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经济学发展观的演变_可持续发展论文

发展经济学发展观的演变_可持续发展论文

发展经济学发展观的演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发展观论文,经济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06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257-2826(2005)12-0081-07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为适应发展中国家的实际需要,发展理论应运而生,出现了一大批发展经济学家。随着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以及国际经济环境的变化,特别是经济学家对发展问题的深入研究,发展经济学中的发展观经历了不同的演变阶段。每个阶段的内容和特征既呈现明显的差异,又具有一定的联系,发展观的演变可以看作是发展经济学理论的发展史。

一、20世纪70年代以前的发展观概述

20世纪40至60年代是发展经济学发展的早期阶段。这个时期的经济学家将增长和发展混为一谈。认为经济发展就是经济增长。与这种发展观相对应的就是片面强调工业化。因为发达国家都是工业化国家,发展中国家只要实施工业化发展战略,就能实现经济增长。在这种发展战略的指导下,发展中国家开始了工业化进程。早期发展理论由于未能将增长与发展区分开来,使经济发展误入歧途,一些国家出现“有增长无发展”的局面。于是,发展经济学家开始结合发展中国家的实际情况,关注于经济结构变革、满足人的基本需要,即发展是为了消除贫困、失业和收入分配的不平等等问题,这标志着发展经济学发展观的进步。

发展中国家忽视农业重视工业化的结果是:传统农业的更加落后和工业化步伐的缓慢。从20世纪60年代末开始,一些发展经济学家提出要重视农业的发展观。著名经济学家西奥多·舒尔茨关于传统农业特征的描述至今仍可以在许多发展中国家见到。他在《改造传统农业》一书中,批判了忽视农业的经济理论。他写道:“尽管事实上每个国家都有农业部门,而且在低收入国家农业总是最大的部门,但是除了少数例外,研究增长问题的经济学家为了集中解决工业问题,都撇开农业。同时许多国家不同程度地正在进行工业化。其中大部分国家在实现工业化时并没有采取相应的措施来增加农业生产。某些国家以损害农业来实现工业化。只有少数国家从工业和农业中得到了大幅度的增长。”[1] (P5)他指出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必须对农业进行投入,特别是人力资本的投入。舒尔茨的理论对后来发展经济学的发展以及发展中国家政策的制定都产生了重大的影响。舒尔茨也因此成为1979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

与重视农业理论几乎同时产生的发展理论是国际依附理论。这一理论认为,发展中国家的不发达主要是受各种经济、政治和制度上的僵化和不灵活的困扰。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不是来自国内,而是来自国外,即不发达国家长期处于与富裕国家之间的一种依附关系之中。该理论的主要代表人物是萨米尔·阿明、劳尔·普雷维什、特奥托尼奥·多斯桑托斯等。[2] [3] [4] 国际依附理论强调国际政治和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呼吁改变现存的不合理的国际经济秩序。

国际依附理论的出现有其特殊的背景。一方面是早期发展理论指导发展中国家实践并没有取得明显的进步;另一方面,是国际经济环境的变化。发达资本主义经过“黄金增长”期之后,与发展中国家的差距进一步拉大。发展中国家在国际经济分工中处于不利的地位,最不发达国家被进一步边缘化。国际依附理论的产生具有一定的客观性和合理性。但是其政策主张过于偏激。例如,提出摆脱依附的途径就是割裂与发达国家之间的联系。但是事实证明,闭关自守只能是更加落后。发展中国家只有进行调整、改革、制度创新,积极开放,才能在全球化的激烈竞争中生存和发展。

二、可持续发展的发展观

发达国家的工业化对环境造成了巨大的破坏,发展中国家照搬发达国家工业化经验的结果之一,是资源的枯竭、环境的破坏。加上发展中国家的人口爆炸,人类面临资源枯竭的困境,发展和环境之间是否可以协调?发展的环境代价到底有多大?20世纪70年代罗马俱乐部关于增长极限的观点引起了人们的关注。尽管他们的结论可能过于悲观,因为技术进步会抵消一部分人口增长、资源短缺对经济增长的消极影响,但是人类如何与环境共存却是值得研究的课题。

1972年,联合国在斯德哥尔摩召开的有114个国家代表参加的“人类环境会议”预示着人类环境时代的开始。此次会议最重大的意义是产生了与可持续发展概念相近的思想。1987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发表《我们共同的未来》的报告。该报告提出了“可持续发展”的概念,即“既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又不危及后代人满足其需求的发展”,这标志着可持续发展思想的成熟。1992年,联合国在里约热内卢召开的环境与发展大会把可持续发展作为未来共同发展的战略,得到了与会各国政府的赞同。大会通过的《关于环境与发展的里约宣言》和《21世纪行动议程》,第一次把可持续发展由理论和概念推向行动。[5] (P178)

可持续发展是指既满足现代人的需求又不损害后代人满足需求的能力。换句话说,就是指经济、社会、资源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它们是一个密不可分的系统。既要达到发展经济的目的,又要保护好人类赖以生存的大气、淡水、海洋、土地和森林等自然资源和环境,使子孙后代能够永续发展和安居乐业。可持续发展与环境保护既有联系,又不等同。环境保护是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方面。可持续发展的核心是发展,但要求在严格控制人口、提高人口素质和保护环境、资源永续利用的前提下进行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对发展中国家而言,不可能走发达国家那种大量消耗钢铁和石油的发展道路。实际上,西方发达国家在工业化过程中也付出了巨大的环境代价。特别是二战以后,一些国家公害事件时有发生,给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带来巨大的损失。20世纪六七十年代以后,发达国家开始了系统的环境治理工程。发达国家是先污染,后治理,付出了巨大的环境代价,也投入了巨额资金。发展中国家人口密度大,污染所造成的损害要远远高于发达国家。加之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最不发达国家的财力有限,无法进行环境的治理。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人口的过快增长、资源枯竭、环境的破坏已经成为经济增长、减轻贫困的制约因素。因此处理好发展与环境的关系,把提高人均收入与稳妥的环境政策结合起来,就会在很大程度上解决环境与发展的问题。

三、20世纪八九十年代——“华盛顿共识”与“后华盛顿共识”

20世纪80年代对拉美而言是“失去的十年”,债务危机、通货膨胀、贫困问题等交织在一起,拉美经济乃至整个发展中世界何去何从,成为经济学的重要问题。因此1990年,美国国际经济研究所在华盛顿召开了一个讨论80年代后期以来拉美经济调整和改革的研讨会。与会者希望能给拉美经济开出“对症的药方”,并且这些解决的方案能适用于其他发展中国家。在会议的最后阶段,该研究所前所长约翰·威廉姆森说,与会者就拉美国家已经和将要采用的十个政策工具取得了较为一致的看法,甚至在一定程度上达成了共识。由于会议是在华盛顿召开的,因此这一共识被称作“华盛顿共识”。

威廉姆森在会后将论文汇编成册,并于同年出版,题为《拉美调整:已经发生了多少》,它包括以下十个方面的政策取向:(1)加强财政纪律,压缩财政赤字,降低通货膨胀率,稳定宏观经济形势。(2)把政府开支的重点转向经济效益高的领域以及有利于改善收入分配的领域(如文教卫生和基础设施)。(3)开展税制改革,降低边际税率,扩大税基。(4)实施利率市场化。(5)采用一种具有竞争力的汇率制度。(6)实施贸易自由化,开放市场。(7)放松对外资的限制。(8)对国有企业实施私有化。(9)放松政府的管制。(10)保护私人财产权。[6]

威廉姆森认为,上述政策工具不仅适用于拉美,而且还适用于其他有意开展经济改革的发展中国家。在他看来,“华盛顿共识”似乎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灵丹妙药”。上述十个方面的政策实际上涉及了三个重要的方面,即宏观经济稳定、开放程度和市场经济。主要强调财政纪律和公共部门资源配置方式的改革,主张金融部门和贸易部门的自由化,主张对汇率、利率和外国投资放松政府管制,并强调国有企业的私有化和保护私人产权,其要旨仍在于自由化、私有化和市场化,因此“华盛顿共识”从本质上看是一种典型的经济自由主义共识。

对于西方经济学界而言,这些主张并不新鲜。它们秉承了亚当·斯密自由竞争的经济思想。与西方自由主义传统一脉相承,也得到了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支持。按照以自由主义为基石的西方主流经济学的观点,现代经济应该以市场为基础,取消政府对企业的管制,限制收入分配,因为市场最能调控经济。因此,20世纪90年代以来,“华盛顿共识”成为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等国际组织向发展中国家大力宣扬和推广的教条。

应该承认“华盛顿共识”的一些主张是正确的。例如,它主张发展中国家应加强财政纪律,政府投资应集中在有利于经济增长和改善收入分配的部门等。但是“华盛顿共识”提出的政策主张以新自由主义理论为基础,过分强调市场机制的功能和作用,轻视国家干预在经济和社会发展进程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1997年东南亚金融危机正是在取消金融管制之后爆发的,金融危机给这些国家的经济带来了巨大灾难。金融危机之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开出的药方也深受“华盛顿共识”思想的影响。然而对处于危机中的国家实施紧缩性的财政与货币政策,对已经陷入衰退的国家(如东南亚和东亚)的经济无异于“雪上加霜”;马来西亚没有遵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开出的紧缩财政的药方,相对于其他危机国家而言更早地从危机中摆脱出来。

此外,“华盛顿共识”片面强调开放市场,忽视保护市场的重要性,对一些发展中国家也产生了不利的影响。因此,在拉美和其他一些地区,不敌外来竞争的民族企业纷纷倒闭,国民经济外资化现象越来越严重。联合国拉丁美洲及加勒比经济委员会的有关统计资料表明,拉丁美洲20世纪90年代初期,跨国公司在拉美500家大型企业中所占比例仅为27%,国有企业占23.2%,民族私有企业占39.4%。但是,跨国公司的份额在不断增加,1994—1996年,增加到32.1%,1998—1999年增加到43.7%。与此同时,国有企业的占有率到1999年底仅为19.1%。

“华盛顿共识”遭到越来越多的批评。最具代表性的是“后华盛顿共识”和“欧洲价值观”。“欧洲价值观”在强调经济增长的同时,倡导人权、环保、社会保障和公平分配,它代表的是基于欧洲传统的社会民主主义价值理念。但是,近20年来,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美国经济的持续增长,使欧洲的福利资本主义在与美英自由市场资本主义的竞争中处于劣势,欧洲国家在政策导向上整体向“华盛顿共识”靠拢,因此“欧洲价值观”对“华盛顿共识”的挑战是软弱乏力的。

对于“华盛顿共识”强有力的挑战是以美国经济学家斯蒂格利茨为代表的一批西方学者提出的“后华盛顿共识”。“后华盛顿共识”更多地强调与发展相关的制度因素,认为发展不仅是经济增长,而且是社会的全面改造。因此,“后华盛顿共识”不仅关注增长,还关注贫困、收入分配、环境可持续性等问题,事实上,“后华盛顿共识”在某种意义上体现了一种全面的发展观。此外,“后华盛顿共识”还从信息不对称出发,指出市场力量不能自动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承认政府在促进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批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亚洲金融危机前后倡导的私有化、资本账户开放和经济紧缩政策是金融危机的重要原因。

斯蒂格利茨明确指出:“华盛顿共识”遗漏了影响经济发展的一些极其重要的因素。似乎只要实行私有化和自由化,市场就会自动解决经济发展的一切问题。他指出:“应努力使政府更多地关注于经济发展的基本方面——如经济政策、基本的教育、健康、法律和秩序、环境保护等。关注于上述基本面,并不意味着减少政府的作用,相反政府应该在适当的管制、产业政策、社会保护和福利等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7] (P25)“华盛顿共识”既不提政府的作用,又不提促进竞争、提高人力资本和加速技术进步。对发展中国家和经济转型国家来说,“华盛顿共识”所产生的主要误导是:它把指导私有化当成比促进公平竞争更重要的目标,结果造成大量“私有化寻租”行为;它把金融自由化当成目的本身,而不是实现有效的金融体制的手段;它认为应当以少数政策工具(如宏观稳定、贸易自由化和私有化)来实现较窄的目标(如GDP增长),却忽视了健康与教育、可持续发展,以及“公平的发展(equitable development)”和“民主的发展(democratic development)”。

“后华盛顿共识”认为:应努力使市场运转更加平稳。为达到这一目的,应该做到:(1)政府要执行宏观经济政策,保证宏观经济稳定。但是宏观经济政策的内容应该扩大,而不应局限于防止通货膨胀和财政赤字;处于不同发展阶段和国情的国家对财政赤字的忍受能力会有很大的不同。像美国、西欧这些人口成熟的国家和地区应该追求财政盈余,而不是财政平衡,才能抵消人口老龄化的影响;而人口结构尚年轻的国家,不一定过分追求财政平衡。而弥补财政赤字的较好办法是吸收外国直接投资,而不是外国的短期资本。不但要稳定物价,避免汇率和利率的人为扭曲,而且应该把充分就业、稳定生产和促进长期增长作为宏观稳定的内容。为此,就要避免金融危机。(2)为避免金融危机,就要改革金融体制,特别要加强审计,健全立法,加强执法的力度和公正性,增强金融市场的透明度,包括对投资者提供企业经营状况、资产和负债的真实信息,以及保护小股东。金融自由化必须在政府建立了对金融业的有效监控和规制之后才能放手进行。(3)要特别强调竞争环境的培育对市场机制的成熟是至关重要的。(4)促进自由贸易。自由贸易并不会自动导致竞争,而自由贸易的好处只有在一个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中才能最大限度地实现。如果没有一个充分竞争的环境,贸易的自由化可能只会进一步加强垄断企业对市场份额的占领,使政府的关税收入转移到垄断企业的手中,而并不能造福民众或促进生产力。(5)促进私有化。凡是市场能够做得好的事就应交给市场去做。私有化之前必须建立一个竞争性的环境和能提供各种有效规制的机构,才能避免前苏联在推行私有化过程中的各种错误和损失。(6)健全政府的各项必要的、有利于市场发育和竞争的规制,使政府能有效发挥其弥补市场机制不足的功能。(7)积累人力资本,传播知识,加速技术转让。

的确,“后华盛顿共识”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华盛顿共识”的局限性,但它的一些主张理论上虽然可行,可在实践中还是具有一定的难度。例如它主张发展中国家可以实行松弛的财政政策,赤字应该由吸引外国直接投资弥补。外国直接投资主要是在发达国家之间进行的,流向发展中国家的外国直接投资数量是非常有限的,而有限的投资分布也是不均衡的。据统计,流向发展中国家的外国直接投资主要流向少数经济增长较快的国家和地区,中国、新加坡、墨西哥、中国的香港和台湾等国家和地区获得的投资占流向发展中国家的直接投资的94%以上,非洲国家接受的外国直接投资不到5%。

四、21世纪初期——“超越华盛顿共识”与“北京共识”

伦敦大学亚非学院教授本·法因等人则对“华盛顿共识”和“后华盛顿共识”进行了比较和评价,并提出既非“华盛顿共识”,也非“后华盛顿共识”的所谓“超越华盛顿共识”。他们的观点体现在由本·法因等人编辑的《21世纪的发展政策——超越后华盛顿共识》一书中。[8] 作者们首先对新共识(后华盛顿共识)与旧共识(华盛顿共识)进行了比较,并且把它们放在一个更加广泛的理论框架内进行了批判。他们认为:旧的共识设计了一种市场与国家相对立的议程,并单方面向市场倾斜;新共识尽管在政策上出现了许多变化,但更多的国家和人民仍然被忽略了。通过对金融、工业、私有化、教育和农业等方面的研究,他们认为新共识试图扩大发展研究的范围和分析的内容是不成功的。因为它并没有突破老共识新自由主义的理论框架,所以新共识并不是反正统的经济学,相反它只是更激进的新古典主义经济学。[8] 新老共识都无法为世界银行推行的“一揽子”方法提供令人信服的理论证明。他们指出新老共识之所以不成功就在于它们均试图找出适合于所有国家的“惟一”模式,而事实上各个国家所面临的问题是不同的,所以必须区别对待。

无论是哪一种共识都暗含着发展中国家必须走发达国家走过的发展道路、发展资本主义的假设。但是它们忽视了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的不同,忽视了发展中国家在政治、经济等方面的差异性。在这种大前提下的任何发展观也都可能误导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实践。而事实越来越证明:发展中国家的发展应结合自身的特点,探索适合于本国的发展道路,中国的发展也许是最有力的证明。

乔舒亚·库柏·雷默于2004年5月在伦敦外交中心思想库发表题为《北京共识》的文章中,首先提出了“北京共识”的概念。所谓的“北京共识”概括起来包括几个方面:第一是创新。创新是改革中最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它是由改革的特性所决定的。改革过程中的任何变化,同时制造了一些问题需要解决,改革能否成功,完全取决于你能否以更快的速度去解决改革中产生的这些问题。中国在改革过程中出现了许多问题,因此必须不断创新和调整才能前进。第二是公平发展。雷默认为,所有新的政策,其结果都具有不确定性,而对于政策结果的好坏并没有先知先觉的预知可能性。创新和政策的调整可能会带来社会的不公平,所以需要用一系列新的手段来管理和调节。比如以前只强调GDP的增长,现在则着重强调和谐社会、可持续发展、增长的质量与公平发展。第三是国家主权。“华盛顿共识”只考虑了经济发展的因素,但是现在放眼世界,除了美国之外,其他国家都要考虑怎样保护自己,担心其他国家干预自己国家内政。由于中国特定的历史,中国人对于国家安全具有强烈的意识。

雷默认为中国的改革既坚持改革与创新,又维护了国家主权和利益,循序渐进,积累力量。因此中国的经验可能更容易被发展中国家接受。“中国的新发展方针是由取得平等、和平的高质量增长的愿望推动的。严格地讲,它推翻了私有化和自由贸易这样的传统思想。它有足够的灵活性,它几乎不能成为一种理论。它不相信对每一个问题都采取统一的解决办法。它的定义是锐意创新和试验,积极地捍卫国家边界和利益,越来越深思熟虑地积累不对称投放力量的手段。它既讲求实际,又是意识形态,它反映了几乎不区别理论与实践的中国古代哲学观”。[9] 相对于“华盛顿共识”而言,“北京共识”可能还需要时间的检验。

“北京共识”表明了国际社会对于中国经济发展的关注,笔者认为相对于“华盛顿共识”和“后华盛顿共识”而言,“北京共识”尚需要中国经济发展的进一步验证和丰富,将它作为经验向发展中国家推广还为时过早。片面地将一国或某一地区的发展经验总结为共识或许是个错误。国别或地区的特殊性,决定了其发展必须遵循符合自己的道路,当然可以吸收和借鉴其他国家的经验,但绝不是无条件地全盘接受所谓的“共识”,中国的经济发展道路正在并将继续验证这一论断。也许没有“共识”是最好的共识。对发展经验的总结是必要的,但是不能将其作为教条去推广。

中国根据其国情及经济发展阶段,制定不同的发展政策,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中国共产党近年来又提出“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的科学发展观,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推进各项事业的改革和发展,这标志着中国发展观的质的转变,即由追求物质的发展,量的增长,追求发展速度、发展指标到以人的全面发展为核心的科学发展观。表明中国在经济发展的道路上前进了一大步。新发展观的提出和国际社会、发展经济学理论发展观的演变是相一致的。在这种新的发展观的指导下,中国的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将会逐步得到解决,中国特色的发展模式将会推动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五、阿马蒂亚·森以自由、人权为主的发展观

在论述不同的发展观的时候,我们不能忘记一位重要的学者,剑桥大学三一学院院长、哈佛大学拉蒙特荣誉教授、1998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阿马蒂亚·森。他提出了以自由和人权为主的发展观。他提出自由既是发展的目的,是价值标准,也是发展的主要手段,并具体分析了政治自由、经济条件、社会机会、透明性担保和防护性保障五种工具性自由的内涵及关系。阿马蒂亚·森在他的《以自由看待发展》一书中,对他的观点进行了系统的阐述。他对传统意义上片面追求人均收入提高的发展观进行了反思,指出发展是对人的自由的全面追求。经济目标只是发展的目标之一,发展还应包括人人有受教育、享受医疗卫生等健康服务的权利,不受压迫、可以自由迁徙、自由表达、自我实现的权利。森的研究在发展经济学甚至主流经济学理论的发展中具有重要的意义。他批评和质疑传统的关于经济发展的观点,将道德、正义重新纳入经济学研究范畴,更加关注大多数人特别是贫困人口的感受。因此受到广泛的赞誉。

森既是一位经济学家,又是一位哲学家。正因为如此他才能够跨越经济学、哲学、政治、社会等领域研究问题。他专门讨论了贫困、饥荒、市场和自由、文化和人权、民主、妇女地位、人口及计划生育等问题。这里将着重介绍森关于贫困的论述及贡献。因为贫困和发展是紧密相连的,发展的最终目的是消除贫困。

人们习惯于把贫困同“收入低下”等同起来,事实上,收入低下只是贫困的一个表现而已。森认为,贫困是一个广泛而深刻的概念,即:是人们实现自己愿意过的那种生活的“可行能力”的短缺。因此森特别强调民主能力对消除贫困的重要性。对于贫困国家来说,虽然过分强调民主自由可能是一种奢侈,但这二者不是非此即彼、互不相关的。因为,政治民主、公共辩论和讨论,并保障这种辩论与讨论,可以在促进解决紧迫的经济需要(含反贫困)方面,发挥重大的作用,它有助于促进经济保障。事实上,森的定义和世界银行的定义在某种程度上是相同的。

森在发展经济学发展观的演变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他继承了亚当·斯密等人的思想遗产,结合早期发展理论中关于满足人的基本需要的发展观,建立了他的发展观。我们可以用森在他书的序言中的一段话来概括他的发展观:“……我们生活的世界仍然存在大规模的剥削、贫困和压迫。不仅有老问题,还有很多新问题,包括长期的贫困与得不到满足的基本需要,饥荒与大范围饥馑的发生,对起码的政治自由和基本的自由权的侵犯,对妇女的利益和主体地位的严重忽略,对我们环境及经济与社会生活的维系力不断加深的威胁。……克服这些难题是发展的中心目标”。[10] (P24)森的发展观为后来的学者提供了新的视角,他对于传统发展观的突破,对于经济研究领域与其他领域的结合起到了承前启后的作用。

发展经济学发展观的演变事实上是理论和实践探索经济发展道路和模式的过程。随着发展观的演变,经济发展被不断赋予新的内容,这既是发展理论的发展,也是实践突破的过程。在以人为本,满足人民基本需要,提高国民分享经济发展机会及好处,减少贫困这样的发展观指导下,各个国家不再遵循所谓的适用于所有国家的发展模式,积极结合本国国情,探索适合自身的发展道路,只有这样经济才能发展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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