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太监研究的成就、困境与思考_明朝论文

明代太监研究的成就、困境与思考_明朝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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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宦官,一直是明史研究的一个热点。最早的论述,多出日人之手。1949年以前,这个领域的研究只能算是略为着墨,多属杂谈、简说性质,刊载于通俗读物上,以飨一般读者。第一部具有较大影响的专著是丁易的《明代特务政治》(中外出版社,1950年;群众出版社,1983、2008年;中华书局,2006年)。此后,台湾学者有一些研究,但数量不多。进入上世纪80年代,国内学界对这个议题开始关注,进入了一个研究的繁荣期。就其成果而言,仅据笔者搜罗所及,有关论著即不下二百篇(部)。

一 有关明代宦官的著作

研究明代宦官的著作,当首推丁易所著《明代特务政治》,这是第一部研究明代宦官的专著。该书写作于1945至1949年之间,在当时特定的历史条件下,作者为了“影射”的需要,以特务政治作为书名。该书所设定的论述框架及对明代宦官的一些主要评价,至今罕能突破,这也是它一再刊印的根本原因。

在经历一个相当长的冷淡期后,明代宦官研究开始活跃起来,在最初的阶段,以王春瑜和杜婉言的成果最为突出。他们先后合作译注了《明史·宦官传》中的刘瑾、魏忠贤二传(中华书局,1983年),编写了《明代宦官与经济史料初探》(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6年),并写作了《明朝宦官》(紫禁城出版社,1989年)。后者是第二部研究明朝宦官的专门著作,后来收入王春瑜个人文集(陕西人民出版社,2007年),再版时内容有所增加,主要是新增宦官小传43个,总计达58人。该书还附有“明朝宦官事例”,其实也都是宦官传。

其他论著还有卫建林的《明代宦官政治》(山西人民出版社,1991年;花山文艺出版社,1998年增订版)、何伟帜《明初的宦官政治》(香港网上电子出版有限公司,2000年初版;香港文星图书公司,2002年增订版),均以“宦官政治”为矢的,但创新性内容不多,未能出丁易的范围。温功义《明代宦官和宫廷》(重庆出版社,1989年第1版;2000年第2版)、《明代宦官与三案》(重庆出版社,2004年),注重叙述的“娓娓道来”,学术性稍弱。

此外,专题研究还有苗棣《魏忠贤专权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年)、王川《市舶太监与南海贸易——明代广东市舶太监研究》(香港天马图书有限公司,2001年),传记有韩大成、杨欣《魏忠贤传》(人民出版社,1997年)。

以上论著均再版,反映了社会对宦官问题的普遍兴趣。此外还有一些宦官通史的著述,也有涉及到明朝的内容。其中余华青《中国宦官制度史》(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全面梳理了自先秦至清末的宦官史,是较有价值的一部,可备案头便览,其明朝部分主要依据《明史》。

二 研究的热点与反思

明代宦官研究,成果颇丰,其论题之广,显示了明代宦官对社会生活的全面渗透和影响,可以这么说,明代宦官问题的延展性比其他任何一种政治课题都要来得宽广。宦官作为一股政治势力,既可与外朝某一机构相对应,又可与整个官僚集团相对;它是文、武之外的第三种力量,它的职权跨越内府而及于外廷、由劳作贱役而上及国家管理,从中枢决策而降及地方事务。正因为这样,明代宦官研究才有那么多的视角和切入点,出现了大量的论文。由于文章数量太多,且良莠不齐,不可能也不必一一介绍,兹就研究中几个值得反思的问题,试予讨论。

(一)宦官应该放在明代国家机构的什么位置。宦官作为中国古代专制体制的伴生物,应该在国家机构中处于一个什么样的位置?对此虽无专文讨论,但是凡研究政治制度者,必不能从此问题上躲开,其实是个没有“温度”的大热点。

研究明代政治制度的论著,多将宦官归于“皇帝制度”之下。如张德信《明代典章制度》(吉林文史出版社,2001年),宦官入“奉侍衙门”,与宗人府、詹事府比肩。林金树、张显清主编的《明代政治制度史》(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年)介绍制度时亦然,而将“宦官专权”的内容分散于内阁等节中介绍。另如杨树藩《明代中央政治制度》(台湾商务印书馆,1978年)将宦官与“女官六局”、“宿卫”诸制一起列入“侍卫机关”,兼述宦官专权之原因。王天有的《明代国家机构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年)则立专章论述宦官制度及在政治经济方面的影响,这一种分类给了宦官研究比较重要的地位。应该说,由于宦官身份及“宦权”的特殊性,给宦官制度的定位带来了困难。

明代被视作中国历史上“宦祸”最严重的几个朝代之一,宦官“擅权”,必有其制度作保证;即便权自“干窃”而来,既然攫住不还,也必以制度固定之。王天有《有关明史地位的四个问题》(《明清论丛》第7辑,紫禁城出版社,2006年)中,将宦官作为第三个问题提出来。在写作《明代国家机构研究》一书时,他已注意到宦官组织的“衙门化”问题,该文继续了对这个认识的深化,强调宦官的“衙门化”,使得“在皇帝之下实际形成了两套班底”,一为以内阁为代表的政府,一为以司礼监为代表的宦官。正因为“宦官在国家政权中的地位已相对稳定,成为国家权力机构的一个组成部分”,所以“明代官僚士大夫反对宦官者大有人在,但很少有反对宦官衙门的”。两者的关系是相互牵制的,所以“权阉”的出现往往“与皇权式微和弱势内阁有关”。

宦官制度虽然是一种令人不齿的制度,但它既然已成功地侵入明朝政体,并得以改造,后人就必须以实事求是的态度予以承认和研究。当前的论述,在论题的切入和展开上,多循宦官“与政治”、“与经济”、“与军事”的旧辙,这依然是一种将宦官制度放在国家体制之外或对立面加以考察的观点。

在这方面,方志远的新著《明代国家权力结构及运行机制》(科学出版社,2008年)有所突破,该书采用一种“嵌入式”的研究方法,将宦官置于国家权力机构及运行中所曾占据的位置,无论是研究中央还是地方制度,都用相应的篇幅介绍了宦官制度,如地方之“镇守中官”,财政之“御马监”等。这相比于作者在《中国政治制度通史·明代卷》(白钢主编,方志远、杜婉言合著,人民出版社,1996年)中,仅将宦官附属于皇帝制度的观点,是一个重大进步。作者一直致力于明代宦官问题的研究,对镇守中官、御马监以及四卫、勇士营等都撰过专文,这些成果均体现在这部新著里。

(二)宦权、皇权、相权。朱元璋废相,是皇权强化的最主要证据。有关宦官专权的种种阐述,均离不开两个问题:一是废相与相权,二是皇权的集中与分散(或延伸)。如黄宗羲所云:“彼宫奴者,见宰相之政事坠地不收,从而设为科条,增其职掌,生杀予夺出自宰相者,次第而尽归焉。”(《明夷待访录·置相》,中华书局,1981年)将“宦权”拿来与“相权”对比,这也决定了“宦权”常被简化为“中官首脑衙门——司礼监”的权力,而不是整个宦官组织所拥有的各项职权。事实上,“宦权”经常只在讨论明代中枢机构的运作时,将其放到与“皇权”、“相权”的相互关系之中进行解读。这恐怕是首先需要“正名”的。

明代罢相不置,“相权”到哪里去了?有人说阁臣“无相之名,居相之实”,是事实上的宰相。但“阁权”与传统“相权”是极不相称的,因此有人认为,皇帝、阁部各揽去一部分相权,司礼监也收揽了一部分;甚至有道“只有司礼监才是明代中枢权力之所在”(郭厚安《略论仁宣时期中枢权力结构的变化》,《明史研究》第2辑,黄山书社,1992年)。多数论著认为,明代仍然存在“相权”,这一权力由内阁与司礼监分享,所谓“相权一分为二”(舒敏《内阁和司礼监——明代皇权平衡的两个砝码》,《丽水师专学报》1994年第1期),形成一种“双体相制”,或“二元制”、“双轨制”,“监、阁共理朝政”。如欧阳琛所阐释的,“司礼监的权力,实质上是皇权的一部分,或皇权的化身”,“这个作为皇权一部分的监权,除了在共理朝政中与阁权相互制衡而外,还在皇权与相权之间,起着调节作用,以巩固与加强皇权”(欧阳琛《明内府内书堂考略——兼论明司礼监和内阁共理朝政》,《江西师大学报》1990年第3期)。李洵强调“皇权”的积极性,即“司礼监与内阁同是皇权的附属物,皇权紧紧控制着这两个机构的权力,始终保持着皇权的独断或独裁性,防止二者任何一方的权力超过皇权。并在不同情况下,转移对两者的倾向重心,以充分发挥他们的统治功能”(李洵《下学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年)。

关于“三权”关系的说法,大致如此,不再赘述。综合各说,大体形成这样一种论述格局:明代皇帝既散相权,令各部分掌,又夺相权,君行臣职。但君不可无相,后乃有内阁之设,内阁从皇帝那里争回些,宦官再从皇帝那里窃取些,于是三者共同据有权力结构的最上层。

以上关于宦权(司礼监权力)的论述,实际上正是将“宦官制度”定位为“皇帝制度”从属物的一种反映。这种观点不认同宦官权力的合法性,所谓“宦权”,只是假窃自“皇权”;将宦官权势的扩张,阐释为皇权的“延伸”或“分散”。

但是,既然宦官长期地、习惯地,并且在各权利关系事实认可的条件下享有一种权力——不管是否从“皇权”窃取而来,都应当视作合法。如果“宦权”皆属窃攘,那么洪武、永乐时期的宦权从何而来?如果宦权的来源仅仅是“私窃”,那它将异常地不稳定,随着“失窃者”——皇帝——之贤否而变动;但不稳定性并非明中期以后宦权的特点。而且,“窃取说”也不能涵盖所有的宦权。明代宦官参与庶政的范围是非常广泛的,管理某项具体事务,比如说尚膳监督理光禄寺、尚宝监用印、印绶监理黄,以及御马监坝大等草场等,是否也是皇权的遗落?显然,用分割所谓“皇权”来解释宦官事实上拥有的政治权利,是说不通的。

既然“皇权”被视作宦权的源泉,“皇权”是什么?顾名思义,皇权就是皇帝拥有的,出自“神赋天授”的权力。皇帝,有人认为是一种国家制度,即君主政体。显然,自秦始皇建立以皇帝为首脑的专制政权以来,没有一朝的政体是完全相同的,也没有哪两个皇帝的权力是完全一样的。皇帝的权力来自于“天”,这是和其它任何权力最大的不同之处。“天”的权威至高无上,决定了皇权具有相同的性质;也决定了皇权一方面无处不在,一方面不可分割——除了皇帝,谁还能从“天”那里得到授权呢?臣下的权力本质上都来自皇帝,通过这样的方式:一是皇帝创建本朝制度并对各项官职规定特定的权限;二是朝廷以皇帝的名义将职位和权力授予某个臣工。“二十四衙门”的权力也一样,那种认为它窃取或分散皇权的观点,在理论上难以自圆其说。

那么宦官是否可以从“相权”里分一瓢羹呢?一般来说,权力归属于谁,就是谁的权力。相权,在宰相未罢之前,就是中书省长官的权力;中书解纽后,那些曾为丞相、丞、平章、参政掌握的权力也就流散了。事权固不能随官而废,但那还能称之为相权吗?比如过去章疏奏进必经中书省然后奏闻,后来这项权力被新设的通政司取得(还在废相之前),难道能说通政使等官也攘夺了一部分相权,或那些官员也是不居相名的实相?中书存日,宰相论事于政事堂,或于御前会议,后来部议题覆,内阁拟旨,就是分割相权?皇帝亲批奏章,为什么就是下侵相职?明代勋臣、阁部九卿以及科道掌印官共议大政,仿佛群相议事于政事堂,难道连科道、勋臣也是相权的分食者?

一朝自有一朝制度,从宰相制度产生以来,“相权”就是不断变化的。若谓明代有“相权”,那也只是特指明初中书省的权力,而没有一个其他的相权。研究者何必对早已罢废的“相权”念念不忘,非要株守一件敝物以审视一代新朝的政治呢?

事实上,由于“皇权”具有极大的不稳定性与复杂性,许多研究者的表述也摇摆不定,出现极大的混乱。笔者认为,与其囫囵、凿空地去讨论所谓“皇权”、“相权”或“宦权”,还不如深入到制度的运作中,具体考察各种实际权力的握有者是如何行使他们的权力的。

(三)监局制度研究。宦官的权力以及它与明代政治社会的诸种关系,一直是研究的重点。这方面的成果呈现“两多两少”:第一、将宦权放到与其它权力关系中——如内阁与司礼监——进行对比研究的多(常用的一个词是“权力网络”),而研究其具体制度的少。以洪武时期内府官制为例,过去40年里仅有黄彰健《论皇明祖训录所记明初宦官制度》(台北《史语所集刊》1972年第32本)。

第二、研究司礼监的多,主要是司礼太监“批红”对明代奏章制度及政局的影响,而研究司礼监以外宦官机构的少。众所周知,明代内府有“二十四衙门”,除了这些“大衙门”,还有东宫六局、天下王府承奉司、公主中使司,以及陵墓祠坛等处内臣,还有各种外差,如南京、凤阳、承天、太和山等处守备,各边省镇守太监,提督珠池、织造、烧造内官等。在这方面,研究殊少。以镇守内臣为例,在嘉靖十八年裁撤之前,每个省及边镇均置中官镇守,各边镇守之下还有分守、守备、监枪内臣。可这样一个重要制度,仅方志远《明代的镇守中官制度》(《文史》第40辑,1995年)和田澍《嘉靖前期革除镇守中官述论》(《文史》第49辑,1999年)两篇文章作了概述。其实,这些宦官机构同样构成明代“权力网络”中的节点,都是研究者不能轻弃的题目。

(四)宦官评价及明代的“宦祸”。对宦官的恶评是与其“专权乱政”相因应的,许多研究正从其生理缺陷上寻找原因。如山昌岭、张安福《宦官专权原因的社会心理学分析》(《济宁师专学报》2001第2期)在分析“宦官专权必然性”时说:“(宦官专权的)原动力来自宦官特殊的心理机制,以及由此而导致的心理变态。”作者引用弗洛伊德的理论,认定宦官心理的变态来自“阉割焦虑”,以致形成“畸形的人格”;又引用“现代政治心理学理论”,认为宦官的自卑情结必然促使他追求“过度补偿”。

心理分析作为一门科学,必有严谨的方法。而许多针对宦官心理的“分析”,既不拿一个“病人”细加“诊断”,也不提供一个群体(各个阶层的、“好”或“坏”的宦官)作量的保证,却开出“变态”的脉方。鲁迅说:“中国历代的宦官,那冷酷险狠,都超出常人许多倍。”此在文学家言尽可恣笔张大,而学术则不可不谨严。在讨论宦官“变态”问题时,不应忘记此类人中亦有以“我形虽废,自有不废者存”的,宦官中并非没有“珠玑”(刘宝石《明代宦官中的珠玑》,《中学历史教学研究》2007年第1期);“宦官在政治生活中的作用并不都是恶劣的”(赵兴元《从明代成化年间宦官的活动看宦官评价》,《第七届明史国际讨论会论文集》,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年)。

对宦官的评价,在话语上常处于一个矛盾的境地。“变态”与否,在研究中也颇有因人而异的倾向,比如从来就没人说郑和“变态”、“焦虑”的。朱元璋说:“此辈自古以来,求其善良,千百中不一二见。”但研究者不能不注意到,在朝代的前期,政治较清明时,宦官多贤,至末世,则贤者尤难得。至此,心理学似乎失效了。其实,岂止宦官,官僚阶层不都如此吗?作为一个群体,宦官的行为也逃不脱社会的特定规范和影响,并不简单是个心理问题。

明清易鼎未久,即有“明不亡流贼,亡于宦官”之说;更有人将明朝称为“历史上最大的太监帝国”。对明代“宦祸”的评价,王天有认为,明朝268年,宦官“专权”不过20几年时间,将明代政治概指为“宦官政治”或“特务政治”,显然是不合适的。“正确看待明代宦官问题,既要看到宦官在国家权力运作中的作用,也要看到宦官权重所带来的危害”(《有关明史地位的四个问题》,《明清论丛》第七辑,紫禁城出版社,2006年),这是客观公允的。但宦官权重到底带来多大程度的危害,则是需要通过研究具体评估的。

三 研究的困境与出路

20多年来,明代宦官研究取得了不少成果,表现在一些错误认识得到纠正,一些偏见得到扭转,一些史实逐步澄清,这些都有助于达致对明代社会的正确认识。但实事求是地说,众多的成果呈现出一种“繁荣而单色”的特征。“繁荣”表现在数量上;“单色”表现为许多研究缺乏新意,反复操演陈说,还表现为研究漂浮,如蜻蜓点水,概说、介绍、综述的多,而能深入展开,“鞭辟入里”的少;一些至关重要的论题浅尝辄止,偶见一二篇引玉之作,随后数十年继之无文。这后一点尤其表现在制度的研究上。比如内府最重要的衙门司礼监,如前所述,关于明代中枢司礼监与内阁“两架马车”的论说不下万千言,均不过建立在刘若愚《酌中志》卷十六《内府衙门职掌》对司礼监的简单描述,以及司礼太监掌握“批红”这样一个简单事实的基础之上(《明史》的记载也主要参考该书)。而刘若愚向后人介绍的,仅仅是万历晚期至天启年间的司礼监,之前二百年司礼监职掌及构成的变化,又有多少人了解?如果没有对一种制度及其变动规律的深入解剖和研究,宏论再高,也不过近于说梦。

近几年来,明代宦官研究竟有渐冷的趋势,一个重要指标是:文章明显少了,和明史研究的其他领域相比,似有难以为继之感。这到底是研究者兴趣转移了,还是在这个领域,研究已难再有新的开拓,产生新的论题了?其实都不是,而是一个长期存在的“瓶颈”开始发挥阻塞效应,那就是史料的薄弱。

宦官史料的缺乏,有“先天”的不足。首先,宦官的历史是由士大夫书写的,不管那些“刑余之人”曾多么幸运地站在权力的巅峰,但在历史的长河里,他们却永远只能立于万恶的“下流”。士大夫们掌握着用笔审判,甚至是报复的权力。其次,还是出于头一个原因,宦官史料常常被刻意抹去——没有什么比剿灭其遗迹更能表达作史者抵制阉宦的决心了。因此,尽管明代史籍多不可避免地会留下一些宦官史料,但总体而言,它们绝对是异常零散而缺漏的。

除此之外,宦官史料发掘利用不够,也造成研究中史料基础的薄弱。宦官史料虽然缺略,但绝对数量仍然可观。收录宦官史料最多的,自非列朝《实录》莫属。但当下学界研究明代宦官,主要还是依靠王世贞的《中官考》一书。两者就史料所藏而言,无异于大海之与溪流;而且《中官考》的内容还主要源自《实录》。尽管现在已出版了好几种《明实录》的专题史料摘录,但至今尚无一种明代宦官的“实录钞”问世。另外,各种碑刻以及明清两朝地方志中的宦官史料,整理利用都还不够充分。由于大量零散的宦官史料未经系统整理,使用颇为不便,研究者只好就便取用《明史》、《中官考》等第二手材料,自然很快“仓空米尽”,史料的“瓶颈效应”便发挥作用了。

其实,明代宦官史料远非已用到“仓竭库罄”的地步,相反倒是大量史料被无端闲置。毋庸置疑,史料与论题之间存在互动关系,因为需求不旺,对资源的发掘也便动力不足。比如说较少为人重视的地方志中的宦官史料,多数是关于镇守内官的。内官出镇是明代军政及地方管理的一个独特现象,但无论是研究明代九边,还是省级管理机构的文章,多对这个存在百年之久,并发挥过重大影响的制度熟视无睹,剥落不论。专门论述的,虽有方志远和田澍的两篇文章,也属综述性质,没有利用到地方志中的史料。既然一个制度本身都被人视而不见,相关史料之遭委弃,也就不足为怪了。这是问题的一个方面。

它表明,在宦官研究中,虽然已很少再有人以一味的批判来代替平允的研究,但事实上的偏见及其惯性依然存在;学术视野偏狭,固有的陈套仍在作怪。而排除偏见,放开视野,无疑将促进新史料的发现;新史料的应用又必将促使新论题的不断涌现,这则是问题的另一个方面。英国人孟席斯的著作《1421:中国发现世界》(京华出版社,2005年),虽然引起不小的争议,但这位“业余历史学家”对太监郑和及其航海事业的全新描述,却是建立在“证据”的基础之上,作者运用史料之新颖、广泛和不拘,给人留下深刻印象,也给我们以启示。

过去研究中的一些“常识”之得到纠正——如最初将明代“宦祸”归罪于永乐,到最终指证出真正的“祸首”实为太祖朱元璋——无不是伴随着新史料的发现及应用而达到的。

在这方面,朝鲜《李朝实录》值得一提。吴晗先生曾辑有《朝鲜李朝实录中的中国史料》一书,他和孟森先生是最早将这个“宝库”引入明清史研究的学者。其实,包括宦官在内的许多议题,仍可从中继续挖掘。陈学霖便主要依据其中的材料,撰写了《海寿——永乐朝一位朝鲜籍宦官》(《明朝人物与史料》,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2001年)、《明永乐朝宦官探索——黄俨奉使朝鲜事迹考释》(《第一届全国历史学学术研讨会论文集》,台大历史系,1996年6月)等文。海寿在《明太宗实录》中仅出现两次,永乐二十二年八月,朱棣在漠北暴崩,偕学士杨荣驰报北京的就是他。这样一个重要人物,在明朝史籍中只留下雪中鸿爪般的印迹,李朝实录中的记载却不少。另外一个黄俨,地位更高,他是朱棣在燕府潜邸的亲近内侍,构衅于朱氏父子之间,几乎动摇仁宗的太子地位。永乐时期,曾多次奉使朝鲜,替朱棣行征求“处女”等密事。但《明太宗实录》仅记永乐七年九月的一次出使,余尽湮没。读《李朝实录》,这个明朝最早的权阉,面目登时清晰;明初一些为史籍所隐讳的政情与真相也跃然纸上。

新史料不仅产生新的议题,也带来新的——比如说社会史——研究领域。北京西山黑山会有个刚铁祠,祭祀明初宦官“刚祖”,祠内有关碑刻,跨明清直至民国,达23通之多。但“刚铁”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却扑朔迷离,莫衷一是。梁绍杰最早注意到这个人物,写了《钢铁碑刻杂考——明代宦官史的一个迷》(《大陆杂志》91卷5期,1995年)。其后赵世瑜、张宏艳将研究进一步深化,写了《黑山会的故事:明清宦官政治与民间社会》(《历史研究》2000年第4期),指出那位为明清两代宦官所崇祀,食了六百年香火的“太监祖师爷”,其实是宦官们自己创造,并不断敷衍附会的;阉人们那婉曲而微妙的精神世界,正藏在那表面看来千篇一律的祭祀文字里。如果没有对这些材料的精心发掘,那个“世界”也便永远消失了。

宦官史料利用不足,既有“自觉”(如以“特务”来概括明代宦官史,则异此的史料往往不取),或“非自觉”(泥于旧套,视野不开)的主观原因;也有史料本身匮缺,又散漫于典籍,非下大力气钩稽,无能奏网罗之功的客观原因。但它确实已经对明代宦官,乃至于明史的研究造成“堵塞”。因此我们说:明代宦官研究,与明史研究的其它任何一个领域相比,都更需要首先解决史料的问题。而欲有所突破,提升研究水平、拓宽研究路径,必须以发掘、整理史料为首务,这样才能为研究带来一个真正的具有持续生命力的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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