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全民所有制内部“全民所有”与“干部代理”的关系,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全民所有制论文,全民论文,干部论文,关系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全民所有制的兴起与挫折
全民所有制作为一个经济范畴,指的是联合起来的劳动者在社会范围内共同地占有和支配生产资料,并在此基础上实行共同劳动和共同占有劳动产品。但是,由于旧的社会分工的影响,全体劳动者对于全部生产资料的占有和支配,还不能不采取基层生产单位的局部占有和集中的社会占有这两个层次;全体劳动者中间还不能不划分为联合劳动阶层和干部代理人阶层。联合劳动者主要从事体力生产劳动和机器操作,代理阶层主要从事脑力劳动和社会管理。联合劳动者只能在局部单位直接占有和支配生产资料。而生产资料在社会集中层次上的占有和支配只能采取“干部代理”,委托干部代理人进行。
在生产资料总和的占有上,基层单位的局部占有是最基本、最一般的层次;社会集中的支配和占有则是派生的和从属的。生产资料在局部的基层占有和集中的统一占有之间存在着差别和矛盾,这一差别和矛盾实际上构成了社会主义经济和政治的发展历史。但人们在最初时并没有认识到“基层占有”的基础性和主导性及其与“集中占有”的差别和矛盾。他们认为,全民所有制的建立消除了生产资料的“基层占有”和“集中占有”的差别,而实现了统一的社会占有。“苏联模式”就是把“政府集中占有”当代全民所有制的主体和基础,而把“企业基层占有”完全当作资本主义的遗迹来看待。因此,强调越集中、越统一越好,最后就成了畸形的“国家垄断”。由此也造成了社会主义经济改革的“绝对必要性”。
应当指出,全民所有制是人类社会一种崭新的所有制形式,它为几千年以来人类对于幸福平等的理想和追求创造了一个客观的社会基础和条件。但是,全民所有制在创建和实现的过程中又不是一帆风顺的事情。它所遭到的困难主要不在于外部敌人的挑战和私有制的竞争,而在于它自身的代理形式。这是因为,由于全体劳动者在客观上只能在企业基层和政府集中这两个层次上与生产资料相结合,这就给全民所有制的具体体现和利益实现带来了一系列复杂的因素和困难。其焦点和困难在于基层占有和集中占有的差别和矛盾,在于劳动者的直接占有和代理者的代理占有之间的差别和矛盾,说到底,是劳动自主权和劳动代理权的矛盾和差别。
联合劳动者只能在基层生产单位与“旧的分工”的生产资料相结合。这种以“旧的分工”的生产资料为基础的基层生产单位在形式和外壳上继承了资本主义生产企业的形式,我们称之为全民企业,而社会占有的生产资料则在形式上由人民政府所有。这样,全民所有制在形式上就表现为国家所有权。国家所有权的产生和形成,在很大的程度上掩盖了全民所有制的本质,即掩盖了联合劳动者在基层生产单位对于生产资料的直接占有和直接支配。一句话,掩盖了劳动自主权。
国家所有权说到底只是全民所有制的代理形式,而不是它的本质和根本。干部代理也就是干部代理人,受国家委托、以国家名义组织和管理生产资料的权限。因此,国家所有权应当是用法律形式把联合劳动者对于生产资料的总和的直接占有和支配相对地固定下来的一种方式。但是,问题不在于代理的形式,而在于代理的内容。联合劳动者对于基层生产资料的直接占有和支配,还在刚刚开始和起步的时候,干部代理就已经超越了必要的范围和形式,而形成了无所不包的代理形式了。这种干部代理在最初的时候,由于代理人所拥有的革命热情和干群结合,还能基本上体现和表现劳动者的统一意志和根本利益。例如20世纪20年代的苏联,曾实行了“干部低薪制”。这就表明,干部代理人在最初阶段往往基本上代表了联合劳动者的利益和意志。但应当看到,以国家所有权为主要内容的干部代理制度,仍然是旧的社会分工的产物和表现。看不到这一点,就很可能犯极大的错误。列宁曾清醒地认识和说明了这种“干部代理”制度的缺陷。他认为苏联是在建设“一个没有资产阶级的资产阶级国家”。后来苏联不仅看不到这一点,反而认为国家所有权“等同于”全民所有制。而干部代理人的代理执政也“等同于”无产阶级的自身执政。在“等同论”支配下,苏联从30年代开始强化了干部代理的各种形式,形成了事无巨细、无所不包的“国家垄断”。“干部代理”是以旧的社会分工为基础的经济管理方式和体制,因此它必然地带有旧社会的遗迹。强化“干部代理”的结果,必然造成干部代理者阶层与联合劳动者阶层的分离和对抗。例如从30年代开始,苏联广泛推行了“干部高薪制”,使干部代理者阶层形成脱离工人阶级的“高薪阶层”和“特权阶层”,形成了高尔基所称谓的“新贵族阶层”。
“苏联模式”的缺陷和最大错误正是在于,它不是发动群众、动员联合劳动者来限制和制约干部代理者。相反,它把“干部代理”发展到了极点。其主观愿望和出发点是想维护苏联国家和人民,但采取了错误的办法,依靠的主要干部代理者。一句话,脱离和忘记了联合劳动者因此而走向了自身的反面。这是一个巨大的历史悲剧。苏联社会的解体和苏联经济的崩溃,不过是这种悲剧的进一步演变、加剧和恶化而已。
二、“干部代理”与“全民所有”的矛盾
苏联、东欧国家的解体和剧变,是全民所有制的崩溃,也是社会主义生产方式重新演变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变化。对此,人们可以找出100个理由来说明它。但如果从经济学和生产方式的演变规律来讲,只有一条。那就是苏联东欧国家没有或基本上没有建成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的微观基础。而从现象上讲,那就是“干部代理”对于“全民所有”的背叛,就是由政府官员和厂长经理组成的干部代理人阶层对于工人阶级为主体的联合劳动者阶级的背叛和反动。干部代理人作为“社会公仆”,为什么会脱离并最终压迫“社会主人”即联合劳动者呢?原因是不是“苏联模式”的高度集中,以致客观上造成了干部代理人脱离联合劳动者呢?对此,我们应作一番分析。
就苏联的情况来讲,全民所有制崩溃的原因大体上可以解释为高度集中的计划体制即“国家垄断”客观上造成了干部代理人脱离联合劳动者,以及“高薪制”和“一长制”在客观上助长了干部代理者的特权地位和特权心理。因此,全民所有制在苏联的最终崩溃,客观上是“垄断制”、“一长制”和“高薪制”的必然结果。
但是,前苏联东欧国家的原有社会主义体制,除了苏联的“苏联模式”之外,还有一种叫做“铁托模式”的。苏联、东德、保加利亚和阿尔巴尼亚,基本上沿袭了“苏联模式”,而南斯拉夫、匈牙利和波兰,则基本上是实行“铁托模式”。“铁托模式”的主要特点是强调企业自治,取消中央的统一计划和实物分配。它试图通过“企业自治”来消除“苏联模式”所固有的“国家垄断”的弊病。如果说,干部代理人远离劳动者是“苏联模式”造成全民所有制崩溃的原因,那么,它就决不是“铁托模式”失败的原因。因为,在“铁托模式”中,主要代理人的是全民企业的厂长经理,它不像“斯大林模式”那样,政府官员是主要代理人。
应当指出,“苏联模式”和“铁托模式”都是全民所有制在实践中所采取的不同形式和不同方法,只不过是两种极端的形式。“苏联模式”实行的是“政府垄断代理”,而“铁托模式”搞的是“企业自治代理”。“苏联模式”无视社会主义客观存在的企业之间的差别,企图用“政府垄断”来消除它。而“铁托模式”则试图通过“企业自治”来消灭“国家垄断”。结果都不成功。原因就在于,社会主义国家是联合起来的企业的社会大联盟。因此,既必须给企业一定的“必要权限”,又必须有中央政府的“适当集中”。这样的“干部代理”似乎最能满足全民所有制的要求。但是,是不是实行了“企业分权”和“政府集中”的有效结合,就可以使全民所有制有效地运转起来呢?回答是否定的!因为东欧的罗马尼亚实行了改良的“苏联模式”。在它那里,企业既有一定的自主权限,政府又有必要的集中统一。这样的模式,最后也未能避免全民所有制的崩溃。
全民所有制在苏联东欧国家的几十年实践中,经历了“政府垄断”、“企业自治”和“政企协调”等多种“代理模式”。但都未能避免失败的命运。这些“代理模式”无疑是有益的和可贵的探索,但它们毕竟无法保障全民所有制的正常运转和有效运行。原因就在于,无论是“政府垄断”的“苏联模式”,或者是“企业自治”的“铁托模式”,或者是“政企协调”的“罗马尼亚模式”,都是干部代理人为主导的经济模式。它们只是全民所有制的“干部代理”形式,而不是全民所有制本身。
“干部代理”既是全民所有制的必然的代理形式,又不是全民所有制的根本所在。苏联东欧国家众多模式的缺陷和弊端正是在于,它把“干部代理”等同于全民所有制本身,把代理人执政等同于工人阶级自身的执政,把企业和政府对于生产资料的代理支配和代理占有等同于工人阶级为主体的联合劳动者自身的直接支配和直接占有。
“铁托模式”试图“取消国家”,实行彻底的工人自治,到头到也只能实行“企业自治”,说到底只是厂长经理的自治。广大的联合劳动者由于受分工的决定和制约,也只能主要地从事生产劳动和机器操作。管理企业生产经营的日常工作只能是厂长经理。换言之,生产资料的代理占有和代理支配由“政府官员”变成了“厂长经理”。从前许诺的“工人自治”成了“厂长经理的自治”。“铁托模式”的产生有它的必然性,这就是它打破了“政府垄断”,试图从企业这种形式来探索建设社会主义的道路,苏联东欧诸多模式的产生、发展和消亡,表明了全民所有制不论采取哪一种“代理模式”,都只是“干部代理”的形式,而不可能消灭和取消“代理国家”这种形式。而它更为主要的教训是,没有联合劳动者的当家作主,任何代理人都是靠不住的!
可悲的是,苏联并没有看到问题所在,而是把企业要求的下放权力当作资本主义复辟的主要危险。例如,《卫国战争时期的苏联经济》一书中曾提到价值规律的某些作用,并强调企业的作用。对此,斯大林认为作者“图谋在苏联复辟资本主义”。同时,苏联对南斯拉夫的“企业自治”加以讨伐,认为是“倒退”到了资本主义。斯大林逝世后,所有东欧国家都对“苏联模式”进行了以下放企业权力为方向的改革。唯独有苏联自身基本上沿袭了“苏联模式”。但不论是否改革,它们的命运都是相同的。到90年代初,它们都一个个倒下了,一个不剩地真正“倒退”到资本主义了。
全民所有制在苏联、东欧国家经历了70余年的发展变化,最后蜕变为资本所有制。这种蜕变根源是“干部代理”的存在;其过程又是代理人从联合劳动者的利益代表人,变成了凌驾于联合劳动者之上的统治者。“干部代理”的存在使全民所有制有“蜕变”为资本所有制危险。而“干部代理”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又是不可避免的。怎样才能克服和避免全民所有制“和平演变”为资本所有制呢?答案不应当再从“干部代理”的不同形式中去寻找,而应当从全民所有制自身的形式和本质中下功夫。苏联—东欧国家的社会主义历史,是一部全民所有制从兴起、发展到衰退、消亡的历史。其中的经验教训很多,集中到一点就是,工人阶级不能把经济事务和革命政权的希望寄托在少数代理人身上,而只能亲自出马,登上历史的政治舞台,自己掌握自己的命运。如何实现呢?社会主义的历史重担已经必然地、责无旁贷地落在了工人阶级为主体的联合劳动者身上了。
三、全民所有制的本质关系是什么
全民所有制是总和的联合劳动力对于总和的社会生产资料的支配和占有。在这里,总和的联合劳动力即一个个相对独立和相对分离的劳动力是如何成为一个统一的、社会的联合劳动力的呢?联合劳动力自身的联合为什么成为全民所有制的本质关系呢?
个人的劳动力是如何成为“联合劳动力”的呢?这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发展的必然结果。在资本主义条件下,生产资料归资本家私有,劳动力归工人私有。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工人为了争取同资本家斗争的权力,便把自己的劳动力联合起来,成立工会。工厂内的工会组织代表联合的劳动力向资本家进行斗争、谈判和组织罢工,争取劳动力的经济权力。这样,劳动力的个人私有制在保留了个人私有的同时,便产生了劳动力在企业范围内的联合所有。工会组织便成了这种劳动力联合所有的所有权人和社会组织。但光有这种局部的联合还是不够的。工人阶级为了争取自身的彻底解放,必然地要把自身的劳动力在全社会范围内统一起来、联合起来。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共产党组织也就应运而生了。换言之,共产党组织便成了劳动力的社会联合的代表和化身。随着共产党的诞生,劳动力的个人私有制实际上已经转化为联合所有制了。所谓劳动力的联合所有制,也就是劳动力一方面归个人私有,另一方面又归社会公有。代表着劳动力的社会联合和社会公有的所有权人和正式组织,便是共产党的中央组织。
劳动力私有制之转化为劳动力的联合所有制,对于资本主义制度并不构成直接的威胁。因为资本主义制度的主要基础是生产资料私有制。而劳动力本来就归劳动力个人私有,现在联合起来了,这也是资本自身无法控制的。正因为如此,代表着工人阶级为主体的广大联合劳动力的共产党组织在许多资本主义国家是合法存在的。而代表着联合劳动力局部所有的工会组织更是普遍存在,其力量和势力也是不可低估的。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中,工人阶级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生活状况和生产条件及社会保障之所以得到了很大改善,决不是资产阶级有“仁政”和“恩赐”,正是工人阶级的斗争所产生新的劳动力联合所有制的必然结果。
因此,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基本因素或者说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是在资本主义社会中产生的。当代资本主义产生了许多新情况、新因素,生产力也得到了某些发展。这并不是因为资本主义本身还有什么生命力,它自身已经腐朽不堪了。资本主义国家在战后之所以还取得了某些发展,主要因素和基本原因,就是劳动力联合所有制这种新的所有制形式所产生的强大作用和斗争力量,迫使资产阶级国家争取了某些适应生产力发展的一些手段和工具。
劳动力的联合所有制一经产生,它就不仅要求改善劳动者的生产条件和生活状况及社会福利,而且要求从根本上改变国家政权的形式。它要求以新的国家形式来保障劳动力联合所有制的权益,并且改变生产资料的资本家私有制,而代之为全民所有制。只有这样,才能为劳动者的彻底解放创造物质条件。资本主义私有制怎样才能摧毁呢?这只能求助于劳动力联合所有制本身。因为,经济力量只有依靠同样的经济力量才能战胜,经济力量又必然地要求产生相应的政治上层建筑。共产党领导和代表的劳动力联合所有制这种崭新的所有制形式,就必然提出建立革命政权和新国家的要求。革命暴力和武装斗争的运用,实际是劳动力联合所有制这种崭新的社会经济力量的一种激发形式和强制表现。正因为如此,社会主义国家的建立,是以劳动力联合所有制为经济基础的。而形形色色的私有制之改造为社会主义公有制,不过是劳动力联合所有制的进一步的、必然的要求而已。
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产生和形成,只能是对业已存在的社会主义生产方式加以科学抽象和深入分析的结果,它不可能产生于社会主义诞生以前。正因为如此。社会主义在指导思想上,一方面必须以已有的马克思主义原理为指导;另一方面也只能“摸着石头过河”,在实践中加以探索。但有一点是必须肯定和遵循的,那就是决不能轻易地否定和抛弃马克思主义已有的并且为历史所证明的核心原理和基本原理。忘记了这一点,就必然地犯极大的错误。而恰恰正是在这一关键点上,被称为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斯大林背叛了马克思主义。他实际上只犯下了一个本身是很小很小、但影响却是很大很大的错误。这个错误就是所谓的“空地论”,即认为社会主义生产关系是从“一片空地”上建立起来了;而社会主义国家的诞生和产生,便成为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起点和基础。斯大林认为,社会主义是先有上层建筑,然后再建立自己的经济基础。他解释道,以往社会总是先有经济基础,然后才能建立相应的上层建筑;但社会主义又是一个“特例”。这样,斯大林在社会主义问题上便直接地篡改了马克思主义最基础、也是最一般的原理。这个原理就是经济基础之决定和支配上层建筑。
“空地论”所引起的危害,不仅在于它在理论上妨碍了人们对于社会主义的正确认识,而且在于它在实践中对于社会主义起着阻碍的作用。按照“空地论”的说法,“国家所有权”是全部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基础和起点。因此,任何关于改进、改善和改革国家所有权的动议和举措都是危害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而只能是不断地强化国家所有权,最终把社会主义变成了“国家主义”。
全民所有制的产生、发展以及在苏联、东欧国家所遭受的严重挫折表明,全民所有制的本质必然是共产党统一领导之下的工人阶级为主体的社会劳动力的大联合,说到底就是劳动力的联合所有制。相反,如果把全民所有制归结和等同于国家所有权这种代理形式,就必然地抹杀和忽视其本质特点,最后便会走向反面。反谓的经济改革,是劳动的自主权对于干部代理权的改革,是劳动者对于干部代理的支配。
因此,经济改革在社会主义国家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无疑有它的必然性。“斯大林模式”的弊病已基本暴露,因此必须改革。但苏联东欧改革为什么失败了呢?原因在于他们仅仅在“模式”本身上下功,即在“干部代理”上下功夫。问题的根本在于全民所有制的本质,在于工人阶级为主体的联合劳动者在生产中的地位问题。因此,问题并不在于建立什么样的模式,而主要在于如何使联合劳动者当家作主!南斯拉夫最初提出经济改革的时候,曾经在理论上触及甚至明确提出了这一问题。它认为经济改革方向应该实行“工人自治”,让工人自己管理企业,但他们并没有在实践中做到这一点。“铁托模式”证明,没有联合劳动者的当家作主作为前提,即使把一切生产权都交给企业,其结果也只能是企业代理人的统治和专政。而“斯大林模式”证明,把全部生产权都交给政府,必然是政府代理人的统治和专政,而不会有联合劳动者的地位和当家作主。至于其他的模式,也难以保证联合劳动者的当家作主。
四、实现联合劳动者的当家作主
历史已经把以工人阶级为主体的联合劳动者推向了政治舞台的中心。只有工人阶级自己才能拯救社会主义。那么,联合劳动者怎样才能制约和支配干部代理,实现当家作主呢?这同样只能以工人阶级的革命传统为依据和前提,依靠共产党的统一领导和劳动力的社会联合来实现。共产党与工人阶段的血肉联系和统一领导是联合劳动者的命根子。原因就在于,共产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组织,是工人阶级根本利益的根本代表。一句话,共产党实际上是劳动力社会化和公有化的代表人和所有权人。因此,没有共产党的统一领导,就没有联合劳动力的主导地位和当家作主。
对于工人阶级为主体的联合劳动者来说,改造旧社会的经济组织和经济结构这一历史使命比起暴力革命夺取政权来,其困难要大很多,其步骤要复杂得多,其目标的确定更是艰难。因为,夺取政权,可以依靠几个大战役。中国革命的政权不是依靠“三大战役”打下来的么!但改造和变革旧的生产方式,就决不是那么容易了。对此,斯大林的想法、做法和结果,现在看起来都是太简单、太幼稚了。苏联以为,只要把所有企业依靠中央政府的行政命令和统一计划而集中起来,就可以建成社会主义了。他们甚至在1936年就宣布苏联“建成了社会主义。社会主义真的这么容易就能建成吗?社会主义革命所变革的,是几千年以来的私有制的经济组织和经济结构。仅仅凭所谓“生产资料的国有化”,是不能彻底推毁旧私有制的。因为,即使法律认可了国家所有权和计划经济,全民所有制也还仅仅只有一个外壳,社会主义社会还处在“干部代理”的过渡时期。只有产生和形成了联合劳动者对于干部代理的支配局面时,社会主义生产方式才算基本建立。
共产党的建立和领导,标志着工人阶级有了统一的、崭新的劳动力所有制形式即劳动力的联合所有制的话,生产资料的国有化和集体化,也仅仅表明了联合劳动力具有了支配和占有生产资料的客观条件,还不能表明社会主义生产方式就已经确立或基本确立。因为,联合劳动者还没有与生产资料形成具体的、历史的形式。社会主义初期的生产资料国有权,实际上是通过联合劳动者的代理人—政府官员和厂长经理来支配的,而不是联合劳动者自己直接支配的。这种代理支配,是一种历史的必然和使然。因为绝大多数联合劳动者没有太多文化,他们长期固定于某一专业产品的生产,不懂得关心和参与社会管理。因此,全民所有制在这个时候所建立的仅仅是一个外壳、一种形式或一种模型。一句话,是一种“干部代理”的形式。
“干部代理”本身既是革命的成果,又是旧的社会分工即客体分工的必然反映。因此,“全民所有”与“干部代理”之间必然地存在矛盾。这种矛盾表现为,既要联合劳动者的当家作主,又要干部代理人的必要特权;既要实行劳动解放,又必须保留劳动分工;既要实行企业自治的直接占有和直接支配,又必须建立政府的宏观调控和集中领导,实行代理占有和代理支配。“干部代理”作为双刃剑的存在并不一定总是有利于“全民所有制”的发展和前进的。历史并没有证明,有了“干部代理”这种形式,全民所有制就可以自然而然地向前发展了。恰好相反,“干部代理”成了全民所有制前进发展的主要障碍。因为作为全民所有制人格化的联合劳动者,这时候还处于相对不平等的地位。他们绝大部分时间只能用于生产劳动,文化知识和管理经验也比较缺乏,因此他们作为个体在“干部代理”的人格化面前必然显示得地位低下、力量薄弱。而干部代理人,则打着代表劳动者利益的旗号和法律赋予的各种特权,随意命令和主观武断地指挥劳动者。他们的力量和势力似乎比联合劳动者要更胜一筹。
社会主义初期之出现“劳动代理权”的主导,主要原因是劳动自主权还没有被联合劳动者自己所认识。一旦劳动者认识了这个必然,“劳动代理权”必将被“劳动自主权”取代。怎样才能改变联合劳动者的地位的相对低下和不平等呢?出路只有一条,这就是依靠共产党的发动宣传,使劳动者自觉地拿起“劳动自主权”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干部代理人的某些特权,例如安排劳动、组织生产、制定计划等等,这是社会化大生产本身所需的。对于这些必要的特权,必须在承认和保留的条件下,加以限制和制约。因此,社会主义生产方式在建立初期所面临的一个重大困难和问题就在于,如何使用“干部代理”这个“双刃剑”,既要使用,又不刺伤自己。在这个时候,共产党与人民大众的密切联系和统一领导,就成为决定性的因素了。或者说,工人阶级为主体的联合劳动者的整体力量是否强大便成为决定因素了。
当然,社会主义生产方式必然要为自己的建立和发展开辟道路,但这一定要通过人来讲话。苏联社会在1930年代以后,实际上已经逐渐脱离了工人阶级为主体的联合劳动者,最后成了干部代理人阶层的代言人。他们公开宣称“干部决定一切”,这就把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的主体即联合劳动者放在次要和极不重要地位上了。正因为如此,苏联最终没有、也不可能建成或基本建成社会主义生产方式。
联合劳动者对于生产资料的支配和占有,这是“劳动自主权”,是以劳动者自身的觉醒和感悟为前提的。但是,联合劳动者由于在文化教育和社会知识方面的、相对低下,而不可能自发地觉悟和觉醒。尽管联合劳动者具有勇敢的革命精神和坚强的组织纪律,但在社会主义的最初时期他们还不可能自觉地把干部代理人当作制约和监督的对象,而是简单地把他们当作自己的代言人。这样,基层共产党组织的发动和教育就必然起决定性作用。新中国从建国开始,中国共产党总是一个运动接一个运动地搞,而且主要是文化和政治运动。其目的无非是唤醒、动员、教育和组织联合劳动者的一种形式和方式,是社会主义生产方式之内在动力的外部表现。“文化大革命”中间,有的地方不是要求取消国家,代之以“公社”么!“文革”中,“政府”范畴不是被取消而代之以“革命委员会”么!一切带“长”的,如市长、厂长等等不是被“主任”所取代么?所有这一些,都是全民所有制发展过程中的一种“过激反应”。所谓“过激反应”,就是它试图超阶段地人为地提前摆脱和丢掉“干部代理”这个外壳。因此,“文革”的否定也有它的必然性,因为“干部代理”既是不合理的,又是工人阶级所必需的。
联合劳动者的社会联合和共产党的统一领导是在基层企业中实现的。没有联合劳动者在基层企业的联合和主导,没有千千万万个这样的基层企业,就没有联合劳动者的社会联合。因此,“全民所有”的根本内容就在于联合劳动者在全民企业中的主导地位和当家作主。所谓构筑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的微观基础,说到底就是建立以“全民企业”为基本单位的“共产主义小社区”。没有千千万万个“共产主义小社区”,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的微观基础是无法建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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