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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城中村改造,是一项十分艰巨复杂的大工程。因此,在城市化进程中,进行“城中村”的改造需要多方面思考和全方位的研究,在统筹创新中改造,在不断探索研究中完善城市化进程和“城中村”改造是推进城市优化和人居和谐发展,进而加快我国的城市化进程。为此,本文就城市化进程中城中村改造的相关问题进行分析探讨。
关键词:城市化进程;城中村;改造
1.城中村概述
1.1“城中村”概念
所谓“城中村”,是指在城市高速发展的进程中,由于农村土地全部被征用,农村集体成员由农民身份转变为居民身份后,仍居住在由原村改造而演变成的居民区,亦称为“都市里的村庄”。
1.2“城中村”改造的必要性
“城中村”是城市的一块“夹缝地”,这种独特的地位和现象,必然会带来一系列的社会问题:人口杂乱,“城中村” 由村民、市民和流动人口混合构成。流动人口成为主要犯罪群体,治安形势严峻;城市规划滞后,违法违章建筑相当集中,“一线天”、“握手楼”、“贴面楼” 风景独特。房屋密度高、采光通风条件差,村民居住环境差;基础设施不完善,卫生条件太差。各种管线杂乱无章,排水排污不畅,垃圾成灾。街巷狭窄、拥挤,存在严重消防隐患;土地使用存在诸多问题,宅基地、工业用地、商业用地相互交织,非法出租、转让、倒卖,管理混乱等。“城中村”不仅影响城市的美观,也阻碍城市化进程,制约着城市的发展,已成为困扰许多城市发展的“痼疾”。
2.城市化进程中的城中村改造策略
2.1开发前进行科学规划
城中村是随着城市经济规模不断扩大而产生的,在初期其矛盾问题并不突出,这使得当地的管理者未能给予足够的重视,没有及时解决的城中村问题诱发了众多城市化发展的“疑难杂症”,这给人们敲响了警钟。因而,在进行改造初期就应通过研究当地客观因素,在遵循相关发展规划的前提下,对城郊区、城市边缘地带等潜在城中村发展区域进行调查,了解它们的现状,将其列入城市规划管理范围,对土地使用进行严格控制,做到合理规划,绝对不能让城中村在无序的情况下任意发展。
2.2加大政策和法制的宣传力度
一是要充分考虑到拆迁工作直接关乎广大被拆迁人的切身利益,在制订完善拆迁补偿政策时应广泛征求被拆迁人的意见,并多层次全方位的利用媒体等形式宣传拆迁安置政策,让被征收房屋拆迁人了解其内容,理解其合理性;二是要加大对“公平公正、阳光操作、依法拆迁、和谐拆迁”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使与被拆迁人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民心,家喻户晓,使被拆迁人在突发性事件中能识大体顾大局;三是参与拆迁的工作人员要熟悉拆迁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2.3按照“先安置后拆迁”的原则,规范拆迁程序
对列入改造计划的城中村,要提前做好前期调查、入户测量和房产确权等基础工作,并建立档案。对即将改造的城中村,要将总体安置方案和分户安置方案予以公告,并广泛听取被拆迁人的意见,应采取先建房后拆迁的程序安排,这样有利于消除被征收拆迁人的疑虑,节约拆迁安置过渡的成本,加快安置进度。同时,要提前加强安置区域的交通道路、社会服务等配套设施建设,增强公共配套服务,让搬迁户感受到搬迁地段随城市面貌的进一步改善,也有较大的增值空间。
2.4改造办法要贴近地区实际情况
城中村改造的确定,要在对当地实际情况进行详细研究调查的基础上完成,合理的改造方式能够节约人力物力,同时也不会影响地区的社会和谐,能够更大程度上获得村民的支持,目前城中村的改造方式主要包括以下三种:
2.4.1维持现状,局部整治
针对一些规划建造较为整齐的区域,可在其原有基础设施建设的基础上,对不足之处进行整改,将其列入城市整体规划要求,因地制宜,结合实际开展城中村改造工作。
2.4.2全部拆除,集体改造
在未进行整齐规划中心城区,由于这些零乱建筑、较差的基础设施以及脏乱差的环境,使得其利用空间较少,可进行整体拆除,全部改造。
2.4.3延续发展,局部改造
对离中心区较远的一些城中村,因与主城区有一定距离,可通过政策引导,综合整治和市场调节的方式,分期分批进行改造。
3.实例探析城中村改造的相关问题
3.1项目概况
潭村作为广州CBD珠江新城最后一个启动改造的城中村,广州市政府于2007年初将潭村列为第一批改造的城中村之一,预计于2017年年底竣工,其改造效果图如图1所示。
3.2改造难点
主要有资金成本高、思想阻力大的特点。“城中村”改造的目的就是使这些地区走向真正的城市化,即从农村向城市转变,由村民向市民转变,从农村管理向城市管理转变,这是一个综合的转变过程。目前“城中村”地区农民的身份虽然转了,但是从思想观念上,行为方式上的转变都相对滞后,而这些地区的管理方式、体制也还没有完全转变,许多政策还不完善。
3.3改造策略
3.3.1政府主导,推动城中村改造机制变革
在整个城中村改造过程中,政府充分发挥主导作用,通过提供各种优惠政策,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城中村改造,引导与规范、管理房地产开发商参与城中村改造项目,由其垫付资金,以满足城中村改造的资金需要,并且承担对整个改造项目的监管作用,保证不出现“烂尾工程”,同时保护开发商和村集体的利益不受损害。
3.3.2环境规划
以提升城市景观形象,创造宜人的住区环境为主要目的。新塘区块地处运河西岸,位于运河景观带上,规划中要充分利用运河景观资源来组织建筑空间环境,把运河景观同住区内部的景观系统联系起来,互相渗透。对于靠近运河的住宅,规划采取“瘦、漏、透”的设计手法,使空间更加空透,优化景观环境;远离运河的住宅建筑则通过中心庭院组织平面布局,营造相对安静的内部环境。
3.4预计改造效果
整个潭村改造后将建成12栋住宅和商业办公楼,潭村改造将在满足村民回迁安置和发展的前提下,引入高端商务办公和商业服务功能,配套服务设施面积按照不低于住宅建筑面积的6%进行配置。本次规划方案显示,小区内将配建一个幼儿园,还会配建文化服务中心、文化活动站、社区居委会、文化室、邮政所、卫生站等公建配套设施,成为城市化进程发展中的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结束语:总之,“城中村”具有农村和城市双重特征,是城市化进程规划中的历史产物。要实现城市的发展与繁荣,必须以长远的、高品位的规划来实现整个城市建设的高规格,进而推进城市化进程向更高层次迈进。另外,在城中村的改造中,城市政府及各相关部门,必须真正站在切实维护失地农民切身利益的角度,认真解决好失地农民的切身利益,只有这样,城中村改造才能顺利实施。
参考文献:
[1]葛霆.城中村改造中问题与对策研究.[J].改革与开放.2010.
[2]陈柳钦.我国城市化进程中的城中村现象及其改造[J].管理学刊.2010.
[3]刘玉娜.城镇化进程中有关问题的思考――城中村改造[J].小城镇建设.2014.
论文作者:邬成新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7年第20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7/11/6
标签:城中村论文; 进程论文; 城市论文; 运河论文; 拆迁人论文; 景观论文; 切身利益论文; 《基层建设》2017年第20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