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是降低养老保险隐性债务的重要途径_养老保险论文

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是降低养老保险隐性债务的重要途径_养老保险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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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隐性债务是指养老保险收不抵支产业赤字的潜在因素,或者说是我国养老保险制度转制过程中必须填补的传统制度下的养老金欠账,这种欠账虽然近期不会马上转化为赤字,但随着“老人”和“中人”退休年龄的临近而逐步显性化。“老人”和“中人”的养老金欠账是形成养老保险隐性债务的主要内在因素,但是,制度本身的构建,如缴费率的高低、替代率的高低、结余资金的增值等都会影响隐性债务的大小,这些仍是形成养老保险隐性债务的内在因素;管理上的不善,则是形成养老保险隐性债务的外在因素。如何减少直至消除养老保险隐性债务,是我国实现养老保险制度健康、有序运行的关键。本文仅就通过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减少养老保险隐性债务提出几点看法。

一、养老保险隐性债务与财政的相互关系

政府是建立养老保险制度的主体,法定的基本养老保险收支构成政府收支的重要内容,无论其收支是放在预算外管理,还是列入财政预算内,都会直接影响政府财政收支的平衡关系。因为即使放在预算外管理,一旦出现亏空最后仍然要求由政府财政补贴。所以,养老保险的隐性债务最终都会影响财政收支的平衡关系。

1.养老保险隐性债务的消除,如果通过提高缴费率的方式,就会形成对财政收入的排挤。养老保险隐性债务产生的直接原因是传统制度下的一部分“老人”和“中人”没有履行过缴费义务,但到退休年龄时要享受均等的养老金待遇,从这部分特殊人群看养老保险收支会出现财务亏空,特别表现在他们的“个人养老金账户”上是“空账”,这些“空账”到他们达到退休年龄时就会要求变为实实在在的养老金。如果对这些“空账”和欠账不及时弥补,长期累,就会形成沉重包袱而引发支付危机,危及整个养老保险制度的正常运转。为此,应将这些“空账”的补偿分散在每一年度。其中一条可行的途径就是提高养老保险的缴费率,使每年的养老保险收入较多地超过养老保险支出,形成较多的结余,既是为了抵消当年各种“空账”所要求的补偿,也是为了以后年度能有较多的储备应付越来越多“空账”的补偿。故且不论提高缴费率是否带来收入的递减,单从对财政的影响看,提高企业及职工缴费率,都会进入企业生产成本,企业产品成本就会增加,盈利就会减少,国家财政对企业的所得税征收就会减少;对行政事业单位而言,提高缴费率就要求各级财政增加对行政事业单位的经费支出。可见,提高养老保险缴费率对财政的影响不是收入的减少,就是支出的增加。事实上,从80年代开展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来,我国的养老保险缴费率一直保持在职工工资的25%以上,是世界上最高的国家之一,但与此同时,养老保险收入的欠缴率每年都在20~30%。可见过高的缴费率并不一定能带来养老保险收入的真正增加。

2.如果通过增加财政补助的方式消除养老保险隐性债务,就会形成对其他财政支出的排挤。根据马克思关于社会再生产劳动力价值和社会扣除的理论,劳动者的社会保险费用需在社会总产品中进行统一扣除而形成基金。在我国传统的养老保险体制中,这部分费用却未予扣除并单设基金。所以,在转制过程中对“老人”和“中人”的补偿只有依靠政府或后代的缴费来承担。但是,建立在“个人账户”基础上的养老保险制度,后代能承担多少转制过程的“空账”和“欠账”,还是未知数。当务之急就是政府想办法保证这些过去因体制原因未曾缴费的个人得到他们应得的养老金。除了提高缴费率的方式以外,最为可靠的办法就是每一年度政府根据“老人”和“中人”养老金欠账的规模核定一笔财政对养老保险的补助支出,列入当年国家预算。但是,就每一年度而言,如果养老保险的欠账全部或部分由国家财政补偿,这也是一笔较大数额的支出,而且随着职工工资水平的不断提高,财政对养老保险的补助支出也会不断增大。这笔数额较大的养老保险补助支出势必要挤占其他财政支出,影响国家财政对其他支出的满足,政府其他的某些社会经济任务就难以实现。为了尽可能地减少养老保险补助支出对政府经常性支出和建设性支出的冲击,宜采用“比例法”或“定额法”控制养老保险补助支出的规模。

3.过大的养老保险隐性债务,会导致财政赤字和债务规模的扩大,加大财政运行风险。对养老保险隐性债务的消除,无论是采取提高缴费率的方式,还是采取增加养老保险补助支出的办法,最终都会影响财政收支的规模及其平衡关系。财政收入的减少和财政支出的扩大,其结果是财政赤字的扩大,如果采取集中解决“欠账”的办法,财政赤字还会更大。赤字的弥补只能采取发行国债的方式,又会招致债务规模的扩大。而赤字和债务规模的扩大,本身就意味着财政运行风险加大。轻者会影响当年财政收支的安排和政府工作目标的实现,重者还会影响以后年度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同时又要考虑到,养老金隐性债务一旦翻明而要求弥补,便带着极强的刚性,具有“稳定压倒一切”的性质,不补,便可能引发整个养老体系的震荡乃至社会的不安定。因此,防止养老保险隐性债务的累积,适当分散和化解养老保险隐性债务的风险,既是国家财政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确保整个养老保险制度健康运行的一个关键。

二、提高养老保险补助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消除养老保险隐性债务的重要途径

1.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社会职能的强化使提高养老保险补助支出成为必要。包括养老保险在内的社会保障制度,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一种有效的稳定机制。众所周知,市场经济是一种风险经济,在我国向市场经济新体制过渡的进程中,市场逐渐成为资源配置的基础机制,社会生活各方面也产生一系列转型,传统的大家庭逐渐解体,核心家庭增多,家庭保障遭到极大的削弱,依靠家庭和个人的力量抵遇风险的能力大大下降。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国家不出面举办社会保障事业,那么容易由家庭的不稳定延伸到社会的不安定,必然影响社会的发展进程。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重视政治和经济职能的实施,而对社会职能的运用有所忽视,社会保障的大部分事项甩到企业,单位和农村基层,其管理只是政府经济工作的一项附带业务,这也是今天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来产生养老保险欠账的历史原因。因此,改革以来大力举办和发展社会保障事业,是实现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客观要求,是政府社会管理职能强化的表现,反映了政府职能的转变。但是,政府组织和举办包括养老保险制度在内的社会保障制度,除了制定制度规则以外,还要防范和处理由此产生的各种风险,包括消除养老保险隐性债务。一个可行的办法是提高养老保险补助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这体现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所履行的社会职能。

2.国际上市场经济国家的经验提供了借鉴。通过增加养老保险补助支出解决养老保险基金的不足,是世界上各市场经济国家的通行做法。几乎所有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国家都离不开政府财政定期或不定期的亏损补助,以弥补社会保险收入的不足。一般来说,政府对社会保险补助的多少与社会保险筹资模式和支付水平有着密切联系:凡是高缴费率、高替代率的高福利国家,国家财政往往承担较高的社会保险补助支出;而低缴费率、较低替代率的国家,政府财政往往承担较低的社会保险补助支出;而实行强制储蓄制的国家,由于采取个人账户制,账户中有多少社会保险金,个人只能享受多少待遇,因而政府财政很少支付社会保险补助。于是,财政补助的形式各国之间有很大差别。有的国家在某一年度社会保险收支出现赤字时给予财政补助;有的国家就社会保险的某一项目按规定比例定期给予财政补助。以养老保险补助支出为例,英国政府规定,雇员退休养老缴款由政府负担其费用的18%,并承担全部调查津贴所需费用;瑞典基本养老金所需费用的30%来源于政府拨款;德国养老保险由政府补助的数额一般为总开支的1/3,不同年份补助数额略有不同;日本政府每年在财力上要拿占财政总支出17.5%的资金,用于养老、医疗保险补助支出。这些政府对养老保险的补助支出对于维护养老保险制度的正常运转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有些国家由于缴费率低或支出失去控制。80年代以来政府负担的社会保险补助成为政府财政的沉重包袱,甚至成为经济发展的障碍。如英国1983-1984年度公共开支中,社会保险和保健医疗占政府公共支出的44.6%。瑞典1982年社会福利支出占当年国民生产总值的32%,与此同时为筹集福利费用而成为世界上税负最重的国家,1983年产业工人平均所得税税率为35%,职员所得税率为40%。高税负带来产品国际竞争力下降和经济的停滞,这成为80年代以来各国政府纷纷向社会保险制度开刀的重要原因。可见,政府财政对养老保险和其他社会保险的补助也不是随意增减的,而应控制在一定的幅度内,这是确保政府财政补助发挥积极作用的重要前提。

3.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形成阶段,建立社会保险补助支出制度也是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保证这一制度正常运行的客观要求。我国从80年代改革开放以来,政府工作的重点之一一直放在建立符合我国现阶段基本国情的社会保障制度上,但建立一套什么样的制度,目前仍不十分明确,比如政府是管全部保险还是基本保险?如果管基本保险,基本保险内涵及缴费率、替代率水平如何确定?社会保障筹资模式是采取缴费制还是采用缴税制?所有这些制度构建的基本要素尚处于研究未定之中,社会保障基金的发放、投资、财政补助制度等都还未规范成型,可以说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虽然经历了十几年时间,但仍然很不完善,这与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即形成比较完备的社会保险制度,存在较大差距。特别是近几年,由于养老、医疗保险金的欠交、拖交情况日益严重,使得各地养老、医疗保险金收不抵支的情况也日益增多。仅1998年第一季度,全国共拖欠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46.75亿元,特别是黑龙江、辽宁、吉林、河北、山西、四川等省及煤炭产业、新疆兵团拖欠养老金的情况更为严重。为此,1998年国家财政为弥补各地养老金的拖欠拨款60多亿元。这是我国在尚未建立政府财政对养老保险补助制度的条件下,对养老保险收不抵支所安排的应急补助。随着我国“老人”和“中人”退休年龄的临近,养老保险的隐性债务日益显性化,客观上要求加快我国养老保险补助制度的建立,确保政府财政对养老保险补助的规范和合理。

1990~1997年我国财政支出结构变化情况

单位:%

年份 经济建 社会文 国防费行政管

其他 合计

设支出 教支出

支出 理支出

支出

1991 42.18 25.099.75 12.22

10.75 100

1992 43.10 25.92

10.10 12.388.50 100

1993 39.52 25.389.17 13.66

12.26 100

1994 41.32 25.929.51 14.638.61 100

1995 41.80 25.749.33 14.608.47 100

1996 40.74 26.219.07 14.939.04 100

1997 39.50 26.748.80 14.72

10.24 100

1998 8.66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1999年;《中国财政年鉴》1999年。

三、当前和今后一定时期调整财政支出结构,逐步扩大养老保险补助支出的可行性分析

既然未来逐步提高养老保险补助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是强化政府社会管理职能、完善社会保险制度的客观需要,那么只有通过调整现行的财政支出结构,适当压缩一些属于“越位”或效率不高的财政支出所占比重,扩大养老保险补助支出才有可能。

1.1991—1999年我国财政支出结构变动的总体趋势。从上表可以看出,经济建设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呈小幅下降趋势,从1991年的42.18%下降到1997年的39.5%;社会文教支出所占比重呈小幅上升趋势,从1991年的25.09%上升至1997年的26.74%;国防费支出所占比重呈弱势下降趋势,从1991年的9.75%下降到1998年的8.66%;行政管理费支出所占比重呈上升趋势,从1991年的12.22%上升至1997年的14.72%;其他支出所占比重起伏较大。其中社会文教支出比重上升主要是近几年国家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增加文教支出所致;而国防支出的下降是国家较大幅度裁减兵员、节省支出的结果。能调整和压缩的财政支出只有经济建设支出、行政管理支出和其他支出,这也是扩大社会保险补助支出的可能所在。今后几年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的重点应放在经济建设、行政管理费、其他支出三类支出上。

2.经济建设支出比重的下降要靠扩大债券发行来实现。经济建设支出是实现政府经济职能的财力保证。而经济建设支出的规模和在财政支出中所占比重很大程度上取决经济体制的类型和经济发展的阶段。一般来说,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经济建设支出的规模和在财政支出中所占比重要高于市场经济体制。原因是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的活动范围无所不包,国民经济活动的方方面面均在政府计划控制之下,因而政府需要集中几乎全社会的资源来实现政府的工作目标。而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活动范围基本限于“市场失败或无效”的领域,面对一般竞争领域政府的职责是提供维护公平竞争环境的外部服务,而不直接参与竞争,因此,政府的经济职能限于对财产权和规则的维护职能、对“市场失效”的矫治职能以及对宏观经济的调控职能,相对于计划经济体制的政府活动范围已大大收缩,即使是对宏观经济的调控也主要借助经济政策工具的间接调控来实现,经济建设支出的规模和在财政支出中所占比重显然要比计划经济体制时期低得多。我国现阶段处于着手建设市场经济体制阶段,政府尚未退出一般竞争领域,一方面要做好国有企业的产权经营和管理工作,另一方面又要做好市场机制的培育和市场竞争环境的维护工作。同时,我国处于工业化推进阶段,面临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艰巨任务,因此政府仍然承担着较繁重的经济建设任务,经济建设支出在财政支出中仍然保持较高的比重。因而采用大幅降低经济建设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的做法是不明智的。可以考虑的措施就是将一些具有一定经济效益的经济建设支出采取举债即发行建设债券的形式筹资,腾出一部分财政支出用于建立包括养老保险在内的社会保险补助制度。这是当前政府筹措社会发展资金、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重要途径。具体到经济建设的支出项目看,基本建设支出中用于竞争性领域和“准公共品”领域的建设项目可用发行建设公债的形式筹集建设资金。以1998年为例,国家用于基本建设和挖潜改造科技三项费用的两项支出总额为2028.9亿元,其中的50%采用发行建设公债筹资,就可以腾出近1000亿元资金,用于政府社会发展类支出。在腾出的1000亿元资金中拿出50%用于建立养老保险补助支出制度还是有可能的。何况目前国家着手建立公共财政基本框架,政府财政支出要逐步退出一般竞争性领域的投资,这也为建立养老保险补助支出制度提供了机遇。

3.社会文教支出随着我国科技兴国战略实施的进一步深化呈小幅增长态势,同时社会文教事业的发展可以通过社会化途径获得更多的资金来源。按照“市场失效”原则和公共产品理论的判断,社会文化教育科技事业总体上属于“准公共产品”领域,即部分由政府配置资源,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社会文化教育科技事业的发展要依靠政府和市场两种力量的推动。从政府和市场的分工看,教育事业中九年制义务教育属于基础教育,是“公共产品”范畴,应由政府提供经费;大中专教育和职业教育属于“准公共产品”范围,可以通过受教育者缴费的方式解决部分教育发展资金,不足部分由政府提供补助。应倡导社会办学的方式解决当前教育发展资金不足的矛盾。对于科技事业,也要有区别对待,属于基础性科研事业、成果为社会共享的,财政应予以充分支持;对于应用性科研事业,可以直接应用于生产和生活,在专利制度下成果可以作为商品出售,不仅科研费用可以得到补偿,而且还可盈利的,应推入市场,由市场提供资金。对于文化事业,凡是盈利性的文艺团体、文化场所、新闻出版等方面,财政原则上不提供经费,属于文化遗产保护和弘扬民族文化的社会公益事业,财政应提供经验。综上所述,社会文教科技事业的发展可以部分地依靠市场和社会力量的支持获得资金来源,还有一部分属于纯公共产品和公益事业,应由政府提供经费。因此,今后社会文教科技事业的发展只是部分依靠政府财政提供经费,更多地依靠市场获得发展资金,保持社会文教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的小幅增长,将是政府对社会文教科技投入的基本选择。

4.国防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也应呈小幅增长的态势。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是威胁世界和平与稳定,干涉、侵犯他国主权的主要根源。科索沃战争和北约袭击我驻南使馆都充分证明这一点。为此我们有必要保持强有力的国防力量。依靠先进科技提高国防装备水平,是实现科技强军战略的保证。因此,尽管近几年我国采取了大量裁减兵员的措施,国防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出现了下降趋势,但是从长远看要提高国防能力和水平还是要增加对国防的科技投入,国防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不应下降,还应保持小幅的增长。

5.行政管理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能否下降取决于政府转变职能和政府机构改革的成效。从前面的财政支出结构变动情况看,近些年行政管理支出尽管压缩的呼声越来越高,实际上越压越涨,行政管理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从1991年的12.22%上升到1997年的14.72%,上升2.5个百分点,说明在市场经济体制建立的过程中,政府的职能转变远没有到位,计划经济体制遗留下来的直接管理企业的主管部门尚没有充分做到实质性撤并,而市场经济体制需要强化的宏观调控部门和社会管理部门亟待强化,机构精简任重道远。从人员编制看,党政机关和社会团体的职工仍呈较快的增长态势。据统计,党政机关和社会团体职工总数从1991年的974万人增加到1998年的1084万人,净增110万人。如果加上吃财政饭的事业单位编制,情况更为严重。由于人员编制失控,行政管理支出中人员经费占了大头,有的地方连维持人员经费的支出都困难,精简却难上加难,加上支出管理方法落后,支出标准失控,支出效益不高,使得近几年行政管理支出膨胀呈愈演愈烈之势。尽管国务院就机构改革和分流机关职工采取了重大措施,但下岗分流人员脱离财政供养还存在较长的等待期,机构改革之后职能调整跟不上,亦有出现人员再度膨胀的危险。看来各级政府精简机构这种对压缩行政管理支出比重关系重大的举措,短期还难以收到十分明显的成效。尽管如此,从中长期看,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构建公共财政基本框架,政府将逐步退出一般竞争性领域的经营活动,限于“市场失效”领域的资源配置和管理,加上政府机构改革力度的加大,控制和适当降低行政管理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还是有潜力可挖的。客观地说经过几年的努力,从1997年的14.72%降回到90年代初的12%左右还是有可能的。

6.今后5-10年养老保险补助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的大体预测。从前面的分析可以看出,未来5-10年财政支出结构中社会文教支出和国防支出仍将保持一定的增长态势,能用来增加养老保险补助支出的资金来源就是政府建设性支出债务化和行政管理支出的适当压缩以及其他支出的控制。能用于养老保险补助支出的最大可能:第一步,2000-2003年,将基本建设支出和国有企业挖潜改造支出的30%通过发行建设债务筹集,可腾出5~6%的财政支出用于养老保险补助支出;将行政管理费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压缩1%;从其他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中挤出0.5%。这样,养老保险补助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最高可以达到7.5%。第二步,2003-2006年,将基本建设支出和挖潜改造资金与科技三项费用支出的50%通过发行建设公债筹资,可腾出9%的财政支出用于养老保险补助支出;行政管理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在1997年14.72%基础上缩减到13.22%,可腾出1.5%的财政支出;从其他财政支出中仍然挤出0.5%。这样,能用于养老保险补助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最高可达到11%。第三步,2006-2010年,如将基本建设支出和挖潜改造支出的80%通过发行建设公债的形式筹集,可腾出15%的财政支出用于养老保险补助支出;行政管理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再缩减一个百分点,到12.22%,可腾出2.5%的财政支出用于养老保险补助支出;从其他支出中挤出1%。这样能用于养老保险补助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最高可达到18.5%。这一水平大体与日本目前用于养老、医疗保险补助支出的水平相当。

但是在未来5-10年,我国政府财政支出安排中除了增加养老保险补助支出外,还有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保险的补助支出,还要用于支持社区发展、环境保护、增加对西部开发的转移支付等一系列任务,因此,不可能把腾出的财政支出全部用于养老保险补助方面,用于养老保险补助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能达到10%就相当不错了。10%的财政支出等于每年能拿出1000亿元以上(越靠后,这一绝对值越大)的财政资金清偿养老保险隐性债务。按照世界银行的估算,我国养老保险隐性债务总额在3万亿元左右,如果按照20年等分,每年需筹集1500亿元的资金便能满足。因此,只要能保证10%的财政支出用于养老保险补助支出,消除养老保险隐性债务的资金就能基本解决,剩下的缺口通过其他途径筹集不是太大问题。

四、若干政策建议

1.各级政府要从思想上正确认识、从战略上高度重视消除养老保险隐性债务的紧迫性。养老保险隐性债务数额较大,影响深远,能否消除和补偿,直接影响到养老保险制度能否正常运转,关系到每一个城镇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是否有切实的保障。说到底它是与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稳定紧密相关的大事,各级政府不能掉以轻心,要及早动手,千方百计筹措资金解决养老保险隐性债务问题。

2.严格控制养老保险补助的范围和条件,保证养老保险补助支出的合理使用。养老保险补助的范围限于建立新的养老保险制度以来,“老人”和“中人”的养老金缴费欠账。而“老人”和“中人”要分清是否养老保险制度规定的养老金享受对象,而且“中人”还要审查在新制度建立以来是否按规定履行养老保险缴费义务,如果没有按规定缴费的要相应扣减养老金发放标准。但是,对由于制定本身的不完善,比如缴费率编低、替代率过高、结余资金投资失败等招致的养老保险隐性债务扩大,原则上不能通过养老保险补助支出弥补,而应通过完善养老保险制度消除隐性债务扩大的缺口。由于管理不善加拖交、拒交养老金、随意支配和挪用结余资金造成的养老保险隐性债务扩大,不仅不能从养老保险补助支出中弥补,还应追究管理者的责任和追回流出资金。通过上述措施,确保有限的养老保险补助支出安全、有效地使用。

3.中央和地方政府在养老保险补助上要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分担各自的责任。目前我国的养老保险基金大多处在“县市统筹”或“省级统筹”层次上,即养老保险收支、结余资金都由省、市、县政府管理,中央政府尚未管理一分钱。也就是说,省、市、县级政府享有支配和使用养老保险资金的权利,也应承担养老保险补助的责任,即养老保险补助应首先在省、市、县政府建立起来,而不能像现在一样中央政府没有管理养老保险基金,却要承担补助的责任。但是,中央政府可以根据自身的财力状况,给予一部分贫困落后的省市以养老保险补助专款,帮助这些地区建立养老保险补助制度。将来如中央政府统一管理全国的养老保险基金,中央政府就应完全承担起全国养老保险补助的责任。

4.抓紧落实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建立养老保险补助制度的措施。一是按照建立公共财政基本框架的要求,逐步退出一般竞争性领域的财政投资。根据“公共产品”理论,政府和市场配置资源是有明确分工的,凡是“市场失效”的领域,都是政府配置资源的领域,政府不应介入一般竞争性领域的资源配置,否则会导致市场竞争的无效和破坏。根据这一要求,我国要建立公共财政框架,首先应该让政府退出一般竞争性领域的投资,这样,财政可以腾出一部分资源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包括建立养老保险补助制度。二是政府财政安排的建设类支出,即公共工程的资金,应主要依靠发行建设公债筹资,(市场经济国家的经验值得借鉴),同样可以腾出一部分财政资金用于社会公共需要方面的支出,解决养老保险补助支出的来源问题。三是通过精简政府机构、压缩人员编制、提高管理效率,降低行政管理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按照市场经济要求,缩减财政支出范围,尤其是减少直至消除对一般竞争性领域的直接干预,着重于制订市场竞争规则,做好间接调控和法律监督服务。应注重加快事业单位经费供应体制改革,让大多数事业单位进入市场,实现经费自给,政府才能有更多的资金发展社会公益事业,包括养老保险补助制度的建立。

5.加快养老保险制度规范化进程,加强养老保险收支和结余资金管理,杜绝养老保险隐性债务非常扩张。按照政府管基本保险、市场管补充保险和商业保险的要求,加快我国养老保险制度规范化的进程。政府管基本保险就必须科学确定基本保险的水平,关键是缴费率和替代率的确定要充分考虑现在的基本国情和国家、企业、个人的承受能力,不能定得太高,按照替代率不超过社会平均工资的60%来确定缴费率,同时还要考虑人口老龄化等因素。养老保险结余资金的管理最好是成立全国统一的管理机构,基金的投资除购买国债外,应积极探索采取投资基金的方式介入资本证券市场的投资,确保结余资金保值增值目标的实现。严格杜绝养老保险收支中的拖交、拒交及挪用基金等情况的发生,防止基金的意外损失,确保基金的安全。这样,才能有效地防止养老保险隐性债务人为扩大,减轻养老保险补助支出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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