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观视阈下的消费结构升级,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消费结构论文,系统论文,观视阈下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12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150(2011)02-0091-07
一、绪论
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居民的生活质量有了质的飞跃,但是仍然存在“高经济增长率”与“低消费率”并存的奇特组合。特别是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世界性金融危机,挫伤了消费信心,扩大了消费需求不足矛盾。正因为此,在我国的“十二五”规划纲要中,令人瞩目地将“坚持扩大内需战略”,强调建立扩大消费需求的长效机制,进一步释放城乡消费潜力。由于“消费结构升级”可促成消费需求量的增长与质的提升,相关研究广泛开展,形成丰富的理论成果和实践对策。
理论界关于消费结构升级的主要观点,概括起来有“消费支出结构说”和“消费能级说”、“消费借鉴说”。持“消费支出结构说”观点的学者,将消费结构升级视为不同商品消费支出比例的改变。如依据《中国统计年鉴》分析八类消费项目的支出结构升级。借鉴国外分类,分析能源、食品、消费品、消费服务、资本服务的支出结构升级;按照实物特征,分析耐用品、非耐用品和服务品的支出结构升级等。持“消费能级说”观点的学者,将消费所需单位货币支出量抽象概括,认为消费结构升级是从百元、千元转变到万元及更高消费能级的过程。各消费能级,以“三大件”为代表物。如“老三件”、“新三件”分别为百元能级、千元能级的代表,而汽车、住宅及保险等“超级三大件”,则是万元以上消费能级的代表。持“消费借鉴说”观点的学者,借鉴钱纳里(1975)等的观点,认为发达国家人均生产总值对应的消费结构及其升级路径,可预示我国消费结构升级的一般规律。
诚然,在特定背景下,三种“消费结构升级观”的立论基础具有合理性。但从系统论视角看,其现实性有待商榷。一般消费结构升级指居民消费需求结构升级。而消费需求是消费主体、消费客体、消费条件三要素组成的系统。系统具有整体性,消费需求各要素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方式或秩序,形成消费结构;系统具有开放性和动态性,消费需求系统由量变积累产生质的突破,形成消费结构升级。
综观相关文献,从系统视角分析消费结构升级的研究相对寥寥。基于此,本文从系统的整体性特点,分析了消费主体、消费客体与消费条件的相互关联;从动态性特点,分析了从短缺经济到过剩经济的转变过程中,消费主体、消费客体的异质性对消费结构升级的影响,分析了从工业经济到服务经济的转变过程中,服务消费与实物消费结构的替代演变;从开放性特点,分析了自然禀赋和国家政策的独特性对国际经验的取舍。在此基础上,分析了未来研究方向,以期系统呈现消费结构升级的本貌,为解决消费需求不足矛盾提供理论参考。
二、基于系统整体性的消费结构升级
按照系统观,任何一个系统均是由多层次子系统构成的整体。消费结构也不例外,其三大构成要素均有各自的子系统。如依据二元经济,消费主体包括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依据经济发展的梯级特点,消费主体包括东部地区、中部地区、西部地区、东北地区;年龄、教育程度等人口统计变量,也可用以区分消费主体,从而构成了复杂的消费主体子系统;消费客体既存在有形实物与无形服务的形态区分,又具有生存资料、享受资料与发展资料的层次区分;既有实体商店销售的有形产品,也有网络环境下的虚拟消费品,构成丰富的消费客体子系统。在交换过程中,既有货币交易等传统方式,也有信用支付等现代交易方式,形成日益丰富的消费条件子系统。因此,消费结构升级,取决于系统各要素及其子系统的整体关联。
但是综观三种“消费结构升级观”,其分析局限于消费客体结构,既缺少消费主体、消费条件的要素分析,也无对三要素子系统的进一步阐释,更忽视了各要素间层层相属的关系,结论难免有所偏颇。以我国城乡居民消费为例。囿于市场化和经济开放等经济转型因素及政府干预,城乡消费差距扩大,城镇居民消费受流动性约束的影响高于农村居民。而农村流通渠道的不畅是农村居民消费的制约因素。占据城镇居民消费首位的是教育和医疗,而农村居民则是食品和交通。诸如此类的差异颇多。但同时城乡内部可分离出不同的消费主体子系统,处于不同消费结构升级阶段。如2009年,我国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整体恩格尔系数分别是36.5%和41.0%,按照国际标准,二者分别实现了从小康型到富裕型、从温饱型到小康型的消费结构升级。然而,从收入分配视角看,城镇和农村最低收入组的恩格尔系数高达48.14%和50.74%,尚徘徊在温饱线;而最高收入组的恩格尔系数则仅为29.18%和36.79%,已然进入最富裕和富裕阶段。此外,由于经济发展不平衡,在我国既有高度发达的农村,也存在欠发达的城镇,故不能简单地以农村或城镇作为分析消费结构升级的界限,以免以偏概全。
三、基于系统动态性的消费结构升级
系统的动态性,即系统的构成要素、相互关系随经济环境演变而改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突破短缺经济的发展瓶颈,服务经济逐渐成形。这一现实,冲击了传统消费结构升级观的立论基础。
(一)从短缺经济到过剩经济的转变对消费结构升级的影响
三种消费结构升级观分别以不同商品类别(三大件及汽车等)作为消费客体的代表物,其共同假设是消费主体可抽象为同质的“消费代表”,同类的消费客体并无本质差异。
在短缺经济中,这样的假设前提成立。从供给的角度看,囿于供给的刚性制约,同一种产品在档次、价格方面并无实质区别,消费客体具有同质化特征;从需求的角度看,低收入压抑了消费主体的消费个性,呈现高度同质化。囿于双重约束,价值较高的产品就被赋予了独特的象征意义。以电视机为例,1958年我国黑白电视机年产量仅为200台,供给约束可见一斑。1982年,一台电视机的平均价格高达502.6元,而同期,城镇职工的年平均生活费的收入仅为463.2元,收入约束不言自明。分析新老三件的需求变化轨迹,1980年,城镇居民老三件的每百户拥有量分别达到135.90辆、70.41台和240.76只,表明其消费高峰在1980年前已然形成。新三件的快速增长期则在1981年到1990年之间(如图1、图2所示);20世纪80年代与90年代新、老三件的供给增长率大幅下降。可见,“新、老三件”的供需变化,与“消费能级说”的对应年代是相契合的(如表1所示)。
但在市场态势转变为过剩市场之后,这些观点均有所局限和不足。
首先,供给瓶颈消除,消费客体呈现多元化趋势。随着短缺经济结束,同类商品极大丰富,其档次价位各不相同。如20世纪90年代后,“老三件”中的自行车和缝纫机供给连续出现负增长,不再列入统计范畴,摩托车、汽车及成衣产品替代了其消费主导地位。但手表却因品牌、价格的巨大差别,而保持了238.81%③ 的高增长率。因而,同一商品支出比例的变化,既可能源自于支出分配的变化,也可能源自于所购商品价位的差异。“是否消费某类(些)商品”,不能再与“消费能级”简单相关。撇开消费客体差异性,以总体数据作为消费结构升级,有失严谨。
其次,居民收入瓶颈减小,消费主体呈现异质偏好。随着商品的极大丰富和收入不断提高,消费者不再是“被束缚的、近视的或原始的”,其差异化个性得以彰显。多数消费者共同选择某一商品的现象难以重现;作为财富标志的代表性商品,在不同消费群体中具有极大的差异性。以家用电脑为例,2009年,在最低收入组,每百户拥有量为25.57台;而最高收入组则达到107.59台,对前者,电脑可作为财富的象征,对后者,则仅为一种普及用品而已。因而对异质的消费主体,无法找到判断消费结构升级与否的标志物;无法通过个体的消费累加,推导总体的消费结构;总体的消费结构,也不能代表个体的消费特点。将某一时代定义为某一消费能级时代,不仅难以反映消费结构升级的客观现实,也会使一些居民丧失量力而行的消费理性,陷入到对商品的盲目追求,带来不良问题。近年来一些消费者背离承担能力,成为“房奴”,与此观点不无关系。
再次,消费结构升级无上限。“消费能级说”以商品的货币支出量作为消费结构升级的标志,意味着未来我国居民的消费唯其达到百万元甚至更高水平,才谓之升级。但即使在发达国家,这一档次的商品也仅为社会的少数人所消费,难以普及成为一个社会消费能级的缩影。由此进一步得出的结论是:消费结构升级有上限,当无法制造出更高价格水平的高档商品时,消费结构升级将处于停滞状态。但与此背离的事实是,在同一商品内部,消费结构升级始终悄然进行,只不过表现为对同一消费客体的更高层次消费。同时,随着消费约束的解除,在消费选择中,居民理性与感性并存,客观效用与主观感知共同权衡,为消费结构升级提供了无限空间。
(二)从工业经济到服务经济的转变对消费结构升级的影响
在“消费能级说”和“消费借鉴说”两种观点中,隐含着消费客体形态是实物的假设。但是按照富克斯(1968)等学者的观点,服务经济是继农业、工业高度发展之后的第三次产业革命。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产业结构演变印证了这一观点。居民消费客体也由实物消费向服务消费悄然变化。不考虑物价的变动,2007年我国城镇居民的服务消费是1957年的130倍;若剔除物价指数的影响,2007年的服务物消费是1957年的22倍;实物消费与服务消费占城镇居民总消费的比例也由1957年的6.14∶1缩小到了2007年的1.38∶1(如表2所示)④。按照产业结构发展和我国经济发展的规律,我们可以预见,服务消费的比例会日益超越实物消费。
在服务消费明显弱于实物消费的经济社会中,以上的研究以有形商品作为主要消费对象无可厚非。但是随着服务消费形态从实物消费形态中脱离出来作为独立的消费形态后,这些观点忽略了居民消费的半壁江山。难以呈现消费的真实面貌。
四、基于系统开放性的消费结构升级
尽管各国经济发展具有一定共性,学习和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是值得重视的。但是系统的开放性表明,同一系统在不同环境中,其构成要素及其相互关系不同,并不能完全复制另一环境下的结构。学界认同的钱纳里“标准结构”,要求“把普遍因素与各个国家独有的特殊性分开”。故在借鉴国际经验时,应将“自然禀赋”和“政府政策”等环境因素纳入分析范畴。
其一,“自然禀赋”的差异。相对美国而言,我国资源短缺。如目前,我国的人均可耕种面积仅为0.108公顷;美国则达到0.573公顷;是我国的5.30倍⑤。如果照搬美国的住宅消费模式,将进一步降低我国的可耕种面积,粮食产量持续走低,不仅有可能出现粮食危机,且会殃及国家安全;2006年,我国每立方米空气中的颗粒物含量高达73.01微克/立方米,而美国纽约仅为21.34微克/平方米。如果照搬美国的汽车消费模式,一方面将耗费太多的原油,影响制造业以至整体经济的发展,使资源不堪重负;另一方面将继续降低环境质量,殃及后代人的生存,低碳式可持续发展将可能化为泡影。
其二,“政府政策”及其他差异。居民消费行为受政治、经济等宏观因素和个性、生活方式等微观因素的影响。在环境差异的前提下,照搬发达国家的消费模式值得质疑。如弗里德曼假定消费者追求一生效用的最大化,将一生的收入平均分配在各时期。但是我国消费者却在生命的不同阶段存在消费高峰;崇尚自由的美国消费率高达86.2%;而秉承节俭知足的中国消费者,居民消费率仅为50.8%⑥;信贷消费在美国很普遍,对住宅和汽车等大额消费品,多数家庭以贷款购买;而在我国,信贷消费刚刚起步,并受到“量入为出”的传统文化制约;汽车的消费与城市化程度紧密相关。1960年,美国的城市化程度就高达70%,但是直到2008年,我国城市化程度也仅为45.68%⑦。受交通设施的局限,一些城市不得不分时段限制汽车出行。此外,2008年,美国等发达国家暴发的“次贷危机”,为脆弱的信贷消费敲响了警钟,也促使我们对“消费借鉴论”做出深入思考。
可见,我国的消费结构升级既有符合国际经验的一面,也有独特的发展轨迹,在借鉴国际经验的同时,更应将我国自然禀赋、国家政策、社会文化等独特因素纳入分析范畴。
五、未来研究方向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消费结构是居民各种具体消费内容和形式及其互相配合、互相作用的方式。作为一个系统,消费需求构成十分复杂,从不同的维度分类,可以形成不同的消费结构类型,具有不同的消费结构升级路径。所以,在研究消费结构升级时,应兼顾消费的主体结构、客体结构和条件结构三大要素,将消费的内容、形式纳入研究范畴,并考察其互相配合、互相作用的方式。消费结构升级的最终表现是居民生活质量的改善,包括量的增多与质的提升两个方面。从量的角度看,消费结构升级意味着各类消费主体的消费支出水平整体提升。如1978年到2009年间,我国城镇居民家庭和农村居民家庭的人均消费支出总额分别由311.16元和116.06元,增长到了的11243.47元和3661元,消费水平普遍得到提升。从质的角度看,消费结构升级有两种不同的表现形态。其一是“改良性的升级”,即“原有消费资料的比例结构维持不变,但各个或主要消费项目向更高层次发展”,是消费项目的“从有到精”。如电视消费从黑白电视机到彩色电视机、平板电视的升级换代。其二是“革命性的升级”,即“消费的构成及其比例关系发生变化并不断高度化”。这主要表现为潜在需求项目成为现实消费,是消费项目的“从无到有”。如《中国统计年鉴》对“家用汽车”、“宽带用户”等产品的统计,分别始于1995年、1998年和2000年。这些随居民生活的改善和科技的发展而渐进出现的消费项目,是消费结构的突破性改变。
在未来,可针对传统消费结构升级观的立论基础与现实之间的差异,开展进一步的深入研究。
其一,针对将“消费结构升级”局限性为“消费客体结构”这一问题,确定三大要素的子系统,分析系统自身变动和外在环境影响对“消费结构升级”的不同作用机制。
其二,针对服务经济与工业经济的差异,可将服务消费与实物消费作为消费客体的两种形态,分析二者的子系统构成及其由二者交替所带来的消费需求系统的变化机制。
其三,针对过剩经济与短缺经济的差异,分析在消费主体、消费客体异质化导致的消费条件变化,消费结构从量的积累突破临界点达到质变的内在作用机制;以及当新要素加入系统后,临界点移动的方向和原因等。
其四,针对自然禀赋等宏观差异,分析比较不同国家的消费结构升级路径。通过国际比较,客观呈现我国居民消费结构演变与升级的特殊规律。
其五,消费结构升级受制于宏观的时代背景,因此,把握社会发展的趋势,并对消费结构升级加以预测也是未来的研究方向。如后工业社会形成,消费结构的走向与特征的预测。
收稿日期:2010-10-16
注释:
① 因统计年限问题,缝纫机和手表的2000年生产量数据以1997年数据替代;家用洗衣机1970年的生产量数据以1978年数据替代。
② 电视机在1970年的供给量仅为1.05万台,1980年249.20万台;洗衣机1978年的供给量仅为0.04万台,1980年24.25万台。由于基数很小,而供给迅速增长,故二者的供给在20世纪80年代出现增长率下降趋势。
③ 数据来源:由《中国统计年鉴》1982—2001年和《新中国55年统计资料汇编1949—2004》相关数据计算得来。
④ 1992年以前,直接以“商品支出”统计“实物消费”,以“非商品支出”统计“服务消费”。1992年之后,将购买“食品”和“衣着”、“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中单列的“耐用消费品”、“娱乐教育文化服务”中单列的“文娱用耐用消费品”按照“实物消费”核算;1992年以前,“房屋及建筑材料”的支出被列入了“商品支出”,为了保持统计的一致性,把“住房”列入“实物消费”,而将“医疗保健、交通通信、杂项商品”及“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娱乐教育文化服务”、“居住”中的其他消费支出列入“服务消费”。经合并计算后得出表2数据。
⑤ 根据《国际统计2009》相关数据计算得来。
⑥ 数据来源:《国际统计2009》。其中,中国数据为2008年数据;美国数据为2006年数据。
⑦ 数据来源:中国数据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2009》;美国数据来源于《外国国民核算统计资料汇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