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控鉴证为注册会计师烘焙市场新蛋糕,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注册会计师论文,鉴证论文,内控论文,蛋糕论文,市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块刚刚出炉的会计中介市场新蛋糕正香气四溢。对于我国已经构建完成的企业内控体系,东北财经大学博士生导师刘明辉教授分析后做出了积极评价。他认为,其中的《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下称“《指引》”)强力推动了注册会计师审计与鉴证业务的理论创新,进一步拓展了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执业范围和业务来源。
日前,中国会计学会财务成本分会2010年年会暨第23次理论研讨会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召开,刘明辉作主题发言时表示,新政策的颁布在5个方面引发了有关内控鉴证业务的争论与选择,同时将带来6个方面的转变。
争论之一在于业务性质。内控鉴证应当定位为何种保证程度的业务,是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审核),还是有限保证的鉴证业务(审计)?他认为《指引》选择把内控鉴证定位为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即内部控制审计。
争论之二在于业务类型。内部控制审计是一项基于责任方认定的业务,还是直接报告业务?他认为《指引》第二条的规定是选择把内部控制审计定位为直接报告业务。
争论之三是内容边界。内部控制审计的内容边界应当涵盖内部控制整体,还是仅针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他认为《指引》第四条的规定是一种折中的选择,即主要针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发表审计,但需关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争论之四是时间界定。内控审计究竟是对特定基准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审计,还是对特定时期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审计?他认为《指引》第二条的规定选择了特定时点概念。
争论之五是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两项业务是否可为同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实施?他认为《指引》第五条的规定是一种折中的选择,即可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作为一项单独的业务,由不同的会计师事务所实施,也可以由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实施整合审计。
刘明辉分析说,《指引》的发布标志着内控鉴证业务将实现以下几个转变:一是工作性质由辅助性工作向单独业务的转变;二是保证程度由有限保证业务向合理保证业务转变;三是业务类型由基于责任方认定业务向直接报告业务转变;四是审计对象由信息审计向行为审计转变;五是鉴证结果由自愿性披露向强制性披露转变;六是审计方法由传统方法向现代方法,即风险导向审计、整合审计、由上而下审计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