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国家实行工业化、现代化和农村城市化,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全世界发达国家无一例外,都是循着这一正确社会发展模式发展起来的。随着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和农民收入的不断提高,农民建房热情高涨,建房以注重出行便捷、建房较为随意、浪费大量耕地、安全事故时有发生的现象,农村建房管理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笔者结合基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实际,对农村建房管理提出几点肤浅的建议,以期对农村建房管理有所裨益。
关键词:农村个人建房;规划建设管理;实施意见
1目前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1一些乡镇有规划但未按规划建设
虽在规划图纸上确定了农房建设用地区,实际却未将画在纸上的建设用地区的对应地块切实用作农房点,并制订年度建设用地计划,分年度有计划的安排建设。结果仍造成农村建房星罗棋布,占地多、无规划的弊病,长期难以纠正。原因一是管理未跟上以及农民建房的旧观念没有得到转变。二是规划为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的土地没有统一调整出来,甲建房户要占乙的包产田乙不同意,规划就落不实。三是缺乏逗硬的制度措施去规范农民建房用地执行规划。
1.2未批先建和边批边建现象,还一定程度存在
一些乡镇仍有个别农户未经批准擅自占地建房,甚至还有擅自占耕建房的,也有一些农户一边报批手续一边就自行建房。这些违法行为既给国土管理工作增加了难度,又影响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规划的实施。这既有管理、监督
尚未全面到位的原因,也有宣传存在死角的原因。
1.3农房建设缺乏科学设计
由于传统观念和经济原因,江油市农民在住宅建设时大多没搞设计,而是凭自己的想象借鉴一点别人的构思就实施建设。因而大多数农房的建筑设计和建筑质量都差,有的甚至刚修建完毕就成了危房或者存在严重的不安全隐患。江油市农民建房存在的上述现象,也是好些地方普遍存在的问题。与沿海地区比较,该市农村城市化进程相对缓慢,农村产业化结构调整速度不快,第三产业发展速度相对迟缓,原因主要是观念未得到根本转变。
1.4农房建设点缺乏科学的规划
不少乡镇都没有对农房建设点用地进行科学的规划,一盘棋操作,大多按照农民个人意愿进行选址定点,使建成的农村居民点仍较零乱。加之,因一些农民的小农思想作怪,集体观念和整体观念淡薄,或因经济能力较差,无力投资居住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导致目前不少的农村居民点存在不同程度的脏、乱、差,并出现了新的村内空闲地。
2农民建房无序的原因及分析
2.1农民自身的法律意识、房屋安全意识淡薄
长期以来,农民在兴建房屋时往往仅满足于“居有其屋”,对于房屋是否需要规划、设计、验收等,均未能有足够的认识,又由于相关政策法规宣传落实不够,农民自身的法律意识、房屋安全意识淡薄。
2.2法律法规不完善
我国目前还没有一部专门调整农村房屋和土地方面的法律法规,农村建房管理在很大程度上依靠规范性文件和地方政策调整。虽然近年来依照《土地管理法》的严格约束,但操作性也不强,导致农村宅基地申请条件和分户条件难以界定,加上农村土地管理配套政策没跟上,农村建设用地流转难,对耕地占补平衡政策空乏。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
2.4执法监管不到位
由于国土部门及乡镇监管职责没有严格划分和落实,相关部门配合不够,加之监管力量较为薄弱,建房审批较为繁琐,无法从根本上遏制违法用地现象发生。
3加强农村建房管理,加快农村城市化进程的对策措施
规范农村建房,加快农村城市化进程是我国当前和今后一个较长时期,顺应时代和社会发展需要,拉动内需,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激活经济持续发展,缩短与西方国家差距的必由之路,是富国强民的重要战略措施之一。为了切实搞好这项宏伟事业,推动我国工业化、现代化的快速发展,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对策、措施:
3.1转变观念,统一认识
克服盲目乐观与畏难思想,为顺利开展工作奠定思想认识基础。加强农村建房管理,促进农村城市化进程工作,必须统一认识,解决好思想观念转变问题。一是要克服满足现状、不求进取的思想认识;二是要克服强调自身条件不行的思想;三是要克服畏难思想;四是要克服“夜郎自大”,认为自己发展得已很不错的思想。
3.2加强县(市)、乡(镇)两级土地利用总体
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充分发挥其“龙头”作用。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首先,必须严格要求各乡(镇)切实地认真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第二,若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能适应社会经济发展或变化了的新情况,应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修订;第三,提高认识,充分明确规划的目标之一是:通过逐步将分散的农户集中成片居住,达到集约利用土地,改善农民居住和生态环境条件,促进农村山、水、田、林、路、村综合整治和农村集体土地经营权、使用权的合理流转,从而加快农村城市化、现代化进程,顺应社会发展需要。
3.3统筹安排、科学规划、集约用地
依据县乡两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所确定的建设用地,切实做好小城镇、中心村、农村居民点的统筹安排、科学规划工作,妥善处理好农房建设按规划、有计划与农村小城镇、中心村发展相配套建设的关系。对小城镇、中心村、农房点等农村集中建房点作好周密规划,道路、通讯、照明、医疗、饮水、教育、农村电网、服务网点等配套设施等均应作好统一规划和建设。各地还应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确定一镇、一中心村、一农村居民点建房的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格局、统一模式,力求作到农房既安全、美观、方便、实用,土地利用又体现了集约用地、节约土地意义。各小城镇还应因地制宜地确定自己发展的侧重点和支撑产业,为集约经营,持续发展创造条件。
3.4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不仅面向全社会,采取全方位、多层次、多形式的深入宣传,同时要将乡镇
领导和村社干部列为重点宣传对象,向他们赠送《土地管理法》和其他宣传资料,务使《土地管理法》的主要精神深入他们的头脑,变成他们自觉遵法、守法和宣传法律的行动。
结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长久推动力,而规范农村建房管理是新农村建设迈出的第一步,解决农村建房现存的问题是农村建房管理规范化的要务。因此,加强政策宣传,提高村民法制意识,完善建房管理制度,强化日常监管,是实现基于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农村建房管理规范化的有效举措。
参考文献:
[1]胡勇明.美丽新村农宅建设管理的几点思考[J].四川建筑,2015,35(03):286-288.
[2]谢晓芹.浅谈新农村建设中的农村环境问题及对策[J].法制博览,2017(09):68.
[3]左文卿.江西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的问题及其完善对策研究[D].南昌大学,2015.
论文作者:刘伟舟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8年第9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6/4
标签:农村论文; 农民论文; 居民点论文; 土地利用论文; 总体规划论文; 土地管理法论文; 建设用地论文; 《基层建设》2018年第9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