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结合实际,对建筑管理中提高工程质量监督的方式进行讨论,首先阐述建筑管理中如何加强工程质量监督,其次分析建筑工程中质量监督管理的问题,并且提出针对性的强化措施。
关键词:建筑管理;工程质量;监督;强化策略
0前言
要想实现建筑工程事业的高速发展,就需要应用更加先进的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和模式,从而可以全面提升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效率和工作水平,以有效的提升建筑工程的质量,促进行业的快速发展和进步。
1 建筑管理和工程质量监督的概况
建筑工程的管理在整个工程实施的过程中进行进度、资金、设备、材料、质量以及人员等方面的综合管理,可以对整个建筑工程施工项目进行全面的统筹管理。建筑工程的管理应该尽量的降低成本,还要能够实现建筑工程的主要目标,这是工程管理的重点内容。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对于整个建筑施工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质量控制工作,在施工中要采取措施不断的完善整个过程,要积极的解决施工中所存在的问题,从而实现工程质量的提升。在该环节中应该实施全面的质量监督,建筑工程实施的过程以及实施后对各个环节进行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
2 建筑工程中质量监督管理的问题
3.1 政府监督工作不完善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采用传统的管理方式只是对工程实物实施有效的质量监督管理,而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的工期、材料以及工期等多个方面与普通的工厂中流水线的管理存在较大的差异,只是采取单一的质量监督方式并不能有效的控制工程的质量。因此,政府在进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过程中应该从传统的质量监督模式为基础上进行延伸,在施工阶段进行更加有效的质量监督管理。政府应该从下面的两个方面来进行:一是要加大主体部分的质量监督力度;二是要对实物质量进行监督管理。目前所存在的主要问题就是政府机构对于第二个方面重视度较高,而往往忽视了主体部分的质量监督,这是需要逐步改进的方面。
2.2 工程质量监督的范围狭窄
当前我国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主要就是针对当前的施工过程中展开的,这就使得该项工作的侧重点在于主体和实体结构的监督。而在工程开始施工之前的勘察阶段却是忽略的,这就导致了工程的全面监督管理都存在很大的问题。
2.3 质量监督机构定位的偏差
在目前大多数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基本都是经过政府委托来进行的,在质量监督实施的过程中是自收自支的形式,这就导致了社会中普遍对于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机构存在一定的误解。其次,质量监督管理机构会直接对执法对象进行收费,这就导致了执法部门的执法力度下降,与法律制度是相悖的,同时也违反了政府监督中为了保护人民利益的出发点,还对整个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内部合理化产生较大的影响。
2.4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体系不完善
当前我国所运行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系是由政府与社会两个监管系统所组成的,虽然政府的质量监督一直以来都是主导,而社会监督力量一直以来都是比较缺乏的。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政府监督管理工作应该顺应时代的发展,及时的调整发展思路,要充分的利用社会力量来加大监督力度。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从当前实际情况出发,应该支持审查机构、监理公司、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发展,充分的利用这些机构中的监督管理作用,进而可以加大监督管理力度,以更好的实现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的监督管理。
3 提高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对策
3.1 提高人员素质与质量意识
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的质量监督一直以来都是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其复杂性较高,需要运用法律、经济、专业技术以及行政常识等,综合性非常强。所以质量监督管理队伍的素质水平高低、执法能力就直接关系着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质量。从当前的实际情况来分析,当前我国的建筑工程质量得到了很大的提升,但是同样也存在很多的问题,施工中的质量事故频发,这都与当前质量管理人员的质量意识淡薄有关。工程质量监督体系要逐渐的完善,将各种质量管理措施都落到实处,要做好细节管理。建筑行业要想取得更大的发展和进步,就应该顺应时代发展,要提升人员素质和质量意识,制定切实可行的内部考核管理制度,实现更好的监督管理,及时的总结发现质量问题,彻底解决问题以提高工程的质量水平。
3.2 确认监督单位资质,提升工程质量水平
参与到建筑工程施工项目中的单位要进行资质的审查,此时的各级政府主管部门需要做好该方面的工作,确保建筑市场的规范性。资质不合格的企业不能进入到建筑施工领域中,管理部门也不能办法工程许可证。质量认证制度要全面实施,国家质量监督部门要从工程的各个阶段展开监督管理,达到要求的企业可以颁发相应的政府,以作为施工的依据。
3.3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为
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中的相应的规章制度通常都是由建设主管部门来进行监督管理的。因此,只要是这些管理部门出现问题,就会导致国家所指定的先进管理制度无法发挥重要的作用。加强建设主管部门单位的监督管理力度,首先就是要颁布更加严格的项目审查制度,按照程序来开展工作;其次,明确工程的责任管理者,将所有的管理责任明确分配给项目负责人,主要是发生了质量事故,就要追查负责人的责任,同时还应该建立审查质量体系,要逐级的进行责任追查;最后,定期的进行行政部门的审查,以确保其各项职责都能够有效的履行下去,对于存在违规操作或者是收受贿赂的问题要进行严查,将犯罪问题消除掉,全面的提升建筑工程的质量水平。
4结 语
社会经济高速发展之下,人们生活质量得到了较大的提升,建筑领域发展速度非常的惊人,要想确保其安全性,就必须要加大监督管理力度,而作为工程项目的主体单位的建筑施工单位来说,应该积极的提升自身的技术水平。建筑工程管理中,政府管理部门要合理的运用社会监督力量,加强监督管理力度,不能从单方面来进行,要全方位的实施监督管理,从而可以提升建筑工程的质量。此外,还应该制定和实施有效的监督管理体系,发挥出质量监督的作用和价值,为我国建筑工程事业的发展提供源动力。
参考文献:
[1] 杨国伟.对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抽检的研究[J]. 福建建材. 2016(11)
[2] 丁志成. 装配式结构工程质量监督的探索[J].工程质量. 2017(06)
[3] 张冰,张茜. 推进工程质量监督信息化困难与对策[J].门窗. 2013(01)
[4] 李静.关于建筑管理与工程质量监督工作[J]. 民营科技. 2012(06)
[5] 周慧,张凯. 建筑管理中如何加强工程质量监督[J].绿色环保建材. 2017(03)
论文作者:魏凯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8年第27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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