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儒学传统的历史经验研究
冯 洋 张咸杰
随着当代中国的社会转型,在市场化、全球化的冲击下,社会上不同程度地出现了道德滑坡、精神迷失等现象,同时,民间自治的能量也在不断增长,寻找和重建精神家园的热情日益强烈,儒学在民间呈现出了复兴之象。2017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颁发了《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为民间儒学的复兴创造了更好的契机和条件。基于这种复兴是在中国现代化、城市化、信息化的进程中发生的,而民间儒学发源成熟于小农社会,并且近代以来又经历了长时间的断裂,这就注定了复兴进程的艰难。在当前民间儒学复兴的态势下,也伴随着“虚热”“假热”现象,从传承内容到传承方式,参差不齐,基本处于自发状态。民间儒学在历史发展中积累了深厚的经验,如何从其形成历程中总结历史经验,以更准确、更有效、更有前瞻性地复兴民间儒学,进而建设好中华民族共有的精神家园,是当前我们应当完成的工作。
一、民间儒学传统的历史溯源
民间儒学是相于对官方儒学、精英儒学而言的,它是由普通民众参与推动、切合于日常生活、满足世俗精神需求、扎根于民间社会的儒学形态。当代中国的民间儒学既继承了传统民间儒学原发性、草根性、实践性的基本特质,同时也处于从乡村儒学向都市儒学、社区儒学转型的过程中,呈现出新的面貌。
民间儒学传统的形成,首先在于儒学从起源之初在内容上就表现出强烈的世俗化、生活化特征。一个重要思想流派的生命力从根本上讲还是由其在民众中的渗透力、影响力决定的,一个无法扎根于民众的思想流派很难经得起时间的考验。在春秋战国时期出现的若干思想流派中,孔子所创立的儒学尽管表现出相当明显的贵族化倾向,但仍然是同民众的日常生产、生活、交往最为贴近的,因而也就具有了其他思想流派所不具有的优势,具备了深刻影响民众的必要条件。
在诸子百家中,对当时及后世影响较大的主要是法、道、墨、儒四家。法家虽然有强调法律规范性、公平性的因素,有利于普通大众,但这些因素是很有限的,它所秉持的“法等于刑甚至严刑峻法”的理念是很难让民众产生情感认同的,将其融入百姓生活无异于天方夜谭。道家创始者老子的思想中包含着丰富的生活智慧,这种“自然”“无为”的理念也在相当程度上契合了普通民众的心理和精神需求。到庄子那里,这种需求被纯粹化、独立化、超世化了,成为只能为少数精英所践行的“阳春白雪”,很难对芸芸众生产生普遍而深刻的影响。在诸子百家中,能够同儒家相比肩对普通民众产生同样影响的只有墨家,故当时有“世之显学,儒、墨也”的说法。墨学所主张的“交相利”“兼爱”“节用”等思想充分反映出其平民化色彩。不过,这种色彩主要体现在反映小生产劳动者的愿望、要求、理想方面,在可操作性、实践性方面则明显不足。在这一点上,后世学者在总结墨学成为绝学的原因时都有所揭示。任继愈在《中国哲学发展史》中指出,墨学“一方面讲究实际、注重实用,另一方面又富于幻想、迷信说教”。有学者认为,“墨子比起被视为‘迂阔而疏于事情’的孟子,实在还要迂阔得多”。苏凤捷、程梅花在《平民理想:〈墨子〉与中国文化》中指出:“兼爱也好,非攻也好,尚贤、尚同也好……在战国之世,甚至是在更长的历史时期,除了道德评价上的意义之外,实在没有任何实践的力量。”儒学的这种世俗化、生活化特征保证了社会各阶层都可以成为发展儒学的现实主体,尤其是未能系统接受儒学教育的底层民众也能去感悟儒学和践行儒学,从而使儒学能够获得最为深厚的历史动力。
民间儒学传统的形成还在于民间儒学能够从其他儒学形态中获得比较充分的思想养料和动力支持。儒学的系统性结构促进了儒学世俗化、生活化的比较优势向现实势力的转化。儒学在产生之初所具有的思想内涵和品质赋予了儒学多方面发展的潜质和可能性。儒学所蕴含的超越因素、圣人崇拜发展出准宗教性的儒学;儒学所蕴含的礼治因素、外王追求发展出政治儒学;儒学所蕴含的理性因素、内圣智慧发展出学术儒学;儒学所蕴含的诗乐因素、审美意向发展出文化儒学;儒学所蕴含的“百姓日用之道”发展出民间儒学。中华民族的历史就是儒学的多方面潜质和可能性得到释放,得以展开,获得实证的过程。
民间儒学传统的载体是儒学在民间传播的平台和中介。儒学在民间传播的有效性在相当程度上取决于传播内容与传播载体的契合性,这种契合性是经过长期的历史比较、筛选、沉淀得以形成的。民间儒学传统的载体可概括为组织载体、阶层载体、文本载体等几个方面。
乡绅是民间的知识精英、文化精英,具有对儒家伦常礼法的解释能力。古代中国长期奉行重农抑商的政策,商贾的影响力有限,这就为乡绅的儒学知识转化为治理地方的权力提供了空间。在明清时期,从读书到参加科举考试耗费钱财甚多,成为乡绅往往需要几代人的努力,乡里多文盲或半文盲是普遍状态,民间很容易对乡绅产生推崇心理。在“皇权不下县”的权力治理结构下,国家对乡绅治理地方的努力是默许的、鼓励的,也赋予了部分特权。基于这些因素,民间社会对乡绅运用儒学治理地方是认同的。
围绕家族的稳定和延续,围绕家庭伦理关系的构建,民间儒学在家族载体上产生了大量的具体规范和活动。在诸多规范中,家训是最突出者。家训多出自名门大族,涵盖立志、修身、攻读、力耕、养生、治家、严教、敬业、处世等各个方面,称得上是指导人生的百科全书。立家训者多为家族中德高望重之人,这些家训将儒学与生活结合、亲情与礼法结合、劝导与惩戒结合,在祖先崇拜的信念下,对家族成员产生了深刻的影响。有些家训,比如被后世推为“家训之祖”的《颜氏家训》、司马光的《家范》、朱熹的《朱子家训》、王阳明的《示宪儿》等对本家族、对整个社会都产生了广泛的影响。有些家族在历史上绵延几代甚至几十代之久,人才辈出,这和其家族重视家庭教育密不可分,其中家训教育与传承功不可没。
泰州学派的活动既是对以往的经验总结,也包含着对民间儒学传播规律的理论探索,其中就包括着对传播载体的经验总结和理论探索,这标志着民间儒学具有了相对独立的理论形态,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但是,泰州学派是以异于官方意识形态的心学面目出现的,在传播儒学的同时,也包含着瓦解儒学的因素,孕育了转机和风险,因此终未获得官方的认可,这就制约了其在民间的实践程度和历史价值,未能产生重大的影响。
泰州学派将儒学化为民众生活是卓有成效的,这种有效性表现在若干方面。泰州学派讲学、教化直接面对的是普通民众,尤其是最底层的民众,扩展固化了儒学存在的社会基础;泰州学派在将儒家经典通俗化、简洁化、生活化,尤其集中在语言方面是极其成功的,达到了“愚夫愚妇”都能理解的程度;泰州学派在讲学、教化的内容上发展了儒学的若干重要命题,比如“百姓日用是道”“不乐不是学”等观点,这些改造或创新更贴近民间社会的实际,更易为百姓入心入脑;泰州学派身体力行,积极参与乡间的各种活动,包括解决纠纷、制定民约、为民争益等,明显推动了当地风俗民情的改良。
二、民间儒学传统的载体
多样化的儒学形态既相互引领和相互渗透,又相互促进和相互补充,极大地提升了民间儒学的理论深度、规范程度和信仰高度,不仅使儒学发展为现实的生活方式,而且成为百姓日用而不觉的事理。多样化的儒学形态在民间儒学的外围树立起相对安全的屏障,强化了民间儒学抗衡各方面冲击的能力,民间儒学成为儒学最为稳固的领域。
(一)组织载体
家族是传播载体中最为重要的组织载体,在古代中国,没有哪种组织能够像家族那样对儒学产生如此根本性、长久性、全面性的影响。著名哲学家黑格尔认为:“中国文化的特质是家族精神。”从氏族社会到奴隶社会再到封建社会,血缘脐带都未受到根本性的冲击,无论社会如何发展,家族始终都保持着顽强的生命力。家族不仅是生活单位,还是生产单位、交往单位、保障单位,在许多时候还是教育单位,承担着全方位的功能。如何维持家族的稳定、延续,如何构建合理的家庭关系,就成为全社会的中心任务。在个人生养死葬都无法脱离家庭的情况下,家族还是个人最终的精神家园。无论是祖先崇拜的信念,还是光宗耀祖的动机,都是这种精神需求的体现。社会结构选择了孔子创立的儒学,儒学同时也参与了社会结构的构建,在宋以后,这种构建作用越发突出。在儒学发展史上,经学家、理学家在发展儒学、巩固儒学地位的同时,也在相当程度上偏离甚至歪曲了儒学的原始精神。但不可否认的是,原始儒学重视家庭生活、关注人伦道德的精神内核在后世的儒学中都得到了坚持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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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唐之前,儒学主要以官方儒学或政治儒学的形态存在,在民间,儒学与佛道二教相互争鸣,争夺民众,民间儒学形态隐而不彰。到了宋代,随着理学的兴起及主导地位的再次明确,民间儒学形态才逐渐清晰。自宋以后,民间儒学传统就呈现出加速积淀的态势。到了明代后期,随着儒学从“理学”到“心学”的转变,在民间出现了致力于研究和推广儒学的代表性人物及学派,王艮及其门人所开创的泰州学派就是其中的最为突出者。
以家族为中心的活动在古代中国是极其多的,比较重大的有族谱编订、族祠祭祀等。族谱不仅是记载本家族的历史源流,还有收族、睦族、维系先人传统、宏扬美德善行之功能。在编订族谱的过程中,家族成员的集体荣誉感、责任感都会得到强化。其他如冠、婚、丧、祭等活动对于儒家伦常的体悟与认同也发挥着重要作用。在北宋范仲淹正式设立族田——范氏义庄之后,家族这一组织就获得了存在的稳固物质基础。在明清两代,族田设置在南方既普遍又发展迅速。族田的收入除用于祭祀先人外,还可以用来救济贫困族人、抚恤鳏寡、资助族人上学等,能够起到规范族人道德、推行儒家伦常的作用。族田这一经济形式对民间儒学传统产生了巨大而深远的影响。
拿“和乡党以息争讼”来讲,乡绅在排纷解争上的许多优势是地方官员所无法具有的。在“惧讼”“厌讼”的社会心理状态下,民间更容易接受乡绅的调解裁断。调解裁断过程不仅是运用国家法律、儒学规范的过程,同是也是运用地方性知识、融入情感及熟人社会利益输送或交换的过程。乡绅在参与地方公共事务中所积累的业绩、威望都会成为有效解决纠纷的因素,这就使得儒学融入百姓生活成为内在而自然的过程。
(二)阶层载体
乡绅是传播载体中最为重要的阶层载体。张立文教授在《儒家制度化的一种落地形式——乡绅之治与家规、乡规、学规》中指出,中华儒学文化对广大农村的影响长盛不衰,其根源在于有三大支柱,首先就是乡绅之治,这是儒学制度化治理乡村的实践形式。有学者考察,乡绅作为古代中国基层社会治理的主要承担者,从商周出现“国”“野”之别时就已初具规模。乡绅治理对民间儒学传统产生重大作用是随着科举制的出现与完善而生成的。乡绅治理的典型化出现在明清时期。以儒学为主要内容的科举考试的完善,不仅培养出以儒家思想来治理国家的大批官僚,而且在乡村积聚起数目可观的系统受过儒学教育的人士,为儒学在民间的传播提供了示范。
对于乡绅的构成,学者有不同的认识。公认的看法是,乡绅包括致仕、卸任的回乡官员,以及通过一定层级的科举考试获得了一定功名却还未做官的人。笔者认为,官僚在乡间的亲属及热衷于践行儒家思想的地主、商贾等也应归为乡绅之列。乡绅的核心要素在于他们具有相同或相近的教育背景、知识体系及价值目标,对于儒学在民间的践行及传播具有比较强的使命感,这些都来自于长期对儒学的学习体悟。
多样化的儒学形态在古代中国并不是平行发展的,民间儒学在历朝历代的渗透力、影响力也是高低不同的。每种儒学形态的兴起与成熟都是回应时代问题的产物,这种回应同时产生了改造或调整政治结构、社会结构和精神结构的结果,从而催生出民间儒学适宜发展的载体和土壤,依附于这些载体,儒学的世俗性、生活性形态在这种土壤中得到最大程度的积淀后,民间儒学传统得以形成。
刘毓庆在《为何乡绅维护了乡村的稳定》中指出,乡绅是乡村的灵魂,如果没有这批道义担当者,乡村不仅会成为文化沙漠,还会成为地痞无赖横行的世界。乡绅对民间风气的引领作用是通过自觉参与到乡村公共事务中得以实现的,这些事务几乎涵盖了民间生活的各个方面。
清朝的康熙皇帝在总结儒家教化经验的基础上于1670年(康熙九年)发布了《圣谕十六条》,基本上概括了乡绅在民间社会的活动范围及作用,因为圣谕虽然定期的频繁的向百姓宣讲,要求民众学习,但是仅靠地方官基本无法实行,乡绅们实际上承担着宣讲圣谕的职责。这十六条圣谕包括:“敦孝弟以重人伦,笃宗族以昭雍睦,和乡党以息争讼,重农桑以足衣食,尚节俭以惜财用,隆学校以端士习,黜异端以崇正学,讲法律以儆愚顽,明礼让以厚风俗,务本业以定民志,训子弟以禁非为,息诬告以全良善,诫窝逃以免株连,完钱粮以省催科,联保甲以弥盗贼,解仇愤以重身命。”这些要求如果离开了乡绅的参与,很多都无法落实。
由于婚宴上新娘的礼服常会是白色,而新郎是笔挺的深色西装,然而这样一黑一白,在曝光时要同时注意白色的部分不会过曝,而深色部分不会曝光不足,而导致细节尽失的死白或死黑的状况。所以在相机参数设置方面,尽量保存RAW文件,这样可以纪录较多的拍摄细节,事后也方便进行曝光、白平衡等参数的调整,又不会因此降低影像品质。拍摄过程中可检查曝光直方图,并结合相机内高光警告的功能一起协助,来妥当拿捏曝光的力度。
教师通过贴近学生生活的课堂教学,能够培养学生的交际意识、语言应用能力和反应能力。笔者在本节课堂设计上,有几处体现:
我们在研究中发现,翻转课堂的理念虽然适合大学英语的教学,但是在操作过程中却很难把握,尤其是如何利用微课技术把翻转课堂贯穿成一个教学系统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三)文本载体
民间儒学传统的文本载体与其他儒学形态既有共同之处,也有自身特点。儒学以经学为根本,在孔子之后,社会上逐渐形成了公认的儒家经典,被后世称为“十三经”。这些经典地位之尊崇、影响之深广是其他典籍所无法相比的。在古代中国的民间社会,真正有条件系统接受这些典籍教育的只能是少数人,只有将这些典籍平民化、生活化、通俗化,才能最大程度地扩大儒学的受众。儒生尤其是中下层儒生在这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将儒家伦常规范融入到蒙学教育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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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学是古代中国对儿童进行的文化启蒙教育,实际上,处于文盲或蒙昧状态的成年人也包括在内。蒙学教育古已有之,宋代以后越发重视。宋元明清的儒家极为重视儿童在人生起步阶段的社会化、伦理化过程。著名理学家朱熹说:“古者,小学已自暗养成了,到长来,已自有圣贤坯模,只就上面加光饰。”他认为,蒙学教育的任务是培养“圣贤坯模”,“古人便都从小学中学了,所以大来都不费力……而今自小失了,要补填实是难”。如果儿童时期没有打好基础,长大就会做出违背伦理纲常的事,再要弥补就困难了。
许多名儒都亲自参与编写蒙学读本,极大地提升了蒙学读本的质量和影响力。朱熹就曾编写《训蒙绝句》《童蒙须知》《小学》等读本。蒙学教育在宋元明清达到了繁荣,借助印刷术的发明与改进,蒙学课本的种类和数量大大增加,内容也越来越多样化,除最初的识字功能及后来的识事、识史功能外,伦理及礼制教化功能也越来越强。后世所熟悉的《三字经》《弟子规》《女儿经》《增广贤文》等都产生于这一时期。
除蒙学文本之外,明清时期还产生了大量的世俗化、个性化、性灵化的作品,以小品文最为典型。其中,明末洪应明所著的《菜根谭》、陈继儒所著的《小窗幽记》、清代王永彬所著的《围炉夜话》对世人影响很大,被后人称为“处世三大奇书”。这些作品在伦理教化上以儒为主,同时吸收佛道精华,在融通三教构建国人精神结构上更为圆润自如;这些作品聚焦于平民生活伦理及精神人格的构建,蕴含着深刻丰富的生活经验和世俗智慧,很容易引起民众的情感共鸣;这些作品在语言运用上多采用格言、韵语、俚言、俗语等形式,具有浓郁的生活气息,通俗易懂,极大地促进了儒学在市井民众中的传播。
随着陇西县马铃薯种植面积的扩大,种植模式也呈多样化发展。地膜的大面积应用,使得土壤污染越来越严重。为了探索不同种植模式在陇西县的增产效果,减少土壤污染,改变土壤理化性状,培肥地力,探索既增产增收又环保的马铃薯种植模式,特开展本试验。
在元代以后,随着杂剧的兴起,儒学在民间又拥有了新的更为大众化的传播形式——戏剧。传播形式的艺术化,使得儒学的传播效果更为隐性化、彻底化。明末陶奭龄在《小柴桑喃喃录》中说:“今之院本,即古之乐章也。每演戏时,见有孝子、悌弟、忠臣、义士,虽妇人牧竖,往往涕泗横流。此其动人最切,较之老生拥皋比,讲经义,老衲登上座,说佛法,功效又百倍。”戏剧产生于封建社会后期,其表演内容中不能不表现出“反传统”或“异端”的倾向,但仍然无法摆脱儒家传统。绝大多数戏剧作家一般都受过儒家思想的长期熏陶,儒家的思想学说早己变成他们的血液,深深地扎根于其灵魂深处。正如郑传寅在《儒家文化的历史地位及其对古典戏曲的影响》中所言:“他们无法摆脱儒家思想体系的羁绊,以至有意无意地利用戏曲为儒家张目。”戏剧这种艺术形式的出现与成熟促进了民间儒学的加速传播。
然后利用软件Design-Expert 8.0对方程模型进行分析,得到的最佳参数条件为A=0.015 mg/g,B=0.008 mg/g,C=0.007 mg/g,即甘露聚糖酶为0.015 mg/g、β-葡聚糖酶为0.008 mg/g及木聚糖酶为0.007 mg/g的添加水平,在此条件下,预测酶解液还原糖含量121.68 mg/g。在此条件下进行3次重复实验,得到还原糖含量为120.43 mg,与理论值的误差为1.03%,表明所得模型能反映出各因素对还原糖的影响。
[项目简介] 本文系曲阜师范大学2017年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民间儒学传统在当代社会的传承与发展研究——以曲阜城乡为例”(项目编号:201710446126)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 冯洋,曲阜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本科生,研究方向为思想政治教育;张咸杰,曲阜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责任编辑:张 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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