粗纸、竹笋、李、桃、藤、笋干、茶心、火炭、茶油、苧仔,从堡内各庄山内输入,俱到梅仔坑街市场中发售”(注:《嘉义管内采访册》大通本,页63。)。梅仔坑街(今日梅山乡梅山)成了邻近山区作物的汇集处及转运站。此外,菁仔、梅、梨仔、龙眼、木耳、金针、芎蕉等,也是重要作物。

林木砍伐方面,主要用途有三:采樵、熬脑、制炭。第二项樟脑制造业,可谓台湾森林开拓的先驱,相传郑芝龙居台时,其徒入山伐樟熬脑,配售日本以供药材,方法传自泉州,地点即今日嘉义县境内。(注:《中国民国台湾森林志》,中华林学会出版,1993,页5。 )到了清代,由采买军工木料的“匠首”垄断,此类特许工匠为伐樟熬脑的唯一合法业者;未获匠首授权私自入山者,则假借匠首、小匠名义,非法入山砍伐。(注:陈国栋:《“军工匠首”与清领时期台湾的伐木问题》,中研院中山社科所《人文及社会科学集刊》7—1,1995。)

农民一般性伐木,重点仍在采撷生活资源。《台湾三字经》提到山中“多美材,采伐早”,汉人采薪的历史可谓由来已久。《诸罗县志》卷八〈风俗志〉云:“潦水尽,入山斧大木为薪,储来春一岁之用”,显示作为生活能源农民对于薪材的倚赖。根据《嘉义管内采访册》,上农者“耰而不辍,稍有余闲,即入山林,伐柴采薪,出街贸易,以资家费”(注:《嘉义管内采访册》大通本,页11。),家用有余,则进而贩卖营利。采薪或当作副业、或自家备用,其重要性远远超过现代人的想像。

至于伐木的树种及数量,缺乏可靠资料,不得而知。陈国栋认为林木严重损耗的地方局限于“郊鄙之地”,距离聚落稍远处大都维持原始状态;有待进一步查证。黄叔璥《台湾使槎录》云:“内山林木丛杂,多不可辨,樵子采伐鬻于市,每多坚质;紫色灶烟,间有香气拂拂。若为器物,必系精良,徒供鬻下之用,实可惜!倘得匠氏区别,则异材不致终老无闻,斯亦山木之幸也”(注:引自《嘉义县志》卷一《地土志》,页109。),说明采樵趋向商业化,买卖双方都不识树种与真价。 在这样情况下,滥伐范围是否能局限于聚落附近的山丘,值得怀疑!

如果将考察时限后延的话,滥伐导致林木资源耗竭的例子可能甚多。以梅山地区为例,梅山乡龙眼村本名“龙眼林”,海拔一千多公尺,光绪年间已有人入垦,当时龙眼树密集成林,入山汉人便以之为名。最初入山者多为受雇的伐木工人,林木一部分闷烧成炭运往台南,因为材质胜于相思树,龙眼村便以木炭闻名。部分林木以滚动方式运送下山,自高处滚落汇集较容易,故开发早于其它地势较低的地方。龙眼林砍伐殆尽,伐木工人便携带家眷入山定居,种植果树、茶、甘薯等维生。另一个例子在瑞峰村“大窯”,大窯得名与该地产业有关,居民设立窯炉烧制木炭,由脚力扛下山贩卖,窯炉聚集的地段便称为“大窯”。林木砍伐殆尽,居民便改种竹林。(注:梅山文教基金会编印,《梅山地名溯源》,1997,页44,28。)

伐木、制炭在先,果树、竹林的栽种经营在后,既显示汉人在山区经济活动阶段性的变化,同时,也暗示了山区滥垦与滥伐的可能性。就以上二例而言,林木资源消失,农业经营方才出现。

3.水土保持

山区拓垦是疏解人口与土地压力的必然趋势。但是,热衷开发而忽略水土保持,往往对中下游农业与居民生命、财产,造成致命性伤害。对此,清代有心人士早作预警,曹士桂云:“全台皆浮土,□杂沙石,林木尽则土松散,一遇雨冲刷,随流而下,停积于水势平衍处,渐次积□,数百年后,近海口一带田亩,几有沙塞之虞”(注:曹士桂:《宦海日记校注》,云南人民出版社,1988,页235。), 就是对过度开发造成无可挽回的破坏的严重警告。

不论汉人与番人,山区开发其实都涉及水土保持的问题。番人从事狩猎与火耕,可能导致森林火灾,尤其后者引发山洪冲蚀土壤,成为水土保持的严重威胁。(注:陈正祥:《台湾地志》上册, 南天书局, 1993,页253。)汉人方面,滥伐与滥垦,破坏地表条件, 使土壤入渗能力减低,同时,泾流量增大集中,土石大量流失,土砂随着雨水往下移动,下游河床因而淤高、泛滥。还有,上文农民砍伐林木改种果树,其实也是促使泾流集中、土石崩坍的重要原因。(注:苏重光等:《八掌溪流域集水区地理资料之调查研究并纳入地理资讯系统(一)》,行政院国科会防灾科技研究报告82—20号,1993。)

人口压力促成山区开发,而开发又影响水文环境与自然灾害。清代汉人移民总数,康熙年间约12万,嘉庆则增至200万, 洪水发生率亦趋向频繁。康熙年间平均20年一次,雍正年间12年一次,乾隆年间4.5 年一次,嘉庆年间每2年一次;清末约2~3年或5~6年,便发生大水。 显然天灾的发生,直接或间接都与人口增长及地力开发有关。(注:《中华民国台湾森林志》,页8。)

造林有益于水土保持,但是无论是经济活动的造林、或为涵养水源、或基于风水理由维护山林的例子,在本地并不多,文献史料中偶然可见者如下:(1)中埔乡金兰村金兰埔,此地被认为是龙脉起点, 该地自古以来居民相约不许伐木,(2)中埔乡顶六字、兴下廍、 梅山乡大坪、科子林等处作为水源涵养地,禁止任何性质的伐木活动。(3 )竹崎、番路、中埔、梅山等乡,有面积广泛的桂竹林,相传郑成功部下为制造竹纸,在此地广植桂竹,日据昭和初期竹林达四千余甲。(4 )梅山乡生毛树有广叶杉林地,相传道光年间牛磨角的黄财文、王套,自福州引进树种造林,其后在阿里山大雨点地方发现不同种类的广叶杉,当地人于是将广叶杉又称为大雨点。(5 )嘉义市字山仔顶八掌溪沿岸,存在样仔及龙眼树的人工林。(注:台湾总督府殖产局,《台湾の林业》昭和10年版,页20—25。)以上为日本人所留有关清廷治台时期本区的造林记录。

移民者虽有保护林野的观念以及若干地方性实践,但整体而论,清代移垦社会土地开发才是关注的焦点,滥垦滥伐、生活资源无限度的撷取、栽种经济作物造成土壤流失等等,在在显示开发活动缺乏节制与规划、对自然的摧残远过于疼惜。

四、地形变迁与渔盐之利

1.海岸线西移

离岸沙洲、潟湖、沙嘴、冲积平原等地形,在台湾西南部海岸非常发达,统称为“洲泻型海岸”(liman coast)。 此一地形自十七、十八世纪以来不断发生变化,因为中央高山西倾,每遇台风或山洪暴发,溪流便挟带泥沙冲刷而下,加上沙丘移动、矶波冲击及人为开发等因,沙洲与陆地相连、潟湖日益缩小、平原生成,海岸线向西挺进。(注:卢嘉兴:《嘉义县属海岸线演变考》,《台湾文献》10—3,19 59;洪敏麟,《笨港之地理变迁》,《台湾文献》23—2 ,1972。)

海势西移造成地形变迁,其变化之剧,透过古地图的比对以及地名探索,可以得知。地名方面,例如:东石乡的“栗子崙”,该地原系海滩上栗子形般的浮屿,其后开垦为住地;“塭子”或“新塭”,顾名思义围筑鱼塭结成村落者;“网寮”、“郭岑寮”原本位于海岸线上,为渔民搭建草寮、收藏鱼网之处。这些村落离海岸线渐远,可为地势变迁的佐证。(注:卢嘉兴:《嘉义县属海岸线演变考》,《台湾文献》10—3,1959;洪敏麟,《笨港之地理变迁》, 《台湾文献》23—2,1972。《嘉羲县属海岸线演变考》。)

古地图方面,《康熙诸罗县图》上笨港潟湖清晰可见。从笨港斜向西南大坵田(布袋镇内田),转经井水港、咸水港、倒风港、麻豆等地深入,自麻豆向西北突出内连桁砂嘴,接离滨沙洲青峰阙(位于今虎尾寮与布袋之间)、马沙沟等,为一潟湖地形。18世纪初至19世纪中叶,山叠溪、牛朝溪、八掌溪等境内主要河川,不断倾输泥沙,加上海岸沙的的移动,潟湖内侧倒塌埋积,湖面逐渐缩小。《乾隆台湾舆图》潟湖地形依然清晰,但是湖面宽幅缩减,特别是蚊港到麻豆一带,成细长狭带状。潟湖沿岸的第一大港笨港,港口条件渐生变化,乾隆以前“大舟可入”,清末只容小船进出。(注:林玉茹:《清代台湾港口的空间结构》, 知书房, 1996,页230。)

《康熙诸罗县图》与《乾隆台湾舆图》没有固定比例尺,无法判定湖面减缩的程度,但是从河流改道、沙洲陆化、港口机能生变等事实,可看出潟湖淤浅的迹象,以河流改道出口为例:

(1)山叠溪原从笨港入海,乾隆初期, 河口以下河段经土狮子(今六脚乡涂师村)至楫仔寮(今东石乡下揖村及顶揖村)入海。

(2)牛惆溪的入海口为猴树港, 清初猴树港原在朴仔脚(今朴子市)。乾隆年间朴仔脚变为河港后,转以东石港为外口,仍称猴树港。《光绪嘉义县图》上,猴树港绘于牛稠溪向西挺出的临海位置,其实正是东石港所在,此后东石便成为八掌溪以北主要吞吐港。

(3)急水溪的出海口几经变化,据乾隆7年府志:“由内连桁入海”,同治初年《台湾府舆图纂要》载:“经内连桁入海”。光绪年间,急水溪由头港仔北边改道经北门屿出海,当时北门屿已与中洲、井仔脚陆连。光绪6年《嘉义县图》所绘井仔脚港居急水溪口,北门屿陆化,昔日泻湖内侧沿线上的井水港、碱水港、铁线桥、茅港尾、麻豆等深居内陆,由海港或河口港转而变成河港。

港口淤浅,与海岸特质、风浪、降水、河川特性等息息相关。但自然营力作用之外,人为因素亦不容忽视。人为因素包括海埔地的开发、围垦潟湖、水土保持不良等等。陆地不当的开发可能缩小河川水路,山区水土保持不良则可能增加河川输沙量,使河口宽度减小、河道改变。(注:石再添等:《台湾西南部河口地区之地形学研究》,《师大地理研究报告》23,1995。)林政荒废,不重视水土保持,以致洪水频发,河川因改道而泛滥。(注:石再添等:《台湾西南部河口地区之地形学研究》,《师大地理研究报告》23,1995。《台湾聚落の研究》,页207。)就环境观点而言,各地局部性的开发, 其实是整体关连互相牵制的存在。

2、海埔地的开发与利用

海埔新生地的开拓,大致由官方招佃、民间试垦。由于“洪水常滥,虽经试垦,多盐少淡”,在苛刻的环境下,试垦失败的例子不少。农民必须解决缺水、水患、排水、土壤改良等诸多问题。尤其水患与缺水问题,比内陆地区更严重。如当时人所指:“安嘉各业,皆系沿溪沿海之埔地,盐脊劣薄,土性松浮,往往潮水冲滥,崩复靡常,凡遇旱涝之冬,尽皆子粒无收”(注:《台湾私法物权编》上,台湾省文献会出版,1994,页465。),因此,灌溉与排水设施在此地更形重要。

涨潮以及豪雨泛滥,使海水入侵,加重土壤盐分,土地非经过人工洗卤不能农用。光绪20年(1894)一份垦照提到:“嘉属竹仔港、塭仔内、龟拔山等处海埔荒地,递年均应挑淡换盐,如逢雨水顺序,方可栽种地瓜、杂子,兼望养发虾苗”(注:《台湾私法物权编》上,台湾省文献会出版,1994,页464。),说明先民早知以灌溉用水渗入地表,将盐分洗出,再汇集排至外海。但是,洗盐作业需要水利灌溉的高度配合,依陈鸿图之说,清代水利开发集中于内陆,沿海地区的规模不大;盐分地改良的成果可能很有限。

渔业方面,嘉南沿海地区本有鱼薮之称,荷兰时期居民课征渔业税者占大部分。郑氏来台,对各类渔具课以饷银,称为“水饷”,鱼塭大者课以“塭饷”。清朝承袭遗制,起初课征渔税,乾隆2 年(1737)总督郝玉麟奉上谕永远禁革渔税,渔利大兴。此后土沙冲刷,近海淤填,沙洲陆化的情形愈趋严重,渔场变成村庄,鱼族逐渐丧失栖息处所。(注:台南州共荣会:《南部台湾志》南天本,页404。 )由于海埔地、浮覆地利于开发渔塭、盐等陆上活动,而且养殖业的风险较低,近海捕捞业逐渐被养殖、晒盐所取代。

康熙4年(1665)郑经参军陈永华将盐业由煎熬法改为晒盐法, 在台江内海沿岸、打狗澳(今高雄港)等地开辟晒盐,开启嘉南沿海晒盐之先河。(注:台南市政府:《台南市志》卷四《经济志(上)》,1979,页249—250。)根据《诸罗县志》,康熙年间本区尚未有盐出现。乾隆初期,倒风内海迅速淤填,地方居民为了争夺新生埔地经常拼斗,乾隆20至40年间(1755—1775)争执最为激烈,乾隆末期由驻军(中标)出面放垦为鱼塭以充饷源。由于专卖制度的关系,盐收入远比鱼塭高,不少人争着改塭为,如布袋地区,乾隆59年(1794)有人觊觎他人鱼塭,改以盐请垦。(注:《台湾南部碑文成集》下册,台北:大通书局,页430—431。)其后经台湾道严厉勘察并勒石明令禁止,改塭为的风气才稍戢。(注:《台湾地区现存碑碣图志·嘉义县市篇》,1994,页213—214。)道光3年(1823), 台南洲子尾和七股一带的盐受到洪水冲积全部毁损流失,翌年,官方将大坵田保(现今布袋镇内田里一带)开辟盐。此后,盐田逐渐扩大。

养殖业方面,鱼虾牡蛎等养殖古来有之。牡蛎养殖以东石最著名,为嘉义地区养殖业的一大盛事,每年上亿资金投资于此。养蚵历史由来已久,康熙30年(1691)左右,泉州晋江县东石乡的吴燕及黄生来台,从事养蚵,稍有成绩便在此定居,并以家乡东石命名。尔后,泉漳移民陆续前来,也投入养殖,东石蚵名不胫而走,相沿至今。(注:台湾新闻社:《台湾な代表するもの》,昭和10年版、页26)

沿海地区的开发诚然不易,而土地利用也考验移民者的智慧与经验。尤其沿海浮覆地的开发,不止是与海争地而已,先民还面临以下问题:

(1)土地利用型态的转变。如上文所述, 鱼塭与盐的转换往往是利益导向,视个人意愿决定其土地利用。道光年间,塭池凿筑日广,盐水塭、淡水塭、看天塭等各式种类杂出,随著地形变迁,塭或变为田,田又改为塭、潭、埤、沟等。(注:台湾新闻社:《台湾な代表するもの》,昭和10年版、页26,《南部台湾志》,页407。)土地利用型态千变万化,似乎没有常规可循。不同型态的土地利用,相互为邻,有时涉及彼此存续消长的问题。以鱼塭、盐的空间分布而论,何者应该置于外围?似乎没有定论。官方规画与民间自我规范存不存在,不得而知。(2)拓垦活动与环境变迁的关系。鱼塭、 盐之利受惠于地势变迁,但拓垦行动本身也可能加速地理环境的改变。例如围垦泻湖,有助于海岸西进与泻湖陆化,而河沙流入外海形成新的滨外沙洲,又进入海岸西进与沙洲陆化的另一个循环套。此外,自外海抽沙填囤新生埔地,抽沙过多破坏海底剖面的平衡,沙洲的沙被侵蚀带走,洲堤溃决,促使海水倒灌入侵。(注:石再添:《台湾西南部嘉南洲潟海岸的地形及其演变》,《国立台湾师范大学地理研究报告》第五期,1979。)沙洲陆化与人工围垦的关系,成为一种恶性循环。

总结

环境变迁过程中,人力与自然力交互作用的迹象在本区十分明显。农地水田化以及看天田、隐田的广域存在,便是自然力引发二者互动的最佳例证;特别是隐田,作为应付天灾的手段,农民一则藉以补偿过去损失,一则为日后的风险预作保留。沿海地形变迁是自然营力的结果,鱼塭、盐的开发进一步促使潟湖陆化、沙洲陆连,加速海岸线西移。凡此说明了经济活动与地理环境的关系:相生相乘又相克。开发者被动适应,同时顺境造势的积极面亦不容忽视。山区滥伐滥垦,使林木资源耗竭、水土保持破坏、自然灾害发生率提高,这些都是深刻的环境问题,然而,历史学的领域中很难实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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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台湾嘉义区的发展与环境变化_嘉义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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