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参与国际合作,为保护全球气候做出新贡献_全球气候变暖论文

积极参与国际合作,为保护全球气候做出新贡献_全球气候变暖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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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气候变暖已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如何应对气候变化也成了国际热点和焦点问题。2007年,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第四次评估报告得出结论:全球气候变暖极可能90%是由人为活动造成的。目前,世界各国都意识到,气候变化已经影响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人类的福祉安康。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加强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为保护全球气候作出新贡献。”这清楚表明,我们党和我国政府不仅对气候变化予以足够的重视,而且对如何应对气候变化、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持高度负责的态度。

全球气候变暖已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1988年11月,世界气象组织(WMO)和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联合建立了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其任务是对全世界范围内现有与气候变化有关的科学、技术、社会、经济方面的资料和研究成果作出评估报告,为世界各国决策提供服务。报告认为,在过去100年中,全球气候呈现出以变暖为主要特征的显著变化。1906-2005年,全球地表平均温度升高了0.74℃,并伴随海温升高、大范围冰雪融化和海平面上升等现象。1998-2007年是有气象观测记录以来全球最热的10年;而20世纪北半球平均温度的增幅,则达到过去1000年来之最。

冰冻圈最能反映地球气候的变化。由于全球变暖,国际冰川协会有记录的20条冰川都出现退缩。海冰也在变化,北极海冰在减少,尤其是春季海冰,但南极海冰面积有所上升。在欧亚大陆的北半球中高纬地区,每年3-4月的平均积雪面积也在逐渐下降,这与全球变暖不无关联。全球变暖造成的冰川、积雪融化,以及海洋温度上升引起的热膨胀等,导致海平面上升。估计整个20世纪海平面上升为0.17米,其中最近50年的上升速度在加快。

报告预测,北极海域的海冰将在本世纪后半叶融化消失;孟加拉国大部分地区以及部分岛国将被上升的海水淹没;欧洲的阿尔卑斯山将不再是冬季滑雪胜地,而成了避暑区;澳大利亚著名的大堡礁,将因海水温度上升而在数十年内被毁;很多非洲国家将更加饱受干旱之苦;地中海沿海地区的夏季,将会由于热浪变得几乎无法居住。事实上,2003年夏季南欧的一场热浪,已经夺去了许多人的生命。2007年6月,地中海沿岸的南欧国家再次遭遇类似4年前的热浪,陷入了令人恐惧的酷热之中;南部有的城市气温高达史无前例的47℃,严重威胁到当地居民的生产生活。

我国是受全球气候变暖影响最大的国家之一。1950年以后,无论是年平均温度还是冬季温度,我国大部分地区都呈现明显的变暖趋势。我们已连续经历了11个暖年,2007年年均气温10.1℃,较常年偏高1.3℃,成为有系统气象观测记录以来最暖的一年。从1986/1987年的冬季至今,我国已经历了20个暖冬(仅2004/2005年的冬季为正常)。20世纪50年代以来,我国沿海海平面每年上升1.4-3.2毫米,渤海和黄海北部冰情等级下降,西北冰川面积减少了21%,西藏冻土最大减薄了4-5米,某些高原内陆湖泊水面升高,青海和甘南牧区产草量下降。20世纪80年代以来,春季物候期提前了2-4天,北方干旱受灾面积扩大,南方洪涝加重。

在全球气候变暖背景下,未来20-100年我国温度仍将呈现出升高的趋势。21世纪我国气候将继续明显变暖,特别是冬半年、北方地区最为明显。与1961-1990年的30年平均值相比,我国年平均气温将有可能持续变暖:2020年为1.3-2.1℃,2030年为1.5-2.8℃,2050年为2.3-3.3℃,2100年达3.9-6.0℃。

国际社会应对气候变化的基本法律框架

为了应对气候的变化,国际社会和世界各国普遍持积极的态度。在国际社会应对气候变化机制和行动的谈判中,《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简称《公约》)和《京都议定书》是国际社会应对气候变化的基本法律框架。这一框架下的谈判进程,深刻地影响着各国的经济社会发展,甚至影响着各国对发展道路的选择。

“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是《公约》的核心原则。根据该项原则,应对气候变化是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共同面对的问题,但发达国家应率先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并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在此基础上,《京都议定书》对发达国家在第一承诺期(2008-2012年)率先采取量化减排措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对第二承诺期(2012年后)发达国家减排多少、如何分配减排义务等问题,《议定书》没有作出规定,从而引起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

2005年在蒙特利尔举行了《公约》缔约方大会,对2012年后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安排确定了“双轨”制:一是在《公约》下进行为期两年的非正式对话,就加强《公约》的实施交换意见;二是在《京都议定书》下设立特设工作组,讨论作为《京都议定书》缔约方的发达国家2012年后的减排指标。随着《公约》对话期的结束,缔约方于2007年12月在印尼巴厘岛召开大会。经过各方的艰难谈判,大会最终通过两项重要决议。两项决议对如何在2009年完成2012年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减排目标谈判作出安排,以确保国际社会应对气候变化的努力不被中断。这就是著名的“巴厘路线图”。“巴厘路线图”对《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发达国家减排义务的谈判范围和时间作出了安排;同时,根据“巴厘路线图”,一个新的进程将被开启,即推进在2009年12月前完成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长期合作行动的谈判。

“巴厘路线图”是人类应对气候变化历史中一座新的里程碑,表明国际社会应对气候变化的政治意愿得到加强,有利于推动各国积极合作,共同应对挑战。它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强调国际合作,把美国纳入国际应对气候变化框架;二是发展中国家愿在获得技术、资金和能力建设的支持下,在可持续发展框架下采取“可测量、可报告、可核查”的国家减排行动,从而首次将发展中国家纳入承担减排义务的范围,改变了以往只谈发达国家减排义务的谈判格局;三是继续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对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的义务作了区分,重申发达国家有向发展中国家提供技术和资金支持的责任;四是强调减缓、适应、技术开发和转让、资金问题这四大要素;五是设定时间表,对2009年底同时完成《公约》和《京都议定书》框架下的谈判制定明确的计划。

在本次大会上,由国家发改委、外交部、气象局等多个部委组成的中国政府代表团,参加了大会各项议题的谈判,发挥了积极和建设性的作用,为推动会议取得成果作出了重要贡献。中国积极务实的态度获得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好评。

我国为应对气候变化作出了积极的努力

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发展中国家,我国政府对气候变化问题给予高度重视。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我们根据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要求,制定了一系列与应对气候变化相关的政策,并采取相应措施,为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作出了积极贡献。

在应对气候变化的科学基础方面,我国积极参与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的评估工作,我国专家担任IPCC第一工作组联合主席;中、美等国共同发起建立全球地球观测组织(GEO);我国还参加世界气候研究等各类国际研究、监测计划,加深了对气候变化的科学认识。虽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都没有规定我国承担具体的温室气体减限排义务,但是,本着对人类、对未来高度负责的态度,我国已将环境保护列为基本国策,将科学发展观作为执政理念,成立了以温家宝总理为组长的国家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制定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

在国内行动方面,我国通过调整经济结构、改善能源结构、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广植树造林、实行计划生育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在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为国际社会应对气候变化作出了积极贡献。据统计,1991-2005年,我国每万元GDP能耗下降了47%,等于节约了8亿吨标准煤,相当于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8亿吨。一次能源消费构成中,煤炭的比重从1990年的76.2%降至2005年的69.1%。森林覆盖率大幅上升,由1990年的13.92%增加到2005年的18.21%,预计2010年将达到20%。我国人工林面积目前已居世界第一。1980-2005年,植树造林结果累计净吸收二氧化碳30.6亿吨,森林管理结果累计净吸收二氧化碳16.2亿吨。从上世纪70年代以来,我国实行计划生育,累计少生3亿多人,相当于每年少排12亿吨二氧化碳。

为了减缓全球气候变化,我们需要进一步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建设,主要抓好以下工作:

第一,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中的先导性、基础性作用。加强气候变化不确定性的研究,改进气候系统模式,开展气候变化影响评估及适应、减缓研究,形成一批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成果及关键技术。加强智力支持和科技咨询,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国际谈判的科技支撑能力建设,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应对气候变化的中心工作提供决策服务。

第二,加强气候系统监测、影响评估与服务支撑能力建设。通过气候变化应对工程项目和温室气体观测网建设项目的支持,重点加强气候变化监测系统、数据共享系统、预估系统、影响评估系统、决策支撑系统等业务体系建设。气象部门正在积极推进国家气候观象台和温室气体监测网的建设,为应对气候变化提供基础科学支撑。

第三,加强防范气候灾害和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建设。进一步增强灾害防范能力,提高对突发性气象灾害的预测预警和防灾减灾应急系统的水平。加强农业、水资源、生态环境、公共卫生等领域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建设。加强重大工程设计、建设、运行过程中的气候影响评价和灾害风险评估,降低自然风险。推进《气候资源条例》等气候变化应对配套法规立法进程。

第四,加强我国未来温室气体减排、限排的能力建设。考虑减缓气候变化的积极意义,把节能减排政策与应对气候变化政策结合起来,积极推动“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和国家中长期能源战略的实现,形成节能与温室气体减排的长效机制,加强减缓温室气体排放的能力建设,为未来实施温室气体减限排目标奠定基础。

第五,加强气候变化的科普、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增强我国应对气候变化的软实力。建立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舆论应对机制,科学、有力地回应国际不良舆论,消除负面影响,争取理解与支持。增强全社会应对气候变化的意识和能力。

第六,加强地方、部门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领导,编制地方应对气候变化的方案或行动计划。在国家各有关部门职责中补充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内容,完善部门分工合作机制。建议各级政府尽快将应对气候变化纳入国家、地方和部门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规划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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