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国有银行企业改革的宏观思考_市场经济论文

推进国有银行企业改革的宏观思考_市场经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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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和企业作为现代经济运行的两个中心环节,如何在效率原则前提下实现制度变革的有机结合,是18年改革过程中理论界和实践界孜孜以求、不断探索的主要课题,也是当前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快“两个转变”步伐,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重点。因此,积极探索国有银企改革内在结合的机制与途径,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一、国有商业银行与国有企业结合的基础:市场

国有商业银行与国有企业的结合问题,首先必须研究两者在什么基础上结合。结合的基础不同,就会有不同的结合思路,进而导致不同的结合绩效。目前,有一种较为普遍性的倾向,认为国有银企的结合就是资金供给与需求的结合,把要钱和给钱视为国有银企的结合基础。这是错误的和有害的,它忽略了银企关系的本质,也没有揭示银企结合的制度基础。

形式上,银企之间的关系是一种资金供求关系。但从实质上讲,银企之间的关系是一种资金配置的制度安排,因其制度基础不同,一般表现为计划分配机制和市场交易机制两种性质完全相异的安排类型。资金配置的计划分配机制是与计划经济相适应,工业包产、商业包销、物资统配、财务统管的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和信贷与发行高度粘合的大一统银行体制及其派生的银行准财政属性,企业的社会大工厂车间性质是导致这一资金配置方式并维系其运行的制度基础,资金的“供给制”则是其基本特征。在这种制度下,资金的商品属性和资本属性被扭曲破坏,银企之间资金供求的有偿关系变成了无偿关系。结果,不但降低了资金的使用效益,而且增大了经济金融运行的风险。与此相反,资金配置的市场交易机制则是建立在市场经济和市场金融基础上的一种安排,体现“借债还钱,平等交易,偿付利息”的交易规则和信贷原则的资金“借贷制”是其运行的核心和基本要义,立足点是企业和商业银行都是权责利对称的,追求盈利最大化的理性经济人。商业银行和企业作为地位平等的两个经济主体,在资金关系上能否结合,关键在于双方能否在市场的基础上恪守信用道德,遵守交易规则,达成行为一致。

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现代商业银行制度,既是国有企业和商业银行改革的目标,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本质要求。伴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成长和社会主义市场金融体制的日趋完善成熟,国有商业银行和国有企业之间的资金配置,必须建立在市场经济制度和市场金融制度基础上,通过“市场——价格(利率)”机制来实现。也就是说,国有商业银行与国有企业的结合必须建立在融资市场化和企业资本结构多元化的基础上,国有企业与国有商业银行结合的基础是市场而不是资金的供给与需求。只有把资金的配置机制从传统的计划分配型转变为市场交易型,牢牢把握市场这一银企结合基础,面向市场、研究市场、开拓市场,国有商业银行和国有企业的制度创新才能有质的突破。

二、国有商业银行信贷政策的战略目标:促进国有企业与市场经济接轨

国有企业的改革、改组与改造是当前我国经济问题的核心,也是改革进一步深化的难点所在。尽管18年的改革始终把增强国有企业活力置于改革的中心位置,但时至今日,关于国有企业的发展前途,在意识形态和政策安排上都还存在不同的看法。客观实际表明,国有企业发展的根本出路在于实现市场化发展,衡量国有企业改革成功与否的根本标志是国有企业与市场经济接轨。江泽民同志最近在中央党校的讲话中指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关键,是继续抓好现代企业制度的试点,集中力量搞好一批关系到国民经济命脉、具有经济规模、处于行业排头兵地位的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改革和发展,要下决心打破条条、块块的分割,切实解决“大而全,小而全”和不合理重复建设问题。要以资本为纽带,通过市场组建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和跨国经营的竞争力强大的企业集团。要继续采取改组、联合、兼并、租赁、承包经营和股份合作制、出售等形式,加快放开搞活国有小型企业的步伐。要把深化改革和产业结构调整、政府机构改革以及整个城市改革结合起来进行。这段论述,从理论到实践,阐明了国有企业的改革与发展必须以市场为依托,实现与市场经济的接轨。因此,在改革与发展的过程中,国有银企改革的协调和发展的结合,都必须从国有企业与市场经济接轨这一现实要求出发。

邯郸钢铁公司和长虹电子集团等10家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成功经验则是实证。邯郸钢铁公司、长虹电子集团公司等10家国有企业涉及7个行业、9个省市,尽管它们的行业性质不同,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也不一样,但是经过艰苦的努力,它们最终取得了成功。它们有的是在与外国同行激烈竞争中崛起的新手,有的是亏损行业中奋力扭亏为盈的尖兵,有的是率先实现企业经营机制转换的样板,有的是在市场竞争风浪中焕发青春的老企业。客观地讲,这10家国有企业是在实现两个根本转变过程中涌现出的改革与发展的成功典型,它们迎难而上、曲折发展的经历是国有企业走向市场的缩影,对国企的改革与发展具有普遍代表性。现实说明,国有企业能够在市场经济中重振雄风,实现与市场经济有效结合,反映了国有企业的根本出路在于丢掉幻想,走向市场,实现与市场经济的接轨。

国有商业银行的信贷政策,对于促进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提高国有企业经济效益,提高银行信贷资产质量,保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化解金融风险具有重要的杠杆调节作用。因此,信贷政策在具体设计上应当根据国有企业与市场经济接轨的要求,立足于国有企业转机建制,实现与市场经济接轨,为国企转制“斩六将”创造条件。

一是企业在走向市场、建立优胜劣汰机制过程中,伴随而来的富余下岗人员的安置和再就业问题。这个问题不但关系到国有企业改革能否与市场经济对接,而且直接影响到社会安定,这是当前最为现实、最为紧迫的问题,不解决下岗人员的安置问题,国企与市场经济接轨的步子就无法迈开。

二是体制转轨过程中暴露出的国有企业与国有商业银行之间巨额不良债权债务的化解与重组问题。从某种程度上讲,这个问题能否及时解决直接关系到我国经济改革的前途和命运。与之相联系的是国有企业负债率过高、资本金严重不足问题,这一问题是阻碍国企改革的重要因素。目前,国有企业平均负债率在75%以上,流动资产负债率更高达90%,许多企业资不抵债,特别是那些效益差、长期靠银行贷款支持度日的老国营企业,以及80年代初“拨改贷”以来建设起来的一批几乎完全没有资本金投入的国营企业,如不计算可能有的资产重置价格升值,基本上是零净资产或负净资产企业。过高的负债率和低下的企业经济效益成为企业亏损、发展后劲乏力的重要原因。

三是在国有企业制度创新,由企业办社会转向社会办企业过程中如何解决“大而全,小而全”,必须卸掉企业难以承受的诸如离退休金、医疗保险、住房、教育和社会摊派等社会负担,建立新的社会负担的承担者。否则,国企难于转向市场。

四是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问题,实质上也就是产权界定和经营者选拔问题。明确国有资产出资者和经营者的权利、责任与利益,在恰当设计出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的基础上来建立科学的委托——代理关系。如果这一问题不能得到有效解决,必然会导致化公为私,国有资产大量流失。

五是政企分开问题。政企合一、政资合一、官商合一是我国传统国有经济的基本特征,也是国有经济低效率的症结所在。在1984年十二届三中全会就提出政企分开,但10余年来政企不分的状态仍未有根本改变。实现政企分开,改变政府的财产所有者和企业主地位,是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的关键。诚然,政企分开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在国有企业各格的资本运营主体培育成熟并发挥作用以前,政府过早地从微观经济领域退出,也不是最优选择。

六是企业结构调整问题。迄今为止,我国的国有企业依然是只能生不能死的刚性机制,其结果不仅加剧了企业结构的矛盾,而且进一步损害了企业效率。因此,建立起“有生有死,以少量的死换取大量的生”的优胜劣汰机制,既是市场经济发展的题中之义,也是保护竞争、提高效率的根本。因此,必须通过改组、兼并、破产、租赁、联合等方式,大规模地进行结构调整,才能建立起结构优化的产业、产品、技术结构,实现与市场经济接轨。

三、国有商业银行与国有企业的微观操作结合点:提高企业的素质、竞争力和管理水平

银企结合必须以市场为基础是从宏观制度角度而言的,具体到微观层面某一家国有商业银行和某一家国有企业结合的操作部又在哪里?从改革和发展的观点出发,围绕提高效率和效益这一中心,国有银企结合的微观操作,应该集中到国有企业在步入市场过程中苦练内功,不断提高素质,加强科学管理,增强市场竞争能力的基点上。众所周知,国有商业银行是一个经营货币资本的特殊市场主体,货币资本逐利增值的本性,在客观上要求商业银行的货币资本与生产流通领域的产业资本相融合,通过产业资本循环实现增值。所以,企业是商业银行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产业资本的循环状况、企业生产经营效益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商业银行的资本营运绩效。

理论上讲,决定企业素质高低和生存发展的基本前提是企业的制度形式。从世界范围看,各国的经济、社会体制、法律环境、历史原因和文化传统存在着显著差异,企业制度的具体形态千差万别、多姿多彩。但是,从总体上观察,股份公司制的现代企业制度则是当今世界各国企业制度的主导形式,这也是我国自1994年以来企业改革致力的目标。所谓现代企业制度就是产权明晰、责权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企业制度。一般来讲,产权明晰、责权明确、政企分开对于企业的发展,特别是对处于转轨时期的国有企业的发展具有决定性的作用。但是,这些只是企业发展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这一点既可以从西方国家的经验佐证,也可以由我国国有企业的发展现实得到支持。西方发达国家以私有制为基础的企业,产权是明晰的,责权是明确的,政企也是分开的,但它们也有成功者和失败者,甚至一些规模巨大的跨国企业有时也难免倒闭厄运。而我国的邯郸钢铁公司和长虹电子集团等10家国有企业的成功经验也提供了有力的佐证。由此可见,产权明晰、责权明确和政企分开并不是一个企业发展的一切条件,对个体企业来讲,科学的制衡的内部管理制度及其管理素质和技术素质,则是企业发展的内在条件,也是企业制度发挥作用的充分条件。

基于现存的体制背景和国有银企面临的任务,国有商业银行参与国有企业内部管理,不断提高技术和管理素质是义不容辞的一项长期性任务。国有企业素质的提高和内部管理的加强面临“过五关”的艰巨任务。一是要有一个好的领导班子。这是事关国企改革与发展的根本。二是要有好的产品。一个企业只有拥有质量好、适销对路的产品,方有可能占领市场、提高自己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能力。三是要有开发新产品、储备新产品的激励机制。动态地看,企业市场份额的维持与扩大,在绝对程度上取决于产品的更新换代速度。因此,制定产品开发战略规划,建立新产品开发试验基地,根据市场需要及时调整产品品种、缩短产品周期是增强企业发展活力的重要方面。四是要有严格的产品质量管理制度,质量是产品的生命,也是企业生存的关键。五是要不断地进行技术改造,注意技术的进步和素质的提高。这些都是国有银企结合的微观运作结合点,国有商业银行要充分运用自己的资金优势和信息优势,着眼于企业素质的提高,实现银企有效结合,共同发展。

四、国有银行和国有企业协调改革的金融对策:创新制度,调整政策

(一)调整金融发展战略,实行银行信贷功能的第二次革命,从拿贷款保稳定转向以贷款促改革、求发展,构建一个新体制,重建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市场金融制度,从国家垄断信用走向国家调控信用,实现融资市场化,企业资本结构多元化、社会化,为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专业银行向商业银行的转轨创造条件。可以考虑从目前拿贷款维护旧体制转向用贷款建立新体制,分离由贷款实际承担的社会保障和财政支付,重组信用关系;运用金融手段,协助、支持政府加速社会保障体制的建立。中央银行从每年新增贷款中划出一定比例如20%,用于购买财政发行的“企业改制特种债券”,由社会保障银行经营管理,企业破产、工人失业时,由这家银行按失业救济条例发放救济金,财政从重组资产增值中提取一定数额收益,逐年购回所发行的债券,为国有企业转机建制创造必要的稳定条件。

(二)加大发展资本市场的力度。资本市场既是疏通储蓄向投资转化的重要渠道、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建立市场型融资机制的必要条件,也是国有企业与银行产权结构调整、经营机制更新、建立现代企业(银行)制度的根本保证,同时还是银企债权债务关系重组、自有资本重注、放下包袱、协调并进的现实途径。目前在资本市场的发展方面,还有不少问题亟待改进:一是资本市场与贷币市场的职能错乱,许多上市公司实际上是把资本市场作为企业融通资金的主渠道之一(送配股方式),而不是着力于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由于上市公司自身行为的不规范,助长了市场的过渡投机,使资本市场在资源配置方面的功能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二是多年来实行的高利率政策和保值储蓄管理办法抑制了资本市场的发展,当前需要根据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和经济形势,进一步深化利率改革,逐步提高利率形成的市场化水平。三是股份制还处于资本结构多元化与公有经济主体的矛盾冲突中,证券市场上70%的国有股无法流通,成为资本市场发展的严重掣肘。四是资本市场尤其是证券市场的发展缺乏理性投资、抑制过度投机的机构投资者,应该在规范的基础上,大力发展投资基金,使分散、盲目的个人投机转化为集中、理性的机构投资。

(三)调整国有商业银行的信贷结构,从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角度出发,提高三种贷款比例,促进产品结构、技术结构和经济结构调整,实现经济结构的优化。一是提高企业技术改造贷款的比重,同时降低流动资金贷款比重,可以考虑在现有比重基础上,提高10个百分点;二是提高对民营经济贷款比重,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在现有比重水平上,提高20个百分点,大幅度调整经济结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这一比例的提高对于中西部经济的发展尤为重要;三是提高第三产业贷款比重,加速第三产业发展和劳动力商品化进程,扩展市场深度,为国有企业转机建制过程中实现减人增效开辟通道。这也是扩展消费,开拓市场,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措施。在现有比重水平基础上,可考虑提高15个百分点。

(四)规制金融机构的功能定位,建立分工协作、有序竞争的体现公平与效率原则的金融组织体系。当前,政策金融与商业金融、全国性金融与区域性金融、国有金融与非国有金融之间的关系非常混乱,三家政策性金融机构向商业金融领域渗透,而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又仍然承担大部分政策性贷款任务;国有银行与非国有银行以及全国性商业银行与区域性商业银行之间没有一个明确的职能界定和发展战略,加剧了金融业的不规范竞争和信用关系的恶化。因此,在深化金融改革的过程中,要进一步明确不同金融机构的职能,使直接投资、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比例趋于合理,使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投资银行、投资基金、财务公司和其它金融机构各司其业,功能上互为补充,使资本市场、货币市场和外汇市场协调发展。

(五)优化重组企业资本结构。优化和重组国有企业的资本结构是打破国有企业对国有银行贷款依赖刚性,遏制国有银企不良债权债务增量发生,解决国有企业过度负债的根本途径。根据中央和国务院的部署,1997年国有企业优化资本结构的试点城市已由58个扩大到100个,措施包括:补充国有企业的资本金,降低负债率,确定了50户象鞍钢这样产品有市场,但改造缺资金,需要国家重点扶植的企业进行包装上市;“抓大放小”,优化企业结构,提高国有银行呆账、坏帐准备金,核销一部分企业债务。用于国有企业兼并、破产试点的呆账、坏账准备金冲销额度由1996年的200亿元增加到1997年的300亿元;支持大型优势企业实行集团化和主办银行制度等等。当前更加需要进一步探索放开搞活国有小企业的多种形式;同时还要深入研究1988年以后的经营性基本建设“拨改贷”资金本息逐步转化为国家资本金的具体办法。

(六)建立中国特色的主办银行制,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主办银行制并不等于传统体制下以资金供给制为特征的银企信用关系,而是在“银行选企业,企业选银行”的前提下建立的一种银行对企业的监控机制。为了防止“体制复归”的危险,首先要促进国有专业银行向商业银行转变;其次是要明确界定各金融机构的职能,避免银行业之间的过度竞争;再次是要针对一部分具有发展潜力、效益较好的国有大中型企业,要与抓大放小配套,立足于新机制的生长。

(七)规范金融业的市场准入,正确处理金融机构对内开放与对外开放的关系。目前,在金融机构的内外开放问题上,一个基本的判断是对内封锁,对外开放。显然这种格局有悖于对内开放是对外开放基础的理论逻辑。今后应有计划的发展区域性金融机构,加大金融机构对内开放的力度。与之相联系的是适当调控新兴地方性、区域性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盲目扩展,铺摊子、上规模的粗放经营的倾向。

(八)探索产融结合,促进国有银企一体化发展。从国际上看,产融一体化发展,既是当今发达国家资本运动的一种普遍形式,也是一种通行的产权组织形式,还是企业资本规模扩张的有效途径。所以积极探索产融结合的方式途径,对推动国企改革意义深远。尽管目前国有商业银行对国有企业的直接投资尚受《商业银行法》某些条款的约束,但从发展上讲,需要我们在理论和实践上大胆探索,不断积累经验,寻求产融结合的新思路。目前正在施行的主办银行制度有可能成为产融结合的契机。

(九)多渠道化解国有银企之间的不良债权债务存量。国有银行和国有企业历史遗留下来的有问题债权债务,由于形成的原因复杂,所以在化解措施策略上,应当多管齐下,协同治理,包括主体多元化分解一块;存量盘活调整一块;债权转股权换一块,账目分离缓和一块;资产剥离活一块;企业发展增加一块;政府扶持补一块;贷改拨转一块等等有效形式。

(十)国有商业银行和国有企业有机结合的根本出路,最终还在于国有银行和国有企业的产权制度改革,重塑国有银行和国有企业的独立产权主体地位;同时,还应在规范政府行为,缩小其行为边界,减少不正当的干预和扩大市场配置资源份额层面上寻求出路;另外,有必要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和多种市场金融,通过“体制增量”改革带动“体制存量”的改革。这将是更为长期的战略性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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