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古学中的道教简考_考古论文

考古所见道教简牍考述,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道教论文,简牍论文,所见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国古代简牍是最常用的书写材料,后来随着纸张的出现与广泛使用,简牍一类相对厚重的材质便逐步退出历史舞台。但笔者在研究有关考古资料和道教文献时,却发现一个十分有趣的文化现象,即当世俗社会普遍淘汰竹木简犊、使用纸张的时候,道教则在法术仪式活动中广为采用木质简牍,动辄十几、数十甚至上百件,而且还继承商周秦汉古风,在木简之外又发展出简牍形制的铅券、玉简、金简、银简、铜简及铁简等。对此,道教文献多名其为“简”,有些又称其为“札”、“版”、“谒”、“刺”、“券”等等,常常把现今简牍研究者所说的简、牍、版、方混淆在一起。故本文遵照“名从主人”的学术研究原则,在总其名为简牍的情况下,具体说证时则按考古实物自铭、材质及文献自称述之,举例力求翔实。请各位专家学者不吝赐教。

木质简牍在道教法事活动中使用频率较高,且自东汉以倾,至少延用到宋元。从其形制与内容上说,大体可以划分为三种。

第一种是解除疾病鬼邪灾异的符咒简牍。《三国志·魏志·张鲁传》注引《典略》说,东汉五斗米道张修施用“请祷之法”,该法为:“书病人姓名,说服罪之意,作三通,其一上之天,著山上,其一埋之地,其一沉之水,谓之三官手书。”从行文称其作“三通”、还要“沉之水”以及东汉纸张并不普遍的情况分析,远乡僻壤的五斗米道的三官手书,当为木质简牍比较合适。按史所言,张陵、张修(或张衡)、张鲁三世领导五斗米道,这种三官手书木简的用量当不在少数,可惜至今未见出土。不过,在大致为太平道活动地区内,却发现两例道教简牍实物。一为天津蓟县出土的汉魏道教简牍,最近《中国文物报》已有报道,但未公布简文具体内容。另一例则是名气颇大的朱书符咒木简,出土于江苏省高邮县邵家沟汉代遗址。该简长28、宽3.8厘米,朱符绘于木片上部偏右,左下为朱书咒文3行,其文为:

乙巳日死者,鬼名为天光。天帝神师已知汝名,疾去三千里。汝不即去,南山给□,令来食汝。急如律令(图一,1)。

该遗址还同出写有朱书解除文的残陶瓶、桃核和“天帝使者”封泥等。原清理简报认为,该件木简和封泥、朱书陶瓶“当是道教遗物”(注:江苏省文物管理委员会:《江苏高邮邵家沟汉代遗址的清理》,《考古》1960年10期。)。笔者赞同这一意见,并认为这是一组相互联系的道士解除活动遗物。著名的陕西户县阳嘉二年(133年)解除文,曾记载自名“天帝使者”的道人施用黄神越章印封缄解除文,即文尾所署“封黄神越章之印”(注:禚振西:《陕西户县的两座汉墓》,《考古与文物》1980年1期。)。显见,东汉道人的解除秦章也是需要用印封缄的。以此看,邵家沟东汉遗址的“天帝使者”封泥,必是用来封缄同出的朱书符咒木简。在道书中亦明确记载首道士在朱书桃刺上封“天帝使者印”的文例。如《太上三五正一盟威录》卷三载:

上皇诸君符,朱书桃刺一尺六寸,刺头当中封天帝使者印。板玉吏兵,芒绳大张,增彩封题随以意,所言召问,勿传泄。吾真宝符,未有所治,勿召。自带符录,百鬼即自知。

夫欲召万物,神符丹书桃刺,长一尺六寸,封以天帝使者印。约以左索召鬼,其神立至。佩带符,百鬼皆畏。人知大鬼姓名,则悉不为害也(注:《道藏》第28册,第446页,上海书店,1994年。)。

文中两次说到要在绘有道符的朱书桃刺上封天帝使者印,且明言此种桃刺就是用来对付众鬼的,最有意思的是,它也谈到知鬼姓名之事。而邵家沟的符咒木简恰好与天帝使者封泥同出,简上符咒亦是对付鬼的,并且也以知鬼名为手段防止死鬼为害,与上列道书中的封天帝使者印的桃刺文例极为相似。也许东汉邵家沟遗址的这些道教遗物,就是道人施用该类法术之“祖”。当然,邵家沟符咒木简是否为桃木制成和称为“桃刺”,还需要有关专家的鉴定或进一步揭示。

图一 东汉三国两晋道教木质简牍

1.江苏高邮邵家沟汉遗址木简摹本 2.敦煌西晋烽燧遗址木简摹本 3.湖北武昌任家湾吴墓木简摹本 4.江西南昌阳明路吴墓木简 5.湖北鄂城水泥厂吴墓木简摹本 6.江西南昌永外正街晋墓木简

再如传为西晋的仙师木简,见张凤《汉晋西陲木简汇编》二。设木简正面墨书道符一通,自上而下直行竖写,符尾残沥,符字大部分都是可识汉字,仅个别变形较大但仍可辨读。我曾对简上墨符做过解读,但因某个字的误释,故所说颇舛。这里试做订正。该符由13个汉字和1个符号构成,除符尾数字不清外,所存墨迹的准确释文为:“仙师敕令,氵,天贵龙星镇定空炁,安……”(图一,2)。师是我国古代的一种尊称,后进入道教,成为早期教团首领的名号用字。《三国志·张鲁传》注引《典略》述说东汉末道团云:“太平道者,师持九节杖为符祀。”《后汉书·皇甫嵩传》云:“初,钜鹿张角自称大贤良师,奉事黄老道。”《三国志·张鲁传》讲到东汉五斗米道团时亦云:“鲁遂据汉中,以鬼道教民,自号师君。”东汉道教经典《太平经》也是以“天师”与“真人”对话的形式写成的。足明道教尊者喜用“师”字为称。“仙师”一名,即是继承这一习惯而出现的后来道教的又一种尊称。河南洛阳近年出土《大唐故道冲观主三洞女真吕仙师志铭》,志文亦云:“仙师号玄和”,“仙师即府君第二女也。”“仙师敕令”,就是以道门尊者名义发出的命令。从有关文献记载看,仙师木简与古代迁葬活动有密切关系,是一种镇物。《三元总录》卷下“启攒镇物”云:“凡人家旧茔冢,多气脉衰残。要将祖、父尸骨起迁更葬,须把旧穴以镇填平。血脉在下,封冢如新,照常祭祀。柳氏曰:不脱风水之气脉,谨此言情,至妙至重,多信邪说,慎之慎之。宜用柏木板六片,长九寸,宽一寸四分,硃书神符,以方安镇,子孙绵远,大吉大利。”接着便列出安镇在东、西、南、北、上、下、六方的6道祇书神符的汉字符文,其为:

仙师敕令,:天元龙星镇东方九气,天帝龙星镇西方七气,天皇龙星镇南方三气,天恩龙星镇北方五气,天贵龙星镇定空气,天开龙星镇定墓气。安亡人大吉。

如将镇于上方的神符符文单列写出,其恰作:“仙师敕令,:天贵龙星镇定空气,安亡人大吉。”与张凤《汇编》二收录的仙师木简符汉字释文“仙师敕令,氵,天贵龙星镇定空炁,安……”,几近相同。故这枚见于西陲的仙师木简当系迁葬后的旧冢遗物,属唐宋时期或更晚。

第二种是向地祇神或墓神发送的问起居谒刺木简。这类材料实物先后在湖北武昌、鄂城和江西南昌东吴两晋墓葬中发现,史书也有所记载。《南齐书·祥瑞》说,齐高帝建元元年(479年)曾在延陵地区“泉中得一银木简,长一尺,广二寸,隐起文曰:庐山道人张陵再拜,谒起居。简木坚白而字色黄”。我疑该件简文的“庐山道人张陵”,可能即是五斗米道人张陵,此简许是张陵隐居庐山时投于洞泉的木简,经久而通过地下水道从延陵泉中涌出。前言东汉五斗米道有向天、地、水送简之俗,谓之三官手书。后世道书亦载道士向天、地、水三官投简的投龙活动,为天所送之简投于山称“山简”,为地所送之简埋于土称“土简”,为水所送之简沉于水称“水简”,而送简之后还要使用谒版、刺版。如南朝刘宋名道士陆修静所撰《太上洞玄灵宝授度仪》记载,道士把土简掩埋于中宫土中之后,“次谒版、刺版,并埋坛之当方,亦可投山洞渊泉中,勿令人得之。凡简长一尺二寸,阔二寸四分,厚三分”(注:《道藏》第9册,第857页。)。以此做法衡量出于泉中的道人张陵谒起居木简,该简当是道教所用的谒版、刺版一类。这是道人在法事活动中翻掀土地,也即所谓动土之后,恐其惊扰地祇之神,故向其发送谒刺,以示为臣服从忠顺之礼。在近来的探讨中,有人把这类谒刺称为“名片”,并由此而认为“我国还应算使用名片最早的国家”(注:杨泓:《我国古代的名片——爵里刺》,《寻常的精致》,辽宁教育出版社,1996年。)。这恐怕是以偏概全,因道教问起居木简虽是模仿人间谒刺而来,但其是向神谒刺致奉,并非送于人,其作用、性质、目的与后世名片差距甚大。今人名片是建立在有来有往的礼貌交际原则之上的,接受对方名片后,礼应奉上自己的名片,如不能即当向对方表示歉意或说明原因。古代的谒刺,则是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表现的是卑微者向权贵者,即下对上的恭顺,其来源于先秦时代的策名。《左传·僖公二十三年》云:“策名委质。”《国语·晋语九》云:“臣闻之,委质为臣,无有二心,委质而策死。”韦昭注:“方委贽于臣,书名手册,示必死也。”可见,所谓“策名委质”,“书名手册,示必死”,就是把自己的名字写在简策或简册上,并将其奉送给主君,以示唯其所使,接受者即可支配策名者,直至效死。这与现代的名片不能等同。三国时很有点忠勇名气的老将黄忠,就是这种委质之臣。《三国志·蜀志·黄忠传》:“先生南定诸郡,忠遂委质。”在这里,臣服忠顺是其最主要的含义,道教问起居木简即是此类“策名委质”的继续,是君权、神权至上意识的产物。

就目前所知,道教问起居谒刺木简较为典型的实物,是1955年湖北武昌任家湾113号东吴墓出土的道士郑丑木简,共出三枚,长18.8-21.5、宽约3.5厘米,其中一枚清清楚楚地写着“道士郑丑再拜”6字(图一,3)(注:武汉市文物管理委员会:《武昌任家湾六朝初期墓葬清理简报》,《文物参考资料》1955年12期。),明确地显示出这类谒刺的道教性质。其所拜者,当系道教文献多次谈到的“地下主者”,或所谓“地吏”。以其它吴墓所出同类简文比较,郑丑木简似有缺文,如非残佚,即是当时通行此种未完简文。据同墓所出郑丑铅券纪年,其当为东吴吴大帝孙权“黄武六年”(227年)之物(注:程欣人:《武汉出土的两块东吴铅券释文》,《考古》1965年10期。)。

1979年6月下旬,江西省历史博物馆在南昌市内阳明路清理东吴墓葬一座,内埋3人,其中一棺出问起居木简21件,长条形状,大小相符,均为长24.5,宽3.5、厚1厘米。简字隶体墨书,内容一样,皆作:“弟子高荣再拜,问起居,沛国相字万绶”(图一,4)(注:江西省历史博物馆:《江西南昌市东吴高菜墓的发掘》,《考古》1980年3期。)。

湖北省鄂城县博物馆在当地东吴墓M1的发掘中,亦发现6件问起居木简。出土时分散在墓室四周,系木片削成,长24-25、宽3.3、厚0.4厘米。墨书隶字,内容可分为四种:一是16字,文为:“童子史绰再拜,问起居,广陵高邮字浇瑜。”2枚。一为9字,文为:“广陵史绰再拜,问起居。”1枚。一是6字,文为:“广陵史绰再拜。”2枚。一种仅书“广陵”2字,1枚。其中童子史绰简最为完整、突出(图—,5)(注:鄂城县博物馆:《湖北鄂城四座吴墓发掘报告》,《考古》1982年3期。)。

1984年6月,安徽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等单位在马鞍山市安民村发掘东吴名将朱然墓,墓内出土刺14枚,谒3方。刺为长条形,大小相同,皆长24.8、宽3.4、厚0.6厘米。正面直行墨书,字体隶中带楷,按文字内容可分为三种:一作“弟子朱然再拜,问起居,字义封”;一作“故鄣朱然再拜,问起居,字义封”;一作“丹杨朱然再拜,问起居,故鄣字义封”。谒为方版形状,大小相同,标本135长24.8、宽9.5、厚3.4厘米。墨书,字体隶中带楷,文为:“□节右军师左大司马当阳侯丹杨朱然再拜,谒。”(注:安徽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马鞍山市文化局:《安徽马鞍山东吴朱然墓发掘简报》,《文物》1986年3期。)

江西省博物馆在南昌市东湖区永外正街还清理过一座晋墓,墓内出土木简5件,形制大小均同,长25.3、宽3、厚0.6厘米。墨书,按文字内容可分为三种:一作“弟子吴应再拜,问起居,南昌字子远”,3枚(图一,6);一作“豫章吴应再拜,问起居,南昌字子远”,1枚;一作“中郎豫章南昌都乡吉阳里吴应,年七十三,字子远”,1枚(注:江西省博物馆:《江西南昌晋墓》,《考古》1974年6期。)。

以上四墓墓主简文中都有“弟子高荣”或“童子史绰”或“弟子朱然”或“弟子吴应”字样,如以“道士郑丑”文例律之,皆当与道教有关,揆以道书则若合符契。《要修科仪戒律钞》卷三云:“凡事,师门外称弟子,内称名不称姓”;“宗师至弟子身,是为五代祖师,至敬礼、讯言、语书略同,悉称弟子,不得慢言。若有违,七刑论。”(注:《道藏》第6册,第933页。)同书卷十亦云:“童子一将军录,男女八岁至十九,皆为童子,动而蒙昧,渐染玄风。”(注:《道藏》第6册,第967页。)在道书中弟子又有多种、如“录生弟子”、“南生弟子”、“清真弟子”、“清信弟子”、“十戒弟子”、“初真弟子”、“盟威弟子”等等(注:《道藏》第32册,第166-167页。)。童子一称亦习见,并往往做为神名使用。《太平经》有“青童子”、“赤童子”、“白童子”、“黑童子”、“黄童子”,指道教信仰的五方五色童子(注:王明:《太平经合校》,第14页,中华书局,1960年。)。《无上黄录大斋立成仪》卷五五说到“东方宝光童子”、“南方金光童子”、“西方定真童子”、“北方开光童子”等等一大串以童子为称的神名(注:《道藏》第9册,第712页。)。故此,四墓的弟子、童子问起居木简,当与道士郑丑木简相似,皆属道教性质。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出有道教问起居谒刺木简的五座墓葬,除一墓时代较晚外,余皆为三国吴墓,是道教在吴国比较发展的一种表现。这一现象与吴国的建立者吴大帝孙权信仰道教有关。晋葛洪《神仙传》卷三载,孙权尊贵道士介象,曾召至武昌,诏令立宅供帐,遗黄金千镒,并从其学辟兵术。《抱朴子·杂应》云:

吾闻吴大皇帝,曾从介先生受要道,云但知书北斗字及日月字,便不畏白刃。帝以试左右数十人,常为先登锋陷阵,皆终身不伤也(注:王明:《抱朴子内篇校释》,第269-270页,中华书局,1985年。)。

这样,一些道派在吴地相继发展起来,最有名气的是李家道。《抱朴子·道意》云:

或问李氏之道起于何时?余答曰:吴大帝时,蜀中有李阿者,穴居不食,传世见之,号为八百岁公。……后有一人姓李名宽,到吴而蜀语,能祝水,治病颇愈。于是远近翕然,谓宽为李阿,因共呼之为李八百,而实非也。自公聊以下,莫不云集其门。后转骄贵,不复常见,宾客但拜其外门而退,其怪异如此。于是避役之吏民,依宽为弟子者恒近千人。而升堂入室高业先进者,不过得祝水及三部符、导引日月行炁而已(注:王明:《抱朴子内篇校释》,第173-174页。)。

葛洪对李家道颇有微辞,以为其道术浅簿,但吴人却信而不移,公卿以下“云集其门”、“为弟子者恒近千人”,甚至出现“宽弟子转相教授,布满江表,动有千许”的景象(注:王明:《抱朴子内篇校释》,第174页。)。就高层而说,吴国统治集团内的成员有病,孙权亦用道术。《三国志·吴志·吕蒙传》说,大将吕蒙病重,孙权在亲临探视的同时,亦“命道士于星辰下为之请命”。在孙权的影响下,太子孙登亦好道,同书《孙登传》载其临死时上书孙权,“愿陛下弃忘臣身,割下流恩,修黄老之术,笃养神光”。在这种情况下,前列吴墓出土道教问起居谒刺木简实不足为怪,即使做为孙权的同学、官高至右军师左大司马当阳侯的安徽马鞍山吴墓墓主的朱然,从君所好用用道教谒刺木简,也不足为怪。

第三种为道教施用的绘人或制为人状的人形木简,此类简在性质上与本文第一种木简相同,均为道教解除遗物,但形制比较宽大,与简牍研究者所说的牍或版比较接近,且文字内容较多,故另为一类考述之。香港中文大学文物馆藏一方建兴廿八年(当晋成帝咸康六年,340年)木牍,传与王杖简同出于甘肃武威磨咀子,饶宗颐先生称其为“松人解除简”,并根据该简题榜“松人”及简内“柏人”记载,推知应另有一柏人木简(注:参见饶宗颐:《记建兴廿八年“松人”解除简——汉“五龙相拘绞”说》,《简帛研究》第二辑,法律出版社,1996年;陈松长:《香港中文大学文物馆藏简牍》,第100-113页,香港中文大学文物馆,2001年。)。松人简作长方状,长35.8、宽9.4厘米,简中部先凸刻后墨绘一作揖人物图形,人形腹部榜题“松人”2字,四周及简背皆写有文字,全文为:

建兴廿八年十一月丙申朔。天帝使者合同复重拘校、八魁九坎、年望朔晦、东井七星。死者王群洛子所犯,柏人当之。西方有呼者,松人应之。地下有呼者,松人应之。生人有咎,当问柏人。洛子死注咎,松人当之。不得拘校复重父母兄弟妻子,欲复重,酒,松柏能言语,急急如律令(以上为正面人形下方墨书)。

天地拘校重复,松柏人当之(以上人形上方面墨书)。

日月时拘校重复,柏人当之(以上人形右方墨书)。

戚墓年命复重,松人当之(以上人形左方墨书)。

建兴廿八年十一月丙申朔二日丁酉直开。天帝使者谨为王氏之家解复。死者洛子,四时不会,复重拘校,舆生人相妨,故作松柏人以解咎殃。谨解东方甲乙之复鬼,令复五木。谨解西方庚辛之复鬼,令复五金。谨解南方丙丁之复鬼,令复五火。谨解北方壬癸之复鬼,令复五水。谨解中央戊己之复鬼,令复五土。无复兄弟妻子妇女孙息宗亲,无罚无负,齐一人止。急急如律令。主人拘校复重,松人应之。死人罚谪作役,松人应之。六畜作役,松人应之。无复兄弟,无复妻子。若松人前却,不时应对,鞭苔(笞)三百。如律令(以上背面墨书)。

二日丁酉直开(以上右侧面墨书)(注:该简文字多依饶宗颐先生释文,但有部分释文及标点断句则有变动,由笔者负责。)。

该简文一个突出思想是惧怕死人王群洛子注咎生人,给死者亲属带来复重死亡,故特造此松柏人以当之,即所谓“死者王群洛子所犯,柏人当之。西方有呼者,松之应之。地下有呼者,松人应之”,“洛子死注咎,松人当之。不得拘校重复父母兄弟妻子”,“无复兄弟妻子妇女孙息宗亲,无罚无负,齐一人止”。这种思想渊源于先秦两汉畏惧近亲死者鬼魂作祟的原始宗教理念;是中国古代谥法起源的基本原因之一(注:王育成:《南李王陶瓶朱书与相关宗教文化问题研究》,《考古与文物》1996年2期。)。道教成立后,此类观念又成为其重要的鬼神意识,东汉墓葬遗址中出土及传世的大量解除实物,即朱墨书陶瓶解除文、石刻解除文、铅券、陶券、木简及东汉黄神越章、天帝使者等法印,实际就是早期道教进行此类墓门解除活动的遗物。这种解除活动的基本理念是:人死后入墓,要受到太阴阴司的地下神吏的考校,如死人生前有罪谪,其被考问的鬼魂就会怨恨活着人的亲属不与赎脱,牵连家中的妻子、兄弟、子孙等多种有血缘关系的生人,形成地下冥界的所谓“冢讼”,阴司便会“征呼”死者的亲属魂魄“考谪”,导致生人疾病咎殃不断,甚至死亡,重复家内先死者的死亡过程,此即所谓“复重”、“重复”、“尸注”、“注咎”、“死人咎注”、“复连”、“拘校”等等。为断绝墓中死人可能带来的各种不幸,道士们便在埋葬死者时为死亡之家进行花样繁多的解除活动。对此道书是有明文记载的。如《太平经》卷一一四云:

今世俗人亦自薄恩,复少义理。当前可意,各不惜其寿。纵横自在,以为无神。随疏之者众多,事事相关。及更明堂,拘校前后,上其姓名,主者任录。如过负辄白司官,司官白于太阴。太阴之吏取召家先,去人考掠治之。令归家言,咒诅逋负,被过行作,无有休止,故遣病人。病人之家当为解阴解谪,使得不作,谪解得除之。不解其谪,病者不止,复责作之(注:王明:《太平经合校》,第624页。)。文中的“及更明堂”,意指人死后进入地下明堂;太阴及太阴之吏,指地下阴间及其官吏;家先,指家中先死的人;令归家言,意为令死者鬼魂回家;故遣病人,指太阴之吏遣家先回家疾病生人。在这种思想的作用下,人们对死亡的亲属十分畏惧。《太上洞渊神咒经》卷十七“召诸天神龙安镇墓宅品”说:“或乃葬埋眷属,只畏呼妇杀儿,不取亡人利益年月营墓之所。又是死人五鬼三灾,致令生人受生殃祸,使其人丁凶暴。”(注:《道藏》第6册,第62页。)在这里,生人害怕的是“呼妇杀儿”、“人丁凶暴”。《太上玄灵北斗本命延生经注》对此讲述较详,其云:

冢讼征呼,先亡复连。冢者,先亡。坟墓征呼者,因阴司考谪乃追及生人。复连者,先亡传尸,连累生人。夫冢讼之事非人而有多端,令人千灾百祸、子孙绝灭、所为不成,皆冢讼之由也。大小冢讼八十一条,以人命有大墓小墓之会而冢讼兴矣。其大略曰:人之九祖七玄,生存之日过犯既多,亡殁之后被诸考谪。子孙未与追赎,冥漠得以怨嗟,既处阴司,无由予决。是以天曹勘会,谪及幽司官吏,谪及生人。每于三元五腊之日,引出责问,勘会子孙姓名,坟墓所在,结罪定名,征呼后裔(注:《道藏》第17册,第75页。)。

由此可知,前列建兴廿八年解除木简的“西方有呼者,松人应之。地下有呼者,松人应之”,“无拘校复,松柏人当之。日月时拘校重复,柏人当之。岁墓年命重复,松人当之”等等,即是在道教此类“呼妇杀儿”、“征呼后裔”思想的作用下产生的应对道术,目的就在于“不得拘校重复父母兄弟妻子”,或“无复兄弟妻子妇女孙息宗亲”,断绝由于家中亲人死亡而带来的“死注咎”。道书《金锁流珠引》称这种“注咎”为“注祟”,强调道士要为人断解此注,是为功德,该书卷二五云:“太上老君曰:世人不论贵贱皆有注祟。内外死亡,为鬼入人宅,妄求生人魂魄代死,遂作注祟,祟家中生人,以兄弟或父子相注如此者,往往有之不绝。道士可与救断,禁之止令断,生死得恩,闻天地道功也。”(注:《道藏》第20册,第469页。)这就告诉人们,道土是禁断这种亲属死注重复的施法者,加之建兴廿入年木简简首的“天帝使者”为道士之自称,因此我认为该简即系道士施用断绝死注法活动之遗物,是研究我国西北部十六国时期道教的重要简牍资料。

在此以后,道教使用木质简牍仍旧是一常事。《受录次第法信仪》载有:“上清谒版文”“十七片”,各版“长一尺”;“真文谒版”“十五片”,“道德刺版文”“十二片”,长度不明;还有“上清儭版文”、“三皇儭版文”、“五符儭版文”、“真文儭版文”等等(注:《道藏》第32册,第219-222页。)。《灵宝领教济度金书》载“简告四十件”,并云:

凡简告用柏木或梓木为简,厚三分,长九寸,阔二寸四分,一面朱书符文,一面朱书告文。其有阔狭长短行数不同者,随简详书,外用青纸作揩角封,朱书某符合下某处。下文详之(注:《道藏》第8册,第527页。)。

文后载“长生灵符告文”、“玉清三天宝录告文”、“玉清玉简真符告文”、“玉清金简真符告文”、“中元金书九天宝诰告文”、“火天紫府内音告文”、“九幽玉简告文”、“九幽白简告文”、“天官玉简告文”、“地官玉简告文”、“水官玉简告文”、“虚皇十简告文”、“十王十简告文”、“三杰流光符命告文”、“削死上生符告文”、“天皇真符告文”、“黄录山简告文”、“黄录水简告文”、“黄录土简告文”。从各告文名称看,不能判定以上各件全部是用木质简牍书写,但有的告文则是使用木简无疑,如玉清三天宝录告文之下注文云:

右简用柏木、梓木、长七寸三分半,阔四寸五分,厚三分,碧地,以白玉屑书符,无,以铅粉代之。朱书告文五行,年月某处告下一行,具位承诰奉行一行。(注:《道藏》第8册,第528页。)

这表明道教对木简确实不是情随事迁,此书其他卷次及很多道书中,都明文载录着道教使用木质简牍的情况。《灵宝领教济度金书》题“洞微高士开光救苦真人宁全真授、灵宝通玄弘教水南先生林灵真编”,宁全真系南宋著名道士,林灵真为南宋末、元代初年道士,是知宋元道教仍存木质简牍使用之风矣!

如以实物而论,在唐宋墓考古发掘中亦发现一定数量的道教施用的木简类材料,这里我仅以前面已经说到的道教人形木简为例。

例一为唐代所用柏人墨书。1973年11月,江西省博物馆考古队在南昌市北郊清理一座唐墓,墓中出土多件唐代文物,其中一件即是人形木简,完全制成人状,头戴黑帽,身绘袍衣条纹,通高35厘米。其背写长篇墨书,文为:

维大唐岁次庚戌九月甲申朔十三日丙申。洪州南昌敬德坊殁故亡人熊氏十七娘,□五十四岁。今用铜钱九万九千九百九十九贯,已买得此地坪。中有神呼主人长男长女、中男中女、小男小女,并仰柏人当知。地中有神呼主人大□、小□、行年、本命、六甲,□□柏人当知。地中有神呼主人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等者,并仰柏人当知。奴婢牛马六畜,并仰柏人当知。地中有神呼长孙、中孙、小孙、曾孙、悬孙本命□□久亲……行年者,一切已上,并仰柏人当知。口契、天苍、□□、□□、八根、十二……神、木盟、当圹等,并随柏人觅食。急急如律令(注:参见江西省博物馆:《江西南昌唐墓》,《考古》1977年6期。)。

该墨书6处说到“柏人”,大半篇幅是为其所发,显见它是该文之中心。饶宗颐先生研究建兴廿八年松人解除简时,曾推断应另有一柏人木简,当即此类简文之物源。该墨书中的“中有神呼……,并仰柏人当知”或“地中有神呼……,并仰柏人当知”等语辞,显系脱胎于建兴廿八年简的“死者王群洛子所犯,柏人当之”,“西方有呼者,松人应之”,“地下有呼者,松人应之”,“无拘校重复,松柏人当之”,“日月时拘校重复,柏人当之”,“岁墓年命复重,松人当之”等文例与思想、目的就是代替死者的亲属长男、长女、中男、中女、小男、小女、长孙、中孙、小孙、曾孙、悬(玄)孙,以至于奴婢牛马,来承受各种灾祸,保护生人及其相关利益。该墨书仅有朝代名,没有具体年号,作“大唐岁次庚戌九月甲申朔十三日丙申”。经查,唐代有5个庚戌年,只有大顺元年的九月是甲申朔十三日丙申,故这件柏人木简为唐昭宗大顺元年(890年)之物。

例二为五代所用柏人墨书。1999年底发现于湖北武昌湖北剧场一号墓,简首作人头状,头上有冠,脸部墨绘眼、鼻、口及胡须,胸前绘衣领与人字形饰物。该柏人用木板制成,通高36、厚2.7、宽约9.3厘米。我虽名其为简,但其长宽之制则相当于简牍研究所说的牍或版(图二)(注: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武汉市博物馆:《湖北剧场扩建工程中的墓葬和遗迹清理简报》,《江汉考古》,2000年4期。)。其正面、右侧面、背面共写墨书16行,部分文字残泐,释文为:

天帝使者……蒿里父老、土下二千石、安都丞相、武夷王:今有……早终,今还蒿里。若……婿,柏人祗当。若呼长男……,[柏]人祗当。若呼长女、中女、小女,柏人祗当。若呼女婿,柏人祗当。若……,柏人祗当。若呼兄弟、姐妹、如(姑)姨,……。……男女,柏人祗当。若呼……,柏人祗当。……柏人[祗当]。……父,柏人祗当。若呼……,[柏]人祗当。[若]呼……别亲家人口,柏人祗当。若呼四邻人口,柏人祗当。若呼……相送男人、女人,柏人祗当。若呼师人,柏人祗当。若呼……连、注煞、破财之鬼,柏人祗当。……逆不孝顺,柏人祗当。若呼五空六耗、钱财不裹(果),[柏人祗]当。若呼……不利……盗贼水陆不虞,柏人祗当。……凶祥……之……,柏人祗当。若呼一切凶……,并是柏人祗当。如有一件不依从者,命天帝使者……一切……有淫(阴)罪。急急如女青诏书律令。

该墨书文首称“天帝使者”,近文尾处亦存“如有一件不依从者,命天帝使者”字样,知其与建兴廿八年松人解除简一样,系道士在以天帝使者名义施行解除之法矣!文中使用“若呼……,柏人祗当”语句20次,不仅显示出其与前列建兴廿八松人木简、唐大顺柏人木简的宗教性质一致,亦表现出它们在具体手段上都是依赖于柏人这类拟人之物,区别仅仅是呼召次数增加、施用范围扩大而已。据同墓所出纪年为“武义元年”的地券时款,知该柏人墨书木简属五代后梁时期,相当公元919年,显见道教柏人木简解除术此时仍在流行。

图二 湖北剧场M1五代道教柏人木简摹本

例三宋代所用柏人墨书。1972年3月在江西省彭泽县湖西宋代石椁墓发现,柏人长35厘米,上端削刻似人头,以墨线画出耳、目、□、鼻,浑体呈八棱形条木状,大约与简牍研究者所说的觚一致,木表环写墨书,全文为:

唯元祐五年岁次庚午癸未朔六月甲午朔二十二日。江州彭泽县五柳乡西域社傅师桥东保殁故亡人易氏八娘移去,蒿里父母、天帝使者、元皇正法,使人迁葬,恐呼生人,明敕柏人一枚,宜绝地中呼讼。若呼男女,柏人当。若呼□师名字,柏人当。若呼家人,柏人当。若呼兄弟,柏人当。若呼戚门论诉,柏人当。若呼温黄疾病,柏人当。若呼田蚕二邺六畜牛羊,柏(下漏缺“人当”二字)。若呼一木二木,柏人当。若呼不止,柏人当。急急如律令(注:参见彭适凡、唐昌朴:《江西发现几座北宋纪年葛》,《文物》1980年5期。)。

该墨书的主题仍是利用柏人“绝地中呼讼”,但上列建兴廿八年木简、五代柏人墨书首先说到的“天帝使者”,却排在地吏名蒿里父老之后,是标点不确还是其他原因所致,笔者难以搞清。不过该墨书是沿袭前述几例应是没有什么问题的。原简报释文纪时款月字下遗“六”字,故补为“六月”。“元祐”是北宋哲宗年号,“五年”相当于西历公元1090年。这件墨书表明,直到宋代的道教解除术中,还在使用木质书写材料,尽管其出现浓厚的拟人化倾向。而其施用者,就是东汉解除文中常见的自封为“天帝使者”的道士,且这一名称还见于建兴廿八年木简、五代柏人墨书和该件北宋柏人。既反映出道教文化的传统性特征,又体现着木质书写材料与道教法术活动之间的良好适应关系。可能是因木质材料的立体性较强,重量也比较适中,有利于法术进行过程中的舞弄、展示和放置,这大概也是一种物尽其用吧!

铅质简牍,是指汉晋道人施用的形制如简牍的铅条或铅版。过去学术界习惯将其归入券契类,称其为镇墓券、地券、买地券或铅券,大致相当于有关研究者所说的“乙型买地券”(注:参见吴天颖:《汉代买地券考》,《考古学报》1982年1期。),这些名称很大程度上是因此类铅质简牍多出于墓葬及部分文字内容为买地之辞。其实,它们就是早期道教人物的施法遗物。对此,著名学者罗振玉先生早有揭示,他在著录刘伯平镇墓券时说:

此券贞松堂藏。东汉末时,死者每用镇墓文,乃方术家言,皆有天帝及如律令字。以朱墨书于陶瓿者为多,亦有石刻者,犹唐人之女青文也。其刻之铅券者,此券之外,予尚藏一断简,验其文字与地券不同,殆墓中并藏两券地。此券上下两端皆有断缺,表里文字共四行,纪年已不可知,而义尚可晓。其曰生属长安死属大山者,予旧藏延熹陶瓿有生人属西长安、死人属东太山,予别藏一铅券亦有此语,但脱死人属东之东字耳,河水清大山□,山下殆脱平字。汉季祟尚道术,于此可见一斑,米巫之祸盖已兆于此矣!(注:罗振玉:《贞松堂集古遗文》卷十五“地券”。石印本,1930年。)

在这里,雪堂先生将铅券与朱墨书于陶瓿的镇墓文(即我们所说的朱墨书陶瓶解除文)合为一类而论之,指出其文字特点是“皆有天帝及如律令字”,并认为这是“汉季祟尚道术”的具体表现,是东汉五斗米道的先期,即所谓“米巫之祸盖已兆于此矣!”由此可知,学者在研究铅质简牍之初,即提出其与早期道教有关。现列示7例如下。

第一件元嘉元年(151年)袁孝刘铅券。此券长16.5、宽3.5厘米,外形长、宽比例似牍,但形体甚小。一面刻字2行,文为:

元嘉元年十月十一日,□□袁孝刘冢。如律令。

另一面则刻道符一通(图三,1)(注:罗振玉:《贞松堂集古遗文》卷十五“地券”。)。池田温《中国历代墓券略考》将其作为我国南朝刘宋元嘉元年(424年)物收入,根据不详(注:池田温:《中国历代墓券略考》,《东洋文化研究所纪要》第八十六册,1981年。)。笔者未见实物,但从雪堂先生《贞松堂集古遗文》所附摹本的字体和道符形制看,其字隶意仍存,尤其是“令”字最后一笔道极长,系东汉铅券的典型特征,故从旧说,作为东汉铅券列出。

图三 道教铅质简牍摹本

1.元嘉元年袁孝刘铅券 2.延熹四年锺仲游铅券 3.贞松堂旧藏西生人残铅券 4.光和二年王当铅券 5.永安五年铅券

第二件延熹四年(161年)钟仲游铅券。河南孟津出土,此券现藏日本书道博物馆,状若木简。正面刻文3行,背面刻文一行,其文为:

延熹四年九月丙辰朔卅日乙酉直闭。黄帝告丘丞墓伯、地下二千石、墓左墓右、主墓狱史、墓门亭长,莫不皆在。今平阴偃人乡苌富里钟仲游妻,薄命蚤死,今来下葬,自买万世冢田,贾值九万九千,钱即日毕。四角立封,中央明堂,皆有尺六桃卷、钱布、人。时证知者□□曾□□□□□□□□。自今以后,不得干□□人。有天帝教,如律令(图三,2)(注:罗振玉:《贞松堂集古遗文》卷十五“地券”。)。

第三件熹平六年(177年)铅券。此券朱书,文字残佚较多,系日本上田桑鸠先生旧藏。券长37.9、宽3.6厘米。其文为:

熹平六年九月癸未朔廿四日[丙]午……日去……[相]……民人……西属长安,死人东属大山。生人属阳,死属阴,生人□□□无相干……(注:转引自池田温:《中国历代墓券略考》。)。

第四件光和元年(178年)曹仲成铅券。此券正、背皆为朱书,实物现藏日本书道博物馆。其文为:

光和元年十二月丙午朔十五日,平阴都乡市南里曹仲成,从同县男子陈胡奴买长谷亭部马领伯北冢田六亩,亩千五百,并直九千,钱即日毕。田东比胡奴,北比胡奴,西比胡奴,南尽松道。四比之内,根生伏财,物一钱以上,皆属仲成。田中有伏尸,即□男当作奴,女当作婢,皆当为仲成给使。时旁人贾、刘皆知券约。他如天帝律令(注:罗振玉:《贞松堂集古遗文》卷十五“地券”;参见吴天颖:《汉代买地券考》。)。

第五件为一残铅券,原为罗振玉贞松堂藏品。作细长条状,极似竹简,正、背两者各刻文一行,存51字。文为:

……□□西,生人□□,□人出郭,死生异处,莫相干□。生人属西长安,死人属太山。丘丞、墓伯、□……。……南,故为丹书铁卷,手及解適,千秋万岁,莫相来索。如律令(图三,3)(注:罗振玉:《贞松堂集古遗文》卷十五“地券”。)。

罗振玉在议论与该铅券形制相同、亦刻一行文字的王未卿地券时,称其为“如古简状”、“状若古简者”(注:罗振玉:《贞松堂集古遗文》卷十五“地券”。)。按此判断,本件残铅券的形制也当是古简。

第六件刘伯平铅券。原为罗振玉贞松堂藏品。正、背两面各刻文2行,有残缺,存89字。文为:

……□月乙亥朔廿二日丙申□。天帝下令,移前洛东乡东郡里,刘伯平薄命……医药不能治,岁月重复,適与同时,鬼尸注,皆归墓丘。大山君召……。……想念,若勿相思。生属长安,死属大山,死生异处,不得相防。须河水清,大山……,……六丁。有天地教,如律令(注:罗振玉:《贞松堂集古遗文》卷十五“地券”。)。

第七件是光和二年(179年)王当铅券。1974年7月出土于河南洛阳东方红拖拉机40分厂东汉墓。此券长条形,长40.5、宽4、厚0.2厘米。出土时虽破裂,但券文基本完整,阴刻隶书5行,约250余字,第一行字体较大,其后诸行字体渐次缩小,字划里隐约可见涂朱痕迹。券文为:

光和二年十月辛未朔三日癸酉。告墓上墓下、中央主士,敢告墓伯、魂门亭长、墓主墓皇:墓臽青骨死人王当弟偷及父元兴□等,从河南□□□□□子孙等,买谷郏亭部三陌西袁四十亩以为宅,贾直钱万,钱即日毕。田有丈尺,券书明白,故立四角封界,至九天上、九地下。死人归蒿里地下,□□何□姓□□□佑富贵,利子孙王当、当弟攴偷及父元兴等。当来人(入)藏,无得劳苦苛易,勿繇使,无责生人父母兄弟妻子家室。生人无责,各令死者无適负。即欲有所为,待焦大豆生,铅券华荣,鸡子之鸣,乃与□神相听。何以为真,铅券尺六为真。千秋万岁,后无死者。如律令。

券成。田本曹奉祖田,卖与左仲敬等,仲敬转卖□□□弟偷父元兴。约文□□,时知黄唯留、登胜(图三,4)(注:洛阳博物馆:《洛阳东汉光和二年王当墓发掘简报》,《文物》1998年6期。)。

以上7件简牍形制的铅券皆为东汉物,券上文字虽有“尺六桃卷”、“丹书铁卷”之说,但与实物质地不符,当是借喻之辞。而光和二年王当券却明称“铅券”、“铅券尺六为真”,实物亦恰如其言,故这种铅质简牍的古名当以“铅券”为宜。

到三国时期,此类简牍形式的铅券仍在使用,而且有的材料明确证实施用铅券的人物的身份即是道士。例如,我在前边介绍木简时,曾谈到湖北武昌任家湾113号墓出土的“道士郑丑再拜”木简,简文自说“道士郑丑”,而这位道士的墓中即出有一件铅券,其物压在棺木之下,在一侧露出简端,出土时因氧化过甚,故无法辨认是否有文字,后经室内整理去锈,发现可识之字,其文为:

黄武六年十月戊戌朔十日辛未。吴郡[男子]郑[丑],年七十五,以元年六月□□□[江]夏沙羡县物故。今从主县买地立冢,□□比东、比西、比南、比北,比合四亩半地,直钱三万,钱即日交毕,立此证。知者东[王公西王母]。若后[有]安□□者。磐□[所勒田记埋穴]□□□(注:程欣人:《武汉出土的两块东吴铅券释文》,《考古》1965年10期。)。

券的左下角还刻着当时流行的带有宗教意味的符号,惜已模糊不清。据木简简文自铭“道士郑丑”的实况,不仅可以推测该铅券左下角所刻“宗教意味的符号”当为道符,而且证实当时的道士确在使用此种简牍形制的铅券,其为道教法物之一种无疑。黄武为吴大帝孙权所用年号,六年即公元227年。在武昌莲溪寺东吴墓,也出土一块铅券,长27.5、宽7.5厘米,其刻文5行,文为:

永年五年七月辛丑朔十二日壬子。丹杨石城都乡□□[校]尉彭卢,年五十九,寄居沙羡县[界]……物故。今岁吉良,宿得天食,可以[建]□造作无妨。谨请东陵西陵、暮(墓)伯丘丞、南栢北栢、地下二千石……土公神□。今造百世□冢□□丘父□王,买地……纵广三千步,东西南北□界[示]得……价钱万五千,……日毕。诸神不得□□,如□□[地],当得□豆□[当桃]卷□[尧]……神示……□春得。知者东王公、西王母。如律令(图三,5)(注:程欣人:《武汉出土的两块东吴铅券释文》,《考古》1965年10期。)。

永安为东吴景帝年号,五年相当于公元262年,此券此郑丑券晚三十余年。

这类铅质简牍在晋代还有应用,最著名的是被认为属于四世纪之物的蛇程氏葬父母铅券。该券实为4件,各件朱书,文字基本相同,差别仅在一、二字之间。2件实物存日本书道博物馆,见著于《书道全集》第3册;2件实物由西川宁氏收藏,一长31.2、宽3.9厘米,一长30.8厘米,宽4.5厘米。释文如下:

(甲)告立之印,恩在墓皇、墓伯、墓长、墓令、丘丞、地下二千石、地下都尉、延门伯史、蒿里父老。家中守志蛇程氏,当葬父母,一臧五棺,无责家室孙子儿妇。还往归后,葬埋以后,长宜孙子。他律令。”

(乙)告立之印,恩在墓皇、墓伯、墓长、墓令、丘丞、地下二千石、地下都尉、延门伯史、蒿里父母。家中守志蛇程氏,当葬父母,一臧五棺,无责家室孙子儿妇。还往归后,葬埋以后,长宜孙子。他如律令。

(丙)告立之印,恩在墓皇、墓伯、墓长、墓令、丘丞、地下二千石、都尉、延门伯史、蒿里父老。家中守志[蛇程氏],当葬父母,一臧五棺,无责家室孙子儿妇。还[往归后],葬埋以后,长宜孙子。他如律令。

(丁)告立之印,恩在墓皇、墓伯、墓长、墓令、丘丞、地下二千石、地下都尉、延门伯史、蒿里父老。家中守志蛇程氏,当葬父母,一臧五棺,无责家室孙子儿妇。还往归后,葬埋以后,长宜孙。他如律令(注:转引自池田温:《中国历代墓券略考》。)。

这类简牍形式的铅郑的使用,与我国古人对铅的祟拜有密切关系,道教在其形成过程中吸收了这一思想。《云笈七签》卷六六说:“铅者,五金之精髓,七宝之良媒。”(注:《道藏》第22册,第460页。)把其视为五金之精、七宝之媒,地位甚重。道书《石药尔雅》曾记载铅精的许多名称,其中即有“一名金公”、“一名太阴”、“一名立制太阴”(注:《道藏》第19册,第61页。)。是道士辖制太阴的重要物质手段,亦是其制度冥界的法物之一。至于铅券丹砂朱书或刻文涂朱砂(我疑一些未见涂朱的铅券刻文原亦为丹砂朱涂,只是埋藏或出土过程中朱迹已消失),也与道教丹铅信仰有关:

夫丹砂,太阴之精,本受太阳之正炁,因火变白,居青帝之首,为汞之名,是木生于火,自合德而至灵。铅本黑精,化为西方庚辛正位,是以金生水、水生木。二物自相匹敌。若非至灵至圣,何以成丹乎!

夫铅汞,大丹之根,五行之本,八石之主。金性冷,居其阳,坎中一阳,汞即生于朱中是也。石性热,居其阴,离中二阴。铅中金,真铅也。故曰阴阳相合。所以阳即是君,阴即是臣……。且以铅为君能引五藏,以汞为臣能煞三贼,通於神明,光於四海(注:《道藏》第22册,第461-462页。)。

可见,在道教信仰中铅与丹砂(包括丹砂经火制成的汞)的配合施用,可以达到阴阳相合的目的,能引五藏,煞三贼,通於神明,光於四海。汉晋道人在墓葬中使用简牍形式的朱书或涂朱铅券,亦当是为阴阳合和,勾通神人,以解除各种咎殃灾祸,是道教信仰形式的体现之一。

道教简牍还有用玉制成者,在有关文献或相关古籍记载中,这种质地的书写(包括刻铭)作品被称之为玉简、玉札或玉版、玉牒、玉策等等。其发源於于先秦时代祭典礼器的玉石崇拜观念,这种崇拜至迟在我国史前时期的大汶□、红山、良渚等古文化中就已存在,著名的含山玉版、红山玉龙、良渚玉琮等便是其代表物。西周时期周公曾祭告太王、王季、文王,以为周武王代厄,《尚书·金滕》、《史记·鲁周公世家》载其所用祭品为“璧”、“圭”,即玉璧、玉圭。《左传·襄公十八年》载晋伐齐,渡黄河时,曾“以朱丝系玉二彀而祷”,“沈玉而济”;《左传·昭公十三年》又载楚共王埋璧卜嗣。在考古发掘中,也曾发现相当数量的写有朱、墨书的玉石片。如:1942年在河南省沁阳县,“因修筑公路发现了几十片玉石”,其上皆为墨书文字,当时有人以十一件送交徐旭生先生,今收藏在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其中有圭形者,亦有小块长方形者,惜为断片(注:陈梦家:《东周盟誓与出土载书》,《考古》1966年5期。)。1980年河南省文物研究所,曾发掘到五千余片,文字多为墨书,但除简报外,其它资料至今尚未发表。1965年在山西侯马晋玉遗址亦发现五千余片,所用材料为石、玉两种,字迹一般为朱书,少数为墨书,玉质主要有透闪岩、矽咔岩等,形状为圭、璜和不规则形的玉块或玉片(注:参见山西省文物工作委员会:《侯马盟书》,文物出版社,1976年。)。这些书写材料多为圭形,完整者皆为锐首,与简牍之形差距较大。但最近则有突破性的发现,李零先生撰《秦骃祷病玉版的研究》一文,介绍考释了两件极为罕见的长条形玉版。一长23.2、宽4、厚0.5-0.7厘米,正面刻文6行,背面是大部为垢物复盖的朱书。一长23、宽4、厚0.4-0.6厘米,正背铭文皆为朱书(注:李零:《秦骃祷病玉版的研究》,《国学研究》第六卷,1999年。)。《韩非子·喻老》载:“周有玉版。”《大戴礼记·保傅》称:“书之玉版。”可能即是指同类之物。道教形成以后亦曾有相关材料出土。《晋书·慕容俊传》曰:

初,石季龙使人探策于华山,得玉版,文曰:岁在申酉,不绝如线。岁在壬子,真人乃见(注:《晋书》第九册,第2834页,中华书局标点本,1974年。)。

真人为道家首称,道教广泛使用,亦名真君,成书於晋刘宋时的《太上洞渊神咒经》(注:《道藏提要》,第253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1年。),常有预见此类人物之辞,该书卷四说:“中国壬辰年,有真君出也。”(注:《道藏》第6册,第16页。)卷九称:“自今壬辰之年,必有真君。”(注:《道藏》第6册,第32页。)以此分析,晋代华山出土玉版,似与当时道教有关。北周《无上秘要》谈到道教活动所用玉札,该书卷三四说:“凡爱太上黄素四十四方经盟,用玉札一枚,长一尺五分,广一寸四分,以四极上真之盟。”(注:《道藏》第25册,第118页。)同书卷四一称:

合用玉札八枚,以紫绳编之,西向读玉札一过毕。谨上启太素元君、黄素元君、紫素元君,甲昔蒙真师,盟授真经,金简玉札,记名三清,乞赐给玉童玉女,真灵降身,得乘紫霞,上登帝宫(注:《道藏》第25册,第137页。)。

《下元黄录简文灵仙品》曰:“关五帝威仪毕,当以丹书玉札一枚、金龙一枚,青丝之,以投三江,以关水帝升度之信。一依玉决具文。”(注:《道藏》第25册,第202页。)这里所讲玉札,是指道教投龙活动所用水简。

在传世实物中,人们确曾发现多件道教所用玉质简牍,如五代吴越国王钱镠77岁时投龙用的玉简,其呈长方形,为版方之状,称玉版较为合适,正、背各刻一方框,框四周刻龙纹及水波纹,框内各有铭文8行,内容相接,共188字,文为:

大道弟子、天下都元师、尚父、守中书令、吴越国王钱镠七十七岁,二月十六日生。自统制山河,主临吴越,民安俗阜,道泰时康,市物平和,遐尔清宴。仰自苍吴降佑,大道垂恩。今特诣洞府名山,遍投龙简,恭陈醮谢,上答玄恩,伏愿年年无水旱之州,岁岁有农桑之乐。兼乞镠壬申行年,四时履历,寿龄遐远,眼目光明,家国兴隆,子孙繁盛。志祈玄祝,允协投诚。谨诣太湖水府,金龙驿传。於吴越国苏州府吴县洞庭乡王梁里太湖水府告文。

宝正三年岁在戊子三月丁未朔二十六日壬申投(图四)。

图四 五代钱镠七十七岁投龙用玉简正、背拓本

该玉简文首即称“大道弟子”,并依道投龙用简之格式,自报年龄与出生月日;文内极力宣扬自己统治的吴越国泰民安,但仍称这是“苍昊降佑,大道垂恩”,所以他要在“洞府名山,遍投龙简”,以便“上答玄恩”。最后又为自己祈祷“寿龄遐远,眼目光明,家国兴隆,子孙繁盛”,与道简投龙简文意思相近。文尾又称“谨太湖水府,金友驿传”,除太湖2字为具体地点外,其余8字则为道教水简通用结句之文。故此简属道教投龙用简无疑。

传世还有北宋皇帝投龙所用玉简,传出土於江苏省兴张公洞,据说当时所出为一大堆玉简,系北宋各代皇帝所投。但笔者所见实物为北宋徽宗祟宁四年(1105年)玉简,原罗振玉先生旧藏,后归中国历史博物馆。该简高37、宽8厘米,简正面刻文7行,部分字体漫患不清,刀法草率,其文为:

大宋嗣天子臣……佑……临……於□□道□□宫此功德前,命道士三七人,开启保夏金录道场□日,罢散日设周天大醮一座,二千四百分位,……来告,祀请□延□泰禧……陈大醮。今者告祈……水府,投送金龙玉简,愿神愿仙,三元同存。九府水帝、十二河源、江河淮海、溟冷大神,鉴此丹恳,今为謄奏闻九天。谨诣水府,金龙驿传。

大宋崇宁四年太岁乙酉六月丙寅朔

图五 北宋徽宗和明湘王投龙用玉简

1.北宋崇宁四年玉简 2.明建文元年玉简

三日戊辰,於道场内吉时告闻(图五,1)。该简告是以宋皇帝即“大宋嗣天子”名义发出的,文内明称投送物为“金龙”、“玉简”,后者显系该简之名。这种以“嗣天子”名义开首的水简简文格式,见於道书《金录斋投简仪》的“水简式”,其文为:

嗣天子臣,伏为迎集福祗建冲科,谨赍龙壁信币之仪,命道士几人於某宫观某殿,开启金录道场几昼夜,罢散日设普天大醮一座,三千六百分位,告盟天地,纪筭延,斋事周圆,恭陈大醮。谨依旧式,诣水府投送金龙玉简,愿神愿仙,三元同存。九府水帝、十二河源、江河淮济、溟冷大神,至圣至真,鉴此丹恳,乞为謄奏,上闻九天。谨诣水府,金龙驿传。

某年太岁某甲子几月某朔几日某甲子,於道场内吉时告闻(注:《道藏》第9册,第133页。)。

如将上列宋徽宗崇宁四年玉简简文与《金录斋投简仪》“水简式”告文相较,可以清楚看出,除前半少数文句外,两者的基本格式、大部分内容及文句是相同的。《道藏提要》介绍《金录斋投简仪》说:该书“北宋张商英奉旨删定。末附张商英《金录斋科仪序》,先陈御敕,次叙编删金录科仪之事。谓:‘自然妙经演说科范,因事制法,析为九条;陆修静行之於前,杜光庭集之於后,神宗讲兴废典,杨傑编纂而成书。’因旧仪先后颠倒,繁简不伦,并奉旨‘差次圣位,删削名号,补完教意’,并列所删定九条之目。其所编《金录斋科仪》已佚,此卷投简仪盖即其中之一篇。”(注:《道藏提要》第364页。)是知,这种以“嗣天子”开者的皇帝投龙用玉简简文,是在北宋神宗(1067-1085年在位)时期兴用的,历博所藏玉简实物刻文是基本袭用而小有变化。

在此以后帝王举行投龙活动,大都使用玉简。《金文最》卷四十载金代大安三年(1211年)投龙碑,其文说道士奉旨在太极宫举行罗天大醮,后“遣官行礼载敕,高功捧玉简、金龙、环璧之恳,遍诣名山大川岳渎水府投送”(注:陈垣编:《道家金石略》,第1060-1061页,文物出版社,1988年。)。元代刻石《投龙简记》载,延祐元年(1314年)皇帝、皇后命在济渎投龙,用物中有“玉符简”(注:陈垣编:《道家金石略》,第894页。),即刻有道符的玉简。《大元投奠龙简记》载,延祐二年(1315年)圣天子、皇太后命建金录普天大醮,后投龙用物有“玉刻符简”或“玉简”(注:陈垣编:《道家金石略》,第862页。)。《周天大醮投龙简记》载,元代名道士吴全节奉诏投龙,用物中有“刻玉宝符”,指的也是玉简(注:陈垣编:《道家金石略》,第863页。)。道书《灵宝玉鉴》卷二八“投龙进简门”,讲投龙用天、地、水三简时说:

右简三式。君主用玉,王侯用璧玉,士庶用玉石为之。其次许以梓木代之。并长一尺二寸,阔三寸六分,厚三分。以金泥篆之(注:《道藏》第10册,第334页。)。

投山简宣咒文亦称:“关领玉简,勒名丹篇,削藩罪目,上补帝臣。”看来,当时所用玉简也分为玉、璧玉、玉石三个等级,似与玉的质地有关,不过在称呼时,还是统名为玉简。《灵宝玉鉴》卷二四录天、地、水三官简袋式图,图首分别写“天官玉简符命告下”、“地官玉简符命告下”、“水官玉简符命告下”字样(注:《道藏》第10册,第316页。)。

在有些文献记载中,这种投龙用品虽名为玉简,但并非全部用玉制造,也有石制品。宋江少虞《皇朝事实类苑》引唐师驹《东斋纪事》:“道家有金龙玉简,学士院撰文,具一岁斋醮投於名山洞府。金龙以铜制,玉简以阶石制。”这种变化似与唐玄宗频繁使用玉祭、导致玉材匮乏有关。《太平御览》卷八○五载,玄宗在天宝年间下诏规定,礼神六器与宗庙奠玉用真玉,如无大块玉材琢六器,则要“小其制度以求其真”,其余诸祀可以采用似玉的美石“珉”。大概就是这一原因,台北故宫博物院所藏泰山出土的唐玄宗封禅“玉册”,竟非真玉材质,而是用俗名汉白玉的大理石制成,即所谓石之美者(注:参见邓淑苹:《唐宋玉册及其相关问题》,《故宫文物月刊》总第106期。)。投龙用玉简以阶石制造,亦当与此有关。在唐宋道教投龙实物中,目前还没有发现石质的简牍成品,但在较晚的投龙用物中倒见到此类的实物。

1981年湖北丹江口市武当山紫霄窝发现一组较为完整的道教投龙活动遗物,其中的“玉简”长29、宽7.5厘米。正面刻铭文8行152字(出土时可见其上“朱柏”2字为朱书),背面镌道符一通(图五,2),铭文为:

今谨有上清大洞玄都三景弟子湘王[朱柏],以今上元令节,开建太晖观太晖三景灵坛,启修无上洞玄灵宝崇真演教福国裕民济生度死普天大斋,计一千二佰分,通五昼宵。今则行道事竟,投简灵山,愿神愿仙,长生度世,飞行上清,五岳真人,至圣至灵,乞削罪录,上名九天。请诣灵山,金龙驿传。

建文元年岁次己卯正月壬申朔十五日丙戌,上清大洞经录法师周思礼於武当山福地告闻。

由铭文可知,明初湘王朱柏以道教徒“上清大洞玄都三景弟子”的身份,曾在太晖观建坛,启修普天大斋,斋醮之后又为自己“长生度世”,在灵山——武当山投龙送简,其时为建文元年(1399年)。据《明史·诸王二》载,朱柏系明太祖朱元璋第十二子,洪武十一年(1378年)受封,十八年(1385年)就藩荆州,三十年(1397年)五月,与楚王朱桢一起讨伐古州蛮,“每出入,缥囊载书以随,遇山水胜境,辄俳徊终日,尤善道家言,自号紫虚子”。此文与简文所称“上清大洞玄都三景弟子湘王朱柏”正相吻合,表明朱柏为一道教信仰者无疑。此次投龙后不久,因朱元璋遣使讯责,柏畏惧自焚而死。该简简文内容,与道书所录山简简文十分一致,故其为一枚纯粹的道徒用简(注:王育成:《明武当山金龙五简与道教投龙》,《社会科学战线》1994年3期。)。只是这枚“玉简”并非玉质材料制成,其简体颜色发黑,无光泽,是比较常见的青条石,用这种石头制出的成品与一般青色阶石制品没有什么大的差别。以此来看,该物当是唐代“玉简以阶石制”的遗风。也是目前所知最晚的道教投龙用简实物。

道教所用简牍,还包括贵金属材料制造成的简牍形式的金简、银简,此外亦有铜简、铁简等金属材料制品。在道教传说中,金简与诸神有千丝万缕的联系,据说是用来书写神圣之文的。《无上秘要》卷三十称:

紫度炎光神玄变经者,非紫度炎光有本文,乃是神经自生空虚之中,凝炁成章,玄光炎映,积八千年其文乃见。太微天帝君以紫简结其篇目,金简正书其文(注:《道藏》第25册,第96-97页。)。

在这里,金简被认为是太微天帝君书写“紫度炎光神玄变经”的材料。敦煌文书斯3389《洞渊神咒经》卷四,也曾谈到金简,其文云:

灵图既焕,万帝朝真。口咏仙章,记后圣人。太上案笔,王妃拂筵。铸金为简,刻书玉篇,出於空洞自然之文。帝王宝之,社稷长存。

这种“金简”或“铸金为简”,讲的都是神界的事情,不过其影响却不小,我疑世间的金简即是受此启发而模仿之,以示隆重及尊贵。道书曾谈到修真学仙者使用金简。《无上秘要》卷四一称:

图六 唐五代投龙用金银简

1.武则天投龙用金简 2.钱镠62岁投龙银简拓本 3.钱镠72岁投龙银简拓本

凡修学之士,每以其日,当夷心寂室,清香静念,散香左右,朱书金简八通,紫绳结编,以奏高上玉皇东华青宫。

谨上启太上高上玉皇、三十九帝、二十四真。某甲受生末世,久染嚣尘,幸缘先庆,福祚所钟,得睹灵都。今奏金简,言名玉清,封付灵岳,长为天臣。

某岳先生,某甲本命某某月,生某年某月某朔某日某子,奏金简紫录玉籍文,上诣太上高上玉皇、三十九帝、二十四高真。金简紫辉,玉景琼宫(注:《道藏》第25册,第136页。)。

这表明金简也是道教信徒勾通神界天人的重要法物之一,尽管目的往往是为了个人。《嘉泰会稽志》说,唐代先天间(712-713年)曾遣道士诣嵊县金庭观投龙;同书卷十一载:“唐观察使元以瑱,春分日投金简於阳明洞。”在考古资料中,确实有自铭为“金简”的道教投龙实物,此即著名的唐代女皇武则天投龙所用金简。该简於1982年5月,由河南省登封县农民屈西怀发现於五岳名山里的中岳嵩山,见於该山峻极峰北侧的一块巨石石缝内(注:张文彬:《武则天的生平事业》,《武则天与乾陵》,三秦出版社,1988年;施安昌:《从院藏拓本探讨武则天造字》,《故宫博物院院刊》1984年2期。),简体黄色,金光灿灿,呈长条形板状,长36.3、宽8.2厘米,重247克,上镌双钩铭文3行,共63字,其中6个是武则天所创新字,其文为:

上言,大周(国)主武曌(照),好乐真道,长生神仙。谨诣中岳嵩高山门,投金简一通,乞三官九府,除武曌(照)罪名。

太岁庚子七(月)甲申朔七(日)甲寅,小使(臣)胡超稽首再拜,谨奏(图六,1)。

简文中的武照,即唐代女皇武则天,其废唐而建大周,故简文自称“大周国主”。文内所言“好乐真道”,是表示武则天信仰道教;“长生神仙”之语,是沿袭道教投龙简的“愿神愿仙,长生度世”(注:陆修静:《太上洞玄灵宝授度仪》,《道藏》第9册,第857页;《正—法文经护国醮海品》,《道藏》第32册,第705页。)。“乞三官九府”是典型的道教语辞,且直接来自投龙活动,“三官”即天官、地官、水官,东汉五斗米道的“三官手书”就是其祖源;“九府”,指道教三官的九府,《无上秘要》卷二二曾历数三官各宫宫名,然后曰:“右天官三宫,宫有三府”,“右地官三宫,宫有三府”,“右水官三宫,宫有三府”(注:《道藏》第25册,第62页。),三官之府相合,适为九府。“除武照罪名”,此言与道教的原罪意识有关,道教认为人的疾病、灾厄以至於死亡,皆是其罪孽导致,所以为除去疾厄及死亡,必须解除这些罪恶,东汉三官手书“书病人姓名,说服罪之意”,南朝投龙简文“乞削罪录”之句,以及武则天金简的“除武照罪名”之文,皆是为解除疾厄,以得长生久视。“小使臣胡超”,见於简文结尾部分,是武则天此次嵩山“投金简”的代表。有人说他是宫内小臣或太监(注:吕树芝:《武则天金简》,《历史教学》1983年3期。),纯为虚言。实际胡超系著名道士,在唐代曾一度中兴许逊教团,撰有《晋洪州西山十二真君内传》,时人尊其为天师。唐书法名家颜真卿《抚州临川县井山华姑仙坛碑铭》曾载其人:

长寿二年岁在壬辰冬十月壬申朔,访于洪州西山胡天师,天师名超,能役使鬼神。见其恳切,遥指姑所居南二百步曰乌龟原,中有石龟,每蹂践田苗,百姓患之,乃击断其首,即其处也。明日,与姑登山顾望,西南有池水焉。天师谓姑曰:池中有所见乎?曰:无。师遂举左手,令姑自腋下观之,四女浴焉。师曰:尔有道分,必当得之(注:陈垣编:《道家金石略》,第150页。)。

张文成《朝野佥载》卷五、司马光《资治通鉴》卷二○六“久视元年五月”条,又载武则天命胡超合长生药服之,“望与彭祖同寿”,故改元为久视元年。金简简文“太岁庚子七月”即久视元年(700年)七月,为改元后的两个月。是知武氏求寿心切,服药犹嫌不足,又派胡超赴嵩高投金简,乞求道教三官九府除己罪,以达长生神仙之目的。该枚金简是研究武则天道教思想的宝贵实物资料。

除这枚金简外,亦有五代吴越王钱镠金简出土的记载。叶奕苞《金石录补》云:“钱镠常於林屋洞投金简,宋淳祐丁未大旱,山间人于水滨得之,长一尺五寸,阔六寸,上刻字曰天下兵马副元帅吴越钱王十一字。”《十国春秋·文穆王世家》注,亦称南宋理宗淳祐年间林屋洞出土“金简”。因末见该件金简图像或实物,故这里存而不议。

银简,在道教文书中多见,自南朝刘宋以来,道士述之不绝。如刘宋名道士陆修静所撰《太上洞玄灵宝授度仪》载录一篇土简告文,文后称:“右朱书银简,青纸裹之,青丝钮九只,金龙一枚,埋所住中宫。”(注:《道藏》第9册,第857页。)被认为是南朝刘宋时期的道书《正一法文经护国醮海品》,在记述山、水、土三简告文时,文下皆称“右朱书银简”(注:《道藏》第32册,第705页。)。显见,当时银简已成道教常用之物。在考古资料中,亦发现一定数量的道教银简实物,最著名的是五代吴越国统治者钱氏所用投龙银简,笔者仅知10件:钱镠银简6件(62岁用2件、63岁用1件、66岁用1件、77岁用2件),钱元瓘53岁用银简1件,钱弘佐15岁用银简1件,钱弘叔21岁、23岁用银简各1件。现以20世纪70年代浙江省绍兴县禹陵乡望仙桥村出土的钱镠62岁、77岁所投银简为例,以做说明。62岁银简长37.2厘米,两端圆拱,宽8.72厘米,刻铭6行,其文为:

大道弟子、启圣运连同德功臣、淮南镇海镇东等军节度使、淮南浙江东西等道观察处置营田安抚兼盐铁制置发运等使、开府仪同三司、尚父、守尚书令、食邑一万七千户、食实封一千五百户、吴越王、臣钱镠,六十二岁,二月十六日生,本命壬申。自统领三藩,封崇两国,廓清吴越,莸泰黎元,皆荷玄恩,敢忘灵佑。昨者,当使所发,应援湖湘兵士及讨伐犯境凶徒,遂沥恳情,仰告名山洞府,果蒙潜加警卫,继殄豺狼。已于中元之辰,普陈斋醮,今则散投龙简,上诣诸洞仙籍、水府真宫,备磬丹诚,用酬灵贶。兼以方兴戈甲,克殄淮夷,敢希广借阴功,共资平荡,早清逆窟,以泰江南。其次,愿两府封疆,永无灾难,年和俗阜,军庶康宁。兼镠履历年庚,不逢衰厄,至於家眷,并乞平安。永讬真源,常蒙道yìn。谨诣水府,金龙驿傅。

太岁癸酉八月庚午朔二十日己丑,於越州会稽县五云乡石帆里射的潭水府告文(图六,2)。

钱鏐77岁银简长31、宽6.7厘米,呈长方条状,刻文亦为6行,但字数比前简要少,其文为:

大道弟子、天下都元帅、尚父、守尚书令、吴越国王钱镠,年七十七岁,二月十六日生,自统制山河,主临吴越,民安俗阜,道泰时康,是物和平,遐迩清晏。仰自穹昊降祐,大道垂恩。今则特诣洞府名山,遍投龙简,式陈醮谢,上答玄恩。伏愿天降祥光,地生嘉瑞,丕图显霸,景祚延洪,风雨顺时,军民乐业。今当春季,合具告祈。兼乞镠庚申行年,四时履历,寿龄延远,眼目光明,家国兴隆,子孙繁盛。志祈玄贶,允叶投诚。谨诣射的水府,金龙驿传。

宝正三年太岁戊子三月丁未朔日,於吴越国州县乡里射的水府告文(图六,3)。

这两件钱镠简文首皆自称“大道弟子”,接着又通报自己的年龄、出生月日或本命干支,声言“皆荷玄恩,敢望灵佑”或“仰自穹昊降祐,大道垂恩”,说明要在“名山洞府”散投龙简”或“遍投龙简”,然后再祈请兼顾自己的履历行年,达到“不逢衰厄”、“寿龄延远”等个人的愿望,结尾则皆为“谨诣水府,金龙驿传”等字样。可见,此类银简是投龙时向水府投送的水简,与道书载录的道教投龙使用银简的记述十分吻合。

铜简目前也有发现,以其形制来说,最著名的即是唐玄宗投龙所用的铜质简牍,过去学者称其为“南岳投龙告文”、“南岳告文”或“投紫盖仙洞告文铜简”。该件铜简较早见著於清代陆增祥《八琼室金石补正》卷五六,大约相近汪研山《十二砚斋金石过眼录》同收此简,稍后罗振玉《金石泥屑附说》亦讲到此铜简。不过,从该简发现始,直至於今,铜简实物照片从未公诸於世,对於其现藏何处,就更鲜为道教界及有关研究者所知。前几年,笔者因公出差,到贵州省调查道教文物的情况,不意在该省博物馆铜器类文物里,竟然见到此件唐玄宗投龙用简。该简铜质,呈长方板条状,体表多有包浆,润莹类翠,即如《八琼室金石补正》所言“纯绿似瓜皮”,手感光洁厚重,以指轻弹,应声如磬;铜简高35.5、宽11.8、厚0.8厘米;正面刻文5行,满行19字,字法严整,刀工极佳,颇具唐人写经笔意;背面刻文3行,字体轻细,极似锐物刃尖划刻而成(图七)。铜简释文分别为:

大唐开元神武皇帝李隆基,本命乙酉,八月五日降诞。夙好道真,愿蒙神仙长生之法。谨依上清灵文,投刺紫盖仙洞。位忝君临,不莸朝拜。谨令道士孙智凉,賫信简以闻,惟金龙驿传。

太岁戊寅六月戊戌朔廿七日甲子告文(正面)。

内使朝散大夫行内侍省掖庭局令上柱国张奉国,本命甲午八月十八日生。道士涂处道。判官王越宾,壬寅八月七日。傔人秦延恩(背面)。

铜简文首说“大唐开元神武皇帝李隆基”即唐玄宗,俗称唐明皇,其信奉道教,晚年尤甚。《旧唐书·礼仪志四》载:“玄宗御极多年,尚长生轻举之术,于大同殿立真仙之像,每中夜夙兴,焚香顶礼。天下名山,令道士、中官合鍊醮祭,相继于路,投龙奠玉,造精舍,采药饵,真诀仙踪,滋于岁月。”铜简所说,“夙好道真,愿蒙神仙长生之法”,“谨依上清灵文,投刺紫盖仙洞”,及背文所刻内官、道士名等;与史文所言,玄宗“尚长生轻举之述”,“天下名山,令道士、中官合鍊醮祭,相继于路,投龙奠玉”,意思相一致。又《八琼室金石补正》载唐玄宗铜简出土於南岳衡山,简文中的“紫盖”即是南岳七十二峰中的紫盖峰,该峰之下有朱陵洞,相传与道教罗浮山相通,为道家三十六洞天的第三洞天,称“朱陵太虚洞天”,其洞口有泉水流下如帘。铜简简文的“紫盖仙洞”,就是指此洞,投於此洞的“信简”,显然是投龙活动中的山简。

图七 唐玄宗投龙用铜简正、背拓本

属铜质简牍类的还有一种方版形的铜版,山西省太原市郊区寨沟村北宋墓曾出土过一件。该版长方,四角抹圆,保存基本完整,只在右下端蚀有小残孔3个,因此个别文字脱损。铜版长37.5、宽35.5、厚0.05厘米。版一面有铭文,系是用工具击凿而成的阴文,大多清晰可认,字痕内原来都填有红色,现已大部脱落,全文自右竖读,共20行,其文为:

五狱地源,中应人事。襄旺故终,亡归壬癸。□生居宅兆,死葬丘坟。□尺伐之道,故冢宅为先。各随人姓所属,□宫商角微羽也。与八方相顺,四时相合,福庆□见进益。若八方不顺,灾祸暗来,人之不觉。

夫取地者,则精其先诀,穷于根本。理时人者,握二柄之德明。天子者,鉴五云之□明。地理功者,认众山之源,辨百地势,故谓之地理。夫自虞夏□□,至隋末唐初,撰地诀经不啻百部,约三百余卷,□得验者一二焉。假使白鹤临鵞,孙邕徐五撰造群书,全无妙义。郭汉与青乌风水,可近八方道理。有隐士季鉴,昔日习先方,常念《阴符经》。俄因游小景遇色,各贵破地□官,下三尺寒阴暖气,暮建祖灵。暮中丘见鬼者,子孙兴吉。昭明下穴,阔泽向日。天灵下有金贵地,六门祖灵向生。祖到吉暮行官,带地下四时。案阴阳八节六气,人元地陌为根,主安鬼灵向生。阴阳三合,旺子孙百年。形破相衔本命月日等,万事所忌。必得子孙菜旺,福祐增添,累世门豪贵自然,田蚕胜遂,六畜茂盛。百万事丰盈,为一人有庆注大吉。大凡五姓,大葬小葬。今见□师,不□五行。惣揆呼之,今具辨一了在内,第一同论说。

东方甲乙并是木神,寅卯是草不是正木神。

南方丙丁并是火神,巳午为灰不是火神(注:戴尊德:《山西太原郊区宋、金、元代砖墓》,《考古》1965年1期。)。

此外,道教还使用“铁版”,又称“铁板”、“铁札”,许多道书都谈到这一点。《上清天枢院回车毕道正法》卷上说:“夫上清黑杀神符者,治水怪江河龙蜃作孽,兴风作浪,陷没舟航,曲水祭祀,损害人命之事。并仰具状,经本院投押。用铁版一片,长一尺二寸,阔七寸,朱书此符,下镇兴袄之地,甚龙蜃即时移居。”(注:《道藏》第10册,第478页。)这种“铁版”在民间传说中多称之为“铁简”,元陶宗仪《南村辍耕录》卷六谈到一则以道流铁简杀鬼邪的故事,其云:

陕西某县一老妪者,住村庄间,日有道流乞食,与之无吝色。忽问曰:“汝家得无为妖异所苦乎?妪曰:“然。曰:我为汝除之。即命取火,焚囊中符篆。顷之,闻它所有震霆声,曰:妖已诛殛,才遁其一。廿年后,汝家当有难,今以铁简授汝,至时,亟投诸火。言讫而去。自是久之,妪之女长而且美。一日有曰大王者,骑从甚都,借宿妪家,遣左右谓曰:闻尝得异人铁简,可出示否?盖妪平日数为它人借观,因造一伪物,而以真者悬腰间,不置也。遂用伪献,留不还。谓曰:可呼汝女行酒。以疾辞。大王怒,便欲为好意。妪窃思道流之说,计算岁数又合,乃解所佩铁简投洒灶火内,既而电掣雷轰,烟火满室。须臾平息,击死猕猴数十,其一最钜,疑即向之逃者(注:陶宗仪:《南村辍耕录》卷六“鬼”,中华书局,1959年。)。

这是褒奖铁简之神力,亦有讥贬者,前书卷二七曾谈到一则,其云:“丙子岁,松江亢旱。闻方士沈雷伯道术高妙,府官遣史赍香币过嘉兴,迎请以来,骄傲之甚,以为雨可立致。结坛仙鹤观,行月孛法,下铁简於湖塚潭井,日取蛇燕焚之,了无应验。羞赧,宵遁。”(注:陶宗仪:《南村辍耕录》卷二七“讥方士”。)这位沈雷伯虽用铁简请雨不成,且遭认讥讽,但此法非其瞎编,在道教法术中确有铁札致雨之说。《道法会元》卷一○○。载“雷霆铁札召符致雨符法”,其法介绍多道符咒,然后说:

右符用铁版,长九寸,阔三寸,朱书符命於上面,牒羌雷神斋,诣洞天福地圣井龙潭投落,辖龙起雨。次牒城隍社令,同心戳力,兴云布雾,大降雷雨,应时到坛(注:《道藏》第29册,第436页。)。

道书《高上神霄玉清真王紫书大法》卷十一,亦载“神府祈雨秘法”,其文云:

右符用生铁打板,长一尺九寸,厚三寸三分,阔七寸,二道符内取,次朱书一道,或两面书。投河源有龙所在,如无龙处,须画一龙先沉水中。良久投符,依法步罡行持,少顷大雨立至矣(注:《道藏》第28册,第645页。)!

这表明,在道教法术活动中确实使用过铁质类简牍。不过到目前为止,还未见到出土此种致雨铁版、铁札或铁简的报导。虽然在汉代遗址中,考古工作者曾发现过简牍形制的铁券,如1956年在河南陕县刘家渠107、120号东汉墓各发现一件,但其上没有见到文字或符号,或其文字、符号已佚(注:黄河水库考古工作队:《河南陕县刘家渠汉墓》,《考古学报》1965年1期。),与道教铁质简牍难以比较研究,故这里暂不论列。

以上,我从实物考古资料和文献记载两个角度,对道教所用木、铅、玉、金、银、铜、铁质简牍的情况做出一些探索,所述之物仅是就笔者目力所及而言之。但仅此即可看出,道教简牍是对我国先秦两汉书写材料的一种继承,或者说是已经衰落的古代简牍文化在宗教领域内的复活和继续,甚至有所发展。对理解古代书写材料演化的历史及源流,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本文只是个初步尝试。

附记:小文完稿四个月后,见到藏中进先生《则天文字的研究》一书(翰林书房,1995年),其早揭《朝野佥载》、《资治通鉴》与武则天金简胡超相关之文。半年后,清华大学葛兆光教授又复印寄赠神塚淑子教授所撰《则天武后期的道教》一文(载《唐代的宗教》,第247-268页,明友书店,2000年),方知秋月观瑛、吉川忠夫先生亦对胡超的道教活动多有揭示。余未及引用,请著者、读者见谅。

2001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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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古学中的道教简考_考古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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