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东地区先秦文化的新认识_天水日报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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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观秦人的发展史,大致可分为三个历史阶段:第一阶段,从秦人发祥起,至西迁到关中一带止;第二阶段,从非子自西犬丘东上到天水市东北的张川县境的秦亭一带,至秦文公三年返回陇山东侧“汧渭之会”的关中地区止;第三阶段,从秦文公四年回到关中开始到秦统一六国至公元前206年灭国止。在上述三个历史阶段中,第一、三阶段研究者甚多,产生了一大批可喜的成果。唯独第二阶段略显不足,甚至有些误差。事实上第二阶段对秦人的发展是至关重要的。当时秦人再次被迁徙到陇山以西的天水地区,可视为一种变相的流放;名义上是为周王室牧马,但实际上是将秦人置于周室的西部边陲——西垂为其守边。当时的“西垂,主要指今甘肃省东部渭水流域的天水市及西汉水流域的西和、礼县一带地。秦人在天水牧马的同时还肩负着看守“西垂”的任务。因为这里是古代多民族的集居区,作为弱小的秦人,稍有不慎将会招来灭族之祸。公元前822年,西垂大夫秦仲就是被该区的戎、狄所杀死的。秦仲死后,周宣王又召秦仲的大儿子庄公昆弟五人,领兵七千返杀西戎,取得大胜,从此才真正站住了脚,开始了在“西垂”漫长的发展历史。历经秦庄公、秦襄公五十余年的经营,已雄居西垂一方。到秦文公三年(公元前763年)率七百兵卒东向陇山游猎,以观周室态度,后见周室不加干涉,便卜居在“汧渭之会”的今陕西宝鸡市东的斗鸡台一带地(注:高次若:《先秦都邑及秦文公、宁公葬地刍论》,《秦文化论丛》第三辑,西北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285页。)。从此秦人便依据关中雄视天下而统一六国。因此,弄清楚秦人从非子到秦文公三年这段历史是很有意义的。

笔者在该地区工作三十余年,时时关心秦文化,并有幸目睹了秦文化的发现。故尔在以往研究的基础上(注:徐日辉:《秦州史地》,陕西人民美术出版社1994年版。),依据最新出土的文物资料及实地踏勘所得,发表一点看法,并就教于诸位大家。

一、秦的由来

《史记·秦本纪》载:

非子居犬丘,好马及畜,善养息之。犬丘人言之周孝王,孝王召使主马于汧渭之间,马大繁息。……孝王曰:“昔伯益为舜主畜,畜多息,故有土,赐姓嬴。今其后世亦为朕息马,朕其分土为附庸”。邑之秦,使复续嬴氏祀,号曰秦嬴。

秦人之所以称为“秦”,盖源于此,也就是说我们今天称作“秦”的历史正是从这里开始的,这是第一层内涵。第二“邑之秦”者,不是因为有了非子才有“秦”,而是非子得到了“秦”地才号为秦。《说文》称:

秦,伯益之后所封国。地宜禾,从禾、舂省。一曰秦,禾名。

《说文》的解释是对的。从释义可以看出由黍到秦有一个历史过程,体现了从生长、成熟到收割加工的过程,正因为加工是最后一道工序,所以“秦”又被称作“禾名”(注:徐日辉:《论秦与大地湾农业文化的关系》,《农业考古》1998年1期。),它表明:非子封邑的“秦”是在非子以前就存在的产黍区。1978年甘肃天水秦安大地湾遗址的发现解决了这一难题。大地湾遗址最早距今7800年,最晚距今4300年,有三千多年的文化连续,是公认的中国文明的发祥地之一(注:参见《甘肃省文物考古工作十年》,《文物考古工作十年》第316页,文物出版社1991年版,及相关的报告。)。令人振奋的是在大地湾一期距今7800年前的遗址中发现了黍和油菜籽的残骸以及大量的农业工具。这一重大发现改变了过去对中国农业文明起源的看法,使大地湾成为中国农业文明的发源地之一,“也是中国旱作农业黍稷的起源地”(注:冯绳武:《从大地湾的遗存试论我国农业的源流》,《地理学报》1985年3期。)。王乃昂先生在研究这一发现时结合甘肃的地理环境提出以下的看法:“在距今7800-7300年的秦安大地湾一期文化层中,发现了禾本科的黍(俗名糜子)和十字花科油菜籽残骸。黍是禾谷作物中最耐旱的植物,生长期短,适宜在黄土高原的沙性土壤中生长,本区现在仍广泛种植。”并从出土的生产工具中得出当时的大地湾一带社区“农业经济相当发达”(注:王乃昂:《历史时期甘肃黄土高原的环境变迁》,《历史地理》第8辑。)。我们认定“秦”来源于距今7800年前的黍(糜子)时,才清楚史书记载的“邑之秦”及“秦亭”、“秦谷”的具体内涵。也与郑樵《氏族略》中的以地为姓相合。

秦亭、秦谷,来源于秦,均在原来的秦地之内,如同非子“邑之秦”一样,只能是该地区中的具体一处。因为“秦”是一个涵盖范围较大的区域名,它既包括了具体的被认作是非子邑之于秦的“秦亭”、“秦谷”(注:《史记·秦本纪》张守节注引《括地志》。),同时还包括今甘肃东部渭水流域的天水市所辖的秦城区、北道区、清水县、张家川回族自治县、秦安县、甘谷县、武山县和古老的大地湾社区以及西汉水流域的西和县、礼县(1985年前归天水地区)等周边地区。所以《方舆纪要》卷六十九称:“天水本隶秦”,就是指“秦”地而言的。

具体来说,非子为附庸所邑之“秦”,即秦亭,在今甘肃省天水市辖的张川县城南3公里处的瓦泉村一带地。这个结论是我以文献为基础并结合多次考察后于1983年得出的,改变了过去一直认为秦亭在清水县的传统看法(注:徐日辉:《秦亭考》,《文史知识》1983年1期;《释“秦”》,《天水日报》1998年1月6日。)。其理由有三:

第一,清水与张川本为一县。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简称张川县),原叫张川镇,又名长家川,长碧川,是一处具有战略要地的镇子,自汉代以来就属清水县管辖。1953年7月6日从清水县分出,与秦安、庄浪及陕西陇县分出的一部合置为张川县,至今未变。所以说古代清水张川本为一县。因此《十三州志》、《括地志》、《元丰九域志》、《太平寰宇记》、《嘉庆重修一统志》、《甘肃新通志》、《直隶秦州新志》均称“秦亭”在清水县境是正确的。但是从1953年7月6日以后再持这种观点就不对了,因为秦亭所在地恰好在清水县分出的张川县境内。

第二,《水经注》有明确的记载。

《水经注·渭水》条云:

(秦)水出大陇山秦谷,二源双导,历三泉合成一水,而历秦川,川有故秦亭,非子所封也。秦之为号,始自是矣。

秦水即今张川县境的后川河,发源大陇山南麓,历张川镇西南流,在今清水县治北汇入清水,然后南流入渭。汇入清水后,今称之为牛头河。所谓“二源双导”者,指源头的自亥水与秦谷水。在二水交汇点附近的今张川县城南3公里的瓦泉村一带,正是古秦亭所在地(图一)。

图一 秦亭位置示意图

第三,实地考察所在。

依文献所指,我曾多次实地踏勘这一地区。考察表明,该地有一座长约300、宽约200米的大墓,这是一处面积6000平方米的人为台地,布满了夯土层。据我与秦兵马俑研究室的徐卫民教授及秦俑考古队的史党社、任建军先生的考察,均认为这是一处早期的秦人大墓,其形制与陕西雍城相仿。最近我通过对礼县大堡子山秦人大墓的数次考察,觉得此墓与之十分相似。而且近几年有不断的秦早期文物出土,并在其周围还有多座大型的连山墓。由于我们的建议,目前甘肃省文物局已下令作认真的保护。

张川大墓的意义就在于它可以佐证非子为周孝王附庸之所在。庸,首先作功劳讲。《尚书·舜典》称:“五载一巡守,群后四朝。敷奏以言,明试以功,车服以庸”。又作酬谢讲。《小尔雅·广言》曰:“庸,償也”。庸又假借为墉。墉,即城。《诗·大雅·崧高》“因是谢人,以作尔庸”,毛传曰:“庸,城也。”所以《水经注·江水》巫城下称:

城缘山为墉,周十二里一百一十步,东西北三面皆带傍深谷,南临大江,故谓之夔国也。

又同卷秭归条下曰:

古楚有之嫡嗣有熊执者,以废疾不立,而居于夔,为楚附庸。

据文献所指,非子为附庸,其城正在今瓦泉村一带的台地上,与大墓联为一体,构成含有边地之意的“亭”(注:《汉书·西域传》:“有敦煌而西至盐泽,往往起亭”“列亭障至玉门”。汉人说“亭”,兼有边地之意。)、秦亭。

从历史渊源讲,秦是大地湾农业文化的产物,所以秦人才能在这里从事农业、牧业活动。但是秦亭作为秦人在西方的重要立足之地,在其漫长的发展历史中,它既是周人西部的前哨阵地,又是秦人据此为依托而向西扩张,向东发展的根据地,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二、早期活动范围

秦人早期在甘肃东部的活动,来自于新的考古资料和传统的文献记载。先说考古资料。考古资料以前不多见,直到1987年甘肃天水市辖的甘谷毛家坪遗址的发现,这才使秦人在甘肃东部的活动有明确的答案。毛家坪遗址位于甘谷县西盘安乡毛家坪村,东距甘谷县城25公里,距天水市70多公里。毛家坪遗址分为A组和B组文化遗存。其中A组文化属于秦早期文化。据发掘报告称:

毛家坪A组遗存的文化面貌与陕西关中的西周文化和东周秦文化相似或相同……同已发表的东周秦墓资料相比,毛家坪三期墓的Ⅳ式鬲、Ⅳ式和Ⅴ式大喇叭口罐与八旗屯(注:《陕西凤翔八旗屯秦国墓葬发掘简报》,《文物资料丛刊》3期。)、宝鸡西高泉(注:《宝鸡县西高泉村春秋秦墓发掘记》,《文物》1980年9期。)春秋早期鬲、大喇叭口罐相似;毛家坪四期墓的Ⅵ式鬲、Ⅵ式大喇叭口罐与高庄(注:《陕西凤翔高庄秦墓地发掘简报》,《考古与文物》1981年1期。)春秋晚战国早期的同类器相似。因此,毛家坪墓葬三至五期的年代约当春秋早至战国早期。那么,毛家坪墓葬一、二期的年代则可能早至西周(注:《甘肃甘谷毛家坪遗址发掘报告》,《考古学报》1987年3期。)。

这是一个令人兴奋的发现,它完全可以证明秦人很早就已经来到甘肃天水一带活动了。其年代要早于非子百余年。据此,参加过先后两次发掘的赵化成先生说:

毛家坪西周时期秦文化年代上限可至西周早期,这说明,至少在这一时期秦人已经活动于甘肃东部地区了。再则,西周时期秦人的基本生活用品即陶器已经周式化了,那么,由原来的文化转变为现在这种情况须有一个过程,这个过程的开始自然至迟在商代晚期就应当发生了……考古发现和文献汇载都表明,秦人至迟在商代末年已经活动于甘肃东部(注:《寻找秦文化渊源的新线索》,《文博》1987年1期。)。

赵先生是两次发掘者之一,其结论在秦史界反响很大。应该指出:毛家坪的“秦人”虽与非子共为一宗,但今称之为“秦”者,则是非子封为“秦”以后,被套用的“秦”人概念。

长期以来,有一个模糊的概念:讨论秦文化,必以关中为基准。这种作法不是不可以,但至少忽略了两点情况:

第一,秦的概念不是发自关中,而是起源于甘肃天水,因此在设定秦文化标准及编年排序时应考虑以非子为发源地的“秦”文化。

第二,正因为在关中为标准的前提下,甘谷毛家坪秦早期文化的发现,给研究者排序造成极大的困惑。我之所以这样说,就是因为毛家坪的断代有着不同的看法。前边所引赵化成先生的观点,就很明确认定为西周早期或商末。而甘肃省文物工作者认则从毛家坪一、二期出土的不同器物及墓坑分别定为:“可能早至西周”、“约当西周后期”、“可能早到西周前期”、“一、二期土坑墓和居址一、二期,为西周时期”(注:《甘肃甘谷毛家坪遗址发掘报告》,《考古学报》1987年3期。)。

这是发掘后的结论。而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在总结毛家坪秦文化时,是这样说的:

A组遗存的后段为东周秦文化遗存,前段与关中西周文化相似,但有些特点如流行屈肢葬,普遍随葬石圭等,又不见于西周文化,而与秦文化有联系。由于A组遗存前后段之间存在发展的连续性,所以毛家坪A组遗存前段的发现,对研究东周秦文化有重要意义(注:参见《甘肃省文物考古工作十年》,《文物考古工作十年》第316页,文物出版社1991年版,及相关的报告。)。

这是肯定毛家坪A组后段遗存为东周秦文化,与《报告》没有异议。可以认为:毛家坪A组后段的年代,至迟是秦襄公八年(公元前770年)护周平王东迁有功被封为诸侯以后产生的文化。这一点非常重要。因为秦襄公被封为诸候以后,其文化除带有周的礼制内涵外,又增加了自身文化的特点,这在甘肃东部渭水流域的清水、张川、西汉水流域的礼县一带所出土的秦早期金饰片、牌中有突出的反映。

但是在早于东周秦襄公年代的毛家坪秦文化的断代上却出现了分歧意见,原因之一就是没有统一的标准或者是没有统一的界说。造成这种状况的出现,除了科学自身的特点外,套用公元前762年秦文公以后的秦文化,也是一个重要原因。如果以甘肃甘谷毛家坪作为秦早期文化的“段”标准,那么一切问题都会迎刃而解了。随着大量不断的甘肃东部秦早期文化的发现,这个问题将会越来越突出。不过无论如何编排断代,甘肃甘谷毛家坪早期秦文化作为关中秦文化的源头之一,是无可争议的。

以上是考古资料给我们提供的信息,而文献资料提供的在甘肃东部的年代,则是从非子开始的。关于非子的年代,林剑鸣先生认为在公元前897年在犬丘养马(注:林剑鸣:《秦史稿》,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449页。);而石兴邦先生则认为在公元前895年(注:石兴邦:《秦代都城和陵墓的建制及其相关的历史意义》,《秦文化论丛》第一辑,第128页,西北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但对秦文公三年(公元前762年)到达关中的看法是一致公认的。但是,秦在甘肃东部早期活动的时间就约在公元前890-762年之间,总计一百二十余年。大体经历了非子、秦仲、庄公、襄公及文公三年。据《史记》记载:这是与西戎斗争的一段,也是自保身家谋求发展的一段历史。其间秦仲为周宣王的西垂大夫“诛西戎,西戎杀秦仲”。后宣王召秦仲长子庄公及弟兄五人借兵七千终于平服了西戎,同时袭“西垂大夫”。关于庄公伐西戎之事,在传世的不簋中有一段记载:

唯九月初吉戊申,伯氏曰:“不,驭方狁广伐西俞。王命我羞迫于西,余来归献擒。余命女(汝)御追于略,女(汝)以我车宕伐狁于高陶,女(汝)多折首执讯(注:王辉:《秦铜器铭文编年集释》,三秦出版社1990年版。)。

大意是秦庄公其与伯氏一道受周王命伐狁,并追到“西”,大获全胜,伯氏回朝报捷献俘,秦庄公其又继续追击于“略”,并多有斩获。不簋中明确指出有“西”与“略”两地。这个“西”,就是秦仲、庄公为“西垂大夫”之“西”,是秦人在甘肃东部活动的主要地区。

西,是地域名称,泛指西方或西部边陲。秦人历来所保之“西陲”,无论其西界何处,就中央王朝而言,均在“西”的范围之内。但是,商代之“西”与周代之“西”是不同的。秦人自非子起在“西”为周室养马守边,其“西”正在陇山西侧甘肃东部的天水地区一带,包括今陇南地区的西和县与礼县(此二县在1985年前归天水地区管辖,所以习惯上仍称天水地区)。是跨黄河流域的渭水上游和长江流域的西汉水上游。不簋中的“西”指的就是这一地区,同样“西垂大夫”之“西”指的也是这一地区。但是,“西”又是具体的地名及县治所在。因此《史记正义》引《括地志》说:“秦上邽县西南九十里,汉陇西西县是也。”上邽即今甘肃天水市。西县在其西南。另外发现于天水西南的秦公簋,其盖外刻有:“西一斗七升大半升,盖”,器身上刻有“西元器一斗七升奉,簋”。这里的“西”,就是具体的地名。王国维云:“此簋之作虽在徙雍以后,然实以奉西垂陵庙,直至秦汉间犹为西县官物。”(注:王国维:《观堂集林·秦公簋跋》。)王国维的观点对后世影响极大。大体上说王氏所言无误。《史记·绛侯周勃世家》称:“围章邯废丘,破西丞。”西丞,西县之丞。又《史记·樊哙列传》称:“(哙)还会三秦,别击西丞白水北。”新近出土的秦代封泥中就有“西盐”(注:《秦代封泥的重大发现》,《考古与文物》1997年1期。),而秦简上则有“西道”印陶(注:任隆:《说说秦印陶》,《中国书画报》1998年2月23日。)。在甘肃与陕西交界的凤阁岭一带出土了秦昭王廿六年署铭“西工室阉”戈(注:王红武、吴大焱:《陕西宝鸡凤阁岭公社出土一批秦代文物》,《文物》1980年9期。)等,都说明“西”作为县治是完全存在的,而且是秦代所置。其地,依据出土文物、《水经注》及实地考察所得,当在今天水市驻地秦城区西南西汉水流域的天水镇至礼县东部永兴乡这一长约60公里的河谷川道两侧台地,具体治地在盐官镇东侧一带台地上(注:徐日辉:《新版〈辞海〉中“西垂”“西犬丘”释文疏证》,《西北史地》1983年2期。)。

在“西”的大范围内,还有一个“略”。略,作为地名首见于不簋。其地以前无考,也多为不识,直到1989年甘肃天水放马滩秦墓群发现后,才涣然冰释。在一号秦墓中出土了7幅中国最早的实物地图。分别绘制于松木板上。在第一块A面“绘有山、水系、沟溪等地形。注明地名10处:封(注:徐日辉:《邽丘辨——读天水〈放马滩秦墓出土简图〉札记》,《历史地理》第十四辑。)、邽丘、略、中田、广堂、南田、、扬里、真里、”(注:何双全:《天水放马滩秦墓出土地图初探》,《文物》1989年2期。)。其中所标的“略”,正是不簋中秦庄公其所追之“略”。关于该图的年代,有不同的看法,我赞同章珊先生考证的,下限可断在公元前300年以前的观点(注:章珊:《放马滩出土地图的年代问题》,《历史地理》第八辑。)。天水放马滩地图中的“略”,就是后来两汉间的略阳道、略阳郡、略阳之“略”,其地在今甘肃省天水市秦安东北九十里的略阳川水南岸台地上的陇城镇一带地(注:徐日辉:《秦州史地》,陕西人民美术出版社1994年版;《说“略”》,《天水日报》1998年1月20日;《街亭续考二题》,《全国第九次诸葛亮学术研讨会论文集》,甘肃文化出版社1997年版。),处于古秦亭与大地湾之间。东汉初年刘秀平陇蜀,大将来歙袭得略阳,几败隗嚣,三国后期诸葛亮出祁山马谡失街亭,南北朝时苻氏氐人兴起等,均在略阳这一地区(注:徐日辉:《秦州史地》,陕西人民美术出版社1994年版;《说“略”》,《天水日报》1998年1月20日;《街亭续考二题》,《全国第九次诸葛亮学术研讨会论文集》,甘肃文化出版社1997年版。)。

除了秦亭、西、略以外,还有一处,就是人们谈论最多的“西犬丘”。《史记·秦本纪》称:“庄公居其故西犬丘。”这是庄公为西垂大夫以后的事。所谓“西犬丘”是与关中槐里的犬丘相对而言。从渊源上讲则是从东方畎夷而来(注:段连勤:《关于夷族的西迁和秦嬴的起源地、族属问题》,《先秦史论集》,1982年。)。作为地望西犬丘是与狭义的“西”联系在一起的,具体在今礼县盐关镇一带西汉水南岸的半月型台地上(注:徐日辉:《犬丘与西犬丘》,《天水日报》1998年4月4日。)。

通过上述考察,现在清楚了秦文公四年以前,秦人在甘肃东部只有渭水流域的秦亭、毛家坪、略以及汉水流域的西、西犬丘等地。也就是东径105°-106°30′,北纬34°-35°10′,包括今甘肃省天水市辖的秦城区、北道区,清水县、张川县、秦安县、甘谷县、武山县(部分),陇南地区辖的礼县、西和县(部分),计七县二区(图二)。

图二 秦在甘肃东部早期活动分布图

必须指出,秦在对上述地区拥有的同时,也还存着西戎与其拉锯及相应的臣服,并非真正的占有。否则秦武公十年(公元前688年)为什么还要兴师动众在天水一带“伐邽、冀戎,初县之”(注:《史记·秦本纪》。)(即今甘肃省天水市、甘谷县地)呢?

三、西陵区

西陵区是相对秦人在陇山东侧的东陵区而言。石兴邦先生称作西陲陵园(或西山陵园)(注:石兴邦:《秦代都城和陵墓的建制及其相关的历史意义》,《秦文化论丛》第一辑,第128页,西北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其得名之由来,源于《史记·秦本纪》及《秦始皇本纪》秦襄公葬西垂、秦文公葬西山、葬西垂的记载。这是一个颇有争议的课题。王国维在《秦公簋跋》中说:“自非子至文公陵庙皆在西垂。”(注:《观堂集林》卷十八。)具体地望:《史记集解》引徐广曰:“皇甫谧云葬于西山,在今陇西之西县。”今学者王利器先生在《史记注释》中称:“西山,在今甘肃省天水县西南。”(注:《史记注释》,三秦出版社1988年版。)高次若先生则认为在今陕西宝鸡市贾村塬南塬坡下面的山坡地带(注:高次若:《先秦都邑及秦文公、宁公葬地刍论》,《秦文化论丛》第三辑,西北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285页。)等,众说纷纭。但文公以前庄公、秦仲、非子之墓在何处,学者们则知之甚少。

《文物》1995年6期上发表了韩伟先生撰写的《论甘肃礼县出土的秦金箔饰片》一片,改变了世人的看法,而趋向于甘肃礼县的大堡子山。韩先生依据在国外看到的礼县大堡子山出土的唇纹鳞形、云纹圭形,兽面纹盾形、目云纹窃曲形、鸱枭形金饰片及金虎等,并亲自到现场目睹了秦人大墓的挖掘。因而提出礼县大堡子山为秦仲、庄公之墓。于是近几年来此观点几乎成为定论。

但是韩先生只看到了礼县大堡子山出土的金箔饰片,而未能看到渭水流域秦亭所在地的张川、清水出土的秦早期高级别墓中钉在棺椁上的金箔饰片、牌。

这里出土的金箔饰片,有长9、宽6厘米的虎食羊,其形状很特殊,是虎头马身,在吞食一只小羊;有长8.5、宽4.5厘米的金箔牛型饰片,而且是一对,牛面也有些像虎;有长6.5、宽6厘米见方的金箔饰片,四周角内刻有缕空4只相对的鹰,其形状比韩先生见到的鸱枭要厚重。还有太阳、月亮十二条龙,象征十二个月的金箔牌饰,以及燕形青铜牌饰和石圭等。其中有些造型与宁夏固原博物馆藏的金、鎏金、青铜牌饰相仿,但绝大多数与韩先生所见以及甘肃省博物馆收藏的相同。这些造型的实物资料,既反映出非子养马的历史,又体现了秦人在与戎人斗争中形成的新的凶悍的气概。另外,礼县大堡子山出土的石磬,其造型与雍城秦墓如出一辙,而石材,据我的考察,却出在张川、清水一带。因此上说秦仲、庄公之墓未必就在礼县大堡子山。另外,文公葬西山者,西山,泛指西部之山,也很难说就在宝鸡一带。这一点应予重新考虑。

本文只所以提供以上信息,目的就是要恳请有关人员,在作这方面的结论时,不要忘了渭水流域高级别秦早期墓葬的存在。它肯定会改变世人传统的以及近年来形成的一些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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