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黄金市场的现状及改革探索,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现状及论文,我国论文,黄金市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黄金市场作为现代市场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金融市场性质将不断减退,而其商品性质则会不断地增强。深入地研究我国黄金市场的现状,探讨构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现代黄金市场,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一、我国黄金市场现状
按照国务院1983年6月15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及以后中国人民银行给海关总署的有关通知,国家对黄金实行集中管理,统一经营,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负责办理黄金的生产、采购、配售和进出口等,个人不得从事黄金买卖,黄金出入境严格限制。这样,国家对黄金实行统收专营的政策,黄金的商品市场完全被黄金的金融市场所包容,并按金融市场的原则进行管理。生产量由国家指令性计划确定,销售按计划平衡量供应,而且只能按计划规定的用途加以使用。黄金的生产、加工、销售严重脱节,黄金行业创造的附加值被大量地转移到其他行业。无论矿产金、副产金及杂产金等都要交售给中国人民银行,并在指定的地点进行。价格由中国人民银行确定,不随供求状况、成本升降而调整。而中国人民银行在具体定价时则是参照国际金价但不执行国际金价,黄金收购价格大大低于国际市场价格,而配售价和金饰价却高于国际市场价。这种高度垄断的计划经济体制,一方面,使黄金企业陷入困境,黄金工业发展缓慢,黄金生产连年滑坡。中央直属黄金矿山的综合经济效益1991年比1989年下降51.1%,亏损额猛增2.5倍,亏损面自广西至黑龙江遍及全国各地。另一方面,却又造成民间黄金市场发展迅猛,大量黄金黑市倒卖,走私海外,金首饰则由境外走私入内,而金饰品的境外走私又强烈地冲击着我国刚刚起步的金饰行业。国家群采年产量约40万两左右,国家能收购的不足1/3,其余的即流入黑市进行走私。据不完全统计,1993年全国黄金销售总量为250吨,其中银行配售只占10%,其余大部分由走私进口,少部分为私人采金流入市场。另外,也出现了国营黄金企业把本应交给国家的黄金拿到民间市场上去交易的现象。黄金的境内走私和金饰品的境外走私,(并考虑到汇率因素)造成企业和国家负担加重,税收减少,资源外流,同时利润也大量外流,并进一步降低了黄金的保值作用。
也就是说,我国现行的黄金市场名义上是高度统一的、名义上是统收专营,但是实际并非如此,而是显形市场(国家市场,这是我国黄金的主导市场)与隐形市场(民间市场)并存,而这种隐形市场是以黄金商品化为特征,具有非法性、隐蔽性、流动性等特点,其交易价格已逼近国际市场价,目前这一隐形市场在逐渐向公开化发展,势头惊人。这里需要说明一点,民间黄金市场上公开的黄金首饰市场,在很大程度上是作为金融市场的补充而发展起来的,从属于国家黄金计划市场。
二、构建我国现代黄金市场关系重大,势在必行
规范化的黄金市场的建立,是适应世界黄金市场发展趋势,进一步深化我国改革开放的要求,这对于我国加强宏观调控,促进金融稳定有着积极的影响,同时,这也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
1、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黄金生产建设所需要的物质、能源、运输等条件很难得到计划保障,特别是生产资料、动力等价格在市场的冲击下轮番上涨,造成黄金产品成本也“水涨船高”。而黄金产品为特殊产品,全部为国家指令性计划,所有产品又由国家统购专营,收购价格长期固定而且偏低。同时,企业投入的地质探矿、基本建设、技术改造的资金来源又多是拨改贷的方式,企业在以后的生产和建设中需要全部偿还。旧的管理体制和行业政策,严重地束缚了黄金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的步伐,阻碍着我国黄金工业生产力的发展。
事实上,黄金是一种可以创造高附加值,具有广泛用途的商品,目前世界各国竟相发展,角逐激烈。我国黄金资源丰富,前景良好,我们不能仅仅看到支付手段、贮藏手段等职能,还要认识到其一般商品的属性,还黄金及其制品以本来面目,给黄金生产者以商品生产者的权力,积极引导黄金企业走向市场,促进我国黄金生产再上新台阶。
2、由于历史和心理的原因,黄金是最安全、最可靠的保值手段的观念在人们头脑中根深蒂固。目前我国金融资产品种较少,而储蓄和债券收益率又不高,大量资金进入股市容易对股市形成过分冲击,黄金的自由买卖提供人们一种投资的选择机会,有利于个人投资结构的合理化。
3、黄金市场,是整个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走向国际金融市场的重要途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运行,需要实现和国际市场的接轨,作为金融市场一部分的黄金市场,其设置、管理内容及程序、运行规划等,都要向国际惯例靠拢,同国际黄金市场对接。要尽快把上海建成国际经济、金融、贸易中心之一,要使广东及其它有条件的地区经过20年的努力基本实现现代化,要迎接“复关”,特别是香港在1997年、澳门在1999年将回归祖国,香港黄金市场乃世界五大黄金市场之一,澳门则拥有亚洲著名的黄金市场,尽早地推进大陆黄金市场的建设,以更好地与港、澳及国际黄金市场接轨配套,关系重大,意义深远,迫在眉睫。
4、现代黄金市场的发展可以开拓商业银行的经营途径,有利于转换银行的经营机制,促进我国现代银行制度的建设。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可以专营或兼营黄金的有关业务,包括黄金的零售与批发、现货与期货,可以由风险较小的黄金存款、黄金存单、黄金债券等业务逐步扩展其他相关业务,吸引众多的企业(包括采金、金加工和大量用金企业)及个人参与黄金买卖,有利于中央银行发挥其金融调控作用。而中央银行可以作为会员参加黄金交易所,进一步加强其对经济金融的宏观调控。
5、黄金是我国国际储备资产的组成部分,占有重要地位。随着布雷顿森林货币体系的崩溃,黄金的非货币化,许多国家纷纷放松金融管制,黄金进出口自由化,各国中央银行不断抛售黄金,减低黄金库存量。但总的来说,从1972年后黄金储备的实物量变动很小。世界新增加的黄金不是进入储备,而是走向商品市场。这是与世界经济发展要求相吻合的。近年来,国际市场金价很不稳定,暴涨暴跌,使黄金储备的保值作用降低。此外,保存黄金不能生息,还要负担保管费用。考虑到我国经济发展的状况,我们应使黄金储备适当减少。深入研究我国改革开放十几年来的国际储备及其构成变动状况,我们发现,从总体上看,我国的外汇储备逐渐增多,而黄金储备则长期保持在1270万盎司左右的水平上,没有大的变动。这也说明我国新产的黄金已经部分地走向了市场,而非进入储备。我们要建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更有能力搞好对经济、金融的宏观调控,通过订货方式优先使上市黄金补充国际储备,再加上黄金生产力的不断提高,建设现代黄金市场不仅无悖于国际储备需要,而且有益于我国黄金市场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现代黄金市场的建立,在美化人民生活的同时,实现藏金于民,提高社会实际资源的配置效率,在国际经济动荡、国际金融混乱时,通过中央银行的公开市场业务等货币政策工具吸纳黄金,增加国际储备资产中的黄金储备构成,使我国社会经济稳定健康地发展。
三、构筑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中国黄金市场
要搞好各方面的配套改革,推进黄金管理和经营机制的转换,建设我国的现代黄金市场,需要从以下两大方面考虑。
1、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推进国家黄金管理体制的改革,尽快创立建设现代黄金市场的基本条件,推动我国黄金市场的建设。要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出发,明确黄金市场主管机关及其职责。改变黄金的单一货币管理体制,实行双轨制管理。宏观上管好,微观上搞活。中国人民银行是国家的最高金融决策机构,是国家宏观经济的调节者,负责国家储备资产中黄金储备部分的管理,可以通过公开市场业务等手段,加强其对黄金市场的金融市场的宏观调控。国家黄金管理局要转变政府职能,从发展战略角度,按照商品价值规律的内在要求,积极在培训、组织、参与黄金市场的商品市场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国家有权且拥有优先权收购黄金,但价格必须合理。加快黄金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还”其黄金生产加工销售的经营自主权。改变黄金配售办法,准许黄金自由买卖,黄金饰品可公开经营,建立适应现代市场经济需要的新型的价格管理体制。制定最低保护价,加强黄金资源的地质勘探、黄金企业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的基金管理,以保护我国的黄金工业。实施多元化生产经营,扩大经营范围与业务内容。而这些又都是在加强国家宏观指导、监督、协调的基础上实施的。
另外,还必须建立规范的金融市场、良好的金融秩序及健全的现代银行制度,培养一批遵纪守法、操作规范、业务熟练的经纪商和经纪人队伍,发展信息咨询、黄金鉴定评估和企业征信等市场中介机构,以利于形成高效、公正、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
2、立足于我国的具体国情,循序渐进地构筑我国现代黄金市场。考虑到我国的具体国情,黄金资源开采能力相对较弱,金饰品生产发展虽快但水平较低(仍远远落后于意大利、美国、日本、瑞士等西方发达国家及泰国、印度、香港等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国家经济实力有待进一步增强,而人民持币量大,市场需求旺盛,黄金及其制品的供求矛盾十分突出,再加上我国在短期内又不太可能实现人民币的自由兑换,所以要求黄金市场一开始就与国际市场接轨是不现实的,我们必须循序渐进地建设我国的黄金市场。
(1)尽快开放金饰品市场,疏通金饰品的产、供、销渠道,同时允许黄金企业超产黄金进入市场。
(2)建立黄金交易所。全面放开黄金原料,允许居民自由买卖黄金制品。黄金交易所,可从小到大,逐步扩展经营业务范围,如先现货后期货,先在有较好软硬件基础的地方如上海、深圳等地经营,以后逐步扩大到全国乃至世界。
黄金交易所的会员主要由中国人民银行(先总行及省、市级分行,后各支行)、黄金开采及冶炼企业、黄金加工企业、黄金销售企业和若干经纪公司等组成,会员入市买卖黄金,对会员的范围和数量要严加控制。黄金开采及冶炼企业、加工企业、销售企业属一般会员,不接受其他任何用金者的委托代理交易业务;中国人民银行会员单位根据市场供求状况及国家建设需要,调节黄金市场;经纪公司负责非会员的委托买卖,以满足其用金需要。当然,其他各类投资者也可以到店头市场买卖黄金及其制品。
黄金市场价格的确定非常重要。考虑到国际市场黄金价格波动多变,国内黄金生产成本高,人民币汇率的变动,我国近期黄金供需信息及国内黄金饰品吸纳能力逐年随收入与消费力上升而增加等因素,我国黄金市场要有一个逐步发展的过程,价格应稍高于国际市场价,并要相对地稳定,但高出的幅度不宜过大,以高出5%左右为宜。在这个基准线上,随国际市场上下浮动。可以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冶金工业部(黄金管理局)和国内贸易部等派代表组成监管和协调机构,对黄金市场进行政策指导和价格协调。
(3)实现与国际黄金市场的接轨。这时对黄金输入和输出不加限制,无论居民或非居民均可按市场价格自由买卖黄金。考虑到我国经济发展的需要,中国人民银行可以发行黄金债券,建立股份市场,但这要以国家的黄金储备为后盾,并能在二级市场上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