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施工企业是一个独立核算的企业,必须保证其经济效益,才能在市场上获得生存和发展,做好工程索赔工作,是保证企业收益的途径之一。文章对施工企业进行工程索赔及有关问题进行深入探讨。
关键词:施工企业;工程索赔;原则;方法
一、前言
施工企业在进行工程施工过程当中,由于受到多种外部因素的影响,导致企业预定经济收益不能实现。实际施工中常受到施工条件、气候变化、原材料价格等因素的影响,导致施工计划偏离原定计划,出现如工期延误,造价增加等。为保证工程质量,确保施工企业应有利益,出现这种情况时,施工企业应当主动向业主提出相应的经济索赔。通过索赔行为,可以实现对施工企业一定经济补偿,是一种正当的权利要求,是履行合同的一部分。
导致索赔的因素有很多,除业主原因外,还包括气候变化,施工环境改变等不可抗力因素以及第三方原因等。因此,施工企业在进行索赔时,可以先向业主提出要求和协商,协商不成,则可以通过仲裁解决。
二、产生工程索赔原因分析
工程索赔是建筑领域常见的经济维权方法之一,分析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设计方面。在实际施工过程当中,出现了与原设计方案较大的差异,导致施工企业在人工、材料、工期等方面的索赔。
2、施工合同方面。施工企业和业主在签订施工合同时,由于没有充分考虑到各种因素对施工所产生的影响,而导致施工合同在履行中出现矛盾和错漏,引起施工索赔。
3、不可抗力因素。在施工期间,由于地质情况如沉陷和地下构筑物以及台风等不可抗力因素等原因引起的施工索赔。
4、施工合同履行不到位。
施工过程当中,由于双方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分歧和利益驱动等原因,导致无法履行施工合同,引起的施工索赔。
施工企业有关管理人员,应当及时监控合同履行情况,高度重视索赔问题。
三、掌握索赔的原则和方法
施工企业进行索赔,必须建立在遵循合同约定基础上,做到证据充分有效、把握索赔时效、立足现场管理、着眼竣工结算口、索赔单项立项、过程化整为零、计算实际损失、注重合理利益和各方关系融洽的原则。
项目开始施工后,施工企业有关管理人员,要及时掌握工程情况,根据工程特点、施工合同条款、投标报价等内容,对施工现场情况进行动态监控,针对项目实际情况,确定索赔方案和风险防范措施,并对施工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项目部应该根据计划和措施安排,把索赔责任进行分工,以合同约定为依据,注意索赔的时效性,在规定时间内要及时收集索赔证据,制定索赔方案,总结索赔效果,做好索赔阶段的工作部署,项目部安排专人整理好索赔资料以后,应当通过专业人员对其索赔证据进行分析,确定索赔成功的可能性,使到索赔工作,在达到维护企业利益的同时,也要注重企业形象,在赢得发包人理解的基础上达到合理索赔效果。
索赔过程中应以合同为主线,形成合同管理与报价、风险管理、实施方案、进度控制、质量管理、经营管理、战略管理等系统集成化思维方式。
索赔事件发生后,施工企业可以根据工程变更的实施、价格谈判和发包人批准三者之间在时间上的差异性,适当控制施工进度,等待变更谈判结果,减少经济损失,使到谈判有较大回旋余地。
也可以争取以零工或按承包商的实际费用支出计算费用补偿,如采取成本加酬金方法,来避免价格谈判中的争执。
例如:在进行基坑开挖和支护工程中,由于地质条件出现变化,导致原批准的施工方案不能顺利实施,通过调整施工方案后,会增加很大的施工费用时,针对业主以投标报价综合考虑为由拒绝承担费用,施工企业应当控制施工进度,等待业主批准执行新施工方案和增加费用。
四、重视索赔资料的收集和索赔证据的留存
索赔证据是用来支持其索赔成立或者与索赔有关的证明文件和资料.索赔证据作为索赔文件的组成部分,既要真实、全面、及时,又要具有法律证明效力。
项目部应该安排专人,负责收及整理在施工过程当中用于索赔的各种资料和证明文件,做好记录和归档管理,保证索赔有法有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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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注意索赔报告的起草和提交时限
施工企业进行索赔时,项目部有关负责人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工程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提交索赔意向通知。发出通知后,应当及时收集索赔证据文件,并进行分析计算和整理,编制索赔报告,并在合同约定时间内递交给索赔方。
例如:在目前国家规定的合同范本中约定有“索赔事件发生后28 d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 d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项目经理和商务经理务必按照合同约定时限提交索赔资料.索赔报告的起草应注意报告的文字措辞,应规避“索赔”字眼,宜用“补偿”或“签证”予以陈述索赔依据,须避免因措辞造成与监理和业主沟通和谈判的障碍。起草索赔报告一般可以采取下述结构形式:
干扰事件-责任合同依据-影响-损失-证据-赔偿诉求。
索赔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并应按此顺序装订:
1)索赔申请;2)事件陈述(叙述变更过程、不可抗力情况及对方失误等);
3)索赔理由(作为索赔依据的合同条款、法律法规等依据);4)索赔明细表(将索赔总额细分、编号,每一条目写明索赔内容的名称和索赔额);5)索赔时间详述;
6)索赔事件结论;7)合同细节和事实情况;8)分包商索赔;9)工期延长的计算、损失费用和利润的估算。
索赔文件应壹式叁份,按审批权限审批并经联签后,正本递交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副本由项目商务经理及公司合约主管部门分别保存,以确保进入与业主索赔谈判程序后有据可查。
六、做好索赔报告提交后与业主的谈判和确认工作
提交索赔报告以后,施工企业要及时跟进索赔方的办理情况,并根据合同约定,
督促其进行确认,尤其是关注监理工程师、业主代表的询问、质询、确认或反索赔等工作。如果索赔金额较小或影响不大时,可以由项目部管理层方面进行完成,如果出现索赔金额巨大,影响公司声誉形象的索赔事件,则应当由施工企业中总经理和成本管理部门负责,调动公司资源,加大实施力度,进行索赔,确保企业应得利益。
七、索赔成功案例分析
几年前,施工企业通过招标获得某工程项目施工任务,该工程建筑高度为五层,
工程完成结构封顶后,业主还未能确定该工程使用用途,设计方案不能确定,业主方多次口头通知施工单位先暂时停工,但不能撤出施工现场,表示随时可能恢复施工。最终因为设计方案原因导致超过三个月的停工,共计90天停工天数。施工单位因此提出索赔,弥补所受到的经济损失。
在经过过施工单位、业主方、与审计部门共同研究后,得出以下索赔方案:
首先是人工补偿。由于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应甲方要求仍然在现场随时等待开工指令,因此实际到手的人工费用补偿应是60元/天*90天*10人,共计54000元;
其次是水电费与房租。在工程停工期间水电费与房租应按照现场实际情况为基础,按实际的付款凭证单进行计算,其中水电费为10860元,房租费用则是15000元,共25860元。
三是停工期间脚手架的费用。脚手架钢扣费用,为13500元,钢管费用为27000元,共计40500元。
合计三项费用的总数为120360元。
上述成功索赔案例,保障了施工企业应有经济收益,也维护了业主和施工企业的良好声誉,确保了工程质量。
八、结束语
施工企业进行施工索赔,工作繁琐而重要,应当做好有关管理工作。施工企业应当制定有关的机制和专职的索赔队伍,强化索赔管理,要做好对索赔事件的辨识、索赔原则和方法制定;索赔资料的收集管理、编制和递交索赔报告、与索赔方交涉谈判等工作,才能达到索赔达到预期效果,保证施工企业应得的经济利益和社会声誉。
参考文献:
[1]杨秀远,建筑施工企业索赔管理与反索赔防范探析,工程技术:全文版,2017(3)
[2]陈永通,浅析施工企业工程索赔管理,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2(17)
论文作者:许启东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7年第25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7/12/8
标签:施工企业论文; 业主论文; 工程论文; 合同论文; 费用论文; 证据论文; 报告论文; 《基层建设》2017年第25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