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股权结构与经营绩效的关系——基于上市银行的实证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商业银行论文,股权结构论文,实证论文,绩效论文,关系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引言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银行在现代金融中担负着为社会提供支付系统、收纳社会储蓄并输送资金的重要任务。如果银行系统出现问题,金融体系会产生严重危机,可能导致一国经济的整体崩溃,这在2008年肇始于美国的全球金融危机给多个欧洲国家带来的经济灾难和主权危机中得到了很好的印证。同时,为走出危机困境,一向以高度自由市场经济著称的美国也对商业银行实施了政府救助,引起了各国学者对商业银行国有私有孰优孰劣的激烈争论。可见,股权结构对商业银行的经营与发展有着深刻影响,而银行的经营状况不仅关系着银行体系自身的运作和发展,更加关系到整个国家经济的健康运行。
对于股权结构,通常被定义为股份制企业股权总额中各股东所占的比例或关系,衡量股权结构是否合理的一个重要指标就是经营绩效。经营绩效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成果,公司拥有优良的经营绩效的关键前提是必须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而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又是由合理的股权结构来保证的。从逻辑上看,股权结构、公司治理和经营绩效三者之间存在着顺次的相关关系,股权结构是公司治理机制的产权基础,公司治理机制又决定着经营绩效。在寻找合理的股权结构进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时,公司经营绩效可以作为衡量股权结构是否合理的重要指标。事实上,经济金融领域中关于二者之间关系的研究从未间断过,国内最早的研究主要集中于沪深两市的上市公司,专门针对商业银行的研究近年来才开始出现。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商业银行作为一个市场参与主体,也是以经营绩效为中心,在股权结构安排上也存在股东性质差异和股权的集中度特征,在治理机制上也服从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层这样的现代公司治理模式。因此,股权结构通过公司治理向经营绩效传导的机制同样适用于商业银行。但是,银行又与一般企业不同,经营的是特殊的商品——货币,其特殊的信用中介地位和信用创造功能使得银行在客观上承担着对整个经济体系的调控职能。商业银行不仅是国家货币政策的传导者和实施者,其经营活动还关系着经济体系中的资金配置效率,从而间接影响到整个社会资源的配置效率;其服务能力的高低也同时决定着社会产品和社会投资的交易成本与效率。因此,对商业银行股权结构与经营绩效关系的研究既要考虑二者之间关系的一般性,又要考虑银行业的特殊性,更要基于中国商业银行的发展现状,以期对中国银行业股权结构的优化路径提出合理化的建议。
二、商业银行股权结构的现状分析
股权结构一般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股权集中度,指各股东所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重,说明股权集中或分散的程度;二是股东性质,指公司的股份由哪些类型的股东持有,说明的是股份所有者的特性。本文以2009年年末A股市场的14家上市银行为例,具体分析中国银行业的股权结构现状。
表1数据显示,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超过20%的有7家,占上市银行总数的一半,其中中国银行的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高达67.53%;前五大股东持股比例超过40%的高达9家,其中工商银行前五大股东持股比例最高,为79%;第一大股东与第二至第五大股东持股比例之和的平均比值为1.58,意味着第一大股东持股数是第二至第五大股东持股数之和的1.58倍,说明在重大决策面前,即使第二大至第五大股东联合投票,也难以改变第一大股东选择的结果,可见,一股独大现象在中国上市商业银行中普遍存在并且较为严重。
其次,就股东性质而言,14家上市银行通过面向国家、外资、企业法人、投资机构以及个人投资者等筹资对象发行股票融资,形成了相对多元的股权结构。因考虑到股东持股稳定性、数据取得便利性等因素,本文主要就国有股比例和外资持股比例进行重点分析,其中,国有股包括了国家及其代理人或者国有企业持有的股份,外资持股仅指境外战略投资者持有的股份,并不包括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的H股。
表2数据显示,一是国有股比例过高,14家上市银行的平均国有持股比例达38.70%,其中国有股比例超过50%的有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信银行4家,国有股比例在20%~50%的有浦发银行等6家,在10%~20%有北京银行和宁波银行,只有深发展和民生银行没有国有股东;二是外资持股比例过低,14家上市银行的平均外资持股比例仅为12.17%,超过20%的仅有北京银行1家,外资持股占10%~20%的有8家,低于10%的有5家,其中民生银行、招商银行没有外资股东;三是第一大股东的性质多为国有,14家上市银行中,除民生银行第一大股东为民营股东,北京银行、深发展的第一大股东为外资股东外,剩余的11家上市银行第一大股东均为国有性质,这说明上市银行中的国有股东占据着相当重要的位置。
三、商业银行股权结构与经营绩效关系的实证分析
(一)研究假设
1.股权集中度与经营绩效关系的假设。在公司治理理论研究中,股权集中程度及其所引致的所有权与控制权问题一直是讨论的热点。根据Shleifer等(1997)的研究结论,在公司治理对外部投资者缺乏保护的大陆法系国家,公司的股权呈现集中趋势,这是投资者为保护自身利益而做出的自然反应,也就是说,在公司治理机制对外部投资者利益缺乏应有保护的情况下,随着大股东持股比例的提高,企业的经营业绩会向好的方向发展。但如果大股东持股比例过高,对小股东进行利益剥削的能力就越强,但剥削也是要付出成本的,从而影响了公司的整体价值。据此,股权集中度与公司绩效不是简单的线性关系,理论上应该存在一个适度区间,在这一区间内,公司绩效达到最佳状态(杨德勇等,2007)。为此,本文假设银行股权集中度与经营绩效呈现倒U型的曲线关系,开始时公司绩效随股权集中度的提高而增加,而后又随股权集中度的提高而下降。这意味着,股权的适度集中有利于改进银行的经营绩效,但股权的高度集中可能导致大股东对小股东利益的侵害,从而影响公司价值的最大化。
2.股东性质与经营绩效关系的假设。中国商业银行以国有持股为主体的特殊背景决定了在银行治理结构中,国有股东的盈利目标有时可能被行政目标所取代,如国家所关心的更多是是否实现宏观经济目标、是否对国有经济发展形成有力支持等,而不仅仅是银行自身经营的好坏,多重目标的存在使得银行的经营业绩受到影响。此外,国家行政机关不直接分享投资决策带来的收益,所有者缺位现象严重,难以在银行治理结构中发挥积极重要的监督作用,也不能对商业银行高级管理人员做出客观的评价和有效的激励,从而使管理层可能利同政府在产权上的弱控制,形成事实上的内部人控制。因此,国有股比例与银行绩效应该存在一定的负相关关系。
中国商业银行引入的外资股东一般为经营业绩和管理水平居于国际领先地位的金融企业,大多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清晰的全球发展战略、规范的经营管理体系与科学的激励约束机制,其对中国银行业的发展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它们的加入不仅解决了我国银行资本金不足的问题,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国有银行产权结构单一、权力制约失衡、运营效率低下、国际化经营不足的难题。因此,外资股对银行经营绩效应该产生一定的促进作用。
假设5:国有股比例(GYG)与经营绩效负相关;
假设6:外资股比例(WZG)与经营绩效正相关。
(二)综合绩效的因子分析
在公司绩效评价指标选取方面,有的学者采用反映公司市场价值与其重置成本比例的托宾Q值,这是因为该指标将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实现了资本市场和商品市场的较好结合,在发达的市场经济体中,托宾Q值常用来衡量公司的业绩表现或公司的成长性。但由于中国资本市场建立的时间还比较短,市场环境、定价机制仍有待完善,市场价值尚不能很好地反映公司价值,因此,使用该指标衡量商业银行的公司绩效效果并不理想。近年来,国外很多公司开始采用EVA指标从公司价值创造的角度来衡量公司业绩,但目前中国银行类公司的治理结构、信息披露都不太完善,利率没有完全市场化使得股权资本定价无法准确衡量,这些与EVA指标的要求都有一定的差距。而且创立EVA指标评价体系的思腾思特咨询公司在推出该指标时,明确指出该指标不适用于金融企业。国内学者多采用每股收益、总资产收益率、净资产收益率等单一会计指标来衡量经营绩效,本文认为这些单一的会计指标所包含的信息量有限,容易被人为操纵,无法全面反映银行的经营绩效。事实上,银行绩效的好坏不仅仅体现在盈利能力上,还体现在偿债能力、营运能力和发展能力等方面。因此,对公司绩效的考评应该是全方位的,与单一绩效指标相比,综合性指标难以被操纵,具有很大的优越性(任选等,2007)。
综合考虑中国证券市场发展水平和商业银行自身特点,本文选取了能够全面反映银行经营业绩与效率的、在财务报表中易于取得的、基本涵盖商业银行盈利性、安全性、流动性和成长性的9个指标作为银行的绩效指标,构造综合指标体系(见表3)。
根据表3所列四类9个指标,本文运用因子分析方法来计算商业银行的综合绩效。所谓因子分析方法,就是在研究各个变量之间相关关系的基础上,以最少的信息丢失为前提,将众多的原有变量综合成较少的几个综合指标,这几个综合指标名为因子。因子的主要特点有:一是因子个数远远少于原有变量个数;二是因子能够反映原有变量的绝大部分信息;三是因子之间的线性关系并不显著,可以有效解决变量多重共线性的问题;四是因子具有命名解释性,有助于对因子分析的结果进行解释评价(葛志芬,2009)。
为使分析结果全面准确,在样本选择上,本文选取了截至2009年年末14家国内上市银行最近三年(2007、2008、2009)的财务数据,通过软件SPSS17.0对前述9个指标数据进行标准化处理与相关性检验,指标之间并非互相独立,有必要提取共同因子进行因子分析。经SPSS软件计算得到表4的因子特征值和贡献率,其中前4个特征向量的特征值分别为3.190、2.168、1.401、1.030,累计贡献率为86.545%,它们一起解释了这14家上市商业银行综合绩效评价指标方差的86.545%,集中体现了原始数据的大部分信息,因此选择这4个公共因子来代替原来的9个指标。
将各个变量标准化后的数据代入因子得分函数,得到各银行的四个主因子的得分,再将每个因子旋转后的方差贡献率占四个主因子累计方差贡献率的比重作为权重进行加权汇总(见表6),可得到反映商业银行绩效状况的综合得分P。即:
四、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前文实证研究已经表明,商业银行的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前五大股东持股比例之和与银行业绩呈倒U型相关关系;国有股对银行绩效有负作用;外资股对银行绩效有正面影响。鉴于此,本文对商业银行如何优化股权结构、改进经营绩效提出以下建议。
(一)选择“相对集中、多股制衡”的股权结构
鉴于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与银行绩效的倒U型关系,股权的过度分散和过度集中都不利于银行绩效的提高。从中国商业银行的实际情况看,尚不发达的资本市场环境和还不健全的法制环境,决定了采取像美国商业银行一样分散化的股权结构是不可行的,因为缺乏有效的外部治理机制。但如果保持目前国有股一股独大的局面,极易因为大股东监控不力导致内部治理结构的残缺,也不利于银行经营绩效的提高。因此,“相对集中、多股制衡”的股权结构比较适合于中国现阶段的内外部市场环境和治理环境。在外部治理结构不完善的情况下,如果股权结构立刻变得非常分散,会带来更为严重的内部人控制问题和内外部监管缺失的问题,这也是为什么选择“相对集中”股权结构的原因;而“多股制衡”是指适当地分散股权,引入不同类型股东,在保证内部治理为主的基础上形成更加合理的多元化持股结构,防止国有股东“一言堂”的现象发生。
(二)适当降低国有股持股比例
目前大部分商业银行国有股占比较重,基本处于控股地位。国有机构作为股东可能会产生过度的行政干预,或者会产生“所有者缺位”问题,从而不利于银行经营绩效的提高。适当降低国有股持股比例有利于优化商业银行股权结构,建立真正的现代企业治理结构,也有利于增强证券市场流动性。
1.淡去财政部及各级地方财政局的股权。财政部门作为政府机构持有上市银行的股权,代表政府的利益,有自己的行政目标,充当国有股的所有者并不是它的主要职责和目标。当行政目标和所有者目标发生冲突时,就可能以行政目标代替所有者目标,对银行进行过多的行政干预,成为商业银行市场化运作的障碍,这是政府部门在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上的“越位”(陈德胜等,2007)。当然,政府产权没有人格化的产权主体,也容易造成国有股权有效持股主体的“缺位”。因此,财政部门的股权可以转给同是管理国家资产、代表国家利益的汇金公司或者其他机构投资者。
2.汇金公司应明确定位为国有金融控股公司(何军,2009)。目前,以外汇注资的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光大银行等上市银行的股份,这是国家对商业银行进行股权改革的资本运作安排。汇金公司虽然行使了作为国有股东的职权,向控股的商业银行派驻了董事,但对于汇金公司自身来讲,定位不是特别清晰。汇金公司的管理层和董事会成员基本上是从人民银行、财政部、外管局等部门中选拔指派的,体现了汇金公司脱胎于政府机构的组织渊源;汇金公司作为商业银行名义上的股东,缺少对商业银行的人事任免权;汇金公司同财政部的关系也与其市场化的公司定位存在一定的矛盾。因此,汇金公司应明确定位为专门进行资本运作的金融控股公司,代表国家履行股东职能,本着市场聘任的原则对控股公司的高管人员进行业绩考核,如果派驻的商业银行董事达不到相应的资本运作要求,可予以解聘并聘任新的管理人员(丁忠明,2010)。
3.从长期看国有股权可采取金股模式。金股源于20世纪80年代初英国政府进行的国有企业改革。所谓金股,就是没有受益权,而只有表决权,即事后否决权的股份,它突破了现有股权理论,是一种全新的股权形式。根据当前股权分类理论,按股权有无表决权,可以分为普通股和优先股:普通股既拥有受益权,又拥有表决权;优先股没有表决权,只有受益权。引入金股的核心思想就是加入一种只有事后否决权而没有受益权的股份,当银行在战略调整等涉及国家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国有股具有一票否决权。把它和普通股与优先股相搭配,可实现股权结构中受益权与决策权的合理配置,以达到国有股逐步引退的目的(史建平等,2005)。
(三)积极引入不同类型持股主体
银行应该引入多元化的投资主体来达到建立“相对集中,多股制衡”的股权结构的目的。在投资主体的选择上,可以考虑境外战略投资者、民营企业和机构投资者等,以有效根治国有股一股独大的问题,从而形成政府、外资、企业和机构等多股制衡的局面,形成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从而促进银行经营绩效的提高。要营造宽松的政策环境促进有效竞争,切实降低商业银行的进入和退出壁垒,继续放宽银行业持股主体的门槛限制,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进入到商业银行的股东中去,为培育多元化的股权结构、提高中国银行业的竞争力和促进银行经营效率的提高创造有利条件(欧明刚,2010)。在具体实施时应该首选上规模的民营机构,然后可以考虑有实力有经验的国外战略投资者。
1.积极引入民营资本参股商业银行。中国很多竞争性行业的经营现实说明了在行业政策对民间资本完全放开的情况下,民间资本会快速在行业中成长、发展和壮大起来,并奠定在行业中的龙头地位。蒙牛、汇源在食品饮料行业,中兴、华为在通信行业以及奇瑞、比亚迪在汽车制造业中的表现说明只要相关配套政策能够到位,民间资本在每个行业都可以发挥出重要作用,相信金融领域也是一样的。
2.适度提高优秀外资银行持股比例。目前,四大商业银行都已陆续上市,在股改上市的过程中,工行、中行和建行都引入了外国战略投资者作为股东。但在农行上市之前,仅选择了中国社保基金作为惟一的战略投资者。究其原因,是在2008年的金融危机中外资机构纷纷陷入财务危机,资金面紧张,大规模减持中资银行股套现,攫取了中国银行股的暴利,引发了国内对银行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的质疑。但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外资金融机构对中国银行业的发展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不仅解决了国有银行资本金不足的问题,而且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国有银行产权结构单一、权力制约失衡、运营效率低下、国际化经营不足的难题,这些在建行、中行、工行上市后的治理结构、经营业绩、境外收购上已经得到了证明。因此,为从根本上改善国内银行的治理结构,应适当加大外资持股比例,只有外资银行持股达到一定比例时,才能形成牢固的战略合作关系,才能向中资银行提供更多人才和技术上的支持,以派驻相应的管理人员来提高国内银行的经营管理水平,开展各种金融产品的创新服务,丰富国内金融市场,利用境外分销网络,保证银行的管理能力与其国际化经营战略相匹配。因此,在未来商业银行上市进程中,建议以中方控股为前提,逐步提高优秀外资银行的持股比例,以加快商业银行国际化战略的实施,促进商业银行的管理模式、经营理念尽快与国际接轨。
3.应考虑吸纳香港资本。香港资本应成为今后股权结构多元化设计中着重考虑的关键因素。作为国际金融中心,香港的银行在管理和运营方面的经验非常丰富,具有达到国际水准的管理理念和技术方法。在追求多元化的股权结构过程中,应积极引进高质量的香港金融机构入资国内商业银行,充分发挥香港金融业得天独厚的优势。这样,就可以在减少对国家经济主权威胁的情况下加快中国银行业经营管理的国际化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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