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兖州区农村水利改革初探论文_张浩宇1,张淑琢2,扈剑琨2

济宁市兖州区农村水利改革初探论文_张浩宇1,张淑琢2,扈剑琨2

张浩宇1 张淑琢2 扈剑琨2

1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第一中学 济宁 272100;2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水利局 济宁 272100

摘要:农村水利改革涉及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应慎重进行。选择何种能使农民群众易于接受的方式方法,是改革成功与否的关键。济宁市兖州区从自身实际出发,结合水权制度改革、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改革、水价机制改革等进行实践应用,并取得初步成效。

关键词:兖州区;农村水利;改革;实践

济宁市兖州区地处泰沂山前平原,面积526.3平方公里,耕地面积48.3万亩,已连续5年被列为全国小农水重点县,是山东省水资源管理规范化建设示范区。全境为平原井灌区,第四系地下水平均埋深9-11米。农田水利设施配套较全,农田排涝能力达到5年一遇。全区现有机电井12000眼,50%的机电井实现了刷IC卡灌溉。大量开采地下水、灌溉等人类活动对兖州区水资源影响日益严重,为缓解用水矛盾,农村水利改革迫在眉睫。但由于农村水利工程的产权、使用权不明晰;对水的资源性、稀缺性认识不足,水忧患意识淡薄;长期以来农民群众已经习惯了现有的的灌溉用水模式,总会认为改革会触动利益,在实际改革中不予以积极配合;灌溉中如作物需水量、不同位置灌溉成本的不一致等不确定因素太多,致使农村水利改革的难度较大。

兖州区在农村水利改革方面积极探索新路子,努力解决改革遇到的难题,形成井灌区农村水利制度改革的新思路。

一、明晰农村水利设施的各项权利

1、明晰产权。由区水利局向村民委员会颁发农田水利工程产权证书,以核定的使用土地为基础,载明工程基本信息,工程范围包括由国家、集体投资兴建的农田水利工程和由个人投资兴建并自愿申请产权移交的农田水利工程(移交后可享受长效管理)。

2、界定水权。由区水利局根据村民委员会提出的用水申请、水资源论证结论和灌溉定额,向村民委员会颁发农村用水取水许可证。

3、理顺管理权。村民委员会委托农民用水合作社行使农田水利工程的管理权,取用水户享有农田水利工程的使用权。由区水利局根据各村用水计划、取用水户种植面积、灌溉定额向各取用水户发放水权证,依法合理使用水权。

二、确定合理有效的水利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机制

1、建立健全农业灌溉村级服务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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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区各村均成立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合作组织的职能主要有:为用水户提供灌溉技术服务,协调轮灌秩序,负责农田水利工程日常巡查和管理,负责用水户IC卡的充值、灌溉帐务管理并定期公开水价及财务情况,负责农田水利工程设施维修计划上报和维修工作。农民合作组织工作班子由会长、水管员、财务管理人员组成。村民委员会与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签订水利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合同。

2、筹集并用好农村水利设施管护资金。

各村工程管护经费由水费中的维修基金、区政府补助资金、国家扶持资金及村集体自筹四部分组成。区政府每年安排不低于200万元农田水利管护经费,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予以补助。工程管护经费不足部分,通过村集体自筹解决。维修分日常管护和大修两种方式来管理。对试点村每年亩投资小于5元的维修管护项目,由村自行负责投资。年度亩均投资超过5元的大修项目,主要材料、设备由区水利局组织政府采购,按审批工程量统一配置。施工队伍由镇政府通过招投标确定,施工费用由各村自行负责。大修项目每年7月1日前申报,批准后冬闲第季节实施。偶遇突发性自然灾害,需要对小农水设施进行维修的,本着特事特办的原则,经区水利局等部门同意批准后,先予以应急抢修,完工后按投资额的70%予以补助。

三、实施“一卡两价一平台”的农业水权管理运行机制

1、“一卡”指取水采用IC卡统一管理。每户水权用IC卡体现。IC卡实行结余年末返还清零,次年重新核定。

2、“两价”是指明确两个水价。村内灌溉用水分基本水价、交易水价。基本水价包括电费、人工费用、维修基金等。基本水价、交易水价由村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开会讨论通过,并报镇政府、区水利局备案。交易水价高于基本水价。目前,改革试点区确定的基本水价是10元∕小时(按水量为每立方米0.22元)、交易水价按11元∕小时。基本水价10元∕小时=7.5元电费+1.7元维修基金+0.8元工人工资。全村全部更换为7.5千瓦潜水泵,下泵深度为22米。亩灌溉定额按228立方米计算(山东省节水型社会50%保证率),每小时出水量在45立方米,每年可灌溉5次计算。电费按1元∕度计算。

3、“一平台”是指每村建立一个水权交易平台。各取用水户持水权证向村农民用水合作社按基本水价购买水权分配量。在使用中如有节余,节余量可到平台出售。在使用中如有不足,可到平台按交易水价购买其他用水户的节余量,水权交易收益归转让方所有。全村平台节余量不足时,向农民用水合作社购买计划外水量。

四、实行分级考核机制

实行分级考核,区政府以镇为单位进行考核,镇政府、镇农民用水者协会以村为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建设情况、财务制度执行情况,工程设施完好率、群众满意度等,同时考虑镇村工作量或水利设施拥有量,合理确定上级资金以奖代补数额。奖金拨付到镇农民用水者协会设立的村级水费专户,确保财政补助经费落实到工程,专款专用。镇水利站、镇农民用水者协会联合对各村用水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并对考核情况报区水利局备案。

五、结论

济宁市兖州区结合水权制度改革、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改革、水价机制改革等进行实践应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改革目前已让改革试验区农民群众尝到了甜头:改革后农民在灌溉中的费用降低;减少在灌溉中对水资源的浪费,促进水资源的节约;由原来的自发的无序灌溉到有管理的有序灌溉,农民群众不再担忧农田水利工程的维修问题。

作者简介:

张浩宇,男,1998年11月出生,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第一中学高三学生,2015年暑期参加兖州区农村水利改革工作社会实践活动后撰写论文。

论文作者:张浩宇1,张淑琢2,扈剑琨2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5年28期供稿

论文发表时间:20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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