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全面振兴背景下“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对策研究论文

辽宁全面振兴背景下“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对策研究论文

辽宁全面振兴背景下“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对策研究

赵欣宇

(辽宁师范大学,辽宁 大连 116029)

摘 要: 为了加快辽宁全面振兴,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势在必行。通过分析构建新型政商关系面临的主要问题,探究新型政商关系的内涵,进而提出构建路径及相应对策。

关键词: 辽宁全面振兴;“亲”“清”新型政商关系;问题;对策

2016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首次用“亲”和“清”二字精练地概括了我国新型政商关系。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了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亲”“清”二字奠定了新型政商关系的主基调。2018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强调以新气象新担当新作为推进东北振兴。为了加快辽宁振兴,就必须要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大力发展民营经济,优化营商环境,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一、构建新型政商关系面临的主要问题

1.政府干预市场过多。我国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仍然掌握着对各种资源分配的主要权力,如果不将权力还给市场,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将无法真正发挥其配置资源的决定作用。例如,某些地方政府利用掌握的权利在审批、资格认证等过程中“寻租”,导致地方政府和商人勾搭不清。此外,针对企业缴纳的税费高,融资成本高等问题,政府虽然实施了一系列的简政放权措施,但是这些问题仍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2.法律法规不完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一直对现行的法律法规进行不断的完善,但依然存在诸多问题。最大的问题在于,对不作为或者乱作为现象没有明确的法律界定。此外,政商关系较为敏感,监察机关难以介入,致使政商关系难以改善。

3.公共权力缺乏强有力的监督。政府部门中虽然设置不同的职位,但主要职权仍然集中在少数领导干部身上,对于这部分群体的监管相对乏力,于是滥用职权违规的现象比比皆是。例如在政府招投标过程中,经常出现违规招标、暗箱操作等问题。由于缺乏公平竞争的环境,那些没有权力庇佑的企业无法发展甚至难以为继。

罗译:The tradition of learning from the teacher has long been neglected.[6]63

3.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政商关系理念转变。虽然制度可以作为外部条件保障政商关系的构建,但是同时也要进行理念转型,例如树立政府干部和企业家健康积极的理念,转变陈旧思想,把主要精力放在对社会建设和为人民谋利上,借助内心坚定的意志维护健康的政商关系。

二、新型政商关系的内涵

加大科技推广力度。全面提高水稻种植标准,种植有机水稻2000亩,落实“蟹稻”示范项目1100亩、“鳅稻”305亩,应用清华大学植物生命液项目600亩,大力推广绿色有机种植、订单农业、农业“三减”技术。今年,稻田里投放蟹苗8800斤,稻蟹共育,不施肥、不打药,一斤稻谷能卖5.4元,水稻平均亩产450公斤,除去2.7元的成本,亩平均纯收入1800元左右,螃蟹效益25万元左右。

三、辽宁全面振兴背景下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路径

3.建立有效的奖惩机制。对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进行处罚,对有作为的干部进行激励,这样做有利于减少干部群体中的不作为现象,选拔出敢于做实事、敢于担责的干部人才。同时,还需要对干部的行为进行定期监察和不定期抽查,对于各类事关民生福祉的项目实行全过程跟踪督查。

对于“亲”“清”二字的理解是诠释新型政商关系内涵的关键。从政府角度出发,就是要真诚坦率地与商人接触,同时保持清白纯洁,不搞权钱交易。从企业的角度出发,就是要遵守国家的法律制度,不搞违规操作,正面参与竞争。新型政商关系是一种管理与被管理、服务与被服务的合作共赢关系,需要政商之间共同努力。这种合作不是政商之间相互勾结,“亲”而不“清”,而是各司其职,既“亲”又“清”。政府加强对市场活动的监管,为企业提供政策支持和优质高效的服务,营造透明高效的政治环境,保证企业竞争环境公平透明,保证公平的法律对竞争进行维序,保证给予企业更大的发展空间;企业与政府保持良好的沟通,适时调整发展战略,并为政府提供源源不断的税收,为政治稳定和社会稳定提供经济基础。

2.创新制度设计,简政放权。政府需要对当前的制度进行创新设计,制定干部行为准则,合理规范干部的行为。同时,政府应该尽量简化内部机构设置,将部分权力下放给企业,进一步明确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以及负面清单,以便政府在放权的同时对市场进行有效监管。

4.领导干部不敢为、不愿为、不作为。不敢为的主要表现是:一些领导干部谈商色变,对企业家能不见则不见。不愿为的主要表现是:由于“惧怕”越过政商之间的敏感红线,故意采取消极的态度对待企业家,例如不与企业家联系,不参与企业的调研,不愿处理企业事务等。不作为的主要表现是:一些领导干部对企业家表面上温和客气,实际上故意避开责任,完全没有担当。以上这些社会现象,阻碍了政府和企业构建良性的政商关系。

四、辽宁全面振兴背景下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对策

2.提升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水平。基层是政府的基本组成部分,也是直接和企业打交道的群体,要提高政府的治理效率,首先要提高基层政府治理能力。例如,上级政府需要尽可能关注基层政府的需求,从当地的实际情况出发,让改革的政策能够切实落实到企业中。

1.优化政府部门机构设置。首先需要对政府内各部门和职位的权力进行优化和精简,避免出现权力重叠或权力真空,并且尽量让各部门之间实现权力平衡。

1.完善法律体系,健全法律制度,用法律规范政商关系。任何一种关系都需要使用法律维系,尤其是政府和企业之间。政府和企业之间的关系非常敏感,为了让两者之间的关系变得更加平等、透明、健康,必须对当前法律体系进行完善,让法制的思维融入其中,使法律成为干部和企业家交往的准绳。

4.建立并细化容错机制。改革的过程是非常复杂的,受到诸多因素影响,因而出现错误在所难免。为了避免因噎废食,应允许发生一定的探索性失误,让官员放下心理负担,在处理企业事务时敢于创新,敢于实践,敢于担当,从而提高执政能力水平。同时,要对纠错机制和澄清保护机制进行完善,加强公众、媒体对干部的监督,实现容错免责机制的透明化和公开化。

六是产业市场化。电气自动化企业在集中精力研发新技术、攻关新课题的同时,还将以市场化的形式采取外包的方式带动配套产业的市场化发展,有计划地对重大技术装备进行开发与研究,实现自动化产业的市场化。

5.定期发布地方“亲清指数”报告。可由上级政府牵头,聘请第三方的专业性中介机构定期对地方政府的“亲清指数”进行监测和评价,形成“亲清指数”报告。该报告既有助于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考核与评价,又便于企业、媒体和社会公众对政府的监督,同时通过与其他地区的横向比较,查找自身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优化本地营商环境,提高“亲清指数”,改善地方政商关系。

6.借鉴各地先进经验,出台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相关政策措施。应对经济发展较快、政商关系良好的地区进行考察,对标先进地区,积极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推进“信用辽宁”和“法治辽宁”的建设,让法治思想深入人心,对企业产权立法保护,提高政府社会公信力,完善政府守信践诺机制。

1)将25个鸡蛋放在一个自制的25个格子的蛋盘中(格子的大小与分割图像的设置参数对应),同时每个鸡蛋都对应一个透光孔;将鸡蛋放在海绵上,尽量保证鸡蛋与透光孔对齐无缝隙。

参考文献:

[1]习近平眼中的非公有制经济[EB/OL].新华网,2016-03-06.

[2]张学娟,郝宇青.现代治理体系下的新型政商关系构建[J].理论探索,2017,(1).

[3]赵泉民.新时代“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建设的制度考量[J].观察与思考,2018,(3).

中图分类号: F127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1673-291X(2019)27-0055-02

收稿日期: 2019-05-19

基金项目: 辽宁省统战理论研究项目“辽宁全面振兴背景下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制度化研究”

作者简介: 赵欣宇(1977-),女,辽宁盘锦人,讲师,硕士,从事企业管理研究。

[责任编辑 陈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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